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讞義 (四庫全書本)/卷7

卷六 春秋讞義 卷七 卷八

  欽定四庫全書
  春秋讞義卷七    元 王元𤇍 撰
  宣公
  公名倭文公子赤庶兄匡王五年即位謚法善問周達曰宣
  經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程子曰宣公受弒賊之立無王無君何命之受故書其自即位也
  胡氏曰宣公為弒君者所立受之而不討賊是亦聞乎弒也故如其意焉而書即位
  讞曰立不以正受不討賊上何所稟內何所承而即位耶仲遂竊廢立之柄以濟其私行繼正之禮以掩其惡春秋同於魯桓之例著其篡逆之罪故書即位
  公子遂如齊逆女三月遂以夫人婦姜至自齊
  程子曰公即位而逆女將以結援於齊也
  胡氏曰有不待貶絶而見罪惡者不貶絶以見惡夫人與有罪焉則待貶而後見故不稱氏
  讞曰䘮未朞年遣卿逆女穆姜不能愆期有待從夫於䘮皆名教之罪人也所以然者仲遂殺子赤而立宣公出姜是以不允於魯宣公懼於見討急於結婚以自安是以越禮如此古者一禮不備貞女不從謹始之道也敬嬴私事襄仲殺世適兄弟出主君夫人惡已極矣乃援成風之例子為母貴為國君母居䘮納婦是肆人慾滅天理矣春秋書婦姜者示其有始之辭誅敬嬴之心也黜其氏者嫌於出姜之在齊正穆姜之罪也志微而顯義深矣乎
  夏季孫行父如齊
  晉放其大夫胥甲父於衞
  程子曰晉放其大夫哀三年蔡人放其大夫公孫獵於吳諸侯專放大夫可乎
  胡氏曰放猶覊置毋去其所比於專殺者其罪薄乎雲爾稱國以放見晉政之在私門而成上侵為後戒也
  讞曰穆公悔過於已復用孟明晉靈歸咎於人放胥甲父人之度量相越豈不逺乎夫秦晉戰於河曲撓臾駢之謀者趙穿也討不用命治穿可也獨放胥甲父失政刑矣夫以趙穿之惡靈公不能辨之於早終及於禍盾成之也春秋稱國以放君臣同受其責矣
  公會齊侯於平州公子遂如齊
  六月齊人取濟西田
  秋邾子來朝
  楚子鄭人侵陳遂侵宋晉趙盾帥師救陳宋公陳侯衞侯曹伯會晉師於棐林伐鄭
  程子曰鄭穆公從楚病中國故貶書人楚子鄭人攻陳宋書侵著其不道也侵宋書遂著其暴橫也書盾救陳善之也
  胡氏曰楚書爵而人鄭者貶之也晉救陳而存諸夏攘夷狄故特褒
  讞曰鄭在王畿之內而從楚陳為先代之後而見侵此門庭之寇利用禦者也夫晉之救陳是禦冦之道鄭之從楚是黨逆之師宋有可伐之罪楚有不赦之愆鄭人致夷以謀夏罪有甚於宋矣書趙盾救陳善其得救患之道也伐鄭之師列諸侯於上會晉師於下臣疑於君不可為訓不與盾之會諸侯也
  冬晉趙穿帥師侵崇晉人宋人伐鄭
  經二年
  春王二月壬子宋華元帥師及鄭公子歸生帥師戰於大棘宋師敗績獲宋華元秦師伐晉
  夏晉人宋人衞人陳人侵鄭
  秋九月乙丑晉趙盾弒其君夷臯
  程子曰趙穿手弒其君人誰不知盾之罪非春秋書之更無人知
  朱子曰趙盾一事後人費萬千説話與他出脫其實此甚分明如司馬昭弒髙貴鄉公何曾親下手必有抽戈用命如賈充成濟之徒如曰司馬養汝等正為今日之事無以問也初靈公要殺盾盾所以走出穿便弒公想是他本意如此然則此罪首合是誰做語録胡氏曰趙穿手弒其君董狐歸獄於盾斷盾之獄詞曰子為正卿亡不越境反不討賊以是書斷而盾也受其惡
  讞曰董狐以不越境二語歸獄趙盾盾不敢辭竟受其惡良史所以見稱於聖然盾既不討賊而又同立於朝使其逆君而立之則是志同而罪亦同矣嗚呼春秋誅心之法也上合天心人偽不容使盾幸而免則私偽者得行其志矣春秋推見至隱所以發人慾之私而全天理之正以此法討賊其嚴乎
  冬十月乙亥天王崩
  經三年
  春王正月郊牛之口傷改卜牛牛死乃不郊猶三望葬匡王楚子伐陸渾之戎
  夏楚人侵鄭
  程子曰鄭從晉故楚侵鄭
