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印發《檢察工作五年發展規劃》的通知
最高人民檢察院 關於印發《檢察工作五年發展規劃》的通知 高檢發(1999)4號 1999年2月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軍事檢察院:
《檢察工作五年發展規劃》業經全國檢察長工作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印發,請認真做好貫徹實施工作。
最高人民檢察院
一九九九年二月八日
1999年-2003年,是我國檢察事業承前啟後、繼往開來,進入跨世紀發展的重要時期。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五大精神,適應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根據檢察機關面臨的形勢和任務,制定本規劃。
一、檢察工作面臨的形勢與任務
1、世紀之交的檢察工作面臨良好的發展機遇和有利條件。
--當前我國人民正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以昂揚的姿態,向着十五大確定的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的宏偉目標邁進。國家經濟發展、政治穩定、民族團結、社會進步的良好局面,為檢察事業的蓬勃發展,創造了不可多得的歷史機遇,開闢了廣闊的發展前景。
--黨的十五大確定的依法治國方略,明確了法制建設的根本目標和行動綱領。檢察機關作為國家法制建設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實踐依法治國方略的進程中,天地廣闊,大有可為。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體系的逐步建立,刑事訴訟法、刑法的相繼修改、實施,為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賦予了新的法律武器。
--黨的十四大以來,黨和政府不斷加大反腐敗鬥爭的力度,確定了反腐敗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領導體制和工作格局,為檢察機關懲治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提供了堅強的政治、組織保障。
--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的共同進步,全民法律意識的增強,為檢察工作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執法環境。
--檢察機關恢復重建已經過二十年的奮鬥歷程,檢察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檢察工作積累了豐富經驗,檢察隊伍在實踐中成長壯大,經受了鍛煉和考驗。特別是1998年開展的集中教育整頓和執法思想大討論,解決了檢察工作和隊伍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事關檢察事業發展全局和方向的重大理論與實踐問題上,統一了思想,提高了認識,為檢察工作邁出新的步伐,向着新世紀健康順利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檢察工作任務繁重,面臨嚴峻的考驗和挑戰。
--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在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大背景下進行的,整個經濟正處在戰略性結構調整過程中,面臨許多新的情況和問題,任務非常艱巨。新的形勢和任務,迫切需要大力加強檢察工作,為改革和建設創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環境。
--隨着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日趨完善,我國法制建設已進入更加注重法律實施的新階段。加強法律監督,保障嚴格執法,維護司法公正,切實解決當前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等問題,是推進依法治國進程的關鍵環節,也是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重大責任。
--在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管理和監督的疏漏不可避免,各種消極腐朽思想的影響和侵蝕依然嚴重。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活動日趨智能化、隱蔽化,犯罪手段不斷翻新。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的任務將是長期而艱巨的。
--影響政治穩定和社會安定的因素還大量存在,境內外各種敵對勢力、敵對分子的滲透、分裂和破壞活動不會停止;改革向縱深推進過程中各種社會矛盾可能增多;刑事案件總量呈增長之勢,暴力犯罪、嚴重經濟犯罪、有組織犯罪增多,治安形勢依然嚴峻,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經濟安全的任務十分繁重。
--檢察工作和檢察隊伍存在不少問題的困難,離黨和人民的期望還有不小的差距。執法觀念不適應市場經濟體制和新刑法、刑事訴訟法等法律實施的需要;隊伍的整體素質不適應依法治國的要求,執法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拜金主義、享樂主義、特權觀念等腐朽思想的衝擊仍然存在,檢察隊伍面臨腐蝕與反腐蝕的嚴峻考驗;檢察管理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不適應檢察事業的發展;一些檢察機關特別是貧困地區的檢察機關經費不足、技術裝備落後的問題比較突出。
