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政院日記/仁祖/六年/四月

三月 四月 五月

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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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崇政殿拜表親臨。《玉堂日記》

○傳曰,拜表初一日,爲先發程船所,汲汲追往,而書狀姜善餘處,發馬下諭。

○平安道生員楊德祿等上疏大槪,陳弊,願前監司事。答曰,自經兵燹,言念西土,未嘗不嗚咽流涕。今觀爾等疏章,予心尤極惻然。所陳兩款事,當令施行焉。

○以親祭齋戒,啓、箚姑停。朝報

○益寧君洪瑞鳳疏曰,伏以,臣前後瀝肝,奏凡八上,微誠未徹,天聽愈遠,□□□□□□□□□□之悃,臣之情勢,益窮且隘矣。臣竊念策勳之擧,國家所以報功勞之典,廉恥之節,士夫所以礪名行之具也。今臣迫於嚴命,冒受不敢受之恩,國家憚於屢改,強施不當施之賞,則盛朝彝章,固已大隳,微臣名節,掃地無餘。伏惟聖明,御世遇下以禮,至情所發,擧蒙察納,在朝諸臣,無不曲遂其性,而臣獨抱悶,以榮爲愧。群譏日積,衆毀銷骨,側身跼影,怳若無生。伏乞天地父母,更加憐愍,亟命削去臣名於寧社之籍,俾臣得以容身於舊勳之末,以安愚分,以全餘命。答曰,省疏具悉至懇。如是牢辭,殊極過矣。卿其安心行公。《勳府謄錄》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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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回答官書目,二十六日,畢開市撤歸,回答官,同日,亦爲義州離發事。

○咸鏡監司書目,從胡三十六名,爲先入送事。朝報

○禁府啓曰,迎詔擧動時,隨駕本府郞廳十員內,四員出使,本司晝夜直一員,餘在郞廳五員。隨駕不足。假郞廳七員,依前例,令吏曹差出,何如?傳曰,允。《禁府謄錄》

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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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罪人許璉拿囚。

○開城留守書目,守備李崇富,率家丁三十餘名,初二日入本府事。

○接伴使書目,都督兼爲太子少保,黃戶部,今明日當到云云事。

○進香書狀姜善餘入來,仍爲下直出去。

○以齋戒,無啓、箚。朝報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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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右議政金瑬身病出仕箚子大槪,快從臺閣之論,亟收權濤削黜之命事。入啓。

○傳曰,世子有故,不得參祭,亞獻官速爲差出。

○平安監司書目,昨日,都督發差票文,又許二船事,及臣今日棄船,直向安州事。

○接伴使書目,祕密事別錄,同封上送事。

○以齋戒,無啓、箚。朝報

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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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宗廟親祭。《玉堂日記》

○兵曹啓曰,今次武科殿試,與北道,或合榜或別榜便否,及規矩稍減與否,議大臣定奪,何如?傳曰,允。又啓曰,議於大臣,則海昌君、三公議,判下之規矩,因擧子呈訴,輒爲撓改,事理極爲未妥,而該曹以爲,無識之民,咸懷怨鬱,亦非體下之道雲。依該曹啓辭,騎芻[蒭]只取一中,似爲無妨。壯元事,京中殿試,擧子畢射後,雖稍遲數日,待北道榜目之來,計其分數,合榜爲當雲矣。傳曰,依議施行。朝報

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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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以國忌齋戒,無啓、箚。朝報

○兵曹啓曰,昨日擧動時,宗廟前路作門之外,砲手及持朱杖牢子七八人,敺打標旗捧持人。本曹郞廳及都總府郞廳,雖加禁止,而少不聽從,以致載持馬驚逸顚仆。此實前古未有之事,極爲可駭。首唱牢子及砲手,令攸司査出,從重察之,何如?傳曰,依啓。

