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正月
編輯1月1日
編輯○朔日己丑,日暈兩珥,暈上有戴,色內赤外靑。
○大司諫姜栢年等啓曰:「前統制使黃瀗之罪犯,實所難貸,只施流竄,已雲屈法,未久放還,旋授職牒,物情駭痛。又有此敍用之命,當初失刑,雖不可追正,豈可使晏然蒙敍,有若無罪者然哉?請還收黃瀗敍用之命。」上不從。
1月2日
編輯○庚寅,兵曹判書李浣,有病累辭,上不許。
○初,戶曹判書閔鼎重建議,加百官頒祿米一石。其後金佐明代之,以稅米不足於經用,每石代以紬、布各一匹,諸臣皆言其難繼,至是,竝寢紬、布。國朝百官之祿,雖不及中朝常祿,旣倍於近日。且赴衙則有宣飯,歲終則有職田之入,故祿足以自給矣。經亂以後,常祿旣減,而宣飯、職田,又從而廢。蓋以稅入日縮,國力不及故也。稅入日縮者,無他故焉。久廢量田,田結多失,且每年常稅,勿問豐凶,恆從下下年爲率,只捧四斗。其視國制上上年所捧,不啻五之一,而各衙門屯田、諸宮家設莊免稅,幾半國中,祖宗朝舊結收稅者,皆入其中。故地部稅入,歲僅十餘萬石,而軍食之取給於常稅者,又至七八萬石。其餘以爲官祿及上供,宗廟、百神之祀者,不過三萬餘石。而稅外以大同爲名者,歲出米五六十萬石,本末顚倒,經制乖舛,國力之削弱,民産之日蹙,職由於此。百官俸祿之薄,又何足言哉?
○正言柳尙運引避啓曰:「臣頃聞,訓鍊大將柳赫然,私令管下軍下鄕者,密得閑丁,來告之後,移文各邑,抄定別隊,致令民間騷怨,事體損傷,故與同僚相議,論啓矣。今聞,大臣以爲臺啓出於誤聞,臣何敢晏然在職?請遞。」大司諫姜栢年、獻納鄭重徽、正言洪億皆以此引避。憲府啓請出仕,從之。
1月3日
編輯○辛卯,守禦使金佐明啓曰:「硫黃煮煉之法,今幸曉解。嶺南左道慶州、淸道之間,皆是大山長谷,而多産硫黃石。頃年全東屹爲左兵使時,煉取千餘斤於其地。請以兩邑所屬店戶之在其地者,屬於本廳,蠲其雜役,許令煮取,以爲歲課。」上從之。
○平安道理山郡,上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白虹貫日。熙川郡,同日白虹三重繞日,而但不貫日。
1月4日
編輯○壬辰,夜,雷動。
○以張善澂爲兵曹參判,李元禎爲刑曹參判,趙珩爲工曹判書,閔熙爲判尹,任有後爲工曹參判。
○全羅道靈巖郡,上年十二月十二日夜地震,窓戶皆振。
1月5日
編輯○癸巳,咸鏡道利城驛吏朴立桂妻良女月仙,養七十老母,盡其誠孝。一日家中失火,未及扶出其老母,同死火中。道臣以聞,命旌其閭。
1月6日
編輯○甲午,太白晝見。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左相許積問上候腫患輕重,上曰:「腫患今無可憂矣。」太和曰:「度僧之法,載在國典,臺諫之欲爲修擧,意非不好。而但旣罷禪、敎兩宗之後,古今異宜,多窒礙難行者。今若出令而旋寢,則徒傷事體,故臣等欲爲稟定矣。」積亦以爲然。上曰:「今姑置之。」戶判金佐明曰:「本曹版別司反庫,則雜物多欠,而其中白金所縮者二千,所剩者三千。剩則必是文書之差誤,縮則似當分徵於該掌吏卒,此事何以處之?」上曰:「或剩或縮,其數略同,以剩爲文書之差誤,以縮爲偸竊而徵捧,必有呼冤之弊,今姑蕩滌可也。」佐明曰:「忠義年老者,雖令入番,無益於宿衛。若以不入番而不給祿,則亦有歉於報功之道。年七十以上者,請除番給祿。」上從之。
1月7日
編輯○乙未,成均館啓曰:「上旬輪次及春秋課製,曾以大司成閔鼎重上疏,其日有故,則使之退行於無故之日,而要不出其月之內矣。今月上旬輪次,因大提學有故,不得行於其日,請更待無故日設行。」上從之。
1月8日
編輯○丙申,太白晝見。夜,赤光如電,出自密雲中,直向西方,光照地,有聲,似是流星雲。
○禮曹以藏氷時,募軍坊米一千四百石已盡,藏氷尙遠。今當用九百四十餘石,而更難收捧於五部之民。請令賑恤廳繼給。從之。
○右議政洪重普三疏辭職,上遣承旨敦諭。
1月10日
編輯○戊戌,太白晝見。
○憲府停睦林奇拿問,尹天賚罷職之啓。
1月11日
編輯○己亥,太白晝見。
○以宋浚吉爲大司憲,曺漢英爲禮曹參判,沈梓爲承旨,李沃爲持平。
○夜,月暈回木星。
1月13日
編輯○辛丑,太白晝見。
○黃海道長連、文化,本月初九日大雷。
1月14日
編輯○壬寅,前校理洪萬衡卒。萬衡,永安尉柱元之子也。生長主家,絶無綺紈之習,爲人淸踈雅飭,平居淡泊如寒士。早登第,歷職淸要,論議平正,志尙端潔,士友推之。至是早歿,人皆惜之。
○平安道中和,本月初九日星隕,聲如大砲。
1月15日
編輯○癸卯,太白晝見。
○副護軍徐必遠陳疏,乞免摠戎使及平市提調曰:
臣賦性狂率,觸事任情,妄陳疏章,欲具伸理,群猜衆怒,愈往愈甚。近來李尙眞、朴世堂等,緣臣獲謗,皆已退去。臣以首罪,尙此遲留,宜其齊憤,若報私讎。玉堂之箚、兩司之啓,多有情久之斥,而將退之身,辨之何用雲。
上答曰:「已甚之論,不必過嫌。卿勿固辭。」〈史臣曰:「世堂雖因必遠事,論議不合,而且爲閔蓍重所斥而去;尙眞無與於必遠事,而必遠引之,人皆笑之。又以疏辭不遜,被劾。」〉 ○執義李端夏引避啓曰:「徐必遠行身處事,悖倫無義,以妨賢病國,得罪輿論。兩司交章,終歲爭執,而殿下不賜允兪,一向相持,有損事體,不得不停論,而非以其罪爲可恕也。如使必遠,稍有心識,則惟當痛自懺悔,負罪引慝之不暇,而又敢抗疏自辨,力戰公議,有若三司之臣皆有私怨,乘時構陷者然,可駭亦可笑也。三司之論,非一人之私意,而必遠之言,乃敢如此,其用意之危險,非特文過遂非而已。臣在玉堂、臺閣,終始其論,其被必遠之反攻,有加於諸僚。且聖批答必遠,以已甚之論,不必過嫌爲敎,不可仍冒臺職,請遞。」掌令李夏、大司諫姜栢年、司諫李端錫、獻納鄭重徽、正言柳尙運、洪億等,亦皆以被斥於必遠,引避。上竝令勿辭。持平李沃,啓請出仕,從之。
○全羅監司金澄,因李殷相、吳挺緯等査覈事,上疏辭職曰:
大臣爲地兩臣自明,而有司之査,又從而直之。臣不欲呶呶辨論,以傷朝廷之體,而試觀其平日所以持己者何如?朝著之間,名論又何如?近來被罪行査,而得實者幾何?卽此推之,則可以知臣之誣不誣,兩臣之冤不冤。
上答以勿辭察職。
○掌令李光迪上疏,請以養心爲治病出治之本,且論上摧折臺閣,不從臺啓之失,且請辭職,上優批不許。
1月16日
編輯○甲辰,左議政許積上箚辭職曰:
伏見全羅監司金澄疏本,有曰:「大臣爲地。」臣竊駭然也。臣於李殷相、吳挺緯,非有意於伸救也。當初臺啓,出於風聞,久置散地,人多稱冤。臣意以爲,兩臣負犯,誠如臺啓,則深罪之可也;如其不然,則亦不當晻昧廢棄。故於原任大臣請敍殷相等之日,臣亦請査實狀而處之。臣於此,有何曲爲兩臣地者哉?其所謂反救自訟,益脩在我者,使兩臣果能如此,則固善矣。自脩消謗,世不多得,對吏求伸,亦有其人。澄之責於兩臣者,無乃太厚乎?臣雖駑劣,忝在大臣之列,乃爲藩臣所侵陵如此,則朝廷體統之壞了,臣實屍之,臣何敢靦然仍冒具瞻之地乎?
上答曰:「顚妄之說,何足爲嫌?卿其勿辭。」澄爲魚川察訪,就吏有與驛吏面質之事,故積以對吏求伸爲言。上特下敎曰:「全羅監司金澄,身爲藩臣,侵斥大臣,殊甚駭異。姑先推考。」領中樞李景奭,亦以被斥於金澄,上箚辭職,上優批不許。
1月17日
編輯○乙巳,兩司皆請徐必遠罷職不敍曰:「頃日兩司,以徐必遠妨賢病國之罪,交章終歲爭執,雖未得請,公議可見。必遠少無自反悛責之意,乃敢投疏抗辨,至以群猜衆怒,愈往愈甚,乘時齊憤,若報私讎等語,侵斥臺官,又擧兩臣之名,自爲證援。此人前後被論,皆由於國人之所共憤,則有何猜怒如報私讎之理哉?且兩臣之退,元無干與於今日之事,亦未聞獲謗而決去。若以朝家待兩臣者觀之,可知此言之爲誣,而提出客事,有若訴訐者,其所處心,尤不可測也。」上不從。
1月18日
編輯○丙午,太白晝見。夜,月入太微垣。
○護軍李惟泰上疏,辭新除侍講院贊善。左參贊宋浚吉,亦辭祭酒、贊善。上優批,使之幡然上來。
○兵曹判書金佐明,以兵權太重之說,發於臺席,陳疏乞解本職及兼帶。上答曰:「雖曰公議,予未知其穩當。卿勿過辭,速出行公。」佐明旣爲守禦使,又拜兵判兼精抄大將,故正言柳尙運欲論之,發於臺席,同僚不應。佐明聞之,有此辭免。
1月19日
編輯○丁未,火星犯房星。
○正言柳尙運引避啓曰:「以本兵兼守禦,雖有前事,今則精抄新設之局,又使本兵主管,脫有緩急,勢難兼察。故臣爲此慮,果與同僚,相會酬酢而罷,非以兵權甚重,有深意而發也。豈料言泄失眞,至令重臣辭職,臣難免不愼樞機之失,請遞。」大司諫姜栢年、司諫李端錫、獻納鄭重徽、正言洪億,相繼引避。掌令李光迪等,以尙運率爾發言請遞,出大司諫以下,從之。
1月20日
編輯○戊申,初,臺諫論李殷相、吳挺緯貪贓鄙瑣之事,事下刑曹,緘問兩人,皆三度抗拒,請移禁府。上仍令刑曹覈處。至是,刑曹啓以考出本曹、漢城府、平市用下文書,則無入己之跡,開城府治獄時,別無緩獄之事,貸出公貨,冒占土田,多殖公穀,勒令蠲減等事,又無其跡雲。蓋殷相,歷職刑曹、漢城府、平市署,而挺緯曾爲開城留守故也。上敎曰:「査覈而不得實狀,則是失實也。以此施行。」殷相以名家子,持身不謹,有鄙瑣之誚。至於挺緯之貪鄙,後爲度支,益復狼藉,其爲人有不足論者矣。
○掌令李光迪等啓曰:「海運判官閔宗道,聖候猶未快復之日,奉使在外,有琴酒團圝之失,請推考。」累啓,乃允。
1月21日
編輯○己酉,正言洪億欲論遞戶曹判書吳挺一,司諫李端錫從之,大司諫姜栢年、獻納鄭重徽不從。億引避曰:「度支之長,爲任甚重,當此年凶財匱之日,尤不可輕畀也。新判書吳挺一,素乏幹局,未愜輿望,曾任秋曹,亦多人言。臣於今日,欲爲論遞,則僚議參差,不得歸一。臣言不見信,何敢仍冒?請遞。」端錫亦引避。重徽、栢年以爲,挺一才望素著,大臣議薦,無可論之事,亦引避。上竝令勿辭,而答栢年曰:「近日公道之喪久矣。予甚駭然。洪億之論,亦由此套,卿何辭爲?勿辭。」憲府將處置,持平李沃與掌令李夏,論議矛盾,竝引避。掌令李光迪請出洪億、李端錫,遞鄭重徽、李沃。上答曰:「近日公道之喪久矣。苟且私護之說,尤未可曉也。億、端錫遞差,重徽、沃出仕。」
1月22日
編輯○庚戌,太白晝見。
○上御集祥殿受灸,藥房都提調許積等入侍。受灸畢,積曰:「領、右相方在問安之列,且有稟定之事,請竝招入。」上許之。太和進曰:「戶判差出時,臣亦與聞,而物議以爲不愜,臣亦惶恐矣。」上曰:「臺官之言,未知果爲公論也。且如徐必遠之疏,雖不穩當,有何罷職不敍之罪乎?」積曰:「徐必遠雖有過激之事,至以妨賢病國爲罪目,則臣未知其穩當。上敎可謂允當矣。」積又曰:「朝廷用人,若以少輩之言進退,則事體固不當矣。」太和曰:「雖然,旣已被論,則勢難仍置本職矣。且薦進人才,臣等之責,而人才之乏,莫此時若也。」積曰:「豈無人才?只以不合於時望,則不得用,故如是乏人矣。」上命遞挺一戶判。太和曰:「卽今戶判可擬者,李浣、李慶億、鄭知和三人,而知和卽臣之從弟也。非但不合於此任,且有身病。李慶億雖在外,今姑差出,姑以參判代行,似可矣。」積曰:「此則苟簡莫甚,不可爲也。」上曰:「嘉善中無可合人耶?」太和曰:「若許以嘉善擬薦,則臣等退而備擬矣。」太和曰:「勑行不遠當到京,而郊迎與否,時未停當,何以爲之乎?」上欲令到弘濟院後停當,太和及積皆曰:「如是則窘急矣。」上曰:「予方鍼灸,以此病狀,言之可也。」右相洪重普,力辭本職。兵判金佐明,又辭兼帶守禦使,上皆不許。
○以權大運爲戶曹判書,李興浡爲正言,李慶億爲刑曹判書,洪重普爲精抄廳都提調,李潤朝爲檢閱,姜栢年爲都承旨。
1月23日
編輯○辛亥,太白晝見。上御集祥殿受灸。掌令李光迪,以處置,承嚴批引避。執義李端夏,以論啓徐必遠事,致有未安之敎,引避請遞。其後皆出。
1月24日
編輯○壬子,月犯心星。
1月25日
編輯○癸丑,以金宇亨爲大司諫,洪萬容爲戶曹參議。
○掌令李夏以與持平李沃,意見相左,而纔遭服制,未及自列。再昨掌令李光迪處置之辭,與臣意相符,而聖批嚴峻,易置立落。今臣乖當之失,無異於光迪之引嫌,難冒之勢,已決於李沃之特出,請遞。上令勿辭。
○吏曹啓:「神德王后母姓鄕,無可考出處,不得追贈矣。頃聞象山府院君康允成九代孫天翊,在咸鏡道德源地,使其道訪問,則允成夫人,乃晉州姜氏姜誾之女也,墓在安邊雲。請依此追贈。」上可之。於是,封姜氏爲晉山府夫人。
1月26日
編輯○甲寅,太白晝見。
○弘文館應敎南二星等上箚,略曰:
臺閣之論,惟觀是非之如何,是者爲公,非者爲私。若先以私之一字,抑逆群下之志,則上下情志,自是乖隔,終無底定之日矣。前判書吳挺一,前後歷職,未聞幹局,及長秋部,人言亦多。度支爲任,非試可之地,不合人望之斥,實出輿論。參差之見,強爲立幟,遂令聖心激惱,遽疑徇私而蔑公,特遞特出,出於規外,臣等爲聖明竊惜焉。請還收正言洪億、司諫李端錫特遞,獻納鄭重徽、持平李沃特出之命。
上不允。
1月28日
編輯○丙辰,太白晝見。
○以尹抃爲司諫,鄭積爲正言。
○大司諫金宇亨以推勘引避,遞。
1月29日
編輯○丁巳,太白晝見。
○淸使到坡州,遣戶曹判書權大運,言上候未寧,不能郊迎之意。
○正言鄭積以推勘引避,遞。
1月30日
編輯○戊午,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令該曹襦衣題給。」
二月
編輯2月1日
編輯○朔日己未,太白晝見。
○左議政許積,將出迎淸使於弘濟院,口傳啓曰:「臣得見權大運在坡州所報,則便殿傳勑之時,上當有先後四拜雲矣。上方有足患,此禮決不可行。臣今往弘濟院,請力言於淸使,使寢此禮。」翌日積自弘濟院還請對,上引見於集祥殿。積曰:「臣往弘濟院,使通官傳言於淸使,見官禮及宴禮,勿爲設行矣。又言上病不能郊迎之意,則淸使曰:『郊迎與否,非俺等所知。國王果有實病耶?』臣詳陳病患實狀,乃以便殿接見講定。而又言不能下殿祗迎及先後四拜禮之意。淸使問:『便殿接見,禮數如何?』臣對曰:『便殿西邊,設御幕,東邊設使幕,殿中置傳勑床,勑使奉勑書及賜物,置於床上,則國王進前跪,三叩頭訖,傳奉勑書而出,內官奉賜物而出。然後國王御便殿,請勑使行茶禮,儀節如是矣。』服色則雖未及停當於彼,似當以翼善冠、袞龍袍爲之矣。」上可之。
○命東氷庫及內氷庫改藏氷。初藏氷時,日氣和暖,所藏皆薄氷。至是寒甚,江氷復堅。上以東氷庫祭享所用尤重,有是命。
○前判書趙啓遠卒。啓遠歷諸道監司,官至六卿。七十之後,退居保寧以卒,可謂善終。而立朝無淸裁,居鄕又以不謹致謗,至被臺彈。
2月2日
編輯○庚申,淸使入京,上接見於熙政堂。上不行祗迎、四拜禮,引兩使於殿中,行茶禮。旣罷,兩使退出仁政殿宣勑。淸使入闕時,前導誤引,先入仁政殿,以致失儀。政院啓推都監堂上及當該郞廳,上從之。郞廳則特命拿問定罪。誤引譯官,亦命拿推。持平洪萬鍾論都監堂上不能檢勑之失,請罷職,上命從重推考。戶判權大運、館伴朴長遠,皆被論引入,都監事務多滯。大臣陳於榻前,又言於外庭,萬鍾一啓卽停,物議非之。
2月3日
編輯○辛酉,太白晝見。
○以淸國頒慶,赦中外,加百官資。
○上御集祥殿,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曰:「館伴及戶判,方被臺論,竝皆引入。當此多事之時,事甚狼狽。上旣令推考,臺諫亦必思量,而但年少之人,不度時勢,欲實其論,是可慮也。」上曰:「此非爭執之事也。」上謂太和曰:「今來淸使,尤甚麤頑,年老而然耶?」太和曰:「上使,蒙古人,故異於淸人矣。」刑判李慶億曰:「上使雖如此,乃內大臣雲矣。」上曰:「內大臣,何如職耶?」左相許積曰:「內大臣,本非高品,且職掌非緊要,而但與皇帝昵處,閭巷言語,群臣得失,無不入告。故雖官高者,皆畏憚雲矣。」積曰:「江華留守,請罷都事,而領議政鄭太和以爲,先王設置之意有在,雖有弊端,不可猝罷雲矣。」上曰:「內軍器,方置於江都,而使都事主之,不可罷也。使之仍存,而只管軍務,勿預民事。」積曰:「刑曹詞訟,積滯可慮。判書李慶億,方爲伴送使,請遞伴任。」上從之。
○命以兵曹判書爲精抄提調。
2月4日
編輯○壬戌,太白晝見。
○持平洪萬鍾以都監堂上罷推之論,一啓卽停,見非物議,引避。上答曰:「臺啓停否,惟觀事之如何。一啓再啓,非所當論。浮薄物議,何足爲嫌?勿辭。」掌令李夏啓以爲:「彈劾之啓,初宜詳愼,罷推之論,亦非輕罰,則其發其停,俱涉率爾,請遞。」從之。
○大通官金三達,請於都監,進櫨果及兩種果不知名者,都監以稟。上曰:「渠以誠獻,使之勿拒。」
○前府使鄭承明在家,爲刦盜所殺。承明,大丘人也。
2月5日
編輯○癸亥,以李翊爲大司諫,宋奎濂爲吏曹佐郞,李翔爲進善,兪櫶爲持平,金德遠爲正言,李端錫爲司諫,洪柱三、李柙爲校理,申晸爲修撰,李厚徵爲持平,金錫冑爲獻納。
○兵曹參判張善澂上疏,略曰:
臣初論李殷相、吳挺緯事,而査覈已竟。自明之辭,信如四時;題覆之啓,援辭自貿;判下之批,又以査覈而不得實狀,則事是失實爲敎。又見殷相緘辭,則張皇文飾,專攻臣身。臣於兩臣,有可好,無可惡也,而身居宰職,不自檢押,街談巷議,愈往愈甚。搢紳之列,爲世嗤點,無若兩臣,則不可謂專無自取也。今者殷相,全昧自反,敢乘査擧,闖然逞臆,拖出蜜布及許東岦等語,欲爲自辨誣臣之計。諸處防納,人言狼藉,而東岦爲全羅兵使,往辭其家,則殷相乃請豹皮防納,使人踵往,先賭其價,送價之後,不送豹皮。東岦憤其見欺,常肆唾罵。臣以所聞質之,信有可徵,故偶於與人私話,慨惜其忝汚家世,初非摘取此事,以爲伊日之彈資爾。論啓翌日,臣移拜銀臺。司諫金澄,乃與他僚,改臣前啓,自爲條列,不擧蜜布,臣何與焉?臣旣被殷相之捃摭,以臣爲用意構陷,請削臣職。
上不許曰:「許以風聞,則卿何爲嫌?」
○夜,流星入紫微西垣,入北斗星上。
2月6日
編輯○甲子,禮判朴長遠以病辭館伴,以刑曹判書李慶億代之。
2月7日
編輯○乙丑,吏曹判書趙復陽上箚曰:
王世子將加元服,中外臣民,傾耳拭目,想望盛美。今雖士夫之冠其子,亦必廣延親友,乃所以敬其事也。春宮冠禮,國之大事也。山野碩學知禮之臣,皆合招延,以成嘉事,而傅宋時烈、贊善宋浚吉、李惟泰,俱在輔導之職,退居鄕里。當此盛禮,若不咸造在列,恐爲欠事,請別爲召致。
上答曰:「箚辭允合予意。令政院,趁速擧行。」
2月8日
編輯○丙寅,太白晝見。
2月9日
編輯○丁卯,月暈回木星。
○禮曹啓曰:「《五禮儀》云:『王世子冠禮日,弼善白外備,王世子以時服出。』卽今時服,乃龍袍,而龍袍、翼善冠,乃初加之服。旣以龍袍出坐,則初加一節,似無所施。當以童子時童髻、玉簪、鴉靑團領、黑靴子出坐,以爲循序三加之地,而事係變禮,請議於大臣。」又啓:「《五禮儀》,王世子三加禮畢,引儀引賓,降立於西階之西,弼善引王世子,降自西階,立於西階之東,賓少進字之雲。請前期擇日,議定王世子之字。」上皆從之。冠禮時時服,大臣皆以爲當該曹之啓,翌日稟定於榻前。
○次通官張孝禮,其母在郊畿,請往見。都監以聞,命給米麴及魚、肉、酒壺,使之歸遺其母。
2月10日
編輯○戊辰,戶曹判書權大運以通官以上不郊迎爲自功,索賂無節,故請對。上引見於集祥殿。
○因平安監司閔維重啓請,令龍岡、咸從兩處屯田,劃給平壤書院,以廩儒生。
2月12日
編輯○庚午,藥房都提調許積等率醫官,入診於集祥殿。核處成濃,仍爲受鍼,畢,引見領、右相、戶曹判書權大運、禮曹判書朴長遠。大運稟定淸使贈賂之物,蓋淸使及通官輩,意望甚大,不滿於例贈,要索別贈。故上命別贈銀器,又贈人蔘、豹皮、胡椒等物,所贈白金亦二千餘兩。長遠以世子冠禮初出時服色仰稟,上曰:「所謂時服,卽常時所着之服,黑團領似非其服。予於辛卯冠禮時,以鴉靑直領、絛帶,爲初出之服矣。」領相鄭太和曰:「請依此例爲之。」上可之。積曰:「冠禮時,主人自吏曹啓下,而賓、贊草記未下,故未及啓下。賓則領議政當爲之。」太和曰:「《五禮儀》泛稱議政,何必以領議政啓下乎?且臣有腳病,不可爲之。」上命以積爲賓。積曰:「王世子冠禮時敎書,載於《五禮儀》,而今聞《五禮儀》所載之敎書,則賓口傳於世子。而又令詞臣,別撰敎書,不爲宣讀,直授世子,是則有二敎書也,大違禮文。似當以《五禮儀》敎書,宣傳之後,仍授於王世子。《五禮儀》節目,本自分明,不宜別撰敎書,而疊用也。」太和及右相洪重普,皆請依《五禮儀》,上從之。後命於《五禮儀》所載敎書中,添入措語撰出。積又曰:「世子冠禮時,醴席本南向而設。世子就席,亦南向坐,而及其降拜之際,《五禮儀》以爲西向拜,此必南字誤作西字也。《儀禮》曰:『冠者筵西拜受觶,賓東向答拜。』註曰:『筵西,南面拜也。賓還拜於西序之位,東面者,明成人而爲禮,異於答主人。』禮文本意,若是明白,而遵用《五禮儀》之西字,其謬已甚。仁祖朝儒臣鄭經世,據此正誤,而厥後還用《五禮儀》。今當依仁祖朝所已行者,定用南向拜之禮矣。」太和、重普曰:「臣等之意,亦如此矣。」上曰:「依此擧行。」積又曰:「《五禮儀》師傅、貳師,席於冠席之北,賓客席於冠席之東,冠席西向設,而賓客席於其東,則卽在世子之後也,於禮不當。此東字,必南之誤也。曾因鄭經世之言,改而正之。以今侍講院所在冠禮圖見之,亦可知之。今此儀注,循例謄出《五禮儀》而書入,請改付標以入。」上從之。積又曰:「取考《大明會典》則皆有太子冠後謁廟之禮,而《五禮儀》闕焉。且冠後有百官陳賀於皇帝及太子宮之文,而《五禮儀》亦闕,此皆欠典也。」太和、重普曰:「請依中廟朝禮行之。上許之。
