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
政府會計制度——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和報表 財會〔2017〕25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2017年10月24日 |
第一部分 總說明
編輯一、為了規範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計核算,保證會計信息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政府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等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於各級各類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特別說明的除外)。
納入企業財務管理體系執行企業會計準則或小企業會計準則的單位,不執行本制度。
本制度尚未規範的有關行業事業單位的特殊經濟業務或事項的會計處理,由財政部另行規定。
三、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會計準則(包括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規定的原則和本制度的要求,對其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或事項進行會計核算。
四、單位對基本建設投資應當按照本制度規定統一進行會計核算,不再單獨建賬,但是應當按項目單獨核算,並保證項目資料完整。
五、單位會計核算應當具備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雙重功能,實現財務會計與預算會計適度分離並相互銜接,全面、清晰反映單位財務信息和預算執行信息。
單位財務會計核算實行權責發生制;單位預算會計核算實行收付實現制,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單位對於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收支業務,在採用財務會計核算的同時應當進行預算會計核算;對於其他業務,僅需進行財務會計核算。
六、單位會計要素包括財務會計要素和預算會計要素。
財務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淨資產、收入和費用。
預算會計要素包括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結餘。
七、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運用會計科目:
(一)單位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定設置和使用會計科目。在不影響會計處理和編制報表的前提下,單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增設或減少某些會計科目。
(二)單位應當執行本制度統一規定的會計科目編號,以便於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信息化管理。
(三)單位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時,應當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得只填列會計科目編號、不填列會計科目名稱。
(四)單位設置明細科目或進行明細核算,除遵循本制度規定外,還應當滿足權責發生制政府部門財務報告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編制的其他需要。
八、單位應當按照下列規定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
(一)財務報表的編制主要以權責發生制為基礎,以單位財務會計核算生成的數據為準;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主要以收付實現制為基礎,以單位預算會計核算生成的數據為準。
(二)財務報表由會計報表及其附註構成。會計報表一般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費用表和淨資產變動表。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選擇編制現金流量表。
(三)預算會計報表至少包括預算收入支出表、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和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
(四)單位應當至少按照年度編制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
(五)單位應當根據本制度規定編制真實、完整的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不得違反本制度規定隨意改變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不得隨意改變本制度規定的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有關數據的會計口徑。
(六)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編報及時。
(七)財務報表和預算會計報表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並蓋章。
九、單位應當重視並不斷推進會計信息化的應用。
單位開展會計信息化工作,應當符合財政部制定的相關會計信息化工作規範和標準,確保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開展會計核算及生成的會計信息符合政府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規定。
十、本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部分 會計科目名稱和編號
編輯序號 | 科目編號 | 科目名稱 |
---|---|---|
一、財務會計科目 | ||
(一)資產類 | ||
1 | 1001 | 庫存現金 |
2 | 1002 | 銀行存款 |
3 | 1011 |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4 | 1021 | 其他貨幣資金 |
5 | 1101 | 短期投資 |
6 | 1201 | 財政應返還額度 |
7 | 1211 | 應收票據 |
8 | 1212 | 應收賬款 |
9 | 1214 | 預付賬款 |
10 | 1215 | 應收股利 |
11 | 1216 | 應收利息 |
12 | 1218 | 其他應收款 |
13 | 1219 | 壞賬準備 |
14 | 1301 | 在途物品 |
15 | 1302 | 庫存物品 |
16 | 1303 | 加工物品 |
17 | 1401 | 待攤費用 |
18 | 1501 | 長期股權投資 |
19 | 1502 | 長期債券投資 |
20 | 1601 | 固定資產 |
21 | 1602 |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
22 | 1611 | 工程物資 |
23 | 1613 | 在建工程 |
24 | 1701 | 無形資產 |
25 | 1702 |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
26 | 1703 | 研發支出 |
27 | 1801 | 公共基礎設施 |
28 | 1802 |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
29 | 1811 | 政府儲備物資 |
30 | 1821 | 文物文化資產 |
31 | 1831 | 保障性住房 |
32 | 1832 | 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
33 | 1891 | 受託代理資產 |
34 | 1901 | 長期待攤費用 |
35 | 1902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二)負債類 | ||
36 | 2001 | 短期借款 |
37 | 2101 | 應交增值稅 |
38 | 2102 | 其他應交稅費 |
39 | 2103 | 應繳財政款 |
40 | 2201 | 應付職工薪酬 |
41 | 2301 | 應付票據 |
42 | 2302 | 應付賬款 |
43 | 2303 | 應付政府補貼款 |
44 | 2304 | 應付利息 |
45 | 2305 | 預收賬款 |
46 | 2307 | 其他應付款 |
47 | 2401 | 預提費用 |
48 | 2501 | 長期借款 |
49 | 2502 | 長期應付款 |
50 | 2601 | 預計負債 |
51 | 2901 | 受託代理負債 |
(三)淨資產類 | ||
52 | 3001 | 累計盈餘 |
53 | 3101 | 專用基金 |
54 | 3201 | 權益法調整 |
55 | 3301 | 本期盈餘 |
56 | 3302 | 本年盈餘分配 |
57 | 3401 | 無償調撥淨資產 |
58 | 3501 | 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四)收入類 | ||
59 | 4001 | 財政撥款收入 |
60 | 4101 | 事業收入 |
61 | 4201 | 上級補助收入 |
62 | 4301 |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63 | 4401 | 經營收入 |
64 | 4601 | 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
65 | 4602 | 投資收益 |
66 | 4603 | 捐贈收入 |
67 | 4604 | 利息收入 |
68 | 4605 | 租金收入 |
69 | 4609 | 其他收入 |
(五)費用類 | ||
70 | 5001 | 業務活動費用 |
71 | 5101 | 單位管理費用 |
72 | 5201 | 經營費用 |
73 | 5301 | 資產處置費用 |
74 | 5401 | 上繳上級費用 |
75 | 5501 | 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
76 | 5801 | 所得稅費用 |
77 | 5901 | 其他費用 |
二、預算會計科目 | ||
(一)預算收入類 | ||
1 | 6001 | 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2 | 6101 | 事業預算收入 |
3 | 6201 | 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
4 | 6301 | 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
5 | 6401 | 經營預算收入 |
6 | 6501 | 債務預算收入 |
7 | 6601 | 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8 | 6602 | 投資預算收益 |
9 | 6609 | 其他預算收入 |
(二)預算支出類 | ||
10 | 7101 | 行政支出 |
11 | 7201 | 事業支出 |
12 | 7301 | 經營支出 |
13 | 7401 | 上繳上級支出 |
14 | 7501 |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15 | 7601 | 投資支出 |
16 | 7701 | 債務還本支出 |
17 | 7901 | 其他支出 |
(三)預算結餘類 | ||
18 | 8001 | 資金結存 |
19 | 8101 | 財政撥款結轉 |
20 | 8102 | 財政撥款結餘 |
21 | 8201 | 非財政撥款結轉 |
22 | 8202 | 非財政撥款結餘 |
23 | 8301 | 專用結餘 |
24 | 8401 | 經營結餘 |
25 | 8501 | 其他結餘 |
26 | 8701 |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
第三部分 會計科目使用說明
編輯一、財務會計科目
編輯(一)資產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的庫存現金。
二、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收支現金,並按照本制度規定核算現金的各項收支業務。
本科目應當設置「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核算單位受託代理、代管的現金。
三、庫存現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從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取現金,按照實際提取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現金存入銀行等金融機構,按照實際存入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根據規定從單位零餘額賬戶提取現金,按照實際提取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
將現金退回單位零餘額賬戶,按照實際退回的金額,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因內部職工出差等原因借出的現金,按照實際借出的現金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時,按照實際報銷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按照實際借出的現金金額,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
(三)因提供服務、物品或者其他事項收到現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收入」、「應收賬款」等相關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因購買服務、物品或者其他事項支付現金,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庫存物品」等相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以庫存現金對外捐贈,按照實際捐出的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收到受託代理、代管的現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受託代理資產),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支付受託代理、代管的現金,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受託代理資產)。
四、單位應當設置「庫存現金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當計算當日的現金收入合計數、現金支出合計數和結餘數,並將結餘數與實際庫存數相核對,做到賬款相符。
每日賬款核對中發現有待查明原因的現金短缺或溢余的,應當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屬於現金溢余,應當按照實際溢余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屬於現金短缺,應當按照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查明原因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具體內容參見「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五、現金收入業務繁多、單獨設有收款部門的單位,收款部門的收款員應當將每天所收現金連同收款憑據一併交財務部門核收記賬,或者將每天所收現金直接送存開戶銀行後,將收款憑據及向銀行送存現金的憑證等一併交財務部門核收記賬。
六、單位有外幣現金的,應當分別按照人民幣、外幣種類設置「庫存現金日記賬」進行明細核算。有關外幣現金業務的賬務處理參見「銀行存款」科目的相關規定。
七、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實際持有的庫存現金。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存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
二、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辦理銀行存款收支業務,並按照本制度規定核算銀行存款的各項收支業務。
本科目應當設置「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核算單位受託代理、代管的銀行存款。
三、銀行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將款項存入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按照實際存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應收賬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相關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利息收入」科目。
(二)從銀行等金融機構提取現金,按照實際提取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以銀行存款支付相關費用,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其他費用」等相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以銀行存款對外捐贈,按照實際捐出的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收到受託代理、代管的銀行存款,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受託代理資產),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支付受託代理、代管的銀行存款,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受託代理資產)。
四、單位發生外幣業務的,應當按照業務發生當日的即期匯率,將外幣金額折算為人民幣金額記賬,並登記外幣金額和匯率。
期末,各種外幣賬戶的期末餘額,應當按照期末的即期匯率折算為人民幣,作為外幣賬戶期末人民幣餘額。調整後的各種外幣賬戶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面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計入當期費用。
(一)以外幣購買物資、設備等,按照購入當日的即期匯率將支付的外幣或應支付的外幣折算為人民幣金額,借記「庫存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付賬款」等科目的外幣賬戶。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銷售物品、提供服務以外幣收取相關款項等,按照收入確認當日的即期匯率將收取的外幣或應收取的外幣折算為人民幣金額,借記本科目、「應收賬款」等科目的外幣賬戶,貸記「事業收入」等相關科目。
(三)期末,根據各外幣銀行存款賬戶按照期末匯率調整後的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
「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有關外幣賬戶期末匯率調整業務的賬務處理參照本科目。
五、單位應當按照開戶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存款種類及幣種等,分別設置「銀行存款日記賬」,由出納人員根據收付款憑證,按照業務的發生順序逐筆登記,每日終了應結出餘額。「銀行存款日記賬」應定期與「銀行對賬單」核對,至少每月核對一次。月度終了,單位銀行存款日記賬賬面餘額與銀行對賬單餘額之間如有差額,應當逐筆查明原因並進行處理,按月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調節相符。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實際存放在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覆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二、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額度單位收到「財政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時,根據通知書所列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
(二)支用額度
1.支付日常活動費用時,按照支付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購買庫存物品或購建固定資產,按照實際發生的成本,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本科目、「應付賬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3.從零餘額賬戶提取現金時,按照實際提取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因購貨退回等發生財政授權支付額度退回的,按照退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品」等科目。
(四)年末,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作註銷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年末,單位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下年初,單位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上年度註銷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作恢復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批覆的上年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支用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年末註銷單位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的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各種其他貨幣資金。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外埠存款」、「銀行本票存款」、「銀行匯票存款」、「信用卡存款」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貨幣資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需要在異地開立銀行賬戶,將款項委託本地銀行匯往異地開立賬戶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收到採購員交來供應單位發票賬單等報銷憑證時,借記「庫存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多餘的外埠存款轉回本地銀行時,根據銀行的收賬通知,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銀行本票、銀行匯票,按照取得的銀行本票、銀行匯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使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購買庫存物品等資產時,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庫存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如有餘款或因本票、匯票超過付款期等原因而退回款項,按照退款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將款項交存銀行取得信用卡,按照交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用信用卡購物或支付有關費用,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單位管理費用」、「庫存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單位信用卡在使用過程中,需向其賬戶續存資金的,按照續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單位應當加強對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及時辦理結算,對於逾期尚未辦理結算的銀行匯票、銀行本票等,應當按照規定及時轉回,並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相應賬務處理。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實際持有的其他貨幣資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持有時間不超過1年(含1年)的投資。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短期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短期投資時,按照確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收到短期投資持有期間的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出售短期投資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資本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持有短期投資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包括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財政直接支付資金額度和財政應返還的財政授權支付資金額度。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應返還額度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財政直接支付年末,單位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發生數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財政直接支付),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
單位使用以前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額度支付款項時,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直接支付)。
(二)財政授權支付年末,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作註銷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
年末,單位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借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
下年初,單位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上年度註銷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作恢復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批覆的上年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授權支付)。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因開展經營活動銷售產品、提供有償服務等而收到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開出、承兌商業匯票的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因銷售產品、提供服務等收到商業匯票,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確認的收入金額,貸記「經營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貼現,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即扣除貼現息後的淨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貼現息金額,借記「經營費用」等科目,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無追索權)或「短期借款」科目(有追索權)。附追索權的商業匯票到期未發生追索事項的,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短期借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時,按照取得物資的成本,借記「庫存物品」等科目,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貸記本科目,如有差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商業匯票到期時,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收回票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商業匯票票面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因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委託收款憑證、未付票款通知書或拒付款證明等,按照商業匯票的票面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事業單位應當設置「應收票據備查簿」,逐筆登記每一應收票據的種類、號數、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和付款人、承兌人、背書人姓名或單位名稱、背書轉讓日、貼現日期、貼現率和貼現淨額、收款日期、收回金額和退票情況等。應收票據到期結清票款或退票後,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註銷。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持有的商業匯票票面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提供服務、銷售產品等應收取的款項,以及單位因出租資產、出售物資等應收取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務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應收賬款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單位發生應收賬款時,按照應收未收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收回應收賬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應收賬款收回後需上繳財政
1.單位出租資產發生應收未收租金款項時,按照應收未收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收回應收賬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單位出售物資發生應收未收款項時,按照應收未收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收回應收賬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事業單位應當於每年年末,對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生不能收回的跡象,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一)對於賬齡超過規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核銷。按照核銷金額,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核銷的應收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二)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在以後期間又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單位應當於每年年末,對收回後應當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進行全面檢查。
(一)對於賬齡超過規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核銷。按照核銷金額,借記「應繳財政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核銷的應收賬款應當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二)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在以後期間又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按照購貨、服務合同或協議規定預付給供應單位(或個人)的款項,以及按照合同規定向承包工程的施工企業預付的備料款和工程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供應單位(或個人)及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對於基本建設項目發生的預付賬款,還應當在本科目所屬基建項目明細科目下設置「預付備料款」、「預付工程款」、「其他預付款」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根據購貨、服務合同或協議規定預付款項時,按照預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收到所購資產或服務時,按照購入資產或服務的成本,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業務活動費用」等相關科目,按照相關預付賬款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實際補付的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三)根據工程進度結算工程價款及備料款時,按照結算金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相關預付賬款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實際補付的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發生預付賬款退回的,按照實際退回金額,借記「財政撥款收入」[本年直接支付]、「財政應返還額度」[以前年度直接支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單位應當於每年年末,對預付賬款進行全面檢查。如果有確鑿證據表明預付賬款不再符合預付款項性質,或者因供應單位破產、撤銷等原因可能無法收到所購貨物、服務的,應當先將其轉入其他應收款,再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將預付賬款賬面餘額轉入其他應收款時,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實際預付但尚未結算的款項。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應當收取的現金股利或應當分得的利潤。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股利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支付的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本科目,按照確定的長期股權投資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收到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按照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成本法下)或「長期股權投資」(權益法下)科目。
(三)實際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應當收取但尚未收到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長期債券投資應當收取的利息。
事業單位購入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的利息,應當通過「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收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長期債券投資,按照確定的投資成本,借記「長期債券投資」科目,按照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到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按期計算確認長期債券投資利息收入時,對於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按照以票面金額和票面利率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三)實際收到應收利息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應收未收的長期債券投資利息。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除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項應收及暫付款項,如職工預借的差旅費、已經償還銀行尚未報銷的本單位公務卡欠款、撥付給內部有關部門的備用金、應向職工收取的各種墊付款項、支付的可以收回的訂金或押金、應收的上級補助和附屬單位上繳款項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收款的類別以及債務單位(或個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收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時,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庫存現金」、「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收回其他各種應收及暫付款項時,按照收回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單位內部實行備用金制度的,有關部門使用備用金以後應當及時到財務部門報銷並補足備用金。財務部門核定並發放備用金時,按照實際發放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等科目。根據報銷金額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時,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等科目,報銷數和撥補數都不再通過本科目核算。
(四)償還尚未報銷的本單位公務卡欠款時,按照償還的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持卡人報銷時,按照報銷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將預付賬款賬面餘額轉入其他應收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預付賬款」科目。具體說明參見「預付賬款」科目。
四、事業單位應當於每年年末,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如發生不能收回的跡象,應當計提壞賬準備。
(一)對於賬齡超過規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核銷。按照核銷金額,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核銷的其他應收款應當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二)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在以後期間又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行政單位應當於每年年末,對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對於超過規定年限、確認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核銷。核銷的其他應收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一)經批准核銷其他應收款時,按照核銷金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在以後期間又收回的,按照收回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六、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對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提取的壞賬準備。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明細核算。
三、事業單位應當於每年年末,對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進行全面檢查,分析其可收回性,對預計可能產生的壞賬損失計提壞賬準備、確認壞賬損失。
四、事業單位可以採用應收款項餘額百分比法、賬齡分析法、個別認定法等方法計提壞賬準備。壞賬準備計提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如需變更,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並在財務報表附註中予以說明。
五、當期應補提或沖減的壞賬準備金額的計算公式如下:
當期應補提或沖減的壞=賬準備按照期末應收賬本科目本科目−期末貸方(或+期末)餘額借方餘額款和其他應收款計算應計提的壞賬準備金額
六、壞賬準備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提取壞賬準備時,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沖減壞賬準備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費用」科目。
(二)對於賬齡超過規定年限並確認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報經批准後,按照無法收回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
已核銷的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在以後期間又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金額,借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科目。
七、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提取的壞賬準備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採購材料等物資時貨款已付或已開出商業匯票但尚未驗收入庫的在途物品的採購成本。
二、本科目可按照供應單位和物品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在途物品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單位購入材料等物品,按照確定的物品採購成本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所購材料等物品到達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庫存物品成本金額,借記「庫存物品」科目,按照物品採購成本金額,貸記本科目,按照使得入庫物品達到目前場所和狀態所發生的其他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在途物品的採購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在開展業務活動及其他活動中為耗用或出售而儲存的各種材料、產品、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用具、裝具、動植物等的成本。
已完成的測繪、地質勘察、設計成果等的成本,也通過本科目核算。單位隨買隨用的零星辦公用品,可以在購進時直接列作費用,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單位控制的政府儲備物資,應當通過「政府儲備物資」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單位受託存儲保管的物資和受託轉贈的物資,應當通過「受託代理資產」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單位為在建工程購買和使用的材料物資,應當通過「工程物資」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庫存物品的種類、規格、保管地點等進行明細核算。
單位儲存的低值易耗品、包裝物較多的,可以在本科目(低值易耗品、包裝物)下按照「在庫」、「在用」和「攤銷」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庫存物品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的庫存物品,應當按照其取得時的成本入賬。
1.外購的庫存物品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在途物品」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2.自製的庫存物品加工完成並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加工物品——自製物品」科目。
3.委託外單位加工收回的庫存物品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加工物品——委託加工物品」等科目。
4.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按照名義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捐贈收入」科目;同時,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無償調入的庫存物品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6.置換換入的庫存物品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相關資產科目(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還應當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置換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相關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貸方差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涉及補價的,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支付補價的,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相關資產科目(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還應當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支付的補價和置換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相關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貸方差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2)收到補價的,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收到的補價,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換出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相關資產科目(換出資產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還應當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置換過程中發生的其他相關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補價扣減其他相關支出後的淨收入,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按照借貸方差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或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庫存物品在發出時,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單位開展業務活動等領用、按照規定自主出售發出或加工發出庫存物品,按照領用、出售等發出物品的實際成本,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加工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一次轉銷法攤銷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的,在首次領用時將其賬面餘額一次性攤銷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採用五五攤銷法攤銷低值易耗品、包裝物的,首次領用時,將其賬面餘額的50%攤銷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使用完時,將剩餘的賬面餘額轉銷計入有關成本費用,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
2.經批准對外出售的庫存物品(不含可自主出售的庫存物品)發出時,按照庫存物品的賬面餘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3.經批准對外捐贈的庫存物品發出時,按照庫存物品的賬面餘額和對外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合計數,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按照庫存物品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對外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經批准無償調出的庫存物品發出時,按照庫存物品的賬面餘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無償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5.經批准置換換出的庫存物品,參照本科目有關置換換入庫存物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三)單位應當定期對庫存物品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於發生的庫存物品盤盈、盤虧或者報廢、毀損,應當先計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進行後續賬務處理。
1.盤盈的庫存物品,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但按照規定經過資產評估的,其成本按照評估價值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過評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確定。如無法採用上述方法確定盤盈的庫存物品成本的,按照名義金額入賬。
盤盈的庫存物品,按照確定的入賬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2.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庫存物品,按照待處理庫存物品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若因非正常原因導致的庫存物品盤虧或毀損,還應當將與該庫存物品相關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按照其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庫存物品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自製或委託外單位加工的各種物品的實際成本。
未完成的測繪、地質勘察、設計成果的實際成本,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自製物品」、「委託加工物品」兩個一級明細科目,並按照物品類別、品種、項目等設置明細賬,進行明細核算。
本科目「自製物品」一級明細科目下應當設置「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用」等二級明細科目歸集自製物品發生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專門從事物品製造人員的人工費)等直接費用;對於自製物品發生的間接費用,應當在本科目「自製物品」一級明細科目下單獨設置「間接費用」二級明細科目予以歸集,期末,再按照一定的分配標準和方法,分配計入有關物品的成本。
三、加工物品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自製物品
1.為自製物品領用材料等,按照材料成本,借記本科目(自製物品——直接材料),貸記「庫存物品」科目。
2.專門從事物品製造的人員發生的直接人工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自製物品——直接人工),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3.為自製物品發生的其他直接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自製物品——其他直接費用),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4.為自製物品發生的間接費用,按照實際發生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自製物品——間接費用),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等科目。
間接費用一般按照生產人員工資、生產人員工時、機器工時、耗用材料的數量或成本、直接費用(直接材料和直接人工)或產品產量等進行分配。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自行選擇間接費用的分配方法。分配方法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5.已經製造完成並驗收入庫的物品,按照所發生的實際成本(包括耗用的直接材料費用、直接人工費用、其他直接費用和分配的間接費用),借記「庫存物品」科目,貸記本科目(自製物品)。
(二)委託加工物品
1.發給外單位加工的材料等,按照其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委託加工物品),貸記「庫存物品」科目。
2.支付加工費、運輸費等費用,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委託加工物品),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3.委託加工完成的材料等驗收入庫,按照加工前發出材料的成本和加工、運輸成本等,借記「庫存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委託加工物品)。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自製或委託外單位加工但尚未完工的各種物品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已經支付,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分別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預付航空保險費、預付租金等。
攤銷期限在1年以上的租入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和其他費用,應當通過「長期待攤費用」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待攤費用應當在其受益期限內分期平均攤銷,如預付航空保險費應在保險期的有效期內、預付租金應在租賃期內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當期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待攤費用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待攤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待攤費用時,按照實際預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時,按照攤銷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如果某項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單位受益,應當將其攤余金額一次全部轉入當期費用。按照攤銷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各種已支付但尚未攤銷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股權性質的投資。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和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方式等進行明細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還應當按照「成本」、「損益調整」、「其他權益變動」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長期股權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作為初始投資成本。
1.以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確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或本科目(成本),按照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借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全部價款,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實際收到取得投資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2.以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置換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3.以未入賬的無形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評估價值加相關稅費作為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4.接受捐贈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確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或本科目(成本),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
5.無償調入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確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或本科目(成本),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二)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應當按照規定採用成本法或權益法進行核算。
1.採用成本法核算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應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股利」科目。
2.採用權益法核算
(1)被投資單位實現淨利潤的,按照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的,按照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但以本科目的賬面餘額減記至零為限。發生虧損的被投資單位以後年度又實現淨利潤的,按照收益分享額彌補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等後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損益調整),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按照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損益調整)。
(3)被投資單位發生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其他權益變動)。
3.成本法與權益法的轉換
(1)單位因處置部分長期股權投資等原因而對處置後的剩餘股權投資由權益法改按成本法核算的,應當按照權益法下本科目賬面餘額作為成本法下本科目賬面餘額(成本)。
其後,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屬於單位已計入投資賬面餘額的部分,按照應分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
(2)單位因追加投資等原因對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從成本法改為權益法的,應當按照成本法下本科目賬面餘額與追加投資成本的合計金額,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照成本法下本科目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追加投資的成本,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長期股權投資
1.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出售(轉讓)長期股權投資時,應當區分長期股權投資取得方式分別進行處理。
(1)處置以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被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等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借貸方差額,借記或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處置以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被處置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貸記「應收股利」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等支出,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貸方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按照規定將處置時取得的投資收益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的,應當按照所取得價款大於被處置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應收股利賬面餘額和相關稅費支出合計的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2.因被投資單位破產清算等原因,有確鑿證據表明長期股權投資發生損失,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予以核銷時,按照予以核銷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3.報經批准置換轉出長期股權投資時,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換入庫存物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4.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置,除進行上述賬務處理外,還應結轉原直接計入淨資產的相關金額,借記或貸記「權益法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取得的,持有時間超過1年(不含1年)的債券投資。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成本」和「應計利息」明細科目,並按照債券投資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債券投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長期債券投資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實際成本作為投資成本。
取得的長期債券投資,按照確定的投資成本,借記本科目(成本),按照支付的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實際收到取得債券時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時,借「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二)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按期以債券票面金額與票面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時,如為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借記本科目(應計利息),貸記「投資收益」科目;如為分期付息、到期一次還本的債券投資,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收到分期支付的利息時,按照實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利息」科目。
(三)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相關應收利息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對外出售長期債券投資,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已記入「應收利息」科目但尚未收取的金額,貸記「應收利息」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持有的長期債券投資的價值。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固定資產的原值。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固定資產類別和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固定資產一般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築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三、固定資產核算時,應當考慮以下情況:
