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文化和旅遊部貫徹落實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文化和旅遊部貫徹落實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文旅政法發〔2020〕4號 2020年1月7日 發布機關:文化和旅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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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印發《文化和旅遊部貫徹落實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現將《文化和旅遊部貫徹落實國務院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
2020年1月7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要求,全面紮實做好文化和旅遊領域「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有關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明晰政府和企業責任,全面清理文化和旅遊領域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完善簡約透明的行業准入規則,進一步擴大文化和旅遊企業經營自主權,創新和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營商環境,激發市場活力,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
二、試點範圍和內容
在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文化和旅遊領域涉企經營許可有關事項按照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兩種方式推進改革,為在全國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制度創新成果。改革試點涉及文化和旅遊領域許可事項共21項(見附件),其中實行告知承諾的許可事項1項、優化審批服務的許可事項20項。
三、分類推進審批制度改革
(一)實行告知承諾。對於實行告知承諾的許可事項,一次性告知企業許可條件、事中事後監管措施,以及違反承諾的後果,制定或更新辦事指南,提供告知承諾書示範文本。告知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作為事中、事後監管的重要依據,對不履行的申請人,視情節實施懲戒。
(二)優化審批服務。對於優化審批服務的許可事項,要大幅精簡經營許可條件和審批材料,堅決取消「奇葩證明」,採取並聯辦理、聯合評審等方式優化辦事流程,主動壓減審批時限。對許可證件設定了有效期限但經營許可條件基本不變的,原則上要延長或取消有效期限。鼓勵各地積極探索優化審批服務的創新舉措。
四、落實和強化事中事後監管
(一)持續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機構加快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制定符合各地實際的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建立隨機抽查文化市場經營主體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建立日常抽查機制,把抽查監管與分類監管相結合,依法實施嚴管重罰。
(二)加強信用監管。落實《全國文化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旅遊市場黑名單管理辦法(試行)》,將存在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符合列入條件的市場主體和人員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
(三)推進建立市場主體退出機制。推進建立市場主體的退出機制,對異常經營的企業進行標註清理,逐步完善退出機制。
(四)加強行業組織建設。指導行業協會制定相關行業標準,開展行業自律工作,向市場主體發出明確信號,強化落實企業內容自審責任,增強市場主體守法的自覺性。
五、推進組織實施
按照國務院有關要求和統一標準,依託國家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推進部級一體化政務平台與全國文化市場技術監管與服務平台相關業務系統有效對接,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同時,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部門在改革中,要聚焦企業關切,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及時完善措施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定期調整更新清單並向社會公布,推廣好的做法和可複製經驗。實施中如有重大問題,要及時向文化和旅遊部請示報告。
附件:文化和旅遊部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事項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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