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崔益侍御史制

授崔益侍御史制
作者:常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1

敕:通議大夫侍御史內供奉前諸道營田使判官靈昌郡開國公崔益,積德垂裕,清才致遠,久佐稷農之任,仍參邦憲之列。事必精當,勤而有成,宜正台綱,以明朝獎。可侍御史,散官封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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