2月13日
編輯○辛未,太白晝見。
○淸使還。以閔熙爲伴送使。
○以世子將行冠禮,遣史官,別諭於行判中樞宋時烈、行大司憲宋浚吉、贊善李惟泰,使之上來。時烈等,辭不至。
○司諫李端錫、獻納金錫冑啓曰:「上年秋,全羅監司金澄,爲其母張設壽宴,徵辦之殷,旣竭一道,求乞之遍,亦及嶺閫,憑藉貪婪,不可勝言。宴日擧措,尤極侈忲。且使道內累十守令,望簾庭拜,其爲冠紳之羞辱甚矣。當此歲窮財竭之日,豐呈之進,尙且闕然,而爲藩臣者,乃敢縱饕,無嚴至此。此與膠東嗇夫,爲親受汚者有異,大負朝廷不念舊愆之恩,其罪誠有不可以不懲者,請罷職。」又啓曰:「金澄設宴時,盡召道內兵、水使及各邑守令,駢集營下者,多至三十餘員。羅紬箱籠,駄載紛然,而其中靈光郡守洪錫箕,所齎尤多。其他諂媚之跡,亦甚可駭,請罷職。」又啓曰:「升堂上壽,固是宴筵常節,而至於拜跪庭地,斯乃廝徒之賤禮。行之者爲可恥,受之者爲昧分。而日者湖南守令之與於道主之宴席也,除若干有知識者外,擧皆望簾獻酌,伏庭傴身,僕僕惟謹,其怵懾承奉,競相納媚之狀,誠爲可駭。許多守令,雖未得一時論治,而南來人士之傳說者,皆以爲,錦山郡守鄭載厚爲先倡,譏罵藉藉,請罷職。」又啓曰:「全羅左水使李旰,諉以看檢扶安戰船,來與監營宴席,而齎持貨幣,拜跪庭地。身爲閫帥,事同廝隷,不可以武夫無識而寘之,請罷職。」再啓,上皆從之。
○兩司論徐必遠久不得請,至是停。
○左議政許積上箚,辭世子冠禮時爲賓之命,請回授首相。上以首相有腳疾,《五禮儀》泛稱議政,而無必差首相之文,使之勿辭。
2月14日
編輯○壬申,以尹堦爲文學,李廷夔爲右副賓客,金宇亨爲大司諫,李嵆爲副校理,尹趾完爲兼說書,孟冑瑞爲承旨,李濡爲司書。
○上御集祥殿,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曰:「世子冠禮時,二品以上行禮則世子答拜,而於伯叔父則有降階一等之節。惟大君可以當此禮,而於王子君,亦或行之,何以爲之乎?」上曰:「旣無大君則王子在者三人,行此禮可也。」上命別試武科初試,通京外取八百人。吏曹判書趙復陽,以文純公李滉奉祀孫無後身死,請立後,上命該府稟旨立後。復陽又曰:「故判書李一相弟嘉相,早登第,丁丑之亂,死於節孝,無子。一相生時,欲以其第二子繼後,而今則父母俱沒,不得依例立後,敢此竝達。」上令一體稟處。上敎曰:「曾以憲府禁亂科條濫雜,命憲府與廟堂議定禁制,今已三年,尙不擧行。今宜申飭憲府,有長官則不必備三員,無長官則備三員,從速擧行,無如前日之遲延。」
○以世子嬪揀擇,士族之應入揀擇者,皆禁婚。時,駙馬亦一時揀擇,而多隱匿者,上命査罪其家長。王家之婚,必擇於名族,而不過視其家法、審其德行,未有搜聚閭巷子女入宮面揀,如我朝之爲者也。先正臣李珥及宣祖朝諸儒臣,皆多以爲不可爲者,而不能變。蓋國俗之陋也,識者竊歎之。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帝王家禮,雖異於士庶,而聖人血氣,亦同於常人。王世子雖天資夙成,玉質岐嶷,而春秋僅十歲耳。此豈有室之年哉?臣等亦知大禮次第,節目繁縟,天合之期,想不在於今歲,而名號旣定,節次推排,則亦不出三二年之內矣。宋哲宗時,覓乳媼十人,范祖禹上書於太皇太后曰:「千金之家,有十三歲之子,猶不宜近女色,而況萬乘之主乎?」童年血氣,待壯而盛,而祖禹之言,爲長久慮也。十三歲近內,猶以爲戒,則王世子春秋幾許,而遽有此議耶?臣等不敢遠引古事,伏惟,宣祖大王、仁祖大王,皆以潛邸,承統大婚之年,皆不在於童歲,故享國或過四十年,或幾三十年。蔡沈序《無逸》曰:「詳文祖者,耳目之所逮也。」臣等亦竊附於此義,敢此申復。
上答曰:「爾等之憂,予豈不思?爾等勿爲過慮。」
2月15日
編輯○癸酉,以李慶億爲右參贊,吳始壽爲全羅監司,慶㝡爲掌令。
○獻納金錫冑啓曰:「統制使柳斐然,因全羅監司金澄壽親時求請海物,載送綵段、木綿及他玩好之物,請罷職。」又論全羅兵使朴而㫥所送幣物、羅段之外,又有累十紬薴,二駄軍木,請拿問定罪。「上不從。累啓,皆從。
○忠淸道染病大熾,死者八十餘人。
○政院啓曰:「王世子冠禮時,敎書案執事,以忠贊衛差定,乃《五禮儀》所載。而今日忠贊衛,與古有異,皆是卑賤之人。臣於昨日習儀時見之,則殿內至嚴之地,出入執事之任,非此輩之所可行。令該曹,以朝官擇差。且凡宣敎時,有展敎官,而今此宣敎於王世子時,展敎官不載於《五禮儀》,亦令該曹差出。」上從之。
2月16日
編輯○甲戌,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寅平尉墓山,有儲水處,役軍百名,限八日赴役事分付。」時,王子及駙馬家,皆令內官爲次知。凡有吉凶興作,皆上請而爲之,無有限節。至於當農發丁,累日赴役,尤有乖於不奪農時之訓。皆不可以爲法於後世者也。
2月17日
編輯○乙亥,太白晝見。
2月18日
編輯○丙子,太白晝見。
○執義李端夏等啓曰:「今此淸使入京時,婦女乘轎者爲觀光,紛遝街巷,所見駭異。旣往雖未及糾檢,前頭宜加禁斷。此後客使時,如復有士族婦女觀光者,請令該部摘發,牒報於本府,以爲論罪家長之地。」上從之。
○大司成南九萬上疏曰:
王世子入學之後,禮曹議設科取士,而明春又當有冠禮,故合二慶,以六百館試,除講經稟定,已有成命矣。其後有神德王后祔太廟之慶事,光祖宗慶,無大於此者,而朝家所以示歡慶於中外者,宜有加於他事。而側聞,禮官以合三慶,仍設六百館試稟定雲,臣愚竊以爲不可也。祖宗之所欲行而未行者,今始行之,是乃明祖宗之本意,而成繼述之大孝也。乃於成禮之後,所以表上下交慶之意者,止於此而已,則豈不使後人深疑於回護而隱覆之耶?且朝家以頃日雷電之變,有讞獄、減賦之擧,而第念小民之愁困,正在身役之苦重。今年木花之不實,又朝家之所知也。如欲寬民力,則當以身役爲先,而未聞有議減之命。且於此際,大發民丁,旣充舊額,又設新軍,遠近騷然,如在水火。卽今上有聖明之德;下無掊剋之臣,國有恤下之令;吏無科外之賦,而殘民之剜心抽肝、刻骨椎髓,固自若也。請亟停括軍之擧,量減徵布之役,以解目前之倒懸;以慰上天之疾威也。
上皆不納。
2月19日
編輯○丁丑,太白晝見。
○大臣及六曹參判以上、館閣堂上會賓廳,議定王世子字,曰明普。
○以張善澂爲都承旨,魚震翼爲正言,鄭知和爲刑曹判書。
○禮曹以前宰臣李敏求身死,例請弔祭、致賻。都承旨張善澂等啓曰:「敏求罪關宗社,當死而不死,國家之失刑,莫過於此,公議之憤鬱,尙今未洩。得全首領,老死牖下,於渠已幸,豈可隨例爲此賵弔之擧乎?雖已啓下,揆諸事理,不可仍施。」上答曰:「罪雖然矣。旣授職牒,亦不宜全沒,只行致賻可也。」敏求,故宰相睟光之子也。家世以文章爲國人所稱。敏求與其兄聖求,皆擢巍科,登顯仕,名譽甚盛。至丙子之變,敏求以檢察使,守江都,縱酒忘備,大敵猝至,恇懹失措,終至一島魚肉,廟社淪沒,嬪宮及大君見俘。事定,朝議皆憤,請行軍律,倖免不死,投竄絶塞。而初,敏求嘗娶鄭虜命壽之妻弟爲妾,藉其勢,脅持朝廷,得以內移,仁祖痛其不殺。歷時旣久,朝廷或惜其文才,而欲收之,輒爲公議所沮,廢棄數十年,至是死。其爲人固無足論,而詩文皆拔出儕流,亦近世之表著者也。
2月21日
編輯○己卯,太白晝見。
2月24日
編輯○壬午,禮曹啓曰:「王世子冠後陳賀事,旣已定奪矣。臣等考見中朝典禮,皇太子冠訖,百官具朝服,詣奉天殿稱賀。禮畢易公服,詣東宮稱賀雲。此天朝稱賀之禮,而本朝故事,中宗朝《實錄》中,仁宗爲世子冠禮時,則以權停例,陳賀頒赦。其後世子冊禮及平復後陳賀,皆行禮於大殿、大王大妃、王大妃、中宮殿,而世子宮則權停矣。今當依此例,陳賀於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宮殿、世子宮,而未知的從何例矣。」上令臨時更稟。
○掌令慶㝡以前任永川時,未捧留軍布被査,引避,遞。
2月25日
編輯○癸未,執義李端夏、掌令李夏以文書不察,引避,遞。
○司諫李端錫、獻納金錫冑引避曰:「前全羅監司金澄之設宴侈忲,贈物輻輳,人言藉藉,久而愈騰。而臣等末減其罪,只請罷職而蒙允。至於統制使柳斐然,則所送物件,比朴而㫥差少,故其請罪也,亦比而㫥差輕矣。卽者席上,長官以爲;『旣有不當與之與,則無論多少,其犯與人之律則無異,且與者固可罪,受者不可獨輕。』臣等當初擬律太輕之失著矣,請遞。」上答以勿辭。時,大司諫金宇亨,又發加律之論,端錫等引避,不退待,遂聯名請一倂拿問,上不從。
2月26日
編輯○甲申,以申碩蕃爲掌令,尹理爲正言,任有後爲兵曹參判,申晸爲修撰,李璞爲全羅右水使,李鏶爲全羅兵使。
2月27日
編輯○乙酉,大司諫金宇亨、獻納金錫冑等,啓請柳斐然等一倂拿問,且曰:「金澄所犯,大是濫黷,而以其爲親,雖論劾而猶輕其罪,只請罷職矣。今者人言未已,罪狀深著,誠有不可罷職而止者。澄之赴任之初,已有爲其內行,輸載歸家,頗有不簡之聲。及至張設宴席,營辦資裝,衣服器玩,多發銀帛,役使工匠,經月不輟,傾營府之儲、費一道之力,其所作爲,種種侈忲。而且其檄召、書要,不特累十郡邑,而至於閫帥、營將,武人生客,擧使來赴,以致人無空手,手無低物,紬段貨幣,輦輸輻輳。至於前冬殿最之時,列邑中下之考,多由於幣物之薄略,公相指點,貽笑一道。澄之平生,旣已一場見汚於郵金,而今乃不少懲戢,縱猾自如,其許多貪汚之狀,殊極可駭。請拿問定罪。」上命而㫥、澄竝拿問。
2月29日
編輯○丁亥,內局都提調許積等率醫官,入診於集祥殿。診畢,積進曰:「以備局之啓,留軍布未收守令査出,則五百匹以上者,將近二十餘人,以下者四十餘人。旣査之後,不可無罪矣。」上曰:「以未收多少,或定配、或革職、或決杖可也。」
○慶尙監司馳啓,請修築倭館船倉,以絶倭人希望移館之意。
閏二月
編輯閏2月1日
編輯○朔日戊子,刑曹以獄吏符同罪人,代囚他人,私放其囚,請罪人、獄吏及代囚者,竝刑推,且請推獄官。上命先罷後推。
閏2月2日
編輯○己丑,藥房都提調許積等率諸醫,入於集祥殿,仍受鍼。積曰:「留軍布虛錄事,守令之應罪者甚多,以在任十朔爲限,其餘則勿問似可矣。」上曰:「以朔數爲限亦不當。蓋應捧,在其任時則雖不滿十朔,可罪也。若於十一月到任,九月遞歸,則雖過十朔,非其罪也。」蓋以十月爲應捧之朔,故上敎如此。
閏2月3日
編輯○庚寅,致仕咸陵府院君李澥卒。
澥,仁祖朝靖社功臣也。澥曾遭父喪,疑其姪妻詛呪,至於告官,事竟無實。勳臣崔鳴吉等,雖爲澥辨明,而以此爲淸議所薄。然澥以勳貴,能謙退自守,故不爲柄用,托於聾病,累年處閑。七十後連上章,乞致仕,終得所請,近世士大夫之所未有也。
閏2月4日
編輯○辛卯,太白晝見。
閏2月5日
編輯○壬辰,以閔鼎重爲大司憲,李興浡爲執義,鄭始成爲掌令,洪受河爲正言,宋浚吉爲左參贊,鄭斗卿爲工曹參判。
○諫院以司宰主簿安震翊,挾詛呪之術,亂衆庶之聽。如此妖怪誕妄之人,不可置諸衣冠之列,請削去仕版。累啓,上只命罷職。
閏2月7日
編輯○甲午,賜慈山郡崔春命、洪命耉祠額曰義烈。春命,高麗高宗時人,爲慈山副使,蒙古兵圍而攻之,春命固守不下,竟以節死。至崇禎甲戌,監司洪命耉爲立祠祭之。其後丙子之難,命耉亦死事,故因竝享其祠。至是,監司李泰淵啓請賜額,遂有是命。
○賜原州牧元沖甲、金悌甲、元豪祠額曰忠烈。沖甲,高麗人,嘗募鄕兵,擊敗哈丹,事載《麗史》。壬辰之難,悌甲爲原州牧使,豪爲防禦使,皆力戰不屈而死。至是,原州儒生等,上疏請賜廟額,故有是命。
閏2月8日
編輯○乙未,太白晝見。
○冬至使閔鼎重、副使權尙矩、書狀官愼景尹等,還自淸國。上御集祥殿,令諸醫入診後,引見鼎重等。上問淸國事,鼎重曰:「淸主自輔政得罪後,猜疑群下,每事必親,務爲察察,國人甚苦之,公然怨罵,少無忌憚。性又喜射,故日事山獵,必有蕭墻之患也。」上曰:「南京、雲南,各留萬兵雲,何也?」對曰:「南京留淸兵、蒙兵各五千。又於雲南,亦置重兵,以爲鍊習鎭守之計,以禦鄭經。間有土賊,則亦以此擊滅之雲矣。」上問:「鄭經果在何地,而兵衆幾何?」鼎重曰:「在海島中,而不能詳知其衆多少矣。」上又問曰:「彼盡收海船,何也?」鼎重曰:「前者,漕運船則相通矣。自去年,漕運船不許相通,故物貨騰踴矣。」上又問:「他國使有來者乎?」對曰:「只有回回國使臣三人來,而服色與蒙人同,皆碧眼矣。」書狀官愼景尹,進聞見事件曰:「玉田縣遇士人王公濯,問永曆皇帝事,則曰:『永曆初所倚仗者,孫可望、李定國,定國戰敗死,可望降於淸,永曆奔緬甸國。緬甸人聞淸兵欲移擊,縊弒永曆獻淸雲。北京遇朴順者,順我國人被擄爲兵。問淸國兵制則曰:『高山凡八,其一皇帝自領,其七則親王、戚屬領之。自八王、九王死後,皇帝竝領三高山。又有所謂蝦者一千人,又有所謂佐銀大者五六百人,皆皇帝扈衛親兵。他高山各領蝦二十人,一高山所領,通計二千餘人。其中放炮者二百人或三百人。而又有巴野多者,乃極精兵之號,一高山各有一千人。步兵則一年給銀二十四兩,有功加給;馬兵則給銀四十八兩,有功亦加給。馬、步兵各給田十五日耕,收其稅而養之。將校一年之俸,或銀三百五十兩、或一百八十兩、或一百五十兩。舊時只有八高山,今又有蒙、漢二高山,後漸增加,今至二十四高山。每年二月十五日,始聚軍試藝,至五月初一日而罷。七月十五日又試藝,至十月初一日而罷。射三矢不中則笞二十五,砲亦然。』問京中人民多少則曰:『京城東西南北,皆可十里,宮闕居三之一,官舍又居三之一,丁口則實不及東國之都城。』雲。又問鄭經事則曰:『在福建海島中,凡七十二島,其中一島長數百里、廣七十里,卽鄭經所居。去年五月,送大臣招撫,則曰:「若割一省而封之,且不剃頭,襲衣冠如朝鮮,則當服從」雲。每出掠海邊,故沿海三百里,淸野無人。所謂相王者,率兵居福建,以防不虞。自去年沿海一帶,竝不許乘船漁操。』雲。又問蒙古部落名號則曰:『寧遠衛北百餘里有郭子公,廣寧北有色論公,又有伊州玉。伊州之北有獨凌公,又其北有答束汗,又其北有丸單公,又其北則烏龍江,其外部落不能詳』雲。」
閏2月9日
編輯○丙申,夜,月暈廻木星。
○觀象監啓曰:「今閏二月十六日月食。以四篇算法推之,大明曆法,不食;內篇法,初虧於酉初三刻;外篇法,初虧於酉正初刻;時憲法,初虧於酉正一刻。三法初虧,皆在於日入時,月之初出始虧,不可不隨見救食。請使本監官員登南山,詳細看候,見虧放火,卽救食於闕庭。」上允之。
閏2月10日
編輯○丁酉,諫院統制使柳斐然拿問之啓,久不允從,至是命先罷後推。
○持平李厚徵論富平府使崔孝騫:「爲邑居士人鄭載賓,奪給其族人田土,循私不職,請罷職。」上不從。載賓,掌令鄭始成之子也。始成亦以此引避,辭語冗雜。其後,厚徵又以始成之避語有侵斥,引避以爲:「初不直論始成,大失臺體。」仍卽論鄭始成縱子奪人田土之罪,請罷職,上從之。崔孝騫事再啓,命先罷後推。
○旌表沔川奴戒元、沃川人玉今之門。戒元救其弟氷陷而溺者,投水同死;玉今年十七,其家失火,欲救母,奔入烈焰,負母同死。道臣馳啓,旌其閭。
○副護軍李惟泰、李翔以世子冠禮時特召,疏陳不敢當之意,上命勿爲固辭,從速上來。
閏2月11日
編輯○戊戌,自午至昏,四方昏蒙,若下塵。
○平安道癘疫大熾。
閏2月12日
編輯○己亥,上御集祥殿受鍼。提調金佐明曰:「慶尙道守令之不捧留軍布者,已令十同以上則拿問定罪,九同以下則分輕重決杖矣。請一二同未收者,杖六十,三四同則杖八十,七八同則杖九十,九同則杖一百,而在官者營門決杖,在京者令禁府決杖。」上許之。
○獻納金錫冑以前論安震翊也,聞,震翊曾與前參奉朴承後有仇怨,常欲害之,至爲詛呪,爲人所發覺,而其所書紙片,方在承後之手雲。不爲竝請拿問承後,論事疎謬,引避,遞。其後司諫李端錫、正言尹理、大司諫金宇亨,亦以此引避,遞。
閏2月13日
編輯○庚子,以姜栢年爲禮曹參判,閔鼎重爲右副賓客,宋奎濂爲副校理,慶㝡爲掌令,黃儁耉加資爲義州府尹,金鏡爲統制使。
○以貞陵修改功,戶曹判書金壽興加資。其餘或賜馬、或陞敍,各論賞有差,以重建魂閣及齋室。禮曹參判尹鏶、參議李俊耉竝加資,郞廳及監造官,或陞敍、或遷轉,內官徐後行亦加資。內官之監董諸營繕,本非舊例,而近世末失也。至與都監諸臣同賞,尤爲濫矣。是時宦官頗橫,承命而出,則凌轢朝士,至與三公抗禮。公卿之無識者,至有納款而救媚者。百司畏其氣焰,甚於外朝卿宰。宦官用事之漸,未必不啓於此也。
○神德王后祔太廟時,初獻官許積賜鞍具馬;亞獻官以下,各賜馬;諸執事皆論賞有差。祔廟都監都提調領議政鄭太和賜鞍具馬;提調判書朴長遠、鄭知和、閔鼎重,都廳李敏敘、南二星,題主官吳挺一竝加資,其下諸執事,皆論賞有差。
閏2月14日
編輯○辛丑,持平李厚徵以請罪鄭始成,特措語失當,見非物議,引避,遞。
閏2月16日
編輯○癸卯,月有食之。
閏2月17日
編輯○甲辰,以李翊爲大司諫,尹抃爲司諫,宋奎濂爲獻納,金德遠爲正言,洪億爲持平,金宇亨爲禮曹參議,李枝茂爲刑曹參議,金錫冑爲修撰。
○正言洪受河復啓:「前主簿安震翊罷職之罰,不足以懲其罪。如其被誣,則朴承後自有陷人之律,請安震翊、朴承後一倂拿問,以正其罪。」上從之。
閏2月18日
編輯○乙巳,上御集祥殿,命諸醫入診,藥房提調等亦入侍。提調金佐明曰:「上曾問各道軍兵幾何?聖意欲人給鳥銃,故臣前任本兵,問於諸道軍士之無鳥銃者。諸道今皆報來,而其中當爲加造分給者,令兵曹招集外方匠手,打造以給。臣意則三南匠手,亦多精妙者,不必自京打造也。」上曰:「令本道兵使,精造數柄以送,看品取捨。都監之旣已始役者,自京造送。」時,大同旣設,月課鳥銃之價,皆自大同廳給價,而諸道月課鳥銃有定數。諸都監利其價,每請自京造送,受價於大同,故佐明以爲言。上謂承旨張善澂曰:「宋判府事、宋三宰、李賛善皆不至。今更以世子冠禮已退,必須趁期上來之意,別遣史官傳諭。」上尊禮儒臣,故皆不名,意甚盛也。然如惟泰經學、行誼,非時烈之比,而混施尊禮,人以爲濫矣。
閏2月19日
編輯○丙午,上御集祥殿受灸。
閏2月21日
編輯○戊申,上又受灸。
閏2月22日
編輯○己酉,以李休徴爲掌令,安縝爲判決事,李廷夔爲大司成。
閏2月23日
編輯○庚戌,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上謂禮判朴長遠曰:「慶尙監司纔以白受繒贈職、旌閭、子孫錄用三件事陳請,禮曹旣已覆啓矣。此事如何?」長遠曰:「臣年少時,往來嶺南,得見其人,則背後涅字猶在矣。三事雖不可準許,似當各別褒賞矣。」兵判金佐明曰:「旣以忠臣旌閭,則子孫自當錄用,三事皆許似過也。」上只許旌閭。先是,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受繒節義之狀曰:「受繒,梁山人也。年十九,遭壬辰之亂陷賊,以『寧爲李氏鬼,不作犬羊臣』十字涅背。賊欲降之,鼎鑊以脅,而終不屈,倭人義而釋還。光海朝,道逢凶疏通文,哭而裂破。仁祖朝,因筵臣啓達,除授自如察訪以卒。」至是,長遠以其狀,稟於上前,有是命。吏判趙復陽曰:「通津士人閔垶,卽驪陽君閔仁伯之子也。丙子之亂,一家死節者十二人,而垶獨旌表,其餘則不錄。鄕人以爲,不贈職,子孫不爲錄用,爲歉然矣。」上曰:「閔垶子孫收用。」復陽又曰:「故參判尹鏶以貞陵重建廳堂上身死,後有加資之命。自前如此者,例爲陞品贈職矣。」上曰:「變品追贈。」
○忠淸道定配罪人孫震軸等五人,未至配所,而有赦令。監司李䎘以赦文中有未至配所咸宥之文,置於放秩,而刑曹覆啓,請依啓聞放釋。上以爲:「未至配所者,道臣不可請放。」特命監司李䎘罷職,刑曹堂上、郞廳推考,孫震軸等竝仍配。
閏2月24日
編輯○辛亥,京畿喬桐,本月二十一日地震。
閏2月25日
編輯○壬子,以李廷夔爲大司憲,吳挺緯爲右尹,李端夏爲舍人,姜栢年爲大司諫,李弘淵爲忠淸監司,南二星爲承旨。
○戶曹啓曰:「上年設安民倉於泰安南北,兩倉差遣領運監役二人,而又送本曹郞廳一員,檢飭捧載。此蓋爲初頭看檢,非欲每年輒送也。今年請勿送郞廳,且漕船之逢點元山者,旣退日限於五月初十日,領運監役宜臨時遣之。」上允之。
閏2月26日
編輯○癸丑,雨雪,午時雨雹。
○判中樞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贊善李惟泰皆辭召命。上更遣史官,諭令上來。
閏2月28日
編輯○乙卯,上御養心閤,令藥房率醫官入診。
○以李俊耉爲禮曹參議,李端夏爲兼輔德,洪柱國爲兼弼善,申翼相爲兼說書,金錫冑爲兼文學,李夏爲獻納,宋奎濂爲吏曹佐郞。奎濂自弘文錄見駁於徐必遠之後,玉堂、銓曹累除不受,在鄕曲者累歲。
○京畿通津縣,本月二十三日地震。
閏2月30日
編輯○丁巳,侍講院啓曰:「王世子冠禮後,百官稱賀,則宮官不可獨無此禮。且考《大明集禮》,則有皇太子冠禮訖,宮官詣東宮稱賀之文。今亦當行此禮,而百官稱賀之前,宮官似當先賀。請令該曹,申稟擧行。」上從之。
三月
編輯3月1日
編輯○朔日戊午,承旨李之翼上疏辭職,且斥判義禁金佐明、都承旨張善澂曰:
罪犯贓汚之人,刑推允下之後,輒白還收,非但有關後弊,且意在救彼,而先請入診,豈非未安之甚乎?朴而㫥供辭中,猶有未盡吐實者,刑推固宜,而姑寢開坐,汲汲救護,臣恐主勢不張,權歸於下也。與國同休戚之臣,尙且先私而後公,則其他更何足說乎?
