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王沂河南府永寧縣令範傳規陝州安邑縣令制

授王沂河南府永寧縣令範傳規陝州安邑縣令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9

敕:前汴、宋、亳、潁等州觀察推官殿中侍御史內供奉賜緋魚袋王沂、前宣武軍節度推官監察御史裏行範傳規等:比制「諸侯吏府罷則歸之有司,以第敘常秩」,近或不時以聞,謬異前詔。朕申明之,以複故典。而去歲司徒宏,以沂等入覲,因獻其能。越在後庚之前,且寵上台之請,命汝好爵,時予加恩。勉字邦畿,無虐黎獻。沂可河南府永寧縣令,傳規可陝州安邑縣令,餘如故。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