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三十六 百官一 新唐書
新唐書卷四十七 志第三十七 百官二
歐陽修 宋祁
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
門下省弘文館 中書省集賢殿書院 史館 祕書省著作局 司天臺 殿中省尚食局 尚藥局 尚衣局 尚舍局 尚乘局 尚輦局 內侍省掖庭局 宮闈局 奚官局 內僕局 內府局 太子內坊局 內官 宮官尚宮局 尚儀局
尚服局 尚食局 尚寢局 尚功局
太子內官

門下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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侍中二人,正二品。掌出納帝命,相禮儀。凡國家之務,與中書令參總,而顓判省事。下之通上,其制有六:一曰奏鈔,以支度國用、授六品以下官、斷流以下罪及除免官用之;二曰奏彈;三曰露布;四曰議;五曰表;六曰狀。自露布以上乃審;其餘覆奏,畫制可而授尚書省。行幸,則負寶以從,版奏中嚴、外辦;還宮,則請降輅、解嚴。皇帝齋,則請就齋室;將奠,則奉玉、幣;盥,則奉匜、取盤,酌罍水,贊洗;酌泛齊,受虛爵,進福酒,皆左右其儀。饗宗廟,進瓚而贊酌鬱酒;既祼,贊酌醴齊。籍田,則奉耒。四夷朝見,則承詔勞問。臨軒命使冊皇后、皇太子,則承詔降宣命。慰問、聘召,則涖封題。發驛遣使,則給魚符。凡官爵廢置、刑政損益,授之史官;既書,復涖其記注。職事官六品以下進擬,則審其稱否而進退之。武德元年改侍內曰納言,三年曰侍中。龍朔二年改門下省曰東臺,侍中曰左相,武后光宅元年曰納言,垂拱元年改門下省曰鸞臺。開元元年曰黃門省,侍中曰監,天寶元年曰左相。

門下侍郞二人,正三品。掌貳侍中之職。大祭祀則從;盥則奉巾,旣帨,奠巾;奉匏爵贊獻。元日、冬至,奏天下祥瑞。侍中闕,則涖封符券、給傳驛。龍朔二年改黃門侍郎曰東臺侍郎,武后垂拱元年曰鸞臺侍郎,天寶元年曰門下侍郎,乾元元年曰黃門侍郎,大曆二年復舊。

左散騎常侍二人,正三品下。掌規諷過失,侍從顧問。隋廢散騎常侍。貞觀元年復置,十七年為職事官。顯慶二年,分左右,隸門下、中書省,皆金蟬、珥貂、左散騎與侍中為左貂,右散騎與中書令為右貂,謂之八貂。龍朔二年曰侍極。

左諫議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諫諭得失,侍從贊相。武后垂拱二年,有魚保宗者,上書請置匭以受四方之書,乃鑄銅匭四,塗以方色,列於朝堂:青匭曰「延恩」,在東,告養人勸農之事者投之;丹匭曰「招諫」,在南,論時政得失者投之;白匭曰「申冤」,在西,陳抑屈者投之;黑匭曰「通玄」,在北,告天文、祕謀者投之。以諫議大夫、補闕、拾遺一人充使,知匭事;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為理匭使。其後,同為一匭。天寶九載,玄宗以「匭」聲近「鬼」,改理匭使為獻納使,至德元年復舊。寶應元年,命中書門下擇正直清白官一人知匭,以給事中、中書舍人為理匭使。建中二年,以御史中丞為理匭使,諫議大夫一人為知匭使;投匭者,使先驗副本。開成三年,知匭使李中敏以為非所以廣聰明而慮幽枉也,乃奏罷驗副封。武德元年置諫議大夫,龍朔二年曰正諫大夫,貞元四年分左右。

給事中四人,正五品上。掌侍左右,分判省事,察弘文館繕寫讎校之課。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審,則駮正違失。詔敕不便者,塗竄而奏還,謂之「塗歸」。季終,奏駮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頒之。三司詳決失中,則裁其輕重。發驛遣使,則與侍郎審其事宜。六品以下奏擬,則校功狀殿最、行藝,非其人,則白侍中而更焉。與御史、中書舍人聽天下冤滯而申理之。

門下省有錄事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二人,書令史四十三人,甲庫令史十三人,能書一人,傳制二人,亭長六人,掌固十四人,脩補制敕匠五人,裝潢一人。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1]武德三年,改給事郎曰給事中。

左補闕六人,從七品上;左拾遺六人,從八品上。掌供奉諷諫,大事廷議,小則上封事。武后垂拱元年,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二員。