上答以勿辭。之翼竟辭遞。初,佐明等因入診,白上曰:「朴承後援引他人,以明其跡,究得實狀,然後可以刑推,而徑先判下,無乃上意有在耶?」上曰:「伊日必有他公事,故混同啓下也。」善澂曰:「其日朴而㫥刑推公事,亦判下矣。」上曰:「兩人原情公事還入時,朴而㫥旣以刑推判下,而藥房請入診,其公事亦命還入。」之翼疑佐明等爲而㫥救解,有此疏斥。
3月2日
編輯○己未,獻納李夏以帶職下鄕,引避,遞。
3月3日
編輯○庚申,以李晩榮爲大司諫,金錫冑爲吏曹佐郞,李翊爲吏曹參議,姜栢年爲戶曹參判,洪柱三爲應敎,李嵆爲副校理,申晸爲修撰,鄭華齊爲獻納,鄭維岳爲說書。〈史臣曰:「維岳,雷卿之子也。雷卿以弼善,陪昭顯世子入瀋中,謀殺鄭虜命壽〈命壽,我人之被擄者,主東事,侵凌萬端,人不堪苦故也。〉爲朴𥶇所洩,慘被殺死,國人悲之至今。雷卿臨死,以儷語一句,題扇面,使遺維岳,蓋不願其行世也。維岳及長,諉以母志,不廢科擧。及登仕路,急於進取,輕淺反覆,人皆賤之。」〉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上問大臣曰:「差倭必欲移館者,何事?」領相鄭太和曰:「泊船處異於前,船路不順,故倭人極以爲切迫。不得請則此輩相繼而來,接待必難矣。」上曰:「彼之所欲,在於何處?」太和曰:「彼意欲得熊浦矣。」上曰:「若移館於熊浦,則接倭之事,使何官主之?」對曰:「移館則熊川當之,而似當陞爲府使矣。」上仍問倭人騎射能否。護軍閔鼎重曰:「倭人不能馳馬,馬鐙缺其一邊,見之可笑矣。」上又問:「對馬島生理如何?」鼎重曰:「地不宜穀,所食者蹲鴟,待我國而資生矣。」上曰:「倭人奢侈已甚。蓋以土産金銀而然。」鼎重曰:「我人之貿白絲於淸國者,皆入倭館,則輒得大利。白絲百斤,貿以六十金,而往市倭館,則價至一百六十金。此大利,故白絲雖累萬斤,皆能售之矣。」鼎重新自淸國還,故上問彼中形勢。鼎重曰:「北京留軍十餘萬,以此無敵於天下。而山海關外則有同無人之境矣。」上曰:「關內則富實乎?」鼎重曰:「明朝兵力,皆委此地,故昇平時繁盛,過於北京,今則不然矣。」又曰:「自遼東以後,煙臺星羅,非天下物力則不能如是。而猶未制敵,以此見之則不能以關防,禦敵明矣。」上又以曰可〈曰可北胡一種名。〉事,謂群臣曰:「無乃有徵兵之憂耶?」太和曰:「似不能無憂矣。」鼎重曰:「此爲羅先也。」時,北胡曰可擾攘北方,淸人往擊,全數覆沒,故上以此爲憂。上曰:「蒙古王被囚者,以聞見事件見之,則非伊州部落也。」鼎重曰:「淸人則以爲伊州部落,而他人則以爲,蒙古四十種之中,此爲統領雲。此說似是矣。平壤人被擄爲僧者,來傳甚悉矣。譯官趙東立入瀋,則瀋中洶懼言:『蒙古朝夕且至。』及入北京,則晏然矣。」上曰:彼人最所畏者,蒙古之在西涼以西者耶?「對曰:」然矣。西涼蒙古則淸人多以金帛賂之雲。且彗星出自西方,故彼中亦以是爲慮矣。「禮判朴長遠以前日所稟,世子冠禮後陳賀一節更稟,上命依丁未年例行之。陳賀於大殿、大王大妃殿、王大妃殿、中殿,而世子宮,則因傳敎權停者,乃丁未例也。禮曹又以宮官陳賀事啓稟,上亦命依丁未年例行之。上曰:」冠禮時,賓、贊受命之後,出自何門耶?「太和曰:」敎書則出自正門,賓則當出挾門。行禮時,則當以時敏堂之集英門、進修堂之進賢門爲東西門,當分賓主,皆由正門而入矣。「上又以賓進字節目問曰:」何以再拜書之乎?「鼎重曰:」士冠禮則賓字之,而今則臣僚不敢字之。以奉敎爲言,所謂再拜禮,則以士冠禮,而仍存矣。「上曰:」旣稱奉敎字某,則世子不當只行再拜;若行再拜,則不當稱奉敎。以此意,問議於大臣。「
3月4日
編輯○辛酉,正言洪受河以與同僚,約相會禮,而病未赴會,引避,遞。
3月5日
編輯○壬戌,左參贊宋浚吉在外入來。上引見於養心閤。上勞問浚吉,浚吉亦問上起居,又問世子學業成就。上曰:卿今來矣,見世子則可知矣。「浚吉又曰:」小臣資級猥高,以兼帶侍講院贊善,在於賓客之上,實爲未安。若遞贊善,而以本職入參於冠禮,則豈不便順乎?「上曰:」卿以本職入參,不如以贊善入參也。然卿言如此,令該曹稟處。「浚吉曰:」臣之所居,在兩湖間,頗聞兩湖物情,皆以前監司金澄事爲冤矣。「上曰:」澄今囚繫,豈此事見冤於人耶?「浚吉對曰:」然,臺諫風聞,豈能眞的乎?湖中公論,皆以爲臺啓失實者,十居八九。自古安有爲母壽宴,而置之贓律者乎?如此擧措,實有傷於孝理,識者憂之。昔鄭蘊爲監司壽親時,守令有不優餉禮物者。蘊治其色吏云:『其意非在貨幣,在下官之道,不當如是也。』「又曰:」澄之所設,若比元斗杓、李敬輿、李泰淵諸人,則多減雲。而以此受罪,心公者擧皆寒心矣。時議澆薄,今若聖意以爲,爲親設宴者,豈爲贓罪乎雲爾,則浮議可定,而如其不然,極有紛挐之患矣。「上不答。澄之爲母設宴,固是士夫常節,而澄以鄕曲寒族,驟居方面,其意專在於爲親鋪張,廣請生客,不辭禮餽,此所以致駭於一時也。且澄不自量力,居臺閣務欲激揚,公卿有權力者,爲其所彈䮕,不啻數十家,仇敵滿世,人皆側目。而猝見此事,遂增益皷動,謗議喧騰,而不可止矣。此皆其所自取,無足怪者,而至於論豐約於壽宴,計貲貨於禮幣,必欲以憑藉贓盜爲罪,則人皆知其爲怨毒之發矣。
3月6日
編輯○癸亥,以李煦爲正言,尹理爲持平,金萬基爲大司成。
○慶尙道安陰、居昌,閏二月十六日地震。草溪,閏二月二十八日雨雹,大如鳥卵。
3月7日
編輯○甲子,慶尙道染病大熾。
3月8日
編輯○乙丑,禮曹以王世子冠禮時,朝謁事啓稟,上命依辛卯年例爲之。
○贊善李惟泰自鄕上來。
○吏曹佐郞金錫冑首論金澄,人多救解,乃上疏,略曰:
臣伏見禁府金澄、朴而㫥兩人所自供狀,雖有修飾抵拒之辭,而其所遲晩,亦可謂狼藉難掩。夫宴筵之需、酒食之費,雖百甕之釀、千牛之炙,此乃與人同歡之資,務夸喜大之人,容或可爲。至於直發公儲,駄歸京第,人以爲盡入家中,渠則曰:「貿易市上。」設使澄所稱二同九匹之營木外,無毫末剩羨,其比之先朝所受罪尹策、韓墍等之所犯,豈不相倍蓰之多耶?且澄於本不與宴之兵使,則箱籠駄載,其數不貲,而稱之爲事體有異,而受焉於非所管轄之統帥,則紬綿木花,其餽無名,而稱之爲官尊禮餽而受焉。此而皆受,其將何所不受耶?
又曰:
臣更詳聞於自南中來者,攻澄之說,果是不誣。其爲銀錚盤小者一雙,其外又有鉢盂匙筯,其營造色吏,則姓白而年老雲。臣遂追載於啓辭中,今觀澄之供辭,專諱銀器一事。又以彩段爲無據之說,澄之所自爲言者,固不得不如此。而諺曰:「薪苟不燃,堗不生煙。」輿人之所傳者,亦豈全無端緖而然耶?
又曰:
今乃有一二親友愛惜之論,至欲擬而㫥、斐然以捐囷之義,比澄以採薇之節,以爲餽者禮也,受亦禮也。共相淸雪,如照氷玉,臣竊未知其可也。至如而㫥之招,尤極奸詐。其所泛稱以十餘種者,雖未知其爲何物何種,已涉可疑。又改軍木之名,稱之爲本色,種種弄幻,不一而足。且其二駄軍木,乃是累月喧藉之說,連輸替載,驛路皆言。最後而㫥之供出,而其所自招者,合綿紬、白木及所謂本色木者,乃至五十匹。又安知此外,別有眞數,更加於此數者耶?且不特而㫥之事爲然也。澄以柳斐然之書,送之張善澂,自暴其無救乞之狀。又言所餽木匹尠薄矣。俄而斐然答其從兄柳赫然之書以爲:「澄果有書,只告壽宴之期,渠之所送,惟是正木三十匹、木花五十斤,其他物件數種而已。」其前後數爻,變易不恆,彼此情狀,千里一轍。噫,此其澄之所謂嫌澁自約,而反不及於前輩諸人者耶?
仍歷擧舍人李端夏、文學尹堦等諸人爲證,乞遞春坊兼任,上命勿辭。
3月9日
編輯○丙寅,行世子冠禮。辰時,上以遠游冠、絳紗袍,由仁和門,出御仁政殿。文武百官皆在位,皷吹、鹵簿、侍衛,陳設如儀。賓左議政許積、贊禮曹判書朴長遠入就位,拜訖跪。執事者以敎書置案隨之。傳敎官宣敎曰:「今加冠於元子,卿等將事。」宣訖,賓、贊拜而出,詣時敏堂〈卽世子所居堂也。〉,敎書前行。上還入內,百官罷黜。師領議政鄭太和、贊善宋浚吉、賓客閔鼎重、李慶億、趙復陽及主人樂善君潚,先詣時敏堂,皆入就位。王世子在時敏堂庭南北向,賓奉敎書,入而宣敎。
王若曰,敎王世子焞,吉日元服,率由舊章,命左議政許積,就宮展禮。予惟,禮,爲國之本,冠,爲禮之始。象天,冠之制也,成人,冠之義也。冠而後,人道備;人道備而後,禮義立。是故,古者聖王重冠,矧伊君嗣,主器承祧,萬姓攸望,加以元服,其禮可不重歟?咨爾世子焞,資性純正,氣質淸明,粵自孩提,儼若長成,居無勤傅,動必循矩。甫及勝衣,爰正儲位,講誦日進,溫文日章。從而謁廟齊莊,自將出而就學,禮容無違。年齒雖幼,德器已彰,玆具爾冠,用備爾服,醴爾字爾,以成嘉事,予喜旣深。爾責彌大,此爲成人,其可不勖?夫人有百行,莫先孝悌,至德要道,聖訓孔昭。因爾所已能者,而力行之,篤愛敬於君親,盡和樂於同氣,推及率土,人紀可立,堯、舜之道惟是而已。然必學以明之,乃能行以踐之。學之道,要在窮理而盡性,主敬而存誠,心法相傳,方冊俱在。爾其懋哉!終始是典。《傳》曰:『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易》曰:『大人者,與天地合其德,與日月合其明。』大人之合天地日月者,以其有赤子之心也。爾今沖年,蒙養以正,天理渾全,外誘不雜。由此根基,固守擴充,知行交致,習性俱成,則其所造詣,何可量也?於戲!巍冠而莊首,備服而庇躬,非爲其華,將責其實也。行其禮而不能行其道,與童幼奚別焉?惟爾念哉!服此訓辭,欽此禮儀,正其衣冠,尊其瞻視,敬禮賢德,沈潛聖學,夙夜寅畏,罔或豫怠。承天之慶,永永無疆,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讀敎訖,世子陞,行冠禮於堂中。尙方官以翼善冠,陞西階授賓,賓受之,陞詣世子席前,東向立,祝曰:「令月吉日,始加元服,棄厥幼志,愼其成德,壽考維祺,以介景福。」乃跪而冠之。世子旣冠,而與賓揖。世子入東序帷內,服袞龍袍出,賓又揖,世子坐。賓、贊跪,脫初加之冠,尙方官進遠遊冠,賓受之進前立,祝曰:「吉月令辰,乃申嘉服,克敬威儀,威儀式明,眉壽萬年,永受祺福。」乃跪而冠之,賓揖,世子入世子帷內,服絳紗袍出,賓揖,世子坐,賓、贊跪,脫再加之冠,尙方官進平天冠,賓受之進前立,祝曰:「以歲之正、以月之令,咸加其服,以成厥德,萬壽無疆,承天之慶。」乃跪而冠之,賓揖,世子入,輔德設醴席。世子服冕服以出就席,南向坐。賓受醴,詣世子席前,北向立,祝曰:「甘醴惟厚,嘉薦令芳,拜受祭之,以定厥祥。承天之休,壽考不忘。」跪進醴爵。世子受醴爵,祭醴啐醴。弼善引世子,降自西階,立於西階之東南向。賓少進,字之曰:「禮儀旣備,令月吉日,昭告厥字。君子攸宜,宜之於嘏,永受保之,奉敎字明普。」世子再拜曰:「某雖不敏,敢不祗奉?」禮畢,賓、贊詣闕復命。
○掌令慶㝡以冒法私出,引避,遞。
○對馬島太守平義眞送差倭平成尙等,持書契來,請京接慰官,爲移館也。以修撰申晸差接慰官,下送。
3月10日
編輯○丁卯,上御宣政殿,受世子朝謁如儀。世子就東庭拜位北向,行禮。禮房承旨鄭榏進前跪,啓宣敎,就世子席前西向立,宣敎曰:「事親以孝,接下以仁;使人以義,養人以惠。」世子拜而少進曰:「臣雖不敏,敢不祗奉?」禮畢。仍詣大王大妃、王大妃、中宮殿,朝謁。三殿自內受之。上仍頒敎中外,大赦,加百官一資。
王若曰,永圖允屬於元良,早正儲嗣,嘉事莫重於冠禮。將責成人,奚但玄弁之共懽?宜與黎首而同慶。念,眇躬叨承丕搆,幸繼體,堪守先祧。明睿之資,夙著於置膝;孝友之行,自篤於因心。學無煩於提撕,動罔違於規矩,天挺岐嶷,寔賴祖宗之靈。日望長成,恆切父母之願。逮居承華之位,咸頌重暉,載修齒冑之儀,丕揚三善,見德器之漸就。喜幼志之斯祛,粵自勝衣,已係延頸之望。端宜備服,用遵正身之方,禮彌尊於三加,所貴有終在始。齒方及於十歲,亦協以陰成陽。筮春序之令辰,稽夏收之舊制,已於本年三月初九日,臨軒宣命,就宮行禮,以訓以祝之式備。爰醴爰字之俱申,升筵降階,先王之節文有序,莊首委貌,聖人之法象可觀。袞冕孔章,七鬯增重。立人之道,仁與義,庶德業之益彰,承天之祐,壽而昌,佇基本之永固。百辟在列,均深欣抃之誠,四方聳聽,卽想愛戴之意。値玆離明之盛美,詎無解澤之旁流?自本月初十日以前,雜犯死罪以下,咸宥除之。於戲!追三代之久安,聿啓熙洽,偕萬姓而更始,長保亨嘉。故玆敎示,想宜知悉。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臣等於春宮冠禮日伏見,贊善宋浚吉、李惟泰,俱以白首耆艾之臣,來在陪從周旋之列,百僚聳觀,以爲盛事。今聞,二臣俱有去志雲。二臣者受知兩朝,恩禮備至,豈遽爲浼浼之計哉?臣等之意,或慮玉候尙在違豫,進講未有其期。朝廷氣象,未有振作之勢,林下之士,進退去就,不但以恩數之繾綣而已,則聲音笑貌,非致賢之道。願聖上,亟賜引接,諭以至意,俾得久留京輦。
上優答之。
3月11日
編輯○戊辰,以李夏爲掌令。
○上命繼送米肉於宋浚吉,題給食物於李惟泰。
○掌令李休徴、持平尹理以論捕盜大將不能按治竊盜事,失實引避,遞。
○正言金德遠等啓曰:「嘉山郡守柳徽,淫奸其妾之嫡姪士人李姓人妻,往復書札,見捉於本夫,人言藉藉。不可不究覈實狀,以正其罪,請拿問定罪,上從之。
3月12日
編輯○己巳,上御養心閤,令諸醫入診,提調亦入侍。診畢,都提調許積盛陳山峽流民多無役,良丁可以團束作隊矣。提調金佐明亦言其作隊之便。上令本縣,募民抄定,常加撫恤,示以恩威,使無怨叛之意。峽民作隊,蓋始於此,而其後柳赫然等,廣置屯田於峽中,募其丁壯,團束爲兵者數十屯。又築大興山城,以爲管轄諸屯之地,釀成胡服作亂之計。赫然及積叛誅後,猶且因循不罷。
3月13日
編輯○庚午,正言金德遠、李煦等以柳徽論罪之啓,不竝論所奸之淫婦,引避後啓曰:「士族婦女,與人淫奸,其在國法,自有其律,不可不嚴覈實狀,以正其罪。柳徽所姦淫婦李穎耉之妻,一倂拿問,依律科罪。」上從之。其後書札往復,現露被捉,而不得淫奸之跡。徽與淫婦,皆遠配。
3月14日
編輯○辛未,兩司旣停徐必遠論罪之啓,必遠上疏乞遞摠戎使曰:
古今天下,安有被斥如臣而行公者乎?設令臣貪戀如臺論,饕餮如臺論,無廉隅如臺論,自恃寵幸如臺論,決無更入朝中之理。聖明雖以將兵之官,不可任情爲敎,若終不得請,則不得不任情爲之。與其論罪於自陷之後,曷若早爲之地,使得保全性命乎?
