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飭民風詔
作者:李隆基 
(唐玄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27

堯屋可封,孔門無倨,此由淳風,彼洽德教。宏之在人,職歸所屬。如聞輦轂之下,閭閻之內,口無擇言,行不近禮,則失長幼之序,豈儀刑之政。宜令府縣長官左右金吾,明加訓導捉搦。若有犯者,隨事科繩。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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