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決定 批准書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法律文件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2001年11月01日
發布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2·1增刊
世界貿易組織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的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的決定,批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權代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部長石廣生於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在多哈簽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議定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議定書中所載一切完全遵守。
為此,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在批准書上簽字並加蓋國印,以資證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簽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長:唐家璇(簽字)
二○○一年十一月一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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