起居郎二人,從六品上。掌錄天子起居法度。天子御正殿,則郎居左,舍人居右。有命,俯陛以聽,退而書之,季終以授史官。貞觀初,以給事中、諫議大夫兼知起居注,或知起居事。每仗下,議政事,起居郎一人執筆記錄於前,史官隨之。其後,復置起居舍人,分侍左右,秉筆隨宰相入殿;若仗在紫宸內閤,則夾香案分立殿下,直第二螭首,和墨濡筆,皆即坳處,時號螭頭。高宗臨朝不決事,有司所奏,唯辭見而已。許敬宗、李義府為相,奏請多畏人之知也,命起居郎、舍人對仗承旨,仗下,與百官皆出,不復聞機務矣。長壽中,宰相姚璹建議:仗下後,宰相一人,錄軍國政要,為時政紀,月送史館。然率推美讓善,事非其實,未幾亦罷。而起居郎猶因制敕,稍稍筆削,以廣國史之闕。起居舍人本記言之職,唯編詔書,不及它事。開元初,復詔脩史官非供奉者,皆隨仗而入,位於起居郎、舍人之次。及李林甫專權,又廢。大和九年,詔入閤日,起居郎、舍人具紙筆立螭頭下,復貞觀故事。有令史三人,贊者六人。貞觀三年置起居郎,廢舍人。龍朔二年曰左史,天授元年亦如之。

典儀二人,從九品下。掌贊唱及殿中版位之次,侍中版奏中嚴、外辦,亦贊焉。隋謁者臺有典儀,武德五年復置,隸門下省。

城門郎四人,從六品上。掌京城、皇城、宮殿諸門開闔之節,奉管鑰而出納之。開則先外後內,闔則先內後外;啟閉有時,不以時則詣閤覆奏。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二人。武德五年,置門僕八百人,番上送管鑰。

符寶郎四人,從六品上。掌天子八寶及國之符節。有事則請於內,既事則奉而藏之。大朝會,則奉寶進於御座;行幸,則奉以從焉。大事出符,則藏其左而班其右,以合中外之契,兼以敕書;小事則降符函封,使合而行之。凡命將、遣使,皆請旌、節,旌以顓賞,節以顓殺。有令史二人,書令史三人,主寶二人,主符四人,主節四人。武后延載元年,改符璽郎曰符寶郎;開元元年,亦曰符寶郎。

弘文館學士,掌詳正圖籍,教授生徒;朝廷制度沿革、禮儀輕重,皆參議焉。武德四年,置修文館於門下省;九年,改曰弘文館。貞觀元年,詔京官職事五品已上子嗜書者二十四人,隸館習書,出禁中書法以授之。其後又置講經博士。儀鳳中,置詳正學士,校理圖籍。武德後,五品以上曰學士,六品已下曰直學士,又有文學直館,皆它官領之。武后垂拱後,以宰相兼領館務,號館主;給事中一人判館事。神龍元年,改弘文館曰昭文館,以避孝敬皇帝之名;二年曰脩文館。景龍二年,置大學士四人,以象四時;學士八人,以象八節;直學士十二人,以象十二時。景雲中,減其員數,復為昭文館。開元七年曰弘文館,置校書郎,又有校理、讎校錯誤等官。長慶三年,與詳正學士、講經博士皆罷,顓以五品以上曰學士,六品以下曰直學士,未登朝為直館。

校書郎二人,從九品上。掌校理典籍、刊正錯謬。凡學生教授、考試,如國子之制。有學生三十八人,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供進筆二人,典書二人,搨書手三人,筆匠三人,熟紙裝潢匠八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

中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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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令二人,正二品。掌佐天子執大政,而總判省事。凡王言之制有七:一曰冊書,立皇后、皇太子,封諸王,臨軒冊命則用之;二曰制書,大賞罰、赦宥慮囚、大除授則用之;三曰慰勞制書,褒勉贊勞則用之;四曰發敕,廢置州縣、增減官吏、發兵、除免官爵、授六品以上官則用之;五曰敕旨,百官奏請施行則用之;六曰論事敕書,戒約臣下則用之;七曰敕牒,隨事承制,不易於舊則用之。皆宣署申覆,然後行焉。大祭祀,則相禮;親征纂嚴,則戒飭百官;臨軒冊命,則讀冊;若命於朝,則宣授而已;冊太子,則授璽綬。凡制詔文章獻納,以授記事之官。武德三年,改內書省曰中書省,內書令曰中書令。龍朔元年,改中書省曰西臺,中書令曰右相。光宅元年,改中書省曰鳳閣,中書令曰內史。開元元年,改中書省曰紫微省,中書令曰紫微令。天寶元年曰右相,至大曆五年,紫微侍郎乃復為中書侍郎。