○都監郞廳以大將意啓曰,凡擧動時,雜人禁入,專在都監,故每於擧動,例與人相詰。以此,將官軍兵等,緩之則雜人攔入,嚴塞則欲入者讎之。以此以彼,俱未免生事之患矣。初五日擧動時,兵曹佐郞李後陽,到宗廟洞口,欲入之際,所率下人太多,作門軍士禁止之,使之不得入,則捉致哨官,百端詰責,猶未快於心,必欲重治,敢以他事,瞞告堂上,至於啓達,未知於事體如何?其啓辭以爲,朱杖牢子七八人,敺打標旗捧持人所騎馬匹,致令標旗顚仆雲。朱杖牢子,卽臣所率之人,例在駕前,及到作門處,列立把守,而標旗則例在駕後,住於作門之外,標旗之到門理無,則先行牢子,何能敺打其在後標旗所持馬乎?此則不多辨而明矣。況臣先行,立馬洞口見之,則標旗立於板前屛門,未嘗與牢子相詰。見此啓草之後,臣欲知曲折,與兵曹堂上兪伯曾相値,招致標旗次知色吏問之,則數人相推,皆以不知答之,竟究一人,亦云未也。此則本曹堂上,亦聞而爲怪者也。無罪軍士,欲盡己任,竟未免意外重律,事甚冤枉。不得不敢啓。傳曰,知道。其軍士勿爲治罪,李後陽先罷後推。《訓局謄錄》

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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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文科殿試讀卷官,右議政金瑬、張維、鄭廣敬,對讀官,趙纘韓、李埈、任孝達、趙絅,武科命官,左議政□□,試官,李曙、朴□□、申景裕、成時憲、孟世衡、李仁立,監試官,執義鄭弘溟,獻納金堉。朝報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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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校理沈之源初度呈辭。給由允下。《玉堂日記》

○百官三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再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

○合啓,瑛事。奴僕事。答曰,不允。府、院啓,權濤請寢削黜之命事。答曰,不允。

○黃海監司書目,差使員所報,本道卜定進香使卜定船一隻,到甑山,爲毛兵所奪事。

○庭鞫,罪人刑問二次不服,加刑,承服。罪人尹興元、許璉,行刑。

○政院啓曰,擧子趁不整齊,以致日明後始入,當該四館,請推考。傳曰,先罷後推,應罷現告學諭南振溟。

○以林慶業發論臺諫削黜傳旨,傳曰,補外。

○訓諫大將申景禛啓曰,初五日擧動時,兵曹佐郞李後陽所率太多,作門軍士禁止之,捉致哨官詰責,且其啓辭,以敺打標旗奉持人所騎馬,致令無罪軍士,未免重律。敢啓。傳曰,軍士勿爲治罪,李後陽先罷後推。

○回答官李灤、朴蘭英入來。

○答右議政金瑬箚曰,權濤所爲,似非無心之失,固難容貸。然卿之不安於心若此,當爲卿以施輕罰。朝報

○都監啓曰,都監曾設於工曹,而畫綃織造等事,無可容接處。司譯院與之相連,稍爲寬敞,依靖社振武時例,亦於此處,分設爲之之意。敢啓。傳曰,知道。《忠勳府謄錄》

○政院啓曰,以金卨等回啓公事,傳曰,此回啓是乎,令檢律詳考律文以啓事,傳敎矣。令本院檢律詳考律文,則金卨、金垣等所照之律,乃以誣告條,誣告人至死罪,而未決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役三年雲者,援以擬之也。以此律論之,當在蒙宥之中矣。但以本府回啓中所引,常赦所不原一條考之,則有曰,奸黨及讒言之類,一應眞犯,雖會赦,竝不原宥雲。禁府於當初李仁居正刑後大赦時,旣以此一條疑慮,不置蒙宥之中,則前後之赦,不宜異同。律文之意如此,敢啓。傳曰,知道。凡罪犯自有律文,蒙赦與否,實非難知之事。金卨流竄之時,不爲功減,又非今日可論之言,其回啓如彼,是誠何心哉?且本道監司,以前後異辭,謂之不察而請推,則本府之前日不赦,今日欲放,抑亦何意耶?事極寒心。令本府一一回啓,此公事還出給,俾知君上之不可欺慢。《禁府謄錄》

