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加強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

教育部關於加強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
教技〔2018〕16號
2018年12月12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關於加強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

應用的指導意見

教技〔2018〕1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積極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落實《國家教育事業發展「十三五」規劃》《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規劃》《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的戰略部署,現就加強網絡學習空間(以下簡稱「空間」)建設與應用提出以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全國教育大會精神,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以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為依託,以促進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實踐深度融合為核心,以應用驅動和機制創新為動力,全面加強空間建設與應用,加快推進教育信息化轉段升級,推動教與學變革,構建「互聯網+教育」新生態。

(二)總體目標

到2022年,面向各級各類教育、全體教師和適齡學生,全面普及綠色安全、可管可控、功能完備、特色鮮明的實名制空間。以空間為紐帶,貫通學校教學、管理與評價等核心業務,將空間作為基於信息技術教育教學的基本環境,作為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共享服務的主要渠道,作為先進文化建設和家校共育、校企共建的有效載體,綜合運用信息技術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實現基於空間的教與學應用、教學管理、教育治理的常態化,加快推進人人皆學、處處能學、時時可學的學習型社會建設。

(三)工作原則

面向需求,服務育人。應對新時代和信息社會對創新型人才的培養需求,充分認識新技術對教育發展與變革的促進作用,深化空間應用,優化資源配置,提升教師信息素養和信息化教學水平,服務學生全面發展。

統籌規劃,系統推進。結合各級各類教育不同特點,省級統籌規劃、區域和學校整體推進空間建設與應用。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引導企業、科研機構等社會力量參與,構建共建共用、共享共贏的良好生態。

創新應用,促進變革。從轉變教師教學模式和學生學習方式、重構學校教育生態、實現因材施教出發,創新推進機制與應用模式,做好典型應用的示範推廣,構建常態化應用的激勵機制,切實提高應用效能,推動教育教學變革。

二、主要任務

(一)整體推進網絡學習空間建設,全面實現「一人一空間」

要落實《教育部關於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與應用的指導意見》《網絡學習空間建設與應用指南》,加快推動國家和省級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互聯互通,依託國家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區域整體規劃、整校推進,使空間成為各級各類學校、全體教師和適齡學生教育信息化應用的主要入口,實現「一人一空間,人人用空間」。遵循統一的數據標準和服務規範,採用自主研發、委託開發、購買服務等形式進行空間建設,做好空間數據的有效匯聚、共享,提供高質量的基本公共服務。

(二)發揮空間主渠道作用,優化教育資源配置

要充分發揮空間作為數字教育資源共建共享主渠道的作用,創新教育資源供給模式,擴大教育資源有效供給。按照服務教師教學、學生學習、學校管理的要求,採取政府主導、社會參與、開放建設、嚴格遴選的機制,廣泛匯聚社會各類優質資源,集成各類應用,幫助師生免費獲取國家和地方提供的各類公益性資源、共享生成性資源、自主選購個性化資源。通過構建名師工作室、虛擬工廠、學習共同體等方式,開展跨班級、跨學校、跨區域的開放式共享服務。組織開展信息化教與學創新活動,實現從教育專用資源服務向教育大資源服務的轉變,從服務個別環節向服務育人全過程轉變,支撐教育改革發展。

(三)推動管理者率先應用,促進教育治理現代化

教育管理者要善於利用空間開展工作,提高教育治理能力。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者要利用空間發布教育資訊、掌握學校動態、規範學校管理、加強質量監控、開展泛在學習,優化教學資源配置和智力資源供給,建立基於數據的資源調配機制、學校評價機制、管理服務機制等,推進管理業務重組、流程再造,實現過程化評估和精細化管理。學校管理者要利用空間開展家校聯繫、教育教學、綜合實踐、體質健康管理和監測,創設教育環境,推進教育教學方式變革,培養學生創新思維和創新能力,開展基於數據的教育教學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現個性化教學和精準化施策,促進教育治理現代化。

(四)組織教師創新應用,實現教學應用常態化

要利用空間突破課堂時空界限,實施項目式教學、探究式教學、混合式教學等新模式,利用空間進行學習評價和問題診斷,開展差異性和個性化教學與指導,促進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質量。鼓勵中小學教師利用空間開展備課授課、家校互動、網絡研修等日常活動;發揮優秀教師的示範引領作用,實施跨學校、跨區域的名師課堂、在線輔導等有利於促進區域教育均衡發展的空間應用新模式。鼓勵職業院校教師利用空間加強校企合作,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協同開發優質教學資源,利用空間創新課堂教學、實踐教學和實習實訓模式等。鼓勵高等學校教師探索利用空間創新教學、科研模式,共建共享優質教學資源,促進在線開放課程應用。

(五)引導學生主動應用,實現學習應用常態化

要引導學生利用空間參與課內外教學活動、研學活動,伴隨性記錄成長過程,管理和展現學習成果,記錄綜合素質評價過程性數據。根據自身學習需要,通過空間選擇網絡課程、在線測試、智力資源服務等進行自主學習,強化應用空間解決問題的意識。利用空間組建學習共同體,跨班級、跨學校、跨區域開展交互活動,提升學習興趣和學習效果。利用空間集成的豐富多元的資源與服務進行探究學習,培養解決問題的能力、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利用學習診斷、學習預警等可視化分析結果,發現問題,改善學習。各級各類學校要指導學生科學、安全、創造性地使用空間,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六)鼓勵家長積極應用,實現家校互動常態化

