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渾儀賦(並序)

新渾儀賦(並序)
作者:李光朝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06

天垂象,見吉凶,聖人指象之法,莫先於渾儀。是以王者將下理於萬人,先上齊於七政。軒昊之後,分重黎二官;唐虞之日,命羲和四子。代掌其器,以為人極,聖作有程,必應其變,故有謂之周髀蓋天,謂之渾天宣夜,用則假於器,妙則存乎人。曰若開元天寶聖文神武皇帝,以為天有時,時有變,不可從舊,更法而取新。更立銅渾,無毫釐之差,得精一之義,引而上則邁於古,推而下則合於今,非古之聰明神睿者,孰能為之乎?於是五緯連珠,兩曜合璧,神輸祥瑞,天降嘉生。默而不談,且慮樵夫之笑;言而未遠,且陳君子之心。遣於鄙辭,乃為賦曰:

國之神器,名之渾儀,法天之象,知天之為。雖考古以作則,亦維新而成規。琢璿為衡,範金為蓋。其狀則小,其用則大。南極北極,正其端隅。上規下矩,正其外內。繚繞黃道,環回紫宮。斗居其北,日起其東。別度數於分寸之內,點星象於毫釐之中。處動而能靜,妙同乎造化之意;寂無以為有,用擬於陰陽之功。有象必見,惟幽是通,乃知近能則遠合,下正則上同。因之以言寶曆,遂乃授乎人時,以通天下之志,以斷天下之疑。違之則失,信之無欺,聖也智也,念茲在茲。四時以之咸序,萬物以之攸理,弦望之候不愆,寒暑之期可紀。測天地之否泰,知陰陽之終始。述作固稱於帝王,司存乃歸於太史。猗此成器,為國之寶,通幽洞微,贊我皇道。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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