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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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判義禁徐渻,知義禁金自點、韓汝溭[韓汝稷],同義禁李景稷啓曰,臣等伏覩下政院聖敎,所當伏地待罪,以待朝廷處置,而妄意回啓之狀,不敢不仰瀆聖明。當初金卨、金垣等在勘之時,以誣告、讒言,不置蒙宥之中,及其照律,則以被誣人未決者爲罪案,故以似當蒙放覆稟矣。李溟啓本內,似不知加役三年徒三年,非一律之故,仍請推及之。前日不赦,今日欲放者,只緣臣等庸劣,不能審察之罪,致勤嚴敎,不勝隕越之至,伏地待罪。答曰,勿待罪。

○備忘記,金卨陰嗾金垣,謀陷善類於不測之地,是實古今罕有之奸凶。禁府不有君上,徒循己私,以不成說話之言,肆然回啓,救解奸卨,至於請推監司。此心漸長,則必至於無所不爲。禁府堂上李景稷外,竝爲先削職,其中主張回啓之人拿鞫,依律定罪。《禁府謄錄》

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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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榮祖爲副修撰。《玉堂日記》

○以金尙容爲判義禁,鄭經世、洪瑞鳳爲知義禁,張維爲同成均,權暐爲刑曹正郞。

○戶曹啓曰,外方五結木不納各官,依貢物解由憑考,一同不納者越一等,二同不納者越二等。今年秋成後,大邑七同,中邑三同,小邑二同,不納者,先罷後推。啓。傳曰,依啓。

○接伴使書目,毛營事情,及別紙上送事。

○義州府尹書目,唐差毛永祐,率胡差從胡竝七名,自瀋陽還到事及路逢走回女人三名傳授事。

○禁府,徐渻拿囚。

○百官、合司啓,珙事。玉堂箚子。答曰,不允。合啓,瑛事。奴僕事,停啓。朝報

○觀象監,今日未時,太白見於巳地。啓。朝報

○傳曰,贊成李貴,每疑勘勳之不均,累上箚子,論辯不已,事甚煩擾。其令廟堂一一回啓,俾無疑惑之心。《勳府謄錄》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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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唐差接伴官許嵱、羅宜素入來。

○平安監司書目,甑山報,毛永寶多率家丁,進香使所乘船一隻及越海糧軍餉竝七百餘石奪取事。

○罪人閔聖哲、李後崗、洪義民放送。

○禁府,徐渻元情。判付放送。

○百官三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三箚。宗室啓辭。答曰,不允。朝報

○禁府啓曰,金卨等公事,旣以誤爲回啓之故,徐渻方爲拿推,金自點、韓汝溭[韓汝稷],已爲削職,似無更爲回啓之事,敢啓。答曰,依啓。

○又啓曰,逆賊尹興元、許璉,已爲承服正刑。降其邑號,罷其守令,緣坐籍沒,依律文擧行事,依前例,捧承傳施行,何如?傳曰,允。《禁府謄錄》

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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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崔惠吉爲修撰。

○校理沈之源三度呈辭。入啓。遞差。《玉堂日記》

○以金尙憲爲大司諫,洪瑞鳳爲判尹,楊時鼎爲司藝,黃履中、洪瑞鳳爲摠管,任絖爲正言,權暐爲禮曹正郞,金尙賓爲刑曹正郞。

○傳曰,回答官李灤等,盡心周旋,開市等事,善爲結末,令該曹論賞。

○百官、合司啓,珙事。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禁府,罪人尹興元、許璉,降其邑號,罷其守令,依律文施行,何如?啓,依允。朝報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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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百官、合司啓,珙事。玉堂箚子。答曰,不允。朝報