3、縱觀形勢,檢察工作機遇與挑戰並存,困難與希望同在,處於全面發展的有利時機。我們必須站在時代的高度,正確處理繼承和發展的關係,抓住機遇,迎接挑戰,振奮精神,銳意創新,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義無反顧地肩負起時代和法律賦予的神聖職責。未來五年檢察機關的總任務是: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深入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澤民總書記關於政法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公正執法、加強監督、依法辦案、從嚴治檢、服務大局的工作方針,全面加強法律監督,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加大職務犯罪偵查和預防工作力度,積極推進檢察改革,大力加強隊伍建設和基礎建設,不斷開創檢察工作新局面,為推進依法治國,維護社會穩定,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作出積極貢獻。
二、總體奮鬥目標、工作方針和指導原則
4、未來五年檢察機關的總體奮鬥目標是:健全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依法治國要求相適應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檢察隊伍,有效防止和糾正司法不公現象,維護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保障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經濟安全。
--法律監督工作權威明顯增強,各項業務協調發展: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的力度不斷加大,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準確、及時、有力,訴訟監督有突破性進展,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水平明顯提高,執法的社會效果顯著增強,服務大局的職能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在保障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創造出新的工作業績。
--建立起一整套靈活、高效的檢察工作運行機制:規範有力的貪污賄賂、瀆職犯罪偵查機制,完備高效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和出庭公訴機制,健全有效的訴訟監督機制,完善規範的職務犯罪預防機制,科學暢通的宏觀指導機制,全面有力的檢務保障機制。
--全面提高檢察隊伍的管理水平和整體素質:健全符合檢察工作特點的隊伍管理體制,完善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機制,檢察人員的執法水平明顯提高,檢民關係更加密切,隊伍紀律作風明顯好轉。
--樹立起檢察機關公正嚴明、高效文明、清正廉明、人民群眾滿意的良好形象。
--形成比較完備的檢察理論體系,為檢察改革和檢察事業發展提供科學有力的理論指導。
--健全適應檢察事業發展需要的科技裝備保障體系,檢察工作的科技含量明顯增加,檢察工作的科技水平和現代化程度顯著提高。
5、今後一個時期的檢察工作方針是:公正執法、加強監督、依法辦案、從嚴治檢、服務大局。公正執法,是社會主義法制的根本要求,是檢察工作的永恆主題,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呼聲。加強監督,是檢察機關在國家政治、社會生活中履憲法和法律賦予職責的主要體現。依法辦案,是檢察機關全面正確履行職責的內在要求。從嚴治檢,是建設高素質專業化檢察隊伍的基本要求,是完成各項檢察任務的重要保障。服務大局,是檢察工作的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工作方針中的五項具體內容,是實踐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責、順應黨和人民對機關要求的有機統一的整體,各級檢察機關必須全面準確地理解,認真貫徹落實到各項檢察工作中。
6、為完成總任務,實現總目標,正確執行檢察工作方針,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以下指導原則:
--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這是檢察工作沿着正確的政治方向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檢察機關都必須始終不渝地堅持黨的領導,自覺接受黨的領導,主動爭取黨的領導,緊緊依靠黨的領導。
--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一心一意為黨和國家的大局服務。要把服從於服務於經濟建設作為檢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圍繞黨和國家的大局部署工作任務,確定工作重點,開展各項檢察工作。
--堅持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責,維護司法公正。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立身之本,是維護司法公正,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保障。開展檢察業務,推進檢察改革,必須把立足點放到強化法律監督職能上。要堅持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公正執法,積極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
--堅持依法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對刑事犯罪、經濟犯罪和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都要依法嚴厲打擊,決不能手軟。
