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六年/九月

八月 九月 十月

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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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鄭蘊。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崔惠吉。《玉堂日記》

○備邊司,合啓十條回啓。傳曰,依啓。其中三名日方物,雖已復設,更減宜當,大妃殿外各殿,限明年全減。且古語曰,忠信重祿,此非但意在厚養。不能仰事俯育,則無暇治禮義也。近者,百官祿俸,減之又減,已極涼薄,今不可更議矣。末端所稟朔膳,大妃殿進上及先王后宮別膳外,各殿朔膳,依啓辭施行。

○禁府,松柏拿囚。

○平安兵使書目,回答使無事過鳳凰城事。漢人等千百爲群,由入江邊,爲言其採蔘,作弊閭里,掠奪財畜事。

○武科一二所,罷場詣闕。

○院啓,功臣衆子,入番給祿停罷事。算員參下給料事。答曰,依啓。忠義事。不允。朝報

○兵曹啓曰,今此會盟親祭時,各差備軍,應入之數,多至九百餘名,而他無調用之路。三空闕及諸上司分定軍士,不得已依前例除出補用之意,敢啓。傳曰,依啓。《兵曹謄錄》

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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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鄭蘊。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吏曹啓,議大臣金起宗事。傳曰,依議加資。

○全羅試官鄭弘溟入來。

○全羅左水使書目,海南三公兄聞狀據,下海事。

○藥房啓曰,伏審前患,瘡口未盡合,而又有小腹結核刺痛之證。明日擧動,請退行。答曰,依啓。

○大殿受針後,二品以上問安。答曰,知道。

○都承旨鄭蘊上疏大槪,老母病重,上去不得事。傳曰,遞差。朝報

○政院啓曰,內醫院有議藥之事,提調及許任、李惟聖等,來在闕門外,開陽門留門入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朝報

○禁府啓曰,逆賊安友善子松柏,已爲拿囚,法當緣坐,依律文處置事,敢啓。答曰,依允。《禁府謄錄》

○訓鍊都監啓曰,大將臣申景禛,中軍臣李塡,俱以功臣,明日,當爲先詣壇所,而擧動時,領兵扈衛,故依前臨時參祭之意,敢啓。傳曰,依啓。《訓局謄錄》

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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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未差。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啓曰,會盟祭,以十三日改付標,謁聖,則臨時觀勢,次日退定,爲當。傳曰,依啓。

○內局啓辭,議藥廳排設事。傳曰,今朝則似有向差之漸,勿設可也。

○禁府,緣坐罪人松柏,堂古介行刑。啓。

○平安監司書目,宣川報,小譯金愛立入送島中,回言內,都督本月二十五日歸自登州,不爲坐堂,巡營軍官韓貴男,自登州來言,進香使,二十三日,已爲乘船云云事。朝報

○錄勳都監啓曰,黃澗縣監黃縉,以會盟祭入參事,來在京邸,臥蓐苦痛,方在危急之中祭日臨迫,差復似難,在前勳臣如此,則例爲啓知治療,故惶恐敢啓。傳曰,知道。遣內醫看病。《勳府謄錄》

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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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沈諿。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沈諿爲都承旨,李袨爲正言,金自點爲摠管,梁應深爲平安虞侯,奇宗獻爲忠淸水使,成汝寬爲禮曹正郞,李昭漢爲漢學敎授。

○慶尙兵使書目,慶州鎭營將、府尹馳報,賊徒期於密捕,名錄本紙上送事。

○草茅臣鄭崧上疏大槪,上天震怒,民怨斯極,風俗日壞,有甚於昏朝,請以疏中七痛哭,五不成,以爲內修外攘之實,因陳東宮輔養,必得其人事。

○平安監司書目,都督,自登州還來時,各衙門貿販船三隻拿回事。朝報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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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洪瑞鳳爲大司憲,金湜[全湜]爲大司諫,李省身爲掌令,鄭弘溟爲執義,特旨,以權濤爲司諫,沈之源爲獻納,金堉爲吏曹正郞,李性源爲持平,李廷圭爲北評事,張維爲新豐君,崔擇善爲郭山郡守,任孝達爲掌令,李坰爲持平,金槃爲宗簿正,李光胤爲內贍正,金南重爲副校理,權潗爲司藝,吳端、呂爾徵爲直講,趙錫胤爲典籍,柳景緝爲正言,辛應望爲興陽縣監,吳達升爲禮曹正郞,金榮祖爲副修撰。