(一)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應當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核算。
(二)以借入、經營租賃租入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不通過本科目核算,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
(三)採用融資租入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通過本科目核算,並在本科目下設置「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明細科目。
(四)經批准在境外購買具有所有權的土地,作為固定資產,通過本科目核算;單位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境外土地」明細科目,進行相應明細核算。
四、固定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固定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購入不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驗收合格時,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購入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在安裝完畢交付使用前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再轉入本科目。
購入固定資產扣留質量保證金的,應當在取得固定資產時,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要安裝],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不含質量保證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扣留的質量保證金數額,貸記「其他應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內(含1年)]或「長期應付款」[扣留期超過1年]科目。質保期滿支付質量保證金時,借記「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交付使用時,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固定資產,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3.融資租賃取得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前所發生的可歸屬於該項資產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確定。
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按照租賃協議或者合同確定的租賃付款額,貸記「長期應付款」科目,按照支付的運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定期支付租金時,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長期應付款」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4.按照規定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固定資產的賬務處理,參照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5.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按照名義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捐贈收入」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6.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固定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不需安裝]或「在建工程」科目[需安裝],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7.置換取得的固定資產,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取得時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
1.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後續支出通常情況下,將固定資產轉入改建、擴建時,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固定資產已計提折舊,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為增加固定資產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年限而發生的改建、擴建等後續支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固定資產改建、擴建等完成交付使用時,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2.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後續支出為保證固定資產正常使用發生的日常維修等支出,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固定資產,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報經批准出售、轉讓固定資產,按照被出售、轉讓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按照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折舊,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2.報經批准對外捐贈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折舊,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照被處置固定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
3.報經批准無償調出固定資產,按照固定資產已計提的折舊,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照被處置固定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同時,按照無償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報經批准置換換出固定資產,參照「庫存物品」中置換換入庫存物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固定資產處置時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單位應當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於發生的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或毀損、報廢,應當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進行後續賬務處理。
1.盤盈的固定資產,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但按照規定經過資產評估的,其成本按照評估價值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過評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確定。如無法採用上述方法確定盤盈固定資產成本的,按照名義金額(人民幣1元)入賬。
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確定的入賬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2.盤虧、毀損或報廢的固定資產,按照待處理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固定資產的原值。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計提的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公共基礎設施和保障性住房計提的累計折舊,應當分別通過「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和「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所對應固定資產的明細分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單位計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折舊時,應當採用與自有固定資產相一致的折舊政策。能夠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將會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無法合理確定租賃期屆滿時能夠取得租入固定資產所有權的,應當在租賃期與租入固定資產尚可使用年限兩者中較短的期間內計提折舊。
四、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按照應計提折舊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經批准處置或處理固定資產時,按照所處置或處理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無償調撥淨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本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固定資產」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計提的固定資產折舊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成本,包括工程用材料、設備等。
二、本科目可按照「庫存材料」、「庫存設備」等工程物資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購入為工程準備的物資,按照確定的物資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二)領用工程物資,按照物資成本,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工程完工後將領出的剩餘物資退庫時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三)工程完工後將剩餘的工程物資轉作本單位存貨等的,按照物資成本,借記「庫存物品」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在建的建設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
單位在建的信息系統項目工程、公共基礎設施項目工程、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待攤投資」、「其他投資」、「待核銷基建支出」、「基建轉出投資」等明細科目,並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一)「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明細科目,核算單位發生的構成建設項目實際支出的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的實際成本,不包括被安裝設備本身的價值以及按照合同規定支付給施工單位的預付備料款和預付工程款。本明細科目應當設置「建築工程」和「安裝工程」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二)「設備投資」明細科目,核算單位發生的構成建設項目實際支出的各種設備的實際成本。
(三)「待攤投資」明細科目,核算單位發生的構成建設項目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有關工程成本和設備成本的各項間接費用和稅費支出。本明細科目的具體核算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1.勘察費、設計費、研究試驗費、可行性研究費及項目其他前期費用。
2.土地徵用及遷移補償費、土地復墾及補償費、森林植被恢復費及其他為取得土地使用權、租用權而發生的費用。
3.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契稅、車船稅、印花稅及按照規定繳納的其他稅費。
4.項目建設管理費、代建管理費、臨時設施費、監理費、招投標費、社會中介審計(審查)費及其他管理性質的費用。
項目建設管理費是指項目建設單位從項目籌建之日起至辦理竣工財務決算之日止發生的管理性質的支出,包括不在原單位發工資的工作人員工資及相關費用、辦公費、辦公場地租用費、差旅交通費、勞動保護費、工具用具使用費、固定資產使用費、招募生產工人費、技術圖書資料費(含軟件)、業務招待費、施工現場津貼、竣工驗收費等。
5.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各類專門借款利息支出或融資費用。
6.工程檢測費、設備檢驗費、負荷聯合試車費及其他檢驗檢測類費用。
7.固定資產損失、器材處理虧損、設備盤虧及毀損、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毀損淨損失及其他損失。
8.系統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費用支出。
9.其他待攤性質支出。本明細科目應當按照上述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其中有些費用(如項目建設管理費等),還應當按照更為具體的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四)「其他投資」明細科目,核算單位發生的構成建設項目實際支出的房屋購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購置、飼養、培育支出,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支出,軟件研發和不能計入設備投資的軟件購置等支出。單位為進行可行性研究而購置的固定資產,以及取得土地使用權支付的土地出讓金,也通過本明細科目核算。本明細科目應當設置「房屋購置」、「基本畜禽支出」、「林木支出」、「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可行性研究固定資產購置」、「無形資產」等明細科目。
(五)「待核銷基建支出」明細科目,核算建設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取消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費以及項目整體報廢等不能形成資產部分的基建投資支出。本明細科目應按照待核銷基建支出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六)「基建轉出投資」明細科目,核算為建設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的實際成本。本明細科目應按照轉出投資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在建工程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1.將固定資產等資產轉入改建、擴建等時,按照固定資產等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按照已計提的折舊或攤銷,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等資產的原值,貸記「固定資產」等科目。固定資產等資產改建、擴建過程中涉及到替換(或拆除)原資產的某些組成部分的,按照被替換(或拆除)部分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2.單位對於發包建築安裝工程,根據建築安裝工程價款結算賬單與施工企業結算工程價款時,按照應承付的工程價款,借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按照預付工程款餘額,貸記「預付賬款」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
3.單位自行施工的小型建築安裝工程,按照發生的各項支出金額,借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貸記「工程物資」、「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
4.工程竣工,辦妥竣工驗收交接手續交付使用時,按照建築安裝工程成本(含應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二)設備投資
1.購入設備時,按照購入成本,借記本科目(設備投資),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採用預付款方式購入設備的,有關預付款的賬務處理參照本科目有關「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明細科目的規定。
2.設備安裝完畢,辦妥竣工驗收交接手續交付使用時,按照設備投資成本(含設備安裝工程成本和分攤的待攤投資),借記「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設備投資、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安裝工程)。
將不需要安裝的設備和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時,按照相關設備、工具、器具的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庫存物品」科目,貸記本科目(設備投資)。
(三)待攤投資建設工程發生的構成建設項目實際支出的、按照規定應當分攤計入有關工程成本和設備成本的各項間接費用和稅費支出,先在本明細科目中歸集;建設工程辦妥竣工驗收手續交付使用時,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攤入相關工程成本、在安裝設備成本等。
1.單位發生的構成待攤投資的各類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借記本科目(待攤投資),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利息」、「長期借款」、「其他應交稅費」、「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等科目。
2.對於建設過程中試生產、設備調試等產生的收入,按照取得的收入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依據有關規定應當沖減建設工程成本的部分,貸記本科目(待攤投資),按照其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或「其他收入」科目。
3.由於自然災害、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或毀損,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報經批准後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的,按照工程成本扣除殘料價值和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賠款後的淨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攤投資),按照殘料變價收入、過失人或保險公司賠款等,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按照報廢或毀損的工程成本,貸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4.工程交付使用時,按照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待攤投資,借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貸記本科目(待攤投資)。
待攤投資的分配方法,可按照下列公式計算:
(1)按照實際分配率分配。適用於建設工期較短、整個項目的所有單項工程一次竣工的建設項目。
實際分配率 | = |
| ×100% |
(2)按照概算分配率分配。適用於建設工期長、單項工程分期分批建成投入使用的建設項目。
概算分配率 | = |
| ×100% |
(3)某項固定資產應分配的待攤投資=該項固定資產的建築工程成本或該項固定資產(設備)的採購成本和安裝成本合計×分配率
(四)其他投資
1.單位為建設工程發生的房屋購置支出,基本畜禽、林木等的購置、飼養、培育支出,辦公生活用家具、器具購置支出,軟件研發和不能計入設備投資的軟件購置等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借記本科目(其他投資),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工程完成將形成的房屋、基本畜禽、林木等各種財產以及無形資產交付使用時,按照其實際成本,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其他投資)。
(五)待核銷基建支出
1.建設項目發生的江河清障、航道清淤、飛播造林、補助群眾造林、水土保持、城市綠化等不能形成資產的各類待核銷基建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借記本科目(待核銷基建支出),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取消的建設項目發生的可行性研究費,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借記本科目(待核銷基建支出),貸記本科目(待攤投資)。
3.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的建設項目整體報廢所形成的淨損失,報經批准後轉入待核銷基建支出,按照項目整體報廢所形成的淨損失,借記本科目(待核銷基建支出),按照報廢工程回收的殘料變價收入、保險公司賠款等,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按照報廢的工程成本,貸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
4.建設項目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對發生的待核銷基建支出進行沖銷,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待核銷基建支出)。
(六)基建轉出投資
為建設項目配套而建成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在項目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按照轉出的專用設施的成本,借記本科目(基建轉出投資),貸記本科目(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同時,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基建轉出投資)。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完工的建設項目工程發生的實際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無形資產的原值。
非大批量購入、單價小於1000元的無形資產,可以於購買的當期將其成本直接計入當期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無形資產的類別、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無形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無形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成本進行初始計量。
1.外購的無形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科目。
2.委託軟件公司開發軟件,視同外購無形資產進行處理。
合同中約定預付開發費用的,按照預付金額,借記「預付賬款」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軟件開發完成交付使用並支付剩餘或全部軟件開發費用時,按照軟件開發費用總額,借記本科目,按照相關預付賬款金額,貸記「預付賬款」科目,按照支付的剩餘金額,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3.自行研究開發形成的無形資產,按照研究開發項目進入開發階段後至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支出總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研發支出——開發支出」科目。
自行研究開發項目尚未進入開發階段,或者確實無法區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但按照法律程序已申請取得無形資產的,按照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依法取得前所發生的研究開發支出,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等科目,貸記「研發支出」科目。
4.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照確定的無形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等,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
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按照名義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捐贈收入」科目;同時,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等,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5.無償調入的無形資產,按照確定的無形資產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等,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6.置換取得的無形資產,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無形資產取得時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與無形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
1.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後續支出為增加無形資產的使用效能對其進行升級改造或擴展其功能時,如需暫停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的,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無形資產已攤銷金額,借記「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無形資產後續支出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按照支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無需暫停攤銷的]或「在建工程」科目[需暫停攤銷的],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暫停攤銷的無形資產升級改造或擴展功能等完成交付使用時,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2.不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後續支出為保證無形資產正常使用發生的日常維護等支出,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無形資產,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報經批准出售、轉讓無形資產,按照被出售、轉讓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按照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攤銷,借記「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無形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按照規定應上繳無形資產轉讓淨收入的]或「其他收入」[按照規定將無形資產轉讓收入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的]科目。
2.報經批准對外捐贈無形資產,按照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攤銷,借記「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被處置無形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
3.報經批准無償調出無形資產,按照無形資產已計提的攤銷,借記「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被處置無形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同時,按照無償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4.報經批准置換換出無形資產,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換入庫存物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5.無形資產預期不能為單位帶來服務潛力或經濟利益,按照規定報經批准核銷時,按照待核銷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按照已計提攤銷,借記「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無形資產處置時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單位應當定期對無形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單位資產清查盤點過程中發現的無形資產盤盈、盤虧等,參照「固定資產」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無形資產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對使用年限有限的無形資產計提的累計攤銷。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所對應無形資產的明細分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月對無形資產進行攤銷時,按照應攤銷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加工物品」、「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經批准處置無形資產時,按照所處置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無償調撥淨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按照已計提攤銷,借記本科目,按照無形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無形資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計提的無形資產攤銷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自行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發生的各項支出。
建設項目中的軟件研發支出,應當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自行研究開發項目,分別「研究支出」、「開發支出」進行明細核算。
三、研發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自行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應當先在本科目歸集。
按照從事研究及其輔助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研究活動領用的庫存物品,發生的與研究活動相關的管理費、間接費和其他各項費用,借記本科目(研究支出),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庫存物品」、「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應當將本科目歸集的研究階段的支出金額轉入當期費用,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研究支出)。
(二)自行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先通過本科目進行歸集。按照從事開發及其輔助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開發活動領用的庫存物品,發生的與開發活動相關的管理費、間接費和其他各項費用,借記本科目(開發支出),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庫存物品」、「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自行研究開發項目完成,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本科目歸集的開發階段的支出金額,借記「無形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開發支出)。
單位應於每年年度終了評估研究開發項目是否能達到預定用途,如預計不能達到預定用途(如無法最終完成開發項目並形成無形資產的),應當將已發生的開發支出金額全部轉入當期費用,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開發支出)。
自行研究開發項目時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預計能達到預定用途的研究開發項目在開發階段發生的累計支出數。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原值。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公共基礎設施的類別、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單位應當根據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共基礎設施的分類規定,制定適合於本單位管理的公共基礎設施目錄、分類方法,作為進行公共基礎設施核算的依據。
四、公共基礎設施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公共基礎設施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成本入賬。
1.自行建造的公共基礎設施完工交付使用時,按照在建工程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公共基礎設施,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2.接受其他單位無償調入的公共基礎設施,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無償調入的公共基礎設施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3.接受捐贈的公共基礎設施,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費用,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
接受捐贈的公共基礎設施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等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4.外購的公共基礎設施,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5.對於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公共基礎設施,單位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待成本能夠可靠確定後按照規定及時入賬。
(二)與公共基礎設施有關的後續支出將公共基礎設施轉入改建、擴建時,按照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價值,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按照公共基礎設施已計提折舊,借記「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照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為增加公共基礎設施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年限而發生的改建、擴建等後續支出,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公共基礎設施改建、擴建完成,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
為保證公共基礎設施正常使用發生的日常維修等支出,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公共基礎設施,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報經批准對外捐贈公共基礎設施,按照公共基礎設施已計提的折舊或攤銷,借記「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照被處置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
2.報經批准無償調出公共基礎設施,按照公共基礎設施已計提的折舊或攤銷,借記「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照被處置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同時,按照無償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單位應當定期對公共基礎設施進行清查盤點。對於發生的公共基礎設施盤盈、盤虧、毀損或報廢,應當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進行後續賬務處理。
1.盤盈的公共基礎設施,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但按照規定經過資產評估的,其成本按照評估價值確定;沒有相關憑據、也未經過評估的,其成本按照重置成本確定。盤盈的公共基礎設施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單位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待成本確定後按照規定及時入賬。
盤盈的公共基礎設施,按照確定的入賬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2.盤虧、毀損或報廢的公共基礎設施,按照待處置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價值,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或攤銷,借記「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按照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公共基礎設施的原值。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計提的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所對應公共基礎設施的明細分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月計提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時,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按月對確認為公共基礎設施的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使用權進行攤銷時,按照應計提的攤銷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處置公共基礎設施時,按照所處置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無償調撥淨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按照已提取的折舊和攤銷,借記本科目,按照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貸記「公共基礎設施」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提取的公共基礎設施折舊和攤銷的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控制的政府儲備物資的成本。對政府儲備物資不負有行政管理職責但接受委託具體負責執行其存儲保管等工作的單位,其受託代儲的政府儲備物資應當通過「受託代理資產」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政府儲備物資的種類、品種、存放地點等進行明細核算。單位根據需要,可在本科目下設置「在庫」、「發出」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政府儲備物資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政府儲備物資取得時,應當按照其成本入賬。
1.購入的政府儲備物資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涉及委託加工政府儲備物資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照「加工物品」科目。
3.接受捐贈的政府儲備物資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單位承擔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
4.接受無償調入的政府儲備物資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單位承擔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二)政府儲備物資發出時,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因動用而發出無需收回的政府儲備物資的,按照發出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2.因動用而發出需要收回或者預期可能收回的政府儲備物資的,在發出物資時,按照發出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發出),貸記本科目(在庫);按照規定的質量驗收標準收回物資時,按照收回物資原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在庫),按照未收回物資的原賬面餘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按照物資發出時登記在本科目所屬「發出」明細科目中的餘額,貸記本科目(發出)。
3.因行政管理主體變動等原因而將政府儲備物資調撥給其他主體的,按照無償調出政府儲備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
4.對外銷售政府儲備物資並將銷售收入納入單位預算統一管理的,發出物資時,按照發出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實現銷售收入時,按照確認的收入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事業收入」等科目。
對外銷售政府儲備物資並按照規定將銷售淨收入上繳財政的,發出物資時,按照發出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取得銷售價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款項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銷售價款大於所承擔的相關稅費後的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三)單位應當定期對政府儲備物資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於發生的政府儲備物資盤盈、盤虧或者報廢、毀損,應當先記入「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進行後續賬務處理。
1.盤盈的政府儲備物資,按照確定的入賬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2.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政府儲備物資,按照待處理政府儲備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政府儲備物資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為滿足社會公共需求而控制的文物文化資產的成本。
單位為滿足自身開展業務活動或其他活動需要而控制的文物和陳列品,應當通過「固定資產」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文物文化資產的類別、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文物文化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文物文化資產在取得時,應當按照其成本入賬。
1.外購的文物文化資產,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可歸屬於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如運輸費、安裝費、裝卸費等)。
外購的文物文化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接受其他單位無償調入的文物文化資產,其成本按照該項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加上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確定。
調入的文物文化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無償調入的文物文化資產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按照發生的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3.接受捐贈的文物文化資產,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加上相關費用確定;沒有相關憑據可供取得,但按照規定經過資產評估的,其成本按照評估價值加上相關費用確定;沒有相關憑據可供取得、也未經評估的,其成本比照同類或類似資產的市場價格加上相關費用確定。
接受捐贈的文物文化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金額,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捐贈收入」科目。
接受捐贈的文物文化資產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4.對於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文物文化資產,單位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待成本能夠可靠確定後按照規定及時入賬。
(二)與文物文化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參照「公共基礎設施」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文物文化資產,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報經批准對外捐贈文物文化資產,按照被處置文物文化資產賬面餘額和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合計數,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按照被處置文物文化資產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報經批准無償調出文物文化資產,按照被處置文物文化資產賬面餘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無償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單位應當定期對文物文化資產進行清查盤點,每年至少盤點一次。對於發生的文物文化資產盤盈、盤虧、毀損或報廢等,參照「公共基礎設施」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文物文化資產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為滿足社會公共需求而控制的保障性住房的原值。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保障性住房的類別、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保障性住房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保障性住房在取得時,應當按其成本入賬。
1.外購的保障性住房,其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以及可歸屬於該項資產達到預定用途前所發生的其他支出。外購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2.自行建造的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時,按照在建工程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在建工程」科目。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手續的保障性住房,按照估計價值入賬,待辦理竣工決算後再按照實際成本調整原來的暫估價值。
3.接受其他單位無償調入的保障性住房,其成本按照該項資產在調出方的賬面價值加上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確定。無償調入的保障性住房,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按照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
4.接受捐贈、融資租賃取得的保障性住房,參照「固定資產」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二)與保障性住房有關的後續支出,參照「固定資產」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按照規定出租保障性住房並將出租收入上繳同級財政,按照收取的租金金額,借「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四)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保障性住房,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報經批准無償調出保障性住房,按照保障性住房已計提的折舊,借記「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按照被處置保障性住房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同時,按照無償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報經批准出售保障性住房,按照被出售保障性住房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按照保障性住房已計提的折舊,借記「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按照保障性住房賬面餘額,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收到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出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五)單位應當定期對保障性住房進行清查盤點。對於發生的保障性住房盤盈、盤虧、毀損或報廢等,參照「固定資產」科目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保障性住房的原值。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計提的保障性住房的累計折舊。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所對應保障性住房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單位應當參照《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固定資產》及其應用指南的相關規定,按月對其控制的保障性住房計提折舊。
四、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月計提保障性住房折舊時,按照應計提的折舊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報經批准處置保障性住房時,按照所處置保障性住房的賬面價值,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無償調撥淨資產」、「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按照已計提折舊,借記本科目,按照保障性住房的賬面餘額,貸記「保障性住房」科目。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計提的保障性住房折舊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接受委託方委託管理的各項資產,包括受託指定轉贈的物資、受託存儲保管的物資等的成本。
單位管理的罰沒物資也應當通過本科目核算。
單位收到的受託代理資產為現金和銀行存款的,不通過本科目核算,應當通過「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進行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資產的種類和委託人進行明細核算;屬於轉贈資產的,還應當按照受贈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受託代理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受託轉贈物資
1.接受委託人委託需要轉贈給受贈人的物資,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確定。接受委託轉贈的物資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
受託協議約定由受託方承擔相關稅費、運輸費等的,還應當按照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將受託轉贈物資交付受贈人時,按照轉贈物資的成本,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
3.轉贈物資的委託人取消了對捐贈物資的轉贈要求,且不再收回捐贈物資的,應當將轉贈物資轉為單位的存貨、固定資產等。按照轉贈物資的成本,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受託存儲保管物資
1.接受委託人委託存儲保管的物資,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確定。接受委託儲存的物資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
2.發生由受託單位承擔的與受託存儲保管的物資相關的運輸費、保管費等費用時,按照實際發生的費用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根據委託人要求交付或發出受託存儲保管的物資時,按照發出物資的成本,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罰沒物資
1.取得罰沒物資時,其成本按照有關憑據註明的金額確定。罰沒物資驗收(入庫),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罰沒物資成本無法可靠確定的,單位應當設置備查簿進行登記。
2.按照規定處置或移交罰沒物資時,按照罰沒物資的成本,借記「受託代理負債」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置時取得款項的,按照實際取得的款項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款」等科目。
單位受託代理的其他實物資產,參照本科目有關受託轉贈物資、受託存儲保管物資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受託代理實物資產的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如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改良支出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費用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待攤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長期待攤費用時,按照支出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二)按照受益期間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時,按照攤銷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如果某項長期待攤費用已經不能使單位受益,應當將其攤余金額一次全部轉入當期費用。按照攤銷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攤銷完畢的長期待攤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在資產清查過程中查明的各種資產盤盈、盤虧和報廢、毀損的價值。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待處理的資產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對於在資產處理過程中取得收入或發生相關費用的項目,還應當設置「待處理財產價值」、「處理淨收入」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單位資產清查中查明的資產盤盈、盤虧、報廢和毀損,一般應當先記入本科目,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及時進行賬務處理。年末結賬前一般應處理完畢。
四、待處理財產損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賬款核對時發現的庫存現金短缺或溢余
1.每日賬款核對中發現現金短缺或溢余,屬於現金短缺,按照實際短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現金」科目;屬於現金溢余,按照實際溢余的金額,借記「庫存現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2.如為現金短缺,屬於應由責任人賠償或向有關人員追回的,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報經批准核銷時,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3.如為現金溢余,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付款」科目;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報經批准後,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二)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各種資產盤盈、盤虧或報廢、毀損
1.盤盈的各類資產
(1)轉入待處理資產時,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2)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處理時,對於盤盈的流動資產,借記本科目,貸記「單位管理費用」[事業單位]或「業務活動費用」[行政單位]科目。對於盤盈的非流動資產,如屬於本年度取得的,按照當年新取得相關資產進行賬務處理;如屬於以前年度取得的,按照前期差錯處理,借記本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
2.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各類資產
(1)轉入待處理資產時,借記本科目(待處理財產價值)[盤虧、毀損、報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的,還應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貸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報經批准處理時,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待處理財產價值)。
(2)處理毀損、報廢實物資產過程中取得的殘值或殘值變價收入、保險理賠和過失人賠償等,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庫存物品」、「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理淨收入);處理毀損、報廢實物資產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借記本科目(處理淨收入),貸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處理收支結清,如果處理收入大於相關費用的,按照處理收入減去相關費用後的淨收入,借記本科目(處理淨收入),貸記「應繳財政款」等科目;如果處理收入小於相關費用的,按照相關費用減去處理收入後的淨支出,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處理淨收入)。
五、本科目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尚未處理完畢的各種資產的淨損失;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尚未處理完畢的各種資產淨溢余。年末,經批准處理後,本科目一般應無餘額。
(二)負債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經批准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各種借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人和借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短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借入各種短期借款時,按照實際借入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本單位無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應付票據的賬面餘額,借記「應付票據」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歸還短期借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尚未償還的短期借款本金。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納的增值稅。
二、屬於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單位,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應交稅金」、「未交稅金」、「預交稅金」、「待抵扣進項稅額」、「待認證進項稅額」、「待轉銷項稅額」、「簡易計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等明細科目。
(一)「應交稅金」明細賬內應當設置「進項稅額」、「已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減免稅款」、「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轉出多交增值稅」等專欄。其中:
1.「進項稅額」專欄,記錄單位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而支付或負擔的、准予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增值稅額;
2.「已交稅金」專欄,記錄單位當月已交納的應交增值稅額;
3.「轉出未交增值稅」和「轉出多交增值稅」專欄,分別記錄一般納稅人月度終了轉出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額;
4.「減免稅款」專欄,記錄單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減免的增值稅額;
5.「銷項稅額」專欄,記錄單位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應收取的增值稅額;
6.「進項稅額轉出」專欄,記錄單位購進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等發生非正常損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應從銷項稅額中抵扣、按照規定轉出的進項稅額。
(二)「未交稅金」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月度終了從「應交稅金」或「預交稅金」明細科目轉入當月應交未交、多交或預繳的增值稅額,以及當月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額。
(三)「預交稅金」明細科目,核算單位轉讓不動產、提供不動產經營租賃服務等,以及其他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應預繳的增值稅額。
(四)「待抵扣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單位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經稅務機關認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準予以後期間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五)「待認證進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單位由於未經稅務機關認證而不得從當期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包括:一般納稅人已取得增值稅扣稅憑證並按規定準予從銷項稅額中抵扣,但尚未經稅務機關認證的進項稅額;一般納稅人已申請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結果的海關繳款書進項稅額。