--堅持「一要堅決,二要慎重,務必搞准」,把確保案件質量作為辦案工作的生命線。懲治犯罪必須態度堅決,同時要特別強調慎重和搞准,關鍵是搞准。處理案件,必須事實清楚,證據確實,程序合法,經得起歷史的檢驗。要堅持實體與程序並重,懲治犯罪與保護公民合法權益並重,正確處理辦案數量與辦案質量的辯證關係,牢固樹立質量為本的觀念,不斷提高辦案質量。
--堅持把建設高素質的專業化檢察隊伍作為關係檢察工作全局的長期戰備任務來抓,認真貫徹「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思想,依法建院,從嚴治檢,加強培訓,嚴格監督,走強化素質的精兵之路,以隊伍的高素質來保持廉潔,增強效率,提高戰鬥力。
--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大膽探索,勇於實踐,不斷統一執法思想,積極推進檢察改革。要運用鄧小平理論研究解決檢察工作中遇到的現實問題,堅持科學態度與創造精神的辯證統一,着眼於馬克思主義理論的實際運用,着眼於對檢察工作的理論思考,着眼於新的實踐和新發展,加大檢察改革力度,推動檢察工作不斷創新、與時俱進。
--堅持自覺接受監督,不斷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繫。牢固樹立監督者也要接受監督的觀念,廣泛聽取人大代表的意見和建議,建立健全主動接受監督的機制。要以人民答應不答應、贊成不贊成、滿意不滿意作為檢驗檢察工作成效的根本標準。
--堅持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要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思想,發揚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的優良傳統,不斷完善舉報、檢務公開等群眾路線和檢察工作相結合的制度,使檢察機關的專門工作牢牢紮根於人民群眾之中。
--堅持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這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是檢察機關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重要保障。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要改進領導方法,加大領導力度,下級人民檢察院要增強組織觀念和紀律意識,自覺服從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的領導,確保政令暢通,令行禁止。
三、全面強化法律監督職能,積極推進各項業務工作,更好地服務於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
7、未來五年的檢察業務工作,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的工作大局,強化法律監督,公正執法,依法辦案,提高辦案質量,增強服務效果。重點加強查辦職務犯罪、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和訴訟監督工作,着力改變民事行政檢察、控告申訴檢察薄弱的狀況,確保各項業務工作全面、健康、協調發展,努力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國家經濟安全,促進司法公正。
8、明確工作任務,把握工作重點。
--堅決打擊叛國、分裂國家等一切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是維護國家政治穩定的重要內容。各級檢察機關要充分認識維護政治穩定的極端重要性和緊迫性,與公安、國家安全機關和人民法院密切配合,及時發現和嚴厲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民族分裂活動,嚴懲暴力恐怖犯罪分子,積極參加重點地區反恐怖專項鬥爭和統一行動;依法打擊利用宗教名義進行秘密結社等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嚴厲打擊借宗教之名從事民族分裂和暴力活動的犯罪分子,全力維護國家政治穩定。
--懲治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一項重要任務,是反腐敗鬥爭的重要內容。各級檢察機關必須按照黨的十五大關於反腐敗的總體部署和工作格局,始終把懲治貪污賄賂、瀆職犯罪擺在突出位置,以更加堅定的態度,更加高昂的鬥志,更加有力的措施,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要圍繞查辦大案要案、規範辦案行為、加強監督制約、提高辦案質量、擴大服務效果、從嚴管理偵查隊伍,探索出一條具有檢察特色的、保障懲治職務犯罪工作健康發展的新路子。在戰略部署上,要增強大局觀念,善於根據黨和國家一個時期的工作要求,適時調整查辦案件主攻方向和打擊重點。要把經常性的工作與集中打擊、專項鬥爭緊密結合,既樹立持久作戰思想,又要不斷取得階段性成果。要按照中央的部署,重點查辦發生在黨政領導機關、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經濟管理部門中的貪贓枉法、徇私舞弊等職務犯罪大案要案,推動反腐敗鬥爭不斷深入;要圍繞整頓經濟秩序的工作,嚴肅查辦國家工作人員參與走私、騙購外匯、逃匯、非法買賣外匯等構成職務犯罪的案件,促進打擊走私、騙購外匯等專項鬥爭向縱深發展;要積極查辦國有企業改革、金融體制改革、糧食和棉花流通體制改革、住房制度改革、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等國家重大改革措施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貪污賄賂、瀆職犯罪大案要案,確保各項改革的順利進行。對貪污賄賂、瀆職等犯罪分子,不管涉及到什麼單位和個人,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嚴懲。