○都監啓曰,都廳掌令金南重、校理沈之源,俱以兩司出入之人,若旋拜旋遞,則事必虛疏。考見謄錄,則亦以有臺諫兼察者,依舊例,雖拜臺諫,勿爲遞易,使之兼察。且功臣敎書,依前例,令藝文館分排撰出,何如?傳曰,依啓。《忠勳府謄錄》

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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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修撰崔惠吉。《玉堂日記》

○傳曰,議藥廳內醫院都提調申欽,前提調徐渻,副提調金壽賢,各熟馬一匹。御醫申得一、李英男,議藥相參李惟應、閔棡,針醫許任、裵籠、鄭大鵬、朴泰元,各半熟馬一匹。掌務安國信、許潚、金嗣男,兒馬一匹賜給。

○黃海監司書目,被奪赴京船還推事。

○管餉使書目,督府差官毛永俊,頃往虜穴,昨日持汗書回來事,及南以恭病重事。

○北兵使書目,會寧商胡,欲爲牛隻買賣,累日留連,弊甚不貲,朝廷指揮事。

○管餉使書目,王子登妻子買來事,送差官虜中事。

○以國忌齋戒,啓、箚姑停。朝報

○御營廳啓曰,御營軍限三千加數募得事,捧承傳後,數年湊合,猶未滿額。其已募得人中,或聞見才藝,行文推捉,或因渠等自募來入,故有役者似多,亦不無凡庸之人。如定虜衛騎步水三色戶保及砲保等,本役緊重者,都合六百二十九名,其中山行砲手及膂力出衆者,四百餘名,仍屬本廳,其餘二百名,竝爲頉下,行文各道,仍定本役矣。但有役軍屬廳者,本役代定事,曾雖再三啓下,而外方各官,絶未有着實擧行。今聞軍籍廳方査各官落案軍丁雲,令軍籍廳句管,一一代定,而且未代定前身役,步兵匠人,則價布減除,以身自立,有役人等,竝爲除番,俾無軍兵一身兩役之患,何如?答曰,依啓。

○又啓曰,當今軍務中切急,莫如焰焇矣。本廳所儲元數不多,而上年變亂用下之後,今冬御營軍,中日習陣所用,皆靠於此,前頭繼用,極以爲悶。又因黃海監司狀啓,分送者,多至五百餘斤,措備之策,百爾難便。且於各邑,有定數煮取之令,而守令皆不爲煮取,爭貿京中,故焇價倍騰,一斤之價,多至二匹,以此,雖有價之官,貿得無處。如南陽、驪州、朔寧、積城、水原等官,願以木同,納廳換焇,而廳無所儲,亦不得許換。臣以軍器寺焰焇所煮物力比計,則捧此木同,所用大小器具及燒木等物,竝給價貿得,使喚、匠人、員役、軍人等,亦皆雇立,廣張煮取,則所出必倍於貿得之數。處所則龍山車馬所舊基,鹹土曾前啓下倉庫塵土及閭閻有處,堀取用下計料矣。所難得者蓋草,竊江華、通津等處,過冬郊草積訥[衲]成陣雲,前頭草生之後,必無用處,量其容入,取用宜當。大臣之意,亦以爲然,故敢啓。答曰,依啓。《御營廳謄錄》

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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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北兵使書目,者胡等發怒,捲撤卜物,出宿城外。些少之物,堅執不許,則不無還巢之意,牛隻許買事,急速指揮事。

○以國忌,無啓、箚。朝報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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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榮祖爲掌令,沈之源爲副修撰。《玉堂日記》

