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儒學案/黃梨洲先生原序

明儒學案序 明儒學案
黃梨洲先生原序
作者:黃宗羲
賈潤序

  盈天地皆心也,變化不測,不能不萬殊。心無本體,工夫所至,即其本體,故窮理者,窮此心之萬殊,非窮萬物之萬殊也。是以古之君子,甯鑿五丁之間道,不假邯鄲之野馬,故其途亦不得不殊!奈何今之君子,必欲出於一途,使美厥靈根者,化為焦芽絕港。夫先儒之語錄,人人不同,只是印我之心體,變動不居,若執定成局,終是受用不得。此無他,修德而後可講學。今講學而不修德,又何怪其舉一而廢百乎?時風愈下,兔園稱儒,實老生之變相;坊人詭計,借名母以行書。誰立廟庭之中正?九品參差,大類釋氏之源流;五宗水火,遂使杏壇塊土為一鬨之市,可哀也夫!

  羲幼遭家難,先師蕺山先生視羲如子,扶危定傾,日聞緒言,小子矍矍,夢奠之後,始從遺書得其宗旨,而同門之友多歸忠節。歲己酉,毘陵鄆仲昇來越,著《劉子節要》。仲昇,先師之高第弟子也。書成,羲送之江幹,仲昇執手丁寧曰:「今日知先師之學者,惟吾與子兩人,議論不容不歸一,惟於先師言意所在,宜稍為通融。」羲曰:「先師所以異於諸儒者,正在於意,寧可不為發明!」仲昇欲羲敘其《節要》,羲終不敢。是則仲昇於殊途百慮之學,尚有成局之未化也。

  羲為《明儒學案》,上下諸先生,深淺各得,醇疵互見,要皆功力所至,竭其心之萬殊者,而後成家,未嘗以懵懂精神冒人糟粕。於是為之分源別派,使其宗旨曆然,由是而之焉,因聖人之耳目也。間有發明,一本之先師,非敢有所增損其間。此猶中衢之罇,後人但持瓦甌樿杓,隨意取之,無有不滿腹者矣。

  書成於丙辰之後,中州許酉山暨萬貞一各刻數卷,而未竣其事,然鈔本流傳,頗為好學者所識。往時湯公潛菴有雲:「《學案》宗旨雜越,茍善讀之,未始非一貫。」此陳介眉所傳述語也。壬申七月,一病幾革,文字因緣,一切屏除。仇滄柱都下寓書,言北地隱士賈若水者,手錄是書而歎曰:「此明室數百年學脈也,可聽之埋沒乎!」亡何,賈君逝,其子醇菴承遺命刻之。嗟乎!溫公《通鑑》成,歎世人首尾畢讀者少。此書何幸,而累為君子所不棄乎!暫徹呻吟,口授兒子百家書之。

  康熙癸酉歲,紫筠齋謹梓。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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