○藥房啓曰,臣等與醫官商議,則連次受針,似不可已,而聖敎如此,姑間今日,明日爲之,亦無不可雲。敢啓。傳曰,依啓。

○賑恤廳,臺諫所啓回啓。大槪,從事官,仍爲發送事。傳曰,依啓。朝報

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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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備忘記,擧義以後,凡干御供之物,或因下敎,或因陳箚,幾盡減損,而其中時未請減者,貂裘也。該曹,必以禦寒爲重,不敢請罷。西民凍死之時,身着輕裘,心甚不安,今年勿爲進排,以其價米,下送兩西,使之分給赤脫之民。且內酒房香醞,仍存於凶年,亦甚不可。大妃殿供上外,其餘各殿,限明年秋成,竝爲停罷,以其酒米,補用於京中賑救。又備忘,民惟邦本,食爲民天,天降酷災,百穀太無。哀我無恆産之民,未免盡塡丘壑,予極憂悶,罔知攸濟。其令諸道監司,嚴飭守令,使之體予至懷,夙夜匪懈,賑窮周乏,俾不至餓死。予當遣官廉察,如有餓莩,則當抵罪不饒。

○大殿,受針午時。

○管餉使書目,登州貿販物貨,都督前被辱推還事,移咨定奪事。

○備邊司啓曰,新差接伴使南以雄,曾爲管餉使時,與都督失歡。若仍送此人,則必有生事之患,請改差。答曰,依啓。

○備邊司啓曰,聖候雖向平復,而瘡口尙未盡合,十三日擧動,決不可爲。平安監司金起宗,黃海監司張紳,今明內先爲下送,諸道守令亦不可久留,竝令從速發還,爲當。傳曰,知道。前頭日字不遠,竝過後發送,而其中金起宗,依啓辭先爲下送,可也。朝報

○兵曹啓曰,當初,諸上司,下人裁減磨鍊時,泛以還給新給,入啓請減矣。至如宗簿寺、都體府、都摠府、春秋館、內藥房、軍籍廳,皆以使喚不足,歸咎於臣曹。臣等旣以今後諸上司啓辭移文,切勿施行事,已捧承傳,決難更爲稟啓,而但當初磨鍊時,或有臣曹不察其間曲折,只以新給加給,矇然請減者,臣等亦不免疏漏之失。因臣等所失,而終不加給,則誠爲未安。量宜加給處,更爲付標,何如?傳曰,依啓。《兵曹謄錄》

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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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校理金南重。《玉堂日記》

○平安兵使書目,譯官張大雲所通據,宣川馳報辭緣事。

○戶曹啓曰,兩醫司藥材貢物,因備局覆啓,與提調相議,則以爲,決難停罷。作米一事,勢難施行,百官祿俸,依臺諫所啓,四品以上祿俸量減事。傳曰,不允。且兩醫司藥材,依前啓下量減,可也。

○大妃殿,以諺書備忘,傳於政院曰,今年失稔,人民飢饉,於予進上之物,須一從主上所減而盡減,可也。予何敢獨安於心乎?百姓邦國之本,百姓安,然後國家亦安。聞百姓之飢,不忍惻怛之心矣。主上以至孝,雖或不聽,爾等極力陳達,一樣減省,予可安矣。

○吏曹,都督接伴使權盡己、崔來吉、尹昕。傳曰,加望。加望,朴慶業、趙希逸。

○刑曹佐郞尹復元上疏大槪,因求言陳時弊二十六條事。

○禁府,安夢尹査覈公事判付,罷職放送。曺臣俊回啓公事。判付內,分揀放釋。李時益責徵死馬價本罪,決杖九十,奪告身四等,物貨入官牛段,給主。啓。依允。

○慈殿政院啓曰,慈殿之敎如此,分付於該曹乎,敢稟。傳曰,慈敎雖如此,決不可停罷,勿爲分付,不得奉行之意,回啓事,命下,故此意,敢啓。傳曰,大殿之敎,雖如是,而予之進上,若或仍存,則大小間必有民弊。須反覆啓達,必與大殿,一樣停罷,可以除弊矣。朝報

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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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金榮祖。《玉堂日記》

○藥房啓曰,會盟祭只隔四五日,決不可勞動,行禮,亟命退行。答曰,今日瘡口流汁,亦爲減小,過一二日,則自當快差,勿爲退行。

○禮曹啓曰,擧動退行事。答曰,所患之證,幾盡差復,勿爲退行。

○大殿,受針午時。

○以趙希逸爲接伴使。

○政院啓曰,慈殿再敎如此,該曹分付事,何以爲之?傳曰,決難奉行,勿爲分付。

○慈殿政院啓曰,傳曰,勿爲分付事,更爲命下,故敢啓。答曰,主上雖以至意,如是爲敎,予之進上,獨爲仍存,其弊則一也。予獨享進上,殊極未安,決非可爲之事也。不必啓稟於主上,而何不直爲分付乎?自內亦以不可不罷之意,再三懇告,而不爲聽從,又從以爲悶雲。此乃至孝之心所致,終乃違之,亦不便當,故勉強允從爾。

○禮曹啓曰,判下云云,會盟祭罷後,新舊功臣,竝令會於闕下,待新功臣分軸禮畢,以其膰肉,或烹或炮,以祭餘福酒,各賜一盃於殿庭,如宣醞之例,則揆之情禮,似爲便當事。議於大臣,則左右相以爲,行祭之後,不同行飮福宴,事出變禮。依該曹公事施行事,上裁,何如?啓。依議施行爲乎矣。膰肉進上大妃殿兺,依前例爲之,各殿乙良,進上安徐。