○以金光宇、金宗振爲工曹佐郞,呂焯爲典籍,張維爲知春秋,沈闥爲新昌縣監,李莆爲黃海都事,高傅川爲直講,李汶吉爲監察。

○戶曹啓曰,司䆃寺御供粳米,尤甚不納鎭川縣監、新昌縣監、溫陽郡守,罷黜何如?啓。傳曰,允。

○北兵使書目,從胡商八十名,馬三十匹,先爲入送,者胡等還入城中,各自貿易物件,開錄上送事。

○百官四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三箚。宗室啓辭。答曰,不允。朝報

○陽陵君許𥛚啓曰,勘勳已定,卽當排設都監,以始工役,而臣取考右贊成李貴箚子則以爲,兩勳合而爲一,以省都監之弊云云。當此國用凋弊之時,省費節用,是爲急務,似當依此施行矣。第以凡干工役之事,宜速完畢,若合設都監,則一日爲昭武之役,一日爲寧社之役,以兩人一日之役,爲一人二日之役。則兩人各食一日糧料,與一人連受二日糧料,於國用經費,少無加減。而以兩人一日之工役,爲一人二日之工役,則工役之曠日遲延不可知。至於郞廳監造等官,皆以時仕之人差下,則亦無別爲付祿之弊,故在前都監排設之時,一應器用、雜物,雖或互用,而員役則皆爲合設,昭載謄錄,蓋爲各催其役,俾無曠日遲延之弊矣。今姑依舊例,都監則竝設一處,而員役則各爲差出,以專其事,何如?答曰,知道。勿爲各設,省費除弊,可也。

○又啓曰,伏承下批,勿爲各設,省費除弊,可也。今當遵奉合設矣。臣取考昭武都監郞廳監役等官,則太半以前銜無祿之人啓下,當別爲付祿,靖社時無祿人勿差,捧承傳,及臣前啓辭時仕人啓下之意,反歸於虛地,殊乖聖敎省費除弊之旨矣。然旣以啓下付祿,則姑爲仍存,使察其事乎?抑皆遞差,以有職時仕之人,更爲啓下乎?惶恐敢啓。答曰,知道。前銜中一半遞差,有職人差出,可矣。《勳府謄錄》

○都監郞廳以大將意啓曰,臣近年每冬,別令備酒,冬三朔內外入番之軍,逐夕饋餉,俾禦夜寒矣。目今餘酒尙存,足餉一軍,自今月十七日,分三運,三淸洞聚饋之意。敢啓。傳曰,依啓。《訓局謄錄》

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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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崔葕爲執義,鄭弘溟爲掌樂正。

○玉堂箚子大槪,伏見崔鳴吉箚,以衛輒之罪人,醜誣臣等,臣等決難含糊容忍,虛拘於三司之列,請削臣等之職事。答曰,此事關係甚重,決非數三年少輕躁之人所可輕論。崔鳴吉之言,爾等獨當排擊,極爲過矣。且士夫相規之道,當以禮義,爾等侵辱太甚,此亦殊非美習也。勿辭。朝報

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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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百官四啓珙事。合司五啓。玉堂箚子。宗室啓辭。答曰,不允。

○府啓,興陽縣監鄭弘任,請收拿推之命事。答曰,鄭弘任,今此拿推,未爲不可矣。

○備邊司啓曰,登極拜表,只隔十日,似當速爲差出韓汝溭代。敢稟。傳曰,韓汝溭敍用,還差,可矣。

○平安監司書目,冬至使邊應璧,今月十五日,平壤地石多山到泊事。朝報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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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珙事,百官、三司啓、箚。答曰,不允。

○口傳政事,以韓汝溭爲副護軍。

○冬至使書目,皇后冊立詔齎奉,今月十五日,石多山下陸事。

○傳曰,回答官李灤加資,朴蘭英加資未久,熟馬一匹賜給,軍官金國柱實職邊將中除授,其餘竝陞敍,館軍限年免役。

○府啓,興陽縣監鄭弘任罷推,出於特命。王言一下,瞻聆擧駭,請收罷推之命。答曰,不允。

○院啓,赴京使臣差出,政體甚重,口傳命下之後,政院不爲稟復。請色承旨推考。答曰,前者已爲下批之人,口傳爲之,似無所妨。色承旨別無所失,不必推考。

○備邊司啓曰,管餉使書狀云云。伴臣不幸病重,南以恭改差爲當。傳曰,依啓。

○以接伴使尹暉單子,傳曰,問於大臣,極擇差出,改付標吳竣單子傳曰,極擇差出。

○珙事,百官四啓。合司五啓。玉堂三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朝報

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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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以沈緝[沈諿]爲接伴使,金守玄爲黃戶部接伴使。

