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同意在萍鄉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 建立萍鄉學院的函

教育部關於同意在萍鄉高等專科學校基礎上建立萍鄉學院的函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
2013年4月24日
教發函〔2013〕48號

江西省人民政府:

  《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懇請批准設置萍鄉學院的函》(贛府文〔2012〕89號)收悉。

  根據《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學校設置暫行條例》和《普通本科學校設置暫行規定》的有關規定以及全國高等學校設置評議委員會六屆二次會議的評議結果,經研究,同意在萍鄉高等專科學校的基礎上建立萍鄉學院,學校代碼為10895;同時撤銷萍鄉高等專科學校的建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萍鄉學院系本科層次的普通高校,學校應逐步過渡到以實施本科教育為主。

  二、學校由你省領導和管理,學校發展所需經費由你省統籌解決。

  三、學校實行省、市(萍鄉市)共建,以市為主的管理體制,全日制在校生規模暫定為8000人。

  四、為支持學校建設和發展,萍鄉市人民政府承諾「2013-2017年本科學生教育事業生均經費達12000元以上」、「學校1.2億元銀行貸款予以兜底化解」以及「2013年到2017年,每年投入0.5億元共計2.5億元用於學校的建設」等有關措施,須落實到位。

  五、學校本科專業的增設問題,按我部有關規定辦理。同意首批設置5個本科專業,即:無機非金屬材料工程、機械設計製造及其自動化、電子信息工程、漢語言文學、英語。

  六、我部將適時對學校辦學情況進行評估。

  望你省加強對該校的領導,落實資金投入,指導學校加強學科專業建設、師資隊伍建設和教學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教學科研水平和辦學質量,圍繞服務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這條主線,重點培養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所需要的應用型、技術技能型人才,辦出特色,辦出水平,為江西省的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更大貢獻。

教育部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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