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紀第四 恭閔帝 明史卷五
本紀第五 成祖一
本紀第六 成祖二 

  成祖啟天弘道高明肇運聖武神功純仁至孝文皇帝諱棣,太祖第四子也。母孝慈高皇后。洪武三年,封燕王。十三年,之藩北平。王貌奇偉,美髭髯。智勇有大略,能推誠任人。二十三年,同晉王討乃兒不花。晉王怯不敢進,王倍道趨迤都山,獲其全部而還,太祖大喜。是後屢帥諸將出征,並令王節制沿邊士馬,王威名大振。

洪武三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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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十一年閏五月,太祖崩,皇太孫即位,遺詔諸王臨國中,毋得至京師。王自北平入奔喪,聞詔乃止。時諸王以尊屬擁重兵,多不法。帝納齊泰、黃子澄謀,欲因事以次削除之。憚燕王強,未發,乃先廢周王橚,欲以牽引燕。於是告訐四起,湘、代、齊、岷皆以罪廢。王內自危,佯狂稱疾。泰、子澄密勸帝除王,帝未決。

建文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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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文元年夏六月,燕山百戶倪諒告變,逮官校於諒、周鐸等伏誅。下詔讓王,幷遣中官逮王府僚,王遂稱疾篤。都指揮使謝貴、布政使張昺以兵守王宮。王密與僧道衍謀,令指揮張玉、朱能潛納勇士八百人入府守衞。

  秋七月癸酉,匿壯士端禮門,紿貴、昺入,殺之,遂奪九門。上書天子指泰、子澄為奸臣,幷援祖訓「朝無正臣,內有奸惡,則親王訓兵待命,天子密詔諸王統領鎮兵討平之」。書既發,遂舉兵。自署官屬,稱其師曰「靖難」。拔居庸關,破懷來,執宋忠,取密雲,克遵化,降永平。二旬眾至數萬。

  八月,天子以耿炳文為大將軍,帥師致討。己酉,師至真定,前鋒抵雄縣。壬子,王夜渡白溝河,圍雄,拔其城,屠之。甲寅,都指揮潘忠、楊松自鄚州來援,伏兵擒之,遂據鄚州,還駐白溝。大將軍部校張保來降,言大將軍軍三十萬,先至者十三萬,半營滹沱河南,半營河北。王懼與北軍戰,南軍且乘之也,乃縱保歸,俾揚言王帥兵且至,誘其軍盡北渡河。壬戌,王至真定,與張玉、譚淵等夾擊炳文軍,大破之,獲其副將李堅、甯忠及都督顧成等,斬首三萬級。進圍真定,二日不下,乃引去。天子聞炳文敗,遣曹國公李景隆代領其軍。

  九月戊辰,江陰侯吳高以遼東兵圍永平。戊寅,景隆合兵五十萬,進營河間。王語諸將曰:「景隆色厲而中餒,聞我在必不敢遽來,不若往援永平以致其師。吳高怯不任戰,我至必走,然後還擊景隆。堅城在前,大軍在後,必成擒矣。」丙戌,燕師援永平。壬辰,吳高聞王至,果走,追擊敗之。遂北趨大寧。

  冬十月壬寅,以計入其城[1]。居七日,挾寧王權,拔大寧之眾及朵顏三衞卒俱南。乙卯,至會州。始立五軍:張玉將中軍,鄭亨、何壽副之;朱能將左軍,朱榮、李濬副之;李彬將右軍,徐理、孟善副之;徐忠將前軍,陳文、吳達副之;房寬將後軍,和允中、毛整副之。丁巳,入松亭關。景隆聞王征大寧,果引軍圍北平,築壘九門,世子堅守不戰。

  十一月庚午,王次孤山。邏騎還報曰白河流澌不可渡。王禱於神,至則冰合,乃濟師。景隆遣都督陳暉偵敵,道左,出王軍後。王分軍還擊之,暉眾爭渡河,冰忽解,溺死無算。辛未,與景隆戰於鄭村壩。王以精騎先破其七營,諸將繼至,景隆大敗,奔還。乙亥,復上書自訴。

  十二月,景隆調兵德州,期以明年春大舉。王乃謀侵大同,曰:「攻大同,彼必赴救,大同苦寒,南軍脆弱,且不戰疲矣。」庚申,降廣昌。

建文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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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年春正月丙寅,克蔚州。

  二月癸丑,至大同。景隆果由紫荊關來援。王已旋軍居庸,景隆兵多凍餒死者,不見敵而還。

  夏四月,景隆進兵河間,與郭英、吳傑、平安期會白溝河。乙卯,王營蘇家橋。己未,遇平安兵河側。王以百騎前,佯卻,誘安陣動,乘之,安敗走。遂薄景隆軍,戰不利。暝收軍,王以三騎殿,夜迷失道,下馬伏地視河流,乃辨東西,渡河去。庚申,復戰。景隆橫陣數十里,破燕後軍。王自帥精騎橫擊之,斬瞿能父子。令丘福衝中堅,不得入。王盪其左,景隆兵乃繞出王後,大戰良久,飛矢雨注。王三易馬,矢盡揮劍,劍折走登堤,佯引鞭若招後繼者。景隆疑有伏,不敢前,高煦救至,乃解。時南軍益集,燕將士皆失色。王奮然曰:「吾不進,敵不退,有戰耳。」乃復以勁卒突出其背,夾攻之。會旋風起,折景隆旂,王乘風縱火奮擊,斬首數萬,溺死者十餘萬人。郭英潰而西,景隆潰而南,盡喪其所賜璽書斧鉞,走德州。

