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定招安戶口賞例敕

更定招安戶口賞例敕
作者:郭威 後周
(後周太祖)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3

朝廷命官,分治州縣,至於招安戶口,增益稅租明立賞科,以勸勤吏。近朝釐革,雖有敕文,俱未適中,難仍舊貫。晉代則傷於容易,啟僥幸之門;漢朝則過於艱難,妨進趨之路。既非允當,須議改更。宜令應州縣官所招添到戶口課績,自今日已前罷任者,並準天福八年三月十一日敕施行,其漢乾祐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敕不行。起今後,應罷縣令主簿招添到戶口,其一千戶已下縣,每增添滿二百戶者減一選;三千戶已下縣,每三百戶減一選;五千戶已下縣,每四百戶減一選;萬戶已下縣,每三百戶減一選;並所有增添戶及租稅,並須分明於曆子解由內錄都數。若是減及三選已上,更有增添及戶數者,縣令與改服色,已賜緋者與轉官,其主簿與加階轉官。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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