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定祭日奏
作者:齊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456

每年大中小祀,都七十祭,其四立二分二至臘上辛吉亥等日,蓋為氣節也。其後寅、後申、後亥、後丑等日,蓋謂星次也。伏以氣行有時刻,星位有次舍,或定用日,或定用辰,不可改移,請依舊制。其或有別禱祭,即是太卜署擇日,並請準四月六日敕,廢務日不用,遂為故典,舊儀注無日蝕廢祭之文。元年建丑月,祠部奏曰:「來年建寅月,一日祈穀,祀昊天上帝。」是月司天臺預奏,其日太陽虧。時禮儀使於休烈奏曰:「臣謹按曾子問曰:『當祭而日食,其祭也如之何?』夫子曰:『按祭而已矣。牲至未殺則廢。』」漢初平四年正月,當祭南郊日蝕,又行冠禮。博士殷盈孫與八座議,以為正月元日太陽虧,而冠有裸獻之禮,有金石之樂,是為聞災不嚴肅,見異不怵惕也。望下太常別擇日,其二日祭太一,準禮儀物同祠所。既緣日蝕,各守本司,亦望同下太常更擇日。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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