  五月癸酉,王入德州,景隆走濟南。庚辰,攻濟南,敗景隆軍城下。鐵鉉、盛庸堅守,不克。

  秋八月戊申,解圍還北平。

  九月,盛庸代李景隆將,復取德州,與吳傑、平安、徐凱相掎角,以困北平。時徐凱方城滄州,王佯出兵攻遼東,至通州,循河而南,渡直沽,晝夜兼行。

  冬十月戊午,襲執徐凱,破其城,夜坑降卒三千人。遂渡河過德州。盛庸遣兵來襲,擊敗之。

  十一月壬申,至臨清。

  十二月丁酉,襲破盛庸將孫霖於滑口。乙卯,及庸戰於東昌,庸以火器勁弩殲王兵。會平安軍至,合圍數重,王大敗,潰圍以免,亡數萬人,張玉戰死。

建文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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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年春正月辛酉,敗吳傑、平安於威縣,又敗之於深州,遂還北平。

  二月乙巳,復帥師南下。

  三月辛巳,與盛庸遇於夾河,譚淵戰死。朱能、張武殊死鬬,庸軍少卻。會日暮,各斂兵入營。王以十餘騎逼庸營野宿,及明起視,已在圍中。乃從容引馬,鳴角穿營而去。諸將以天子有詔,毋使負殺叔父名,倉卒相顧愕眙,不敢發一矢。是日復戰,自辰至未,兩軍相勝負,東北風忽起,塵埃蔽天,燕兵大呼,乘風縱擊,庸大敗。走德州。吳傑、平安自真定引軍與庸會,未至八十里,聞敗引還。王以計誘之,傑、安出兵襲王。

  閏月戊戌,遇於藁城。己亥,與戰,大風拔木,傑、安敗走,追至真定城下。癸丑,至大名,聞齊泰、黃子澄已罷,上書請召還吳傑、平安、盛庸兵。天子使大理少卿薛嵓來報,諭王釋甲,王不奉詔。

  夏五月,傑、安、庸分兵斷燕餉道,王遣指揮武勝上書,詰其故。天子怒,下勝獄。王遂遣李遠略沛縣,焚糧舟萬計。

  秋七月己丑,掠彰德。丙申,降林縣。平安乘虛搗北平,王遣劉江迎戰,安敗走。房昭屯易州西水寨,攻保定,王引兵圍之。

  冬十月丁巳,都指揮花英援昭,敗之峨眉山下[2],斬首萬級,昭棄寨走。己卯,還北平。

  十一月乙巳,王自為文祭南北陣亡將士。當是時,王稱兵三年矣。親戰陣,冒矢石,以身先士卒,常乘勝逐北,然亦屢瀕於危。所克城邑,兵去旋復為朝廷守,僅據有北平、保定、永平三府而已。無何,中官被黜者來奔,具言京師空虛可取狀。王乃慨然曰:「頻年用兵,何時已乎?要當臨江一決,不復返顧矣。」十二月丙寅,復出師。

建文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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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春正月乙未,由館陶渡河。癸丑,徇徐州。

  三月壬辰,平安以四萬騎躡王軍,王設伏淝河,大敗之。丙午,遣譚清斷徐州餉道,還至大店,為鐵鉉軍所圍。王引兵馳援,清突圍出,合擊敗之。

  夏四月丙寅,王營小河,為橋以濟,平安趨爭橋,陳文戰死。平安軍橋南,王軍橋北,相持數日。平安轉戰,遇王於北坂,王幾為安槊所及。番騎王騏躍入陣,掖王逸去。王曰:「南軍饑,更一二日餉至,猝未易破。」乃令千餘人守橋,夜半渡河而南,繞出安軍後。比旦,安始覺,適徐輝祖來會。甲戌,大戰齊眉山下。時燕連失大將,淮土盛暑蒸濕,諸將請休軍小河東,就麥觀釁。王曰:「今敵持久饑疲,遮其餉道,可以坐困,奈何北渡懈將士心。」乃下令欲渡河者左,諸將爭趨左。王怒曰:「任公等所之。」乃無敢復言。丁丑,何福等營靈璧,燕遮其餉道,平安分兵六萬人護之。己卯,王帥精銳橫擊,斷其軍為二。何福空壁來援,王軍少卻,高煦伏兵起,福敗走。辛巳,進薄其壘,破之,生擒平安、陳暉等三十七人,何福走免。