○以國忌,無所啓。朝報

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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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鄭廣成。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沈東龜爲正言,鄭廣成爲都承旨,金聲發爲禮賓正,吳達升爲文學,趙絅爲校理,李時聃爲淳昌郡守,趙錫胤爲司書,朴炡爲兵曹參議,柳景緝爲兵曹佐郞,李澥爲副摠管。

○以李善行爲都督問安使。

○藥房啓曰,遠道之官,先爲下送,十三日擧動,速爲停止。答曰,必無添傷之患,須勿過慮。

○府啓,從事官勿爲下送事,武經勿印事,停啓。朝報

○禁府啓曰,本月十三日,會盟親祭時,府郞廳十員內,大駕禁喧二員,挾輦二員,當直一員,駕導二員,駕後二員,本司上直一員,及東宮考喧二員,竝十二員當爲分差,假郞廳二員,依前例,令吏曹差出,何如?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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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忠勳府啓曰,光國功臣洪聖民嫡長孫洪命耉,靖國功臣曺繼商嫡長孫曺文秀,扈聖功臣具宬嫡長子具仁基,俱在罷散中,似當冠帶,參會盟祭。敢啓。傳曰,竝依他例,復職。

○藥房啓曰,卽因醫官,伏聞腰痛之證復作,宜進加入獨活寄生湯,十三日擧動,決不可行,請速退行。答曰,依啓。所患不至大段,擧動,勿爲退行。

○傳於御醫曰,當日午末,受針爲之。受針後二品以上問安。答曰,知道。

○府啓,伏聞藥房啓辭,腰痛之證復作,十三日大禮,決不可行,請退卜日期,且舊功臣及嫡長,監兵使守令,承召上來者,竝令下送。答曰,所患之證,不至大段,已定大禮,決不可屢次退行矣。

○玉堂箚子大槪,玉候愆和,強爲行禮,已是至危之道,而齋日受針,而交於神明,亦大未安,請退日行祭事。答曰,明間瘡口,必至完合,當更觀症勢處之。朝報

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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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趙絅。《玉堂日記》

○兵曹啓曰,親臨觀武才,請於謁聖後,改擇日爲之,何如?傳曰,依啓。

○府院啓,會盟祭退行事。答曰,瘡口已盡完合,必無添傷之患,勿煩可也。

○口傳政事,以安夢尹爲順陽君,具仁基爲副司直,曺文秀爲副司果。

○政院啓曰,卽者慈殿,以朔膳進上,一依大殿蠲減,如不得已,則以慈殿所供,分進於大殿事,下諺書於大臣。招政府郞廳,送於大臣之意,敢啓。傳曰,當自內啓達,其傳敎入之。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馳報,麟山代將報,漢人各持弓矢,圍立衙中,僉使戰馬竝三匹及衙藏衣服鞋物,盡爲奪取,漢人王姓人言內,漢人三百餘名,往屯鳳凰城,將欲攔阻回還回答使辭緣事。朝報

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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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禮曹啓,大槪,秋節已深,請還正殿,復膳事。答曰,依啓。

○府院啓,請停擧動事,停啓。朝報

○錄勳都監啓曰,黃澗縣監黃縉,尙不離病,專廢食飮,明日會盟祭及頒敎之禮,不得入參。敎書及賞物等,令同參勳臣孽妹夫金得聲,代受,何如?傳曰,依啓。《勳府謄錄》

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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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政院啓曰,丹丘驛吏申廷立,與在逃逆僧曇華,面目相知,春川地相見執捉,告春川府囚禁,監司在嶺東,故狀啓未及入來雲。傳曰,知道。狀啓入來後,照例論賞。

○接伴使趙希逸西下。

○禮曹啓大槪,會盟祭後,新舊功臣闕庭賜酒時,參祭執事,似當竝令入參。敢稟。傳曰,依啓。

○當日頒敎分軸殿坐,三嚴午初。

○府啓,永安尉洪柱元,曾與掌令權潗,相値於闕門之路,潗則下馬,而柱元不答而過,難免不識事體之失,請推考。會盟祭時,通禮院,不唱外位,當該禮貌官,請罷職。答曰,洪柱元之不爲答禮,似出於未及省察,勿煩可矣。禮貌官推考。

○進香使書目,九月初十日,無事到泊於石多山事。

○登極使書目,七月十三日到北京事。朝報

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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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府啓,洪柱元事。答曰,不允。禮貌官事,依啓。

○戶曹啓大槪,尙衣院綾羅匠,料米濫報及慈敎、內敎出處,竝令該曹嚴覈得情事。答曰,依啓。押料文書印信明白,則非獨色吏之罪,當該郞廳,竝拿推。今後本曹,亦爲詳察爲之,勿爲如彼見欺,可也。

