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名單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名單的通知 教技廳函〔2019〕2號 2019年1月3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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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
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名單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推薦遴選工作的通知》(教技廳函〔2018〕99號)(以下簡稱《通知》)的工作安排,在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積極配合下,經遴選推薦、綜合評議、集中公示等環節,我部確定了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以下簡稱項目)名單(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一)完善實施方案。各項目牽頭單位要對照《通知》要求,進一步完善實施方案,明確目標和任務,突出創新和特色。目標要落實《教育信息化2.0行動計劃》要求,聚焦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重點難點問題,對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的創新發展、應用推廣具有顯著推動作用。任務要體現「信息技術與教育教學的融合創新」,與時俱進創新人才培養理念和教育教學方式方法,體現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模式的典型特徵和應用方向。在項目實施前要做好開題工作,項目牽頭單位及時將實施方案和開題情況報送我部科技司備案。我部擬於2019年1月召開項目培訓會,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二)落實項目任務。各項目應嚴格按照備案的實施方案開展工作,落實各成員單位具體任務,推動政策、理論、制度和實踐創新,保證按時完成項目任務,及時提出和接受項目驗收。各項目應不斷吸收新成員,完善成員結構構成,開展的實踐活動要切實產生典型引領作用,成效顯著,擴大經驗輸出。
(三)加強管理和交流。項目應依託數字教育資源公共服務體系,利用國家教育資源公共服務平台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共同體社區,實施項目管理,保持實踐共同體內的經常性研討、交流和分享。我部科技司將組織適時抽檢,監測和抽檢情況將作為項目驗收的重要參考。
(四)加強條件保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統籌各類資源,對本省(區、市)入選的項目提供政策、經費等支持,加強指導和管理,建立長效激勵機制,做好項目組織實施。
二、聯繫方式
1.教育部科技司,任昌山
聯繫電話:010-66097208,電子郵箱:rcs@moe.edu.cn
2.中央電化教育館研究部,沈芸
聯繫電話:010-66490961,電子郵箱:sheny@moe.edu.cn
附件:2018年度教育信息化教學應用實踐共同體項目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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