--依法嚴厲打擊危害社會治安和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活動,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經濟安全,是改革和發展的重要前提。各級檢察機關要堅持依法從重從快的方針,運用批捕、起訴職能,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積極參加各種專項鬥爭和集中整治,與公安、法院等部門密切配合,全力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經濟安全。爭取在兩年內,使批捕、起訴工作基本適應新刑法、刑事訴訟法的要求。打擊刑事犯罪的重點是:殺人、搶劫、強姦、爆炸等嚴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重大盜竊犯罪、帶黑社會性質的團伙犯罪;走私、騙購外匯、金融詐騙、偷稅抗稅等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犯罪等。要充分發揮檢察職能作用,依法嚴厲打擊危害農村社會治安、破壞農業生產的各種犯罪和稱霸一方的流氓惡勢力,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訴訟監督是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檢察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踐依法治國的重要措施。要以維護司法公正,增強人民群眾對司法的信心為目標,抓住司法不公、訴訟違法的突出問題,採取有力的措施,依法堅決予以糾正。重點糾正有案不立、以罰代刑,超期羈押、刑訊逼供、非法取證,有罪判無罪、重罪輕判、輕罪重判,違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等違法現象。要加重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份量,以糾正因地方保護主義和司法腐敗造成裁判不公的案件為重點,加強辦案工作;要選擇典型民事行政申訴案件進行公開審查試點,逐步完善業務工作規程;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民事行政抗訴案件再審法庭的出庭工作;加強調查研究,探索依法有效開展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途徑。要把訴訟監督與查辦司法人員貪贓枉法、徇私舞弊案件緊密結合起來,不斷增強監督的權威性和有效性。
--控申舉報工作是檢察機關聯繫群眾的橋梁和紐帶。要進一步完善舉報宣傳、線索管理、審查協調、分流、反饋、獎勵和保護等環節的舉報工作機制,建立全國統一的舉報電話,每年開展一次舉報宣傳周活動;要本着實事求是、有錯必糾的原則,認真辦理刑事申訴和刑事賠償案件。
9、以辦案為手段,不斷提高執法水平。辦案是檢察機關最基本的執法活動,是打擊犯罪,為黨和國家大局服務最重要的手段。鄧小平同志關於嚴厲打擊各種犯罪活動的思想,是我們必須長期堅持的重要執法指導思想和原則,決不能動搖。要堅定不移地加強辦案工作,既防止不顧質量的搞數字攀比,又要防止壓案不查、打擊不力。要緊緊圍繞收集、固定、審查、運用證據,提高偵破案件的能力和審查案件、出庭公訴的水平。要講政治,顧大局,堅決防止和克服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的單純業務觀點,在辦案中注意維護正常工作、生產、經營秩序;在辦案的方式方法上,要充分考慮是否有利於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使打擊與服務達到有機統一。
10、以嚴格執法為準則,健全辦案質量保障體系。用牢固樹立質量為本的思想,切實把法治精神貫穿到各項檢察工作中,用法律規範一切檢察活動。嚴格按照法律程序辦案,堅決執行高檢院的「九條卡死」規定,以辦案程序公正來保證執法公正。要完善各項業務的崗位責任制,健全業務工作制度,規範工作流程,保證各項工作有章可循,用制度保障嚴格執法。要制定各項業務的辦案質量標準及考核辦法,健全辦案質量監督檢查體系。完善冤案、錯案責任追究制,落實國家賠償制度。
11、辦案工作既要注重懲治犯罪,又要依法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要把懲治犯罪與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統一於辦案的全過程,既要使犯罪分子受到應有的法律追究,又要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嚴格遵守訴訟程序的規定,保證犯罪嫌疑人的各項訴訟權利和合法權益;要文明辦案,嚴禁刑訊逼供、非法取證。同時要加大查辦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罪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的犯罪案件的力度,保障公民合法權益。
12、積極開展預防犯罪工作。堅持標本兼治,把預防犯罪作為檢察機關為大局服務的一項重要工作抓出明顯成效。要以加強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為重點,積極探索檢察機關的專門預防與社會預防相結合的有效途徑,逐步建立檢察機關預防犯罪的工作機制。在辦案中要教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服法、悔過自新,實現特殊預防;注意發現行業或單位管理上的漏洞,提出堵漏建制的檢察建議,促進行業、單位的犯罪預防;通過以案說法,開展法制宣傳,提高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實現一般預防;要分析研究犯罪的原因、規律和特點,結合國家出台的改革措施,搞好犯罪預測,及時向黨委、人大、政府提出深化改革、加強管理的建議,剷除滋生犯罪的土壤和條件。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落實檢察環節上的各項預防措施。開展預防犯罪工作,要通過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結合辦案工作來進行,講求實際效果。不能離開檢察職能搞預防,更不能受利益驅動搞預防。
四、大力加強檢察隊伍建設,造就一支高素質的專業化檢察隊伍