侍郎二人,正三品。掌貳令之職,朝廷大政參議焉。臨軒冊命,為使,則持冊書授之。四夷來朝,則受其表疏而奏之;獻贄幣,則受以付有司。

舍人六人,正五品上。掌侍進奏,參議表章。凡詔旨制敕、璽書冊命,皆起草進畫;既下,則署行。其禁有四:一曰漏洩,二曰稽緩,三曰違失,四曰忘誤。制敕既行,有誤則奏改之。大朝會,諸方起居,則受其表狀;大捷、祥瑞,百寮表賀亦如之。冊命大臣,則使持節讀冊命;將帥有功及大賓客,則勞問。與給事中及御史三司鞫冤滯。百司奏議考課,皆預裁焉。以久次者一人為閣老,判本省雜事;又一人知制誥,顓進畫,給食於政事堂;其餘分署制敕。以六員分押尚書六曹,佐宰相判案,同署乃奏,唯樞密遷授不預。姚崇為紫微令,奏:大事,舍人為商量狀,與本狀皆下紫微令,判二狀之是否,然後乃奏。開元初,以它官掌詔敕策命,謂之「兼知制誥」。肅宗即位,又以它官知中書舍人事。兵興,急於權便,政去臺閣,決遣顓出宰相,自是舍人不復押六曹之奏。會昌末,宰相李德裕建議:臺閣常務、州縣奏請,復以舍人平處可否。先是,知制誥率用前行正郎,宣宗時,選尚書郎為之。

主書四人,從七品上。主事四人,從八品下。有令史二十五人,書令史五十人,能書四人,蕃書譯語十人,乘驛二十人,傳制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裝制敕匠一人,脩補制敕匠五十人,掌函、掌案各二十人。

右散騎常侍二人,右諫議大夫四人,右補闕六人,右拾遺六人,掌如門下省。

起居舍人二人,從六品上。掌脩記言之史,錄制誥德音,如記事之制,季終以授國史。有楷書手四人,典二人。

通事舍人十六人,從六品上。掌朝見引納、殿庭通奏。凡近臣入侍、文武就列,則導其進退,而贊其拜起、出入之節。蠻夷納貢,皆受而進之。軍出,則受命勞遣;既行,則每月存問將士之家,視其疾苦;凱還,則郊迓。有令史十人,典謁十人,亭長十八人,掌固二十四人。武德四年,廢謁者臺,改通事謁者曰通事舍人。

集賢殿書院學士、直學士、侍讀學士、脩撰官,掌刊緝經籍。凡圖書遺逸、賢才隱滯,則承旨以求之。謀慮可施於時,著述可行於世者,考其學術以聞。凡承旨撰集文章、校理經籍,月終則進課於內,歲終則考最於外。開元五年,乾元殿寫四部書,置乾元院使,有刊正官四人,以一人判事;押院中使一人,掌出入宣奏,領中官監守院門;知書官八人,分掌四庫書。六年,乾元院更號麗正脩書院,置使及檢校官,改脩書官為麗正殿直學士。八年,加文學直,又加脩撰、校理、刊正、校勘官。十一年,置麗正院脩書學士;光順門外,亦置書院。十二年,東都明福門外亦置麗正書院。十三年,改麗正脩書院為集賢殿書院,五品以上為學士,六品以下為直學士,宰相一人為學士知院事,常侍一人為副知院事,又置判院一人、押院中使一人。玄宗嘗選耆儒,日一人侍讀,以質史籍疑義,至是,置集賢院侍講學士、侍讀直學士。其後,又增脩撰官、校理官、待制官、留院官、知檢討官、文學直之員;募能書者為書直及寫御書人,其後亦以前資、常選、三衞、散官五品以上子孫為之;又置畫直。至十九年,以書直、畫直、搨書有官者為直院。至德二年,置大學士。貞元初,置編錄官;四年,罷大學士;八年,罷校理,置校書四人、正字二人。元和二年,復置集賢校理,罷校書、正字;四年,集賢御書院學士、直學士皆用五品,如開元故事,以學士一人年高者判院事,非登朝官者為校理,餘皆罷。初,太宗即位,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書、門下兩省,以備訪問。永徽中,命弘文館學士一人,日待制於武德殿西門。文明元年,詔京官五品以上清官,日一人待制於章善、明福門。先天末,又命朝集使六品以上二人,隨仗待制。永泰時,勳臣罷節制,無職事,皆待制於集賢門,凡十三人。崔祐甫為相,建議文官一品以上更直待制。其後著令,正衙待制官日二人。

