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韋諤給事中制

授韋諤給事中制
作者:常袞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10

門下:通議大夫行尚書吏部郎中彭城郡開國公韋諤,在人之德,承家積厚,先致美以施政,終秉彝以存誠。朝之清序,多所階曆,參我六典,冠於諸曹。學以辨疑,文以決滯,五年勤職,時謂淹才。宜守殿中,以平台議,詔書未當,實得封還。官能守常,事鮮失中,是有選用,爾其揚之。可行給事中,散官封如故,主者施行。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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