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
← |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司法解釋第9號 |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 法釋〔2005〕10號 制定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2005年8月1日 |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司法解釋第1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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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公 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認定國有控股、參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的解釋》已於2005年7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59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8月11日起施行。 2005年8月1日 |
為準確認定刑法分則第三章第三節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現對國有控股、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國有公司、企業人員解釋如下:
國有公司、企業委派到國有控股、參股公司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有公司、企業人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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