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文化和旅遊行業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文化和旅遊行業防控工作的通知
文旅發電〔2022〕279號
2022年11月15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

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2022年11月10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和11月11日全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工作部署,按照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關於進一步優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 科學精準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關於加強「落地檢」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點措施的通知》要求,進一步科學精準做好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統一思想認識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堅定不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定不移落實「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堅定不移貫徹「動態清零」總方針,按照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高效統籌疫情防控與文化和旅遊行業發展。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優化調整防控措施不是放鬆防控,更不是放開、「躺平」,而是適應疫情防控新形勢和新冠病毒變異的新特點,堅持既定的防控策略和方針,進一步提升防控的科學性、精準性,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限度減少疫情對文化和旅遊行業發展的影響,以實際行動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

二、堅持科學精準,優化防控措施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堅決落實黨中央對進一步優化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推動文化和旅遊行業防控工作更加科學化、精準化。

(一)優化跨省旅遊管理政策。根據最新風險區劃定管理辦法,跨省旅遊經營活動不再與風險區實施聯動管理。跨省遊客需憑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乘坐跨省交通工具。按照面向跨省流動人員開展「落地檢」要求,積極引導遊客主動進行核酸檢測,推動防控關口前移。

(二)繼續暫停旅行社和在線旅遊企業經營出入境團隊旅遊及「機票+酒店」業務。暫不恢復陸地邊境口岸城市團隊旅遊業務。

(三)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要根據屬地黨委政府統一部署,強化衛生管理,加強通風消毒,按照「限量、預約、錯峰」要求,對入場人員數量進行動態調控,落實掃碼、測溫、查驗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等疫情防控措施。A級旅遊景區和星級旅遊飯店要落實主體責任,對進入景區和入住飯店人員查驗健康碼和72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四)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要加強員工健康監測和管理。上崗前嚴格落實健康碼檢查核驗,堅決防止帶病上崗,及時掌握員工健康狀態、出行軌跡等情況。加強對員工的教育培訓,提高員工科學防範意識和能力。員工根據屬地疫情防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

(五)加大「一刀切」、層層加碼問題整治力度。做好舉報線索收集、轉辦、核實和整改工作。壓實各級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和各類行業主體責任,嚴格執行國家統一的防控政策。配合聯防聯控機制加大典型案例通報、公開曝光力度,切實起到震懾作用。

(六)會同相關部門做好滯留遊客安置安撫和疏解工作。制定完善滯留遊客處置工作應急預案,一旦因疫情發生遊客滯留,按照分類施策、分批轉運、安全有序、嚴防外溢的原則,科學組織實施滯留遊客返程工作。

加強組織保障,確保落實到位

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要強化責任擔當,落實各項優化防控調整措施,科學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主要負責同志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抓好工作落實。要壓實公共文化單位、文化和旅遊經營單位主體責任,周密組織實施,有力有序推進防控措施優化調整。

(二)加強指導培訓。要加強對本地區文化和旅遊行業優化防控工作的指導,督促各項措施落實落細。要深入開展疫情防控政策培訓,提升文化和旅遊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和行業從業人員疫情處置能力和水平。

(三)加強風險應對。要提前分析本地區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形勢和主要風險,用好旅遊防疫熱點城市預報預警機制,完善本地區文化和旅遊行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切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宣傳引導。要採取多形式多渠道開展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普及科學防疫方法,提醒遊客規範佩戴口罩,勤洗手,測體溫,做好自身防護,自覺遵守疫情防控規定。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
2022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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