(六)「待轉銷項稅額」明細科目,核算單位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服務、無形資產或不動產,已確認相關收入(或利得)但尚未發生增值稅納稅義務而需於以後期間確認為銷項稅額的增值稅額。
(七)「簡易計稅」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採用簡易計稅方法發生的增值稅計提、扣減、預繳、繳納等業務。
(八)「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單位轉讓金融商品發生的增值稅額。
(九)「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核算單位購進在境內未設經營機構的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的應稅行為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屬於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單位只需在本科目下設置「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明細科目。
三、應交增值稅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單位〈如不特別說明,本部分內容中的「單位」指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資產或接受勞務等業務
1.採購等業務進項稅額允許抵扣單位購買用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資產或服務等時,按照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照當月已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按照當月未認證的可抵扣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待認證進項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發生退貨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已做認證,應根據稅務機關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如原增值稅專用發票未做認證,應將發票退回並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小規模納稅人購買資產或服務等時不能抵扣增值稅,發生的增值稅計入資產成本或相關成本費用。
2.採購等業務進項稅額不得抵扣單位購進資產或服務等,用於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免徵增值稅項目、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等,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時,應按照增值稅發票註明的金額,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照待認證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待認證進項稅額),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經稅務機關認證為不可抵扣進項稅時,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科目,貸記本科目(待認證進項稅額),同時,將進項稅額轉出,借記相關成本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
3.購進不動產或不動產在建工程按照規定進項稅額分年抵扣單位取得應稅項目為不動產或者不動產在建工程,其進項稅額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應當按照取得成本,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按照當期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按照以後期間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應付賬款」、「應付票據」、「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待以後期間允許抵扣時,按照允許抵扣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貸記本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
4.進項稅額抵扣情況發生改變單位因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等,原已計入進項稅額、待抵扣進項稅額或待認證進項稅額,但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借記「待處理財產損益」、「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本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或本科目(待認證進項稅額);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改變用途等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的,應按照允許抵扣的進項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貸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經上述調整後,應按照調整後的賬面價值在剩餘尚可使用年限內計提折舊或攤銷。
單位購進時已全額計入進項稅額的貨物或服務等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對於結轉以後期間的進項稅額,應借記本科目(待抵扣進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
5.購買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境內一般納稅人購進服務或資產時,按照應計入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科目,按照可抵扣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進項稅額)[小規模納稅人應借記相關成本費用或資產科目],按照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按照應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代扣代交增值稅)。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按照代扣代繳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代扣代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二)單位銷售資產或提供服務等業務
1.銷售資產或提供服務業務單位銷售貨物或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應收或已收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確認的收入金額,貸記「經營收入」、「事業收入」等科目,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計算的銷項稅額(或採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算的應納增值稅額),貸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銷項稅額)或本科目(簡易計稅)[小規模納稅人應貸記本科目]。發生銷售退回的,應根據按照規定開具的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做相反的會計分錄。
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政府會計準則確認收入的時點早於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的,應將相關銷項稅額計入本科目(待轉銷項稅額),待實際發生納稅義務時再轉入本科目(應交稅金——銷項稅額)或本科目(簡易計稅)。
按照增值稅制度確認增值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點早於按照本制度及相關政府會計準則確認收入的時點的,應按照應納增值稅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稅金——銷項稅額)或本科目(簡易計稅)。
2.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規定以盈虧相抵後的餘額作為銷售額金融商品實際轉讓月末,如產生轉讓收益,則按照應納稅額,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如產生轉讓損失,則按照可結轉下月抵扣稅額,借記本科目(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貸記「投資收益」科目。交納增值稅時,應借記本科目(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年末,本科目(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如有借方餘額,則借記「投資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三)月末轉出多交增值稅和未交增值稅月度終了,單位應當將當月應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稅自「應交稅金」明細科目轉入「未交稅金」明細科目。對於當月應交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貸記本科目(未交稅金);對於當月多交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未交稅金),貸記本科目(應交稅金——轉出多交增值稅)。
(四)交納增值稅
1.交納當月應交增值稅單位交納當月應交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已交稅金)[小規模納稅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2.交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單位交納以前期間未交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未交稅金)[小規模納稅人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預交增值稅單位預交增值稅時,借記本科目(預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月末,單位應將「預交稅金」明細科目餘額轉入「未交稅金」明細科目,借記本科目(未交稅金),貸記本科目(預交稅金)。
4.減免增值稅對於當期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減免稅款),貸記「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
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單位初次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支付的費用以及繳納的技術維護費允許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的,按照規定抵減的增值稅應納稅額,借記本科目(應交稅金——減免稅款)[小規模納稅人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應交未交的增值稅;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抵扣或多交的增值稅。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交納的除增值稅以外的各種稅費,包括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和企業所得稅等。
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單位應交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預提應交稅費,直接通過「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交納的稅費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交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納稅義務的,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稅費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應交車船稅、應交房產稅、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二)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代扣代繳職工(含長期聘用人員)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代扣代繳支付給職工(含長期聘用人員)以外人員勞務費的個人所得稅,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應交個人所得稅)。
(三)發生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交所得稅額,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單位應交所得稅)。
(四)單位實際交納上述各種稅費時,借記本科目(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應交車船稅、應交房產稅、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應交個人所得稅、單位應交所得稅等),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應交未交的除增值稅以外的稅費金額;期末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多交納的除增值稅以外的稅費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取得或應收的按照規定應當上繳財政的款項,包括應繳國庫的款項和應繳財政專戶的款項。單位按照國家稅法等有關規定應當繳納的各種稅費,通過「應交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繳財政款項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繳財政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單位取得或應收按照規定應繳財政的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單位處置資產取得的應上繳財政的處置淨收入的賬務處理,參見「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
(三)單位上繳應繳財政的款項時,按照實際上繳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應當上繳財政但尚未繳納的款項。年終清繳後,本科目一般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含長期聘用人員)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包括基本工資、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改革性補貼、社會保險費(如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職業年金、基本醫療保險費等)、住房公積金等。
二、本科目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照「基本工資」(含離退休費)、「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規範津貼補貼(績效工資)」、「改革性補貼」、「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其他個人收入」等進行明細核算。其中,「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明細科目核算內容包括單位從職工工資中代扣代繳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以及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三、應付職工薪酬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計算確認當期應付職工薪酬(含單位為職工計算繳納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1.計提從事專業及其輔助活動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2.計提應由在建工程、加工物品、自行研發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借記「在建工程」、「加工物品」、「研發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3.計提從事專業及其輔助活動之外的經營活動人員的職工薪酬,借記「經營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4.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而給予的補償,借記「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酬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按照稅法規定代扣職工個人所得稅時,借記本科目(基本工資),貸記「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房租等費用時,按照實際扣除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基本工資),貸記「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代扣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按照代扣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基本工資),貸記本科目(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五)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支付的其他款項,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因購買材料、物資等而開出、承兌的商業匯票,包括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票據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時,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以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應付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時,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三)商業匯票到期時,應當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收到銀行支付到期票據的付款通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2.銀行承兌匯票到期,單位無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應付票據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短期借款」科目。
3.商業承兌匯票到期,單位無力支付票款的,按照應付票據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賬款」科目。
四、單位應當設置「應付票據備查簿」,詳細登記每一應付票據的種類、號數、出票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額、交易合同號、收款人姓名或單位名稱,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額等。
應付票據到期結清票款後,應當在備查簿內逐筆註銷。
五、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開出、承兌的尚未到期的應付票據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因購買物資、接受服務、開展工程建設等而應付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對於建設項目,還應設置「應付器材款」、「應付工程款」等明細科目,並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所購材料、物資、設備或服務以及確認完成工程進度但尚未付款時,根據發票及賬單等有關憑證,按照應付未付款項的金額,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償付應付賬款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票據」科目。
(四)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應付賬款,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核銷的應付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支付的應付賬款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負責發放政府補貼的行政單位,按照規定應當支付給政府補貼接受者的各種政府補貼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支付的政府補貼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單位還應當根據需要按照補貼接受者進行明細核算,或者建立備查簿對補貼接受者予以登記。
三、應付政府補貼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應付政府補貼時,按照依規定計算確定的應付政府補貼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應付政府補貼款時,按照支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行政單位應付未付的政府補貼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短期借款、分期付息到期還本的長期借款等應支付的利息。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人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應付利息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為建造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借入的專門借款的利息,屬於建設期間發生的,按期計提利息費用時,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本科目;不屬於建設期間發生的,按期計提利息費用時,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對於其他借款,按期計提利息費用時,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實際支付應付利息時,按照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應付未付的利息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預先收取但尚未結算的款項。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收賬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從付款方預收款項時,按照實際預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確認有關收入時,按照預收賬款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按照應確認的收入金額,貸記「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科目,按照付款方補付或退回付款方的金額,借記或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三)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預收賬款,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核銷的預收賬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預收但尚未結算的款項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除應交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應繳財政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政府補貼款、應付利息、預收賬款以外,其他各項償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應付及暫收款項,如收取的押金、存入保證金、已經報銷但尚未償還銀行的本單位公務卡欠款等。
同級政府財政部門預撥的下期預算款和沒有納入預算的暫付款項,以及採用實撥資金方式通過本單位轉撥給下屬單位的財政撥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應付款的類別以及債權人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其他應付及暫收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支付(或退回)其他應付及暫收款項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將暫收款項轉為收入時,借記本科目,貸記「事業收入」等科目。
(二)收到同級政府財政部門預撥的下期預算款和沒有納入預算的暫付款項,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待到下一預算期或批准納入預算時,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科目。
採用實撥資金方式通過本單位轉撥給下屬單位的財政撥款,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向下屬單位轉撥財政撥款時,按照轉撥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本單位公務卡持卡人報銷時,按照審核報銷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償還公務卡欠款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四)涉及質保金形成其他應付款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固定資產」科目。
(五)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其他應付款項,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核銷的其他應付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支付的其他應付款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預先提取的已經發生但尚未支付的費用,如預提租金費用等。
事業單位按規定從科研項目收入中提取的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事業單位計提的借款利息費用,通過「應付利息」、「長期借款」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預提費用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對於提取的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應當在本科目下設置「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明細科目,並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提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按規定從科研項目收入中提取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時,按照提取的金額,借記「單位管理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實際使用計提的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本科目(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二)其他預提費用按期預提租金等費用時,按照預提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實際支付款項時,按照支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已預提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經批准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各種借款本息。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本金」和「應計利息」明細科目,並按照貸款單位和貸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對於建設項目借款,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借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借入各項長期借款時,按照實際借入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本金)。
(二)為建造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應支付的專門借款利息,按期計提利息時,分別以下情況處理:
1.屬於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利息,計入工程成本,按照計算確定的應支付的利息金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2.屬於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後發生的利息,計入當期費用,按照計算確定的應支付的利息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
(三)按期計提其他長期借款的利息時,按照計算確定的應支付的利息金額,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應付利息」科目[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借款的利息]或本科目(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借款的利息]。
(四)到期歸還長期借款本金、利息時,借記本科目(本金、應計利息),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尚未償還的長期借款本息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發生的償還期限超過1年(不含1年)的應付款項,如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固定資產應付的租賃費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長期應付款的類別以及債權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長期應付款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長期應付款時,借記「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支付長期應付款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三)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長期應付款,應當按照規定報經批准後進行賬務處理。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收入」科目。
核銷的長期應付款應在備查簿中保留登記。
(四)涉及質保金形成長期應付款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固定資產」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支付的長期應付款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對因或有事項所產生的現時義務而確認的負債,如對未決訴訟等確認的負債。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預計負債的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預計負債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確認預計負債時,按照預計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其他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實際償付預計負債時,按照償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科目。
(三)根據確鑿證據需要對已確認的預計負債賬面餘額進行調整的,按照調整增加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調整減少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已確認但尚未支付的預計負債金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接受委託取得受託代理資產時形成的負債。
二、本科目的賬務處理參見「受託代理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交付或發出受託代理資產形成的受託代理負債金額。
(三)淨資產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歷年實現的盈餘扣除盈餘分配後滾存的金額,以及因無償調入調出資產產生的淨資產變動額。
按照規定上繳、繳回、單位間調劑結轉結餘資金產生的淨資產變動額,以及對以前年度盈餘的調整金額,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累計盈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將「本年盈餘分配」科目的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本年盈餘分配」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二)年末,將「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的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三)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結餘、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向其他單位調出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按照實際上繳、繳回、調出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按照規定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按照實際調入金額,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將「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的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五)按照規定使用專用基金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按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成本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按照專用基金使用金額,借記「專用基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單位未分配盈餘(或未彌補虧損)的累計數以及截至上年末無償調撥淨資產變動的累計數。本科目年末餘額,反映單位未分配盈餘(或未彌補虧損)以及無償調撥淨資產變動的累計數。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規定提取或設置的具有專門用途的淨資產,主要包括職工福利基金、科技成果轉換基金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專用基金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基金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根據有關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專用基金的,按照預算會計下計算的提取金額,借記「本年盈餘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根據有關規定從收入中提取專用基金並計入費用的,一般按照預算會計下基於預算收入計算提取的金額,借記「業務活動費用」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根據有關規定設置的其他專用基金,按照實際收到的基金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按照規定使用提取的專用基金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使用提取的專用基金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按照固定資產、無形資產成本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同時,按照專用基金使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累計盈餘」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累計提取或設置的尚未使用的專用基金。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時,按照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份額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而計入淨資產的金額。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被投資單位進行明細核算。
三、權益法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按照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應享有(或應分擔)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二)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因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而將應享有(或應分擔)的份額計入單位淨資產的,處置該項投資時,按照原計入淨資產的相應部分金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投資收益」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餘額,反映事業單位在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中累積享有(或分擔)的份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本期各項收入、費用相抵後的餘額。
二、本期盈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期末,將各類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各類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所得稅費用」、「資產處置費用」、「上繳上級費用」、「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其他費用」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結轉後,將本科目餘額轉入「本年盈餘分配」科目,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本年盈餘分配」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如為貸方餘額,反映單位自年初至當期期末累計實現的盈餘;如為借方餘額,反映單位自年初至當期期末累計發生的虧損。
四、年末結賬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本年度盈餘分配的情況和結果。
二、本年盈餘分配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將「本期盈餘」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或貸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二)年末,根據有關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專用基金的,按照預算會計下計算的提取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科目。
(三)年末,按照規定完成上述(一)、(二)處理後,將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三、年末結賬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無償調入或調出非現金資產所引起的的淨資產變動金額。
二、無償調撥淨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照規定取得無償調入的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庫存物品」、「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科目,按照調入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二)按照規定經批准無償調出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按照調出資產的賬面餘額或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按照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或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的金額,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按照調出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庫存物品」、「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科目;同時,按照調出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借記「資產處置費用」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年末,將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累計盈餘」科目。
三、年末結賬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本年度發生的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包括本年度發生的重要前期差錯更正涉及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
二、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調整增加以前年度收入時,按照調整增加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調整減少的,做相反會計分錄。
(二)調整增加以前年度費用時,按照調整增加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有關科目。調整減少的,做相反會計分錄。
(三)盤盈的各種非流動資產,報經批准後處理時,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經上述調整後,應將本科目的餘額轉入累計盈餘,借記或貸記「累計盈餘」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三、本科目結轉後應無餘額。
(四)收入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同級政府財政部門預撥的下期預算款和沒有納入預算的暫付款項,以及採用實撥資金方式通過本單位轉撥給下屬單位的財政撥款,通過「其他應付款」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照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撥款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撥款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根據收到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相關原始憑證,按照通知書中的直接支付入賬金額,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年末,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與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付數的差額,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根據收到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中的授權支付額度,借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
年末,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收到財政撥款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因差錯更正或購貨退回等發生國庫直接支付款項退回的,屬於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按照退回金額,借記「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科目,貸記「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庫存物品」等科目;屬於本年度支付的款項,按照退回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業務活動費用」、「庫存物品」等科目。
(五)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實現的收入,不包括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事業收入的類別、來源等進行明細核算。
對於因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應當在本科目下單設「非同級財政撥款」明細科目進行核算。
三、事業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採用財政專戶返還方式管理的事業收入
1.實現應上繳財政專戶的事業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應繳財政款」科目。
2.向財政專戶上繳款項時,按照實際上繳的款項金額,借記「應繳財政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3.收到從財政專戶返還的事業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返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採用預收款方式確認的事業收入
1.實際收到預收款項時,按照收到的款項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
2.以合同完成進度確認事業收入時,按照基於合同完成進度計算的金額,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採用應收款方式確認的事業收入
1.根據合同完成進度計算本期應收的款項,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實際收到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四)其他方式下確認的事業收入,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上述(二)至(四)中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五)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撥款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發放補助單位、補助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級補助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確認上級補助收入時,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收到應收的上級補助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取得的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附屬單位、繳款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確認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時,按照應收或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收到應收附屬單位上繳款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經營活動類別、項目和收入來源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經營收入應當在提供服務或發出存貨,同時收訖價款或者取得索取價款的憑據時,按照實際收到或應收的金額予以確認。
四、經營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實現經營收入時,按照確定的收入金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五、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包括從同級政府其他部門取得的橫向轉撥財政款、從上級或下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等。
事業單位因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應當通過「事業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科目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本級橫向轉撥財政款和非本級財政撥款進行明細核算,並按照收入來源進行明細核算。
三、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確認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時,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所實現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的種類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短期投資持有期間的利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投資收益」科目。
(二)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債券本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按照出售或收回短期投資的成本,貸記「短期投資」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三)持有的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按期確認利息收入時,按照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應收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持有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債券投資,按期確認利息收入時,按照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借記「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出售長期債券投資或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息,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債券初始投資成本和已計未收利息金額,貸記「長期債券投資——成本、應計利息」科目[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債券]或「長期債券投資」、「應收利息」科目[分期付息債券],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五)採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宣告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中屬於單位應享有的份額,借記「應收股利」科目,貸記本科目。
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借記或貸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但以後年度又實現淨利潤的,單位在其收益分享額彌補未確認的虧損分擔額等後,恢復確認投資收益,借記「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科目,貸記本科目。
(六)按照規定處置長期股權投資時有關投資收益的賬務處理,參見「長期股權投資」科目。
(七)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接受其他單位或者個人捐贈取得的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捐贈資產的用途和捐贈單位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捐贈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接受捐贈的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接受捐贈的存貨、固定資產等非現金資產,按照確定的成本,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三)接受捐贈的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按照名義金額,借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科目,貸記本科目;同時,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借記「其他費用」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利息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銀行存款利息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三、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經批准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取得並按照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的租金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出租國有資產類別和收入來源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租金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國有資產出租收入,應當在租賃期內各個期間按照直線法予以確認。
1.採用預收租金方式的,預收租金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預收賬款」科目;分期確認租金收入時,按照各期租金金額,借記「預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
2.採用後付租金方式的,每期確認租金收入時,按照各期租金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科目,貸記本科目;收到租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應收賬款」科目。
3.採用分期收取租金方式的,每期收取租金時,按照租金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現金盤盈收入、按照規定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科技成果轉化收入、行政單位收回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置換換出資產評估增值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收入的類別、來源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其他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現金盤盈收入每日現金賬款核對中發現的現金溢余,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報經批准後,借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科技成果轉化收入單位科技成果轉化所取得的收入,按照規定留歸本單位的,按照所取得收入扣除相關費用之後的淨收益,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收回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行政單位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在以後期間收回的,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及長期應付款,借記「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置換換出資產評估增值資產置換過程中,換出資產評估增值的,按照評估價值高於資產賬面價值或賬面餘額的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具體賬務處理參見「庫存物品」等科目。
以未入賬的無形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按照評估價值加相關稅費作為投資成本,借記「長期股權投資」科目,按照發生的相關稅費,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交稅費」等科目,按其差額,貸記本科目。
(六)確認(一)至(五)以外的其他收入時,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七)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科目,貸記「本期盈餘」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五)費用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為實現其職能目標,依法履職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項目、服務或者業務類別、支付對象等進行明細核算。為了滿足成本核算需要,本科目下還可按照「工資福利費用」、「商品和服務費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對企業補助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攤銷)費」、「保障性住房折舊費」、「計提專用基金」等成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歸集能夠直接計入業務活動或採用一定方法計算後計入業務活動的費用。
三、業務活動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外部人員勞務費,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金額,貸記「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按照扣稅後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應付款」、「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領用庫存物品,以及動用發出相關政府儲備物資,按照領用庫存物品或發出相關政府儲備物資的賬面餘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品」、「政府儲備物資」科目。
(四)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為所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計提的折舊、攤銷,按照計提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
(五)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按照計算確定應交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交稅費」等科目。
(六)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其他各項費用時,按照費用確認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七)按照規定從收入中提取專用基金並計入費用的,一般按照預算會計下基於預算收入計算提取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基金」科目。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八)發生當年購貨退回等業務,對於已計入本年業務活動費用的,按照收回或應收的金額,借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九)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本級行政及後勤管理部門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包括單位行政及後勤管理部門發生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資產折舊(攤銷)等費用,以及由單位統一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項目、費用類別、支付對象等進行明細核算。
為了滿足成本核算需要,本科目下還可按照「工資福利費用」、「商品和服務費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等成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歸集能夠直接計入單位管理活動或採用一定方法計算後計入單位管理活動的費用。
三、單位管理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為管理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為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外部人員勞務費,按照計算確定的費用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照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金額,貸記「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科目,按照扣稅後應付或實際支付的金額,貸記「其他應付款」、「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科目。
(三)開展管理活動內部領用庫存物品,按照領用物品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品」科目。
(四)為管理活動所使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折舊、攤銷,按照應提折舊、攤銷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
(五)為開展管理活動發生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按照計算確定應交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交稅費」等科目。
(六)為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按照費用確認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
(七)發生當年購貨退回等業務,對於已計入本年單位管理費用的,按照收回或應收的金額,借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八)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經營活動類別、項目、支付對象等進行明細核算。
為了滿足成本核算需要,本科目下還可按照「工資福利費用」、「商品和服務費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等成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歸集能夠直接計入單位經營活動或採用一定方法計算後計入單位經營活動的費用。