答曰:「朝家委卿以摠戎之任,意非偶然。卿乃納符退歸,予實未曉也。年少浮薄之論,不必爲嫌。國家艱危之事,不可不念。卿勿固辭,俾無軍政虛踈之弊。」必遠雖外若樸直,而內多計較揣量,最得上寵。且與許積、金佐明深相結納,互爲推薦。故其發言作事,有負恃而無忌憚如此。
○司諫尹抃以應薦不薦,陳疏辭職,且曰:
臣竊聞,後苑方有營繕之擧雲。臣不識此語,誠然乎哉?噫!殿下視今日爲何等時耶?上天譴怒、下民怨咨,此正君臣上下交修克謹,以期回天怒解民慍。想聖明,必不爲無益之事,如或有之,速宜停止也。
上答以嘉爾進言之誠,仍令勿辭。
3月15日
編輯○壬申,上御養心閤,使諸醫入診。提調金佐明曰:「尙衣院奴婢貢紬,以年凶裁減,所捧僅數百匹,不可支尙方歲供之數。請地部所儲紬五百匹,逐年取用。」上允之。診畢,上引見左參贊宋浚吉、贊善李惟泰。惟泰曰:「臣之庸陋,薦蒙異恩,至遣近侍,傳諭聖旨,臣只欲祗謝恩命與觀冠禮以來。請許退歸。」上曰:「予之願留之意,前後切至。且世子輔導之責,正在宮官,不可退歸矣。」惟泰仍陳前疏之不見施,且曰:「臣今當退歸,欲有所陳達。朝廷大綱先立,則衆目自然畢擧。今殿下只有目前之慮,無長遠之計,國事委靡,如水益下。殿下雖果誠意正心於內,以其發於外者觀之,則群臣或慮躬行之無其實矣。近日國家姑以形勢維持,而脫有事變,則人心瓦解,事無可措,誠可寒心也。故古人必以敎化爲本,願殿下,勿以陳談而忽之。」上曰:「所陳之言皆好。予當留心焉。」浚吉又以疾病乞退,上曰:「予不責卿以奔走之職。醫藥調病,留在京中,輔導世子,是予望也。」浚吉曰:「上年召對時,上下敎曰:『諸公主家舍,今當新造,間架幾何則可乎?』考見《大典》則除祠宇、行廊,而五十間也。其後臣又入對,以中門內五十間爲對。近者臺啓,經年不止,臣未知臺諫所爭何如,而聖上久不允從耶?」上曰:「臺諫所爭,欲以祠堂、行廊,入於五十間之內,以爲定限也。」浚吉曰:「上若明敎以法典之意,則臺諫何必終始爭執乎?且卽今臺啓方張,而宮家之役不輟,幾已畢役。此則臺閣之失小,而殿下之失大也。不若開釋定限,以開停啓之路也。」浚吉又曰:「臣妄陳金澄事,有此紛挐,此臣不愼樞機之致也。然事由壽宴,而論以贓律,則孝理之下,實非美事也。澄曾爲臺諫時,彈劾甚多,仇怨遍世,煽動構誣,臺諫聽其行言而論之耳。」都提調許積曰:「金錫冑疏中所謂參情之言,不但朝臣多有此議,臣意亦然矣。至於元無罪過之說,非是也。若果如臺啓,二駄軍木,多發銀布之說,則實有罪矣。」浚吉曰:「臣之所達,以朝家大體而言,而大臣如是陳達,臣何可更言,以傷事體乎?」
3月17日
編輯○甲戌,夜,月犯心大星。
○贊善李惟泰陳疏出城。上追遣史官,傳諭勸留之意。
3月18日
編輯○乙亥,以鄭載嵩爲承旨,柳㝚爲持平,申命圭爲副修撰,金壽恆爲知經筵。
3月19日
編輯○丙子,持平尹理以下吏被囚,引避,遞。
○安胎使閔點啓曰:「兩公主安胎時,民田若干,入於禁標之內,自今年廢耕。請以官屯田償給。」上從之。安胎之制,不見於古禮,而國制必擇野中圓峰,藏胎於其上,謂之胎峰,封植禁耕柴,如園陵之制。自上躬以至王子、公主,皆有胎峰。國俗之弊,識者病之。
○生員尹敘績等以左參贊宋浚吉之決歸,陳疏請留,上優答之。
3月20日
編輯○丁丑,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江華留守金徽亦入對,請蕩減甲辰以上糶穀未捧者。領相許積以軍餉難之,上令各年未捧者列錄更稟。左參贊宋浚吉懇乞退歸,上慰諭不許。
○禮曹啓行祈雨祭。
3月21日
編輯○戊寅,以南九萬爲兵曹參知,成後卨爲承旨,李之馧爲右尹,崔後尙爲持平,權格爲弼善,申碩蕃爲司業。
○上御養心閣,引見左參贊宋浚吉。上謂浚吉曰:「昨日已諭予意,而聞今日書筵,又發退歸之言。今此見卿者,必欲留卿。」浚吉辭謝,仍曰:「世子方當蒙養之日,善敎諭爲急。古人云:『獨學無成,孤陋寡聞。』今若擇士大夫子弟俊異者,與之同處,則豈不好哉!此實程、朱之論,而我朝亦有建白者。但我國規模狹隘,終不得行矣。」承旨南二星曰:「古者王世子八歲入小學,十五歲入大學,與凡民之俊秀者,群居游處,亦此意也。」上然之。浚吉又曰:「臣在鄕時,聞傳者之言,則朝廷不尊,體統不嚴,歲歲益甚,將不可收拾雲。今來見之,則所聞不虛矣。必恢張士論,大行公論,而後可以爲國。蓋以上經年違豫,罕接臣僚,群下解體,以至於此。必察其所以然,今日做一事,明日做一事,漸次修改,然後乃可爲矣。李浣雖有疵病,歷事累朝,一心爲國者,而今處散也,無軍官一人,事有不當然者。願上默思,可授以一隅之任也。臣之此言,實非偶然矣。」
3月25日
編輯○壬午,持平柳㝚啓曰:「今年旱乾,前古所無。京中旣行祈雨祭,而至於外方,則每有未遑者。往在戊申春,因筵臣建白,愍忠壇、江華兎山、金化、雙嶺等處戰亡將士,擧皆別遣近臣致祭,而唯壬辰之變,南原、錦山、晉州、㺚川戰亡者,獨不賜祭,其在祀典,亦極欠闕。況當遇災之日,宜修廢典,請遣近臣,擇日致祭。」上從之。又啓曰:「金澄之事,傳播狼藉,臺諫之論啓,乃其職耳。吏曹佐郞金錫冑,曾爲諫官,獨先擧劾,直截之風,誠爲可尙,而欲實其言,援引諸人,此曾所未有之事也。大損事體,物議爲非,請金錫冑遞差。」又啓:「被援諸臣,投疏爭辨,有若對訟,而政院矇然捧入,極爲不當。請當該承旨推考。」上皆不從。
3月26日
編輯○癸未,遣右議政洪重普、禮曹判書朴長遠,改封純陵,卽度祖妃順敬王后朴氏陵也。在咸興府東三十里。
○持平柳㝚,以請推承旨,而不竝論投疏之人,見非物議,引避。後論都承旨張善澂、舍人李端夏、文學尹堦等互相投疏爭辨之失,請推考,上不從。
3月29日
編輯○丙戌,盜取明政殿御榻隔帳,守直軍人等抵罪。
夏四月
編輯4月1日
編輯○朔日丁亥,慶尙監營吏舍失火,久遠文書,皆爲燒盡。令京中各司,謄出慶尙道往復文書,送於該道監營。
○都承旨張善澂,初以摠戎使徐必遠累疏不出,軍政久廢可慮,陳於上前。其後必遠辭疏以爲,有曲囑戚里之謗,善澂乃陳疏請免,上令勿辭。
○忠淸道癘疫大熾,黃海道大旱。
4月2日
編輯○戊子,左參贊宋浚吉上疏乞歸,上優答不許。時因金澄事,論議日激,而浚吉首救澄,故不自安求退。
4月3日
編輯○己丑,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以眼患也。
○平安監司馳啓,蕩滌中和敗船米豆五百三十石,陽德未捧糶穀二百六十石。
4月4日
編輯○庚寅,掌令李休徵以頃論捕盜大將李汝發縱盜之罪,該曹査覈,謂以臺啓爲失實,引避,遞。
4月5日
編輯○辛卯,濟州癘疫大熾。
4月7日
編輯○癸巳,太白晝見。
○平安道昌城、宣川、理山、博川、嘉山等邑,三月二十五日下霜。
4月8日
編輯○甲午,太白晝見。
4月9日
編輯○乙未,太白晝見。夜,月入太微西垣。
○以閔鼎重爲刑曹判書,丁昌燾爲掌令,尹趾善爲持平,李奎齡爲校理,崔後尙爲副修撰,鄭樍爲司書,尹嘉績爲說書,金萬均爲舍人,金宇亨爲承旨,張是奎爲慶尙左水使。又以李沃爲持平,掌令丁昌燾仍任開城經歷,以李暹爲掌令,鄭榏爲禮曹參議。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上曰:「累次祈雨,雖得小雨,無益於農事,極可慮也。」右相許積曰:「近日之雨,兩麥僅蘇,而不可付種矣。」上以禁府多滯囚爲慮,積曰:「以祈雨齋戒,雖不得開坐,回啓公事,趁速處決似可矣。」兵判金佐明曰:「慶尙道留軍布,用之於軍士賞格,而每以三十同,分給於諸營將,使賞巡歷時射砲得中者,此爲難繼。且無着實擧行之效,今以三同分給,而只賞二中以上者似可矣。」上許之。右參贊李慶億曰:「前日平安監司狀啓以爲,江邊六鎭及義州添兵入防者,其中多寺奴,請一如北道除貢矣。其狀啓久未下,敢稟。」上曰:「平安道與北道有異,半減可也。」
○大司諫李晩榮、掌令李夏等以主第間架基址,一遵定製事,連啓力爭。上曰:「五十間定製,決不可爲。雖閱歲爭執,似難聽從。若新宮則當與大臣,更議定製矣。」左參贊宋浚吉曰:「前日聖敎有曰:『祠堂、庫、廐外,以五十間爲定製。』今日之敎,何其與前不同乎?」上曰:「今日事勢,與前有異故也。」蓋上意以先朝公主,則不可與新公主同爲定製也。諸臣力陳不可不定製之意,上曰:「中門內以五十間定製,則雖有一二間過制者,亦何妨乎?內外行廊之外,更不加搆矣。」浚吉曰:「聖上別無失德,而天災孔棘,又有赤地之患,豈非可懼之甚乎?若事皆合天,則必無災異如此之理。請以國事治亂,試問於大臣,上亦自量其得失也。臣嘗聞長老言,世宗大王嘗以爲:『五六日不見群臣,則君臣之間,情意不孚。』引接臣僚,殆無虛日。今則不開經席,罕接臣僚,實有歉於祖宗之德矣。」副提學李敏迪曰:「頃聞,禁中有土木之役,臺諫雖已陳達,而果有此事,則甚非警懼之道也。且漏籍者數千人,皆是無識愚氓,而一時徙邊,老弱僵死道路者必多,其在好生之德,宜加矜惻。且流徙失所者,若是其多,亦非國家之福也。」太和曰:「漏籍者時未考準,文書令疏決廳,取考文書,速爲稟決可矣。」上曰:「然。」上曰:「纔已頒赦,而旱災如此,京獄時囚者,欲爲疏決。禁府、刑曹堂上,使之各持文書,明日來待也。」
4月10日
編輯○丙申,太白晝見。
○上御養心閤,疏決京囚。入侍者,大臣、三司、禁府、刑曹堂上也。上使判義禁金佐明讀罪人文案,至英善事,禁府堂上各陳所見。上問大臣,領議政鄭太和曰:「柳徽妾母,罔夜上來,給賂之說,人皆聞知。若無書札相通之事,則何爲上來行賂乎?臣意則以爲,男女相奸,雖不可知,而書札相通則有之。士人之妻,安有與孽叔母夫,相通書札之理乎?」左相許積曰:「士族婦女有淫行,而倖免其罪,則爲失刑;無其事而受惡名,則爲至冤,不可不明白處斷也。」上問英善爲人,佐明曰:「不似士族婦女雲矣。」上曰:「予之問英善爲人者,其人必不端的,見疑於人,而致此患也。果有淫行,則必爲人所發覺,而無目見淫奸之狀者,此未可知也。」至韓洸事,上問大臣,領中樞李景奭曰:「死者之死,雖由於洸,而原其情,則非欲殺之也。以此償命,豈其可也?」太和及判中樞鄭致和之意,與景奭同。積曰:「無論有情無情,殺人則一也。以法論之,當以殺人之罪罪之,而減死亦或一道也。」左參贊宋浚吉曰:「英善事,臣意與許積所達同,而韓洸事,臣意與鄭致和同矣。」上又問禁府堂上及三司,皆曰不當死。上命減死,定配。至金澄事,景奭曰:「爲親設宴者,至被贓律則過矣。然臣以爲澄必受天殃。殿下上奉兩慈殿,欲爲進宴,則渠乃發論止之。今乃大張其母壽宴,豈無神明之殛乎?」太和曰:「澄爲親設宴,被罪不當。至謂無一過失,則不可也。」浚吉曰:「金澄事,臣曾已陳達,而有不勝慨然者。金澄素稱剛直,人多疾惡,故搆捏扇動,一時齊起,臺諫風聞,亦甚不實。在前無爲親設宴,而得罪者,竊爲聖朝惜之也。」右參贊李慶億曰:「風聞不可盡信,且寧失治贓之法,不可傷孝理之化矣。」諸臣多以爲不可深罪,而積獨曰:「人之所聞各異,攻澄之言、救澄之說,大相不同。然而至於軍木二駄,則甚不可也。豈全無罪乎?」上曰:「參酌用法,果然不易。」浚吉曰:「上於此等事,若如是持難,則是非邪正,有大於此者,何以辨別乎?」上曰:「予所以持難者,以銀帛軍木之說,未辨虛實故也。」浚吉曰:「然則待其査覈,處之可也。而以臣所聞於鄕曲者,如銀帛之說,臣知其皆誣也。」上曰:「今姑罷職放送,待其査覈,而處之如何?」諸臣皆以爲然。上曰:「罷職放送,待査回啓可也。」至朴而㫥事,上命與金澄一體論之。其餘囚人,或罷職、或削職放送。禁府堂上退,引入刑曹堂上,疏決時囚,蒙放者三十餘人,罪重者或定配。副提學李敏迪曰:「今此遇災警惕之日,有可以感傷和氣者,故敢達矣。姜錫圭以殺人減死,罪名雖重,累年遠配,連遭父母之喪,尙未營葬,聞者憐慘。願下詢於諸大臣而處之也。」浚吉及諸大臣皆以爲,宜用寬典,上曰:「特用別典,放送可也。」浚吉又曰:「臣亦有可達者。宋之濂爲和順縣監,以殺人推官被罪,曾配濟州,累年之後,始得量移。此非親自殺人之比,當此曠蕩之日,似當有漸宥之道矣。」上曰:「減等。」大司諫李晩榮啓請:「京中各衙門及外方監營、統營所諸各穀,令廟堂汲汲講究,登時興發,俾無窮民失農、塡壑之患。」上令廟堂稟處。又啓:「湖西量田諸邑大同出米,姑令從舊結收捧者,實是損上益下之美政。守令所當體朝廷爲民之意,奉行惟謹,而今聞新量諸邑,或有從新結收捧者雲。請令本道監司,明査啓聞後,從重科罪。」上從之。又啓:「朴而㫥擅出軍儲,餽遺金澄事,渠已自服。論以國法,不啻滿贓,比之受者,罪犯逈別,不可全釋。請朴而㫥更考律文定罪。」積曰:「雖臺諫之言,非矣。受者旣有名,則與者獨無名乎?」上曰:「金澄旣不以贓律罪之,則而㫥獨以贓律治之乎?律有與受同罪之文,朴而㫥罪重於金澄雲者,大是迂闊矣。」罷黜後,上曰:「大司諫李晩榮於朴而㫥事,論議怪異,揆以事體,不但驚駭。將來之弊,不可不懲,遞差。」政院啓請還收,上曰:「勿煩。」李景奭上箚,亦以爲言,上答曰:「卿於伊日,與聞其說,其可謂敢言乎?遞差,誠是薄罰也。」
○遣應敎洪柱三於忠州,校理李藼於錦山,致祭戰亡將士。
○持平李沃以帶職下鄕,引避,遞。
○上以旱氣太甚,不可徒守常規,特遣大臣,祈雨於宗廟、社稷及北郊。
4月11日
編輯○丁酉,以雨勢未已,止祈雨祭。
○司諫尹抃等啓曰:「今此金澄、朴而㫥之罪,所當審其虛實,明白處置,而昨者疏決,至有罷職放送之命。査啓未聞、罪名未明,而徑先出圄,實非按獄之體。擧措乖宜,有關後弊,請還收金澄、朴而㫥等罷職放送之命。」又啓曰:「臣等伏見備忘記,有大司諫李晩榮特遞之命。與受同罪,本無差別,而獨於朴而㫥考律請罪,倉卒論事,雖欠詳審,在聖上待臺諫之道,固宜優容寬假,而前席纔罷,天怒遽震,旣斥以怪異,又從而特遞,此豈平日所望於聖明者哉!摧折言官,實非淸朝之美事。請還收大司諫李晩榮特遞之命。」上皆不從。
4月12日
編輯○戊戌,以申命圭爲執義,尹理爲持平,李翊爲參知,李秞爲輔德。
○長湍儒生金光績等上疏,請文成公安裕、李穡、文敬公金安國、故參判金正國等,竝享書院額號,上下該曹。
○中日,柳葉箭五中兼司僕金振益,直赴殿試。
4月13日
編輯○己亥,司諫尹抃引避啓曰:「臣昨與同僚,旣請還收大司諫李晩榮特遞之命。而僚議以爲:『旣請還收,則亦當連啓其所論,而朴而㫥、金澄不宜異同,査覈未究,徑先放送,體例不可。』雲。臣非以諫長之論爲是,不當摧折言者,故只欲還收而已。僚議重發,臣不能堅持,仍與同參矣。今聞,物議皆以爲非,不可仍冒。」獻納鄭華齊亦引避啓曰:「金澄、朴而㫥放送還收之請,臣與同僚,昨已論啓。又聞外議以爲:『大司諫李晩榮榻前之啓,大失諫官之體。雖無特遞之命,猶當䮕正,強請還收,殊涉苟且。』雲。論事紕繆,不可仍冒。」正言金德遠亦以此引避。憲府請竝遞差,上曰:「臺閣處置,豈容如是?殊甚駭異矣。」於是,持平柳㝚、掌令李暹、李夏等以嚴批,相繼引避。
4月14日
編輯○庚子,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略曰:
李晩榮之言,半上半下,誠不成議。論金澄等事,適當大霈,又不宜堅執處置,措語固未達意,而大意則自好。雖承嚴批,不可以此爲嫌,請憲官柳㝚等出仕。且言,諫院諸臣,遞出未分,尙無明白發落,願速賜指揮。
上答曰:「今觀處置,下語無謂,殊甚駭異。臺閣之論、疏決之議,自不相合,自古然矣。未聞以此謂之堅執,而遞差也。今日之事,誠可寒心。金澄、朴而㫥,只是兩箇罪囚。三司論議,一何至此?未曉其故也。鄭華齊、金德遠出仕,其餘竝遞差。」其後,華齊、德遠皆引避,遞。
○京畿楊州等八邑,本月初六日雨雹,麰麥損傷。
○平安道渭原,三月二十六日連二夜下霜。寧遠,本月初六日下霜下雪。平壤、殷山、三登、成川、中和、順川、順安、江東等邑,本月初七日雨雹,立苗各穀,生麻、木花皆被傷損。
4月15日
編輯○辛丑,太白晝見。
4月16日
編輯○壬寅,太白晝見。
○以李惟泰爲吏曹參議,沈攸爲司諫,曺漢英爲右尹,李秀彥爲檢閱,金佐明爲知經筵,尹元擧爲進善,朴世堂爲持平,慶㝡、李光迪爲掌令。
4月17日
編輯○癸卯,太白晝見。
○禁軍所持官、私馬六百三十五匹,別軍職馬十三匹,兵曹啓給一朔馬草價布一千九百四十四匹。
○左參贊宋浚吉下去,政院以聞。上下敎曰:「聞,左參贊旣已渡江雲。予心驚愕,當復如何?承旨速往所到處,諭以予意,使之入來,以竢面諭而處之。
4月18日
編輯○甲辰,太白晝見。夜,月暈,入南斗。
○中日,騎芻五中者兼司僕李得承,柳葉箭五中者閑良梁戒弘,竝直赴殿試。
○左參贊宋浚吉以上特遣承旨召還,陳疏辭謝曰:
臣章句腐儒,侍講累朝,何嘗有驚天動地之論,發微闡奧之學,開啓導迪之效乎?今我世子,玉質幼彰,金聲夙振,諸臣侍講者,每退而相賀。臣亦有人心,豈忍遽爾辭退,永違冑筵,不及見德器之成、學業之就乎?顧臣淺薄,留無所益、去無所損,而衰病之甚,又至於此,有此顚頓之行,願聖上曲賜諒察,亟遞臣職名,令臣得以任便留調,從容行住焉。「
上以許與一見之意,更遣承旨傳諭。
4月19日
編輯○乙巳,慶尙道義城、義興等地,本月初八日下霜,義興,初九日下雹。全羅道錦山地下霜。兩南皆甚旱。
4月21日
編輯○丁未,掌令李光迪以帶職下鄕,引避,遞。
○上御養心閤,引見左參贊宋浚吉。上謂浚吉曰:「予已知卿之有病,而相見未久,遽又退歸,故欲爲勉留耳。」浚吉曰:「若不陛辭而行,則於心不安,故今臣還入,只欲面辭而去耳。身在田野,名係朝籍,國體不當。願遞臣職名,使臣安心退去,是臣之望也。」上又再三勉留,浚吉又力陳不可久留之意。上曰:「予甚缺望,而卿已定歸計,雖欲留之,不可得也。」承旨張善澂曰:「浚吉方輔導世子,當以此勉留也。」上又謂浚吉曰:「卿在時則世子似有開發之益。此亦不可以少留耶?」浚吉終以疾病爲辭。善澂曰:「牌不進臺諫勿遞,雖欲矯弊,而反致紛紜,弊端日滋。且身旣犯不進之罪,乃反照勘他人之不進者,亦傷廉隅。今後牌不進者,依前例罷職似當矣。」上曰:「同他官,一體推考。」上又曰:「凡帶職下鄕者,謂二三日程也。或往郊外、或出江外,以此遞改臺諫,事極不當。有關後弊,今後出往近畿,而稱以帶職下鄕引避者,勿爲捧入。」
4月22日
編輯○戊申,以閔點爲承旨,朴長遠爲知經筵,朴世堂爲獻納,李奎齡爲執義,兪櫶、洪受河爲持平,尹趾善爲正言,鄭重徽爲掌令,申命圭爲校理。
○執義李奎齡以曾論主第事於榻前,妄陳法外之言,重被臺臣之彈劾,引避,遞。
4月23日
編輯○己酉,全羅道雲峰、長水等地,連夜下霜,傷損各穀。
4月24日
編輯○庚戌,上御養心閤,引見左贊參宋浚吉時,諸承旨皆請對入侍,欲留浚吉。都承旨張善澂言:「世子輔導方急,浚吉今不可許退。」上曰:「私情切迫,故重違其意而許之。」浚吉辭謝曰:「臣猥蒙累朝之恩,本非山林高蹈之士,春宮冠禮時,不得已上來,而疾病如此,誠難自強而少留矣。」且曰:「昔宣廟之召李滉也,奇大升啓曰:『李滉若來,不可過爲優異之禮。彼必不安,而不爲久留也。』今者自上恩禮逈出千古,此,尤爲不安矣。然臣豈有永辭天陛之意乎?」將罷,上命宣醞。將出,上令兩道給馬;令內醫齎藥物隨去。按,孝宗以後,所以優待山野之士者,逈出前古,優異之禮,誠未易承當。此,浚吉之所以不安,而有此請也。昔宣祖大王嘗問先正臣李珥曰:「成渾爲人如何?」珥對曰:「若獨任經濟,則臣不敢謂能也。若使之出入筵席,輔導君德,則其益豈少哉?」成渾且然,況他人乎?世俗不諒,往往爲裵楷之責望,此,浚吉等之所以尤不安於在朝者也。
4月25日
編輯○辛亥,以洪萬容爲大司諫,金萬均爲執義,洪處大爲兵曹參議,申翼相爲注書,閔鼎重爲同知經筵。
○正言尹趾善啓曰:「兵曹參判任有後雖有文才,曾遭家變,大爲身累,立朝又無履歷。佐貳西銓,已極過濫,而至擬於國子薇垣之長,物情皆駭,請遞差。吏曹當該官,竝命推考。」上不從,只推吏曹。
4月26日
編輯○壬子,大司諫洪萬容以本院方論主第事,而其父永安尉柱元家舍,亦踰國制,不敢同參引避,遞。
4月27日
編輯○癸丑,更遣重臣,祈雨於宗廟、社稷、北郊。
4月28日
編輯○甲寅,以姜栢年爲大司諫,洪萬容爲戶曹參議。
○弒夫罪人愛相,承服正刑。罷罪人時居地楊州前牧使朴烶,以陵寢所在,不爲降號。
○原襄道原州等六邑,有雹災。
4月29日
編輯○乙卯,平安道旱。
五月
編輯5月1日
編輯○朔日丙辰,太白晝見。
○司諫沈攸以應推,引避,遞。
○副提學李敏迪等上箚曰:
