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列大夫同知河間府事張公墓表

朝列大夫、同知河間府事張公墓表
作者:元好問 金朝
本作品收錄於《元好問集/17

泰和初,元妃李氏干預時政,兄弟同在禁近,聲勢焰焰,鼓動海內,台諫多以為言。公時為監察御史,上書切諫,至有「妾上僭後,夫人失位」之語,引援古今,陳說成敗,皆君臣之間所難言者,朝議韙之。他御史有與公齊名者,其後畏禍不終,名節掃地,而公守河間,得所以死而死,身滅而名益著,至今言泰和名臣者,唯公可以當之。

公諱公著,字庭俊,姓張氏。初名寧,以夢兆改焉。世為太原陽曲人。曾大父某,知宋將亂,隱居不仕。大父祐,好讀書,尤長於術數,卜葬東山之大石谷,自言卻後三十年,吾宗當有文達者,已而果然。考諱某,資稟寬緩,輕財好施,以詩書棋酒自適。後用公貴,封朝列大夫。生三子,公其季也。初自童丱,朝列君教之學,長遊府庠,即有能賦聲。尋擢明昌二年進士第,釋褐平遙丞。歷洛交、雲川二縣令,補尚書省令史。考滿,留知管差除,以親老不就,授都轉運司戶籍判官。無幾何,拜監察御史。

元妃兄黃門喜兒嘗以水田事私請於公,公以正義責之,喜兒惶懼而退。虎賊尹大興,固寵負恃,恣為不法,朝臣無敢言者,公倡諸御史發其姦,章十餘上。章宗言:「胡沙虎定何罪?但跋扈耳,卿等不相容乃如此耶!」公同中丞孟鑄言:「聖明之朝,豈容有跋扈將軍乎?」上為之動容。張仲淹以趍附宰相起家,不十年至大興尹。公薄其為人,眾辱之。明日而仲淹死,時人以為慚憤致卒云。扈從秋山,車駕所經,居民為近侍所擾,無所於訴,公屏騎從,著大席帽,行圍中,杖大奴十數人,權貴為之斂手。或相警云:「大席帽者至矣。」其威望如此。

泰和四年,以稱職遷同知震武軍節度使事。丁太夫人郭氏憂,起復都轉運副使,改簽南京路按察司事。搏擊豪右,發擿奸伏,威惠並舉,天下想聞風采,遂有公輔之望。衛紹王大安初,授管州刺史。期年,改景州,兼漕運使。丁朝列君憂,起復陝西西路按察轉運副使。宣宗貞祐二年,改同知河北東路兵馬都總管,兼河間府事,特詔馳驛赴鎮。不逾月,河間受攻,總管不能軍,城遂陷。公方在應辦局,聞之大駭,率城中壯士近千人督戰,歿於陣中,實十一月二十六日也,得年五十有一。

夫人李氏,再娶曹氏,俱封清河縣君。子男一人,綽,以蔭補官。女四人,皆嫁士族。男孫三人:曰革,曰賁,曰恆。

公天性孝友,為宗族鄉黨所知。歷三縣兩州,當官剛果,明於剖析,吏畏民愛,有古能吏之風。太原民羅小七夜殺數人,而考驗無跡,三推不能決,朝命委公鞠之,一問得情,人以為神明之政。在所敦獎儒學,留意風教,舊俗為之一變。起文廟於所居安生里社,延致名儒,課子弟授業。二侄經、緯,皆有聲場屋間,繼擢上第。張氏遂為河東文章宗,鄉人至今榮之。孤子綽以某年月日,葬公於某所之先塋,禮也。

歲癸卯秋九月,某客燕中,緯以世舊之故,征銘於某,曰:「自衣冠南渡,二十年之間,無復歸顧之望。叔父墓木已拱,而旌紀寂寥,不肖負釁蒙累,死無以自贖。誠得吾子撰述,以著金石,傳永久,則瞑目無恨矣。敢百拜以請。」某復之曰:「先大夫履正奉公,惟義所在,死生禍福,無所顧藉,天下大夫士飽聞而厭道之。果得掛名表志,自托不腐,鄉里晚生預有榮焉,敢不唯命是聽?」乃退而論次之,而繫之以銘。銘曰:

平易而仁,卓魯之近民。發奸擊強,趙張三王之所以神。此在公為一節,固已無望於時之人。若夫確固而不移,質直而無文,直前徑行,唯義所存。有言責則致其忠,有官守則致其身,名節凜然,獨為不二心之臣。聞公之風,益知鄙夫之不可以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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