三、經營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為經營活動人員計提的薪酬,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二)開展經營活動領用或發出庫存物品,按照物品實際成本,借記本科目,貸記「庫存物品」科目。
(三)為經營活動所使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折舊、攤銷,按照應提折舊、攤銷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
(四)開展經營活動發生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按照計算確定應交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交稅費」等科目。
(五)發生與經營活動相關的其他各項費用時,按照費用確認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六)發生當年購貨退回等業務,對於已計入本年經營費用的,按照收回或應收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經批准處置資產時發生的費用,包括轉銷的被處置資產價值,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者處置收入小於相關費用形成的淨支出。資產處置的形式按照規定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對外捐贈、報廢、毀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單位在資產清查中查明的資產盤虧、毀損以及資產報廢等,應當先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進行核算,再將處理資產價值和處理淨支出計入本科目。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的處置,按照相關資產科目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處置資產的類別、資產處置的形式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資產處置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的資產處置
1.按照規定報經批准處置資產時,按照處置資產的賬面價值,借記本科目[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的,還應借記「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按照處置資產的賬面餘額,貸記「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其他應收款」、「在建工程」等科目。
2.處置資產過程中僅發生相關費用的,按照實際發生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3.處置資產過程中取得收入的,按照取得的價款,借記「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按照處置資產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按照其差額,借記本科目或貸記「應繳財政款」等科目。
涉及增值稅業務的,相關賬務處理參見「應交增值稅」科目。
(二)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的資產處置
1.單位賬款核對中發現的現金短缺,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報經批准核銷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
2.單位資產清查過程中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報經批准處理時,按照處理資產價值,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科目。處理收支結清時,處理過程中所取得收入小於所發生相關費用的,按照相關費用減去處理收入後的淨支出,借記本科目,貸記「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科目。
(三)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款項發生的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收繳款項單位、繳款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繳上級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單位發生上繳上級支出的,按照實際上繳的金額或者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當上繳上級單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費用。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接受補助單位、補助項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單位發生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的,按照實際補助的金額或者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當對附屬單位補助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二)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所形成的費用。
二、所得稅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交稅金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科目。
實際繳納時,按照繳納金額,借記「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發生的除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資產處置費用、上繳上級費用、附屬單位補助費用、所得稅費用以外的各項費用,包括利息費用、壞賬損失、罰沒支出、現金資產捐贈支出以及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費用的類別等進行明細核算。
單位發生的利息費用較多的,可以單獨設置「5701 利息費用」科目。
三、其他費用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利息費用按期計算確認借款利息費用時,按照計算確定的金額,借記「在建工程」科目或本科目,貸記「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科目。
(二)壞賬損失年末,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對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時,按照計提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壞賬準備」科目;沖減多提的壞賬準備時,按照沖減金額,借記「壞賬準備」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罰沒支出單位發生罰沒支出的,按照實際繳納或應當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四)現金資產捐贈單位對外捐贈現金資產的,按照實際捐贈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五)其他相關費用單位接受捐贈(或無償調入)以名義金額計量的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以及成本無法可靠取得的公共基礎設施、文物文化資產等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
單位發生的與受託代理資產相關的稅費、運輸費、保管費等,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付款」等科目。
(六)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本期盈餘,借記「本期盈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期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二、預算會計科目
編輯(一)預算收入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明細科目,並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在「基本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進行明細核算,在「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單位,還應當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單位根據收到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及相關原始憑證,按照通知書中的直接支付金額,借記「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年末,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與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單位根據收到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中的授權支付額度,借記「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
年末,單位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按照兩者差額,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單位按照本期預算收到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單位收到下期預算的財政預撥款,應當在下個預算期,按照預收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因差錯更正、購貨退回等發生國庫直接支付款項退回的,屬於本年度支付的款項,按照退回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科目。
(五)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事業單位因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事業預算收入類別、項目、來源、《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對於因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應當在本科目下單設「非同級財政撥款」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事業預算收入中如有專項資金收入,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事業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採用財政專戶返還方式管理的事業預算收入,收到從財政專戶返還的事業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返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收到其他事業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款項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現金流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發放補助單位、補助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上級補助預算收入中如有專項資金收入,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級補助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上級補助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取得附屬獨立核算單位根據有關規定上繳的現金流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附屬單位、繳款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中如有專項資金收入,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附屬單位繳來款項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現金流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經營活動類別、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經營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收到經營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經營結餘,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從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等借入的、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不以財政資金作為償還來源的債務本金。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貸款種類、《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債務預算收入中如有專項資金收入,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務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借入各項短期或長期借款時,按照實際借入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本級橫向轉撥財政款和非本級財政撥款。對於因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應當通過「事業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科目進行核算,不通過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的類別、來源、《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中如有專項資金收入,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取得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取得的按照規定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屬於投資收益性質的現金流入,包括股權投資收益、出售或收回債券投資所取得的收益和債券投資利息收入。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預算收益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出售或到期收回本年度取得的短期、長期債券,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或實際收到的本息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按照取得債券時「投資支出」科目的發生額,貸記「投資支出」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或到期收回以前年度取得的短期、長期債券,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或實際收到的本息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按照取得債券時「投資支出」科目的發生額,貸記「其他結餘」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本科目。
出售、轉讓以貨幣資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其賬務處理參照出售或到期收回債券投資。
(二)持有的短期投資以及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收到利息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持有長期股權投資取得被投資單位分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出售、轉讓以非貨幣性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時,按照實際取得的價款扣減支付的相關費用和應繳財政款後的餘額(按照規定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五)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或貸記本科目,貸記或借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除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投資預算收益之外的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現金流入,包括捐贈預算收入、利息預算收入、租金預算收入、現金盤盈收入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收入類別、《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其他預算收入中如有專項資金收入,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單位發生的捐贈預算收入、利息預算收入、租金預算收入金額較大或業務較多的,可單獨設置「6603 捐贈預算收入」、「6604 利息預算收入」、「6605 租金預算收入」等科目。
三、其他預算收入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接受捐贈現金資產、收到銀行存款利息、收到資產承租人支付的租金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每日現金賬款核對中如發現現金溢余,按照溢余的現金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經核實,屬於應支付給有關個人和單位的部分,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三)收到其他預算收入時,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本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轉入其他結餘,借記本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二)預算支出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行政單位履行其職責實際發生的各項現金流出。
二、本科目應當分別按照「財政撥款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等進行明細核算,並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在「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行政單位,還應當在「財政撥款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對於預付款項,可通過在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明細科目進行核算,待確認具體支出項目後再轉入本科目下相關明細科目。年末結賬前,應將本科目「待處理」明細科目餘額全部轉入本科目下相關明細科目。
三、行政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支付單位職工薪酬向單位職工個人支付薪酬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及代扣代繳或為職工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時,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二)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按照實際支付給外部人員個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三)為購買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及在建工程支付相關款項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四)發生預付賬款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對於暫付款項,在支付款項時可不做預算會計處理,待結算或報銷時,按照結算或報銷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五)發生其他各項支出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六)因購貨退回等發生款項退回,或者發生差錯更正的,屬於當年支出收回的,按照收回或更正金額,借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財政撥款支出轉入財政撥款結轉,借記「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財政撥款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其他資金支出(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其他資金支出明細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實際發生的各項現金流出。
二、單位發生教育、科研、醫療、行政管理、後勤保障等活動的,可在本科目下設置相應的明細科目進行核算,或單設「7201 教育支出」、「7202 科研支出」、「7203 醫療支出」、「7204 行政管理支出」、「7205 後勤保障支出」等一級會計科目進行核算。
三、本科目應當分別按照「財政撥款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等進行明細核算,並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在「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還應當在「財政撥款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對於預付款項,可通過在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待確認具體支出項目後再轉入本科目下相關明細科目。年末結賬前,應將本科目「待處理」明細科目餘額全部轉入本科目下相關明細科目。
四、事業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支付單位職工(經營部門職工除外)薪酬向單位職工個人支付薪酬時,按照實際支付的數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及代扣代繳或為職工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時,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二)為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按照實際支付給外部人員個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三)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為購買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及在建工程支付相關款項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四)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發生預付賬款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對於暫付款項,在支付款項時可不做預算會計處理,待結算或報銷時,按照結算或報銷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五)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繳納的相關稅費以及發生的其他各項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
(六)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因購貨退回等發生款項退回,或者發生差錯更正的,屬於當年支出收回的,按照收回或更正金額,借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財政撥款支出轉入財政撥款結轉,借記「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財政撥款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其他資金支出(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其他資金支出明細科目。
五、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實際發生的各項現金流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經營活動類別、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對於預付款項,可通過在本科目下設置「待處理」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待確認具體支出項目後再轉入本科目下相關明細科目。年末結賬前,應將本科目「待處理」明細科目餘額全部轉入本科目下相關明細科目。
三、經營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支付經營部門職工薪酬向職工個人支付薪酬時,按照實際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以及代扣代繳或為職工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時,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二)為經營活動支付外部人員勞務費按照實際支付給外部人員個人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按照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時,按照實際繳納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三)開展經營活動過程中為購買存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以及在建工程支付相關款項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四)開展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預付賬款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對於暫付款項,在支付款項時可不做預算會計處理,待結算或報銷時,按照結算或報銷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五)因開展經營活動繳納的相關稅費以及發生的其他各項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六)開展經營活動中因購貨退回等發生款項退回,或者發生差錯更正的,屬於當年支出收回的,按照收回或更正金額,借記「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七)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經營結餘,借記「經營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款項發生的現金流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收繳款項單位、繳款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上繳上級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照規定將款項上繳上級單位的,按照實際上繳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現金流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接受補助單位、補助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的,按照實際補助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發生的現金流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投資類型、投資對象、《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投資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按照投資金額和所支付的相關稅費金額的合計數,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二)出售、對外轉讓或到期收回本年度以貨幣資金取得的對外投資的,如果按規定將投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科目,按照取得投資時「投資支出」科目的發生額,貸記本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預算收益」科目;如果按規定將投資收益上繳財政的,按照取得投資時「投資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借記「資金結存」科目,貸記本科目。
出售、對外轉讓或到期收回以前年度以貨幣資金取得的對外投資的,如果按規定將投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科目,按照取得投資時「投資支出」科目的發生額,貸記「其他結餘」科目,按照其差額,貸記或借記「投資預算收益」科目;如果按規定將投資收益上繳財政的,按照取得投資時「投資支出」科目的發生額,借記「資金結存」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三)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償還自身承擔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從金融機構舉借的債務本金的現金流出。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貸款單位、貸款種類、《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債務還本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償還各項短期或長期借款時,按照償還的借款本金,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二)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除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投資支出、債務還本支出以外的各項現金流出,包括利息支出、對外捐贈現金支出、現金盤虧損失、接受捐贈(調入)和對外捐贈(調出)非現金資產發生的稅費支出、資產置換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支出、罰沒支出等。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其他支出的類別,「財政撥款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項級科目和「部門預算支出經濟分類科目」的款級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其他支出中如有專項資金支出,還應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還應當在「財政撥款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單位發生利息支出、捐贈支出等其他支出金額較大或業務較多的,可單獨設置「7902 利息支出」、「7903 捐贈支出」等科目。
三、其他支出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利息支出支付銀行借款利息時,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二)對外捐贈現金資產對外捐贈現金資產時,按照捐贈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三)現金盤虧損失每日現金賬款核對中如發現現金短缺,按照短缺的現金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經核實,屬於應當由有關人員賠償的,按照收到的賠償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接受捐贈(無償調入)和對外捐贈(無償調出)非現金資產發生的稅費支出接受捐贈(無償調入)非現金資產發生的歸屬於捐入方(調入方)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以及對外捐贈(無償調出)非現金資產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調出方)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五)資產置換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支出資產置換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六)其他支出發生罰沒等其他支出時,按照實際支出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科目。
(七)年末,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財政撥款支出轉入財政撥款結轉,借記「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財政撥款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轉入非財政撥款結轉,借記「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將本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其他資金支出(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轉入其他結餘,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下各其他資金支出明細科目。
四、年末結轉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三)預算結餘類
編輯一、本科目核算單位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資金的流入、流出、調整和滾存等情況。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一)「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本明細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單位根據財政部門批覆的用款計劃收到和支用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二)「貨幣資金」: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以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形態存在的資金。本明細科目年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尚未使用的貨幣資金。
(三)「財政應返還額度」:本明細科目核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單位可以使用的以前年度財政直接支付資金額度和財政應返還的財政授權支付資金額度。本明細科目下可設置「財政直接支付」、「財政授權支付」兩個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本明細科目年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應收財政返還的資金額度。
三、資金結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單位根據代理銀行轉來的財政授權支付額度到賬通知書,按照通知書中的授權支付額度,借記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
以國庫集中支付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取得預算收入時,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貨幣資金),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等科目。
(二)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發生相關支出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從零餘額賬戶提取現金時,借記本科目(貨幣資金),貸記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退回現金時,做相反會計分錄。
使用以前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額度發生支出時,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
國庫集中支付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下,發生相關支出時,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科目,貸記本科目(貨幣資金)。
(三)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或註銷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額度的,按照實際上繳資金數額或註銷的資金額度數額,借記「財政撥款結轉——歸集上繳」或「財政撥款結餘——歸集上繳」科目,貸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按規定向原資金撥入單位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實際繳回資金數額,借記「非財政撥款結轉——繳回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貨幣資金)。
收到從其他單位調入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實際調入資金數額,借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貸記「財政撥款結轉——歸集調入」科目。
(四)按照規定使用專用基金時,按照實際支付金額,借記「專用結餘」科目[從非財政撥款結餘中提取的專用基金]或「事業支出」等科目[從預算收入中計提的專用基金],貸記本科目(貨幣資金)。
(五)因購貨退回、發生差錯更正等退回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款項,或者收回貨幣資金的,屬於本年度支付的,借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或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貸記相關支出科目;屬於以前年度支付的,借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貸記「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
(六)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繳納所得稅時,按照實際繳納金額,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貨幣資金)。
(七)年末,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與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出數的差額,借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
(八)年末,單位依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作註銷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貸記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借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貸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
下年初,單位依據代理銀行提供的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作恢復額度的相關賬務處理,借記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單位收到財政部門批覆的上年末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的,借記本科目(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貸記本科目(財政應返還額度)。
四、本科目年末借方餘額,反映單位預算資金的累計滾存情況。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取得的同級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調整、結轉和滾存情況。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一)與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關的明細科目「年初餘額調整」:本明細科目核算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財政撥款結轉的金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二)與財政撥款調撥業務相關的明細科目
1.「歸集調入」:本明細科目核算按照規定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實際調增的額度數額或調入的資金數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2.「歸集調出」:本明細科目核算按照規定向其他單位調出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實際調減的額度數額或調出的資金數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3.「歸集上繳」:本明細科目核算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實際核銷的額度數額或上繳的資金數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4.「單位內部調劑」:本明細科目核算經財政部門批准對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改變用途,調整用於本單位其他未完成項目等的調整金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三)與年末財政撥款結轉業務相關的明細科目
1.「本年收支結轉」: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本年度財政撥款收支相抵後的餘額。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2.「累計結轉」: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本明細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財政撥款滾存的結轉資金數額。本科目還應當設置「基本支出結轉」、「項目支出結轉」兩個明細科目,並在「基本支出結轉」明細科目下按照「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進行明細核算,在「項目支出結轉」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同時,本科目還應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還應當在本科目下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撥款結轉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與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關的賬務處理
1.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退回以前年度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款項或財政性貨幣資金,或者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增加以前年度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支出或財政性貨幣資金支出,屬於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借記或貸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2.因購貨退回、預付款項收回等發生以前年度支出又收回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款項或收回財政性貨幣資金,屬於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二)與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調整業務相關的賬務處理
1.按照規定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實際調增的額度數額或調入的資金數額,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歸集調入)。
2.按照規定向其他單位調出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實際調減的額度數額或調出的資金數額,借記本科目(歸集調出),貸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
3.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或註銷財政撥款結轉資金額度的,按照實際上繳資金數額或註銷的資金額度數額,借記本科目(歸集上繳),貸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
4.經財政部門批准對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改變用途,調整用於本單位基本支出或其他未完成項目支出的,按照批准調劑的金額,借記「財政撥款結餘——單位內部調劑」科目,貸記本科目(單位內部調劑)。
(三)與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業務相關的賬務處理
1.年末,將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本年收支結轉);將各項支出中財政撥款支出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本年收支結轉),貸記各項支出(財政撥款支出)科目。
2.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餘額。將本科目(本年收支結轉、年初餘額調整、歸集調入、歸集調出、歸集上繳、單位內部調劑)餘額轉入本科目(累計結轉)。結轉後,本科目除「累計結轉」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3.年末完成上述結轉後,應當對財政撥款結轉各明細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撥款結餘性質的項目餘額轉入財政撥款結餘,借記本科目(累計結轉),貸記「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數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取得的同級財政撥款項目支出結餘資金的調整、結轉和滾存情況。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一)與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關的明細科目「年初餘額調整」:本明細科目核算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財政撥款結餘的金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二)與財政撥款結餘資金調整業務相關的明細科目
1.「歸集上繳」:本明細科目核算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時,實際核銷的額度數額或上繳的資金數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2.「單位內部調劑」:本明細科目核算經財政部門批准對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改變用途,調整用於本單位其他未完成項目等的調整金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三)與年末財政撥款結餘業務相關的明細科目
1.「結轉轉入」: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按照規定轉入財政撥款結餘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2.「累計結餘」: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本明細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財政撥款滾存的結餘資金數額。本科目還應當按照具體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相關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有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等兩種或兩種以上財政撥款的,還應當在本科目下按照財政撥款的種類進行明細核算。
三、財政撥款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與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關的賬務處理
1.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退回以前年度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款項或財政性貨幣資金,或者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增加以前年度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支出或財政性貨幣資金支出,屬於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借記或貸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2.因購貨退回、預付款項收回等發生以前年度支出又收回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款項或收回財政性貨幣資金,屬於以前年度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借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二)與財政撥款結餘資金調整業務相關的賬務處理
1.經財政部門批准對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改變用途,調整用於本單位基本支出或其他未完成項目支出的,按照批准調劑的金額,借記本科目(單位內部調劑),貸記「財政撥款結轉——單位內部調劑」科目。
2.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或註銷財政撥款結餘資金額度的,按照實際上繳資金數額或註銷的資金額度數額,借記本科目(歸集上繳),貸記「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科目。
(三)與年末財政撥款結轉和結餘業務相關的賬務處理
1.年末,對財政撥款結轉各明細項目執行情況進行分析,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撥款結餘性質的項目餘額轉入財政撥款結餘,借記「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轉入)。
2.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餘額。將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歸集上繳、單位內部調劑、結轉轉入)餘額轉入本科目(累計結餘)。結轉後,本科目除「累計結餘」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四、本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滾存的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數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除財政撥款收支、經營收支以外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資金的調整、結轉和滾存情況。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一)「年初餘額調整」:本明細科目核算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非財政撥款結轉的資金。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二)「繳回資金」:本明細科目核算按照規定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實際繳回的資金數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三)「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取得的科研項目預算收入中,按照規定計提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的數額。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四)「本年收支結轉」: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本年度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收支相抵後的餘額。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五)「累計結轉」: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滾存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結轉資金。
本明細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非同級財政撥款滾存的專項結轉資金數額。
本科目還應當按照具體項目、《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相關科目等進行明細核算。
三、非財政撥款結轉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照規定從科研項目預算收入中提取項目管理費或間接費時,按照提取金額,借記本科目(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貸記「非財政撥款結餘——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科目。
(二)因會計差錯更正收到或支出非同級財政撥款貨幣資金,屬於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收到或支出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因收回以前年度支出等收到非同級財政撥款貨幣資金,屬於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三)按照規定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按照實際繳回資金數額,借記本科目(繳回資金),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四)年末,將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本年發生額中的專項資金收入轉入本科目,借記「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科目下各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貸記本科目(本年收支結轉);將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年發生額中的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支出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本年收支結轉),貸記「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財政撥款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
(五)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餘額。將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繳回資金、本年收支結轉)餘額轉入本科目(累計結轉)。結轉後,本科目除「累計結轉」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六)年末完成上述結轉後,應當對非財政撥款專項結轉資金各項目情況進行分析,將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非財政撥款專項(項目已完成)剩餘資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借記本科目(累計結轉),貸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滾存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結轉資金數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歷年滾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級財政撥款結餘資金,主要為非財政撥款結餘扣除結餘分配後滾存的金額。
二、本科目應當設置下列明細科目:
(一)「年初餘額調整」:本明細科目核算因發生會計差錯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等原因,需要調整非財政撥款結餘的資金。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二)「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取得的科研項目預算收入中,按照規定計提的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數額。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三)「結轉轉入」:本明細科目核算按照規定留歸單位使用,由單位統籌調配,納入單位非財政撥款結餘的非同級財政撥款專項剩餘資金。
年末結賬後,本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四)「累計結餘」:本明細科目核算單位歷年滾存的非同級財政撥款、非專項結餘資金。
本明細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非同級財政撥款滾存的非專項結餘資金數額。
本科目還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科目」的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三、非財政撥款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按照規定從科研項目預算收入中提取項目管理費或間接費時,借記「非財政撥款結轉——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科目,貸記本科目(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二)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時,按照繳納金額,借記本科目(累計結餘),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三)因會計差錯更正收到或支出非同級財政撥款貨幣資金,屬於非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按照收到或支出的金額,借記或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或借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因收回以前年度支出等收到非同級財政撥款貨幣資金,屬於非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按照收到的金額,借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貸記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
(四)年末,將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非財政撥款專項(項目已完成)剩餘資金轉入本科目,借記「非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科目,貸記本科目(結轉轉入)。
(五)年末沖銷有關明細科目餘額。將本科目(年初餘額調整、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結轉轉入)餘額結轉入本科目(累計結餘)。結轉後,本科目除「累計結餘」明細科目外,其他明細科目應無餘額。
(六)年末,事業單位將「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餘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為借方餘額的,借記本科目(累計結餘),貸記「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為貸方餘額的,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累計結餘)。
年末,行政單位將「其他結餘」科目餘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其他結餘」科目為借方餘額的,借記本科目(累計結餘),貸記「其他結餘」科目;「其他結餘」科目為貸方餘額的,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累計結餘)。
四、本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單位非同級財政撥款結餘資金的累計滾存數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規定從非財政撥款結餘中提取的具有專門用途的資金的變動和滾存情況。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專用結餘的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專用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根據有關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基金的,按照提取金額,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根據規定使用從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的專用基金時,按照使用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貸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從非同級財政撥款結餘中提取的專用基金的累計滾存數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本年度經營活動收支相抵後餘額彌補以前年度經營虧損後的餘額。
二、本科目可以按照經營活動類別進行明細核算。
三、經營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將經營預算收入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經營預算收入」科目,貸記本科目;將經營支出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經營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結轉後,如本科目為貸方餘額,將本科目貸方餘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如本科目為借方餘額,為經營虧損,不予結轉。
四、年末結賬後,本科目一般無餘額;如為借方餘額,反映事業單位累計發生的經營虧損。
一、本科目核算單位本年度除財政撥款收支、非同級財政專項資金收支和經營收支以外各項收支相抵後的餘額。
二、其他結餘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將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專項資金收入以及投資預算收益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科目下各非專項資金收入明細科目和「投資預算收益」科目,貸記本科目(「投資預算收益」科目本年發生額為借方淨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投資預算收益」科目);將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本年發生額中的非同級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以及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投資支出、債務還本支出本年發生額轉入本科目,借記本科目,貸記「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同級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明細科目和「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投資支出」、「債務還本支出」科目。