校書四人,正九品下。正字二人,從九品上。有中使一人,孔目官一人,專知御書檢討八人,知書官八人,書直、寫御書手九十人,畫直六人,裝書直十四人,造筆直四人,搨書六人,典四人。

史館脩撰四人,掌脩國史。貞觀三年,置史館於門下省,以他官兼領,或卑位有才者亦以直館稱,以宰相涖脩撰;又於中書省置祕書內省,脩五代史。開元二十年,李林甫以宰相監脩國史,建議以為中書切密之地,史官記事隸門下省,疏遠。於是諫議大夫、史館脩撰尹愔奏徙於中書省。天寶後,他官兼史職者曰史館脩撰,初入為直館。元和六年,宰相裴垍建議:登朝官領史職者為脩撰,以官高一人判館事;未登朝官皆為直館。大中八年,廢史館直館二員,增脩撰四人,分掌四季。有令史二人,楷書十二人,寫國史楷書十八人,楷書手二十五人,典書二人,亭長二人,掌固四人,熟紙匠六人。

祕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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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一人,從五品上。監掌經籍圖書之事,領著作局,少監為之貳。武德四年,改少令曰少監。龍朔二年,改祕書省曰蘭臺,監曰太史,少監曰侍郎,丞曰大夫,祕書郎曰蘭臺郎。武后垂拱元年,祕書省曰麟臺;太極元年曰祕書省。有典書四人,楷書十人,令史四人,書令史九人,亭長六人,掌固八人,熟紙匠十人,裝潢匠十人,筆匠六人。

祕書郎三人,從六品上。掌四部圖籍。以甲乙丙丁為部,皆有三本,一曰正,二曰副,三曰貯。凡課寫功程,皆分判。

校書郎十人,正九品上;正字四人,正九品下。掌讎校典籍,刊正文章。

著作局郎二人,從五品上;著作佐郎二人,從六品上;校書郎二人,正九品上;正字二人,正九品下。著作郎掌撰碑誌、祝文、祭文,與佐郎分判局事。武德四年,改著作曹曰局。龍朔二年,曰司文局;郎曰郎中,佐郎曰司文郎。有楷書五人,書令史一人,書吏二人,掌固四人。

司天臺監一人,正三品;少監二人,正四品上;丞一人,正六品上;主簿二人,正七品上;主事一人,正八品下。監掌察天文,稽曆數。凡日月星辰、風雲氣色之異,率其屬而占。有通玄院,以藝學召至京師者居之。凡天文圖書、器物,非其任不得與焉。每季錄祥眚送門下、中書省,紀於起居注,歲終上送史館。歲頒曆於天下。武德四年,改太史監曰太史局,隸祕書省;七年,廢監候。龍朔二年,改太史局曰祕書閣局,令曰祕書閣郎中。武后光宅元年,改太史局曰渾天監,不隸麟臺;俄改曰渾儀監,置副監及丞、主簿,改司辰師曰司辰。長安二年,渾儀監復曰太史局,廢副監及丞,隸麟臺如故,改天文博士曰靈臺郎,曆博士曰保章正。景龍二年,改太史局曰太史監,不隸祕書省,復置丞。景雲元年,又為局,隸祕書省,踰月為監,歲中復為局;二年,改曰渾儀監。開元二年,復曰太史監,改令為監,置少監。十四年,太史監復為局,以監為令,而廢少監。天寶元年,太史局復為監,自是不隸祕書省。乾元元年,曰司天臺。藝術人韓潁、劉烜建議改令為監,置通玄院及主簿,置五官監候及五官禮生十五人,掌布諸壇神位,五官楷書手五人,掌寫御書。有令史五人,天文觀生九十人,天文生五十人,曆生五十五人。初,有天文博士二人,正八品下;曆博士一人,從八品上;司辰師五人,正九品下;裝書曆生。[2]掌候天文,掌教習天文氣色,掌寫御曆,後皆省。

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正,各一人,正五品上;副正各一人,正六品上。掌司四時,各司其方之變異。冠加一星珠,以應五緯;衣從其方色。元日、冬至、朔望朝會及大禮,各奏方事,而服以朝見。乾元三年,置五官正及副正。

