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命名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命名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通知 文旅公共發〔2019〕18號 2019年2月2日 發布機關:文化和旅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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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旅遊部關於命名2018-2020年度
「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通知
文旅公共發〔2019〕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新聞出版廣電局(文物局)、商務局(旅遊局):
為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推動民間文化藝術繁榮發展,文化和旅遊部於2018年組織開展了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評審命名工作。根據《「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命名和管理辦法》和評審命名工作方案,經評審和公示,現決定命名北京市大興區榆垡鎮等175個縣(縣級市、區)、鄉鎮(街道)為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
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和有關地方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工作導向,切實加強「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後續建設;要按照鄉村振興戰略總體要求,充分發揮「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的資源優勢,加強過程管理,推動文旅融合,豐富基層群眾文化生活,激發群眾創新創造活力,為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做出新的貢獻。
特此通知。
附件:2018-2020年度「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名單
文化和旅遊部
2019年2月2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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