13、未來五年檢察隊伍建設的任務是,堅持依法建院、從嚴治檢,以保證公正執法,提高隊伍整體素質為目標,深化改革,加強教育,優化管理,強化培訓,嚴格監督,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堅強、公正清廉、業務精通、紀律嚴明、作風優良,黨和人民滿意的高素質的專業化檢察隊伍。
14、始終把政治建設放在首位。深入學習鄧小平理論、黨的十五大精神和江澤民總書記的重要講話,用科學理論指導檢察實踐。根據中央的部署,1999年各級檢察機關要用整風精神深入開展以「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主要內容的黨性黨風教育,採取治本措施,全面提高檢察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的思想政治素質,鞏固發展教育整頓成果。切實加強和堅決維護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經濟工作紀律和群眾工作紀律。大力開展多種形式的爭先創優活動,把廣大檢察人員的積極性及時引導和凝聚到檢察工作當中,在檢察實踐中進一步統一執法思想,加強檢察機關的形象建設、增強檢察人員的公僕意識,克服特權思想,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永遠保持檢察隊伍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政治本色。
15、把領導班子建設提高到一個新水平。隊伍建設的關鍵是班子建設。要按照中央《黨政領導幹部選撥任用工作暫行條例》和檢察官法的要求,選好、配強各級檢察院領導幹部,加強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在提高素質、完善結構、強化管理、健全制度、增強團結等方面下功夫。要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普遍實行並逐步完善領導幹部述職評議、任期目標考核、任職迴避、輪崗交流、離任審計、收入申報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監督管理制度。加強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領導班子的考核和協管力度,特別是要搞好屆中考察。按照「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原則,加大培養選撥優秀年輕幹部工作力度,建立後備幹部人才庫。着力改善領導班子的知識、專業結構和年齡結構,到2003年換屆時,省級院的領導班子中,40歲左右的幹部至少要有一名;地市級和區縣級領導班子中,35歲左右的幹部至少要有一名;領導班子中,大專以上學歷和法律專業的比例分別達到90%和85%。要重視少數民族幹部和婦女幹部的培養和任用。
16、加強檢察機關黨的建設。要高度重視各級檢察院機關黨的建設,健全黨的組織,配強支部(機關黨委、黨總支)書記;獨立活動時間較長辦案組、工作組,應建立臨時黨小組;堅持「三會一課」制度,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共產黨的先鋒模範作用。
17、全面落實檢察官法,走出一條依法科學管理檢察隊伍的新路。檢察工作執法護法的特殊性,決定了檢察隊伍的管理必須高標準嚴要求。2000年以前,要全面落實檢察官法的各項規定,健全檢察人員的錄用、考核、培訓、獎懲、任免、晉升、辭職、辭退等制度,真正做到用法律和制度管人、管事。對檢察官、書記員、司法行政人員、司法警察、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分類管理。健全檢察官依法履行職責的保障機制,保護秉公執法的檢察官。在依法管理的基礎上,按照現行行為管理科學的要求,大力推進檢察隊伍的正規化進程。
18、下大力氣加強教育培訓工作。既要把教育培訓作為一項長期的基礎性、戰略性任務,又要作為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抓緊抓好。要貫徹深化教育培訓改革,科學統籌規劃,提高教育質量的發展方針,把握正確的教育方向,堅持理論聯繫實際,大力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特別是思想政治素質,努力培養一大批能夠擔當跨世紀檢察工作重任的領導幹部、後備幹部和業務骨幹。1999年,要把基層檢察院檢察長普遍輪訓一遍;2001年以前,要把檢察機關業務人員普遍輪訓一遍。加快發展以更新知識和提高技能為重點的繼續教育,有計劃地培養高層次複合型人才。加強以提高幹部實際工作能力為主要任務的崗位培訓,積極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專項業務培訓,進一步規範任職資格培訓、檢察官晉升培訓和初任檢察官考試制度。改革教育培訓方法,更新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注重培訓研究問題、解決問題、分析處理案件的能力,加強現代科技知識和經濟知識的培訓。不斷加大教育培訓的投入,加強國家檢察官學院和省級檢察院的培訓基地建設,逐步完善三級培訓網絡。積極扶持少數民族地區和經濟落後地區的教育培訓工作。建立一支素質優良的師資隊伍,編寫適應不同層次需要的實用教材。加強聯合辦學。用三至四年的時間,形成比較完善的檢察教育培訓體系,實現教育培訓的科學管理。
19、深入開展自身反腐敗。根據中央關於人民民主專政機關要加強自身反腐敗的要求,堅持從嚴治檢,立足教育,着眼防範,突出抓好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從嚴查辦檢察幹警執法犯法、貪贓枉法等違法違紀案件,堅決清除隊伍中的腐敗分子;切實糾正作風粗暴、態度蠻橫等逞威風、耍特權現象。要堅決貫徹中央關於政法機關不再從事經商活動的決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的規定,杜絕以案謀私、以權謀錢的現象。要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把1998年開展集中教育整頓的成功經驗,運用到日常隊伍教育管理中,既防止已經解決的問題出現反覆,又着眼於解決深層次和新發現的問題,在治本上下功夫。