五官保章正二人,從七品上;五官監候三人,正八品下;五官司曆二人,從八品上。掌曆法及測景分至表準。

五官靈臺郎各一人,正七品下。掌候天文之變。五官挈壺正二人,正八品上;五官司辰八人,正九品上;漏刻博士六人,從九品下。掌知漏刻。凡孔壺為漏,浮箭為刻,以考中星昏明,更以擊鼓為節,點以擊鐘為節。武后長安二年,置挈壺正。乾元元年,與靈臺郎、保章正、司曆、司辰,皆加五官之名。有漏刻生四十人,典鐘、典鼓三百五十人。初,有刻漏視品、刻漏典事,掌知刻漏、檢校刻漏,後皆省。

殿中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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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一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從四品上;丞二人,從五品上。監掌天子服御之事。其屬有六局,曰尚食、尚藥、尚衣、尚乘、尚舍、尚輦。少監為之貳。凡聽朝,率屬執繖扇列於左右;大朝會、祭祀,則進爵;行幸,則侍奉仗內、驂乘,百司皆納印而藏之,大事聽焉,有行從百司之印。

左右仗廄,左曰奔星,右曰內駒。兩仗內又有六廄:一曰左飛,二曰右飛,三曰左萬,四曰右萬,五曰東南內,六日西南內。園苑有官馬坊,每歲河隴羣牧進其良者以供御。六閑馬,以殿中監及尚乘主之。武后萬歲通天元年,置仗內六閑:一曰飛龍,二曰祥麟,三曰鳳苑,四曰鵷鸞,五曰吉良,六曰六羣,亦號六廄。以殿中丞檢校仗內閑廄,以中官為內飛龍使。聖曆中,置閑廄使,以殿中監承恩遇者為之,分領殿中、太僕之事,而專掌輿輦牛馬。自是,宴遊供奉,殿中監皆不豫。開元初,閑廄馬至萬餘匹,駱駝、巨象皆養焉。以駝、馬隸閑廄,而尚乘局名存而已。閑廄使押五坊,以供時狩:一曰鵰坊,二曰鶻坊,三曰鷂坊,四曰鷹坊,五曰狗坊。侍御尚醫二人,正六品上;主事二人,從九品上。武德元年,改殿內省曰殿中省。[3]龍朔二年,曰中御府,監曰大監,丞曰大夫。有令史四人,書令史十二人,左右仗、千牛各十人,掌固、亭長各八人。舊有天藏府,開元二十三年省。

進馬五人,正七品上。掌大陳設,戎服執鞭,居立仗馬之左,視馬進退。天寶八載,罷南衙立仗馬,因省進馬;十二載復置,乾元後又省,大曆十四年復。

尚食局奉御二人,正五品下;直長五人,正七品上。諸奉御、直長,品皆如之。食醫八人,正九品下。奉御掌儲供,直長為之貳。進御必辨時禁,先嘗之;饗百官賓客,則與光祿視品秩而供;凡諸陵月享,視膳乃獻。龍朔二年,改尚食局曰奉膳局,諸局奉御皆曰大夫。有書令史二人,書吏五人,主食十六人,主膳八百四十人,掌固八人。

尚藥局奉御二人,直長二人。掌和御藥、診視。凡藥供御,中書、門下長官及諸衞上將軍各一人,與監、奉御涖之。藥成,醫佐以上先嘗,疏本方,具歲月日,涖者署奏;餌日,奉御先嘗,殿中監次之,皇太子又次之,然後進御。太常每季閱送上藥,而還其朽腐者。左右羽林軍,給藥;飛騎、萬騎病者,頒焉。龍朔二年,改尚藥局曰奉醫局。有按摩師四人,呪禁師四人,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直官十人,主藥十二人,藥童三十人,合口脂匠二人,掌固四人。

侍御醫四人,從六品上。掌供奉診候。

司醫五人,正八品下;醫佐十人,正九品下。掌分療眾疾。皆貞觀中置。

尚衣局奉御二人,直長四人,掌供冕服、几案。祭祀,則奉鎮圭於監,而進於天子;大朝會,設案。龍朔二年,改尚衣局曰奉冕局。有書令史三人,書吏四人,主衣十六人,掌固四人。

尚舍局奉御二人,直長六人,掌殿庭祭祀張設、湯沐、燈燭、汛掃。行幸,則設三部帳幕,有古帳、大帳、次帳、小次帳、小帳凡五等,各三部;其外,則蔽以排城。大朝會,設黼扆,施躡席,薰鑪。朔望,設幄而已。龍朔二年,改尚舍局曰奉扆局。有書令史三人,書吏七人,掌固十人,幕士八十人。舊有給使百二十人,掌供御湯沐、燈燭、雜使,貞觀中省。