諫院論遞兵曹參判任有後之啓有曰:「其所處置,大爲身累。」所謂處置、家變者,有後有弟無狀,誣告其叔父,恐其不售,又誣以淫蒸,遂使其叔死於杖下。有後自痛其弟之誣殺其叔,以母命,作文告祠,而絶其弟,終身不見,奉母屛居嶺海之外者,二十餘年。人實憐其不幸,而高其志操,未知有後之處此如何,而方可謂之善處耶?至於孝友之行,實有過人者,六年啜粥,觀者感動。朝廷之進用、公議之竝許,豈但以文才而已哉?有行有文之臣,纔得收拾於白首之年,而諫官率爾論劾,使無故宰臣橫被身累之名,物情皆以爲駭。請正言尹趾善遞差。
上從之。
5月2日
編輯○丁巳,太白晝見。
○上下敎曰:
嗚呼!自予忝位以來,天災時變,式月斯生,旱澇相仍,無歲無之,夙宵憂惶,不遑寧處。至於今日,亢旱尤酷,自春徂夏,田野濯濯,兩麥已失,播種愆期,哀我赤子,其亦何辜?嗚呼!咎在寡昧,何降殃於黎元?念及於玆,如狂如癡,中心如割。民依於食,國依於民,蒼生顚連,將若之何?靜言思之,遑遑汲汲,廣廈詎安,食味奚甘?自今日避正殿,益加敬畏之道,責躬省愆,少答天譴。承旨代予草敎,廣求直言,以補不逮。以予涼德,獲戾於天,策勵群工,心誠可愧。而今日人才,雖曰眇然,豈皆無用底人?咨爾大小臣僚,去私循公,殫竭誠慮,同寅協恭,上下交修,豈無少補?減膳禁酒等事,令該曹,趁卽擧行。亦令天官,甄拔人才,俾無沈於下流。
5月3日
編輯○戊午,太白晝見。
○政院請直以上敎,播告中外,上許之。
5月5日
編輯○庚申,上下敎曰:「旱災至此,京囚則纔行疏決,而外方亦必有抱冤莫伸者,審理趁卽爲之。」
○以金萬基爲承旨,李興浡爲司諫,李藼爲獻納,李沃、朴贄爲正言,李正英爲戶曹參判,申翼相爲奉敎。
○中日,柳葉箭五中者車龍業,命直赴殿試。
○禮曹啓曰:「曾在丁未年,本曹以王世子冊禮後三名日及內殿誕日陳賀時,王世子進箋致詞、進表裏,磨錬擧行事陳稟,則上敎以未行冠禮,使之權停矣。今則冠禮已行,請於今此中宮殿誕日陳賀時,王世子致詞、進表裏,依前例磨鍊。」上許之。
○疏決廳啓曰:「審理有命,疏決文書,諸堂上分授者,雖未及畢修整,其中刑曹參判李元禎、判尹閔熙、吏曹判書趙復陽所授者,皆已修整。若待諸堂上畢修整擧行,則漸至遷延,況疏決罪人,是救旱之一道,明日雖是祈雨祭齋戒,請隨其修整者,趁卽擧行。」上命明日疏決。初以中外罪囚積滯,久遠不決,命取重罪經久不決者,使設廳,分授諸堂上,以大臣領其事,號曰疏決廳雲。
5月6日
編輯○辛酉,太白晝見。
○上御熙政堂,行審理。大臣、禁府、刑曹、疏決廳堂上、三司長官皆入侍。左相許積曰:「自前有赦,則徒年者,皆在應宥之中。近來道臣不敢自斷,置之稟秩,該曹或放或仍,非故例也。今此審理時,輕重間,盡爲放釋似可矣。」上曰:「徒年之類盡放。」見放者,凡四百七十六人。判中樞鄭致和曰:「今此旱災,國家存亡係焉。審理固宜,而外方滯獄延訟之弊尤甚。久者或十餘年,怨鬱之氣,未必不由於斯。」積曰:「此言是矣。頃日疏決時,已令外方,從速平反,而有疑獄難決者,則使之啓送京中矣。」右相洪重普曰:「臣頃往北關聞,流配甚多,主客俱困,宜移配南關矣。」上曰:「限明年移置可也。」趙復陽進讀疏決廳文案,上逐條詢問諸臣,多所放釋。審理訖,復陽曰:「楊州以弒夫罪人胎生之地,將罷其守令,而變生於上年,牧使則赴任於今春,何以爲之乎?」上曰:「變生時守令罷職,今後永爲定式。」上以司憲府禁條啓草,謂許積曰:「禁軍騎馬勿禁,豈無先朝受敎乎?」積曰:「軍官出身,或兩班則可以勿禁,而常漢不可許騎也。」上曰:「白色灰色帽子之禁,亦有受敎,添入禁條可也。且白色表衣欲禁之何如?」重普曰:「薴布染靑爲衣,亦無不可,何必白色?」上曰:「士族之純白爲衣者,亦當禁也。」
5月7日
編輯○壬戌,上又御熙政堂,審理罪囚。
○平安道寧邊等五邑,連日下雹。
5月9日
編輯○甲子,獻納李藼以應推引避,遞。
5月10日
編輯○乙丑,太白晝見。
○執義金萬均以應推引避,遞。
○上曰:「旱災此酷,民事罔極。八次祈雨祭,遣大臣設行。」
5月11日
編輯○丙寅,論王世子冠禮時賓、贊、執事之賞。主人樂善君潚、賓左議政許積竝賜鞍具馬一匹,贊判書朴長遠賜馬,傳敎左承旨鄭榏、酌醴司饔副提調昌城都正佖竝加資,師領議政鄭太和賜馬,其餘諸執事各賞賜有差。
5月12日
編輯○丁卯,正言李沃引避啓曰:「右尹曺漢英以秩高宰臣,取居喪女爲妾,其壞禮俗、羞搢紳,莫此爲甚,故臣與長官會坐,欲以此論啓矣。商確移晷,竟未歸一,此臣見輕之致,請遞。」大司諫姜栢年,亦引避以爲:「漢英事,猝發於席上,曾未聞知。故意欲更加商確,致令同僚先避,請遞。」掌令鄭重徽、慶㝡以曾因訟者呈狀,聞漢英取喪女之事,而未卽論啓,不敢處置,亦引避。「持平洪受河啓請竝出之,從之。以申命圭爲執義,鄭載嵩爲戶曹參議,權愈爲注書,李奎齡爲副校理,李翊爲承旨,李翊相爲獻納,南九萬爲參知。
○掌令鄭重徽等應旨上箚言:
內司私藏之弊,俗尙侈靡之習,願自宮禁,敦行節儉,先修本原,與天合德,以盡消弭之道。
上優批答之。
○黃海道豐川等邑地震。
○京畿麻田,本月初九日雨雹,交河等九邑,蝗蟲熾盛。
○左參贊宋浚吉中路上疏,乞解本職及兼帶,且曰:
願聖明,留意於愚臣前後陳戒之言,益加調息之功;益篤對越之誠,以作春宮表率;以慰臣民顒望。
上答曰:「悵然之懷,至今靡定。惟望卿之不失秋期也。疏末事,予當益加留念,卿其安心勿辭。」
5月13日
編輯○戊辰,夜,流星出氐星下,入坤方天際,狀如甁,尾長五六尺,而尾跡散落,光照地。
○應敎洪柱三等應旨上箚論時政,且陳經筵久廢,禁苑游幸之失,請大警動、大振作,側身圖治,恤隱革弊,使寅畏之心,無所間斷。仍請內司罪人之定配者,移送該曹,一體疏決。各道水軍之役重者,亦令本兵,詢問變通。大同未收及各色保米、奴婢貢布之未納者,竝許退捧,以爲救民消災之一助。答曰:「旱災之慘,一至於此,言念民事,若恫在身。今觀箚辭,嘉尙不已,戒誨之言,予當佩服。議處之事,亦令稟處焉。」
○上御熙政堂,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上與諸臣相對悶旱。上曰:「戶曹積儲幾空,而賑政亦不得遍施,尤可慮也。」上又曰:「安民倉,民甚苦之。違令者,皆令定配,而猶不趁限發船,蓋避安民,如避死地。」兵判金佐明曰:「泰安、瑞山等邑,獄皆滿矣。」按,安民倉設於泰安浦之南北,稅船之自南來者,輸入於南倉,自南倉馬載至北倉,又載船至京。蓋欲避泰安山觜入海之險也。此議始於判中樞宋時烈建請設置,其言曰:「寧失數萬斛之米,不欲使一人渰死也。」然風和時發船,船路若謹避巖觜,則公私船運之不敗善運者,自古而然。今乃慮萬一之臭載,大費民力,設倉陸運,旣缷復載,功費倍萬,人皆知其難行,以發於大臣,故皆莫敢言。唯監司閔維重,終始言其不便,亦不能卽罷。經歷數歲,勢窮弊極,卒不可行,然後罷之。朝家之作事違衆,強設利害,必欲行其所不可行者,深可惜也。佐明曰:「慶尙道留軍布,皆監司私藏,朝家宜自取用。」上曰:「不可一任監司私用。自備局先知其數,然後取用可也。」知事柳赫然曰:「管餉諸屯田處投入之民,已令編於軍伍,而想多隱漏,請更爲申飭。」上許之。右相洪重普曰:「西北內奴婢,皆入山峽爲流民,自稱閑良,而其實公賤也。」赫然曰:「又有冒稱各衙門軍官及保人者,今方査出定役,而軍官則雖有身役者,亦可兼屬,不可不指一定奪也。」上曰:「冒稱保人及各衙門軍官,皆一切定役可也。」重普曰:「臣奉使北路時,民人來訴者,皆言常定法不便。」蓋閔鼎重爲監司時,量田之後,設常定法。其制略倣大同,或有窒礙不便處,驛卒、內奴婢等,尤爲呼怨,頗有渙散者。其後監司,以其啓聞之事,故不得變通,此乃大段弊端,不可不改之也。「上曰:」令本道監司商量變通,條列啓聞。「重普又陳定平甲士朴大有,文川鄕吏全茂績斷指活其父母,宜蒙褒奬,上曰:」令該曹特行旌表。「
5月14日
編輯○己巳,大司諫姜栢年牌召不進,遞。
○副提學李敏迪上疏應旨曰:
殿下臨御十年,未有失德而民生困苦,一至於此,無乃政弊於襲謬,世壞於苟同,功利之言勝而民受其害,積怨上鬱,感動天和耶?竊觀,殿下凡所施爲,每以故事爲重。所謂故事者,或出於累世之流弊;或由於昏朝之亂政。而宮禁之用度,雖在可損,而每曰故事;諸宮之制産,雖在可損,而亦每曰故事;百司之侵漁,雖在可損,而亦每曰故事。至於監掌之刁蹬、胥吏之徵求,雖至倍蓰於元捧,而亦且諉以故事,不以爲怪。財者,民之心,屑越如此,此豈若保之政耶?因是而大小諸僚,皆懷苟且,言議之臣,輒拘以常格,使不得盡言,諸臣之所以容悅於聖明者,只在於功利之一途。且屯田遍一國,部曲滿私家,有財有人,已享其利,何恤於國事?各衙門、諸宮家,眞亡國之權輿。晉時之封略,豈至於今日?噫嘻!亦太甚矣。良民不增而軍籍日加,軍米歲添而民産如掃,公私輦輸,接軸京口,市上米價,賤如糞土,而外方殿屎,呼天叫冤。畿邑近江之民,困於柴場,魚鹽可取之地,皆入別稅,農不得爲農、商不得爲商,生理已窮,怨咨盈國。至於漏籍徙邊,此實前典所無,而數千老幼,顚連於道路,號哭於邊上,而曾不開一面之網,此又臣之所未曉也。聖上誠能以恭儉制節爲心,則凡在可損,必能一掃前轍矣。誠能以振作開納爲心,則大臣諸僚,必能忘身自奮矣。誠能以視民如傷爲心,則昔日聚歛功利之言,變爲慈良愷悌之論矣。嗚呼!不有大悔責、大變通,而欲以尋常典故,塞此大異,其亦難矣。
仍辭其職。上擾批不許。
○慶尙道大旱。
5月15日
編輯○庚午,獻納李翊相以曾任銓郞被推,引避,遞。
○執義申命圭等啓曰:「曺漢英所娶居喪女,旣是賤孽再適之人。又其母小祥之後,則其與士族有間。以落訟者流言,便加彈劾,將來之弊,有不可言。請正言李沃罷職。」上令遞差。又論持平洪受河處置之失曰:「隨事擧劾之李沃爲是,則愼重不論之姜栢年、慶㝡等,安得爲是?旣是栢年等,則又何可是沃乎?主意糢糊,隨處徘徊,處置規例,豈容如是?請遞差。」上從之。
○左議政許積上箚曰:
王獄獻讞,自有三尺。而有司之臣,任自伸縮,凡有耳目,孰不寒心?澄之供辭,專事掩覆。及見査本,大有不然,而周遮掩護,曲爲寬縱。臣以爲,不宜使此金吾之官,仍斷此獄也。
上答曰:「金吾讞議之失,予非不知,而欲觀其末終處事之如何而罪之。卿言實合體例,當該堂上竝遞推。」時,知義禁李慶億與金澄有戚誼,積疑其循私,故有此箚論。
5月16日
編輯○辛未,上下敎曰:「李慶億等所爲,非循例薄過也。其循私蔑公之罪,不可遞推而止。竝罷職,以爲他日循私者之戒。」都承旨張善澂等啓曰:「臣等伏見聖敎,命罷禁府諸臣之職,而至以循私蔑公爲其罪案,恐有乖於罰必當罪之義也。金澄査啓中有曰:『專無用銀役工之事』雲者,蓋匙筯粧刀之屬,乃壽宴及生日例進者。以此斷以重律,有傷國體故也。其非出於周遮寬縱之狀,亦可見矣。第其措語欠詳,本意未瑩,遞推猶可,至於循私蔑公,乃人臣之極罪。今乃摘扶措語間小失,遽加於卿宰之臣,實非所望於聖明者。願還收李慶億等罷職之命。」上不聽。
○全羅道大旱。原襄道原州等邑,黃海道黃州等邑,有雹災。
5月17日
編輯○壬申,大司憲李廷夔以應推,承召不進,遞。
○以金壽興爲判尹,金壽恆爲右參贊兼右副賓客,沈梓爲大司諫,朴世堂爲獻納,李翔、吳尙爲掌令,崔商翼爲正言,柳㝚爲持平,兪㯙爲兵曹參判,金宇亨爲承旨,李藼爲副修撰。
○平安道平壤地,本月初九日雨雹,大如鴨卵,積地半尺,四歲兒中雹卽死,雉、兔、烏、鵲致斃甚多。江西、中和、宣川、郭山、甑山等邑,同日雨雹,禾穀蕩然無餘。
○執義申命圭啓請還收金吾堂上特罷之命,上不從。
5月18日
編輯○癸酉,太白晝見。
○持平兪櫶上疏辭職,且曰:
竊念,臺諫以言爲責,其於君上闕遺、時政得失,以至百僚庶官之忠邪賢否,皆得盡言。言路之通塞,實關於邦國之存亡,人主必導之使言,賞諫而罰不諫。今殿下非惟不聽,又從而疑之怒之,論巨室則斥以沽直,論武臣則慮其凌駕。至於宮闈、戚里、宦寺之事,輒施訑訑之色,每下情外之敎。今日廷臣,苟非患失鄙夫,竊位苟祿者,誰肯爲殿下臺諫,忘廉喪恥,自取顚覆之患?非惟殿下厭薄而摧折之,論涉朝臣,其禍尤大。若非顯斥於一時,必須陰中於後日,一或蹉跌,群起衆怒,旣擠之又下石焉。今日之爲臺諫,不亦難乎?況臺啓旣發,則雖不採納事,不敢仍行者,此所以重臺諫也。近日主第之論,今已經年,兩司以連章塞責,殿下以不允爲拒,相持之間,已成突兀。古今天下,安有如許臺論,而亦安有如許國體乎?自昔,人主以祖宗之成制,謂不必遂;一國之公議,謂不足恤,雖有人言,若蚊虻之過耳。如是而能不危亡者,亦有之乎?如是,則雖有骨鯁之臣,藥石之言,亦何益於國也?臣以爲,置臺諫而不用其言,不若罷去臺官,而毋令後世,久聞今日有如此事也。且近者金澄之事,論議紛紜,臣雖未詳其人之如何,而其敢言自許,遇事風生則有之。人皆言澄雖有壽宴過侈之失,而物議之如是激發者,澄曾在臺閣,彈劾甚多,仇敵滿朝,必欲乘機構陷。臣於本道之査啓,金吾之覆啓,雖未得盡見,而如有一毫苗脈,涉於修郄,果如人言,足爲方來言事者之戒。澄雖不足惜,其於傷敗國脈,如何哉?
上優批,令勿辭察職。其後,櫶承召不進引避,遞。
5月19日
編輯○甲戌,以金壽恆爲大司憲,李廷夔爲禮曹參判,李浣爲刑曹判書,朴世堂、金萬重爲吏曹佐郞,鄭華齊爲獻納。
5月20日
編輯○乙亥,執義申命圭引避啓曰:「頃日,大臣以金吾議讞有所陳箚,而箚中有曰:『金吾回啓,大失奉法之意,兩司噤默不言。』嚴辭峻斥。臣聞來,不覺瞿然。臣纔謝本職,雖有可言,勢所未及,而臣於此事,意見不然。設令其前長在臺閣,自不知其汲汲論啓也,金澄之供辭,實與査啓,大有相左,而不可臆料而斷定,則更請拿問,正合按獄之體。雖有措語之未瑩,何可以此,先罪任事之人,使不得究竟其事也?未究竟之前,大臣何以先料其周遮掩護之意,斷以爲罪案乎?竊恐其言之太早,而出於深文也。臣見識昏謬,旣不知金吾之失法。耳目不逮,亦不聞輿論之寒心,非惟不論,又請還收,且被大臣之斥,不可仍冒。請遞。」上嚴批,令勿辭。玉堂處置請遞,從之。
5月21日
編輯○丙子,以姜栢年爲兵曹參判,李夏爲副修撰,宋時喆爲兵曹參知,鄭櫝爲持平,崔攸之爲執義。
5月22日
編輯○丁丑,以金德遠爲司書,李東稷爲承旨,孟冑瑞爲工曺參議,崔後尙爲校理,金壽興爲右參贊。
○平安道理山地,本月初五日下雹。
○工曹參判鄭斗卿以老病,陳疏乞解本職及兼帶弘文提學,上不許。斗卿少從故相張維游,維大加賞許。爲文章有奇氣,最長於詩詞,國朝諸詩人,鮮能過之。時議以爲,當主文柄,而但爲人踈脫,弛置自放,不諧於世用。詩文亦不適於館閣,故終止於提學。
5月23日
編輯○戊寅,時,大旱逾時,至是始大雨,而節序已晩,歲竟大饑。
5月25日
編輯○庚辰,大司諫沈梓等啓曰:「安興倉軍餉米,近來尤縮,或有不滿十斗之石,多不過十餘斗,而分給沿海列邑,逐年改色,春秋糶糴,貽害不貲,民皆怨苦,將不能支保雲。請依江都例,別遣京官,改量分給,以除民弊。其所欠縮之罪,主管者當之,請令本道監司,摘發科罪。」上令廟堂稟處。又啓曰:「各司奴婢身貢偏苦,特令減捧,甚大惠也。諸各司或不遵德意,任自濫捧雲。請令諸道監司,詳査啓聞,當該官吏,從重論罪。」上從之。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宰。訓鍊大將柳赫然曰:「流民團束,磨鍊事目以入,而北路流民,多在其中。臣問於李浣,則浣以爲北路流民,決難定役,以絶刷還之路。」戶判權大運曰:「北民常時不堪寒苦,流入於內道山峽者甚多。今若因而定役,彼必相繼出來,邦禁大解,本地空虛矣。」赫然曰:「北路民役最苦。今見別隊之偏好,則擧皆投屬,弊不可防矣。」上曰:「雖入於別隊,若有本土元役,則使之還屬本役。」吏判趙復陽曰:「昌平人禹惟一,曾以館官從仕,聞其父病而還,中路聞訃,恨不及見父死。奉母家居,絶意仕進,登第三十年,尙在參下。孝行恬退,俱爲可尙,宜陞出六品,而調用之也。」上從之。復陽又曰:「臣頃以金德諴、鄭弘翼事陳達,有贈謚之命矣。故參判李愼儀,當昏朝廢母后之日,獻議立節,無異兩人,亦宜贈謚矣。」上曰:「一體賜謚。」
○持平柳㝚陳疏以爲,金澄雖有設宴過侈之失,旣爲壽親,則不可以此深罪,以傷世敎。因辭職,上許遞。
5月26日
編輯○辛巳,掌令吳尙以金吾堂上特罷之命,實是聖上過中之擧,還收之請,出於公共之議,而持平鄭櫝,當僚席俱空之日,獨自停啓,有傷臺體,請遞差。上不從曰:「彼旣獨停,此又獨啓,予實未曉也。」
○弒夫罪人栗玉,承服正刑。降胎生地安州牧爲府,罷其判官柳星三。
5月27日
編輯○壬午,太白晝見。
○先是,舍人李端夏欲陳疏救金澄,而疏中有不受銀匙箸之語,澄聞而止之。蓋匙箸,完府舊例,故澄受之也。至是澄再就吏供辭,引止端夏疏之事,以明其不隱實狀。上以端夏與罪人相通,遂下吏。端夏供辭,又以李慶億通書兩間爲言,上又命下慶億於吏。以澄供辭,盛氣大言,辭甚悖慢,特命刑推。上又下敎曰:「昨日掌令吳尙,請遞持平鄭櫝,予甚怪訝矣。今觀李端夏供辭,則李慶億循私蔑公,罪狀昭著。吳尙獨發已停之論,請遞停啓之同僚,其妄信已見,挺身抑揚之罪,不可不懲。掌令吳尙遞差。」又下敎曰:「禁府於金澄原情公事末端,不竝端夏一體請刑,敢請上裁,禁府堂上從重推考。」
○正言崔商翼、大司諫沈梓、都承旨張善澂等,皆以與金澄有相問之事,或引避、或陳疏辭職。
5月28日
編輯○癸未,右議政洪重普上箚,略曰:
臣伏見前後下禁府之敎,不覺悚然。近來朝綱解弛,人不畏法,以至王獄不嚴,宜殿下有此嚴旨也。然李端夏陳疏,非出於伸救金澄,私自通書往復筆削也。只緣渠爲金錫冑所引,故上章欲辨,因人來問,出示疏草,而傳入於金澄之耳,豈端夏所曾料哉?旣聞失實,卽爲刪去,在所當然。李慶億與金澄,卽親戚也。因澄子來見,言及其疏,亦異於他人之交通,平心舒察,則宜若無罪也。且金澄果不以實對,則罪之可也。今乃抉摘言語之失,至加刑推,則臣恐用法乖當也。
上答曰:「今日之事,不亦寒心乎?視獄門有同大路,而人有自以爲是者,予實未曉也。端夏之事,前後曲折不同,慶億通人言語,使罪人有所周旋於其間,雖曰親戚,其在朝家處置,當如何耶?至於金澄事,卿言未詳也。更招之後,刑推得情,自是體例,此豈抉摘語言之失也?卿其深思焉。」
○應敎洪柱三等以金澄刑推、李慶億拿鞫、李端夏仍囚、掌令吳尙特遞,上箚曰:
王獄事體,固爲嚴重,而士大夫囚繫者,苟非大辟,則故舊之書札問訊,人情之所不免。李慶億之於金澄,旣有一家之義,且兼帶金吾,在於端夏陳疏之後,則今以常時之所問訊者,指謂按獄時事,加以縱恣蔑公之罪,豈非冤乎?且金澄罪犯,初出於壽親,而更招之後,旣有停刑議處之命矣。因供辭之失錯,又下刑推之敎,未知緣何激惱,而有此擧耶?李端夏之陳疏,被人援引,事不獲已,非爲營救而發也。至於掌令吳尙之特遞,尤有所未安者。徑停旣發之論,不待同僚之出,則宜有相規,更申前啓,有何挺身抑揚之罪哉?請竝還收。
上答曰:「觀此箚辭,殊甚駭異也。端夏之仍囚,自是獄體,敢請還收,實爲可怪。獄囚相通,謂若事理之當然,言辭之顚妄,何至於此耶?至於吳尙事,不亦駭乎?櫝旣獨停,而尙又獨啓,其何如哉?勿煩。」
○大司諫沈梓,正言崔商翼啓曰:「李端夏之陳疏也,初無與囚人私相通議之跡,今於李慶億送書事,亦可見矣。旣無所犯,寧可仍囚?至於李慶億則因金澄之子,聞其言而移書者,實是親戚常情。而且於其時,未及兼帶金吾,則以此爲循私蔑公之斷案,不亦冤乎?請還收李端夏仍囚、李慶億拿鞫之命。」又啓曰:「士夫就理,若非罪犯惡逆,知舊相問,已成流例。金澄之因其子傳言者,亦不過因循俗習,而父子情理,勢所固然。又無出入相見之事,刑推窮覈,豈非過中之甚乎?況澄之所犯,旣由於壽母,而及其得罪之後,又禁其子之通問,其於扶植彝倫之道,果何如哉?且嚴問之下,蒼黃仰對,自不覺其措語之謬誤,豈有悖慢君命之罪哉?殿下旣諒爲親之情,纔有停刑之敎,旋因語言之過,又下訊問之命,恐非明愼之道,刑不上大夫之義。」上皆不允曰:「雖欲極力救解,其於言語之無據顚錯,豈能掩乎?」且請還收吳尙特遞之命,上亦不允。梓、商翼等以嚴旨引避。獻納鄭華齊啓請出仕。仍停吳尙遞差還收之啓。
○右議政許積上箚,略曰:
今日之事,初不過議一汚吏之罪,而前後諸臣,急於救解,自不覺事體之傷損。臺閣之論,亦大失執法之意,天衷激惱,亦必由此。而第念,聖王治心之法,必須蕩蕩平平,無所激惱,明辟愼刑之道,亦須參情用法,適輕適重,然後有所懲懼。金澄所坐,時未究竟,今又獻讞,旣令停刑,而只以知舊間傳語、供辭中措語之失,輕施拷掠,則揆以獄體,已失先後輕重之序。至於李慶億金吾回啓之失,臣嘗言之,殿下亦已譴罷之矣。罰已行矣,而今其罪案,乃在於兩間通書,此在金吾帶職之後,則其縱恣蔑法,誠如聖敎。而以其時考之則未及除拜之前,此豈宜深罪者乎?李端夏則以其疏草示慶億者,未必欲使金澄知之也,而旋聞失實,有所刪改而已。只緣示人疏草,而繫之徽纆,無已過乎?
