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普寧市公安局關於勸返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
關於勸返滯留緬北人員的通告 2021年6月3日 發布機關:廣東省揭陽市普寧市公安局 |
工作動態 |
為嚴厲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整治中緬邊境跨境違法犯罪活動,現對普寧籍在中緬邊境非法出境人員和滯留緬甸北部地區的人員依法進行勸返,特通告如下:
一、滯留緬北人員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務必於2021年6月30日前回國,拒不入境回國者,公安機關將以涉嫌偷越國邊境等罪名依法查處。
二、自本通告發布後,滯留緬北人員家屬及時聯繫滯留緬北人員儘快回國,如實供述自己違法犯罪行為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三、滯留緬北人員拒不聽從黨委政府勸導的,由村、居委會根據村規民約進行懲戒,同時依法依規取消滯留緬北人員以及家屬一切政策性優惠、福利、補助等,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任何單位、組織和個人不得為非法出境人員提供任何幫助和便利條件,違者嚴懲。
五、歡迎廣大人民群眾檢舉揭發滯留緬北人員線索,對檢舉揭發有功人員嚴格保密並予以獎勵。舉報電話: 110。
特此通告
普寧市打擊治理電信網絡
新型違法犯罪聯席辦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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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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