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文旅產業發〔2020〕97號
2020年12月25日
發布機關:文化和旅遊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中國政府網. 2020-12-25.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公布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名單的通知
文旅產業發〔2020〕9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和旅遊廳(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體育廣電和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激發文化和旅遊消費潛力的意見》(國辦發〔2019〕41號),根據《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關於開展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示範工作的通知》(文旅產業發〔2020〕71號)要求,在各省(區、市)(包含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下同)積極申報的基礎上,經綜合研究,確定了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以下簡稱「示範城市」)、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以下簡稱「試點城市」)名單,現予以公布。

  請各省(區、市)文化和旅遊廳(局)會同本省(區、市)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統籌推動本地區示範城市、試點城市建設工作,督促示範城市、試點城市加強對文化和旅遊消費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方案,因地制宜、改革創新、特色發展,積極培育壯大文化和旅遊消費新業態新模式,全面提升文化和旅遊消費質量和水平,推動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高質量發展。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遊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2020年12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示範城市名單

(共15個,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序)
  1. 河北省廊坊市
  2. 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
  3. 吉林省長春市
  4. 上海市徐匯區
  5. 江蘇省南京市
  6. 江蘇省蘇州市
  7. 浙江省杭州市
  8. 山東省濟南市
  9. 山東省青島市
  10. 河南省洛陽市
  11. 湖北省武漢市
  12. 湖南省長沙市
  13. 重慶市渝中區
  14. 四川省成都市
  15. 雲南省昆明市

附件2

第一批國家文化和旅遊消費試點城市名單

(共60個,按行政區劃序列排序)

北京市:東城區、朝陽區、延慶區

天津市:和平區、濱海新區、西青區

河北省:石家莊市、唐山市

山西省:太原市

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

遼寧省:瀋陽市、盤錦市

吉林省:吉林市、通化市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牡丹江市

上海市:黃浦區、靜安區

江蘇省:常州市

浙江省:寧波市、溫州市

安徽省:合肥市、蕪湖市、銅陵市

福建省:福州市、廈門市、三明市

江西省:南昌市、新余市

山東省:煙臺市、淄博市

河南省:鄭州市、開封市

湖北省:宜昌市

湖南省:株洲市、郴州市

廣東省:廣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

廣西壯族自治區:南寧市、桂林市

海南省:海口市、三亞市

重慶市:沙坪垻區、北碚區

四川省:瀘州市、南充市

貴州省:貴陽市、遵義市

雲南省:麗江市、大理白族自治州

陝西省:西安市

甘肅省:蘭州市、張掖市

青海省:西寧市、黃南藏族自治州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石河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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