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裴寰奉先縣令制

授裴寰奉先縣令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8

敕:裴寰等:尹正務重,自掾屬已下,至於邦畿之長,往往選署以聞,從而可之,亦委任責成之義也。以爾等或理謀居最,或保任稱能,將委劇曹,亦專近邑。各懋乃職,用酬爾知。可依前件。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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