上猶不從。積旣以金澄壽筵之過濫,稱爲汚吏,而請停刑推;旣以李慶億回啓之失,指爲循私,而又請放釋,操縱與奪,任情無忌,吁亦異哉!
5月29日
編輯○甲申,獻納鄭華齊請還收金澄刑推之命,亟下李慶億放釋之命。上不允曰:「刑推事,當更竢刑推判付,然後爭之,乃是體例。不此之爲,敢請還收,顚倒無狀莫甚矣。李慶億還收拿鞫或可,亟下放釋之命雲者,是何說話?是何臺體?誠甚駭怪矣。」蓋金澄刑推已過,而加刑則未有判付,故上敎如此。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都承旨張善澂曰:「以金澄書札相通事,天怒震疊,臣等亦曾有犯,方切悚惶。臣聞,壬辰以前,雖父子不相見,中間出入無礙,自先朝申明禁令。頃因李商翼事,尤爲申飭,今則人不得出入,而至於書札,則不禁。澄之子實未當出入矣。」上曰:「澄之子不爲囚治者,以其父子之間相見故也。至於李慶億,雖曰親戚,旣已現露,若不罪之,後弊難防矣。」上又曰:「刑推旣下之後,臺諫無爭執之事,則禁府卽當擧行。而遷就至暮,催促之後,始爲開坐,事體豈容如是?」提調金佐明曰:「救澄者爲士論,故禁府蓋畏物議而然矣。」
○以禁府金澄刑推判下之後,不卽奉行,推考其堂上。
○獻納鄭華齊以請出崔商翼,而徑停吳尙之啓,引避,遞。
六月
編輯6月1日
編輯○朔日丙戌,以鄭知和爲判尹,李暹爲掌令,吳斗憲爲持平,李廷夔爲大司成,李元老爲京畿水使。
○大司諫沈梓以前日本院還收吳尙特遞之啓,雖出於爲言路,而反覆思惟,未免苟且。承召不進,罪在逋慢,引避,遞。
○上御養心閤受鍼。畢,都提調許積曰:「近以金澄事,輾轉激惱,天怒震疊,有妨於調攝。故臣亦進箚子,而李慶億之事,臣未知其必可罪也。王獄不嚴,雖極寒心,此乃近日謬習,自先朝朴自韓之後,法禁極嚴矣。今則漸不如前,囚人子弟,或於門隙相見、或有書札往復之時,王獄誠不嚴矣。然此豈慶億之罪乎?」上然之。其後慶億及李端夏,相繼放釋。積又曰:「近來,欺君成風於申命圭事,亦可見矣。臣箚中言臺諫噤默,則爲臺諫者所當避嫌,而命圭數日不避。久而後乃曰:『大臣箚辭,雖未得見,因人得聞,則攻斥臺諫,急於還收。』佯若不見臣箚,以此欺君,誠極寒心矣。」
6月2日
編輯○丁亥,持平吳斗憲以與持平鄭樍有親嫌,引避,遞。
○領議政鄭太和初度呈辭,不允批答。
6月4日
編輯○己丑,掌令李暹啓曰:「特罷金吾之官,實是過當之擧,還收之請,在所不已。而持平鄭樍不待同僚之出,汲汲停論,旣失臺體,且關後弊,請遞差。」上不允曰:「掇拾無據之論,逐日煩啓,是何道理?」暹引避請遞,上令勿辭。
○大司憲金壽恆上箚辭職,且應旨陳時務曰:
殿下內無聲色貨利之誘,外絶土木遊畋之娛,謹天戒、恤民隱、禮儒賢,是殿下皆有帝王之盛節。而圖治一紀,治效愈邈,天怒日甚,民怨日增,日趨危亡之域,此臣未解者一也。大臣勤於職事,早入暮歸,日以爲常,兼理百司之務,巨細不遺。中外任事之臣,專厲蠭氣,競效才能,簿書期會之間,切戒寬緩之習,一以鉤距束濕爲務,州縣官吏救過不贍,奉行朝令,日不暇給。然而未見綱紀之張、庶績之熙,徒使體統日壞、奸僞日滋,此臣之所未解者二也。國家頻遭凶歉,屢行裁省之政,汰官額減冗費,無以加矣。至於各司需用之物,剗削殆盡,幾不成官府體樣,然而國計漸至於板蕩,財用未見其增裕,此臣之所未解者三也。苟求其故,亦或有可言者。殿下睿質雖高,而聖志不立;行誼雖篤,而偏私不克。志不立,故政令之間未免委靡,斷事則有優游之病,講學則無緝熙之實。私未克,故喜怒多失和平,祖宗定製,或撓於親愛,臺閣公議,或奪於貴近。至於一邊論執,一邊營造,有若上下角勝者然,此實前古所無之擧。誠恐拒諫之漸,由是而成,終爲日後難言之弊也。求言、慮囚,只爲一時之應文,災過懼弛,未見期月之持守,則此可謂謹天戒乎?澤未下究,小惠無補於積瘼;信未先孚,作事動咈於群情,此可謂恤民隱乎?忠言格論,鮮有聽納之實,隆禮厚祿,只爲虛拘之歸,以此待賢,不亦末乎?廟堂籌畫,不越事爲之末,廈氈吁咈,未聞弼違之美。沾沾者爲能,察察者爲明。上疑下慢,欺詐長矣。爭銖較分,煩碎極矣。獄訟枉直,多循好惡,督責愈嚴,而人心無以厭矣;禁網雖密,而私意無以杜矣。若是則紀綱何由而可張,體統何由而不壞也?願殿下,正以率下、公以應物,取臣僚則先直諒而後辯給,裁庶務則存大體而略小節,以致表正影直之化焉。
又陳訓局、禁衛冗兵太多之弊,且言金澄爲親設宴之不可計贓。上優批,令勿辭察職。
○校理李柙上疏辭職,且陳李慶億、李端夏等下獄之過重,上令勿辭。
6月6日
編輯○辛卯,以兪㯙爲禮曹參判,李夏爲獻納,崔後尙爲持平,申碩蕃爲進善,李翊爲吏曹參議,沈梓爲承旨,洪萬容爲大司諫。
○全羅監司吳始壽上疏曰:
伏見金澄自明之辭,誣援前輩之語,竝及於臣父、臣祖,臣於此,安可含默?臣祖於仁祖丙子,有全州之命,秋後挈眷,祖母生辰,實在五月,祖父生辰,在於翌年二月。干戈纔撤,常供皆損,謬例浮費,況可念及乎?澄於交印之時,果問故事,臣之所答,如上所陳。今乃反其辭說,飾詐欺罔,無所不至。至於海甸設宴,臣之叔父挺緯,待罪松都,將母之行,適取水路。是時臣父按節海西,爲設壽席,杯盤之外,初無幣物,子孫之外,未嘗延賓。今者澄隱然比擬,其心陰且慘矣。至於阿多介,則進賀方物分定之關來到,欲取本營所在豹皮造送,則前在豹皮五令,爲澄私用。其他年久毛薄,不合御供,故急送一吏,貿納於京市,其所謂前後一般等語,未滿一哂。臣以無似,被罪囚侵辱之語,乞罷臣職。
上答曰:「罪人飾辭,不必爲嫌,卿其勿辭察職。」以其疏下禁府。初,澄與始壽交印時,始壽有問答之事,故澄及於供辭。始壽因此發明,歸罪於澄之誣飾。閔鼎重赴燕時,澄以營中所捧留豹皮,爲短衣贐行,始壽以阿多介爲辭,而發其事,欲竝陷鼎重。鼎重亦因此不安,累疏辭職。使行贐物,有大於此者,而前後人不以爲怪,始壽欲以此爲汚衊兩人之計,其心亦可知矣。
○大司憲金壽恆以病未赴召,引避,遞。
6月7日
編輯○壬辰,進賀兼謝恩使鄭載崙、副使李元禎、書狀官趙世煥如淸國。
○正言崔商翼以安興倉軍餉米欠縮事,論啓失實,引避,遞。
6月8日
編輯○癸巳,慶尙道大水。山陰校生鄭以元家,爲暴雨時山麓所頹壓,以元及子女孫男女六人皆死。命擧恤典。
6月9日
編輯○甲午,以朴長遠爲大司憲,吳斗憲爲正言,金壽恆爲禮曹判書,金錫冑爲副修撰。
○淸使二人以頒詔出來,以金壽恆爲遠接使。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請寢金澄刑推之命曰:
澄之被囚,初出於壽宴之過濫,則遠外之人,必不詳玆事之曲折,而皆將曰爲親設宴,終被刑訊雲爾,則非但一時聽聞之疑惑,亦非聖世之美事也。書札往來,外言傳報,不過親舊中情厚所致。今以此謂之交通,嚴加刑訊,轉相告引,則朝家事體,豈不大有所傷乎?且吳始壽疏本,臣時未得見,而前日査啓中所不言之事,到今以被詆人疏陳之語,作爲問目,此豈按獄之常法,而未必不爲日後之弊也。
上答曰:「卿之此箚,無乃出於誤聞而然耶?予實未解也。」
6月10日
編輯○乙未,太白晝見。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方農之時,客行又來,兩西民力,將不能堪。因平安監司閔維重啓請,已給管餉耗米二千石。黃海道請依此例,量給站需。」上曰:「黃海道出站之邑幾何?」積曰:「平安道則出站者三十餘邑,黃海道則二十四邑矣。」上曰:「視平安道折半劃給可也。」積又曰:「遠接使今當出去,請以上候未寧,勢難郊迎之意,言於淸使。」上許之。積又曰:「當此多事之時,領相引疾,右相亦以箚批不安,時未行公,甚可慮也。」上曰:「右相之箚,誤以金澄刑推爲言,箚批以爲誤聞,非有他意也。」吏判趙復陽曰:「近日李端夏、李慶億之事,頗傷嚴急,群下失措。臣待罪經筵,此等擧措,有傷君德,故敢達矣。」上曰:「嚴急雲者,何謂也?」積曰:「其時上敎中,有拿鞫二字,此過中矣。復陽所謂嚴急者,似指此也。」上曰:「其時禁府事多稽緩,故有此判付。如是然後,可令禁府嚴肅矣。」
○刑曹判書李浣病未察任。右議政許積啓,遞之。
6月12日
編輯○丁酉,大司諫洪萬容又以主第之論未停,引避,遞。
○弒夫罪人眞祥承服,設三省推鞫,覆按正刑。降胎生地肅川府爲縣,罷其守李衡鎭。
6月13日
編輯○戊戌,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科擧與客使相値,事多拘礙,而亦不當又爲退定,未知何以則善也。」上曰:「不必退定。設場時節目,令該曹變通可也。」獻納李夏請退行,上不從。
6月14日
編輯○己亥,以鄭知和爲刑曹判書,李殷相爲刑曹參判,李尙眞爲大司諫,吳斗憲、尹趾善爲持平,李翊相爲舍人,李奎齡爲司諫,李惟泰爲兼贊善,李沃爲正言。
○領議政鄭太和七度呈辭,上遣承旨敦諭。
6月16日
編輯○辛丑,領議政鄭太和上箚辭職,上答曰:「旱澇相仍,民事罔極,況當此時,又値客行,國事當復如何?須體至意,速出論道。」
○諫院又請退定科日,上令廟堂議處。
6月17日
編輯○壬寅,正言李沃上疏曰:
臣頃忝本職,聞右尹曺漢英曾爲京畿監司,決給申姓人山訟,旋取其喪女爲妾。瓜田納履,宜致人言,只拈納喪女一款,以礪名宰自飭之道。而不意狙擊之論,發於規例之外,漢英之名,方騰訟狀,搢紳之間,傳說喧藉。臣之不盡實狀,意亦有在,申命圭之挺身攻臣,其亦不思也。況居喪禁婚,禮制甚嚴,而謂之小祥已過,庶孽有間,欲以此爲之分疏,豈不苟哉?此無非人微望輕,言不見信,反爲人狙擊之資,臣何敢復玷臺席,貽辱淸朝哉?
上答以勿辭察職。
6月18日
編輯○癸卯,以申命圭爲司諫,崔後尙爲持平。
○掌令李暹等啓曰:「士夫行身,謙讓爲重。正言李沃纔被臺評,復擬前職,則唯當循省之不暇,而偃然陳疏,有若爭訟,請李沃遞差。」上不從。又啓曰:「善山府使李櫋,不捧歲幣綿布民間之應納者,送人京中,勒定其價,自爲防納。請罷職不敍。」上令拿問定罪。
6月20日
編輯○乙巳,京畿大水。時,諸路皆大水,而湖南尤甚。
○爲都目政。以姜栢年爲都承旨,徐必遠爲判尹,尹敬敎、洪柱國爲副校理,張善澂爲兵曹參判,李廷夔爲大司成,鄭榏爲刑曹參判,安縝爲刑曹參議,李嵆爲校理,李浣爲江華留守,金壽興爲摠戎使。
○禮曹以秋節將迫,淫雨支離,請行四門禜祭。領中樞李景奭亦上箚,請行祈晴祭,且曰:
旱澇之災,其慘無異。因旱讞獄例也,而於水災未聞焉。雖曾有疏決之擧,安知無抱冤而未伸者乎?禁府典獄罪囚,尙多輕重,間宜從速審克而處之也。
上答曰:「疏決近因予病而未果,少竢差愈,將欲行之矣。祈晴祭,仍令該曹擧行。」
6月21日
編輯○丙午,以金萬基爲副提學,李奎齡爲副應敎,安縝爲承旨。
6月22日
編輯○丁未,掌令李暹、持平吳斗憲以推考照律失當,引避,遞。
6月23日
編輯○戊申,平安道泰川地,大風雷電,雨雹交下。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承旨南二星曰:「弒夫罪人眞祥,非眞弒夫,乃謀弒其夫,與己行弒者不同,故只爲處斬。不行凌遲之刑,則破家瀦澤、罷守令等事,亦當次第降殺,而禁府無明白定例,宜有定奪立式矣。」上曰:「令該曹稟處。」左相許積曰:「弒夫罪人旣已伏法,而其姦夫二人,在啓覆中。臣意以爲,不待時斬,可也。」上許之。
○夜,月犯昴星。
6月24日
編輯○己酉,以慶㝡爲掌令,金德遠爲持平。
6月25日
編輯○庚戌,掌令慶㝡以擊錚人所言,方在査推之中,引避,遞。
○獻納李夏啓曰:「以擊錚人檢同事,有臺官査推之命,朝家事體,豈容如是?渠之服役於錦陽尉家,已至三世。雖還公賤之後,公肆醜辱,有傷風敎。執法之官欲爲懲治,亦出於正風俗之意。因渠訴訐,遽有査推之擧,究覈風聞,古無此例。請還收臺官査推之命。」上不從。
○上御養心閤受鍼。都提調許積曰:「弒夫女之姦夫,已令不待時斬,而其中肅川罪人栗玉同生娚李玉明,以加功當死,而年纔十三,不宜直爲處斷,姑待啓覆更議似可矣。」上令議於大臣。積又曰:「科擧日期,因備局覆啓,已命退行,而慶尙監司閔蓍重以藩臣,馳啓請退。科擧事重,藩臣事體,豈容如是?承旨不爲請推,亦非矣。」上命竝推考。
6月26日
編輯○辛亥,以張善澂爲禮曹參判,李敏迪爲禮曹參議,李煦爲掌令,洪萬鍾爲正言,吳斗憲爲司書。
○初,諫院以訓鍊副正閔錡爲亂家子,不合齒在衣冠之列,且曾爲理山郡守,調發境民,犯禁越採,聚集蔘商,開市官門,請削去仕版。獻納李夏引避啓曰:「閔錡之罪,擬律乖宜,見非物議。且前日本院批答,遞差二字改下之後,政院終不啓召更傳,無非臣不能有無之致,請遞。」上令勿辭。夏因啓曰:「訓鍊副正閔錡三度越採,與蔘商開市販賣,駄輸狼藉雲,請拿問定罪。頃日本院批旨中,遞差二字傳批之後,又以處置改下,而政院不爲啓召,臺官更爲言送,而矇然掩置,請推考。」上皆從之。
○持平金德遠啓曰:「統制使柳斐然之罪犯,渠不敢隱諱,則比諸朴而㫥有何輕重之別,而而㫥則累朔囚繫,已有照律之命,斐然則晏然倖免,至被收敍之恩,用罰乖舛,物情駭憤。請與朴而㫥一體論罪。」上從之。
○知事閔鼎重上疏曰:
臣於前冬奉使而西也,全羅監司金澄以豹裘一領見贐。澄於臣,爲少時親友,知臣素無冬裘,臣亦聞燕路寒澟,不可無裘,不復致思於辭受之節,而受之矣。仄聞,近者疏章有擧澄私用豹皮者雲。澄若私用不當用之物,臣亦私受不當受之贐,其罪與均,在法難逭,請治臣罪。「
上答曰:」知其官庫之物而受之,則不可;不知而受之,有何所失?卿其安心,勿爲竢罪。「
秋七月
編輯7月1日
編輯○朔日乙卯,咸鏡道大水。
7月2日
編輯○丙辰,獻納李夏等啓曰:「司饔直長任震和以監漁官,致書中官,駄送魚鮮,其書誤傳於院中,辭語卑屈,有若賤人之於尊貴者然。其諂結宦寺,羞辱朝紳之狀,不可以微末小官而置之。請削去仕版。」又啓曰:「瀕海居民,專於漁採爲生業,兩湖沿邊各邑,侵責漁戶,初則略給價物,歲月浸久,仍成謬例。或稱斜水、或定日次,督令供進,浦民失業,冤苦莫甚。請令本道,嚴加禁斷。此後如有仍踵前習者,摘發科罪。」上竝從之。
○黃海道大水,山麓崩頹,人物有壓死者,命擧恤典。
7月4日
編輯○戊午,中日試才,鳥銃貫三中者兼司僕沈眞,直赴殿試。
7月5日
編輯○己未,以李奎齡爲司諫。
7月6日
編輯○庚申,獻納李夏等啓曰:「士夫處身,廉隅爲重。而右尹曺漢英之見彈於李沃也,前避後疏,極其醜詆。雖其辭意太刻,公議非之,其在漢英,羞辱甚矣,而恬然出肅,進退無據,請遞差。」上不從。
○全羅監司吳始壽啓道內餓莩,命擧恤典。
7月7日
編輯○辛酉,司諫李奎齡等啓曰:「宣川爲關西重地,府使慶一會爲人輕淺,擧措顚妄。曾爲甲山府使,因一巢鷹,杖殺人命。其他政令可駭之事,無不類是,其不合邊倅之狀,此亦可見。請罷職。」上不從。其後遞差。
7月8日
編輯○壬戌,以兪㯙爲兵曹參判。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曰:「金壽興爲摠戎使,而官資一品,請與守禦使,同其體貌。臣意則恐不可許也。與六曹通關,而兵曹則本兵也,使之牒呈可矣。」右相洪重普曰:「訓局、御營則有都提調,故行關兵曹,而其他將兵者,雖都元帥,亦牒呈。摠戎使則不可使與本兵抗禮也。」按,時軍門衆多,而其中御營、訓局,則大臣兼領,守禦使則又以都元帥事目從事,故有八道監、兵使,竝受節制之文,其乖舛甚矣。臨難出兵,諸路受節制者多門若是,則何所適從而稟令也?摠戎使又欲以官高,倣效此等衙門,尤可笑也。然守禦使只是南漢守禦,而旣用元帥事目,則摠戎廳恥居其下,亦其宜也。蓋以國家懲麗代家兵之禍,祖宗朝數百年,雖當國權奸,未嘗假以兵柄矣。仁祖反正,勳臣皆是武臣,且値邊境多虞,廣聚兵衆,各立門戶,各專旗皷,六七軍門,布列於都城。宰相有權力者,以不得一軍門爲恥,居家而統率兵戎,盡復家兵之舊。逆節由是而萌起,如沈器遠、金自點之類可見也。此固爲異日亡國之欛柄而至於殖貨、括丁、屯田縮稅,使國力日困、國勢日蹙,民怨朋興,積弊滋起,國不可爲而民不見保者,皆諸軍門之故也,可勝痛哉!兵判金佐明曰:「曾以北道武士,入屬內三廳事,有登對時稟定之敎,敢稟矣。」上曰:「三廳可合者,令本道每式年抄送何如?」重普曰:「三廳皆有自中之薦,若以本道之選直除,則恐有後弊矣。」太和則以式年抄選爲可,上然之曰:「毋過三人可也。」
7月11日
編輯○乙丑,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蓋欲議定郊迎事也。左相許積自弘濟院見淸使而來,啓曰:「臣以上候未寧,不得郊迎之意,累言於彼,而上使乃蒙古人也,爲人最頑,終不聽許。乃曰:『便殿乃國王私室,不可於私室傳勑。且國王之郊迎與不郊迎,非吾等所知。』通官有爲我國周旋者,上使益怒。又曰:『曾聞,東國乃禮義之邦。今來見之,異於前聞。不但今日之請爲駭,沿路相接,皆無敬謹之事矣。』」領相鄭太和曰:「旣不得請,勢將出郊。宜先使一重臣,往諭聖意也。」上然之,遂遣兵曹判書金佐明。佐明以郊迎停止,得請而來。
7月12日
編輯○丙寅,淸使入京。上接見於仁政殿。
○濟州牧使盧錠秘密馳啓曰:「五月二十五日,漂漢人沈三、郭十、蔡龍、楊仁等剃頭者二十二人、不剃頭者四十三人,所着衣服或華制、或胡制、或倭制,到旌義境敗船。自言本以大明廣東、福建、浙江等地人。淸人旣得南京之後,廣東等諸省,服屬於淸,故逃出海外香山島,興販資生。五月初一日,自香山登船,將向日本長崎,遇颶風漂到於此雲。問:『香山島今屬何省?』答曰:『香澳乃廣東海外之大山,靑黎國之隣界。』問:『何人主管?』則答曰:『本南蠻地,蠻人甲必丹主之。其後寢弱,故明之遣民多入居之。大樊國遣游擊柯貴主之。大樊國乃鄭錦舍所主也。隆武時,有鄭成功者,賜國姓,封鎭國大將軍,與淸兵戰,淸人累敗。未幾死,其子錦舍繼封仁德將軍,逃入大樊,有衆數十萬。其地在福建海外,方千餘里。永曆君時在貴州,故蜀地雲。』又曰:『俺等以行商諸國,故或剃頭,或不剃頭耳。』仍願往長崎,臣裝船還送矣。」
秋七月
編輯7月12日
編輯○平安道大水,昌城地雨雹。
○咸鏡道三水地雨雹,大如鳩卵,蝗蟲遍野食穀。
7月13日
編輯○丁卯,太白晝見。上以核患受鍼。
○頒赦。
○冬至使閔鼎重回還。時,從人梁廷燦犯書冊之禁。淸人以事在赦前不問。備局啓請謝恩,以其文書、方物,付諸使臣之行。
○淸使以右相洪重普不參見官禮及前後不差使行,問於都監,都監使譯輩,權辭以對。重普以其父命耉死事於丙子,故於彼國事,皆避而不與。通官等皆知我國事,故有此問。
7月15日
編輯○己巳,太白晝見。
○以李廷夔爲工曹參判,李殷相爲右尹,洪萬容爲承旨,金宇亨爲戶曹參議,沈梓爲大司諫,李敏迪爲大司成。
7月16日
編輯○庚午,初,掌令李煦論罷刑曹正郞楊顯望,以門地卑微,與本曹書吏同居一室,聽其私囑爲辭矣。人多稱冤,乃引避,請遞。持平金德遠亦引避曰:「楊顯望卑微之說,人多稱冤,書吏同居,亦非實狀雲。臣之論事失實,與同僚無異,請遞。」皆遞。
○慶尙道東萊地震。
○徒配前監司金澄於白川金谷驛。澄之以壽宴被劾,至仍以論贓,出於修郄者之搆捏,而公議皆以爲冤。至是,上意亦慮其有傷孝理,乃以供辭不實罪之,有此編配。
○判尹徐必遠累陳疏辭職以爲:「人皆以臣爲寵倖,臣雖無狀,年垂六十,爵至列卿,豈敢冒寵倖之名,而更辱淸朝乎?」上優批不許。
7月17日
編輯○辛未,獻納李夏啓曰:「宣川府使金興運曾任定州,專事肥己,率畜近邑之娼,使其族屬,出入衙中,賄賂公行。且締結富商而牟利,枉法決訟而分利,後任慶州營將,聽囑徵債而惡其無名,暗錄於治盜之案,事覺見黜。如是貪黷之人,不可更昇重鎭。南原府使金命說,家在近鄕,地望素輕,曾除此邑,亦被論遞,請竝罷職。」上不從,只遞興運。其後亦遞命說。
7月18日
編輯○壬申,太白晝見。
○以李䎘爲承旨,金徽爲兵曹參判,李暹爲掌令,吳斗憲爲持平,洪萬容爲禮曹參議。
○司諫李奎齡等啓曰:「設屯募民,爲近日外方痼弊,而諸道之中,海西尤甚。試以兎山、新溪兩縣言之,俱是至殘之邑,而兎山則九處,新溪其數亦多。逃避賦役之民,擧皆投入官家,不成貌樣。請兩邑及道內設屯多少,竝爲査啓,令廟堂參酌變通。」上不從。
7月19日
編輯○癸酉,慶尙道大饑,咸陽郡民多餓死,上命擧恤典。
○戶曹判書權大運請對,上引見於養心閤。大運以淸使求請,比前倍多,稟定於上前。
7月21日
編輯○乙亥,戶曹判書權大運又請對,夕又請對,皆以淸使贈賂事也。
7月22日
編輯○丙子,太白晝見。
○上接見淸使於便殿。
○淸使還。
○司諫李奎齡等啓曰:「牧民之任,在於守令;按道之責,係於監司。而値此無前旱澇,不思拯救之策,致有餓殍之慘,則不職之責,當誰任之?側聞,湖南之南原、嶺南之咸陽,飢民死亡之報,相繼上聞,事甚驚慘。請兩邑守令罷職,兩道監司推考。」上命監司、守令一體推考。
7月23日
編輯○丁丑,太白晝見。夜,木星與金星同度甚近。
○上御養心閤受鍼。畢,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曰:「今年凶歉,八路同然,而各邑一半留庫之穀,盡爲分糶無餘,前頭賑恤,無以爲資。爲今之計,莫如停罷百爲,裁省煩費,專意荒政,而賑恤廳堂上中閔鼎重在外,催促使來。趙復陽又爲加差,使之同管賑政。」上許之。太和又曰:「前日百官加祿時,外議已慮其難繼。今年災荒如此,不可不減。宜詢問諸臣,預爲講定也。」諸臣皆以爲宜減,上曰:「自十月還減。」太和又曰:「東國之人好着白衣,禁之固宜,而貧寒人士,當此凶歲,有難猝變,寬限宜矣。」上從之。太和又陳士大夫奪入閭家之弊,請加禁斷。司諫李奎齡以犯禁,引避,遞。
7月24日
編輯○戊寅,太白晝見。
○以李晩榮爲左尹,李翊相爲兼輔德,崔寬爲承旨。
○副提學金萬基等上箚曰:
饑饉癘疫,靡歲不有,以至於今年旱澇之災而極焉。未知國家有何失道之敗,而天之崇降災害,乃至此耶?是宜君臣上下,不遑暇逸,求所以答天譴、活民命。而廟堂泄泄旋旋,無異平日;殿下亦未嘗頻接宰執,誕發明旨,警其偸惰之習。引見甚稀,前席問奏,不過兵丁之簽補、器械之修繕。若乃君德之闕遺、民生之利病,則無有以警欬於君側者,本末輕重之序,不宜若是其舛也。頃日湖臬狀聞之事,誠出於憂遑急迫,而廟議謂之過實,摘其措語,至請推考。連歲飢饉,民無恆産,殺越攘奪,相挻而發,輦轂之下,亦不能禁焉,則將來殺長吏、打官庫之變,安保其必無?乃咎道臣狀聞,有駭聽聞。若然則古人之論飢餓、盜賊之患,而引赤眉、黃巾之事者,亦可罪矣。至若蠲賦賑饑之政,尤不可不先事講究。欲望殿下,專責大臣與主計之臣,使就各樣征賦及經費之常額,商度其可蠲免者、可減省者,又就各道各衙門積儲,料量其可移用者、可發散者,使有成算,以待郡邑檢驗之奏,隨其分數,擧而措之,則事豫而立,民蒙實惠矣。且臣等以講讀爲名,而未免爲冗散之員,安能無慨然於心乎?違豫累年,久未復常,經帷未闢,其勢固然。而玉體稍安之時,省繁文,御便坐,使講官進讀經史,論難訓義,而憑几而聽之,則旣無所妨於調養,亦可宣暢其底壅矣。且殿下聖質淵懿,臨下接物,不大聲色,而獨於臺臣爭論,屢加摧折,一則曰無狀,二則曰怪駭,發於忿懥之氣,示以厭薄之意,大有乖於包含容受之道。近者,主第事一邊論執,一邊營造,臺啓方張,遽見眼前之突瓦,此是祖宗朝所未有之事也。臣等旣陳筵席訏謨之失其本末,而以兵政之失當者言之,則訓鍊別隊之設,將以矯京砲冗食之弊。本意未嘗不好,而措置之際,未得其宜。任事之臣,只欲新軍之樂赴,別立名目,蠲其身役,至於農節,許令除番,此則御營諸軍之所無也,臣等深恐舊軍之怨其不均也。且別隊團束之後,京砲老故之闕,仍舊簽補,此則別隊爲無故加設之兵,與當初矯弊之意,相左矣。西北民刷還,乃是祖宗成憲,今爲招募新軍,許西路流民以免刷。江邊七邑,與北路奚殊,而輕變成憲,自此邊民之流入內地者,益無所顧忌也。頃日之旱,民間至以罷別隊,天乃雨爲言,可知其不便也。無論某軍門,均是一國之兵,其制不宜異同。御營三保,精抄亦三保,而其所出之米,御營則十二斗,精抄則十五斗,莫不以不均爲怨。本廳所得幾何,而失民之心如此耶?此不可不一依御營例,以解民怨也。
又曰:
綠江柴場,各衙門、諸宮家之折受者,月增歲滋。其中軍器寺則士夫墳山,亦皆打量,徵炭柴場之害,及於旣骨,誠可矜愍也。
上答曰:「進戒之言,意甚切至,當令廟堂,從容議處焉。」萬基等進言,皆是時弊之大者,至論別隊事,尤爲痛切矣。然及其身爲大將,乃反扶植偏護,雖有以減冗兵、罷別隊爲請,如箚意者,多方以拒之,不喜聽人言,豈其所見異於前後耶?古所謂,做時不如說時者,豈不信哉?