  胡氏曰春秋大改過許遷善書楚人侵鄭者與鄭伯之能反正也故獨著楚人侵掠諸夏之罪
  讞曰鄭本以晉靈不君受賂縱賊為不足與故往從楚今晉成新立翻然改轍以從晉可謂善於改過矣易益之象曰風雷益君子以見善則遷有過則改前此伐宋之役書楚子鄭人罪鄭之從夷至是貶楚書人罪楚之亂華楚之侵鄭惡矣鄭之反正善矣予奪之公春秋大義也
  秋赤狄侵齊宋師圍曹
  冬十月丙戌鄭伯蘭卒葬鄭穆公
  經四年
  春王正月公及齊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程子曰釋二國之怨曰平平莒及郯欲以睦鄰也莒人不肯平之不以道也伐莒取向則魯人平莒終於為亂而已
  胡氏曰以大國平小邦宜其降心聽命不待文告之及也然而莒人不肯則以宣公必有所私係失平怨之本耳
  讞曰魯挾強齊以平郯莒假力以為義也及不服而取向假義以為利也豈平怨之道哉郯莒婚姻之國與莒有隙公為郯平莒是亦義之所得為者然動不以義以強臨弱有志於利莒之所以不服也夫心不偏黨謂之平易謙之象曰地中有山謙君子以裒多益寡稱物平施宣公心有所私係非平施之道矣既不能平恃強取邑以義為利春秋書及以見公之所欲書取以著貪利之罪
  秦伯稻卒
  夏六月乙酉鄭公子歸生弒其君夷赤狄侵齊
  秋公如齊公至自齊
  冬楚子伐鄭
  經五年
  春公如齊
  夏公至自齊
  秋九月齊髙固來逆子叔姬
  程子曰言子者是公女其他則娣妹之類也
  胡氏曰書夏公至自齊秋齊高固來逆子叔姬罪宣公也其曰來者以公自為之主稱子者或以為別於先公之女也
  讞曰宣公謟於事齊至以其臣配女辱甚矣由其立不以正結援於齊見偪於髙固而不敢違厭尊毀列公自為主請婚於女強委禽焉凡諸侯嫁女於大夫以大夫主者為敵體也公自為主辱其身而慢宗廟矣是豈禮之正哉春秋書來逆譏公之自為主也書子叔姬別於先公之女也後書齊髙固及子叔姬來又以見越禮恣行而無忌矣
  叔孫得臣卒
  冬齊髙固及子叔姬來楚人伐鄭
  經六年
  春晉趙盾衞孫免侵陳
  胡氏曰林父不書伐而盾免書侵以正晉人所以失盟非其道也
  讞曰五年陳及楚平晉荀林父救鄭伐陳經削不書此書侵而不書伐必有義存焉孟子曰愛人不親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知弒君之惡著於簡冊而欲立中夏之盟責陳之附楚是不能三年之䘮而緦小功之察可謂知類也哉經書侵陳陋之也
  夏四月
  秋八月螽
  冬十月
  經七年
  春衞侯使孫良夫來盟
  夏公會齊侯伐萊
  秋公至自伐萊大旱
  冬公會晉侯衞侯鄭伯曹伯於黑壤
  程子曰黑壤晉地晉成公初會諸侯
  胡氏曰與於會不與於盟而公有慊焉非主會盟者之罪耳則書會不書盟若黑壤是也
  讞曰宣公慢於從晉謹於事齊立不以正故也晉方得鄭五國之君列會受盟魯預於會而不盟為晉人之所止宣公每歲結齊為強援晉為伯主朝聘不修行有不慊於心非晉之咎矣書會不書盟曲在魯為君隱恥臣子之道也至若平邱之盟曲在晉直書公不與盟自反而直也比事以觀則知聖人反已之道矣
  經八年
  春公至自會
  夏六月公子遂如齊至黃乃復
  辛巳有事於太廟仲遂卒於垂
  朱子曰諸侯有四時之祫畢竟是祭有不及處方如此如春秋有事於太廟太廟便是群祧之主皆在其中
  胡氏曰有事言時祭此公子遂也曷為書字生而賜氏俾世其官也曷為書卒以事之變卒之也
  讞曰諸侯立家大夫卒而賜氏古之制也僖公徳季子定位之恩生而賜氏宣公以仲遂援立之故俾世為卿然仲遂之惡烏可與季氏之賢例論哉季氏定魯難而立僖公得正也仲遂殺惡及視而立宣公從非也春秋於季子之卒氏族並書以誌其善於仲遂則去氏去族以著其惡予奪惟公之法也
  壬午猶繹萬入去籥