○兩功臣謝箋。入啓。傳曰,知道。

○禮曹,謁聖二十五日退行。啓。

○院啓,頃日慈殿未寧之時,自內密敎洪柱元,使之劑藥以入,莫重進御之藥,乃敢私自劑入,其不識事體,甚矣,請罷職事。尙衣院匠人料布,色郞,不辨眞僞上下,極爲可駭,當該郞廳,請罷事。原州營將愼坤,濫率倡妾,貽弊本州,請削去仕版事。答曰,依啓。洪柱元事,必是傳者誤聞,實無此事也。以不實之言,論人之失,似爲不當,更勿煩瀆。朝報

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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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尙衣直長李德濂拿囚。

○江原監司書目,在逃逆僧曇華捕捉,春川囚禁事。

○平安監司書目,郭山報,一女産生三兒事。

○戶曹啓大槪,災傷,依祖宗朝抽栍舊規,自上抽栍某邑,發遣敬差官擲奸,而勿爲遍行一道,只一邑抽栍。如有以稍實爲枯損,則一遵法典施行事,請令廟堂議處,何如?傳曰,依啓。

○戶曹郞廳應罷前正郞孟世衡。啓。

○府啓,洪柱元推考事。目今係干御供之物,一切省減,無復貌樣,臣子何心,敢自安於飮啄之有裕乎?百官祿俸,請令該曹量宜裁減。答曰,不允。百官祿俸,已極涼薄,今不可更減矣。

○院啓,洪柱元罷職事。百官祿俸請四品以上,令該曹各減一石事。答曰,已諭。且百官祿俸,已極涼薄,今不可更減矣。

○冬至使書目,本月二十三日,洋中相値毛都督事。朝報

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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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逆僧曇華拿來。

○禁府啓曰,曇華及其上佐惠一等,拿囚,推鞫爲之,何如?傳曰,依啓。本府爲之。

○答鄭崧疏曰,嘉爾直言不諱之誠,條陳之事,當採擇施行,原疏下備邊司。

○備局啓曰,災傷敬差官發遣事,依該曹啓辭施行之意,敢啓。傳曰,依啓。

○以韓仁及、金堉爲問事郞廳。

○禁府,堅後閔、尹㭖,黃蠟膏趁不劑入罪,杖一百公罪。啓。罷職放送。

○府啓,洪柱元推考事。祿俸裁減事。答曰,依啓。減祿事,不允。

○院啓,洪柱元罷職事。減祿俸事。答曰,不允。朝報

○罪人曇華刑問十五度承服,軍器寺前行刑。啓。

○觀象監,今十六日巳時,太白見於未地。啓。朝報

○禁府啓曰,逆賊曇華,卽當行刑,而今已夜深,明日行刑之意,敢啓。答曰,知道。《禁府謄錄》

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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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李景容。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近來武科,不爲定額,故每有濫雜之弊。今此登極別試,令兵曹定額施行。

○平安監司書目,詳聞軍官韓貴男之言,則被奪物貨,都督[無]準給之理雲,極爲可慮事。

○兵曹,登極別試規矩,騎射一次,四中以上,立蒭五矢一巡二中以上,講書,落點。

○府啓,減祿事。答曰,不允。

○院啓,洪柱元罷職事。四品以上減祿事。答曰,不允。

○兵曹,親臨觀武才,十月初十日。啓。

○京畿監司書目,迎曙呈,接伴使趙希逸,濫騎驛馬,朝廷以處置事。朝報

○觀象監,今十七日巳時,太白見於未地。啓。朝報

○傳,鞫廳罪人,僧曇華,年三十三矣。矣身,前年九月見鄭佐郞於原州河室院。鄭佐郞言,讖書雲,僧血滿江流,天變極多,人皆將死,汝僧輩亦且不免矣。矣身曰,豈有僧死之事乎,此言虛矣。鄭佐郞曰,識天文者言之矣。矣身曰,天文,常人知之乎,兩班知之乎,鄭佐郞曰,兩班知之矣。矣身曰,何人也,鄭佐郞曰,前江原監司居在慶尙道,能知天文地理者,言此事,原州邑內出身權大宗,聞之來言於我,丹邱驛吏申廷立壻,名不知人,亦聞此事雲。大槪,逆謀段,鄭沁、柳孝立、宗善兄弟,爲之與忠州閔姓人相通,欲立仁城君,而廢主,則欲割邑封之云云是如爲白乎所。矣身,來秀香家時,往見柳監役,則着天翼者二人,出入其家,問於柳奴曰,此爾上典族人乎?奴曰,非也。此中軍把摠也云云爲白乎旀。秀香曰,過三日,則當有決斷雲。他餘事段,知不得爲白在果,矣身逆謀同參爲白乎所的只罪。