(二)年末,完成上述(一)結轉後,行政單位將本科目餘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科目;事業單位將本科目餘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當本科目為貸方餘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或「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當本科目為借方餘額時,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或「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
三、年末結賬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的情況和結果。
二、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年末,將「其他結餘」科目餘額轉入本科目,當「其他結餘」科目為貸方餘額時,借記「其他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當「其他結餘」科目為借方餘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其他結餘」科目。
年末,將「經營結餘」科目貸方餘額轉入本科目,借記「經營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
(二)根據有關規定提取專用基金的,按照提取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專用結餘」科目。
(三)年末,按照規定完成上述(一)至(二)處理後,將本科目餘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當本科目為借方餘額時,借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科目,貸記本科目;當本科目為貸方餘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科目。
三、年末結賬後,本科目應無餘額。
第四部分 報表格式
編輯編號 | 報表名稱 | 編制期 |
---|---|---|
財務報表 | ||
會政財01表 | 資產負債表 | 月度、年度 |
會政財02表 | 收入費用表 | 月度、年度 |
會政財03表 | 淨資產變動表 | 年度 |
會政財04表 | 現金流量表 | 年度 |
附註 | 年度 | |
預算會計報表 | ||
會政預01表 | 預算收入支出表 | 年度 |
會政預02表 | 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 | 年度 |
會政預03表 | 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 | 年度 |
會政財0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___日 | 單位:元 |
資 產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負債和淨資產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 | ||||
貨幣資金 | 短期借款 | ||||
短期投資 | 應交增值稅 | ||||
財政應返還額度 | 其他應交稅費 | ||||
應收票據 | 應繳財政款 | ||||
應收賬款淨額 | 應付職工薪酬 | ||||
預付賬款 | 應付票據 | ||||
應收股利 | 應付賬款 | ||||
應收利息 | 應付政府補貼款 | ||||
其他應收款淨額 | 應付利息 | ||||
存貨 | 預收賬款 | ||||
待攤費用 | 其他應付款 | ||||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 | 預提費用 | ||||
其他流動資產 | 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 | ||||
流動資產合計 | 其他流動負債 | ||||
非流動資產: | 流動負債合計 | ||||
長期股權投資 | 非流動負債: | ||||
長期債券投資 | 長期借款 | ||||
固定資產原值 | 長期應付款 | ||||
減: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 預計負債 | ||||
固定資產淨值 | 其他非流動負債 | ||||
工程物資 | 非流動負債合計 | ||||
在建工程 | 受託代理負債 | ||||
無形資產原值 | 負債合計 | ||||
減: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 |||||
無形資產淨值 | |||||
研發支出 | |||||
公共基礎設施原值 | |||||
減: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 |||||
公共基礎設施淨值 | |||||
政府儲備物資 | |||||
文物文化資產 | |||||
保障性住房原值 | |||||
減: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 淨資產: | ||||
保障性住房淨值 | 累計盈餘 | ||||
長期待攤費用 | 專用基金 | ||||
待處理財產損溢 | 權益法調整 | ||||
其他非流動資產 | 無償調撥淨資產* | —— | |||
非流動資產合計 | 本期盈餘* | —— | |||
受託代理資產 | 淨資產合計 | ||||
資產總計 | 負債和淨資產總計 |
註:「*」標識項目為月報項目,年報中不需列示。
會政財0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___月 | 單位:元 |
項 目 | 本月數 | 本年累計數 |
---|---|---|
一、本期收入 | ||
(一)財政撥款收入 | ||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事業收入 | ||
(三)上級補助收入 | ||
(四)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
(五)經營收入 | ||
(六)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 ||
(七)投資收益 | ||
(八)捐贈收入 | ||
(九)利息收入 | ||
(十)租金收入 | ||
(十一)其他收入 | ||
二、本期費用 | ||
(一)業務活動費用 | ||
(二)單位管理費用 | ||
(三)經營費用 | ||
(四)資產處置費用 | ||
(五)上繳上級費用 | ||
(六)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 ||
(七)所得稅費用 | ||
(八)其他費用 | ||
三、本期盈餘 |
會政財03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 | 單位:元 |
項 目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
累計盈餘 | 專用基金 | 權益法調整 | 淨資產合計 | 累計盈餘 | 專用基金 | 權益法調整 | 淨資產合計 | |
一、上年年末餘額 | ||||||||
二、以前年度盈餘調整(減少以「−」號填列) | —— | —— | —— | —— | ||||
三、本年年初餘額 | ||||||||
四、本年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 ||||||||
(一)本年盈餘 | —— | —— | —— | —— | ||||
(二)無償調撥淨資產 | —— | —— | —— | —— | ||||
(三)歸集調整預算結轉結餘 | —— | —— | —— | —— | ||||
(四)提取或設置專用基金 | —— | —— | ||||||
其中:從預算收入中提取 | —— | —— | —— | —— | ||||
從預算結餘中提取 | —— | —— | ||||||
設置的專用基金 | —— | —— | —— | —— | ||||
(五)使用專用基金 | —— | —— | ||||||
(六)權益法調整 | —— | —— | —— | —— | ||||
五、本年年末餘額 |
會政財04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 | 單位:元 |
會政預01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 | 單位:元 |
項 目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一、本年預算收入 | ||
(一)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事業預算收入 | ||
(三)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 ||
(四)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 ||
(五)經營預算收入 | ||
(六)債務預算收入 | ||
(七)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八)投資預算收益 | ||
(九)其他預算收入 | ||
其中:利息預算收入 | ||
捐贈預算收入 | ||
租金預算收入 | ||
二、本年預算支出 | ||
(一)行政支出 | ||
(二)事業支出 | ||
(三)經營支出 | ||
(四)上繳上級支出 | ||
(五)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
(六)投資支出 | ||
(七)債務還本支出 | ||
(八)其他支出 | ||
其中:利息支出 | ||
捐贈支出 | ||
三、本年預算收支差額 |
會政預02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 | 單位:元 |
項 目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一、年初預算結轉結餘 | ||
(一)財政撥款結轉結餘 | ||
(二)其他資金結轉結餘 | ||
二、年初餘額調整(減少以「−」號填列) | ||
(一)財政撥款結轉結餘 | ||
(二)其他資金結轉結餘 | ||
三、本年變動金額(減少以「−」號填列) | ||
(一)財政撥款結轉結餘 | ||
⒈本年收支差額 | ||
⒉歸集調入 | ||
⒊歸集上繳或調出 | ||
(二)其他資金結轉結餘 | ||
⒈本年收支差額 | ||
⒉繳回資金 | ||
⒊使用專用結餘 | ||
⒋支付所得稅 | ||
四、年末預算結轉結餘 | ||
(一)財政撥款結轉結餘 | ||
⒈財政撥款結轉 | ||
⒉財政撥款結餘 | ||
(二)其他資金結轉結餘 | ||
⒈非財政撥款結轉 | ||
⒉非財政撥款結餘 | ||
⒊專用結餘 | ||
⒋經營結餘(如有餘額,以「−」號填列) |
會政預03表 | ||
編制單位: | ______年 | 單位:元 |
項目 | 年初財政撥款 結轉結餘 |
調整年初 財政撥款 結轉結餘 |
本年 歸集 調入 |
本年歸 集上繳 或調出 |
單位內部調劑 | 本年財政 撥款收入 |
本年財政 撥款支出 |
年末財政撥款 結轉結餘 | |||
---|---|---|---|---|---|---|---|---|---|---|---|
結轉 | 結餘 | 結轉 | 結餘 | 結轉 | 結餘 | ||||||
一、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 | |||||||||||
(一)基本支出 | |||||||||||
⒈人員經費 | |||||||||||
⒉日常公用經費 | |||||||||||
(二)項目支出 | |||||||||||
⒈××項目 | |||||||||||
⒉××項目 | |||||||||||
…… | |||||||||||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 |||||||||||
(一)基本支出 | |||||||||||
⒈人員經費 | |||||||||||
⒉日常公用經費 | |||||||||||
(二)項目支出 | |||||||||||
⒈××項目 | |||||||||||
⒉××項目 | |||||||||||
…… | |||||||||||
總計 |
第五部分 報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資產負債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在某一特定日期全部資產、負債和淨資產的情況。
(二)本表「年初餘額」欄內各項數字,應當根據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期末餘額」欄內數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資產負債表規定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當對上年年末資產負債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將調整後數字填入本表「年初餘額」欄內。
如果本年度單位發生了因前期差錯更正、會計政策變更等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還應當對「年初餘額」欄中的有關項目金額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表中「資產總計」項目期末(年初)餘額應當與「負債和淨資產總計」項目期末(年初)餘額相等。
(四)本表「期末餘額」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資產類項目
(1)「貨幣資金」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其他貨幣資金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其他貨幣資金」科目的期末餘額的合計數填列;若單位存在通過「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核算的受託代理資產還應當按照前述合計數扣減「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下「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短期投資」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短期投資賬面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財政應返還額度」項目,反映單位期末財政應返還額度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應返還額度」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應收票據」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應收票據的票面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應收賬款淨額」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尚未收回的應收賬款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後的淨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對應收賬款計提的壞賬準備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6)「預付賬款」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預付給商品或者勞務供應單位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預付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7)「應收股利」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因股權投資而應收取的現金股利或應當分得的利潤。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股利」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8)「應收利息」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因債券投資等而應收取的利息。事業單位購入的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持有期間應收的利息,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當根據「應收利息」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9)「其他應收款淨額」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尚未收回的其他應收款減去已計提的壞賬準備後的淨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收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壞賬準備」科目中對其他應收款計提的壞賬準備的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0)「存貨」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存儲的存貨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加工物品」科目的期末餘額的合計數填列。
(11)「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已經支出,但應當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在1年以內(含1年)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2)「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非流動資產項目中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金額,如事業單位將在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債券投資」等科目的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13)「其他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除本表中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流動資產的合計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期末餘額的合計數填列。
(14)「流動資產合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流動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貨幣資金」、「短期投資」、「財政應返還額度」、「應收票據」、「應收賬款淨額」、「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淨額」、「存貨」、「待攤費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資產」、「其他流動資產」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5)「長期股權投資」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股權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6)「長期債券投資」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持有的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債券投資」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債券投資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7)「固定資產原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固定資產的原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固定資產已計提的累計折舊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固定資產淨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科目期末餘額減去「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18)「工程物資」項目,反映單位期末為在建工程準備的各種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工程物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19)「在建工程」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所有的建設項目工程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0)「無形資產原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無形資產的原值。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項目,反映單位期末無形資產已計提的累計攤銷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無形資產淨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無形資產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形資產」科目期末餘額減去「無形資產累計攤銷」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1)「研發支出」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正在進行的無形資產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發生的累計支出數。本項目應當根據「研發支出」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2)「公共基礎設施原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原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公共基礎設施」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已計提的累計折舊和累計攤銷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公共基礎設施淨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公共基礎設施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公共基礎設施」科目期末餘額減去「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3)「政府儲備物資」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政府儲備物資的實際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政府儲備物資」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4)「文物文化資產」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文物文化資產的成本。本項目應當根據「文物文化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5)「保障性住房原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保障性住房的原值。本項目應當根據「保障性住房」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保障性住房已計提的累計折舊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保障性住房淨值」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控制的保障性住房的賬面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保障性住房」科目期末餘額減去「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科目期末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26)「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後各期負擔的分攤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27)「待處理財產損溢」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尚未處理完畢的各種資產的淨損失或淨溢余。本項目應當根據「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期末借方餘額填列;如「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期末為貸方餘額,以「−」號填列。
(28)「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除本表中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非流動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數填列。
(29)「非流動資產合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非流動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固定資產淨值」、「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淨值」、「研發支出」、「公共基礎設施淨值」、「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淨值」、「長期待攤費用」、「待處理財產損溢」、「其他非流動資產」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30)「受託代理資產」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受託代理資產的價值。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科目下「受託代理資產」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的合計數填列。
(31)「資產總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資產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流動資產合計」、「非流動資產合計」、「受託代理資產」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負債類項目
(32)「短期借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短期借款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短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3)「應交增值稅」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應繳未繳的增值稅稅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交增值稅」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應交增值稅」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4)「其他應交稅費」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應繳未繳的除增值稅以外的稅費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交稅費」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其他應交稅費」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35)「應繳財政款」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應當上繳財政但尚未繳納的款項。本項目應當根據「應繳財政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6)「應付職工薪酬」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按有關規定應付給職工及為職工支付的各種薪酬。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職工薪酬」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7)「應付票據」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應付票據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票據」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8)「應付賬款」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應當支付但尚未支付的償還期限在1年以內(含1年)的應付賬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39)「應付政府補貼款」項目,反映負責發放政府補貼的行政單位期末按照規定應當支付給政府補貼接受者的各種政府補貼款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政府補貼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0)「應付利息」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按照合同約定應支付的借款利息。事業單位到期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借款利息不包括在本項目內。本項目應當根據「應付利息」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1)「預收賬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預先收取但尚未確認收入和實際結算的款項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收賬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2)「其他應付款」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其他各項償還期限在1年內(含1年)的應付及暫收款項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3)「預提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已預先提取的已經發生但尚未支付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預提費用」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44)「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將於1年內(含1年)償還的非流動負債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的明細科目的期末餘額分析填列。
(45)「其他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除本表中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流動負債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的合計數填列。
(46)「流動負債合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流動負債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短期借款」、「應交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應繳財政款」、「應付職工薪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應付政府補貼款」、「應付利息」、「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其他流動負債」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47)「長期借款」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長期借款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借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借款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48)「長期應付款」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長期應付款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長期應付款」科目的期末餘額減去其中將於1年內(含1年)到期的長期應付款餘額後的金額填列。
(49)「預計負債」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已確認但尚未償付的預計負債的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預計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0)「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除本表中上述各項之外的其他非流動負債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有關科目的期末餘額合計數填列。
(51)「非流動負債合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非流動負債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預計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52)「受託代理負債」項目,反映單位期末受託代理負債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受託代理負債」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3)「負債合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負債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合計」、「受託代理負債」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3.淨資產類項目
(54)「累計盈餘」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未分配盈餘(或未彌補虧損)以及無償調撥淨資產變動的累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累計盈餘」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5)「專用基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累計提取或設置但尚未使用的專用基金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專用基金」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
(56)「權益法調整」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期末在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中累積享有的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權益法調整」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如「權益法調整」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以「−」號填列。
(57)「無償調撥淨資產」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度截至報告期期末無償調入的非現金資產價值扣減無償調出的非現金資產價值後的淨值。本項目僅在月度報表中列示,年度報表中不列示。月度報表中本項目應當根據「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時,以「−」號填列。
(58)「本期盈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度截至報告期期末實現的累計盈餘或虧損。本項目僅在月度報表中列示,年度報表中不列示。月度報表中本項目應當根據「本期盈餘」科目的期末餘額填列;「本期盈餘」科目期末為借方餘額時,以「−」號填列。
(59)「淨資產合計」項目,反映單位期末淨資產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累計盈餘」、「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無償調撥淨資產」[月度報表]、「本期盈餘」[月度報表]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60)「負債和淨資產總計」項目,應當按照本表中「負債合計」、「淨資產合計」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二、收入費用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在某一會計期間內發生的收入、費用及當期盈餘情況。
(二)本表「本月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月實際發生數。編制年度收入費用表時,應當將本欄改為「本年數」,反映本年度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
本表「本年累計數」欄反映各項目自年初至報告期期末的累計實際發生數。編制年度收入費用表時,應當將本欄改為「上年數」,反映上年度各項目的實際發生數,「上年數」欄應當根據上年年度收入費用表中「本年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收入費用表規定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當對上年度收入費用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將調整後的金額填入本年度收入費用表的「上年數」欄內。
如果本年度單位發生了因前期差錯更正、會計政策變更等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還應當對年度收入費用表中「上年數」欄中的有關項目金額進行相應調整。
(三)本表「本月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本期收入
(1)「本期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投資收益」、「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財政撥款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取得的財政撥款收入中屬於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收入」相關明細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3)「事業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實現的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事業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4)「上級補助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收到或應收的非財政撥款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上級補助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5)「附屬單位上繳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收到或應收的獨立核算的附屬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6)「經營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實現的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經營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7)「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不包括事業單位因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從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經費撥款。本項目應當根據「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8)「投資收益」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股權投資和債券投資所實現的收益或發生的損失。本項目應當根據「投資收益」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如為投資淨損失,以「−」號填列。
(9)「捐贈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接受捐贈取得的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捐贈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0)「利息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取得的銀行存款利息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利息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1)「租金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經批准利用國有資產出租取得並按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管理的租金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租金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2)「其他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期取得的除以上收入項目外的其他收入的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收入」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本期費用
(13)「本期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本期費用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資產處置費用」、「上繳上級費用」、「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所得稅費用」和「其他費用」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4)「業務活動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本期為實現其職能目標,依法履職或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業務活動費用」科目本期發生額填列。
(15)「單位管理費用」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本級行政及後勤管理部門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以及由單位統一負擔的離退休人員經費、工會經費、訴訟費、中介費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單位管理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6)「經營費用」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期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各項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經營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7)「資產處置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本期經批准處置資產時轉銷的資產價值以及在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或者處置收入小於處置費用形成的淨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資產處置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8)「上繳上級費用」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按照規定上繳上級單位款項發生的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上繳上級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19)「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項目,反映事業單位用財政撥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費用。本項目應當根據「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0)「所得稅費用」項目,反映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本期計算應交納的企業所得稅。本項目應當根據「所得稅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21)「其他費用」項目,反映單位本期發生的除以上費用項目外的其他費用的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費用」科目的本期發生額填列。
3.本期盈餘
(22)「本期盈餘」項目,反映單位本期收入扣除本期費用後的淨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本期收入」項目金額減去「本期費用」項目金額後的金額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三、淨資產變動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在某一會計年度內淨資產項目的變動情況。
(二)本表「本年數」欄反映本年度各項目的實際變動數。本表「上年數」欄反映上年度各項目的實際變動數,應當根據上年度淨資產變動表中「本年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
如果上年度淨資產變動表規定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與本年度不一致,應對上年度淨資產變動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將調整後金額填入本年度淨資產變動表「上年數」欄內。
(三)本表「本年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上年年末餘額」行,反映單位淨資產各項目上年年末的餘額。本行各項目應當根據「累計盈餘」、「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科目上年年末餘額填列。
2.「以前年度盈餘調整」行,反映單位本年度調整以前年度盈餘的事項對累計盈餘進行調整的金額。本行「累計盈餘」項目應當根據本年度「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轉入「累計盈餘」科目的金額填列;如調整減少累計盈餘,以「−」號填列。
3.「本年年初餘額」行,反映經過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後,單位淨資產各項目的本年年初餘額。本行「累計盈餘」、「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項目應當根據其各自在「上年年末餘額」和「以前年度盈餘調整」行對應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4.「本年變動金額」行,反映單位淨資產各項目本年變動總金額。本行「累計盈餘」、「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項目應當根據其各自在「本年盈餘」、「無償調撥淨資產」、「歸集調整預算結轉結餘」、「提取或設置專用基金」、「使用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行對應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5.「本年盈餘」行,反映單位本年發生的收入、費用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累計盈餘」項目應當根據年末由「本期盈餘」科目轉入「本年盈餘分配」科目的金額填列;如轉入時借記「本年盈餘分配」科目,則以「−」號填列。
6.「無償調撥淨資產」行,反映單位本年無償調入、調出非現金資產事項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累計盈餘」項目應當根據年末由「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轉入「累計盈餘」科目的金額填列;如轉入時借記「累計盈餘」科目,則以「−」號填列。
7.「歸集調整預算結轉結餘」行,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歸集調入、歸集上繳或調出,以及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繳回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累計盈餘」項目應當根據「累計盈餘」科目明細賬記錄分析填列;如歸集調整減少預算結轉結餘,則以「−」號填列。
8.「提取或設置專用基金」行,反映單位本年提取或設置專用基金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累計盈餘」項目應當根據「從預算結餘中提取」行「累計盈餘」項目的金額填列。本行「專用基金」項目應當根據「從預算收入中提取」、「從預算結餘中提取」、「設置的專用基金」行「專用基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從預算收入中提取」行,反映單位本年從預算收入中提取專用基金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專用基金」項目應當通過對「專用基金」科目明細賬記錄的分析,根據本年按有關規定從預算收入中提取基金的金額填列。
「從預算結餘中提取」行,反映單位本年根據有關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專用基金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累計盈餘」、「專用基金」項目應當通過對「專用基金」科目明細賬記錄的分析,根據本年按有關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專用基金的金額填列;本行「累計盈餘」項目以「−」號填列。
「設置的專用基金」行,反映單位本年根據有關規定設置的其他專用基金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專用基金」項目應當通過對「專用基金」科目明細賬記錄的分析,根據本年按有關規定設置的其他專用基金的金額填列。
9.「使用專用基金」行,反映單位本年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累計盈餘」、「專用基金」項目應當通過對「專用基金」科目明細賬記錄的分析,根據本年按規定使用專用基金的金額填列;本行「專用基金」項目以「−」號填列。
10.「權益法調整」行,反映單位本年按照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份額而調整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對淨資產的影響。本行「權益法調整」項目應當根據「權益法調整」科目本年發生額填列;若本年淨髮生額為借方時,以「−」號填列。
11.「本年年末餘額」行,反映單位本年各淨資產項目的年末餘額。本行「累計盈餘」、「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項目應當根據其各自在「本年年初餘額」、「本年變動金額」行對應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2.本表各行「淨資產合計」項目,應當根據所在行「累計盈餘」、「專用基金」、「權益法調整」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四、現金流量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在某一會計年度內現金流入和流出的信息。
(二)本表所指的現金,是指單位的庫存現金以及其他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款項,包括庫存現金、可以隨時用於支付的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以及通過財政直接支付方式支付的款項。
(三)現金流量表應當按照日常活動、投資活動、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分別反映。本表所指的現金流量,是指現金的流入和流出。
(四)本表「本年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本年實際發生數。本表「上年金額」欄反映各項目的上年實際發生數,應當根據上年現金流量表中「本年金額」欄內所列數字填列。
(五)單位應當採用直接法編制現金流量表。
(六)本表「本年金額」欄各項目的填列方法
1.日常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財政基本支出撥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接受財政基本支出撥款取得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撥款收入」、「銀行存款」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財政非資本性項目撥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接受除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資本性項目以外的財政項目撥款取得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撥款收入」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事業活動收到的除財政撥款以外的現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除財政撥款以外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收賬款」、「事業收入」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4)「收到的其他與日常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收到的除以上項目之外的與日常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捐贈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5)「日常活動的現金流入小計」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日常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財政基本支出撥款收到的現金」、「財政非資本性項目撥款收到的現金」、「事業活動收到的除財政撥款以外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日常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6)「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在日常活動中用於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預付賬款」、「在途物品」、「庫存物品」、「應付賬款」、「應付票據」、「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7)「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撥款收入」、「應付職工薪酬」、「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8)「支付的各項稅費」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用於繳納日常活動相關稅費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交增值稅」、「其他應交稅費」、「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所得稅費用」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9)「支付的其他與日常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支付的除上述項目之外與日常活動有關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撥款收入」、「其他應付款」、「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其他費用」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0)「日常活動的現金流出小計」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日常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支付給職工以及為職工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各項稅費」、「支付的其他與日常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1)「日常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項目,應當按照本表中「日常活動的現金流入小計」項目金額減去「日常活動的現金流出小計」項目金額後的金額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12)「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出售、轉讓或者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應該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3)「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因對外投資而收到被投資單位分配的股利或利潤,以及收到投資利息而取得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投資收益」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4)「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收回的現金淨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非流動資產所取得的現金,減去為處置這些資產而支付的有關費用之後的淨額。由於自然災害所造成的固定資產等長期資產損失而收到的保險賠款收入,也在本項目反映。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待處理財產損溢」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5)「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收到的除上述項目之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對於金額較大的現金流入,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6)「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小計」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收回投資收到的現金」、「取得投資收益收到的現金」、「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收回的現金淨額」、「收到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7)「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購買和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非流動資產所支付的現金;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不在本項目反映,在籌資活動的現金流量中反映。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固定資產」、「工程物資」、「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研發支出」、「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8)「對外投資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為取得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而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19)「上繳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淨收入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本年單位將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非流動資產所收回的現金淨額予以上繳財政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繳財政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0)「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支付的除上述項目之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對於金額較大的現金流出,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1)「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小計」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支付的現金」、「對外投資支付的現金」、「上繳處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淨收入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投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2)「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項目,應當按照本表中「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小計」項目金額減去「投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小計」項目金額後的金額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3.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
(23)「財政資本性項目撥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接受用於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資本性項目的財政項目撥款取得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撥款收入」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4)「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舉借短期、長期借款所收到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記錄分析填列。
(25)「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收到的除上述項目之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對於金額較大的現金流入,應當單列項目反映。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有關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6)「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小計」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財政資本性項目撥款收到的現金」、「取得借款收到的現金」、「收到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7)「償還借款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償還借款本金所支付的現金。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短期借款」、「長期借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8)「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支付的借款利息等。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應付利息」、「長期借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29)「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支付的除上述項目之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如融資租入固定資產所支付的租賃費。本項目應當根據「庫存現金」、「銀行存款」、「長期應付款」等科目的記錄分析填列。
(30)「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小計」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出的合計數。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償還借款支付的現金」、「償付利息支付的現金」、「支付的其他與籌資活動有關的現金」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31)「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項目,應當按照本表中「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入小計」項目金額減去「籌資活動的現金流出小計」金額後的金額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4.「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外幣現金流量折算為人民幣時,所採用的現金流量發生日的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與外幣現金流量淨額按期末匯率折算的人民幣金額之間的差額。