7月25日
編輯○己卯,夜,火星犯南斗第四星。
○平安道龍岡等沿海六邑大風,乘船者多覆溺以死。上命擧恤典。
7月26日
編輯○庚辰,正言洪萬鍾以犯借入閭家之禁,引避,遞。
7月27日
編輯○辛巳,以李翊相爲司諫,趙根爲正言,鄭華齊爲掌令,金萬重爲修撰。
○命停三南水操。
7月28日
編輯○壬午,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領相鄭太和以玉堂箚進稟。至別隊農時除番事,左相許積曰:「此事初出於大將柳赫然之意,而別隊團束之後,當除元軍一部。若農時減番,則將何以充其數乎?」至流民作隊事,赫然曰:「此事蓋欲安集流民也。」積曰:「玉堂箚意是矣。江邊七邑民則似不當團束兵伍,以絶刷還之路也。」上然之。至軍器寺柴場內入葬處徵炭事,積曰:「提調李浣啓請爲之矣。自前山下居民處,徵戶炭,火田徵火田炭,故入葬處亦有徵炭之擧。而人言徵炭於朽骨者,其言甚可惡,此則停止似可矣。」兵判金佐明進稟賑恤廳別單曰:「御營米五千石當爲取用,而此係軍餉,當發賣取息而還報矣。摠計各衙門及外方銀布取用者,司僕寺銀五千兩、司饔院銀五百兩、糧餉廳銀一千兩、忠翊府布二十同、平安兵營布一百五十同、平安監營布三百同、統營布三百同、慶尙監營布一百同、慶尙左右兵營、左水營,則問其留儲而量用之。忠淸監營布二十同、全羅監營布四十同、兵營布十同、咸鏡監營銀六百兩、黃海監營布二十同、御營米五千石、慶尙監營米八千五百石、全羅監營米七千三百石、忠淸監營米二千二百石、統營米七千石、租一萬石、合銀七千一百兩、布九百六十同、米三萬石、租一萬石。各司貢物價米減省者:典牲署一千七百六石、豐儲倉四百三十三石、長興庫二百石、校書館二十一石、觀象監一百五十石、禮賓寺六百七十三石、濟用監二千九百石、工曹三百八十六石、繕工監九百六十四石、造紙署三百四十石、司䆃寺二百四十六石、尙衣院一百九十三石、義盈庫一百十二石、內贍寺三百四十三石、司宰監六百八十八石、司贍寺一百七十石、瓦署五百六石、歸厚署一百七石、掌苑署三百八十六石、禮曹三十八石、典醫監七百七石、惠民署一千三百九十八石、軍器寺四千九十二石、內醫院七百二十石、訓鍊都監二十二石、義禁府十石、兩湖儲置米三千一百八十八石及祿俸權減之數,合米三萬六千七百六十石。停軍器寺弓甲冑之獻,減御用及闕中進排雜物價米豆,四千六百三十石竝停。諸道水陸操用辛丑丁未兩年例也。」諫院連啓海西屯田之弊,上令廟堂稟處。上曰:「設屯之弊,非但海西爲然,他道亦必有此弊矣。」大臣仍請罷訓局、守禦、摠戎等廳屯田,若干處還屬本邑。而至於太僕,則大臣自領;諸宮家則上所持難,故其所革罷者,不過數處,塞責而已。
7月29日
編輯○癸未,黃海道瑞興等八邑隕霜。
○江華漁人船敗死者十四人。上命擧恤典。
7月30日
編輯○甲申,太白晝見。夜,火星入南斗。
○平安道昌城大雨雹,忠淸道大興等邑地震。原襄道嶺西諸邑隕霜,原州雨雹。
〈顯宗純文肅武敬仁彰孝大王改修實錄卷之二十二〉
八月
編輯8月1日
編輯○朔日乙酉,太白晝見。
○京畿長湍等邑,隕霜。
○濟州自閏二月不雨,至五月晦始雨。雨勢如注,連月不開,高下田疇,無不沈沒,風災又慘,牧使以聞。
8月2日
編輯○丙戌,領中樞李景奭箚陳遇災修省之道,請罷各衙門、兵、水營土木之役。且令諸駙馬姑處所寓,待年移搆;發江都之穀,以捄飢民;散內帑之藏,出監、兵營所儲,以補賑資;罷歸無用之軍兵,無取民怨;分遣御史,廉察吏治,採訪民瘼。又使道臣,務得種子,以爲捄活飢民之地。上優批答之,仍令廟堂議處,及後稟定。時,左相許積曰:「景奭箚辭,別無稟定之事。內司所儲,自上已給賑廳,其餘諸事,又多已行者。至於御史,久不發遣,守宰率多縱恣,而但此非其時。」上曰:「稍待賑事完畢,而遣之可也。」
8月3日
編輯○丁亥,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宰。戶判權大運曰:「各司奴婢新舊貢布,考其捧未捧之數,三同未捧者,越祿一等,至於三等而止矣。其中小邑奴婢元數,未滿三同者,則守令雖不督捧,不拘解由,且免越等之罰,法意似舛矣。」上曰:「勿論大小邑,以元數分爲六等,每未捧一分者,越一等,至三等而止。過三分者,勿出解由,自明年擧行。」大司諫沈梓曰:「當此大飢之歲,豈宜輕興土木,而宮家今又始役雲,此豈遇災恐懼之意也?」上曰:「大諫不知而言耶?今年爲吉,故始役而已。」大運曰:「臣固知聖意之所在,而昨日打量宮基時,公基之入者,五十餘戶,私基十六戶,一時毀撤。若但始役,何必先爲毀撤,以招民怨乎?」兵判金佐明曰:「當此凶歲,爲公主營第,毀撤許多民家,他日書之史冊,以聖上爲何如主耶?」吏判趙復陽亦曰:「豈可以公主第宅,毀出七十餘戶乎?」上曰:「公主第宅,先朝旣已營給,而使不得安居,有此新營。又以毀出七十戶爲言,未知其可也。兩次營造,予則固知其無益矣。」大運又請一應內入之物,必使關由於政院,諸臣皆以爲言。其後臺官亦力爭,上從之。上命刑曹,嚴治殺越之賊,必得輸情於刑推十次之內,蓋本曹刑推最輕,捕盜廳輸情之賊,多變辭於刑曹,故有是命。
8月5日
編輯○己丑,正言趙根以其女入於處女揀擇,而病未入參,有家長推考之命,引避遞。
8月6日
編輯○庚寅,有逸馬,自金虎門,歷進善、肅章、延英門,突入內班院小門。諫院以守門不謹,請守門將拿問定罪;以不能檢飭,請推兵曹入直堂上、郞廳,上從之。
○以試才時,片箭貫三中,御營軍洪貴成,直赴殿試。
8月7日
編輯○辛卯,以張善澂爲都承旨,尹堦爲持平,丁昌燾爲正言,李益亨爲南兵使。
8月9日
編輯○癸巳,司諫李翊相啓曰:「八路凶荒,人民餓死之報,連續入來。賑荒之政,當如救焚拯溺,請令諸道監司,分付各邑,抄錄其飢餓之類,爲先賑救。且今霜降太早,秋事已決,敬差官都事,登時發遣,使之速完年分,急行賑政。」上從之。
○咸鏡南北道,連月大雨,處處覆沙,餘存禾穀,又被蟲災。甲山、三水,七月十六日霜降如雪。咸興府大雨雹,大如鷄卵,或如鳥卵,各穀糜碎。且有黃白氣,一時蒙蔽,氣之所染,禾穀皆枯死,白氣爲災,甚於黃氣。忠淸道泰安等沿海四邑惡風,船敗死者九十餘人,道臣以聞,命擧恤典。
○獻納李夏,欲論執義崔攸之居鄕不謹之狀及正言丁昌燾不合言責之任,以大司諫沈梓,持難於昌燾事,引避,梓亦避。諫院啓請遞梓,出夏。
8月10日
編輯○甲午,司諫李翊相、獻納李夏啓曰:「執義崔攸之以有識士夫,居在鄕里,多有不謹之誚。且於年前覆審之時,怒其邑吏之多發漏卜,及授本職,乘其空官,捉致其吏於私室,濫加刑訊。憑依召命,圖濟己私,聽聞所及,誠極寒心。其冒法怙縱之狀,不可不懲。請崔攸之爲先遞差,令本道,査覈實狀,從重科罪。正言丁昌燾爲人不端,名論素輕,苟且之態,庸瑣之擧,人多駭笑。曾爲三陟府使,適値境內僉使之遞歸,兼察代將之任,而督捧軍布,輸入本邑,謂補公需,終歸私用。貽辱搢紳,莫此爲甚,請丁昌燾罷職不敍。」上從之。其後攸之因本道査啓,下禁府奪告身。左相許積以爲:「攸之所犯,係是豪強。豪強之律,全家徙邊也。侍從之人,雖不可斷以此律,奪告身則太輕矣。」遂命徒配。
○全羅道龍潭等邑,大風雨,且早霜。嶺下諸邑,冷雨如注,大風發屋,禾穀盡偃,見日便枯。人民流散,餓莩載路,群聚刼掠,或執縳田主,而刈其禾穀。牛馬之放牧者,白晝宰殺,道臣以聞。
8月11日
編輯○乙未,以金宇亨爲承旨,南二星爲大司諫,鄭致和爲內醫都提調,李奎齡爲執義,洪萬鍾爲正言。
○慶尙道大水,洛江一帶皆沈沒。密陽嶺南樓下百年喬木,幾盡漂流。彥陽等六邑,漂沒數百餘家,渰死五十餘人。南海、梁山等地,岸崩壓死者七人。上命施恤典。
○命停北道行營秋防之役。時,咸鏡南道洪原等六邑大水,人畜渰死者甚衆。北靑府風雷大作,雨雹交下,大者如鉢,小者如拳,高下田疇,一時蕩然。人多觸傷,十二歲兒,因此致死。以至飛禽走獸,下至川魚,亦多傷斃。七月三十日,甲山、端川等地下雪,南北各邑,擧被旱澇、風雹之災,而各穀旣無所收。至於橡實,亦不成熟,農民屯聚,哭聲震野。赴防軍人等,齊訴於監營,監司以聞,仍請停防,上許之。
8月14日
編輯○戊戌,命停諸道今秋合操及營將巡歷等事。因慶尙監司閔蓍重之啓請,諸道竝令停之。
○平安監司閔維重馳啓以爲:「江邊各邑,被災尤甚,他道罪人,若又定配則主客俱困。請限明秋,勿令定配於江邊,未至配所者,亦令本道,改送他邑。」備局請如其啓,上從之。
○以洪處大爲承旨,趙根爲文學,朴世堅爲兵曹參議。
8月15日
編輯○己亥,殿講儒生,居首者幼學柳廷喬,直赴會試,其次各賜一分。
○平安監司閔維重啓請罷年分踏驗,以除民弊,一如丁未京畿已行之例,上從之。
○京畿各邑,連日降霜。禾穀未熟者,擧皆乾枯,牛疫大熾,殆無遺種。秋耕者,以人代耕,九人之力,僅當一牛,民多廢耕。
8月16日
編輯○庚子,以李枝茂爲承旨,申厚載爲正言,李旰爲長湍府使。長湍在近畿,兼討捕防禦使,重其選,以文、武間差。
○藥房都提調許積賜鞍具馬,子姪中一人除職,阿多介一坐;提調洪重普熟馬一匹,阿多介一坐;提調金佐明、副提調權大運竝加資;副提調姜栢年、張善澂各熟馬一匹,豹皮一令;醫官李東馨、尹後益、金有鉉、李後聃、白光玹竝加資,其餘賞賜有差。以上候平復也。
○三省罪人都致,就服正刑。以僱工,淫奸主家女,係關綱常也。禁府以僱工異於己奴,請誅止其身,勿罷守令,勿革所居邑。
○執義李奎齡等,論咸安郡守金振元,許京人防納,濫給倉穀之失,請拿問定罪。又論監察金誠一居喪挾娼,行若狗彘,請削去仕版,上從之。
8月17日
編輯○辛丑,上以災異孔棘,命召右贊成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贊善李惟泰,皆辭不至。
○募民使收養遺棄兒,以爲奴婢。時,流丐滿路,遑遑失所,遺棄嬰兒,相屬於道。慶尙監司閔蓍重請依辛丑前例,募民收養,備局回啓,請限明年麥秋,許其收養。且令詳覈虛實,以防其詐僞,而竝以此意,分付諸道,上許之。
○進善尹元擧陳疏辭職,又論輔導世子,宜擇人久任曰:
願殿下,勿以爵位之高下,而唯視其德行之優劣,擇其學正德尊者,爲之師傅,經明行修者,爲之僚屬,雖或有不應徵辟者,亦必盡其敬禮而致之。且使世子,卑辭以請,如漢惠之於四皓。師傅侍講之官,非有大故則勿易,使得朝夕遊處,從容啓沃,而明其職掌,以責功效,則必有所益矣。臣又聞,三代之隆,人生十有五年,自天子之元子、衆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嫡子,與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學而敎之。夫以天子之子,必與凡民之俊秀,雜處而同學者,非惟使之相觀以善,而免於孤陋寡聞之患也。亦使有以習知人才、較量長短,而爲他日任用之地也。
上答以嘉爾憂愛之誠,使之上來察職。按,天子之元子,與凡民之俊秀,同入國學者,其意美矣。然若元擧所謂欲使習知人才,以爲他日任用之地雲者,非所前聞也。
○八路牛疫皆大熾,黃海道尤甚。
○掌令鄭華齊以長官處置,不得與聞引避。執義李奎齡、持平吳斗憲、尹堦以簡通落書,致同僚不安,引避遞。
8月18日
編輯○壬寅,慶尙道榮川郡大風,喬木皆拔。漆原縣大雨,閭舍漂沒,山麓崩頹,人多壓死。全羅道谷城縣暴雨,亦多渰死者。命竝施恤典。
○以宋浚吉爲大司憲,洪柱國爲執義,兪櫶、金世行爲持平。
8月19日
編輯○癸卯,司諫李翊相等啓曰:「今年災異之薦疊,農事之凶荒,近古所無,人民死亡之報,連續馳聞。當此時也,君臣上下,雖協心殫力,一以懷保惠鮮爲務,猶懼其不濟,況可汲汲於不緊之務,有同豐亨豫大之時乎?人此主第之改搆,雖出於不得已,而兩主第工役未畢,又有兩主第營造之命,大興土木,多發米布,刻期董役,非所以省費賑飢之道也。請寢淑徽、淑敬兩主第營造之役。」又啓曰:「淑敬公主第宅,今方開基於閭閻之中,人家毀撤之數,多至三十餘戶,民皆奔波怨號,氣象愁慘。且聞,故王子完原君燧、先正臣韓山伯李穡奉祀之家,俱在其中,其弊有不可勝言者,請命禁斷淑敬公主家基抑買之弊。且請京外年例歲抄及各衙門諸色軍兵抄定等事,限明秋一倂停止,上不從。歲抄軍兵事,令廟堂議處。
○慶尙道蔚山府大水,渰死者十餘人。命施恤典。
○蔚山私婢香春,平居養姑盡孝,大水時一村漂沒,香春與其姑母及二子,避水上屋,俄而屋壞,同時沈沒,棄其兩兒,救出其姑,誠孝可嘉。道臣以聞,上命旌其閭。
8月20日
編輯○甲辰,慶尙監司閔蓍重請得戶曹所管本道稅鹽及火田米,補用賑資,上許之。
○領議政鄭太和有類中病,上箚辭職,上不許,遣醫看病。
8月21日
編輯○乙巳,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今年凶歉,倍於辛丑。辛丑則兩南雖曰大無,而全南左道,則不至全失,兩西頗熟,故運關西穀十餘萬石,以賑他道飢民。今則八路同然,更無移粟之勢,臣等才智淺短,罔知攸濟。上亦豈知民生之將至於靡有孑遺耶?殿下仁厚,決非亡國之主,臣等雖無似,亦豈諉於無可奈何,而坐視垂亡乎?今有一二事,仰稟變通者,而請以主第事,爲殿下先陳焉。近年主第營作,殊甚過制,前日所營者,已不須言,而至於淑敬公主之第,此時新創,尤極未安。兵曹役布,已至三十餘同,戶曹之米,稱此以入。以此賑救,則民之蒙惠,豈其少哉?昔我先王,欲於紫門之基,退築萬壽殿墻垣,而猶以爲難,問於廷臣,皆曰可,然後拓之,況於主第乎?淑徽家基,雖曰公基,尙多傍近毀撤之家,至如淑敬家基,乃閭閻也,不爲私相約賣,從某至某,廣占抑買,寧有此理哉?臣聞,德興大院君祠宇之前甚窄,近處有監宗親家空基,宣廟欲買五六間之地,屢使別監諭意,而終不聽從。祠宇至重,其地至少,宣廟猶不欲抑買。且爲營造晉安尉家,欲買士夫家基,而辭以故基,遂於司憲府舊址營之,而前有一常漢家,避其喧擾,高築前墻。仁祖潛邸時,往拜翁主,悶其迫隘,卽位後倍給公基,換以賜之。此皆近代事也。今者,主第基址,自上或未詳形勢,有此抑買之擧耶?」上曰:「昔者,先王議於諸臣,營給四宮於仁慶故基,而不得安接,又有此役。一第再營之弊,果何如也?至於完原君、韓山伯祠宇之說,於臺啓始知之矣。」積曰:「仁慶故基,旣不得安接,則在聖上同氣之情,豈不欲更爲營給乎?今此淑敬家抑買之事,聞者莫不驚駭,皆以爲亡國之擧。且其所謂完原君,廼宣廟王子也。豈可以今公主之第宅,毀撤故王子之祠宇乎?韓山伯李穡以太祖大王故人,極被恩遇,而今其畫像祠宇,混入於其中。仁穆、仁烈兩王后及王大妃,俱是韓山伯外裔,亦可爲營主第,毀其祠宇乎?」上曰:「若然則何必營造於其基也?」積曰:「當初雖出於不得已,旣詳曲折之後,不爲仍用,則是亦聖德事也。」積又曰:「頃日熒惑入南斗,此非常之變也。曾在癸未、甲申年間有此變,而沈器遠以元勳叛逆,以中國言之,則亦且覆亡,皆其應也。」上曰:「今年又出此變而犯御座,尤可驚駭矣。」積曰:「近來人民死亡無數,而似聞,漣川衙內,有㤼盜之變。此,殺長吏、打官庫之漸也。都下民人,亦遑遑汲汲,莫保朝夕,江都之米,豈可以軍餉而惜之耶?臣昨見首相而相議,則其意亦以爲貢物主人,只給銀布,而不給米穀,故渠輩皆冤。今若以江都之米移給,而以其銀布,分置各衙門,待年貿穀,以償其元米,則似爲便當矣。且以一萬石減價,發賣於京中,分戶之大小爲差等,則城中飢餒之民,可以少救矣。」上曰:「江都軍餉雖重,他無可爲之策,豈可顧惜於此時也?」積又曰:「江華留守李浣,病難赴任,宜遞;長湍府使李旰,家在境內,亦不可令赴任。」上皆許遞。
○諫院以風聞臺官査推,還收事,累月爭執,至是,上始命勿査,臺啓始停。
○掌令鄭華齊以論事有失,而旣避之後,不爲退待,見非物議,引避遞。
8月22日
編輯○丙午,平安監司閔維重馳啓:江邊各邑,尤甚飢饉,宜先設粥,而定配人等,請竝移配於淸南北魚鹽之地,上從之。
○上御養心閤受灸。
○初,上以賑恤廳堂上,召閔鼎重,鼎重以受金澄豹裘事不安,退在鄕里,累召不來。至是,趙復陽又請促召,許積曰:「金澄曾以綿子衣,劾權諿,渠則至以豹裘贈人,此乃澄之無狀也,於鼎重何害?行者必有贐,西路至有以銀蔘爲贐者,臣等亦曾受之耳。」上令政院,別諭鼎重,又辭不至。
8月23日
編輯○丁未,上又受灸。
○以閔點爲承旨,李廷夔爲吏曹參判,宋奎濂爲吏曹佐郞,姜栢年爲禮曹參判,朴贄爲掌令,朴長遠爲右參贊,沈梓爲大司諫,申命圭爲執義,崔後尙爲副校理,金壽興爲江華留守,李旰爲慶尙左兵使。賜贈領議政李廷立謚文僖,贈兵曹判書金應河謚忠武。
○司諫李翊相等啓曰:「臣等伏聞,別宮修理時,有戶、兵曹堂上,聽內官言爲之之敎,竊不勝驚愕也。凡干營繕,有司之臣,自當奉行,何可令內官,分付該曹,有若指使者然哉?此實無前之事,大啓日後之弊。傳敎文字,所關甚重,不可仍播。喉司之臣,當據理覆逆,俾無君上過擧,而默無一言,汲汲奉行,惡在其出納惟允之義也?請還收傳敎,承旨則從重推考。」上不從。他日,許積亦力言於上曰:「中官雖奉上命,豈可使戶、兵曹堂上,聽中使分付乎?聖敎未免失體也。況聞,中使退送參議,必使判書來聽,尤可寒心。」其後,諫院累啓,上始許之曰:「內官只傳傳敎,初非指揮統率之意,而臺啓如此,故竝從之耳。」
○京畿喬桐津船覆敗,死者三十六人。命施恤典。