  五月己丑,下泗州,謁祖陵,賜父老牛酒。辛卯,盛庸扼淮南岸,朱能、丘福潛濟襲走之,遂克盱眙。癸巳,王集諸將議所向,或言宜取鳳陽,或言先取淮安。王曰:「鳳陽樓櫓完,淮安多積粟,攻之未易下。不若乘勝直趨揚州,指儀真,則淮、鳳自震。我耀兵江上,京師孤危,必有內變。」諸將皆曰善。己亥,徇揚州,駐軍江北。天子遣慶成郡主至軍中,許割地以和,不聽。

  六月癸丑,江防都督僉事陳瑄以舟師叛,附於王。甲寅,祭大江。乙卯,自瓜州渡,盛庸以海艘迎戰,敗績。戊午,下鎮江。庚申,次龍潭。辛酉,天子復遣大臣議割地,諸王繼至,皆不聽。乙丑,至金川門,谷王橞、李景隆等開門納王,都城遂陷。是日,王分命諸將守城及皇城,還駐龍江,下令撫安軍民。大索齊泰、黃子澄、方孝孺等五十餘人,榜其姓名曰奸臣。丙寅,諸王羣臣上表勸進。己巳,王謁孝陵。羣臣備法駕,奉寶璽,迎呼萬歲。王升輦,詣奉天殿即皇帝位。復周王橚、齊王榑爵。壬申,葬建文皇帝。丁丑,殺齊泰、黃子澄、方孝孺,並夷其族。坐奸黨死者甚眾。戊寅,遷興宗孝康皇帝主於陵園,仍稱懿文太子。

  秋七月壬午朔,大祀天地於南郊,奉太祖配。詔:「今年以洪武三十五年為紀,明年為永樂元年。建文中更改成法,一復舊制。山東、北平、河南被兵州縣,復徭役三年,未被兵者與鳳陽、淮安、徐、滁、揚三州蠲租一年,餘天下州縣悉蠲今年田租之半。」癸未,召前北平按察使陳瑛為左副都御史,盡復建文朝廢斥者官。甲申,復官制。癸巳,改封吳王允熥廣澤王,衡王允熞懷恩王,徐王允𤐤敷惠王,隨母妃呂氏居懿文太子陵園。癸卯,江陰侯吳高督河南、陝西兵備,撫安軍民。甲辰,尚書嚴震直、王鈍,府尹薛正言等巡視山西、山東、河南、陝西。

  八月壬子,侍讀解縉、編修黃淮入直文淵閣。尋命侍讀胡廣,修撰楊榮,編修楊士奇,檢討金幼孜、胡儼同入直,並預機務。執兵部尚書鐵鉉至,不屈,殺之。左軍都督劉真鎮遼東。丁巳,分遣御史察天下利弊。戊午,都督何福為征虜將軍,鎮寧夏,節制陝西行都司。都督同知韓觀練兵江西,節制廣東、福建。甲子,西平侯沐晟鎮雲南。

  九月甲申,論靖難功,封丘福淇國公,朱能成國公,張武等侯者十三人,徐祥等伯者十一人。論欵附功,封駙馬都尉王寧為侯,茹瑺、陳瑄及都督同知王佐皆為伯。甲午,定功臣死罪減祿例。乙未,徙山西民無田者實北平,賜之鈔,復五年。韓觀為征南將軍,鎮廣西。

  冬十月丁巳,命北平州縣棄官避靖難兵者朱寧等二百一十九人入粟免死,戍興州。己未,脩太祖實錄。丙寅,鎮遠侯顧成鎮貴州。壬申,徙封谷王橞於長沙[3]。甲戌,詔從征將士掠民間子女者還其家。

  十一月壬辰,立妃徐氏為皇后。廢廣澤王允熥、懷恩王允熞為庶人。

  十二月癸丑,蠲被兵州縣明年夏稅。

校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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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冬十月壬寅以計入其城 原脫「冬十月」。按上文九月已有戊辰,壬寅與戊辰相去三十四天,不能同在九月,必有一誤。是年九月戊辰朔,戊辰是九月初一日;十月丁酉朔,壬寅是十月初六日。明史稿紀五成祖紀、太宗實錄卷三均繫於十月下,今據補。
  2. 敗之峨眉山下 峨眉山,本書卷四恭閔帝紀作「齊眉山」。按峨眉山一名齊眉山,在易州(今河北省易縣)西南,見讀史方輿紀要卷一二。另有一齊眉山,在鳳陽府靈璧縣(今安徽省靈璧縣)西南,見讀史方輿紀要卷二一。下文建文四年四月甲戌燕王軍與平安軍大戰齊眉山下,即後者。
  3. 壬申徙封谷王橞於長沙 此壬申記事原為「冬十月」之首條,在「丁巳」前。按建文四年冬十月辛亥朔,壬申是二十二日,丁巳是初七日,己未是初九日,丙寅是十六日,甲戌是二十四日。壬申應在丙寅日之後,甲戌之前。據太宗實錄卷一三移後。

 

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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