通過多種途徑,使家長意識到空間是學生學習、獲取公共教育資源服務、參與學校與班級教學活動、尋求學習幫助的重要途徑,認識到空間是家校互動的開放環境。鼓勵家長利用空間動態跟蹤孩子學習過程,了解孩子發展情況,關注德育、勞動、日常生活習慣等方面的教育。參與學校管理活動,加強對孩子空間應用的有效監管,引導孩子科學規範地使用空間,增強家校互動,實現家校共育。

(七)加強能力建設,提升空間應用和支持服務水平

把全面提升教育管理者對空間的理解認識與應用管理水平作為加強信息化領導力建設的重要內容。通過新周期全國中小學教師信息技術應用能力提升工程,促進教師空間應用能力發展。在基礎電信企業的支持下,繼續開展職業院校和中小學校長、骨幹教師「網絡學習空間人人通」專項培訓。各地應根據空間建設進度,組織開展更大範圍的培訓,5年內完成教師全員培訓。推行網絡研修與現場實踐相結合的混合式研修,建立常態研修機制,持續提升教師空間應用能力和信息素養。整合企業、科研機構等社會力量,提供技術支持服務和教學指導服務,方便用戶隨時獲得幫助,解決空間應用中出現的各類問題,確保師生、管理者等獲得良好的應用體驗,推進空間應用常態化。

(八)加強典型區域和學校培育,促進空間應用推廣普及

堅持問題導向,匯聚教育學、管理學、心理學、計算機科學等多學科的研究力量,與一線教師、管理者協作破解空間發展過程中的難點問題。鼓勵開展技術創新應用、空間支持的教學新模式、基於空間的教育體制機制創新等研究,以高水平的研究引領空間建設與應用實踐。深入開展空間應用普及活動,促進網絡學習空間與物理學習空間的融合互動。加強典型區域和學校培育,總結經驗並組織宣傳推廣,重點發揮空間在網絡教學、資源共享、教育管理、綜合素質評價等方面應用的引領、示範作用,實現空間從「三個率先」向全面普及發展,使空間真正成為廣大師生利用信息技術開展教與學活動的主陣地。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制定空間應用普及實施方案,組織各地出台相關配套政策,在明確責任單位的基礎上,開展多部門協同聯動,統籌協調區域空間建設與應用工作。明確空間服務提供方,對空間運行環境和應用服務等進行維護管理,保障空間穩定運行和迭代升級。相關業務部門從教研服務、教師能力提升、諮詢服務等方面,保障空間的常態化應用。將空間建設與應用相關指標納入各級政府教育督導評估體系,從關注師生註冊率、資源數量等指標向關注交互水平、服務效果、應用成效等指標轉變,有效運用空間數據分析服務功能優化督導評估過程,創新督導評估辦法,實現評估的科學性、精準性。

(二)制度保障

引導區域內外優秀教師以及來自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優秀人才利用空間提供智力服務,打破教師利用空間在區域內、校際間進行智力服務的壁壘,探索建立「互聯網+」環境下的教師管理制度。建立知識產權保護長效機制,強化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和維權意識,尊重教師原創資源的知識產權及提供在線服務的勞動,在職稱評定、評優選先、績效考核、合理回報中得到體現。完善教師評價辦法,引導學校將教師利用空間開展教學等納入崗位考核中,激勵教師主動利用空間。創新學生評價辦法,引導學校將學生在線學習行為、能力、成果等納入學生評價範疇,充分利用學生成長記錄開展綜合素質評價,發揮其在升學、就業等評價過程中的重要作用,激勵學生主動利用空間。要求學校指導學生科學規範地使用智能學習終端應用空間,養成信息化環境下良好的學習和用眼衛生習慣,切實做好兒童青少年近視防控工作。

(三)經費保障

創建以應用為導向、可持續的空間建設與應用、運維經費投入機制,為設備採購、服務購買、資源配置、應用培訓等提供經費支出保障,統籌考慮建設經費、運維經費和人員培訓經費的合理比例,優化經費支出結構,確保空間的穩定運行和應用效益的持續發揮。加快學生智能學習終端的普及,有效保證學生空間的平等使用。創建良好的政策環境,吸引企業等社會資本參與空間建設,提供高質量的空間服務並獲得相應收益。加強經費統籌力度,加大對農村、偏遠地區空間建設與應用的資金傾斜。

(四)安全保障

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與文件要求,建立空間網絡安全保障機制。根據「誰主管誰負責、誰運維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落實空間網絡安全責任。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要求空間服務提供方加強空間數據的持續規範採集,實施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建立健全內容審核、應急處置等管理制度;要求各級各類學校加強對各類人員網絡安全教育培訓,提高自覺維護網絡安全、抵制不良信息的能力,確保空間網絡、信息、數據和內容安全。

教育部

2018年12月1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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