  程子曰繹者明日又祭也猶者可巳而不已也萬入去籥去其有聲者用其無聲者知其不可為而為之也
  胡氏曰繹者祭之明日以賓屍也猶者可已之詞萬舞也以其無聲故入而遂用籥管也以其有聲故去而不作
  讞曰古者大夫之卒君當祭則不告終事而聞則不繹不告者全臣子肅敬之誠不繹者全君臣始終之禮遂為國卿卒而猶繹非所以待大臣之禮萬入去籥又非事神之誠是知君以恩禮待臣則臣節勵以犬馬視臣則臣節虧各以其道而已春秋特書萬入去籥誌其禮之失又以存君臣之義也
  戊子夫人嬴氏薨晉師白狄伐秦楚人滅舒蓼
  秋七月甲子日有食之既
  冬十月己丑葬我小君敬嬴雨不克葬庚寅日中而克葬城平陽楚師伐陳
  經九年
  春王正月公如齊公至自齊
  夏仲孫蔑如京師
  程子曰公如齊臣如京師齊強王弱故也
  胡氏曰當歲首月公朝於齊夏使大夫聘於京師比事可倣不待貶絶惡自見矣
  讞曰宣公九年三朝於齊京師則一遣聘焉何厚於齊而薄於王室耶王使不徵聘仲孫亦不往矣君臣大分不存朝覲之禮巳廢蓋相視而莫相正也自宣公至是五年經不書王特書王正月存王道以正魯君之罪也王使徵聘經削不書存君臣之大防也
  齊侯伐萊
  秋取根牟八月滕子卒
  九月晉侯宋公衞侯鄭伯曹伯會於扈晉荀林父帥師伐陳辛酉晉侯黑臀卒於扈
  冬十月癸酉衞侯鄭卒宋人圍滕楚子伐鄭
  晉郤缺帥師救鄭陳殺其大夫洩冶
  經十年
  春公如齊公至自齊
  齊人歸我濟西田
  程子曰魯修好故歸魯田田魯有也齊非義取之故云歸我不足為善也
  朱子曰元年齊人取濟西田宣公賂齊也至是而歸之宣公比年朝齊請而得之有王者作在所與乎在所奪乎
  胡氏曰宣公於齊順其所欲既以女妻其臣又以兵會伐萊之舉又每歲往朝於齊雖諸侯事天子無是禮也故恵公悅其能順已而以所取之田歸之我者相親愛惠遺之意
  讞曰致賂於齊以定位謟事於齊以歸田取捨皆不以道也夫諸侯土田受於先王典籍在宗廟出納在有司敢以賂人為自安之計又以卑屈為歸復之謀無王甚矣不書來歸而書歸我則知魯之本有不以歸為榮也
  夏四月丙辰日有食之己巳齊侯元卒齊崔氏出奔衞公如齊
  五月公至自齊癸巳陳夏徵舒弒其君平國
  六月宋師伐滕公孫歸父如齊葬齊恵公
  晉人宋人衞人曹人伐鄭
  秋天王使王季子來聘
  程子曰季子來聘報仲孫蔑之聘也季子母弟之為大夫者也
  胡氏曰王季子者王之母弟也而使王季子來王靈益不振矣自是王聘春秋亦不書矣
  讞曰宣公享國至是十年五載躬朝於齊未嘗修禮於王室殺惡及視而有其位居䘮逆女而圖婚不奔王䘮而奔齊之䘮不會匡王之葬而遣貴卿會齊侯之葬棄君臣之大分矣乃問罪之師弗加季子之聘反至王靈不振至於此乎春秋書王季子來聘則知王綱下夷極矣自是王聘亦不書矣
  公孫歸父帥師伐邾取繹大水季孫行父如齊
  冬公孫歸父如齊齊侯使國佐來聘饑楚子伐鄭經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夏楚子陳侯鄭伯盟於辰陵
  程子曰楚荘勢益強盛中國所不能制故陳侯鄭伯出受楚盟
  朱子曰臣下不匡之刑施於邦君大夫䘮國亡家者君臣一體如漢廢昌邑王賀與謀同惡固不得不誅其餘別有等級例行誅殺霍光之私意也如胡氏論楚子納孔儀處事雖不同意亦類此試參考之三代之法正是奉行天罰毫釐不差可見
  胡氏曰晉楚爭此二國為日乆矣今陳鄭背晉從楚盟於辰陵春秋無貶詞者豈與其下喬木入幽谷乎中國不能令則楚人進矣
  讞曰陳鄭從楚受盟中國之無伯可知矣徵舒之惡伯主所當伸義於陳瀦徵舒之宮封洩冶之墓屍孔寧儀行父於朝置君以定其國曾不是圖遂使楚行方伯之事方且修憾伐齊養其一指而失其肩背矣經之大法在乎誅亂討賊中國不能討楚人能謀之禮失而求之野豈聖人之得已哉春秋進楚書爵列國皆無貶詞著蠻荊之強傷中國之無伯也
