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 教基廳函〔2019〕25號 2019年4月10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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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公布2019年度面向
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要求,經自主申報、專家評審和公示等程序,確定「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等29項競賽活動為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開展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為進一步加強競賽活動監管,現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地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是規範管理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的責任單位,要加大對違規舉辦競賽的查處力度,除本次公布的競賽活動以及根據教育教學需要,由教育部按規定組織開展的競賽活動以外,其他所謂全國性競賽包括通過網絡形式舉辦的全國性競賽均不合規,不得在任何區域內實施。特別要加強研判,加大對名為「活動」,但實際體現了競爭性,增加了中小學生負擔的「變相競賽」的查處力度。
二、加強競賽活動日常監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採取調研巡查、廣泛接受群眾舉報等措施,加強對競賽組織實施的監督管理,發現本次公布的競賽活動存在擅自擴大競賽範圍、強迫或誘導學生參賽、收費、推銷書籍或商品、舉辦有關培訓、競賽成績與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等違規行為的,要及時查處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部。
三、不斷完善管理制度體系
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歸口管理行政區域內面向中小學生的競賽活動,要參照《[[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於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精神,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訂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競賽監管辦法,特別要嚴格主辦方資質,突出素質教育導向,堅持「零收費」和公平自願原則,嚴控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和學科類的競賽活動。各地要於2019年12月底前全部出台行政區域內中小學生競賽活動管理辦法。
各地有關工作情況請及時報教育部基礎教育司。
附件:2019年度面向中小學生的全國性競賽活動名單
教育部辦公廳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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