尚乘局奉御二人,直長十人,掌內外閑廄之馬。左右六閑:一曰飛黃,二曰吉良,三曰龍媒,四曰騊駼,五曰駃騠,六曰天苑。凡外牧歲進良馬,印以三花、「飛」「鳳」之字。飛龍廄日以八馬列宮門之外,號南衙立仗馬,仗下,乃退。大陳設,則居樂縣之北,與象相次。龍朔二年,改尚乘局曰奉駕局。有書令史六人,書吏十四人,直官二十人,習馭五百人,掌閑五千人,典事五人,獸醫七十人,掌固四人。習馭,掌調六閑之馬;掌閑,掌飼六閑之馬,治其乘具鞍轡;典事,掌六閑芻粟。太宗置司廩,司庫;高宗置習馭、獸醫。

司廩、司庫各一人,正九品下。掌六閑藳秸出納。奉乘十八人,正九品下。掌飼習御馬。

尚輦局奉御二人;直長三人;尚輦二人,正九品下。掌輿輦、繖扇,大朝會則陳於庭,大祭祀則陳於廟,皆繖二、翰一、扇一百五十有六,既事而藏之。常朝則去扇,左右留者三。龍朔二年,改尚輦局曰奉輿局。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七輦主輦各六人,掌扇六十人,掌翰三十人,掌輦四十二人,[4]奉輿十五人,掌固六人。掌扇、掌翰,掌執繖扇、紙筆硯雜供奉之事;掌輦,掌率主輦以供其事。高宗置掌翰。

內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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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二人,從三品;少監二人,內侍四人,皆從四品上。監掌內侍奉,宣制令。其屬六局,曰掖庭、宮闈、奚官、內僕、內府、內坊。少監、內侍為之貳。皇后親蠶,則升壇執儀;大駕出入,為夾引。武德四年,改長秋監曰內侍監,內承奉曰內常侍,內承直曰內給事。龍朔二年,改監為省。武后垂拱元年,曰司宮臺。天寶十三載,置內侍監,改內侍曰少監;尋更置內侍。有高品一千六百九十六人,品官白身二千九百三十二人,令史八人,書令史十六人。

內常侍六人,正五品下,通判省事。

內給事十人,從五品下。掌承旨勞問,分判省事。凡元日、冬至,百官賀皇后,則出入宣傳;宮人衣服費用,則具品秩,計其多少,春秋宣送於中書。主事二人,從九品下。

內謁者監十人,正六品下。掌儀法、宣奏、承敕令及外命婦名帳。凡諸親命婦朝會者,籍其數上內侍省;命婦下車,則導至朝堂奏聞。唐廢內謁者局,置內典引十八人,掌諸親命婦朝參,出入導引。有內亭長六人,掌固八人。

內謁者十二人,從八品下。掌諸親命婦朝集班位,分涖諸門。

內寺伯六人,正七品下。掌糾察宮內不法,歲儺則涖出入。

寺人六人,從七品下。掌皇后出入執御刀宂從。

掖庭局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三人,從八品下。掌宮人簿帳、女工。凡宮人名籍,司其除附;公桑養蠶,會其課業;供奉物皆取焉。婦人以罪配沒,工縫巧者隸之,無技能者隸司農。諸司營作須女功者,取於戶婢。有書令史四人,書吏八人,計史二人,典事十人,掌固四人。計史掌料功程。

宮教博士二人,從九品下。掌教習宮人書、算、眾藝。初,內文學館隸中書省,以儒學者一人為學士,掌教宮人。武后如意元年,改曰習藝館,又改曰萬林內教坊,尋復舊。有內教博士十八人,經學五人,史、子、集綴文三人,楷書二人,莊老、太一、篆書、律令、吟詠、飛白書、算、碁各一人。開元末,館廢,以內教博士以下隸內侍省,中官為之。

監作四人,從九品下。掌監涖雜作,典工役。

宮闈局令二人,從七品下;丞二人,從八品下。掌侍宮闈,出入管籥。凡享太廟,皇后神主出入,則帥其屬輿之。總小給使學生之籍,給以糧稟。有書令史三人,書吏六人,內閽史二十人,內掌扇十六人,內給使無常員,小給使學生五十人,掌固四人。凡無官品者,號曰內給使,掌諸門進物之曆;內閽史,掌承傳諸門,出納管鑰;內掌扇,掌中宮繖扇。

奚官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奚隸、工役、宮官之品。宮人病,則供醫藥;死,給衣服,各視其品。陪陵而葬者,將作給匠戶,衞士營冢,三品葬給百人,四品八十人,五品六十人,六品、七品十人,八品、九品七人;無品者,斂以松棺五釘,葬以犢車,給三人。皆監門校尉、直長涖之。內命婦五品以上無親戚者,以近冢同姓中男一人主祭於墓;無同姓者,春、秋祠以少牢。有書令史三人,書吏六人,典事、藥童、掌固各四人。

