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勿「糾正」
汪原放君已經成了古人了,他的標點和校正小說,雖然不免小謬誤,但大體是有功於作者和讀者的。誰料流弊卻無窮,一班效顰的便隨手拉一部書,你也標點,我也標點,你也作序,我也作序,他也校改,這也校改,又不肯好好的做,結果只是糟蹋了書。
《花月痕》本不必當作寶貝書,但有人要標點付印,自然是各隨各便。這書最初是木刻的,後有排印本;最後是石印,錯字很多,現在通行的多是這一種。至於新標點本,則陶樂勤君序雲,「本書所取的原本,雖屬佳品,可是錯誤尚多。餘雖都加以糾正,然失檢之處,勢必難免。……」我只有錯字很多的石印本,偶然對比了第二十五回中的三四葉,便覺得還是石印本好,因為陶君於石印本的錯字多未糾正,而石印本的不錯字兒卻多糾歪了。
「釵黛直是個子虛烏有,算不得什麼。……」
這「直是個」就是「簡直是一個」之意,而糾正本卻改作「真是個」,便和原意很不相同了。
「秋痕頭上包著縐帕……突見癡珠,便含笑低聲說道,『我料得你挨不上十天,其實何苦呢?』……癡珠笑道,『往後再商量罷。』……」
他們倆雖然都淪落,但其時卻沒有什麼大悲哀,所以還都笑。而糾正本卻將兩個「笑」字都改成「哭」字了。教他們一見就哭,看眼淚似乎太不值錢,況且「含哭」也不成話。
我因此想到一種要求,就是印書本是美事,但若自己於意義不甚瞭然時,不可便以為是錯的,而奮然「加以糾正」,不如「過而存之」,或者倒是並不錯。
我因此又起了一個疑問,就是有些人攻擊譯本小說「看不懂」,但他們看中國人自作的舊小說,當真看得懂麼?一月二十八日。
這一篇短文發表之後,曾記得有一回遇見胡適之先生,談到汪先生的事,知道他很康健。胡先生還以為我那「成了古人」云云,是說他做過許多工作,已足以表見於世的意思。這實在使我「誠惶誠恐」,因為我本意實不如此,直白地說,就是說已經「死掉了」。可是直到那時候,我才知這先前所聽到的竟是一種毫無根據的謠言。現在我在此敬向汪先生謝我的粗疏之罪,並且將舊文的第一句訂正,改為:「汪原放君未經成了古人了。」一九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身熱頭痛之際,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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