  公孫歸父會齊人伐莒
  秋晉侯會狄於攅函
  冬十月楚人殺陳夏徵舒丁亥楚子入陳納公孫寧儀行父於陳
  經十有二年
  春葬陳靈公楚子圍鄭
  夏六月乙卯晉荀林父帥師及楚子戰於邲晉師敗績程子曰邲之戰不書伐楚者楚來圍鄭而晉荀林父帥師伐之也戰由晉起故以林父主戰而罪之朱子曰荀林父邲之役先縠違命而濟當時為林父者合按兵不動召先縠而誅之不可苟循乎人情也讞曰林父主兵而無斷先縠剛愎而不仁所以致邲之敗也當是時楚荘暴強晉伯弗競晉人帥師救鄭楚子已及鄭平林父仗鉞臨戎所當知難而進先縠特軍佐耳聽其違命撓權乃從韓獻子分惡於衆之言苟避失屬亡師之罪楚有求成之命反更決戰之詞輕動䘮師有䘮國體是皆馭兵無法之過也易曰師出以律失律凶也林父之謂乎戰書及是晉人有志乎戰也書林父帥師正其敗績之罪也
  秋七月
  冬十有二月戊寅楚子滅蕭
  晉人宋人衞人曹人同盟於清邱
  程子曰晉為楚敗諸侯懼而同盟既而背渝故書人以貶之
  胡氏曰書同盟志同欲也國卿稱人譏失職也原縠違命䘮師乃晉國罪人而主茲盟約所信任者皆可知矣
  讞曰大夫合諸侯以專盟晉之伯業怠矣自邲之敗晉伯衰微楚荘強橫縣陳滅蕭莫之敢問此正中外大勢之所關伯中國者所當宵旰而忘食也奈何溺於怠豫威福下移從政者新六卿弗睦內之不正而欲治其外可乎先縠晉之罪人使罪人專盟會之大事晉之信任可知矣書同盟以誌同欲示其同欲而懼楚也貶而書人惡其失職而專盟也
  宋師伐陳衞人救陳
  經十有三年
  春齊師伐莒
  夏楚子伐宋
  秋螽
  晉殺其大夫先縠
  程子曰邲之敗起於先縠故晉以國法殺之
  朱子曰為林父者只合按兵不動召先縠而誅之胡氏曰稱國以殺不去其官罪累上也
  讞曰先縠剛愎不仁違命致敗林父臨戎仗鉞不能問罪是為失刑晉討其罪而戮之法之所當施也曷為稱國以殺不去其官耶原其所由致使敵國謀臣知其從政者新未能行令誰之過歟經書國不去其爵君臣同受其責矣此春秋累上之義也
  經十有四年
  春衞殺其大夫孔達
  夏五月壬申曹伯壽卒
  晉侯伐鄭
  程子曰鄭謀晉則楚圍鄭
  胡氏曰按左氏傳為邲之戰故也比事以觀知其為報怨復仇之兵詞無所貶者直書其事而義自見矣讞曰鄭惟強弱是視初非惟義之從晉救鄭是以致敗雖無徳可附亦當念之弗忘迨其䘮師翻然從楚是何謀之淺也春秋與晉伐鄭則鄭之罪明矣
  秋九月楚子圍宋葬曹文公
  冬公孫歸父會齊侯於榖
  經十有五年
  春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
  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
  程子曰王道行諸侯各以法守何憾而平哉由列國紛亂交相戰伐故有憾有憾則有平也
  朱子曰宣公十五年公孫歸父會楚子於宋夏五月宋人及楚人平春秋之責宋鄭正以其叛中國而從夷耳
  胡氏曰此華元子反二國之卿其稱人何貶也故平以解紛雖有所欲而平者在下則大倫紊矣
  讞曰楚自戰邲之後其勢益張宋人受伐見圍經年不解宋既告急於晉晉無救援之師二國之卿實情相告解國危難使楚無滅國之罪宋無亡國之憂可為善矣然大臣專任其事於救災拯急之時必履正以行義不可僥倖而成功今二子以私情僥倖於一時非利國之道也使子反之謀不協則宋不亦危乎茍免難於一時不可法於後世春秋貶二卿書人書及正誼不謀利明道不計功也其㫖微矣
  六月癸卯晉師滅赤狄潞氏以潞子嬰兒歸
  秦人伐晉王札子殺召伯毛伯
  秋螽仲孫蔑會齊髙固於無婁
  初稅畆
  程子曰什一取民天下之中正也宣公始有稅畆之法故曰初公田之外又取私田計畆而稅之故曰稅畆
  朱子曰魯自宣公稅畆又逐畆什取其一則通為什二矣
  胡氏曰書此譏公廢助法而用稅也
