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乞師記
作者:黃宗羲

明季海盜有周崔芝[註 1]者,福清人也。少讀書不成,去而為盜於海。其人饒機智,嘗往來日本,以善射名,與日本之薩摩島主結為父子。日本三十六島,每島各有王統之。其所謂東京者,乃國主也;國主曰京主,擁虛位而已。一國之權,則大將軍掌之;其三十六國王,則如諸侯之職。薩摩王於諸島為最強,王與大將軍為首尾。崔芝既熟日本,故在海中無不如意。久之招撫,以黃華關把總稽察商舶。

乙酉秋,唐王隆武加水軍都督,副黃斌卿駐舟山。其冬,崔芝遣人至薩摩島,訴中國喪亂,願假一旅,以齊之存衛、秦之存楚故事望之。將軍慨然約明年四月發兵三萬,一切戰艦、軍資、器械,自取其國之餘資,供大兵中華數年之用。自長琦島至東京三千餘里,馳道、橋梁、驛遞、公館,重為修輯,以待中國使臣之至。崔芝大喜,益備珠璣玩好之物以悅之。參謀林籥舞[註 2]為使,期以四月十一東行。籥舞將解維,而斌卿止之曰:「大司馬余煌書來曰:『此吳三桂乞師之續也。』」崔芝怒而入閩。

福州既破,鄭芝龍降。丁亥三月,崔芝克海口、鎮東二城,遣其義子林皋隨安昌王至日本乞師,不得要領而還。

戊子,御史馮京第謀於黃斌卿,偕其弟黃孝卿往日本。至長琦島,其王不聽登陸。始有西洋人為天主教者,入日本作亂於其國。日本勒兵盡誅教人,焚其船於島口,絕西洋人往來。於中衢置銅板,刻天主教像於其上以踐踏之。囊橐有西洋一物,搜得必殺無赦。西洋人復以大舶載炮,來與日本為難,日本拒之,甫退一日,而京第至,故戒嚴同於外國。京第效包胥故事,於舟中朝服拜哭不已。會東京遣官行部,如中國巡方御史,禿頂坐藍輿,京第因致其血書。薩摩王聞長琦王之拒中國也,曰:「中國喪亂,我不遑恤,而使其使臣哭於我國,我國之恥也。」與大將軍言之,議發各島罪人出師。京第還,日本致洪武錢數十萬。蓋其國不自鼓鑄,但用中國古錢;舟山之用洪武錢由此也。而黃孝卿假商舶留長琦島。長琦島多官妓,皆居大宅,無壁落,以綾縵分為私室。當月夜,每室懸各色琉璃燈,諸妓各賽琵琶,中國之所未有。孝卿樂之,忘其為乞師而來者,見輕於其國,其國發師之意益荒矣。

己亥冬,有僧湛微自日本來,為盪胡伯阮進述請兵不允之故,且言「金帛不足以動之。日本最敬佛經,誠得普陀山藏經為贄,則兵必發矣。」進與定西侯張名振上疏監國,以澄波將軍阮美為使。王親賜宴。十一月朔,出普陀。十日至五島山,與長琦相去一程。是夜大風,黑浪兼天,兩紅魚乘空上下,船不知所往。十二日見山,舵工驚曰:「此高麗界也。」轉帆而南,又明日乃進長琦。

凡商舶至國,例撥小船稽出入,名曰班船。阮美喻以梵篋乞師。其王聞之大喜。已知船中有湛微者,則大駭。初,湛微之在日本也,長琦島有三大寺:一曰南京寺,中國北僧居之;一曰福州寺,閩浙廣僧居之;一曰日本寺,本國人居之。南京寺住持名如定,頗通文墨,國人重之,湛微拜為師。湛微所能不若師,而狡獪多變。乃之一島名月斐泉者,其島無中國人往來,不辨詩字之好醜,湛微得妄自高大。惡札村謠,自署金獅子尊者,流傳至東京,大將軍見之曰:「此必為西洋人之為天主教者潛入吾國。」急捕之。既知其為江西僧,逐之過海。日本不殺大唐僧,有犯法者止於逐,再往則戮及同舟。湛微欲以此舉自結於日本。於是阮美始知為其所賣也,遂載經而返。

然日本自寬永享國三十餘年,母后承之,其子復辟,改元義明,承平久矣。其人多好詩書、法帖、名畫、古奇器。十三經、十七史,異日值千金者,捆載既多,不過一、二百金。故老不見兵革之事。本國且忘,豈能渡海為人復仇乎?即無西洋之事,亦未必能行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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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注釋
  1. 當為「周鶴芝」之誤。下不再贅述。
  2. 一作學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