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一屆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人選的通知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一屆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人選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0〕30號
2020年9月27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辦公廳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辦公廳關於推薦新一屆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人選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0〕3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根據《教育部關於組成新一屆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2016—2020年)的通知》(教體藝函〔2016〕2號)和《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章程》精神,本屆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教指委)於2020年任期(4年)已滿。為進一步加強高校體育工作,充分發揮教指委對高校體育教育教學的研究、諮詢、評價、指導和服務作用,決定組建新一屆教指委,並請各地推薦人選,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則

(一)明確職責。教指委是在教育部領導下,對高等學校體育教育教學工作進行研究、指導、評估以及提供諮詢和服務的專家組織。主要任務是接受教育部委託,進行加強和改進高校體育教育教學重要決策前期研究,就課程改革、教材建設、教學方法改革、師資隊伍建設和專業學科建設等向教育部提出諮詢意見和建議,組織和開展高校體育教學的理論與實踐研究,開展教師培養培訓、教學成果鑑定和教學督導、檢查等工作。

(二)整體統籌。遴選工作本着寧缺毋濫、優中選優的原則,統籌考慮專家人選專業背景、年齡結構、高校層次和地域分布。

(三)規範建設。建立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完善教指委章程,加強教學指導能力建設,激發專家委員積極性,增強工作規範性和有效性,不斷提高工作質量和服務水平。

二、推薦人選基本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領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心體育教育事業,師德高尚,廉潔自律,作風正派公正。

(二)工作業務熟悉。長期從事體育學類相關專業教學科研或管理工作,熟悉高等教育及學校體育政策,具有穩定的研究方向,學術造詣高,組織協調能力強,工作成績突出,在全國或本地區體育教育教學領域有較高知名度,具有教授(研究員)職務。

(三)年齡健康狀況適宜。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5周歲,獲得國家級、省部級相關教學、科研以及名師獎勵的專家以及本領域資深專家等年齡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能夠保證參與教指委工作的時間。

(四)連任與新增人選情況。符合條件的現任教指委委員可繼續連任。推薦新增人選應向在體育教學科研工作中有影響的中青年骨幹教師傾斜。

三、推薦辦法

(一)逐級推薦。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推薦。推薦人選首先要徵得人選所在單位同意,並由所在單位向本地教育行政部門推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再向教育部體衛藝司推薦。部分人選也可由教指委在徵求地方意見後直接向教育部體衛藝司推薦。推薦人選既包括擬連任的現任教指委委員,也包括新推薦人選。

(二)統籌名額。每省(區、市)推薦總名額原則為2—3人。各地要根據上一屆委員名額基數,加強統籌,合理分配推薦單位,原則上一個單位推薦1名人選,推薦人選所屬專業儘可能不相同;高職院校數量較多、發展較好的地方可推薦1名高職院校人選。

(三)審核公布。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教指委所推薦的人選,經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和專家組審核後,形成建議名單並公示,無異議後報教育部審定公布。

四、有關材料報送要求

請各省(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和推薦單位報送正式推薦公文,同時填寫《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推薦表》(附件1)和推薦匯總表(附件2)並排序,於2020年11月30日前將正式推薦公文和推薦材料1份報教育部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司,並將有關材料電子版發至指定郵箱。

聯繫人:朱紅松;聯繫電話:010-66097180;

郵寄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教育部體衛藝司;

郵政編碼:100816;郵箱:zhuhongsong@moe.edu.cn。

附件:

1.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專家推薦表

2.全國高等學校體育教學指導委員會推薦人選匯總表

教育部辦公廳

2020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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