20、認真落實從優待檢政策。要把深入細緻的思想政治工作與滿腔熱情地幫助幹警解決實際問題結合起來。認真做好檢察官等級確定和晉升工作,爭取隨着國家經濟發展和財政的增長逐步提高檢察幹警的工資待遇和津貼標準,積極創造條件解決幹警在人身保險、醫療、住房、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使廣大檢察幹警全身心投入到各項工作之中。
五、解放思想,大膽探索,積極推進檢察改革,為檢察事業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21、要開創檢察工作的新局面,必須把未來五年工作的基點放在改革上,切實按照黨的十五大關於推進司法改革、從制度上保證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的要求,解決思想,衝破因循守舊、墨守成規的習慣勢力和陳舊觀念的束縛,着眼於檢察事業的長遠發展,把改革精神貫穿於各項檢察工作之中,以改革為動力推動檢察事業全面進步。今後五年檢察改革的任務是,從體制、機制、制度等方面,完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檢察制度,逐步建立適應依法治國要求、符合檢察工作規律的管理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為檢察事業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22、檢察改革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是要在我國的政治體制框架內與民主法制建設的整體推進相適應;二是有利於在黨的領導下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強化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三是有利於調動廣大檢察人員的積極性,提高整體執法水平;四是要立足國情,合理借鑑國外有益做法,有利於完善有中國特色的檢察制度;五是要有組織、有領導,積極穩妥地推進。
23、健全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領導體制,加大領導力度,形成上下一體、政令暢行、指揮有力的領導體制,確保依法獨立高效行使檢察權。
--在堅持黨管幹部的前提下,根據管人與管事相結合的原則,健全檢察機關領導幹部管理體制。加強調查研究,提出切實可行的加大上級院管理下級院領導班子權限的具體措施。
--逐步建成全國各級檢察機關之間互相支持、互相配合、互相協調的檢察一體化的工作機制,強化辦理跨地區大案要案的指揮協調,健全遵循一定程序異地代為調查取證、協助辦案的制度。高檢院要對此進行專題論證,作出具體規定,並探索建立信息暢通、反應靈敏的指揮協調中心。各省級檢察院要充分發揮在檢察一體中承上啟下、左右聯動的作用。
24、科學設置機構,統一業務機構名稱,合理配備力量。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根據中央部署,搞好機構改革。總的原則是精減非業務機構,合併職能重疊的部門,充實業務部門和基層的力量。高檢院、省級院、地級院、縣級院業務部門的人員配備分別應占同級院總人數的60%、65%、70%和75%以上。依法規範各級檢察院的業務機構,合理配置職能,改革目前職能有交叉、名稱不科學、不統一的狀況,地級以上檢察院的業務機構力求一致。
25、推行主訴檢察官制度,改進檢察委員會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檢察工作特點的業務管理機制。
--推行主訴檢察官制度。從1999年開始,進行主訴檢察官制度試點。高級院要對試點工作作出部署,選擇若干大城市檢察院進行試點。各省級院也要選擇若干檢察院進行試點,以取得經驗,全面推廣。對主訴檢察官要明確權責,定期考評,滾動選任,優勝劣汰。
--改進檢察委員會工作。為提高檢察委員會工作質量和效率,各級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可以設立專職委員。地級以上檢察院檢察委員會要確定專門辦事機構,對提交檢委會討論的事項和案件提出正確適用法律的意見。高檢院和省級院檢委會除討論具體案件外,要經常研究檢察工作中帶有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問題,着重議大事,發揮宏觀決策指導作用。
26、全面推行以競爭上崗、雙向選擇為主要內容的幹部管理使用制度,形成優勝劣汰、能上能下、能進能出,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競爭激勵機制。
--根據幹部制度改革的要求,結合檢察官法的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原則,對各級檢察院內設機構的領導職位實行公開聘任、群眾推薦、競爭上崗、組織考核、目標任期制;對一般幹部實行雙向選擇、落選待崗等制度。
--進一步提高幹部工作的民主和公開程度,逐步推行幹部任前公示制,在組織確定人選後先行公示於眾,聽取意見,經過一定時間後再決定是否正式任命,把群眾公認原則貫穿於幹部選任工作的全過程。
--從1999年起,錄用檢察人員,一律要經省級檢察院審核批准,堅持凡進必考,先培訓後上崗,並逐步實行全國統一考試、集中考核、統一錄用的制度。注意從優秀律師、其他司法人員中選任檢察官。逐步建立從下級院選撥檢察官的制度。完善檢察人員辭退辦法,實行檢察幹警違規辭退制。
--有計劃、有組織地擴大幹部交流。實行檢察長異地交流制和任職迴避制,副檢察長分管工作輪換制,中層幹部崗位輪換制,偵查部門、人事部門和管錢管物等部門的人員實行定期交流,促進檢察隊伍的勤政廉潔。
27、完善內部制約和外部監督機制,自覺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和法律程序上的制約,廣泛聽取意見,促進檢察權的行使符合法律規定,符合黨和人民的意志。