5.「現金淨增加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現金變動的淨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日常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投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和「匯率變動對現金的影響額」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五、預算收入支出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在某一會計年度內各項預算收入、預算支出和預算收支差額的情況。
(二)本表「本年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年實際發生數。本表「上年數」欄反映各項目上年度的實際發生數,應當根據上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
如果本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規定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當對上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將調整後金額填入本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的「上年數」欄。
(三)本表「本年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本年預算收入
(1)「本年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預算收入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投資預算收益」、「其他預算收入」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2)「財政撥款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撥款。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政府性基金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取得的財政撥款收入中屬於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相關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3)「事業預算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取得的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事業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4)「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上級補助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5)「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收到的獨立核算的附屬單位按照有關規定上繳的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6)「經營預算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經營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7)「債務預算收入」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按照規定從金融機構等借入的、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債務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債務預算收入」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8)「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從非同級政府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本項目應當根據「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9)「投資預算收益」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取得的按規定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投資收益。本項目應當根據「投資預算收益」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0)「其他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各項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利息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取得的利息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預算收入」科目的明細記錄分析填列。單位單設「利息預算收入」科目的,應當根據「利息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捐贈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取得的捐贈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預算收入」科目明細賬記錄分析填列。單位單設「捐贈預算收入」科目的,應當根據「捐贈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租金預算收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取得的租金預算收入。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預算收入」科目明細賬記錄分析填列。單位單設「租金預算收入」科目的,應當根據「租金預算收入」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2.本年預算支出
(11)「本年預算支出」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預算支出總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投資支出」、「債務還本支出」和「其他支出」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2)「行政支出」項目,反映行政單位本年履行職責實際發生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行政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3)「事業支出」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發生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事業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4)「經營支出」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經營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5)「上繳上級支出」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按照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的規定上繳上級單位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上繳上級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6)「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用財政撥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對附屬單位補助發生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7)「投資支出」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發生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投資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8)「債務還本支出」項目,反映事業單位本年償還自身承擔的納入預算管理的從金融機構舉借的債務本金的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債務還本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19)「其他支出」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除以上支出以外的各項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利息支出」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發生的利息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支出」科目明細賬記錄分析填列。單位單設「利息支出」科目的,應當根據「利息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捐贈支出」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發生的捐贈支出。本項目應當根據「其他支出」科目明細賬記錄分析填列。單位單設「捐贈支出」科目的,應當根據「捐贈支出」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3.本年預算收支差額
(20)「本年預算收支差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各項預算收支相抵後的差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表中「本期預算收入」項目金額減去「本期預算支出」項目金額後的金額填列;如相減後金額為負數,以「−」號填列。
六、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在某一會計年度內預算結轉結餘的變動情況。
(二)本表「本年數」欄反映各項目的本年實際發生數。本表「上年數」欄反映各項目的上年實際發生數,應當根據上年度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中「本年數」欄內所列數字填列。如果本年度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規定的項目的名稱和內容同上年度不一致,應當對上年度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項目的名稱和數字按照本年度的規定進行調整,將調整後金額填入本年度預算結轉結餘變動表的「上年數」欄。
(三)本表中「年末預算結轉結餘」項目金額等於「年初預算結轉結餘」、「年初餘額調整」、「本年變動金額」三個項目的合計數。
(四)本表「本年數」欄各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年初預算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預算結轉結餘的年初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財政撥款結轉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的年初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本年年初餘額合計數填列。
(2)「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的年初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專用結餘」、「經營結餘」科目本年年初餘額的合計數填列。
2.「年初餘額調整」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預算結轉結餘年初餘額調整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財政撥款結轉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的年初餘額調整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下「年初餘額調整」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的合計數填列;如調整減少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以「−」號填列。
(2)「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的年初餘額調整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科目下「年初餘額調整」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的合計數填列;如調整減少年初其他資金結轉結餘,以「−」號填列。
3.「本年變動金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預算結轉結餘變動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財政撥款結轉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的變動。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本年收支差額」、「歸集調入」、「歸集上繳或調出」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①「本年收支差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資金收支相抵後的差額。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本年收支結轉」明細科目本年轉入的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的差額填列;差額為負數的,以「−」號填列。
②「歸集調入」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按照規定從其他單位歸集調入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歸集調入」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③「歸集上繳或調出」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按照規定上繳的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及按照規定向其他單位調出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下「歸集上繳」明細科目,以及「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歸集調出」明細科目本年發生額的合計數填列,以「−」號填列。
(2)「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的變動。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本年收支差額」、「繳回資金」、「使用專用結餘」、「支付所得稅」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①「本年收支差額」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除財政撥款外的其他資金收支相抵後的差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本年收支結轉」明細科目、「其他結餘」科目、「經營結餘」科目本年轉入的預算收入與預算支出的差額的合計數填列;如為負數,以「−」號填列。
②「繳回資金」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按照規定繳回的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本項目應當根據「非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繳回資金」明細科目本年發生額的合計數填列,以「−」號填列。
③「使用專用結餘」項目,反映本年事業單位根據規定使用從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的專用基金的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專用結餘」科目明細賬中本年使用專用結餘業務的發生額填列,以「−」號填列。
④「支付所得稅」項目,反映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本年實際繳納的企業所得稅金額。本項目應當根據「非財政撥款結餘」明細賬中本年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業務的發生額填列,以「−」號填列。
4.「年末預算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預算結轉結餘的年末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財政撥款結轉結餘」、「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1)「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結轉結餘的年末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本項目下「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項目,應當分別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的本年年末餘額填列。
(2)「其他資金結轉結餘」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其他資金結轉結餘的年末餘額。本項目應當根據本項目下「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專用結餘」、「經營結餘」項目金額的合計數填列。
本項目下「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專用結餘」、「經營結餘」項目,應當分別根據「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專用結餘」、「經營結餘」科目的本年年末餘額填列。
七、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編制說明
編輯(一)本表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預算資金收入、支出及相關變動的具體情況。
(二)本表「項目」欄內各項目,應當根據單位取得的財政撥款種類分項設置。其中「項目支出」項目下,根據每個項目設置;單位取得除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以外的其他財政撥款的,應當按照財政撥款種類增加相應的資金項目及其明細項目。
(三)本表各欄及其對應項目的內容和填列方法
1.「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年初各項財政撥款結轉結餘的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及其明細科目的年初餘額填列。本欄中各項目的數額應當與上年度財政撥款預算收入支出表中「年末財政撥款結轉結餘」欄中各項目的數額相等。
2.「調整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對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的調整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下「年初餘額調整」明細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如調整減少年初財政撥款結轉結餘,以「−」號填列。
3.「本年歸集調入」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按規定從其他單位調入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歸集調入」明細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4.「本年歸集上繳或調出」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本年按規定實際上繳的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及按照規定向其他單位調出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下「歸集上繳」科目和「財政撥款結轉」科目下「歸集調出」明細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以「−」號填列。
5.「單位內部調劑」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本年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在單位內部不同項目等之間的調劑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和「財政撥款結餘」科目下的「單位內部調劑」明細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對單位內部調劑減少的財政撥款結餘金額,以「−」號填列。
6.「本年財政撥款收入」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本年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預算撥款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本年發生額填列。
7.「本年財政撥款支出」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本年發生的財政撥款支出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本年發生額中的財政撥款支出數的合計數填列。
8.「年末財政撥款結轉結餘」欄中各項目,反映單位年末財政撥款結轉結餘的金額。各項目應當根據「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科目及其所屬明細科目的年末餘額填列。
八、附註
編輯附註是對在會計報表中列示的項目所作的進一步說明,以及對未能在會計報表中列示項目的說明。附註是財務報表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對報表使用者的決策有重要影響的會計信息,不論本制度是否有明確規定,單位均應當充分披露。附註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單位的基本情況
編輯單位應當簡要披露其基本情況,包括單位主要職能、主要業務活動、所在地、預算管理關係等。
(二)會計報表編制基礎
編輯(三)遵循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的聲明
編輯(四)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編輯單位應當採用與其業務特點相適應的具體會計政策,並充分披露報告期內採用的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會計期間。
2.記賬本位幣,外幣折算匯率。
3.壞賬準備的計提方法。
4.存貨類別、發出存貨的計價方法、存貨的盤存制度,以及低值易耗品和包裝物的攤銷方法。
5.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
6.固定資產分類、折舊方法、折舊年限和年折舊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計價和折舊方法。
7.無形資產的計價方法;使用壽命有限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估計情況;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其使用壽命不確定的判斷依據;單位內部研究開發項目劃分研究階段和開發階段的具體標準。
8.公共基礎設施的分類、折舊(攤銷)方法、折舊(攤銷)年限,以及其確定依據。
9.政府儲備物資分類,以及確定其發出成本所採用的方法。
10.保障性住房的分類、折舊方法、折舊年限。
11.其他重要的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
12.本期發生重要會計政策和會計估計變更的,變更的內容和原因、受其重要影響的報表項目名稱和金額、相關審批程序,以及會計估計變更開始適用的時點。
(五)會計報表重要項目說明
編輯單位應當按照資產負債表和收入費用表項目列示順序,採用文字和數據描述相結合的方式披露重要項目的明細信息。報表重要項目的明細金額合計,應當與報表項目金額相銜接。報表重要項目說明應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貨幣資金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目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庫存現金 | ||
銀行存款 | ||
其他貨幣資金 | ||
合計 |
2.應收賬款按照債務人類別披露的格式如下:
債務人類別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政府會計主體: | ||
部門內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部門外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其他: | ||
單位1 | ||
…… | ||
合計 |
注1:「部門內部單位」是指納入單位所屬部門財務報告合併範圍的單位(下同)。
注2:有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的,可比照應收賬款進行披露。
3.存貨的披露格式如下:
存貨種類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1. | ||
…… | ||
合計 |
4.其他流動資產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1. | ||
…… | ||
合計 |
註:有長期待攤費用、其他非流動資產的,可比照其他流動資產進行披露。
5.長期投資
(1)長期債券投資的披露格式如下:
債券發行主體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1. | ||||
…… | ||||
合計 |
註:有短期投資的,可比照長期債券投資進行披露。
(2)長期股權投資的披露格式如下:
被投資單位 | 核算方法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1. | |||||
…… | |||||
合計 |
(3)當期發生的重大投資淨損益項目、金額及原因。
6.固定資產
(1)固定資產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一、原值合計 | ||||
其中:房屋及構築物 | ||||
通用設備 | ||||
專用設備 | ||||
文物和陳列品 | ||||
圖書、檔案 | ||||
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 ||||
二、累計折舊合計 | ||||
其中:房屋及構築物 | ||||
通用設備 | ||||
專用設備 | ||||
家具、用具、裝具 | ||||
三、賬面價值合計 | ||||
其中:房屋及構築物 | ||||
通用設備 | ||||
專用設備 | ||||
文物和陳列品 | ||||
圖書、檔案 | ||||
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
(2)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名稱、數量等情況。
(3)出租、出借固定資產以及固定資產對外投資等情況。
7.在建工程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1. | ||||
…… | ||||
合計 |
8.無形資產
(1)各類無形資產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一、原值合計 | ||||
1. | ||||
…… | ||||
二、累計攤銷合計 | ||||
1. | ||||
…… | ||||
三、賬面價值合計 | ||||
1. | ||||
…… |
(2)計入當期損益的研發支出金額、確認為無形資產的研發支出金額。
(3)無形資產出售、對外投資等處置情況。
9.公共基礎設施
(1)公共基礎設施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原值合計 | ||||
市政基礎設施 | ||||
1. | ||||
…… | ||||
交通基礎設施 | ||||
1. | ||||
…… | ||||
水利基礎設施 | ||||
1. | ||||
…… | ||||
其他 | ||||
…… | ||||
累計折舊合計 | ||||
市政基礎設施 | ||||
1. | ||||
…… | ||||
交通基礎設施 | ||||
1. | ||||
…… | ||||
水利基礎設施 | ||||
1. | ||||
…… | ||||
其他 | ||||
…… | ||||
賬面價值合計 | ||||
市政基礎設施 | ||||
1. | ||||
…… | ||||
交通基礎設施 | ||||
1. | ||||
…… | ||||
水利基礎設施 | ||||
1. | ||||
…… | ||||
其他 | ||||
…… |
(2)確認為公共基礎設施的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使用權的賬面餘額、累計攤銷額及變動情況。
(3)已提取折舊繼續使用的公共基礎設施的名稱、數量等。
10.政府儲備物資的披露格式如下:
物資類別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1. | ||||
…… | ||||
合計 |
註:如單位有因動用而發出需要收回或者預期可能收回、但期末尚未收回的政府儲備物資,應當單獨披露其期末賬面餘額。
11.受託代理資產的披露格式如下:
資產類別 | 年初餘額 | 本期增加額 | 本期減少額 | 期末餘額 |
---|---|---|---|---|
貨幣資金 | ||||
受託轉贈物資 | ||||
受託存儲保管物資 | ||||
罰沒物資 | ||||
其他 | ||||
合計 |
12.應付賬款按照債權人類別披露的格式如下:
債權人類別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政府會計主體: | ||
部門內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部門外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其他: | ||
單位1 | ||
…… | ||
合計 |
註:有應付票據、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的,可比照應付賬款進行披露。
13.其他流動負債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目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1. | ||
…… | ||
合計 |
註:有預計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的,可比照其他流動負債進行披露。
14.長期借款
(1)長期借款按照債權人披露的格式如下:
債權人 | 期末餘額 | 年初餘額 |
---|---|---|
1. | ||
…… | ||
合計 |
註:有短期借款的,可比照長期借款進行披露。
(2)單位有基建借款的,應當分基建項目披露長期借款年初數、本年變動數、年末數及到期期限。
15.事業收入按照收入來源的披露格式如下:
收入來源 | 本期發生額 | 上期發生額 |
---|---|---|
來自財政專戶管理資金 | ||
本部門內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本部門以外同級政府單位 | ||
單位1 | ||
…… | ||
其他 | ||
單位1 | ||
…… | ||
合計 |
16.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按收入來源的披露格式如下:
收入來源 | 本期發生額 | 上期發生額 |
---|---|---|
本部門以外同級政府單位 | ||
單位1 | ||
…… | ||
本部門以外非同級政府單位 | ||
單位1 | ||
…… | ||
合計 |
17.其他收入按照收入來源的披露格式如下:
收入來源 | 本期發生額 | 上期發生額 |
---|---|---|
本部門內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本部門以外同級政府單位 | ||
單位1 | ||
…… | ||
本部門以外非同級政府單位 | ||
單位1 | ||
…… | ||
其他 | ||
單位1 | ||
…… | ||
合計 |
18.業務活動費用
(1)按經濟分類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本期發生額 | 上期發生額 |
---|---|---|
工資福利費用 | ||
商品和服務費用 |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 | ||
對企業補助費用 | ||
固定資產折舊費 | ||
無形資產攤銷費 | ||
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攤銷)費 | ||
保障性住房折舊費 | ||
計提專用基金 | ||
…… | ||
合計 |
註:有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的,可比照(業務活動費用)此表進行披露。
(2)按支付對象的披露格式如下:
支付對象 | 本期發生額 | 上期發生額 |
---|---|---|
本部門內部單位 | ||
單位1 | ||
…… | ||
本部門以外同級政府單位 | ||
單位1 | ||
…… | ||
其他 | ||
單位1 | ||
…… | ||
合計 |
註:有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的,可比照(業務活動費用)此表進行披露。
19.其他費用按照類別披露的格式如下:
費用類別 | 本期發生額 | 上期發生額 |
---|---|---|
利息費用 | ||
壞賬損失 | ||
罰沒支出 | ||
…… | ||
合計 |
20.本期費用按照經濟分類的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本年數 | 上年數 |
---|---|---|
工資福利費用 | ||
商品和服務費用 | ||
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費用 | ||
對企業補助費用 | ||
固定資產折舊費無形資產攤銷費 | ||
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攤銷)費 | ||
保障性住房折舊費 | ||
計提專用基金 | ||
所得稅費用 | ||
資產處置費用 | ||
上繳上級費用 | ||
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 ||
其他費用 | ||
本期費用合計 |
註:單位在按照本制度規定編制收入費用表的基礎上,可以根據需要按照此表披露的內容編制收入費用表。
(六)本年盈餘與預算結餘的差異情況說明
為了反映單位財務會計和預算會計因核算基礎和核算範圍不同所產生的本年盈餘數與本年預算結餘數之間的差異,單位應當按照重要性原則,對本年度發生的各類影響收入(預算收入)和費用(預算支出)的業務進行適度歸併和分 析,披露將年度預算收入支出表中「本年預算收支差額」調節為年度收入費用表中「本期盈餘」的信息。有關披露格式如下:
項 目 | 金額 |
---|---|
一、本年預算結餘(本年預算收支差額) | |
二、差異調節 | —— |
(一)重要事項的差異 | |
加:1.當期確認為收入但沒有確認為預算收入 | |
(1)應收款項、預收賬款確認的收入 | |
(2)接受非貨幣性資產捐贈確認的收入 | |
2.當期確認為預算支出但沒有確認為費用 | |
(1)支付應付款項、預付賬款的支出 | |
(2)為取得存貨、政府儲備物資等計入物資成本的支出 | |
(3)為購建固定資產等的資本性支出 | |
(4)償還借款本息支出 | |
減:1.當期確認為預算收入但沒有確認為收入 | |
(1)收到應收款項、預收賬款確認的預算收入 | |
(2)取得借款確認的預算收入 | |
2.當期確認為費用但沒有確認為預算支出 | |
(1)發出存貨、政府儲備物資等確認的費用 | |
(2)計提的折舊費用和攤銷費用 | |
(3)確認的資產處置費用(處置資產價值) | |
(4)應付款項、預付賬款確認的費用 | |
(二)其他事項差異 | |
三、本年盈餘(本年收入與費用的差額) |
(七)其他重要事項說明
1.資產負債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項說明。沒有重要或有事項的,也應說明。
2.以名義金額計量的資產名稱、數量等情況,以及以名義金額計量理由的說明。
3.通過債務資金形成的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等資產的賬面價值、使用情況、收益情況及與此相關的債務償還情況等的說明。
4.重要資產置換、無償調入(出)、捐入(出)、報廢、重大毀損等情況的說明。
5.事業單位將單位內部獨立核算單位的會計信息納入本單位財務報表情況的說明。
6.政府會計具體準則中要求附註披露的其他內容。
7.有助於理解和分析單位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附錄:主要業務和事項賬務處理舉例
編輯本表中所列舉的業務和事項涉及增值稅的,參照「應交增值稅」科目進行賬務處理。
一、資產類
編輯1 1001 庫存現金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提現 |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等 |
—— | ||
存現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庫存現金 |
—— | |||
(2) | 差旅費 | 職工出差等借出現金 |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
—— | |
出差人員報銷差旅費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實際報銷金額] 庫存現金[實際報銷金額小於借款金額的差額] 貸:其他應收款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實際報銷金額] 貸:其他應收款 庫存現金[實際報銷金額大於借款金額的差額]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實際報銷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其他涉及現金的業務 | 因開展業務等其他事項收到現金 | 借:庫存現金 貸:事業收入/應收賬款等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等 | |
因購買服務、商品或其他事項支出現金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其他費用/應付賬款等 貸:庫存現金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對外捐贈現金資產 | 借:其他費用 貸:庫存現金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受託代理、代管現金 | 收到 | 借:庫存現金——受託代理資產 貸:受託代理負債 |
—— | |
支付 | 借:受託代理負債 貸:庫存現金——受託代理資產 |
—— | |||
(5) | 現金溢余 | 按照溢余金額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 借:庫存現金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 | |
屬於應支付給有關人員或單位的部分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應付款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 |
—— 借:其他預算收入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報經批准後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收入 |
—— | |||
(6) | 現金短缺 | 按照短缺金額轉入待處理財產損溢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現金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屬於應由責任人賠償的部分 | 借:其他應收款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支出 | |||
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報經批准後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2 1002 銀行存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 |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事業收入/其他收入等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等 | ||
(2) | 提現 | 借:庫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 |
—— | ||
(3) | 支付款項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其他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銀行存款賬戶 | 收到銀行存款利息 | 借:銀行存款 貸:利息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 | |
支付銀行手續費等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5) | 受託代理、代管銀行存款 | 收到 | 借:銀行存款——受託代理資產 貸:受託代理負債 |
—— | |
支付 | 借:受託代理負債 貸:銀行存款——受託代理資產 |
—— | |||
(6) | 外幣業務 | 以外幣購買物資、勞務等 | 借:在途物品/庫存物品等 貸:銀行存款[外幣賬戶]/應付賬款等[外幣賬戶] |
借: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以外幣收取相關款項等 | 借:銀行存款[外幣賬戶]/應收賬款等[外幣賬戶] 貸:事業收入等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等 | |||
期末,根據各外幣賬戶按照期末的即期匯率調整後的人民幣餘額與原賬面人民幣餘額的差額,作為匯兌損益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貸: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匯兌收益]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匯兌損失] 貸: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付賬款等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匯兌收益]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匯兌損失]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3 1011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收到額度 | 收到「授權支付到賬通知書」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2) | 按照規定支用額度 | 支付日常活動費用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購買庫存物品或購建固定資產等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3) | 提現 | 從零餘額賬戶提取現金 | 借:庫存現金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將現金退回單位零餘額賬戶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庫存現金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因購貨退回等發生國庫授權支付額度退回 | 本年度授權支付的款項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庫存物品等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 |
以前年度授權支付的款項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庫存物品/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等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 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
(5) | 年末,註銷額度 | 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註銷財政授權支付額度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6) | 下年初,恢復額度 | 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額度恢復到賬通知書恢復財政授權支付額度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 |
收到財政部門批覆的上年末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
4 1021 其他貨幣資金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形成其他貨幣資金 | 取得銀行本票、銀行匯票、信用卡時 |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匯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貸:銀行存款 |
—— | |
(2) | 發生支付 | 用銀行本票、銀行匯票、信用卡支付時 | 借:在途物品/庫存物品等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匯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
借:事業支出等[實際支付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餘款退回時 | 銀行本票、銀行匯票、信用卡的餘款退回時 |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匯票存款 ——信用卡存款 |
—— |
5 1101 短期投資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短期投資 | 取得短期投資時 | 借:短期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 |
借:投資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收到購買時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時 |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投資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 | |||
(2) | 短期投資持有期間收到利息 | 借:銀行存款 貸:投資收益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3) | 出售短期投資或到期收回短期投資(國債)本息 | 借:銀行存款[實際收到的金額] 投資收益[借差] 貸:短期投資[賬面餘額] 投資收益[貸差]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實收款] 投資預算收益[實收款小於投資成本的差額] 貸:投資支出[出售或收回當年投資的] 其他結餘[出售或收回以前年度投資的] 投資預算收益[實收款大於投資成本的差額] |
6 1201 財政應返還額度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確認財政應返還額度 | 年末本年度預算指標數與當年實際支付數的差額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下年度使用以前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額度支付款項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庫存物品等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 |||
(2) | 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確認財政應返還額度 | 年末本年度預算指標數大於額度下達數的,根據未下達的用款額度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年末根據代理銀行提供的對賬單作註銷額度處理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下年初額度恢復和下年初收到財政部門批覆的上年末未下達零餘額賬戶用款額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
7 1211 應收票據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收到商業匯票 | 銷售產品、提供服務等收到商業匯票時 | 借:應收票據 貸:經營收入等 |
—— | |
(2) | 商業匯票向銀行貼現 | 持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銀行貼現 | 借:銀行存款[貼現淨額]經營費用等[貼現利息] 貸:應收票據[不附追索權] 短期借款[附追索權]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經營預算收入等[貼現淨額] | |
附追索權的商業匯票到期未發生追索事項 | 借:短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 |
—— | |||
(3) | 商業匯票背書轉讓 | 將持有的商業匯票背書轉讓以取得所需物資 | 借:庫存物品等 貸:應收票據 銀行存款[差額] |
借:經營支出等[支付的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商業匯票到期 | 商業匯票到期,收回應收票據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票據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經營預算收入等 | |
商業匯票到期,付款人無力支付票款時 | 借:應收賬款 貸:應收票據 |
—— |
8 1212 應收賬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應收賬款時 | 應收賬款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 | 借:應收賬款 貸: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其他收入等 |
—— | |
應收賬款收回後需上繳財政 | 借:應收賬款 貸:應繳財政款 |
—— | |||
(2) | 收回應收賬款時 | 應收賬款收回後不需上繳財政 |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賬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等 貸: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等 | |
應收賬款收回後需上繳財政 |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賬款 |
—— | |||
(3) | 逾期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 | 報批後予以核銷 | 借:壞賬準備/應繳財政款 貸:應收賬款 |
—— | |
事業單位已核銷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在以後期間收回 | 借:應收賬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等 | |||
單位已核銷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在以後期間收回 |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繳財政款 |
—— |
9 1214 預付賬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預付賬款時 | 借:預付賬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收到所購物資或勞務,以及根據
工程進度結算工程價款等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庫存物品/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 貸:預付賬款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撥款收入/銀行存款等[補付款項]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補付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預付賬款退回 | 當年預付賬款退回 | 借: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預付賬款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 |
以前年度預付賬款退回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預付賬款 |
借:資金結存 貸: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等 | |||
(4) | 逾期無法收回的預付賬款轉為其他應收款 | 借:其他應收款 貸:預付賬款 |
—— |
10 1215 應收股利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 借:長期股權投資應收股利[取得投資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貸:銀行存款[取得投資支付的全部價款] |
借:投資支出[取得投資支付的全部價款]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收到取得投資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利潤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等 | |||
(2) | 持有投資期間 |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 |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長期股權投資 |
—— | |
收到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11 1216 應收利息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的債券投資 | 取得長期債券投資 |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收利息[取得投資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取得投資支付的全部價款] |
借:投資支出[取得投資支付的全部價款]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收到取得投資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等 | |||
(2) | 持有投資期間 | 按期計提利息 |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債券計提的利息] 貸:投資收益 |
—— | |
實際收到利息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12 1218 其他應收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暫付款項(包括償還未報銷的公務卡款項) | 暫付款項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 | |
報銷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實際報銷金額] 貸:其他應收款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實際報銷金額] 貸:資金結存 | |||
收回暫付款項時 |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
—— | |||
(2) | 發生其他各種應收款項 | 確認其他應收款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其他收入等 |
—— | |
收到其他應收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貸:其他應收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等 | |||
(3) | 撥付給內部有關部門的備用金 | 財務部門核定並發放備用金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
—— | |
根據報銷數用現金補足備用金定額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 貸:庫存現金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逾期無法收回的其他應收款 | 經批准核銷時 | 借:壞賬準備[事業單位]/資產處置費用[行政單位] 貸:其他應收款 |
—— | |
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在以後期間收回 | 事業單位: 借:其他應收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行政單位: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 |
13 1219 壞賬準備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年末全面分析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 計提壞賬準備,確認壞賬損失 | 借:其他費用 貸:壞賬準備 |
—— | |
沖減壞賬準備 | 借:壞賬準備 貸:其他費用 |
—— | |||
(2) | 逾期無法收回的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 | 報批後予以核銷 | 借:壞賬準備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
—— | |
已核銷不需上繳財政的應收款項在以後期間收回 | 借: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貸:壞賬準備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其他應收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等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等 |
14 1301 在途物品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購入材料等物資,結算憑證收到貨未到,款已付或已開出商業匯票 | 借:在途物品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票據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所購材料等物資到達驗收入庫 | 借:庫存物品 貸:在途物品 |
—— |
15 1302 庫存物品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庫存物品 | 外購的庫存物品驗收入庫 | 借:庫存物品 貸:財政撥款收入/財政應返還額度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自製的庫存物品加工完成、驗收入庫 | 借:庫存物品——相關明細科目 貸:加工物品——自製物品 |
—— | |||
委託外單位加工收
回的庫存物品 |
借:庫存物品——相關明細科目 貸:加工物品——委託加工物品 |
—— | |||
置換換入的庫存物品 | 借:庫存物品[換出資產評估價值+其他相關支出]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資產處置費用[借差] 貸: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其他相關支出] 其他收入[貸差]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其他相關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涉及補價的: ①支付補價的 |
借:庫存物品[換出資產評估價值+其他相關支出+補價]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資產處置費用[借差] 貸: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其他相關支出+補價] 其他收入[貸差]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補價和其他相關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②收到補價的 | 借:庫存物品[換出資產評估價值+其他相關支出-補價] 銀行存款等[補價]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資產處置費用[借差] 貸: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其他相關支出] 應繳財政款[補價-其他相關支出] 其他收入[貸差] |
借:其他支出[其他相關支出大於收到的補價的差額] 貸: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庫存物品 | 借:庫存物品[按照確定的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稅費]捐贈收入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資金結存 | |||
無償調入的庫存物品 | 借:庫存物品[按照確定的成本]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稅費]無償調撥淨資產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資金結存 | |||
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接收捐贈、無償調入的庫存物品及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 借:庫存物品[名義金額] 貸:捐贈收入[接受捐贈] /無償調撥淨資產[無償調入] 借: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2) | 發出庫存物品 | 開展業務活動、按照規定自主出售或加工物品等領用、發出庫存物品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加工物品等 貸:庫存物品[按照領用、發出成本] |
—— | |
經批准對外捐贈的庫存物品發出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庫存物品[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 | |||
經批准無償調出的庫存物品發出時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貸:庫存物品[賬面餘額]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 | |||
經批准對外出售[自主出售除外]的庫存物品發出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庫存物品[賬面餘額] 借:銀行存款等[收到的價款] 貸:銀行存款等[發生的相關稅費]應繳財政款 |
—— | |||
經批准置換換出庫存物品 | 參照置換換入「庫存物品」的處理 | ||||
(3) | 庫存物品定期盤點及毀損、報廢 | 盤盈的庫存物品 | 借:庫存物品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庫存物品轉入待處理資產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庫存物品[賬面餘額] |
—— | |||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的非自用材料發生盤虧或者毀損、報廢的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 |
—— |
16 1303 加工物品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自製物品 | 為自製物品領用材料時 | 借:加工物品——自製物品(直接材料) 貸:庫存物品(相關明細科目) |
—— | |
專門從事物資製造的人員發生的直接人工費用 | 借:加工物品——自製物品(直接人工)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為自製物品發生其他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 | 借:加工物品——自製物品(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實際支付金額]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自製加工完成、驗收入庫 | 借:庫存物品(相關明細科目) 貸:加工物品——自製物品(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其他直接費用、間接費用) |
—— | |||
(2) | 委託加工物品 | 發給外單位加工的材料 | 借:加工物品——委託加工物品 貸:庫存物品(相關明細科目) |
—— | |
支付加工費用 | 借:加工物品——委託加工物品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委託加工完成的物品驗收入庫 | 借:庫存物品(相關明細科目) 貸:加工物品——委託加工物品 |
—— |
17 1401 待攤費用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待攤費用時 | 借:待攤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按照受益期限分期平均攤銷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待攤費用[每期攤銷金額] |
—— | ||
(3) | 將攤余金額一次全部轉入當期費用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待攤費用[全部未攤銷金額] |