○備邊司啓曰,兵曹啓辭,借射代射者,本律杖一百,身充水軍,而自廢朝加律全家矣,今蒙特恩,將爲全家者累百名,竝爲身充水軍,得免擧家徙邊,聞者,莫不感激,而但罪同罰異,伸理冤獄之第一條件也,則不可以年歲久近,已發送未發送,有所輕重於其間,且證保及用情人,已身充軍者,亦在減等之中,亦令廟堂更議定奪,何如?傳曰,依啓事,傳敎矣。借射代射之人,已蒙從本律,論欲得免,廢朝所加之律,恩澤極大矣。第廢朝以來,至於今年以前,因此徙邊者,亦不少,此輩,若獨未蒙恩,誠所謂罪同罰異,有冤亦甚矣。亦宜與今年未發送者,一體從本律施行,而保擧及用情之人,已身充軍,亦似過重。代射借射,乃是本犯之人,保擧人等,不過仍借射代射者獲罪耳。其情犯本輕。本犯之人,旣蒙減過重之律,則其從而獲罪,情犯本輕者,不可仍爲充軍,明矣。依該曹啓辭,減等論罪,爲當,上裁施行,何如?傳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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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傳曰,軍士所着襦衣百領,自內製下,入送西邊,分給無衣之人。

○兵曹啓曰,逆僧曇華首捕驛吏申廷立,係是良人,六品實職除授,助捕安之守、李乙誠,己身免役,金應明、金應順、李二男、仇還、辛士吉、安之化,米布題給,鄕吏崔承源,令吏曹論賞。啓。依啓。

○府啓,減祿事。院啓,洪柱元罷職事。四品以上減祿事。答曰,不允。

○江原監司書目,曇華同行僧義尙,捉囚事。朝報

○禁府啓曰,本月二十日,文武科殿試時,闕內禁亂官三員,慕華館禁亂官二員,本司當直晝夜直各一員,公事回告一員,赴試四員計除,郞廳不足,假郞廳四員,依前例,令吏曹差出,何如?答曰,允。

○政院啓曰,京外死囚承服之類,或有已爲詳覆,或未及詳覆。卽今秋分已過,已爲詳覆者,依法啓覆,未及詳覆者,速令政府,詳覆處置事,敢啓。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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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明日別試殿試,讀券官金尙容、鄭經世、張維,對讀官鄭百昌、李敏求、金堉、呂爾徵,武科命官,左議政金瑬,參試官李曙、元裕男、許謫,參考官李莯、權若、楊時鼎。

○以呂爾徵、趙邦直、李馨遠、金榮祖、權潗、韓亨吉、李後陽、李士祥,爲京畿、公淸、慶尙、全羅、黃海、江原、咸鏡、平安等道災傷敬差官。

○吏曹,知製敎減下,申光立、申涌、姜籍、李植立、金夢虎、曺明勖、韓明勗、李弘望、金中淸、柳汝恆、姜翼文、趙國賓、李忠養、晉愷、張自好、朴𥶇、李光胤、閔有慶、南宮㯳、曺挺生、李之華。

○京畿監司書目,坡州守護軍徐叱山妻生伊,男子二口,女子一口,合三口産兒事。

○院啓,減祿事。答曰,不允。洪柱元事,停啓。

○府啓,減祿事。良才察訪郭天衢,以申欽擔軍差使員,退伏屛處,以致喪柩移時,不得運動,請罷事。通川郡守沈廷和,不謹居官,官屬之有善馬者,抑買自占,請罷職。答曰,依啓。減祿事,不允。

○兵曹啓曰,武科殿試錄名之數,僅十餘,似聞擧子,以規矩太重之故,率皆自止雲,何以爲之?傳曰,然則除講書試取,宜當,議大臣處置。朝報

○禁府啓曰,江原監司李顯英狀啓內,春川府使李如璜馳報,據逆僧曇華同行僧義尙,囚禁本府雲。此僧,雖是不出於賊招之僧,旣與在逃逆僧同行,依姜俊傑例,似當拿問。下諭本道,使之繫械上送,爲當,大臣之意,亦然,故敢稟。答曰,依啓。《禁府謄錄》

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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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校理金南重三度呈辭。入啓。遞差。《玉堂日記》

○有政。以鄭弘溟爲舍人,吳端爲正言,洪命耉爲副校理,權潗爲弼善,金槃爲執義,申達道、金南重爲直講,李袨爲典籍,成夏宗爲南兵使,韓德及爲通川郡守,金止男爲淸風府使,趙脩齡爲郭山郡守。

○兵曹啓曰,議於大臣,則莫重殿試,不成貌樣,則亦非細事,除講書,立蒭一中試取,似或無妨,判敦寧吳允謙,右議政李廷龜以爲,講書,從自願,從輕試講,立蒭一中試取,無妨雲。上裁。啓。依左相議。

○府院啓,減祿事。答曰,不允。

○備局啓大槪,李後陽,匠人價布收捧事,專爲句管,前察軍籍,成冊査準,亦未完了,咸鏡敬差官改差事。傳曰,然則改差,可矣。朝報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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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府院啓,減祿事。答曰,不允。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報,漢人作賊之患,愈往愈甚,刺殺人命,掠奪其穀事。

