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

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的意見
教基〔2019〕14號
2019年11月20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

教研工作的意見

教基〔2019〕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教研工作是保障基礎教育質量的重要支撐。長期以來,教研工作在推進課程改革、指導教學實踐、促進教師發展、服務教育決策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進入新時代,面對發展素質教育、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教研工作還存在機構體系不完善、教研隊伍不健全、教研方式不科學、條件保障不到位等問題,急需加以解決。為貫徹落實全國教育大會、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基礎教育質量,現就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基礎教育教研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1.指導思想。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遵循教育規律,樹立科學的教育質量觀,為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發展素質教育,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提供強有力的專業支撐。

2.主要任務。服務學校教育教學,引領課程教學改革,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服務教師專業成長,指導教師改進教學方式,提高教書育人能力;服務學生全面發展,深入研究學生學習和成長規律,提高學生綜合素質;服務教育管理決策,加強基礎教育理論、政策和實踐研究,提高教育決策的科學化水平。

二、完善教研工作體系

3.健全教研機構。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國家、省、市、縣、校五級教研工作體系,有條件的地方應獨立設置教研機構,暫不具備條件的地方應在相對統一的教育事業單位內獨立設置,形成上下聯動、運行高效的教研工作機制。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教研機構的組織領導,上級教研機構要加強對下級教研機構的業務指導,教研機構要加強與中小學校、高等學校、科研院所、教師培訓、考試評價、電化教育、教育裝備等單位的協作,形成以教育行政部門為主導、教研機構為主體、中小學校為基地、相關單位通力協作的教研工作新格局。

4.明晰工作職責。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教材發展中心在部內有關司局指導下,組織開展基礎教育教研工作,發揮專業引領作用,組織實施重大教學改革研究項目,建設基礎教育教研基地,指導各地教研工作。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進一步明確教研機構的工作職責,充分發揮教研機構在推進區域課程教學改革、教學診斷與改進、課程教學資源建設、培育推廣優秀教學成果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省級教研機構要加強對教研工作的統籌指導,市、縣級教研機構要重心下移,深入學校、課堂、教師、學生之中,緊密聯繫教育教學一線實際開展研究,指導學校和教師加強校本教研,改進教育教學工作,形成在課程目標引領下的備、教、學、評一體化的教學格局。

5.強化校本教研。校本教研要立足學校實際,以實施新課程新教材、探索新方法新技術、提高教師專業能力為重點,着力增強教學設計的整體性、系統化,不斷提高基於課程標準的教學水平。學校要健全校本教研製度,開展經常性教研活動,充分發揮教研組、備課組、年級組在研究學生學習、改進教學方法、優化作業設計、解決教學問題、指導家庭教育等方面的作用。

三、深化教研工作改革

6.突出全面育人研究。聚焦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健全立德樹人落實機制,圍繞如何突出德育實效、提升智育水平、強化體育鍛煉、增強美育薰陶、加強勞動教育等方面重點問題,強化學科整體育人功能,深入開展內容、策略、方法、機制研究,指導學校將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要求有機融入教育教學全過程,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7.加強關鍵環節研究。加強對課程、教學、作業和考試評價等育人關鍵環節研究。強化國家課程研究,指導學校和教師準確把握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做好課程實施工作;加強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開發研究,豐富學校課程體系,滿足學生多樣化發展需求。加強綜合性和實踐性教學研究,指導學校和教師不斷創新教學組織形式和教育教學方式。加強作業設計研究,指導學校和教師完善作業調控機制,創新作業方式,提升作業設計水平。加強考試評價改革研究,提高考試命題質量,推動建立以發展素質教育為導向的科學評價體系。

8.創新教研工作方式。要根據不同學科、不同學段、不同教師的實際情況,因地制宜採用區域教研、網絡教研、綜合教研、主題教研以及教學展示、現場指導、項目研究等多種方式,提升教研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和吸引力、創造力。積極探索信息技術背景下的教研模式改革。各地要對教研員每學期到學校講授示範課、公開課,組織研究課,開展聽評課和說課活動等提出明確要求;建立教研員鄉村學校、薄弱學校聯繫點制度,組織教研員到農村、貧困、民族、邊遠地區學校和薄弱學校持續開展教學指導,幫助鄉村學校和薄弱學校提升教育教學質量。

四、加強教研隊伍建設

9.嚴格專業標準。嚴格教研員准入制度。教研員一般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1)政治素質過硬。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2)事業心責任感強。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懷,熱愛教研工作,自覺為提高基礎教育質量貢獻智慧。(3)教育觀念正確。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堅持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積極踐行發展素質教育。(4)教研能力較強。具有紮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有6年以上教學工作經歷,具有中級以上教師專業技術職稱,在教育教學上取得優異成績。(5)職業道德良好。遵守教研工作學術道德,作風民主,有較強的服務精神,善於聽取和總結基層經驗,勇於探索教育教學改革創新。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可從實際出發,進一步明確各級教研員准入條件。

10.認真遴選配備。嚴格按照專業標準和准入條件完善教研員遴選配備辦法。建立專兼結合的教研隊伍,省、市、縣三級教研機構應按照國家課程方案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有條件的地方應分學段配齊所有學科專職教研員;各級教研機構可在中小學或其他相關機構聘請若干名符合條件的兼職教研員。優化教研隊伍年齡結構,及時遴選優秀年輕教師充實教研隊伍,保持教研隊伍充滿活力。建立專職教研員定期到中小學任教制度,教研員在崗工作滿5年後,原則上要到中小學校從事1學年以上教育教學工作。對於不履行教研職責、違背教研員職業道德、不適宜繼續從事教研工作的教研員,應及時調整出教研隊伍。

11.促進專業發展。加強教研員培訓,將其納入教師「國培計劃」,教育部每年組織骨幹教研員國家級示範培訓;省、市、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教研員全員培訓制度,每位教研員每年接受不少於72課時的培訓。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教研機構,要根據教育教學改革需要,設立若干重點研究項目,組織教研員開展課題研究,提高教研能力和教學指導水平。教研員專業技術職稱原則上執行中小學教師職稱系列,也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社會科學研究系列;各地要充分考慮教研員崗位專業要求高、指導責任重的特殊性,適當提高教研機構專業技術高級崗位比例。依法依規保障教研員工資待遇,對作出突出貢獻的教研員應予以表彰獎勵。

五、完善保障機制

12.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教研工作,將其擺在更加突出的重要位置,切實加強工作指導,確保教研工作正確方向,及時研究解決教研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障教研工作有效開展。要認真做好教研機構負責人和教研員的遴選配備工作。加強教研製度建設,抓緊完善教研工作體系,積極推進教研工作創新,加大對各地各校教研工作典型經驗的宣傳推廣力度,促進教研工作科學化、專業化和規範化發展。

13.加大經費投入。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教研工作經費納入本級教育事業經費預算,保障教研工作經費隨教育事業的發展逐步增加,確保教研機構日常運轉和組織開展重要教研課題研究的經費需要,並對學校開展教研工作給予經費支持。

14.強化督導評估。教研工作要作為地方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重要內容,各地教育督導部門要將其納入督導評估體系,重點督導評估教研工作方向、機構設置、隊伍建設、條件保障和教研工作實效等。強化督導評估結果運用,將評估結果作為評價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行為和對教研機構及教研員實施績效獎勵、評優評先等方面的重要參考依據。

教育部

2019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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