—— |
18 1501 長期股權投資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 以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 應收股利[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利潤]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的價款] |
借:投資支出[實際收到的價款]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收到取得投資時實際支付價款中所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發放的股利或利潤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等 | |||
以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置換取得長期股權投資 | 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賬務處理 | ||||
以未入賬的無形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交稅費 其他收入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長期股權投資 |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長期股權投資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稅費] 捐贈收入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資金結存 | |||
無償調入的長期股權投資 |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無償調撥淨資產 銀行存款等[相關稅費]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資金結存 | |||
(2) | 持有長期股權投資期間 | 成本法下 |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 |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
—— |
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權益法下 | 被投資單位實現淨利潤的,按照其份額 |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
—— | ||
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的,按照其份額 | 借:投資收益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
—— | |||
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但以後年度又實現淨利潤的,按規定恢復確認投資收益的 |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
—— | |||
被投資單位宣告發放現金股利或利潤的,按照其份額 | 借:應收股利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
—— | |||
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時,按照其份額 |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權益法調整 借:權益法調整 貸: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
—— | |||
權益法下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追加投資成本法改為權益法 | 借: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法下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追加投資] |
借:投資支出[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權益法改為成本法 | 借:長期股權投資 貸:長期股權投資——成本 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
—— | |||
(3) | 出售(轉讓)長期股權投資 | 處置以現金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 借:銀行存款[實際取得價款] 投資收益[借差] 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 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銀行存款等[支付的相關稅費] 投資收益[貸差]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取得價款扣減支付的相關稅費後的金額] 貸:投資支出/其他結餘[投資款] 投資預算收益 | |
處置以現金以外的其他資產取得的長期股權投資 | 處置淨收入上繳財政的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長期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實際取得價款] 貸: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銀行存款等[支付的相關稅費] 應繳財政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獲得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 ||
按照規定投資收益納入單位預算管理的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長期股權投資 借:銀行存款[實際取得價款] 貸:應收股利[尚未領取的現金股利或利潤] 銀行存款等[支付的相關稅費] 投資收益[取得價款扣減投資賬面餘額、應收股利和相關稅費後的差額] 應繳財政款[貸差]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取得價款扣減投資賬面餘額和相關稅費後的差額]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4) | 其他方式處置長期股權投資 | 按照規定核銷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長期股權投資[賬面餘額] |
—— | |
置換轉出時 | 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賬務處理 | ||||
(5) | 權益法下,處置時結轉原直接計入淨資產的相關金額 | 借:權益法調整 貸:投資收益 或作相反分錄。 |
—— |
19 1502 長期債券投資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長期債券投資 | 取得長期債券投資時 | 借:長期債券投資——成本 應收利息[實際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價款] |
借:投資支出[實際支付價款]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收到取得投資所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領取的利息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等 | |||
(2) | 持有長期債券投資期間 | 按期以票面金額與票面利率計算確認利息收入時 | 借:應收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貸:投資收益 |
—— | |
實際收到分期支付的利息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3) | 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息 | 借:銀行存款等 貸:長期債券投資[賬面餘額] 應收利息 投資收益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其他結餘[投資成本] 投資預算收益 | ||
(4) | 對外出售長期債券投資 |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收到的款項] 投資收益[借差] 貸:長期債券投資[賬面餘額] 應收利息 投資收益[貸差]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其他結餘[投資成本] 投資預算收益 |
20 1601 固定資產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固定資產取得 | ①外購的固定資產 | 借:固定資產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A 不需安裝的 | |||||
B 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先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 借:在建工程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安裝完工交付使用時 |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
—— | |||
購入固定資產扣留質量保證金的 | 借: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在建工程[需要安裝]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付款[扣留期在1年以內(含1年)] /長期應付款[扣留期超過1年]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購買固定資產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質保期滿支付質量保證金時 | 借: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②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 | 借:固定資產 貸:在建工程 |
—— | |||
③融資租入(或跨年度分期付款購入)的固定資產 | 借: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在建工程[需安裝] 貸:長期應付款[協議或合同確定的租賃價款]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定期支付租金(或分期付款)時 | 借:長期應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④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 | 借: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在建工程[需安裝]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銀行存款 捐贈收入[差額]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 | 借:固定資產[名義金額] 貸:捐贈收入 借:其他費用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銀行存款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⑤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 | 借:固定資產[不需安裝]/在建工程[需安裝]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銀行存款 無償調撥淨資產[差額]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⑥置換取得的固定資產 | 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賬務處理。 | ||||
(2) | 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 | 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增加固定資產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年限而發生的改建、擴建等後續支出) | 借:在建工程[固定資產賬面價值]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餘額] |
—— | |
借:在建工程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條件的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固定資產處置 | 出售、轉讓固定資產 | 借:資產處置費用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餘額] |
—— | |
借:銀行存款[處置固定資產收到的價款] 貸:應繳財政款 銀行存款等[發生的相關費用] |
—— | ||||
對外捐贈固定資產 | 借:資產處置費用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
按照對外捐贈過程中發生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無償調出固定資產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餘額] |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置換換出固定資產 | 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 ||||
(4) | 固定資產定期盤點清查 | 盤盈的固定資產 | 借:固定資產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盤虧、毀損或報廢的固定資產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賬面價值]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餘額] |
—— |
21 1602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
—— | ||
(2) | 處置固定資產時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無償調撥淨資產/資產處置費用等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賬面餘額] |
涉及資金支付的,參照「固定資產」科目相關賬務處理 |
22 1611 工程物資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工程物資 | 購入工程物資 | 借:工程物資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領用工程物資 | 發出工程物資 | 借:在建工程 貸:工程物資 |
—— | |
(3) | 剩餘工程物資 | 剩餘工程物資轉為存貨 | 借:庫存物品 貸:工程物資 |
—— |
23 1613 在建工程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 將固定資產等轉入改建、擴建時 | 借: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固定資產等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等 |
—— | |
發包工程預付工程款時 | 借: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按照進度結算工程款時 | 借: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預付賬款——預付工程款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補付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自行施工小型建築安裝工程發生支出時 | 借: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貸:工程物資/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職工薪酬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資金結存等 | |||
改擴建過程中替換(拆除)原資產某些組成部分的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
—— | |||
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時 | 借:固定資產等 貸: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
—— | |||
(2) | 設備投資 | 購入設備時 | 借:在建工程——設備投資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安裝完畢,交付使用時 | 借:固定資產等 貸:在建工程 ——設備投資——建築安裝工程投資——安裝工程 |
—— | |||
將不需要安裝設備和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工具器具交付使用時 | 借:固定資產/庫存物資 貸:在建工程——設備投資 |
—— | |||
(3) | 待攤投資 | 發生構成待攤投資的各類費用時 | 借:在建工程——待攤投資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利息/長期借款/其他應交稅費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對於建設過程中試生產、設備調試等產生的收入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在建工程——待攤投資[按規定沖減工程成本的部分] 應繳財政款/其他收入[差額] |
借:資金結存 貸:其他預算收入 | |||
經批准將單項工程或單位工程報廢淨損失計入繼續施工的工程成本的 | 借:在建工程——待攤投資 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殘料變價收入、賠款等] 貸: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毀損報廢工程成本] |
—— | |||
工程交付使用時,按照一定的分配方法進行待攤投資分配 | 借: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設備投資 貸:在建工程——待攤投資 |
—— | |||
(4) | 其他投資 | 發生其他投資支出時 | 借:在建工程——其他投資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資產交付使用時 |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在建工程——其他投資 |
—— | |||
(5) | 基建轉出投資 | 建造的產權不歸屬本單位的專用設施轉出時 | 借:在建工程——基建轉出投資 貸: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 |
—— | |
沖銷轉出的在建工程時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貸:在建工程——基建轉出投資 |
—— | |||
(6) | 待核銷基建支出 | 發生各類待核銷基建支出時 | 借:在建工程——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取消的項目發生的可行性研究費 | 借:在建工程——待核銷基建支出 貸:在建工程——待攤投資 |
—— | |||
由於自然災害等原因發生的項目整體報廢所形成的淨損失 | 借:在建工程——待核銷基建支出 銀行存款/其他應收款等[殘料變價收入、保險賠款等] 貸:在建工程——建築安裝工程投資等 |
—— | |||
經批准沖銷待核銷基建支出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在建工程——待核銷基建支出 |
—— |
24 1701 無形資產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無形資產取得 | ①外購的無形資產入賬時 | 借:無形資產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②委託軟件公司開發的軟件,按照合同約定預付開發費時 | 借:預付賬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預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委託開發的軟件交付使用,並支付剩餘或全部軟件開發費用時 | 借:無形資產[開發費總額] 貸:預付賬款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支付的剩餘款項] |
按照支付的剩餘款項金額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③自行開發 |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開發支出 |
—— | |||
A 開發完成,達到預定用途形成無形資產的 | |||||
B 自行研究開發無形資產尚未進入開發階段,或者確實無法區分研究階段支出和開發階段支出,但按照法律程序已申請取得無形資產的 | 借:無形資產[依法取得時發生的註冊費、聘請律師費等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④置換取得的無形資產 | 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相關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 ||||
⑤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 |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稅費等] 捐贈收入[差額]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照名義金額入賬的 | 借:無形資產[名義金額] 貸:捐贈收入 借: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稅費等]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⑥無償調入的無形資產 | 借: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稅費等] 無償調撥淨資產[差額]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2) | 與無形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 | 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後續支出(如為增加無形資產的使用效能而發生的後續支出) | 借:在建工程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借:在建工程/無形資產[無需暫停計提攤銷的]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實際支付的資金]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不符合無形資產確認條件的後續支出(為維護無形資產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後續支出)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無形資產處置 | 出售、轉讓無形資產 | 借:資產處置費用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 |
—— | |
借:銀行存款等[收到的價款] 貸:銀行存款等[發生的相關費用]應繳財政款/其他收入 |
如轉讓收入按照規定納入本單位預算 借:資金結存 貸:其他預算收入 | ||||
對外捐贈無形資產 | 借:資產處置費用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 | |||
無償調出無形資產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賬面餘額]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 | |||
置換換出無形資產 | 參照「庫存物品」科目中置換取得庫存物品的規定進行賬務處理 | ||||
經批准核銷無形資產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賬面餘額] |
—— |
25 1702 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按照月進行無形資產攤銷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加工物品等 貸: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
—— | ||
(2) | 處置無形資產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無償調撥淨資產等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貸:無形資產[賬面餘額] |
—— |
26 1703 研發支出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單位自行研究開發無形資產 | 自行研究開發項目研究階段的支出 | 應當按照合理的方法先歸集 | 借:研發支出——研究支出 貸:應付職工薪酬/庫存物品/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期(月)末轉入當期費用 | 借:業務活動費用等 貸:研發支出——研究支出 |
—— | |||
自行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 | 借:研發支出——開發支出 貸:應付職工薪酬 庫存物品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自行研究開發項目完成,達到預定用途形成
無形資產 |
借:無形資產 貸:研發支出——開發支出 |
—— | |||
年末經評估,研發項目預計不能達到預定用
途 |
借:業務活動費用等 貸:研發支出——開發支出 |
—— |
27 1801 公共基礎設施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公共基礎設施 | 自行建造公共基礎設施完工交付使用時 | 借:公共基礎設施 貸:在建工程 |
—— | |
接受無償調入的公共基礎設施 | 借:公共基礎設施 貸:無償調撥淨資產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借:其他費用[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公共基礎設施 | 借:公共基礎設施 貸:捐贈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發生的歸屬於捐入方的相關費用] 借:其他費用[發生的歸屬於捐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捐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外購的公共基礎設施 | 借:公共基礎設施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與公共基礎設施有關的後續支出 | 為增加公共基礎設施使用效能或延長其使用年限而發生的改建、擴建等後續支出 | 借:在建工程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貸: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 借:在建工程[發生的相關後續支出]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為維護公共基礎設施的正常使用而發生的日常維修、養護
等後續支出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實際支付的款項]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按照規定處置公共基礎設施 | 對外捐贈公共基礎設施 | 借:資產處置費用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貸: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無償調出公共基礎設施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貸: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4) | 報廢、毀損的公共基礎設施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貸: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 |
—— |
28 1802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按月計提公共基礎設施折舊或攤銷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
—— | ||
(2) | 處置公共基礎設施時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 貸:公共基礎設施[賬面餘額] |
—— |
29 1811 政府儲備物資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政府儲備物資 | 購入的政府儲備物資 | 借:政府儲備物資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政府儲備物資 | 借:政府儲備物資 貸:捐贈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捐入方承擔的相關稅費] |
借:其他支出[捐入方承擔的相關稅費]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無償調入的政府儲備物資 | 借:政府儲備物資 貸:無償調撥淨資產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調入方承擔的相關稅費] |
借:其他支出[調入方承擔的相關稅費]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發出政府儲備物資 | 動用發出無需收回的政府儲備物資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政府儲備物資[賬面餘額] |
—— | |
動用發出需要收回或預期可能收回的政府儲備物資 | 發出物資時 借:政府儲備物資——發出 貸:政府儲備物資——在庫 借:政府儲備物資——在庫[收回物資的賬面餘額] 業務活動費用[未收回物資的賬面餘額] 貸:政府儲備物資——發出 |
—— | |||
因行政管理主體變動等原因而將政府儲備物資調撥給其他主體的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貸:政府儲備物資[賬面餘額] |
||||
對外銷售政府儲備物資的 | 按照規定物資銷售收入納入本單位預算的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政府儲備物資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事業收入等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發生的相關稅費] |
借:資金結存[收到的銷售價款] 貸:事業預算收入等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支付的相關稅費] | ||
按照規定銷售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後上交財政的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政府儲備物資 借:銀行存款等[收到的銷售價款] 貸:銀行存款[發生的相關稅費] 應繳財政款 |
—— | |||
(3) | 政府儲備物資盤盈、盤虧、報廢或毀損 | 盤盈的政府儲備物資 | 借:政府儲備物資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盤虧、報廢或毀損的政府儲備物資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政府儲備物資 |
—— |
30 1821 文物文化資產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文物文化資產 | 外購的文物文化資產 | 借:文物文化資產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接受無償調入的文物文化資產 | 借:文物文化資產 貸:無償調撥淨資產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借:其他費用[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接受捐贈的文物文化資產 | 借:文物文化資產 貸:捐贈收入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發生的歸屬於捐入方的相關費用] 借:其他費用[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捐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2) | 按照規定處置文物文化資產 | 對外捐贈文物文化資產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文物文化資產[賬面餘額] 銀行存款等[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捐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無償調出文物文化資產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貸:文物文化資產[賬面餘額]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3) | 盤點文物文化資產 | 盤盈時 | 借:文物文化資產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盤虧、毀損、報廢時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文物文化資產[賬面餘額] |
31 1831 保障性住房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保障性住房取得 | 外購的保障性住房 | 借:保障性住房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自行建造的保障性住房,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時 | 借:保障性住房 貸:在建工程 |
—— | |||
無償調入的保障性住房 | 借:保障性住房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相關費用] 無償調撥淨資產[差額]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 貸:資金結存等 | |||
(2) | 出租保障性住房 | 按照收取或應收的租金金額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 貸:應繳財政款 |
—— | |
(3) | 處置保障性住房 | 出售保障性住房 | 借:資產處置費用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保障性住房[賬面餘額] |
—— | |
借:銀行存款[處置保障性住房收到的價款] 貸:應繳財政款 銀行存款等[發生的相關費用] |
—— | ||||
無償調出保障性住房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保障性住房[賬面餘額] |
—— |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 | ||||
(4) | 保障性住房定期盤點清查 | 盤盈的保障性住房 | 借:保障性住房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盤虧、毀損或報廢的保障性住房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賬面價值]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保障性住房[賬面餘額] |
—— |
32 1832 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按月計提保障性住房折舊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
—— | |||
(2) | 處置保障性住房時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無償調撥淨資產/資產處置費用等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保障性住房[賬面餘額] |
涉及資金支付的,參照「保障性住房」科目的相關賬務處理 |
33 1891 受託代理資產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受託轉贈物資 | 接受委託人委託需要轉
贈給受贈人的物資 |
借:受託代理資產 貸:受託代理負債 |
—— | |
受託協議約定由受託方承擔相關稅費、運輸費的 | 借:其他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實際支付的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將受託轉贈物資交付受贈人時 | 借:受託代理負債 貸:受託代理資產 |
—— | |||
轉贈物資的委託人取消了對捐贈物資的轉贈要求,且不再收回捐贈物資的 | 借:受託代理負債 貸:受託代理資產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 貸:其他收入 |
—— | |||
(2) | 受託儲存保管物資 | 接受委託人委託儲存保管的物資 | 借:受託代理資產 貸:受託代理負債 |
—— | |
支付由受託單位承擔的與受託儲存保管的物資相關的運輸費、保管費等 | 借:其他費用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等[實際支付的運輸費、保管費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根據委託人要求交付受託儲存保管的物資時 | 借:受託代理負債 貸:受託代理資產 |
—— | |||
(3) | 罰沒物資 | 取得罰沒物資時 | 借:受託代理資產 貸:受託代理負債 |
—— | |
按照規定處置罰沒物資時 | 借:受託代理負債 貸:受託代理資產處置時取得款項的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繳財政款 |
—— |
34 1901 長期待攤費用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長期待攤費用 | 借:長期待攤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2) | 按期攤銷或一次轉銷長期待攤費用剩餘賬面餘額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長期待攤費用 |
—— |
35 1902 待處理財產損溢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賬款核對時發現的現金短缺或溢余 | 參照「庫存現金」科目的賬務處理 | |||
(2) | 盤盈的非現金資產 | 轉入待處理財產時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報經批准後處理時 | 對於流動資產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單位管理費用[事業單位]業務活動費用[行政單位] |
—— | ||
對於非流動資產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 | |||
(3) | 盤虧或毀損、報廢的非現金資產 | 轉入待處理財產時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無形資產累計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等 |
—— | |
報經批准處理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 |
—— | |||
處理毀損、報廢實物資產過程中取得的殘值或殘值變價收入、保險理賠或過失人賠償等 |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庫存物品/其他應收款等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 |
—— | |||
處理毀損、報廢實物資產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 |
—— | |||
處理收支結清,處理收入大於相關費用的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 貸:應繳財政款 |
—— | |||
處理收支結清,處理收入小於相關費用的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支付的處理淨支出] |
二、負債類
編輯36 2001 短期借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借入各種短期借款 |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債務預算收入 | ||
(2) |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本單位無力支付票款 | 借:應付票據 貸:短期借款 |
借:經營支出等 貸:債務預算收入 | ||
(3) | 歸還短期借款 |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
借:債務還本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37 2101 應交增值稅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 購入資產或接受勞務 | 購入應稅資產或服務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工程物資/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當月已認證可抵扣] 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當月未認證可抵扣]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實際支付的金額] /應付票據[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 /應付賬款等[應付的金額]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等[實際支付的金額] | |
經稅務機關認證為不可抵扣進項稅時 |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貸: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借:業務活動費用等 貸: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 |
—— | ||||
購進應稅不動產或在建工程按規定分年抵扣進項稅額的 |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當期可抵扣] 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以後期間可抵扣]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實際支付的金額] /應付票據[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 /應付賬款等[應付的金額]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等[實際支付的金額] | ||||
尚未抵扣的進項稅額以後期間抵扣時 |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貸: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
—— | ||||
購進屬於增值稅應稅項目的資產後,發生非正常損失或改變用途的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按照現行增值稅制度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 貸: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轉出) /應交增值稅——待認證進項稅額 /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
—— | ||||
原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因改變用途等用於允許抵扣進項稅額的應稅項目 |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 貸: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
—— | ||||
購進時已全額計入進項稅額的貨物或服務等轉用於不動產在建工程的,對於結轉以後期間的進項稅額 | 借:應交增值稅——待抵扣進項稅額 貸: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 |
—— | ||||
購進資產或服務時作為扣繳義務人 | 借:業務活動費用/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工程物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進項稅額)[當期可抵扣] 應付賬款等 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實際支付的金額] | ||||
實際繳納代扣代繳增值稅時 借: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實際支付的金額] | |||||
銷售應稅產品或提供應稅服務 | 銷售應稅產品或提供應稅服務時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包含增值稅的價款總額] 貸: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後的價款] 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銷項稅額) /應交增值稅——簡易計稅 |
借:資金結存[實際收到的含稅金額] 貸: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等 | |||
金融商品轉讓 | 產生收益 | 借:投資收益[按淨收益計算的應納增值稅] 貸: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
—— | |||
產生損失 | 借: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按淨損失計算的應納增值稅] |
—— | ||||
交納增值稅時 | 借: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投資預算收益等 貸:資金結存[實際支付的金額] | ||||
年末,如有借方餘額 |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
—— | ||||
月末轉出多交和未交增值稅 | 月末轉出本月未交增值稅 |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
—— | |||
月末轉出本月多交增值稅 |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貸: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轉出多交增值稅) |
—— | ||||
繳納增值稅 | 本月繳納本月增值稅時 |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已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本月繳納以前期間未交增值稅 |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按規定預繳增值稅 | 預繳時: 借:應交增值稅——預交稅金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借:應交增值稅——未交稅金 貸:應交增值稅——預交稅金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當期直接減免的的增值稅應納稅額 | 借:應交增值稅——應交稅金(減免稅款) 貸: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等 |
—— | ||||
(2) |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 | 購入應稅資產或服務 | 購入應稅資產或服務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在途物品/庫存物品等[按價稅合計金額] 貸:銀行存款等[實際支付的金額] /應付票據[開出並承兌的商業匯票] /應付賬款等[應付的金額]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實際支付的金額] | |
購進資產或服務時作為扣繳義務人 | 借:在途物品/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應付賬款/銀行存款等 應交增值稅——代扣代交增值稅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實際支付的金額] | ||||
銷售應稅資產或提供應稅服務 | 銷售資產或提供服務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包含增值稅的價款總額] 貸: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扣除增值稅金額後的價款] 應交增值稅 |
借:資金結存[實際收到的含稅金額] 貸: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等 | |||
金融商品轉讓 | 產生收益 | 借:投資收益[按淨收益計算的應納增值稅] 貸: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
—— | |||
產生損失 | 借:應交增值稅——轉讓金融商品應交增值稅 貸:投資收益[按淨損失計算的應納增值稅] |
—— | ||||
實際繳納時 | 參見一般納稅人的賬務處理 | |||||
繳納增值稅時 | 借:應交增值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減免增值稅 | 借:應交增值稅 貸: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等 |
—— |
38 2102 其他應交稅費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 發生時,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稅費金額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應交車船稅/應交房產稅/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
—— |
實際繳納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城市維護建設稅/應交教育費附加/應交地方教育費附加/應交車船稅/應交房產稅/應交城鎮土地使用稅等 貸: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2) | 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 | 計算應代扣代繳職工的個人所得稅金額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 |
計算應代扣代繳職工以外其他人員個人所得稅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 | ||
實際繳納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發生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 | 按照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稅費金額 | 借:所得稅費用 貸: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 |
—— |
實際繳納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 貸:資金結存 |
39 2103 應繳財政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或應收按照規定應繳財政的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應繳財政款 |
—— | |
(2) | 處置資產取得應上繳財政的處置淨收入的 | 參照「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的相關賬務處理 | —— | |
(3) | 上繳財政款項時 | 借:應繳財政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40 2201 應付職工薪酬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計算確認當期應付職工薪酬 | 從事專業及其輔助活動人員的職工薪酬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應由在建工程、加工物品、自行研發無形資產負擔的職工薪酬 | 借:在建工程/加工物品/研發支出等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從事專業及其輔助活動以外的經營活動人員的職工薪酬 | 借:經營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因解除與職工的勞動關係而給予的補償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2) | 向職工支付工資、津貼補貼等薪酬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從職工薪酬中代扣各種款項 | 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 |
代扣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
—— | ||
代扣為職工墊付的水電費、房租等費用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基本工資 貸:其他應收款等 |
—— | ||
(4) | 按照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 借:應付職工薪酬——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5) | 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支付的其他款項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等 |
41 2301 應付票據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開出、承兌商業匯票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 貸:應付票據 |
—— | |
(2) | 以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時 |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
—— | |
(3) | 支付銀行承兌匯票的手續費 | 借: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商業匯票到期時 | 收到銀行支付到期票據的付款通知時 | 借:應付票據 貸:銀行存款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銀行承兌匯票到期,本單位無力支付票款 | 借:應付票據 貸:短期借款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 貸:債務預算收入 | ||
商業承兌匯票到期,本單位無力支付票款 | 借:應付票據 貸:應付賬款 |
—— |
42 2302 應付賬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購入物資、設備或服務以及完成工程進度但尚未付款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 貸:應付賬款 |
—— | |
(2) | 償付應付賬款 | 借:應付賬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開出、承兌商業匯票抵付應付賬款 | 借:應付賬款 貸:應付票據 |
—— | |
(4) | 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應付賬款 | 借:應付賬款 貸:其他收入 |
—— |
43 2303 應付政府補貼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確認)應付政府補貼款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應付政府補貼款 |
—— | |
(2) | 支付應付政府補貼款時 | 借:應付政府補貼款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 |
44 2304 應付利息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按期計提利息費用 | 借:在建工程/其他費用 貸:應付利息 |
—— | |
(2) | 實際支付利息時 |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45 2305 預收賬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從付款方預收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預收賬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等 | |
(2) | 確認有關收入時 | 借:預收賬款 銀行存款[收到補付款] 貸: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 銀行存款[退回預收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等[收到補付款] | |
(3) | 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預收賬款 | 借:預收賬款 貸:其他收入 |
—— |
46 2307 其他應付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暫收款項 | 取得暫收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付款 |
—— |
確認收入時 | 借:其他應付款 貸:事業收入等 |
借:資金結存 貸:事業預算收入等 | ||
退回(轉撥)暫收款時 |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
(2) | 收到同級財政部門預撥 的下期預算款和沒有納 入預算的暫付款項 |
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付款 |
—— |
待到下一預算期或批准納入預算時 | 借:其他應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3) | 發生其他應付義務 | 確認其他應付款項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等 貸:其他應付款 |
—— |
支付其他應付款項 |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4) | 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其他應付款項 | 借:其他應付款 貸:其他收入 |
—— |
47 2401 預提費用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按規定計提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時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預提費用——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 |
實際使用計提的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時 | 借:預提費用——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
借: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2) | 按照規定預提每期租金等費用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經營費用等 貸:預提費用 |
—— | |
實際支付款項時 | 借:預提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48 2501 長期借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借入各項長期借款時 |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本金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債務預算收入[本金] | |
(2) | 為購建固定資產、公共基礎設施等應支付的專門借款利息 | 屬於工程項目建設期間發生的 | 借:在建工程 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 |
屬於工程項目完工交付使用後發生的 | 借:其他費用 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 | ||
實際支付利息時 |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3) | 其他長期借款利息 | 計提利息時 | 借:其他費用 貸:應付利息[分期付息、到期還本] 長期借款——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
—— |
分期實際支付利息時 |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4) | 歸還長期借款本息 | 借:長期借款——本金 ——應計利息[到期一次還本付息] 貸:銀行存款 |
借:債務還本支出[支付的本金] 貸:資金結存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利息] 貸:資金結存 |
49 2502 長期應付款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發生長期應付款時 | 借:固定資產/在建工程等 貸:長期應付款 |
—— | |
(2) | 支付長期應付款 | 借:長期應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3) | 無法償付或債權人豁免償還的長期應付款 | 借:長期應付款 貸:其他收入 |
—— |
50 2601 預計負債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確認預計負債 | 借: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其他費用等 貸:預計負債 |
—— | |
(2) | 實際償付預計負債 | 借:預計負債 貸: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其他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 |
(3) | 對預計負債賬面餘額進行調整的 | 借:業務活動費用/經營費用/其他費用等 貸:預計負債 |
—— |
51 2901 受託代理負債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參照「受託代理資產」、「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科目相關賬務處理 |
三、淨資產類
編輯52 3001 累計盈餘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年末,將「本年盈餘分配」科目餘額轉入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累計盈餘 |
—— | |
(2) | 年末,將「無償調撥淨資產」科目餘額轉入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貸:累計盈餘 |
—— | |
(3) | 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結餘、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向其他單位調出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 | 借:累計盈餘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參照「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等科目進行賬務處理 | |
按照規定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時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累計盈餘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結轉——歸集調入 | ||
(4) | 將「以前年度盈餘調整」科目的餘額轉入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累計盈餘 |
—— | |
(5) | 使用專用基金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 | 相關賬務處理參見「專用基金」科目 |
53 3101 專用基金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年末,按照規定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專用基金的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專用基金[按照預算會計下計算的提取金額]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專用結餘 | |
(2) | 根據規定從收入中提取專用基金並計入費用的 | 借:業務活動費用等 貸:專用基金[一般按照預算收入計算提取的金額] |
—— | |
(3) | 根據有關規定設置的其他專用基金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專用基金 |
—— | |
(4) | 按照規定使用專用基金時 | 借:專用基金 貸:銀行存款等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借:專用基金 貸:累計盈餘 |
使用從收入中提取並列入費用的專用基金: 借: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 借:專用結餘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54 3201 權益法調整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資產負債表日 | 按照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份額(增加) | 借: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貸:權益法調整 |
—— |
按照被投資單位除淨損益和利潤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權益變動的份額(減少) | 借:權益法調整 貸:長期股權投資——其他權益變動 |
—— | ||
(2) | 長期股權投資處置時 | 權益法調整科目為借方餘額 | 借:投資收益 貸:權益法調整[與所處置投資對應部分的金額] |
