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認真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的決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認真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的決議
制定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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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位階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性法規在維基數據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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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於認真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

五年規劃的決議

(1996年7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

自治區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聽取並審議了自治區人民政府關於第二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實施情況和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的報告。會議認為,自治區第二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規劃,經過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基本上完成了確定的任務,收到了顯著效果。法律知識廣泛普及,各族公民的法律意識明顯增強,推動了自治區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進程,維護了社會穩定,保證了自治區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會議指出,從現在起,到下個世紀前10年,是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的重要時期。為了適應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促進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的實現,必須有良好的法制環境作保證。因此,在各族公民中加強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內在要求,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環節,是提高公民整體素質的客觀需要,是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三者關係,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重大舉措,應繼續進行下去,為依法治國打下基礎。會議同意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規劃,要求認真組織。

一、明確指導思想。第三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理論為根本指針,堅持黨的基本路線,緊緊圍繞全黨全國工作大局,結合自治區實際情況,繼續組織各族公民深入學習憲法、基本法律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進一步提高全區各族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不斷提高各級領導幹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使廣大幹部群眾的法律素質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自覺維護憲法和法律的尊嚴,運用法律武器同民族分裂主義、非法宗教活動和違法犯罪行為作堅決鬥爭,維護祖國統一,增強民族團結,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加速依法治區進程,為自治區「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的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促進自治區政治、經濟和社會的穩定發展。

二、突出教育重點。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司法人員、行政執法人員、青少年是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第三個五年規劃的重點對象。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特別是中、高級幹部要帶頭學法、用法,在學法、用法和守法中發揮表率作用,做到依法決策,依法管理。要推行領導幹部學法責任制和考核考試制度,把是否具備法律素質,是否堅持依法辦事,作為領導幹部考核和任用的一個重要內容。司法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要熟練掌握和運用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自身法律素質,依法履行職責,通過實行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促進其做到清正廉明,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企業經營管理人員要着重掌握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依法經營管理水平,做到嚴格依法經營、依法管理,自覺遵守市場秩序,維護公共利益。青少年應當具備必要的法律知識,大、中、小學校要把法制教育列為學生的必修課,基層組織應當抓好社會青少年的法律常識教育,增強青少年的法制觀念。

三、學法用法結合。法制宣傳教育應當堅持與法制實踐相結合、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結合,全面推進各項事業的依法治理。農村、企業、機關、學校以及各行各業都要結合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實際,把依法治理工作擺到重要位置,加大力度,提高水平。要從堅持依法治國的高度出發,積極推進依法治村、治鄉、治縣、治市、治區和行業、部門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切實加強領導。實施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規劃,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必須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去完成。一切地方國家機關、各政黨和各社會團體、各企事業單位,都應當認真向本系統、本單位的公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領導,要把這項工作作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民主法制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真正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健全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機構,解決好法制宣傳教育經費等問題。宣傳、文化、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等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要緊密配合,通力協作,做好宣傳輿論和各項具體工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對實施規劃和本決議的監督,有計劃地組織普法和執法檢查,督促查處嚴重違法行為,推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深入開展,為全面完成自治區法制宣傳教育的第三個五年規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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