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園八首
作者:黎遂球 明朝

其一 編輯

雨餘春水綠添,一夜梨香帶夢淹。
曉起嫌風惡甚,小亭東角下雙簾。

其二 編輯

蝶雛初褪綠香胎,便學尋花隔院來。
斜過短牆飛不住,又隨紅蕊浪吹回。

其三 編輯

青苔如抹筍芽肥,點徑殘紅作地衣。
竹岸水闌閒一立,繞人雙燕傍晴歸。

其四 編輯

風吹窗紙似鳴絃,小小楊枝舞外邊。
向午短衫贏一枕,竹門深寂閉香眠。

其五 編輯

不禁風刺茅居,截去長枝學釣魚。
閒與鷺鶿相對坐,磯頭看盡種花書。

其六 編輯

木棉花似海棠鮮,和雨和睡半天。
寒食過時紛自下,滿城都不解相憐。

其七 編輯

新種荷根滿尺強,未須裁葉作衣裳。
金鞍年少初相過,折得如杯當羽觴。

其八 編輯

白玉兒郎一十三,海棠開盡每來探。
輕羅袖底松花片,索寫新詞日滿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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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3.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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