○接伴使書目,宣川報,都督雲從島將爲巡審事,島中飢饑漢人,逃還上國事。義州[報],走回人言內,胡酋盡向寧遠衛,回答使一行,留待虜中事。朝報

○政院啓曰,以義禁府審理冤獄別單,李祥龍衙料件記,色承旨察照事,傳敎矣。問于禁府,則其公事已結末,故其文書,本道觀察使,已爲推去雲,何以爲之?傳曰,知道。此文書似當留置禁府,本道監司設或推去,本府必有謄寫文書,察啓。

○政院啓曰,問于禁府,則本縣因管餉使關,各項會計文書監制下送事,本縣縣令牒報,觀察使,仍粘報禁府。故所謂衙料件記文書,亦竝還送雲。他無査考之地,其文書速令禁府,還爲取來,憑考,何如?傳曰,依啓。且莫重犯贓文書,禁府不爲藏置,使無後考之地,極爲非矣,色郞廳推考。《禁府謄錄》

○兵曹啓曰,爲國之道,雖有弊端,善謀事者,必思其可繼之道而後變通,則其事可爲[謂]永久而無弊。苟計目前,以爲姑息之恩,則其事必不久而還廢,反不如不爲變通之爲愈也。祖宗朝,京上番軍士設立時,別設曹司衛將,各處分送軍士,參酌苦歇排日分定。如修築城基防川等事,令到防軍爲之,凡內外各處守直,皆送軍士。而逮我聖明朝,新軍籍頒降時,設立事目,苦處如義禁府典獄署典涓司內三廳四所汲水軍,皆不以軍士定送,而自本曹雇立,皆非可繼之道。近日則以餘丁布,亦非可繼之物。本曹,每朔各處上下二十五同外,諸都監諸營繕上下之數,罔有紀極。其他近來戶曹移送斜付價,每朔八十二疋,訓鍊都監別啓請軍物價,春秋各二同,裁省時設立承政院、禮曹、議政府日守價,每朔二同二疋,光海時,朴承宗爲兵判時,創立十月等無祿預差禁軍,分給之數十餘同,造紙署助役軍價,每朔九疋,隊率革罷後,各處代給,每朔十八疋,一年通計,其數多至於六十四同三十餘疋,皆非本曹所曾有,而科外創給者也。此其大略。其他種種科外上下之處,不可盡記。平時則上番軍士點考時,軍裝見頉者,無軍裝,則徵贖二疋,破軍裝,則徵木一疋,以爲補用之資。且步兵元數,比今倍多,而恆式上下之外,無他浮費之事,故遺在之木,幾至於千餘同。經亂之後,上番軍士中,老病者,本曹亦看審,從自願,每名各收常木八疋,添補上下,故經費賴以不乏矣。今則無軍裝見頉徵贖之事,步兵之數,亦不及平時,科外用度,如是浩多,而上年,因臺諫所啓,老病收布,亦爲停罷。只以有限步兵,應各司科外無窮之需,此豈可繼者乎?向日,江都胡差贈給時,戶曹貸用本曹步木一百五十二同,尙不還償,而自戶曹,應給之物,亦續續移送於本曹,必未曉此處曲折而然也。本曹所儲步木竭盡之後,則國家凡有不時之需,未知從何責出乎。今後則苦處外,軍士使喚處,則依舊例定送,以爲儲木之地,軍士中,顯有老病,不堪立番者,本曹點考時,看審其眞僞,依近例從願收布,添補於雇立之處,則公私兩有其便。各司役價入啓,移定公事,亦一切勿爲擧行事,竝捧承傳,何如?答曰,不允。《兵曹謄錄》

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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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校理洪命耉。《玉堂日記》

○江原監司書目,曇華接主人姜俊傑,僧義尙等,繫械上送事。

○府院啓,以國忌齋戒,姑停。朝報

○政院以司謁啓曰,禁府郞廳,以大臣意來言,罪人已爲入來,而今日齋戒,明日國忌,明明日謁聖齋戒,故此等日不得坐起雲。敢啓。傳曰,知道。《禁府謄錄》

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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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平安監司書目,義州報,走回漢人,供稱回答使無事入去瀋陽,而汗西犯未還,故未易回還事。

○兵曹,謁聖武科規矩,片箭三矢,一巡一中以上落點。

○李貴箚子大槪,許𥛚、李埈,或請釋逆族賊黨,或請立罪犯倫紀者之後,請先治兩人忘君負國之罪,次治三司不知討逆之失,以明是非,以正倫紀,使兇徒,永絶籍口事。朝報

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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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忠勳府啓曰,今番會盟祭時,參祭之數,摠計扈聖、靖社、振武、親功臣六十四員,新舊功臣嫡長二百六十四員,親功臣衆子二十三員,身病勳臣六員,因公在外及在喪人員,通共三百九十二員,摠數開錄,輸送各該司,應行之典,依乙丑年例施行。啓。依啓。