--建立嚴密的自我防錯糾錯的內部監督制約機制。以完善人民檢察院偵查工作內部制約機制為重點,建立多層次、多環節的內部制約體系。一是要嚴格執行《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完善人民檢察院偵查工作內部制約機制的若干規定》,進一步深化對偵查工作的制約。二是要健全控告申訴和監所檢察工作對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工作的制約。三是要建立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之間的互相制約機制。四是要加強各級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對業務工作的監督。五是要健全大案要案備案審查等制度,嚴格上級檢察院對下級檢察院的監督。各內設部門要認真履行制約職能,不搞形式主義,充分發揮內部監督制約機制的作用。
--大力深化檢務公開。認真落實高檢院《關於在全國檢察機關實行「檢察公開」的決定》和《人民檢察院「檢務公開」具體實施辦法》,增強檢察工作的透明度,使檢務公開成為檢察工作接受群眾和社會各界監督的重要渠道。邊實踐,邊總結,逐步深化檢務公開制度,增強檢務公開的實效。公開的內容要不斷拓展,由靜態向動態轉變,適時向社會公布檢察機關的重大活動、群眾關注的重大案件的查處情況;公開的形式要不斷規範化、程序化,向多樣化、立體式發展,推行對舉報人、申訴人、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告知」制度。要扎紮實實把檢務公開制度長期堅持下去,通過檢務公開,更全面、更廣泛、更自覺地接受外部監督,促進檢察機關的內部建設,保證廉潔、公正執法。
--建立專家諮詢制度。在高檢院、省級院和較大城市、有條件的地市級檢察院,建立專家諮詢制度,從有關部門聘請若干法律、經濟、金融、證券、科技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專家諮詢委員會或專家諮詢組,聽取專家對疑難複雜案件的論證意見,利用專家的知識資源,培訓、提高檢察幹警的實際工作能力。
六、全面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夯實檢察事業發展的基礎
28、基層檢察院是檢察工作的前沿陣地,是檢察工作的根基,在建設跨世紀檢察事業的系統工程中,必須把基層檢察工作置於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基層檢察院建設的總體要求是:堅持以法為本,以人為本,依法建院,從嚴治檢,全面提高檢察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把基層檢察院建設成為司法公正、紀律嚴明、形象良好、人民滿意的法律監督機關。
29、要全面落實《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加強基層檢察院建設的意見》,重點加強基層院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改進和加強機關黨的建設,依法規範各項業務工作和鄉鎮檢察室工作,以改革的精神抓好機制創新,逐步改善基層業務裝備和工作生活條件。到2003年,絕大多數基層院要實現「五個好」目標。
30、上級檢察院要加強對基層檢察院建設的領導。要實行抓基層分級負責制,高檢院要加強宏觀指導;省級院要加強分類指導,地市級檢察院要加強具體指導,從一把手做起,領導班子成員要分工具體指導二三個基層院建設。要有計劃地組織先進與後進、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沿海地區和內陸邊遠地區基層院之間的人員短期交流和對口支援,上下左右齊心協力抓好基層院建設。要牢固樹立為基層服務的觀念,努力為基層多辦實事,幫助改善基層的基礎建設,加大對基層的經費扶持力度。
七、高度重視和發揮宏觀指導、理論研究和檢察宣傳等在檢察工作全局中的重要作用
31、努力提高宏觀指導水平。高檢院和省級檢察院要把主要精力用於宏觀指導,克服和防止重微觀輕宏觀、重辦案輕指導的傾向,深入研究解決執法活動中深層次的重大思想理論問題。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調查研究,不僅要組織推動,而且要親自帶頭,問計於群眾,問計於基層,及時總結、推廣基層工作創造的新鮮經驗,掌握工作的主動權,提高在複雜情況下駕馭局勢的本領。
32、改進和加強司法解釋工作。各級檢察院都要認真總結檢察實踐中遇到的法律適用問題,及時層報高檢院。高檢院要提高司法解釋的質量和效率,縮短製發周期,增強可操作性。對涉及其他部門工作、事關全局的司法解釋,在正式發布之前,要徵求有關方面的意見,有的要提請有關部門進行協調,以避免發生司法解釋和執行中不一致的問題。要不斷索司法解釋的新方式、新辦法,力爭在兩三年內基本解決司法解釋與檢察工作實踐不相適應的問題。
33、完善檢察法制建設。認真做好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的研究修改工作,爭取儘快提交立法機關審議通過,為檢察改革提供法律依據。要根據檢察實踐的需要,總結提出強化監督手段,完善監督程序,增強監督效力,健全檢察制度的立法建議。推動完善民事行政訴訟立法,確立檢察機關對涉及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案件提起訴訟和對重大民事行政案件參訴的方式。進一步健全規範辦案工作、嚴肅辦案紀律、完善內部制約、加強人事管理、理順工作關係、維護工作秩序的規章制度,並採取有效措施,保證已經施行的制度落實到日常工作和幹警的行動中。
34、繁榮檢察理論研究。要在系統倡導鑽研理論、思考問題的風氣,鼓勵檢察幹警投身理論研究,提高理論素養。檢察理論研究要始終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緊緊把握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進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根據檢察事業跨世紀發展和檢察改革的需要,重點圍繞中國特色檢察制度的內容和特點,法律監督的職權範圍和實現途徑,檢察體制的改革和完善,職務犯罪的偵查和預防,庭審改革中的公訴規則和證據運用,刑法、刑事訴訟法實施中的重大問題,中外檢察制度的比較借鑑等,加強檢察應用理論和基礎理論的研究,增強工作中的理性思維,把握檢察工作的發展規律和方向。
