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楊護監察御史制

授楊護監察御史制
作者:常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1

敕:守左拾遺楊護,服於古訓,文以彰之,專靜向方,恆久其道。近參侍從之列,不忘忠讜之言,俾執清憲,佇揚厥職。可守監察御史。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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