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教育教學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教育教學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0〕22號
2020年8月14日
發布機關: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教育部網站

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關於做好2020年秋季學期教育教學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教體藝廳函〔2020〕2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統籌做好秋季學期教育教學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各地各校要充分認識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對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重大意義,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教育部聯合印發的各級各類學校疫情防控技術方案(國衛辦疾控函〔2020〕668號)要求,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形勢和學校實際,積極穩妥制定開學工作方案。學校黨組織書記和校長(園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組織教職員工做好開學準備,落實對師生員工的健康監測要求,全面排查各類設施設備安全隱患,按照「錯區域、錯層次、錯時、錯峰」「屬地統籌」等原則,周密安排2020年秋季學期開學和相關工作,全面恢復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二、科學精準做好校園疫情防控。要壓實學校防控主體責任,落實「防輸入、防反彈、防突發、防鬆懈」要求,堅持人物同防、多病共防。開學前,要建立完善疫情聯防聯控機制,根據當地醫療服務預案制定具體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防疫物資儲備和校園環境衛生整治,「一人一檔」制定返校學生信息台賬,確保學生返校全程可追溯。開學後,要嚴格日常管理,嚴格把好校門,嚴格活動管控,強化教室、食堂、宿舍、實驗室等重點場所疫情防控及安全管理,繼續執行「日報告」「零報告」制度。突出對「重點地區、重點人、重點節點、重點事」的防控,針對國內境外疫情重點地區、無症狀感染者、有重點地區旅行史或病史人員、秋冬季傳染病高發時節等強化關鍵環節管理。要與衛生健康等部門密切配合,健全預警、預防機制,確保對突發疫情做到「四早」。

三、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各地各校要堅持底線思維,制定完善本地本校應急處置預案,寧可備而不用,不可用而無備。要組建應對學校突發新冠肺炎疫情應急工作隊伍,加強應急工作人員培訓。要與衛生健康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形成「點對點」的協作機制,協同開展應急預案全員、全過程、全要素演練,把做好應急演練作為開學、開園的必要條件。要確保應急工作機制運轉順暢,一旦發現疫情,能夠快速啟動,第一時間隔離、第一時間報告,高效處置,將疫情處置控制在合理範圍。

四、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地各校主要負責同志要充分認識學生全面返校、學校滿負荷運行、應對「疫後綜合徵」的壓力挑戰,強化組織領導。確保人員到位、設備到位、設施到位、物資到位、制度落實到位,切實保障學校防疫物資儲備充足,深入開展新時代校園愛國衛生運動,加大對條件薄弱學校改善衛生基礎設施和防疫物資配備支持力度,加強對學校防控工作的技術指導和督導檢查。要強化轄區、教育部門、學校、家庭個人「四方責任」,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厭戰情緒、僥倖心理、鬆勁心態,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落實《教育系統應對「疫後綜合徵」工作方案》,針對教育管理、教學改革、心理援助等重點問題,細化方案,做好應對。及時排查師生心理狀況,把解決思想問題與解決實際問題相結合,切實提高心理疏導服務的針對性、實效性。

各地和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將2020年秋季學期開學方案和疫情防控方案以及貫徹落實本通知情況及時報教育部。

教育部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教育部辦公廳代章)

2020年8月1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