○府啓,鄭弘任事。答曰,不允。院啓,承旨推考事,停啓。

○備忘記,親祭亞獻官領相申欽,終獻官左相吳允謙,鞍具馬一匹。永寧殿初獻官李德泂,亞獻官沈器遠,熟馬一匹賜給。堂上執禮睦大欽,熟馬,大祝以上及承旨,半熟馬一匹賜給,餘皆有差。

○罪人任就正、任錫後,拿囚。

○百官、三司啓、箚。答曰,不允。朝報

○禁府啓曰,逆賊府奴李守香,在逃未捕,雖未正刑,其謀逆之狀,則明白無疑。其家舍及奴婢田畓,竝爲籍沒,依法典給己之官主,屬於本司,便用爲當。敢啓。傳曰,依啓。《禁府謄錄》

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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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校理趙□□初度呈辭。入啓,還出給。副修撰沈之源,以病重再疏,遞差。《玉堂日記》

○有政。以鄭經世爲右參贊,權盡己爲開城留守,吳竣爲富平府使,申楫爲公淸都事,高傅川爲弼善,朴炡爲江原監司,權濬爲刑曹正郞。

○江華留守書目,本月十七日,官婢者斤進告其娚病人德信,其父弒逆,而顚狂亂雜,推招無路,檢屍後馳啓計料事。

○府啓,鄭弘任事。答曰,不允。院啓,頃日四學儒生上疏時,聚坐闕門外,領相適詣闕,儒生怒其望見處去轎,捉致傔從人,數其事而掠治之,聞者莫不痛駭。請四學長官,竝命推考。答曰,依啓。

○任就正、任錫後,加刑二次不服。

○珙事,百官四啓,合司七啓,玉堂三箚,宗室一啓。答曰,不允。朝報

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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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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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金光炫爲校理,吳端爲副修撰。

○大妃殿未寧問安。

○修撰崔惠吉初度呈辭。入啓。還出給。《玉堂日記》

○以李士祥爲正言,趙贇爲持平,沈之源爲直講,趙景禛爲瑞山郡守,尹絳爲司書,韓汝溭爲同知。

○罪人任錫後、任就正,加刑三次,任就正物故。啓。

○珙事,百官、三司啓、箚。答曰,不允。朝報

○御營廳啓曰,山行砲手十七名,降倭子枝二十五名,自陣上率來,竝置本廳之意,曾已啓下矣。其將降倭領將金忠善稱名者,爲人不特膽勇超人,性亦恭謹,故適變時,逃命降倭追捕一事,其時本道監司,皆委於此人,不勞而能除之,誠爲可嘉。聞其所言,其子枝中可用而落漏者亦多,若有朝廷別抄作隊之事,則渠當招集,聞變上來雲。此輩之今番從軍者,依前例,爲先復戶一結,自中子枝之落漏者,亦令本道査出,成冊上送,所持鳥銃、環刀,以本道軍器所上中,擇好分給,常行操鍊,有變卽爲上送之意,本道監兵使處,一體知委,何[何]如?答曰,依啓。《御營廳謄錄》

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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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禁府,鄭汝麟議啓判付,削奪放送,永不敍用。

○以權潗爲江華推考敬差官。

○任錫後,加刑三次不服。

○府啓,鄭弘溟[鄭弘任]事。答曰,不允。朝報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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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校理金光炫。

○登極使拜表,崇政殿親臨。

○有政。《玉堂日記》

○以羅萬甲爲兵曹正郞,鄭弘溟爲司諫,李顯英爲江原監司,沈之源爲文學,尹兼善爲刑曹正郞,洪瑞鳳爲大司憲。

○任錫後物故。

○知事李直彥卒逝,當日至明日,停朝市。

○府啓,鄭弘任事,停啓。

○鞫廳議啓,金碩富、任有後、任之後、李宗承、李士珪放送,李時行定配,趙挺、張世哲圍置,趙有道還配,崔始量照律。

○平安監司書目,走回人趙海鵬所供,前頭開市,事多難處,悶慮事。

○副元帥書目,走回人趙海鵬進告,奴兵分番,進犯寧遠云云事。朝報

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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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謝恩,副修撰吳端。《玉堂日記》