—— |
權益法調整科目為貸方餘額 | 借:權益法調整[與所處置投資對應部分的金額] 貸:投資收益 |
—— |
55 3301 本期盈餘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期末結轉 | 結轉收入 | 借:財政撥款收入 事業收入 上級補助收入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經營收入 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投資收益 捐贈收入 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 其他收入 貸:本期盈餘 |
—— |
結轉費用 | 借:本期盈餘 貸:業務活動費用 單位管理費用 經營費用 資產處置費用 上繳上級費用 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所得稅費用 其他費用 |
—— | ||
(2) | 年末結轉 | 本期盈餘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 借:本期盈餘 貸:本年盈餘分配 |
—— |
本期盈餘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本期盈餘 |
—— |
56 3302 本年盈餘分配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年末,將本期盈餘科目餘額轉入 | 本期盈餘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 借:本期盈餘 貸:本年盈餘分配 |
—— |
本期盈餘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本期盈餘 |
—— | ||
(2) | 年末,按照有關規定提取專用基金 | 按照預算會計下計算的提取金額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專用基金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專用結餘 |
(3) | 年末,將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 | 本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累計盈餘 |
—— |
本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 借:累計盈餘 貸:本年盈餘分配 |
—— |
57 3401 無償調撥淨資產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取得無償調入的資產時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保障性住房等 貸:無償調撥淨資產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發生的歸屬於調入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2) | 經批准無償調出資產時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長期股權投資/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等[賬面餘額]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
借:其他支出[發生的歸屬於調出方的相關費用] 貸:資金結存等 | |
(3) | 年末,將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 | 科目餘額在貸方時 | 借:無償調撥淨資產 貸:累計盈餘 |
—— |
科目餘額在借方時 | 借:累計盈餘 貸:無償調撥淨資產 |
—— |
58 3501 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調整以前年度收入 | 增加以前年度收入時 | 借:有關資產或負債科目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資金結存 貸: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減少以前年度收入時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有關資產或負債科目 |
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借: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貸:資金結存 | ||
(2) | 調整以前年度費用 | 增加以前年度費用時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有關資產或負債科目 |
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借: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貸:資金結存 |
減少以前年度費用時 | 借:有關資產或負債科目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借:資金結存 貸: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
(3) | 盤盈非流動資產 | 報經批准處理時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 |
(4) | 將本科目餘額轉入累計盈餘 | 本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 借:累計盈餘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 |
本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累計盈餘 |
—— |
四、收入/預算收入類
編輯59 財政撥款收入 4001/1 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60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59 財政撥款收入 4001 | 1 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6001 | |||
(1) | 收到撥款 | 財政直接支付方式下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應付職工薪酬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其他方式下 | 借:銀行存款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2) | 年末確認撥款差額 | 根據本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預算指標數與當年財政直接支付實際支付數的差額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本年度財政授權支付預算指標數大於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下達數的差額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3) | 因差錯更正或購貨退回等發生的國庫直接支付款項退回的 | 屬於本年度支付的款項 | 借:財政撥款收入 貸:業務活動費用/庫存物品等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
屬於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財政撥款結轉資金)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庫存物品等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 | ||
屬於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項(財政撥款結餘資金)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
(4)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財政撥款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貸: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60 事業收入 4101/2 事業預算收入 61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0 事業收入 4101 | 2 事業預算收入 6101 | |||
(1) | 採用財政專戶返還方式 | 實際收到或應收應上繳財政專戶的事業收入時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應繳財政款 |
—— |
向財政專戶上繳款項時 | 借:應繳財政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
收到從財政專戶返還的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事業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 | ||
(2) | 採用預收款方式 | 實際收到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預收賬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 |
按合同完成進度確認收入時 | 借:預收賬款 貸:事業收入 |
—— | ||
(3) | 採用應收款方式 | 根據合同完成進度計算本期應收的款項 | 借:應收賬款 貸:事業收入 |
—— |
實際收到款項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賬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 | ||
(4) | 其他方式下 |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貸:事業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事業預算收入 | |
(5) | 期末/年末結轉 | 專項資金收入 | 借:事業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事業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收入 | 借:事業預算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1 上級補助收入 4201/3 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62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1 上級補助收入 4201 | 3 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6201 | |||
(1) | 日常核算 | 確認時,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 貸:上級補助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
收到應收的上級補助收入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 |||
(2) | 期末/年末結轉 | 專項資金收入 | 借:上級補助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收入 | 借:上級補助預算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2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4301/4 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63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2 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4301 | 4 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6301 | |||
(1) | 日常核算 | 確認時,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 貸: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
實際收到應收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款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應收款 | |||
(2) | 期末/年末結轉 | 專項資金收入 | 借: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收入 | 借: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3 經營收入 4401/5 經營預算收入 64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3 經營收入 4401 | 5 經營預算收入 6401 | |||
(1) | 確認經營收入時 | 按照確定的收入金額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 貸:經營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經營預算收入 |
(2) | 收到應收的款項時 | 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賬款/應收票據 | |
(3)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經營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經營預算收入 貸:經營結餘 |
6 債務預算收入 6501/16 債務還本支出77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 債務預算收入 6501/16 債務還本支出7701 | |||||
(1) | 短期借款 | 借入各種短期借款 |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債務預算收入 | |
歸還短期借款本金 | 借:短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
借:債務還本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2) | 長期借款 | 借入各項長期借款時 | 借:銀行存款 貸:長期借款——本金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債務預算收入 | |
歸還長期借款本金 | 借:長期借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 |
借:債務還本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期末/年末結轉 | 債務預算收入結轉 | 專項資金 | —— | 借:債務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 | —— | 借:債務預算收入 貸:其他結餘 | |||
債務還本支出結轉 | —— | 借:其他結餘 貸:債務還本支出 |
64 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4601/7 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66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4 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4601 | 7 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6601 | |||
(1) | 確認收入時 | 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等 貸: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2) | 收到應收的款項時 | 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 |
(3) | 期末/年末結轉 | 專項資金 | 借:非同級財政撥款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 | 借: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5 投資收益 4602/8 投資預算收益 6602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5 投資收益 4602 | 8 投資預算收益 6602 | |||
(1) | 出售或到期收回短期債券本息 |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借差] 貸:短期投資[成本] 投資收益[貸差]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實際收到的款項] 投資預算收益[借差] 貸:投資支出/其他結餘[投資成本] 投資預算收益[貸差] | |
(2) | 持有的分期付息、一次還本的長期債券投資 | 確認應收未收利息 |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
—— |
實際收到利息時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利息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3) | 持有的一次還本付息的長期債券投資 | 計算確定的應收未收利息增加長期債券投資的賬面餘額 | 借:長期債券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
—— |
(4) | 出售長期債券投資或到期收回長期債券投資本息 |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借差] 貸:長期債券投資 應收利息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實際收到的款項] 投資預算收益[借差] 貸:投資支出/其他結餘 投資預算收益[貸差] | |
(5) | 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利潤或股利 | 按照宣告分派的利潤或股利中屬於單位應享有的份額 | 借:應收股利 貸:投資收益 |
—— |
取得分派的利潤或股利,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6) | 採用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持有期間 | 按照應享有或應分擔的被投資單位實現的淨損益的份額 |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被投資單位實現淨利潤] 借:投資收益[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 貸: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
—— |
收到被投資單位發放的現金股利 |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預算收益 | ||
被投資單位發生淨虧損,但以後年度又實現淨利潤的,按規定恢復確認投資收益 | 借:長期股權投資——損益調整 貸:投資收益 |
—— | ||
(7) | 期末/年末結轉 | 投資收益為貸方餘額時 | 借:投資收益 貸:本期盈餘 |
借:投資預算收益 貸:其他結餘 |
投資收益為借方餘額時 | 借:本期盈餘 貸:投資收益 |
借:其他結餘 貸:投資預算收益 |
66 捐贈收入 4603/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6 捐贈收入 4603 | 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 |||
(1) | 接受捐贈的貨幣資金 | 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捐贈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捐贈收入 |
(2) | 接受捐贈的存貨、固定資產等 | 按照確定的成本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稅費支出] 捐贈收入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等] 貸:資金結存 |
如按照名義金額入賬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名義金額] 貸:捐贈收入 借: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等[相關稅費支出] |
借:其他支出[支付的相關稅費等] 貸:資金結存 | ||
(3) | 期末/年末結轉 | 專項資金 | 借:捐贈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其他預算收入——捐贈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 | 借:其他預算收入——捐贈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7 利息收入 4604/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7 利息收入 4604 | 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 |||
(1) | 確認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 實際收到利息時 | 借:銀行存款 貸:利息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利息收入 |
(2)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利息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其他預算收入——利息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8 租金收入 4605/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8 租金收入 4605 | 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 |||
(1) | 預收租金方式 | 收到預付的租金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預算收入——租金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預收賬款 |
按照直線法分期確認租金收入時 | 借:預收賬款 貸:租金收入 |
—— | ||
(2) | 後付租金方式 | 確認租金收入時 | 借:應收賬款 貸:租金收入 |
—— |
收到租金時 | 借:銀行存款等 貸:應收賬款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租金收入 | ||
(3) | 分期收取租金 | 按期收取租金 | 借:銀行存款等 貸:租金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租金收入 |
(4)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租金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其他預算收入——租金收入 貸:其他結餘 |
69 其他收入 4609/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69 其他收入 4609 | 9 其他預算收入 6609 | |||
(1) | 現金盤盈收入 | 屬於無法查明原因的部分,報經批准後 | 借:待處理財產損溢 貸:其他收入 |
—— |
(2) | 科技成果轉化收入 | 按照規定留歸本單位的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 |
(3) | 行政單位收回已核銷的其他應收款 | 按照實際收回的金額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其他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其他預算收入 |
(4) | 無法償付的應付及預收款項 | 借: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長期應付款 貸:其他收入 |
—— | |
(5) | 置換換出資產評估增值 | 按照換出資產評估價值高於資產賬面價值的金額 | 借:有關科目 貸:其他收入 |
—— |
(6) | 其他情況 | 按照應收或實際收到的金額 | 借:其他應收款/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貸:其他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其他預算收入 |
(7) | 期末/年末結轉 | 專項資金 | 借:其他收入 貸:本期盈餘 |
借:其他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非專項資金 | 借:其他預算收入 貸:其他結餘 |
五、費用/預算支出類
編輯70 業務活動費用 50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0 業務活動費用 5001 | 10 行政支出 7101/11 事業支出 7201 | ||||
(1)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人員計提並支付職工薪酬 | 計提時,按照計算的金額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實際支付給職工並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按照支付給個人部分]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實際繳納稅款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按照實際繳納額] 貸:資金結存等 | |||
(2)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外部人員勞務費 | 計提時,按照計算的金額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
—— | |
實際支付並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 借:其他應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給個人部分]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實際繳納稅款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按照實際繳納額] 貸:資金結存等 | |||
(3)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的預付款項 | 預付賬款 | 支付款項時 | 借:預付賬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結算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預付賬款財 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補付金額]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補付金額] | |||
暫付款項 | 支付款項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
結算或報銷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 | |||
(4)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購買資產或支付在建工程款等 | 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價款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
(5)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領用庫存物品 | 按照領用庫存物品的成本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庫存物品等 |
—— | |
(6)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計提的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保障性住房的折舊(攤銷) | 按照計提的折舊、攤銷額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
—— | |
(7)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時 | 確認其他應交稅費時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其他應交稅費 |
—— | |
支付其他應交稅費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 | |||
(8) | 為履職或開展業務活動發生其他各項費用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等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9) | 計提專用基金 | 從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基金並計入費用 | 借:業務活動費用 貸:專用基金 |
—— | |
(10) | 購貨退回等 | 當年發生的 | 借: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庫存物品/業務活動費用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 |
(11)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業務活動費用 |
借: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財政撥款支出] 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非同級財政專項資金支出] 其他結餘[非同級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 |
71 單位管理費用 51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1 單位管理費用 5101 | 11 事業支出 7201 | ||||
(1) | 管理活動人員職工薪酬 | 計提時,按照計算的金額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
實際支付給職工並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借:事業支出[按照支付給個人部分]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實際繳納稅款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事業支出[按照實際繳納額] 貸:資金結存等 | |||
(2) | 為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外部人員勞務費 | 計提時,按照計算的金額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付款 |
—— | |
實際支付並代扣個人所得稅時 | 借:其他應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借:事業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給個人部分]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實際支付稅款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等 |
借:事業支出[按照實際繳納額] 貸:資金結存等 | |||
(3) | 開展管理活動發生的預付款項 | 預付賬款 | 支付款項時 | 借:預付賬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結算時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預付賬款 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補付金額] |
借:事業支出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補付金額] | |||
暫付款項 | 支付款項時 | 借:其他應收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
結算或報銷時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收款 |
借: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 | |||
(4) | 發生的其他與管理活動相關的各項費用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借:事業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5) | 為開展管理活動購買資產或支付在建工程款 | 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價款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等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借:事業支出[按照實際支付價款]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 |
(6) | 管理活動所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折舊、攤銷 | 按照計提的折舊、攤銷額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
—— | |
(7) | 開展管理活動內部領用庫存物品 | 按照庫存物品的成本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庫存物品 |
—— | |
(8) | 開展管理活動發生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時 | 按照計算確定應交納的金額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其他應交稅費 | ||
實際繳納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等 |
借:事業支出 貸:資金結存等 | |||
(9) | 購貨退回等 | 當年發生的 | 借: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庫存物品/單位管理費用等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 貸:事業支出 | |
(10)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單位管理費用 |
借: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財政撥款支出] 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 其他結餘[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 貸:事業支出 |
72 經營費用 52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2 經營費用 5201 | 12 經營支出 7301 | |||
(1) | 為經營活動人員支付職工薪酬 | 計提時,按照計算的金額 | 借:經營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
—— |
實際支付給職工時 | 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
借:經營支出[按照支付給個人部分]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實際支付稅款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經營支出[按照實際繳納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2) | 為開展經營活動購買資產或支付在建工程款 | 按照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 | 借: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在建工程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借:經營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支付金額] |
(3) | 開展經營活動內部領用材料或出售發出物品等 | 按照實際成本 | 借:經營費用 貸:庫存物品 |
—— |
(4) | 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預付款項 | 預付時,按照預付的金額 | 借:預付賬款 貸:銀行存款等 |
借:經營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結算時 | 借:經營費用 貸:預付賬款銀行存款等[補付金額] |
借:經營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補付金額] | ||
(5) | 開展經營活動發生應負擔的稅金及附加時 | 按照計算確定的繳納金額 | 借:經營費用 貸:其他應交稅費 |
—— |
實際繳納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 貸:銀行存款等 |
借:經營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6) | 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其他各項費用 | 借:經營費用 貸: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 |
借:經營支出[按照實際支付的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7) | 經營活動用固定資產、無形資產計提的折舊、攤銷 | 按照計提的折舊、攤銷額 | 借:經營費用 貸: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 |
—— |
(8) | 計提專用基金 | 按照預算收入的一定比例計提並列入費用 | 借:經營費用 貸:專用基金 |
—— |
(9) | 購貨退回等 | 當年發生的 | 借:銀行存款/應收賬款等 貸:庫存物品/經營費用等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按照實際收到的金額] 貸:經營支出 |
(10)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經營費用 |
借:經營結餘 貸:經營支出 |
73 資產處置費用 53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3 資產處置費用 5301 | |||||
(1) | 不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的資產處置 | 轉銷被處置資產賬面價值 | 借:資產處置費用 固定資產累計折舊/無形資產累計攤銷/公共基礎設施累計折舊(攤銷)/保障性住房累計折舊 貸: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公共基礎設施/政府儲備物資/文物文化資產/保障性住房/在建工程等[賬面餘額] /其他應收款[行政單位] |
—— | |
處置資產過程中僅發生相關費用的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處置資產過程中取得收入的 | 借:庫存現金/銀行存款等[取得的價款]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支付的相關費用] 應繳財政款 |
—— | |||
(2) | 通過「待處理財產損溢」科目核算的資產處置 | 賬款核對中發現的現金短缺,無法查明原因的,報經批准核銷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 |
—— | |
盤虧、毀損、報廢的資產 | 經批准處理時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財產價值 |
—— | ||
處理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大於所取得收入的 | 借:資產處置費用 貸:待處理財產損溢——處理淨收入 |
借:其他支出[淨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3) | 期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資產處置費用 |
—— |
15 投資支出 76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5 投資支出 7601 | ||||
(1) | 以貨幣資金對外投資時 | 借:短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長期債券投資 貸:銀行存款 |
借:投資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2) | 出售、對外轉讓或到期收回本年度以貨幣資金取得的對外投資 | 實際取得價款大於投資成本的 |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取得或收回的金額] 貸: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等[賬面餘額] 應收利息[賬面餘額] 投資收益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投資支出[投資成本] 投資預算收益 |
實際取得價款小於投資成本的 | 借:銀行存款等[實際取得或收回的金額] 投資收益 貸: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等[賬面餘額] 應收利息[賬面餘額]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投資預算收益 貸:投資支出[投資成本] | ||
(3) | 年末結轉 | —— | 借:其他結餘 貸:投資支出 |
74 上繳上級費用 54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4 上繳上級費用 5401 | 13 上繳上級支出 7401 | |||
(1) | 按照實際上繳的金額或者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當上繳的金額 | 借:上繳上級費用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 |
借:上繳上級支出[實際上繳的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2) | 實際上繳應繳的金額 |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
(3)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上繳上級費用 |
借:其他結餘 貸:上繳上級支出 |
75 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55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5 對附屬單位補助費用 5501 | 14 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7501 | |||
(1) | 按照實際補助的金額或者按照規定計算出應當補助的金額 | 借: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其他應付款等 |
借: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實際補助的金額]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2) | 實際支出應補助的金額 | 借:其他應付款 貸:銀行存款等 |
—— | |
(3)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其他費用 |
借:其他結餘 貸: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 |
76 所得稅費用 58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6 所得稅費用 5801 | ||||
(1) | 發生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 | 按照稅法規定計算應交稅金數額 | 借:所得稅費用 貸: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 |
—— |
(2) | 實際繳納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所得稅費用 |
—— |
77 其他費用 59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77 其他費用 5901 | 17 其他支出 7901 | |||
(1) | 利息費用 | 計算確定借款利息費用時 | 借:其他費用/在建工程 貸:應付利息/長期借款——應計利息 |
—— |
實際支付利息時 | 借:應付利息等 貸: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2) | 現金資產對外捐贈 | 按照實際捐贈的金額 | 借: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3) | 壞賬損失 | 按照規定對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計提壞賬準備 | 借:其他費用 貸:壞賬準備 |
—— |
沖減多提的壞賬準備時 | 借:壞賬準備 貸:其他費用 |
—— | ||
(4) | 罰沒支出 | 按照實際發生金額 | 借:其他費用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付款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實際支付金額] |
(5) | 其他相關稅費、運輸費等 | 借:其他費用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其他支出 貸:資金結存 | |
(6) | 期末/年末結轉 | 借:本期盈餘 貸:其他費用 |
借:其他結餘[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 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 貸:其他支出 |
六、預算結餘類
編輯18 資金結存 80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8 資金結存 8001 | ||||
(1) | 取得預算收入 | 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國庫集中支付以外的其他支付方式下 | 借:銀行存款 貸: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事業預算收入/經營預算收入 | ||
從零餘額賬戶提取現金 | 借:庫存現金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2) | 發生預算支出時 | 財政授權支付方式下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使用以前年度財政直接支付額度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 |
借: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 ||
國庫集中支付以外的其他方式下 | 借:業務活動費用/單位管理費用/庫存物品/固定資產等 貸: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 |
借: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按照規定使用提取的專用基金 | 一般情況下 | 借:專用基金 貸:銀行存款等 |
使用從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計提的專用基金 借:專用結餘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借: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購買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 貸:銀行存款等 借:專用基金 貸:累計盈餘 | |||
(4) | 預算結轉結餘調整 | 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結餘資金或註銷財政撥款結轉結餘額度的 | 借:累計盈餘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
借:財政撥款結轉——歸集上繳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
按照規定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 | 借:累計盈餘 貸:銀行存款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繳回資金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收到調入的財政撥款結轉資金的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貸:累計盈餘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結轉——歸集調入 | ||
(5) | 因購貨退回、發生差錯更正等退回國庫直接支付、授權支付款項,或者收回貨幣資金的 | 屬於本年度的 | 借:財政撥款收入/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業務活動費用/庫存物品等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 |
屬於以前年度的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結轉/財政撥款結餘/非財政撥款結轉/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
(6) | 有企業所得稅繳納義務的事業單位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時 | 借: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7) | 年末確認未下達的財政用款額度 | 財政直接支付方式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直接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財政授權支付方式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財政撥款收入 | |||
(8) | 年末註銷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 |
下年初,恢復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或收到上年末未下達的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的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
19 財政撥款結轉 81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9 財政撥款結轉 8101 | ||||
(1) | 因會計差錯更正、購貨退回、預付款項收回等發生以前年度調整事項 | 調整增加相關資產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等 貸: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 |
因會計差錯更正調整減少相關資產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
借: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等 | ||
(2) | 從其他單位調入財政撥款結轉資金 | 按照實際調增的額度數額或調入的資金數額 | 借:財政應返款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貸:累計盈餘 |
借: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貸:財政撥款結轉——歸集調入 |
(3) | 向其他單位調出財政撥款結轉資金 | 按照實際調減的額度數額或調減的資金數額 | 借:累計盈餘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
借:財政撥款結轉——歸集調出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
(4) | 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轉資金或註銷財政撥款結轉額度 | 按照實際上繳資金數額或註銷的資金額度 | 借:累計盈餘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
借:財政撥款結轉——歸集上繳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 |
(5) | 單位內部調劑財政撥款結餘資金 | 按照調整的金額 | —— | 借:財政撥款結餘——單位內部調劑 貸:財政撥款結轉——單位內部調劑 |
(6) | 年末結轉 | 結轉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 —— | 借:財政撥款預算收入 貸: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結轉財政撥款預算支出 | —— | 借: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等[財政撥款支出部分] | ||
(7) | 年末沖銷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餘額 | —— | 借: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貸方餘額時]/歸集調入/單位內部調劑/本年收支結轉[該明細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貸: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借: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貸:財政撥款結轉——歸集上繳/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借方餘額時]/歸集調出/本年收支結轉[該明細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 |
(8) | 轉入財政撥款結餘 | 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撥款結餘性質的項目餘額轉入財政撥款結餘 | —— | 借: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貸: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 |
20 財政撥款結餘 8102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20 財政撥款結餘 8102 | ||||
(1) | 因購貨退回、會計差錯更正等發生以前年度調整事項 | 調整增加相關資產 | 借: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等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借: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等 貸: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因會計差錯更正調整減少相關資產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
借: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貸:資金結存——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貨幣資金等 | ||
(2) | 按照規定上繳財政撥款結餘資金或註銷財政撥款結餘額度 | 按照實際上繳資金數額或註銷的資金額度 | 借:累計盈餘 貸:財政應返還額度/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銀行存款 |
借:財政撥款結餘——歸集上繳 貸:資金結存——財政應返還額度/ 零餘額賬戶用款額度/ 貨幣資金 |
(3) | 單位內部調劑財政撥款結餘資金 | 按照調整的金額 | —— | 借:財政撥款結餘——單位內部調劑 貸:財政撥款結轉——單位內部調劑 |
(4) | 年末,轉入財政撥款結餘 | 按照有關規定將符合財政撥款結餘性質的項目餘額轉入財政撥款結餘 | —— | 借: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貸: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 |
(5) | 年末沖銷本科目有關明細科目餘額 | —— | 借: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貸: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借: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歸集上繳 ——單位內部調劑 借: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 貸: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
21 非財政撥款結轉 82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21 非財政撥款結轉 8201 | ||||
(1) | 按照規定從科研項目預算收入中提取項目管理費或間接費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預提費用——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 |
(2) | 因購貨退回、會計差錯更正等發生以前年度調整事項 | 調整增加相關資產 | 借:銀行存款等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 |
調整減少相關資產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按照規定繳回非財政撥款結轉資金 | 按照實際繳回資金 | 借:累計盈餘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繳回資金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4) | 年末結轉 | 結轉非財政撥款專項收入 | —— | 借: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
結轉非財政撥款專項支出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本年收支結轉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 | ||
(5) | 年末沖銷本科目相關明細科目金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本年收支結轉[該明細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貸:非財政撥款結轉——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繳回資金 ——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本年收支結轉[該明細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 |
(6) | 將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非財政撥款專項剩餘資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 |
22 非財政撥款結餘 8202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22 非財政撥款結餘 8202 | ||||
(1) | 按照規定從科研項目預算收入中提取項目管理費或間接費 | 借:單位管理費用 貸:預提費用——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 |
(2) | 實際繳納企業所得稅 | 借:其他應交稅費——單位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3) | 因購貨退回、會計差錯更正等發生以前年度調整事項 | 調整增加相關資產 | 借:銀行存款等 貸: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
借: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
調整減少相關資產 | 借:以前年度盈餘調整 貸:銀行存款等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
(4) | 將留歸本單位使用的非財政撥款專項剩餘資金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轉——累計結轉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結轉轉入 | |
(5) | 年末沖銷本科目相關明細科目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貸方餘額時] ——項目間接費用或管理費 ——結轉轉入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年初餘額調整[該明細科目為借方餘額時] ——繳回資金 | |
(6) | 年末結轉 |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為貸方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為借方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
23 專用結餘 83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23 專用結餘 8301 | ||||
(1) | 計提專用基金 | 從預算收入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基金並計入費用 | 借:業務活動費用等 貸:專用基金 |
—— |
從本年度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基金 | 借:本年盈餘分配 貸:專用基金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專用結餘 | ||
根據有關規定設置的其他專用基金 | 借:銀行存款等 貸:專用基金 |
—— | ||
(2) | 按照規定使用提取的專用基金 | 借:專用基金 貸:銀行存款等 借: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銀行存款等 借:專用基金 貸:累計盈餘 |
使用從非財政撥款結餘或經營結餘中提取的基金 借:專用結餘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借:事業支出等 貸:資金結存——貨幣資金 |
24 經營結餘 84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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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24 經營結餘 8401 | ||||
(1) | 年末經營收支結轉 | —— | 借:經營預算收入 貸:經營結餘 借:經營結餘 貸:經營支出 | |
(2) | 年末轉入結餘分配 | —— | 借:經營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年末結餘在借方,則不予結轉 |
25 其他結餘 85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
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25 其他結餘 8501 | ||||
(1) | 年末 | 結轉預算收入(除財政撥款收入、非同級財政專項收入、經營收入以外) | —— | 借:事業預算收入/上級補助預算收入/附屬單位上繳預算收入/非同級財政撥款預算收入/債務預算收入/其他預算收入[非專項資金收入部分] 投資預算收益[為貸方餘額時] 貸:其他結餘 借:其他結餘 貸:投資預算收益[為借方餘額時] |
結轉預算支出(除同級財政撥款支出、非同級財政專項支出、經營支出以外) | —— | 借:其他結餘 貸:行政支出/事業支出/其他支出[非財政、非專項資金支出部分] 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投資支出/債務還本支出 | ||
(2) | 行政單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 | 其他結餘為貸方餘額 | —— | 借:其他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
其他結餘為借方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其他結餘 | ||
(3) | 事業單位年末轉入結餘分配 | 其他結餘為貸方餘額 | —— | 借:其他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
其他結餘為借方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其他結餘 |
26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8701
編輯
序號 | 業務和事項內容 | 賬務處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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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會計 | 預算會計 | |||
(1) | 事業單位年末結餘轉入 | 其他結餘為借方餘額時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其他結餘 |
其他結餘為貸方餘額時 | —— | 借:其他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 ||
經營結餘為貸方餘額時 | —— | 借:經營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 ||
(2) | 計提專用基金 | 從非財政撥款結餘中提取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專用結餘 |
(3) | 事業單位轉入非財政撥款結餘 |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為貸方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
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為借方餘額 | —— | 借:非財政撥款結餘——累計結餘 貸:非財政撥款結餘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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