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北方地區農村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北方地區農村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教發廳函〔2021〕36號
2021年11月5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北方地區農村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的通知

教發廳函〔2021〕36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切實做好今冬明春北方地區農村學校冬季取暖工作,確保廣大師生安全溫暖清潔過冬,維護教育系統改革發展穩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農村中小學校取暖工作。今年國際市場能源價格持續走高,國內煤炭、電力供應持續偏緊,能源供應保障問題引發社會關切,供暖季中小學校特別是北方地區農村學校的取暖保障工作是重中之重,事關廣大師生身心冷暖、事關教育系統改革發展穩定,各地務必從思想上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強化責任擔當,主動作為,把此項工作作為黨史學習教育為民辦實事的一項重要內容抓緊抓好,全力確保區域內每一所學校特別是農村中小學校的取暖設施安全運轉,溫暖過冬。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不讓一所學校因為缺錢而受寒。各地要主動協調財政部門,統籌安排生均公用經費支出,對供暖期較長地區學校、貧困地區薄弱學校、寄宿制學校、小規模學校、農村教學點給予經費傾斜。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探索將學校取暖按供暖面積撥付經費、實行供熱計量收費、集中採購取暖用能等方式,減輕學校取暖支出負擔。各地要統籌各方資金,優先滿足農村學校取暖設施建設、改造以及取暖設備採購等需求,及時做好破損校舍門窗的更換維修和牆體保溫改造。

三、加強協調對接,優先保障學校取暖用能需求。各地要把農村中小學校取暖用能擺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主動對接發展改革委、能源局以及當地燃氣、煤炭和電力企業,優先保障學校用氣、用電、用煤足額穩定供應。實施清潔取暖的地區,要堅持「以氣定改」「以電定改」「先立後破」,因地制宜、因時制宜穩步實施學校清潔取暖改造,在當前天然氣價格大幅上漲的情況下,充分考慮承受能力,適當把握節奏,學校清潔取暖改造工作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部署下,暫緩推進大規模「煤改氣」。待未來天然氣供應緊張形勢緩解、氣價穩定後繼續按照「宜氣則氣」的原則穩妥推進。對短期確不具備清潔取暖條件的學校,在確保安全前提下繼續使用清潔燃煤方式取暖並提前做好儲備工作。

四、緊繃安全之弦,堅決杜絕取暖安全事故。安全責任大於天,各地要時刻把生命安全放在心上,建立並完善冬季取暖安全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分管負責同志要強化責任意識並加強對學校的安全檢查,指導學校建立健全冬季取暖安全管理制度,明確校長、教師、宿管員、鍋爐工等相關責任主體的職責所在。定期排查安全隱患,及時檢查供熱管網、供電線路、鍋爐、通風、取暖電器等設施設備,防止發生火災和觸電事故,確保供暖設施安全運行。中小學教室、宿舍嚴禁使用明火取暖,加強冬季取暖安全教育,特別是要對留守兒童進行經常性安全取暖提醒教育,嚴防一氧化碳中毒事故發生。

教育部辦公廳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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