○罪人億只,拿囚,罪人李時行,甲山定配,張世哲,慶源,趙挺,南海圍置,崔始量,杖一百徒三年,告身盡行追奪。啓。傳曰,崔始量照律,是乎非乎?令政院律官問啓。回啓曰,問於律官,則此外無他正律,故比而用之。若加一等,則乃杖一百流三千里也。雖與始量所犯不似,所犯旣重,則比用加一等之文,爲當雲矣。傳曰,知道。此公事還出給,當該堂上、郞廳,竝推考。

○罪人億只,元情罷出。

○珙事,百官、三司啓、箚。答曰,不允。朝報

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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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珙事,百官、三司啓、箚。答曰,不允。

○北兵使書目,差胡仲男、者老等,率從胡馬撤還本穴事。

○平安監司書目,鐵山彌串馳報,毛兵馬步竝二千餘名,九連城耕種稱雲,前向義州事。

○禮曹啓曰,春節已過,亢旱爲災,審理冤獄等事,爲先擧行。啓。答曰,依啓。

○禁府啓曰,崔始量,無他可擬之律事。答曰,律文如此,則昨日所照之律用之,可也。朝報

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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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副校理朴璜[朴潢]三度呈辭。遞差。《玉堂日記》

○有政。以李敏求爲大司成,沈器遠爲判尹,柳希培爲熙川郡守,權濤特旨爲興陽縣監,鄭大亨爲靑山縣監,金澃爲交河縣監,李衯爲慶尙都事,崔鳴吉爲知義禁,尹璛爲刑曹參判摠管。

○副元帥書目,都督鎭江巡審事,乘船將到麟山云云事。

○平安監司書目,馬遊擊,率軍兵二千餘名,麟山地屯聚,以待毛將鎭江巡審事。

○禁府,崔始量供招內,與任之後,素昧平生雲,明有欺罔之狀。罪杖一百徒三年,告身盡行追奪,功減一等,沃川郡徒二年半定配。啓。

○觀象監,今卄七日申時,太白見於未地。啓。

○珙事,百官、三司啓、箚。答曰,不允。朝報

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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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承旨金壽賢。左承旨李聖求。右承旨李民宬。左副承旨尹知敬。右副承旨李景憲。同副承旨李基祚。注書。假注書。事變假注書。

○上在慶德宮。停常參、經筵。

○有政。以吳端爲持平,金堉爲副校理,崔惠吉爲持平。

○謝恩,副校理金堉,副修撰呂爾徵。《玉堂日記》

○以李楘爲大司諫,高傅川爲掌令,沈之源爲獻納,金宗一爲正言,金南重爲弼善,趙贇爲文學,李士祥爲宗廟令。

○平安監司書目,鐵山報,都督遣妻子於南方本家,率諸將軍兵,往箚獐子島,而鹿島來泊唐米,分賑龍、義、鐵飢民云云事。

○禁府,在逃罪人李秀香,拿囚。

○傳曰,李秀香捕捉人,趁卽論賞。

○刑曹啓曰,敬差官啓本云云。弒父罪人德信,罪狀明白,移禁府。啓,依允。朝報

○禁府啓曰,江華弒父罪人德信,罪關綱常,郞廳發遣,拿來,何如?傳曰,允。

○又啓曰,本府在囚罪人,以其罪名觀之,則似無冤枉審理之事,臣等不敢輕議。罪人名下,其所犯罪名俱錄,別單書啓,伏候睿裁。傳曰,知道。其中情涉冤枉者,議啓。《禁府謄錄》郞廳洪敍箕校正。郞廳權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