內僕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宮車乘。皇后出,則令居左、丞居右,夾引。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四人,駕士百四十人,典事八人,掌固八人。駕士掌習御車輿、雜畜。

內府局令二人,正八品下;丞二人,正九品下。掌中藏寶貨給納之數,及供燈燭、湯沐、張設。凡朝會,五品已上及有功將士、蕃酋辭還,皆賜於庭。有書令史二人,書吏、典史、掌固各四人,典事六人。

太子內坊局令二人,從五品下;丞二人,從七品下。掌東宮閤內及宮人糧稟。坊事五人,從八品下。初,內坊隸東宮。開元二十七年,隸內侍省,為局,改典內曰令,置丞。坊事及導客舍人六人,掌序導賓客;閤帥六人,掌帥閽人、內給使以供其事;內閽人八人,掌承諸門出入管鑰,內繖扇、燈燭;內廄尉二人,掌車乘。有錄事一人,令史三人,書令史五人,典事二人,駕士三十人,亭長、掌固各一人。

典直四人,正九品下。掌宮內儀式導引,通傳勞問,糾劾非違,察出納。

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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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妃、惠妃、麗妃、華妃,各一人,正一品。掌佐皇后論婦禮於內,無所不統。唐因隋制,有貴妃、淑妃、德妃、賢妃,各一人,為夫人,正一品;昭儀、昭容、昭媛、脩儀、脩容、脩媛、充儀、充容、充媛,各一人,為九嬪,正二品;婕妤九人,正三品;美人四人,正四品;才人五人,正五品;寶林二十七人,正六品;御女二十七人,正七品;采女二十七人,正八品。六尚亦曰諸尚書,正三品;二十四司亦曰諸司事,正四品;二十四典亦曰諸典事,正六品;二十四掌亦曰諸掌事。龍朔二年,置贊德二人,正一品;宣儀四人,正二品;承閨五人,正四品;承旨五人,正五品;衞仙六人,正六品;供奉八人,正七品;侍櫛二十人,正八品;侍巾三十人,正九品。咸亨復舊。開元中,玄宗以后妃四星,一為後,有後而復置四妃,非典法,乃置惠妃、麗妃、華妃,以代三夫人;又置六儀、美人、才人,增尚宮、尚儀、尚服三局。諸司諸典,自六品至九品而止。其後復置貴妃。

淑儀、德儀、賢儀、順儀、婉儀、芳儀,各一人,正二品。掌教九御四德,率其屬以贊後禮。

美人四人,正三品。掌率女官脩祭祀、賓客之事。才人七人,正四品。掌敍燕寢,理絲枲,以獻歲功。

宮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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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宮局尚宮二人,正五品。六尚皆如之。掌導引中宮,總司記、司言、司簿、司闈。凡六尚事物出納文籍,皆涖其印署。有女史六人,掌執文書。

司記二人,正六品;二十四司皆如之。掌宮內文簿入出,錄為抄目,審付行焉。牒狀無違,然後加印。典記佐之。典記二人,正七品;二十四典皆如之。掌記二人,正八品;二十四掌皆如之。