35、切實加強檢察宣傳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立足檢察,面向社會,有組織、有計劃、有聲勢地強化對各個時期檢察工作重點的宣傳,大力宣傳檢察戰線先進人物,弘揚檢察官秉公執法的凜然正氣和奮發拼搏的奉獻精神。對一個時期的檢察宣傳重點,要爭取納入黨委和宣傳部門的宣傳計劃。要上下聯動、內外聯動、全面發動,逐步形成「大合唱」的檢察宣傳體系,不斷拓展檢察宣傳的廣度和深度,擴大宣傳的規模和總體效應。進一步抓好檢察報刊和圖書出版工作。檢察宣傳要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堅持黨性原則,嚴格宣傳紀律。
36、擴大對外交流,拓展交流途徑,加強業務性的考察、教訓、講學等活動,為檢察工作服務,為國家的總體外交服務。根據我國同外國簽訂的司法協助條約和引渡條約,總結、規範檢察機關開展司法協助的工作規程。加強檢察工作中的國際合作及與港澳地區的個案協查。
八、緊緊依靠黨的領導,自覺接受監督,保障檢察權的正確行使
37、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黨領導人民制定法律,又領導人民執行法律。檢察機關要正確履行法律監督職責,必須緊緊地依靠黨的領導,把依法獨立公正行使檢察權同加強黨的領導統一起來。要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從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緊緊圍繞黨的中心任務部署檢察工作,充分發揮檢察工作在為大局服務中的職能作用,重大決策、重大工作部署、重大問題,必須向黨委請求報告。要依靠各級黨委和黨委政法委、紀委的協調,排除干擾。克服困難,妥善處理各種複雜問題,為檢察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和執法環境。
38、自覺接受人大監督。要堅決維護人民代表大會的監督權威,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主動配合人大及其常委會的執法檢查、工作評議。進一步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聯繫,主動向人大代表通報檢察工作情況。認真辦理人大交辦的案件和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使檢察機關與人大代表的聯繫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39、要積極主動地向各級政府、政協通報檢察工作的情況,進一步做好聘請特約檢察員工作;密切同紀檢、監察和行政執法部門的聯繫,建立貪污賄賂、瀆職等案件的移送制度。加強同公安、法院、國家安全、海關緝私、司法行政等機關的協調,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形成司法合力。
40、誠懇接受人民群眾和輿論的監督。要熱情接待人民群眾的來信來訪,完善檢察長接待日制度,認真處理對檢察幹警的投訴。推行發放《辦案人員執法執紀情況徵求意見書》和案件回訪調查等制度,聽取發案單位、案件當事人、律師及其他群眾對檢察幹警執法執紀的意見。對於新聞媒體反映的檢察機關和檢察人員中存在的問題,要認真核查,及時處理。
九、完善經費和物質保障機制,加強檢察機關的科技裝備建設
41、認真落實黨中央關於政法機關吃「皇糧」的決定,充分調動中央和地方兩個積極性,建立多層次的經費物質保障體系,保證履行檢察職能所必需的經費。要精打細算,厲行節約,管好用好各項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按照「先進、適用、配套、普及」的原則,兩年內配齊實施刑事訴訟法所需的偵查取證、收集視聽資料和複製案卷材料的必要裝備。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目前還沒有業務技術用房和辦案用戶的,在三五年內要逐步建立起來。不斷改善辦案交通條件,逐步實現辦案現代化和辦公自動化。
42、增強科技意識,向科技要戰鬥力。運用高新技術加強技術取證、文證審查、檢驗鑑定等工作,提高檢察工作中的科技含量。檢察技術裝備建設要突出重點,合理布局。高檢院要逐步建成設備先進配套的全國檢察技術中心,各省級院要根據本地區檢察技術專業的設置、技術裝備器材的配備,重點加強地、市級檢察技術部門常規技術的基礎設施建設,逐步形成優勢互補、互相協作的檢察技術工作網絡體系。充實科技人才,加大科技人才,加快科技成果向戰鬥力的轉化。
43、加強國家檢察信息系統建設。要緊緊圍繞國家檢察信息系統的總體目標,加快計算機信息網絡和通信建設。力爭用三年時間,實現高檢院和省級院、大中城市檢察院之間的計算機聯網,開通高檢院、省級院、大中城市檢察院之間的檢察系統專線通信網,實現語言通訊、傳真、數據通信、專用電話/電視會議系統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建立與檢察機關辦公自動化設備相適應的密碼通信系統。高檢院要加強對檢察系統應用軟件的統一開發與管理。
十、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全面落實規劃目標
44、《檢察工作五年發展規劃》作為組織和動員全國各級檢察機關推進檢察事業發展的行動綱領,展現了檢察事業跨世紀發展的藍圖,具有重大意義和指導作用。各級檢察院要全面抓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關推進檢察事業發展的行動綱領,展現了檢察事業跨世紀發展的藍圖,具有重大意義和指導作用。各級檢察院要全面抓好規劃的組織實施工作,把全體檢察人員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實現規劃確定的奮鬥目標上來。高檢院各內設部門、各省級檢察院和軍事、鐵路運輸檢察院,都要根據規劃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分別制定部門、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1999年、2001年、2003年要分別進行初期、中期和終期評估,檢查規劃的落實情況,並根據形勢的發展對有關任務和目標進行適當調整。要精心組織,加強領導,採取積極措施,創造性地落實規劃確定的各項目標,把充滿生機與活力的檢察事業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紀。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