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甲子年事
作者:羅隱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896

太和中,張谷納邯鄲人李嚴女,備歌舞具。及長大,妍麗豐足,殆不似下賤物。又能傳故都聲,有時涼曉,哀轉曆曆。見趙家之遺台老樹,雖驚離吊往之懷,似不能多也。雅為谷所愛,因目曰新聲。及劉從諫得父封,谷以窮遊佐其事,新聲亦從去。然性本便惠,雖谷之起居謀慮,皆豫有承迎,故頗聞中外消息。時從諫得誌後,勾聚亡命,以窺脅朝廷,大為四方人怪訝。有實其事於谷者,谷不以介意。新聲曰:「妾於公直巾屨間狎玩者耳,除歌酒外,不當以應顧命。然食人之食,憂人之憂,理之常也。況妾乎?前日天子授從諫節度使時,非從諫有戰野之功,拔城之績,蓋以其先父挈齊還我,去就間未能奪其嗣耳。而公不幸為其屬,則牽制之道,在此不在彼也。自劉氏奄有全趙,更改歲時,未嘗聞以一縷一蹄為天子壽,而指使輩率無賴人也。且章武朝數鎮顛覆,皆以雄才傑器,尚不能固天子恩,況從諫擢自兒女子手中,一旦襲荷家業,苟不以法而得,亦宜以不法而終。此倚伏之常數也。而又卒伍佻險,言語不祥,是不為齊鬼所酬而死於帳下者幸矣。孰謂公從其事,反不知其事者哉?如不能早折其肘臂,以作天子計,則宜脫族西去。大丈夫勿顧一飯恩,以骨肉腥健兒衣食。」言訖,悲涕流落。谷不決者三月,新聲復進,以其業不用也,縊殺之。會昌中,從諫死,以其子露父意,族之,谷竟從逆。嗚乎!謀及婦人者必亡,而新聲之言,惜其不用。余前過太行時,有傳吏能道當時事,因拾以編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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