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九江財經高等專科學校等四所高校合併組建九江學院的通知

教育部關於同意九江財經高等專科學校等四所高校合併組建九江學院的通知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02年3月4日
教發函〔2002〕23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懇請批准組建九江科技學院的函》(贛府文〔2000〕95號)及江西省教育廳《關於同意啟用九江學院校名的函》收悉。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九江財經高等專科學校、九江師範專科學校、九江醫學專科學校和九江教育學院合併組建九江學院,同時撤銷九江財經高等專科學校、九江師範專科學校、九江醫學專科學校和九江教育學院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九江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普通高校,學校應逐步過渡到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

  二、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學校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和九江市安排解決。

  三、學校實行軍地共建,省、市(九江市)共建,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

  四、你省應確保落實已承諾的建設資金,其中九江市政府自2000年起5年內投資1億元。

  五、學校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10000人。

  六、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今年首批設置的本科專業不應超過6個。

  七、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複查並提出考察意見。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加大投資力度,按照學校的總體建設規劃加快建設步伐,不斷提高教育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儘快把學校建成合格的本科院校,為江西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三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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