○明日謁聖武科,參試官李貴、李瑱、朴鼎賢,參考官韓仁及、李禎慶、羅萬甲。

○文科讀券官金瑬、沈悅、鄭經世、張維、尹昕、權帖[權怗]、崔來吉、元鎤、南以雄、趙翼,對讀官李敏求、徐景雨、朴炡、李景奭、鄭弘溟、李馨遠、趙邦直、金堉、權淰、成汝寬、趙絅、李昭漢、金南重、呂爾徵、金宗一、池德海、沈演、李袨、金榮祖、金光煜。

○以齋戒,無所啓。朝報

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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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文廟謁聖時,府啓,減祿事。吉州牧使,勿論職秩高下,時在三司,極擇差送事。答曰,依啓。減祿事,不允。院啓,減祿事。答曰,不允。

○謁聖書題,擬漢華陰守丞嘉請以平陵朱雲試守御史大夫,表,限午時。朝報

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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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洪得一。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尹煌爲安邊府使,李弘望爲吉州牧使,金尙憲爲同成均,洪霙爲刑曹參議,尹義立爲慶尙監司,龜川君爲摠管,沈東明爲安岳郡守,洪命耉爲吏曹佐郞,呂爾徵爲修撰,李植爲兵曹參議,李景奭爲承旨,以會盟祭加資,申景禛加輔國,柳廷亮、成祿、金繼韓、具宏、金重信、李慶全崇祿,鄭忠信、元裕男、洪瑞鳳、金自點加崇政,朴瑺、沈器遠、李士恭、李應順、張維、邊潝、權盼、李𤣯加正憲,金起宗、申景裕、具仁垕、金慶徵、沈命世、成大勳、柳舜翼、姜絪、安夢尹、元斗杓加資憲,李沆、奇宗獻、金濈、崔鳴吉、申景禋、李澥、張紳、李時伯、崔來吉、洪振道、柳䪷、沈器成、李愼、李澤、南以雄、李時方、文晦、李佑、洪澤、申埈、高弘健、沈倫、李德演、朴耆賢、沈東明、沈廷和、崔山立、尹鞏、柳坡、元士雄、金夢祥、李應明加嘉義,李義培、李靖、宋英望、李元榮、姜得、盧守元、崔應一、朴惟明、李起築、李復匡、崔應水、尹東老、尹晥、金得元、金泰屹、朴炡、兪伯曾、沈詻加嘉善,李莯加通政。

○平安監司書目,鐵山報,都督欲向鎭江,船隻整齊,其餘軍兵,陸路往義州事。又書目,義州報,回答使到金石山止宿時,一行卜物,致漢兵夜襲,盡爲被掠事。

○平安兵使書目,回答使本月十六日到金石山,商賈卜物,被奪於漢賊事。

○平安監司書目,回答上副使,本月二十二日還越江,而一行下人贖還人,竝被殺者四名,逢刃垂死者,頗多辭緣事。

○禁府,李大奇拿囚。朝報

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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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洪得一。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知事金尙容,特進官李曙,參贊官李景奭,侍講官金光炫,檢討官崔惠吉,記事官朴蕁,假注書李尙馨,記事官尹鳴殷。

○講《書傳》,自慶元己未冬,至武夷蔡沈序。《玉堂日記》

○平安監司書目,安州判官蘇復間,姑勿差出事。又書目,回答使軍官詳問,則一行下人,逢漢兵被死者三名,將死者七名,逢箭不省人事者,二十餘名事。

○府啓,減祿事。答曰,不允。院啓,減祿事。安邊府使尹煌,誠心憂國,有直言敢諫之風,今者出補,咸以爲惜,請改差,以備言責顧問之地。答曰,不允。尹煌,因憲府啓請,已爲除授,不必煩瀆。

○回答使書目,一行,去月二十七日入瀋陽,則汗厚待異常,所言皆從,五口刷還,許令還送,漢女之事,亦不詰問。會寧、灣上開市,兩國商人,使各自食,九月開市,姑爲停寢,贖還男女九十二名,本月二十二日,還越江事。

○禁府,李德濂公事,罷職放送。

○推鞫,罪人義尙刑問,姜俊傑仍囚。朝報

○兵曹啓曰,曹草記,今後則苦處外軍士使喚處,依舊例定送,軍士中,顯有老病者,依近例,從自願收布,補用於雇立之處,公私兩有其便事。傳曰,不允事,傳敎矣。老病不堪立番者收布,欲爲補用於雇立之計,臣等,非不知其爲未妥,而因近日步木難繼,而有此陳啓矣。今承下敎,此則姑勿收用,而至於軍士,定送各衙門歇役處,皆以步木計日上下,以有限之木,應無窮之役,一年通用之木,何處覓得而繼用乎?國計蕩竭之後,則各司下人價布及諸營繕之役價,尤無辦出之地。百爾思量,未得善策,至再煩瀆。極知惶恐,而可繼之策,不得不更爲陳達。闕內常時應送歇處,姑爲依前規分送,而忠翊衛自願納布者,本曹所當捧用於不足之處,而備局,竝與餘丁匠人價布,盡爲收捧,本曹,則步木之外,頓無補用之物。自今以後,忠翊衛收布,則自本曹收捧,以補萬分之一,何如?傳曰,依啓。

