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學象數論/第四求天目文昌

目錄 易學象數論
◀上一巻 卷六·第四求天目文昌 下一巻▶

第四求天目文昌

編輯

周法十八。置不滿元法之算,以周法去之,餘起武德,順行十六辰,次遇陰德大武,重留一算。陰局起呂申,順行遇太昊和德,重留一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