  讞曰古者藉而不稅未嘗兼取於民藉則借民之力所謂助也稅則斂民之粟所謂貢也徹則兼貢助之法而用之王畿邦國各從其便孟子所謂其實皆什一也宣公立非其正所為多咈民欲以致水旱蟲蝝之災民告饑而國用乏乃於公田外復取私田履畆而稅之變什一而為什二矣春秋書初誌變法之始也作邱甲用田賦二猶不足其原始於此矣
  冬蝝生饑
  經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晉人滅赤狄甲氏及留吁
  夏成周宣榭火
  秋郯伯姬來歸
  冬大有年
  程子曰宣而大有年異之也
  胡氏曰宣公弒立逆理亂倫水旱螽蝝饑饉之變相繼而作史不絶書宜也獨於是冬乃大有年所以為異乎
  讞曰人事順乎下天氣和乎上宣為不道逆天亂倫何以感召天和而致大有年乎程氏發明奧㫖以為記異而書自常時則為祥在宣公之時則為異此言外之微㫖也春秋常事不書此微而顯志而晦之義也
  經十有七年
  春王正月庚子許男錫我卒丁未蔡侯申卒
  夏葬許昭公葬蔡文公六月癸卯日有食之
  己未公會晉侯衞侯曹伯邾子同盟於斷道
  秋公至自會
  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𦙝卒
  程子曰叔𦙝以寵弟得政為卿書公弟著其寵也書叔𦙝著其氏也
  胡氏曰稱弟得弟道也稱字賢也何賢乎叔𦙝宣弒而非之也
  讞曰叔𦙝魯國之賢守道不惑者也宣公簒立𦙝不義其所為雖非而不去以兄弟無絶道也與之財則曰我足矣織屨而食終身不仕君子以為恩也嗚呼春秋之時禮義消亡變故繁興敗倫傷教者滔滔矣獨叔𦙝之賢卓然當世聞其風者篤親親之恩勵奪攘之俗其有功於名教不甚大歟放之於經叔𦙝生不登名於冊則非卿矣死不目為公子則未仕矣變文曰公弟得弟道也稱字則賢之也君子賢其賢而親其親春秋所以不忘也
  經十有八年
  春晉侯衞世子臧伐齊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於鄫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孫歸父如晉
  胡氏曰按左氏歸父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於晉欲以晉人去之
  讞曰宣公因齊得國屈身事之奔走無寧歲未嘗通於晉也其後同盟斷道乃欲因晉以去三桓如晉之時公之謀已泄矣文子宣言於衆宣叔請為去之公室未張東門見逐徒為季氏之驅除也易曰君不宻則失臣臣不宻則失身幾事不宻則害成此之謂乎以至祿去公室政在強家魯之不可有為其端始於此矣
  冬十月壬戌公薨於路寢
  程子曰公之薨也魯人怨仲逐東門氏歸父至笙聞變不返奔齊
  胡氏曰還自晉者已畢事之詞也至笙遂奔齊者罪成公君臣死君而忘父逐之亟也
  讞曰宣公在位十八年大義已虧於國何有嫡母無可絶之理致使哭而歸齊兄弟有天倫之恩實與聞其弒逆賂田援齊而定位居䘮逆女而圖昏七年五朝於齊甚以強臣配女十載一修聘禮至俟王臣下徵放利而取向取繹逞兵於伐莒伐邾見辱於黑壤之盟掩惡為平州之會迨至螽蝝繼起饑饉薦臻方且履畆而稅之民力於是竭矣會晉斷道之盟乃欲去三桓以張公室宣公肉未及寒東門氏遂不血食矣獲終正寢蓋亦幸焉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春秋讞義卷七
<經部,春秋類,春秋讞義>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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