○又啓曰,國家設立工曹、繕工監匠人本意,爲各處營繕及權設諸都監役事而設。故此兩衙門匠人之數甚多。工曹則二千二百八十五名,繕工監則八百四十名,而近來百事,皆失本意,各處赴役匠人,受料於戶曹者,皆令本曹,每月加給步木一疋,誠爲無理。今後則諸都監赴役匠人,竝令工曹、繕工監,以本匠人定送,而案付外,如有雇立者,則亦令本衙門,以其所捧匠人價布,給價雇立,本曹所給步木,勿爲題給,繕工監元定軍五名,亦以本監匠人價布,雇立事,竝捧承傳,何如?傳曰,啓辭是矣。然自前給價,必非偶然。更爲參酌處置,俾無紛紜啓請之弊。

○又啓曰,云云事,傳敎矣。諸都監赴役匠人給價之事,自本曹爲之,本意,則工曹、繕工,亂後匠人散亡,而本曹所捧步木及雜木多有出處,故該司自當給價之木,不得已自本曹分給。此出於一時權宜,非祖宗朝舊例也。曾因臺諫所啓,諸都監匠人,旣受料米,故本曹步木,一切不給,而近年爲始,諸都監啓請勒給。此時則各處修理使喚等事,使軍士爲之者,本曹餘木多儲,猶能繼用矣。今則一應諸處上下,只仰步木。他無出處,而工曹則號牌後匠人二千二百八十五名,每人各收正木二疋,則四千五百七十疋,繕工匠人八百四十名,每人各收正木二疋,則一千六百八十疋,以此所捧之木,足以支給諸都監匠人之價矣。旣受匠人價,而不給匠人赴役之價,則當初多給匠人,奚益於國用哉?雖有祖宗朝舊規,而事勢若此,則所當因時,而變通,況本曹物力,比前頓減者乎?該曹若知本曹難繼嗣啓之本意,則必無紛紜啓請之弊,而量給諸都監匠人矣。且本曹如有所餘之儲,則別置封不動,以爲不時之需,而諸各司雖有所儲,而盡歸於花消,無益於國用。今日此啓,出於不得已之意,敢啓。傳曰,知道。然則依前啓辭施行。《兵曹謄錄》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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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洪得一。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忠勳府啓曰,傳敎云云,姜絪以扈聖功臣,又參衛聖,而會盟時別無加資之例。敢啓。傳曰,依前例,洪瑞鳳勿爲加資。

○回答使書目,毛將則水路向鎭江,軍兵從陸路出來雲。若或相逢,則恐有意外之患,前進事。

○推鞫,罪人義尙刑問四次放送,惠一放送,姜俊傑仍囚。

○院啓,減祿事。尹煌事。答曰,不允。

○進香使洪霶,書狀姜善餘入來。

○府啓,減祿事。監察李復吉,爲人輕妄,罷職事。安岳報,難委於無名稱武夫,請沈東明遞差。高山察訪韓疑卿,良才察訪李大純,人微望輕,請遞事。答曰,依啓。沈東明姑令赴任,觀其能否,而處之。減祿事,不允。朝報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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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洪得一。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只晝講。

○晝講。入侍,知事李貴,特進官南以恭,參贊官鄭經世、李景容,檢討官金榮祖,記事官朴蕁、朴日省、尹鳴殷。

○講《書傳》,自虞舜氏,至所謂放勳者也。

○有政。以權怗爲慶州府尹,吳端爲持平,沈淙爲慶尙都事,徐挺然爲注書,金長生爲刑曹參判,吳達升爲正言,李惟聖爲加平郡守,李坰、金光煜爲直講。

○禁府,李大榮前任時,進獻禮單麤劣罪判付罷職。

○平安監司書目,回答使,卄五,到定州事。

○觀武才初試試官崔來吉、許完。

○府啓,沈東明事。減祿事。答曰,不允。院啓,減祿事。尹煌事,公淸都事呂焯,爲人粗拙,處事無刑,請遞事。答曰,依啓。尹煌事,減祿事,不允。朝報

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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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左承旨。右承旨。左副承旨。右副承旨。同副承旨。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修撰呂爾徵。《玉堂日記》

○輪對官司僕正李培元,濟用正高傅川,工曹正郞金鍊,都摠經歷金俊男,軍器副正李埈,落點。

○賑恤從事官申敏一、南斗瞻、權淰,公淸、慶尙、江原等道出去。

○院啓,減祿事。尹煌事。尙衣院年前所報文書,令該曹一一査覈事。答曰,依啓。且年前所偸,今若一一査出,則被罪者必多,姑置之□□減祿事。不允。府啓。沈東明事。減祿事。通□□□曾在昏朝,冒居臺官,多行無理之事,請罷事。全羅後營將李克一,爲人輕妄,請罷職。判決事李彥英,家在嶺南,上來無期,請□事。答曰,依啓。安璥□□□祿事,文官差送事,不允。李克一令監司査啓。朝報郞廳洪敍箕校正。郞廳權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