司言、典言,各二人,掌承敕宣付。別鈔以授司閽傳外。掌言二人,掌宣傳,外司附奏受事者,奏聞;承敕處分,則錄所奏為案記。有女史四人。

司簿、典簿、掌簿,各二人,掌女史以上名簿。稟賜,則品別條錄為等。有女史六人。

司闈六人,掌諸閤管鑰。典闈、掌闈,各六人,掌分涖啟閉。有女史四人。

尚儀局尚儀二人,掌禮儀起居。總司籍、司樂、司賓、司贊。

司籍、典籍、掌籍,各二人,掌供御經籍。分四部,部別為目,以時暴涼。教學則簿記課業,供奉几案、紙筆,皆預偫焉。有女史十人。

司樂、典樂、掌樂,各四人,掌宮縣及諸樂陳布之儀,涖其閱習。有女史二人。

司賓、典賓、掌賓,各二人,掌賓客朝見,受名以聞。宴會,則具品數以授尚食;有賜物,與尚功涖給。有女史二人。

司贊、典贊、掌贊,各二人,掌賓客朝見、宴食,贊相導引。會日,引客立於殿庭,司言宣敕坐,然後引即席。酒至,起再拜;食至,亦起。皆相其儀。

彤史二人,正六品。有女史二人。

尚服局尚服二人,掌供服用采章之數,總司寶、司衣、司飾、司仗。

司寶二人,掌神寶、受命寶、六寶及符契,皆識其行用,記以文簿。典寶、掌寶,各二人,凡出付皆旬別案記,還則朱書注入。有女史四人。

司衣、典衣、掌衣,各二人,掌宮內御服、首飾整比,以時進奉。有女史四人。

司飾、典飾、掌飾,各二人,掌湯沐、巾櫛。凡供進,識其寒溫之節。有女史二人。

司仗、典仗、掌仗,各二人,掌仗衞之器。凡立儀衞,尚服率司仗等供其事。有女史二人。

尚食局尚食二人,掌供膳羞品齊。總司膳、司醞、司藥、司饎。凡進食,先嘗。

司膳二人,掌烹煎及膳羞、米麪、薪炭。凡供奉口味,皆種別封印。典膳、掌膳,各四人,掌調和御食,溫、涼、寒、熱,以時供進則嘗之。有女史四人。

司醞、典醞、掌醞,各二人,掌酒醴酏飲,以時進御。有女史二人。

司藥、典藥、掌藥,各二人,掌醫方。凡藥外進者,簿案種別。有女史四人。

司饎、典饎、掌饎,各二人,掌給宮人餼食、薪炭,皆有等級,受付則旬別案記。有女史四人。

尚寢局尚寢二人,掌燕見進御之次敍,總司設、司輿、司苑、司燈。

司設、典設、掌設,各二人,掌牀帷茵席鋪設,久故者以狀聞。凡汎掃之事,典設以下分視。有女史四人。

司輿、典輿、掌輿,各二人,掌輿輦、繖扇、文物、羽旄,以時暴涼。典輿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司苑、典苑、掌苑,各二人,掌園苑蒔植蔬果。典苑以下分察之。果熟,進御。有女史二人。

司燈、典燈、掌燈,各二人,掌門閤燈燭。晝漏盡一刻,典燈以下分察。有女史二人。

尚功局尚功二人,掌女功之程,總司製、司珍、司綵、司計。

司製、典製、掌製,各二人,掌供御衣服裁縫。有女史二人。

司珍、典珍、掌珍,各二人,掌珠珍、錢貨。有女史六人。

司綵、典綵、掌綵,各二人,掌錦綵、縑帛、絲枲。有賜用,則旬別案記。有女史二人。

司計、典計、掌計,各二人,給衣服、飲食、薪炭。有女史二人。

宮正一人,正五品;司正二人,正六品;典正二人,正七品。宮正掌戒令、糾禁、讁罰之事。宮人不供職者,司正以牒取裁,小事決罰,大事奏聞。有女史四人。阿監、副監,視七品。

太子內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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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娣二人,正三品;良媛六人,正四品;承徽十人,正五品;昭訓十六人,正七品;奉儀二十四人,正九品。

司閨二人,從六品;三司皆如之。掌導引妃及宮人名簿,總掌正、掌書、掌筵。

掌正三人,從八品,九掌皆如之。掌文書出入、管鑰、糾察推罰。有女史三人。

掌書三人,掌符契、經籍、宣傳、啟奏、教學、稟賜、紙筆。有女史三人。

掌筵三人,掌幄帟、牀褥、几案、輿繖、汛掃、鋪設。

司則二人,掌禮儀參見,總掌嚴、掌縫、掌藏。

掌嚴三人,掌首飾、衣服、巾櫛、膏沐、服玩、仗衞。有女史三人。

掌縫三人,掌裁紉、織績。有女史三人。

掌藏三人,掌財貨、珠寶、縑綵。

司饌二人,掌進食先嘗,總掌食、掌醫、掌園。有女史四人。

掌食三人,掌膳羞、酒醴、燈燭、薪炭、器皿。有女史四人。

掌醫三人,掌方藥、優樂。有女史二人。

掌園三人,掌種植蔬果。有女史二人。

校勘記

  1. 起居郎領令史三人贊者六人 按此與下文「起居郎」注「有令史三人,贊者六人」重複,疑為衍文。
  2. 裝書曆生 唐六典卷一0作「裝書曆生五人」。
  3. 殿內省 「省」,各本原作「監」,據唐六典卷一一、通典卷二六、唐會要卷六五及舊書卷四四職官志改。
  4. 掌輦四十二人 唐六典卷一一云:「掌輦二人,正九品下。」註:「皇朝初置四人,開元二十三年減二人。」又云:「主輦四十二人。」註:「凡七輦,輦六人。」與本卷上文主輦員數合。此蓋誤以主輦員數為掌輦員數。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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