○平安道義州等六邑雨雹。
○命賑恤廳,船運江都米三萬石,以補用度。
○慶尙道渰死五人,全羅道渰死二十人,咸鏡道渰死四人。道臣以聞,竝施恤典。
8月25日
編輯○己酉,上御養心閤受灸。畢,都提調鄭致和曰:「不幸飢荒慘酷,國儲已竭,無可賑之路。但減省身役,俾不侵擾,飢民則各自謀生,庶可救活矣。上無失德,而天之不佑如此,飢死之外,渰死震死亦多,尤可慘也。」提調金佐明曰:「全羅監司吳始壽,請全減身役。其惠則大矣,而國儲亦不可不念,似不可全減矣。」上謂史官曰:「出招左、右相來。」許積、洪重普入侍。積以全羅監司狀啓,逐條進稟曰:「監司請以戶曹所屬鹽盆稅木二十四同及羅州、靈光鹽鐵木七十餘同爲賑資,此可許矣。」上可之。積又曰:「賣爵,事雖苟且,道臣旣有請,依辛丑年例,影職堂上、嘉善,許通、補充隊帖,各三百張及僧通政帖數百張,可以許之矣。」上許之。積又以奴婢免賤及校生免講事稟之,上亦可之。積又曰:「御營軍若除上番,則其保米,可用賑救。五六朔除番,似無不可矣。」致和亦以爲然,上亦許之。積又以逃亡公賤,指徵無處,侵徵隣族者減布事,稟之,上令限明秋勿徵。積又曰:「引見時,三司例皆入侍,而近來入侍之命,只及於留待堂上,事極未安。」上曰:「日次之外,三司之官不必入侍也。」佐明曰:「外間以一二內官,頗有橫恣之漸爲憂,此必上所信任之宦也。」都承旨張善澂曰:「雖士夫讀古人書,亦多以寵任而馴致驕恣,況此輩乎?此固聖明所當深戒處也。」上皆不答。
8月26日
編輯○庚戌,上受灸。
○夏興君曺漢英卒。漢英少有文譽,旣登第,歷踐華顯,以至卿列,於其時儕流中,最爲久次。但性不雅馴,喜與一時士論乖張,終以是見阨,累遭彈劾。而在銓曹,塞尹鑴進善之望,公議是之。
8月27日
編輯○辛亥,全羅道和順縣大風,有九歲兒爲風所飄墜死。古老以爲乙亥以後所無之惡風。扶安等邑亦大風,邊山禁松,累百株一時折拔。
○前判書吳挺一卒。挺一美容儀,善娬媚,喜酒色,無行檢,爲世所賤。以大君妻兄,一門皆有內寵,其黨類甚盛,馴致列卿。
8月28日
編輯○壬子,是時,八路飢饉,死亡之報相繼而至,京城民飢死者亦多。上令賑恤廳,給糧救活,而猶不能盡濟。
○黃海道牛斃者八千餘頭,大風拔木,嚴霜連降,禾穀蕩然無遺。
8月29日
編輯○癸丑,上又受灸。
○以孟冑瑞爲黃海監司,尹飛卿爲工曹參議,金錫冑爲校理,任有後爲工曹參判。
○大司諫沈梓等啓曰:「各衙門軍官,未有定額,閑丁之謀避身役者,擧皆投入,圖出一紙公文,以爲終身閑遊之資,軍額之難充,職由於此。請令廟堂,別加釐正,定其額數。」上令廟堂稟處。及後登對,左相許積欲於上前,稟定其額數,且曰:「我國之事,其弊每在徐緩,終至遷就廢閣。宜及上意堅定,速爲澄汰可也。」金萬基欲待明秋,金佐明是其言,上從之。其後,淸風府院君金佑明請對,力言其不可,上意遂變,事竟不行。〈史臣曰:「各廳軍官之弊,誠如諫院之啓。積之必欲及時釐正者,蓋慮上意之或變也。姑徐之議,又從而起,金萬基慮有呼冤之弊,請待來年,終無釐正之日也。其後,此議亦累發,而累沮焉。」〉 ○發內需司綿布一千匹、麻布五百匹,以補賑資。
○護軍閔鼎重上疏懇辭召命,上不許,使之從速上來。
8月30日
編輯○甲寅,上受灸。
○命賜月廩於故功臣李時白、李厚源、李澥家。都承旨張善澂以爲:「仁祖朝嘗因歲飢,軫念身死功臣之妻子,命給朔料。今此三功臣家素貧,値此凶年,當有顧恤之典。」故有是命。
○慶尙監司閔蓍重馳啓曰:「他道流民,充滿於晉州、咸陽等十餘邑,以致草竊日滋,將見老弱塡壑,而壯者爲盜。不可不及時救恤,俾無他虞。」賑恤廳回啓以爲:「宜令分送嶺南稍稔之郡,使之自救生理,尤甚無依之類,卽其所到,設粥以賑,以爲接濟之地。」上從之。
九月
編輯9月1日
編輯○朔日乙卯,京畿抱川縣崖崩,壓死三人。黃海道白川郡漁船覆敗,渰死三十餘人。上命竝施恤典。
○領議政鄭太和初度呈辭,不允批答。
○判中樞鄭致和上箚曰:
伏見刑曹公事,賊人趙起連以不待時斬,照律啓下矣。起連偸竊空殿所在,朱紅函一隻、木綿甲帳三幅。以此謂之御用,而擬律以不待時斬,恐涉過重。凡罪囚律應死,而情可議者,必三覆處斷,卽聖主愛惜人命之意也。當此災異孔慘之日,尤宜愼刑,趙起連姑停行刑,啓覆處決,似合審克之道。
上令該曹,姑停行刑,稟處。
9月2日
編輯○丙辰,以權尙矩爲承旨。
○慶尙道盜賊處處竊發,各邑歲幣、方物、軍布載來者,或被盜刼。閭里明火之賊,道路殺越之變,比比有之。道臣以聞,上命申飭討捕使等,別加譏察。
9月3日
編輯○丁巳,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以今年大無,御營軍已令不爲上番。壯抄軍亦依御營軍例,請限明秋退番。」上許之。積又曰:「今此八路赤地之慘,至於此極,罔知攸措矣。然君臣上下,若竭力爲救民之事,則庶可濟活其萬一。凡百省費之事,宜無所不用其極,前頭世子嘉禮時,尤宜減省諸費,以示節儉。且王世子正當長成之日,亦當以儉約敎之也。」積又曰:「群議皆欲遣暗行御史於諸道,廉察守令賑政能否,雖送暗行,不必多送。祖宗朝或遣入直侍從之臣,廉察數邑,而連續出送,此可爲法矣。上令備局,抄入可合御史者,則當觀勢出送矣。」吏判趙復陽曰:「當此災異孔棘之日,收拾人才,最爲急務。而臣以不才,猥當銓衡,見識孤陋,請令二品以上,時任三司者,薦進人才。」上從之。復陽又曰:「海西之民,身役最苦,怨咎徹天。今若全減,庶有生道矣。」上曰:「必待災實啓聞處之,則勢將遲滯,是可慮也。」積曰:「海西徵布,不可視同常年,請限災實啓聞間,使之勿爲督捧。」上許之。
○命減平安道江邊六邑各司奴婢身貢,己酉以前未收,亦令退捧,從道臣之請也。
9月4日
編輯○戊午,慶尙道大丘等二十七邑地震。
9月5日
編輯○己未,以鄭華齊爲掌令,洪受河爲持平,李惟泰爲兼贊善,李敏迪爲大司成,金錫冑爲兼文學。
○遣承旨於典獄,放釋輕囚。
9月6日
編輯○庚申,以徐必遠爲摠戎使。
9月7日
編輯○辛酉,月入南斗。
○咸鏡道鏡城府,八月二十四日,日光淸明無雲,而雷聲如大炮,良久乃止。
○御營廳啓曰:「雖以大臣所啓,本廳軍兵,自十月至明年九月,特令停番,而黃海道、京畿則道里不遠,往來無裹糧之弊。立番時給料,亦有賑恤之意,請依前立番。」從之。
9月8日
編輯○壬戌,咸鏡北道茂山鎭人李貴生,犯禁越境,僉使朴弼星,資以火藥,許令越江山行。道臣以聞,貴生梟示境上,弼星下禁府,累刑不服。後因審理,削職放送,北路之人,莫不憤惋。
○別試武科時,外方擧子赴擧者,差備官以分京外試取爲辭,不爲許赴。備局以非舊例,啓請拿問治罪。
9月9日
編輯○癸亥,濟州牧使盧錠馳啓:「七月二十七日,狂風暴雨一時大作,一夜之間,大水急漲,水口虹城,竝樓閣頹圮,漂入海中,民舍沈沒極多,渰死者六人。白晝昏黑,怒濤噴雪,仍成醎雨,遍滿山野,人吸其氣,若飮醎水,草木如沈鹽,橘柚、松篁,無不焦枯。各種木實,幾盡隕落,黍粟豆太,莖葉俱乾,農民相聚,處處號哭。一島生類,將至於靡有孑遺,此實前古所無之災。」雲。
9月10日
編輯○甲子,募民入粟郡縣,賜影職、老職、贈職及各樣帖文,因兩南監司之請也。時,民間大飢,減價以募,而應者絶少。
○濟州牧使盧錠以三邑留糶,不過八千石,而人民之數,多至四萬二千七百餘口,人多穀少,決難賑活。請得沿海穀物,以濟一島濱死之命。許積白上曰:「濟州凶荒之慘,古亦未聞。牧使盧錠出入村家,親審民食之有無,尤甚飢餓者,至誠賑救,而官糶甚少,有此移粟之請。以統營穀在湖南沿海各邑者移送,則庶可救活。且各司奴婢身貢,亦宜全減,以示軫恤之意也。」上皆許之。遂以米二千石、租三千石,船運以賑之。
9月11日
編輯○乙丑,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平安監司以越境人事馳啓,而請梟示邊上。渠雖有迫於飢寒之說,越境本是死罪,且多生事於彼中,不可以飢寒而貸之。但多人不可盡誅,誅其首倡者,其餘刑推定配似可矣。」上許之。積又曰:「今有別薦之命,臣等亦當爲之,而臣等忝居鼎席,固當擇任銓官,責其掄選之公而已。至於初入仕,非臣等所可引拔,銓曹若能精揀,雖無別薦,何患乎乏人?」右相洪重普曰:「小臣聞令,亟欲啓寢而未及耳。」吏判趙復陽請依頃年例,以其已薦之類,問議於廟堂,擇其中可用者用之。「上許之。
○時濟州等三邑大飢,爭殺馬畜而食之。民情皆以爲與其殺食,寧納國屯而受食國穀。牧使盧錠以聞,濟州人上京者,亦以此訴於備局。許積白上,請以太僕所屬兩南屯穀,計價買之,置於沿海牧場,上許之。
○以洪重普爲嘉禮都監都提調,李時術爲吏曹參判,金萬基爲吏曹參議,兪櫶爲掌令,李宇鼎爲持平,金益炅爲戶曹參議,吳斗憲爲正言,柳汝𣛀爲統制使。
○執義申命圭引避啓曰:「近來,朝廷之上,公道熄滅,士夫之間,私意橫流。自前別薦之時,或與換手,或相請囑,以如渴之美意,睹作圖私之蹊逕,公議間發,屢有請寢之擧,至於今日,尤甚多言。令下數日之內,奔走圖囑之說,藉藉騰播,凡在聽聞,莫不駭歎。未薦之前,人言若此,則旣薦之後,其混雜可知。臣心竊慨然,亟欲請罷,而僚員不齊,期限遽過。本意如此,而竟未啓寢,乃反應薦闕薦,請命遞斥。」大司諫沈梓、正言洪萬鍾、掌令朴贄、司諫李翊相、獻納李夏、持平洪受河等,皆以應薦不薦引避,上竝令勿辭。其後皆出。時,別薦多奔競,有識者亦不知恥,世道俗習,人皆知其不可爲矣。別薦命下之後,傳說尤多,故命圭之避如此。
9月12日
編輯○丙寅,以洪受河爲掌令,金德遠爲持平。
○命量移濟州全家罪人於他邑。吏判趙復陽白上曰:「濟州定配罪人,皆賊徒也。習性不悛,常多盜竊之害,當此凶歲,爲害尤甚。今若移配,一島之人,庶可支保矣。」於是有是命。
9月15日
編輯○己巳,李世直者,公山人。是月初七日,闌入鍾閣,以足叩鍾,守直者捕,送刑曹治之,世直仍發上變之言。刑曹以聞,遂命招大臣、原任大臣、禁府堂上、兩司長官。是夜,鞫於內兵曹,世直供曰:「素以踏山爲業,聞淸州南面酒城近處,有家基可合之地,將欲尋得,八月十五日,行到淸州加巖谷,與其里居人裵尙俊、尙栗等,偶然相逢。尙俊請看其家基,相與談話之際,尙俊曰:『連歲凶荒,民將盡死。』因多發不道之言。又曰:『若過數年,但餘草木。如此之時,何用地理爲哉?』且於八月初十日,進往宋政丞家,則忠淸監司李弘淵、忠淸兵使徐監司、統制使具姓人皆來會。潛伏抹樓下聽之,則約以九月二十七日朝,相聚入京。而李弘淵言:『九月二十五日,新番御營軍稷山縣點考時,收合上京,則兵非不足。徐監司須留待於衿川。』雲。弘淵又言:『以氣象言之,則宋政丞當立,而但無後,只有養孫。宋判書則多有親孫,何以爲之乎?』又言移都新都之事。旣聞此言,事機已迫,故上來以告矣。」鞫廳以其言語胡亂,不可以文字啓達,請賜面對,上召見問之。許積曰:「鞫問之時,不但語極無倫,且多違端,況其供辭中所謂宋相家聚議之說,尤極胡亂矣。」上曰:「昨見此事,不覺寒心。人心之惡,一至此哉?」積曰:「渠言宋時烈家聚會之日,竊聽於抹樓下,而聞宋時烈家,本無抹樓,其言之虛妄,此可見矣。」上曰:「觀其語勢,或者有指嗾之人耶?」積曰:「若令解人事者敎誘,則亦豈至此乎?明是希功猝辦之言也。」執義申命圭曰:「聽其語言,必是喪心之人。以足叩鍾,亦可知其喪心也。」上曰:「渠或與裵哥,素有嫌怨,欲因其叩鍾,以售陷害之計。及其重大而後,猝辦下一款語耶?」積等皆曰:「聖敎至當矣。」及尙俊等拿來,納供以爲,與世直素昧平生。鞫廳先問世直,以尙俊容貌、家舍之如何,世直所答,果皆相左。遂以貌似者五六人先試之,世直指其一人,認爲尙俊。及其尙俊相對,反以爲非眞尙俊。乃詰其所言之節節違戾,則世直垂頭喪氣,默無一言。受刑八次之後,始乃吐實曰:「初爲尙俊事上來,而被囚之時,獄囚曺冬之謂曰:『此時逆賊出,則幸矣。』又曰:『汝以如此小事來告,寧欲死乎?不如引告大官。且囚人中,讀諺書者,勸以援引兩宋及李弘淵諸人。』故始爲生心,做出此言。八月初十日,諸人會議之說,皆是誣罔。裵尙俊事則八月十六日,行過淸州之時,適入素昧人延柱路之家,柱路云:『裵尙俊有向上不道之言,汝若告變則必有利。』故以其言來告,而實非親聽於尙俊」雲。論以誣告,未及正刑而斃。曺冬之受刑五次,金白秋一次,皆不輸情。白秋卽世直所引讀諺書者也。上以冬之等,顯有指嗾之跡,必欲深治,而世直已死,他無對辨之人,竝命還送刑曹,各以其罪罪之。尙俊等皆得釋,延柱路亦勿問。
○執義申命圭啓曰:「薦人之法,治朝盛擧,而士夫之間,公道熄滅,奔競圖囑之說,藉藉喧播,被薦之人,亦多不合。如此之薦,不可仍存,請今此別薦,竝命削罷。」上從之。
9月17日
編輯○辛未,全羅道高山等三十餘邑地震。光州、康津、雲峰、淳昌尤甚,館宇掀擺,墻壁頹圮,屋瓦墜落。地震之慘,近古所無,道臣以聞。
○領議政鄭太和累度呈辭,上遣承旨,傳諭。
○上特遣承旨權尙矩,往諭於判中樞宋時烈、左參贊宋浚吉,以慰安之,蓋以被李世直誣告也。時烈以爲:「臣竊聞道聽之說,心隕魄褫,方以囚服詣州獄矣。道逢近侍,猥承傳諭聖旨,泣血崩墜之外,更無所達。」浚吉亦陳其感泣之意。
○原襄道平海等邑大風、大雨,屋瓦皆飛,道路成川,禾穀漂失。高城等邑雨雹。是月初一日,金剛山積雪盈尺。
9月18日
編輯○壬申,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濟州尤甚飢餓,故已給米三千石矣。卽今民之就賑者二千雲,前運穀物,勢難盡濟,統營米租竝二千石,更爲移給似可矣。」上許之。
○執義申命圭啓曰:「量田,國之大事,一有差謬,其害不少。前牧使李河嶽,曾任忠州時,信任鄕所李萬栽而委之,一任其所爲。萬栽視其親踈,恣爲高下,闔境無不痛惋,往訴於道臣。道臣使之査治,則河嶽又不聽理。忠州之民,將不能支保,請河嶽、萬栽,竝拿問定罪,其量田,則待年改量。」上命河嶽拿問,萬栽則令該道囚治,改量事不從。其後,命圭又以改量事,申啓於榻前,上問於大臣。左相許積曰:「忠淸一道量田,皆甚無形,而淸州尤甚,不獨忠州爲可改也。」命圭仍請改量淸州及他不均之處,上命待年改量。河嶽因禁府照律,奪告身。
○全羅道長興地,漁船覆敗,死者十二人,命施恤典。
9月21日
編輯○乙亥,領相鄭太和十一度呈辭,上答曰:「國勢人心,如水益下。年年水旱之餘,今歲凶荒,八路同然,哀我赤子,竝將塡壑。言念及此,心焉如割。當此時,予之所恃者唯卿,卿若不出,予將疇依?勿辭,臥閤論道。」時,太和有中風疾,不能出,而上猶望其或出。
○以申厚載爲副修撰,閔宗道爲司書。
9月22日
編輯○丙子,行判中樞府事宋時烈上疏曰:
自古橫被誣衊者何限,而豈有如臣今日之所遭哉?惟是日月至明、天地至仁,旣賜寬赦,復下慰諭之德音,臣以湛族罔湔之題目,荷粉骨難報之異恩,北望天闕,只自悲號。第念,中外國言,想必未已,臣不能家置一喙,伏乞聖明,下臣攸司,使臣得以對吏明辨,則庶有辭於人類矣。
上答曰:「今日之事,尙忍言哉?予之誠禮,若孚於世,凶言之徒,何至於斯?凶人就服,奸狀罔諱,於卿有何可辨之事,而疏頭語如此?尤不見信於卿也。聞卿行已到百里之內,何忍遽歸?宜速入來,使予得以相見。」上所謂疏頭語者,其疏稱負罪臣故也。大司憲宋浚吉亦上疏陳謝,乞早服刑章,以謝國人,以爲爲臣不忠者之戒,上以答時烈者答之。
9月23日
編輯○丁丑,月暈回木星。
9月24日
編輯○戊寅,平安道漁船覆敗,死者七人,命施恤典。
9月25日
編輯○己卯,咸鏡監司洪處厚馳啓:「本道定配罪人,竝其家屬,多至二千五十餘口,分置於六鎭、三甲。而當此大侵,定配者相繼逃躱,保受土卒,畏罪散亡。請全家徒流罪人,盡移於咸興以南,俾免主客俱亡之弊。」備局請如平安道例,罪名稍輕者,使之移配,從之。
○江界府民河得明等六人,犯禁越江,命梟示於境上,同行者三十餘人,亦令本道定配。罷滿浦僉使尹昌亨,以其不能檢飭也。
9月28日
編輯○壬午,上御養心閤,引見黃海監司孟冑瑞,兵判金佐明亦入侍。佐明曰:「各道蠲役,當待災實啓聞後,可以議定。而諸道啓聞不來,大同收米之限已過,不可等待。請兩湖及京畿大同秋收米,先減二斗,前頭觀其災實輕重,更減春等收米。」上從之。佐明又請京畿及兩湖營需、官需,依辛丑例裁減。又曰:「守令迎送之際,飢民多受其弊,賑救之責,又不可付諸生手。請諸道箇滿守令,限明年麥秋仍任,以責賑政。」上皆從之。冑瑞曰:「身役徵捧,廟堂方議蠲減,而一從各邑災實而爲之,不計其人之貧不貧,此有不均之患。臣意,則雖被災尤甚之邑,其中或有富實之民;稍實之邑,亦有赤立者,勢難一體徵捧矣。」上曰:「此在任事者,料理善爲之也。」冑瑞又曰:「本道留庫之穀,姑未知多少,而必不足於賑資。山城所儲之穀,請一體取用。」上許之。又請移轉江都米,以助賑資,上曰:「下去後,觀勢更請。」佐明曰:「軍布旣已減捧,則雇軍亦宜減數。」上曰:「觀其緊歇,更稟減之。」
○執義申命圭啓曰:「監察雖官卑,比之庶僚,體貌自別。試所監察,設有罪責,固當別樣啓稟。日者武二所請罪差備官之啓,混請監察科罪,事關後弊,請武二所當該試官,從重推考。」上從之。
○持平金德遠、正言洪萬鍾以同參監察科罪之啓,引避遞。
冬十月
編輯10月1日
編輯○朔日乙酉,關內及外各司守直軍士不緊者,一百五十三名,限明年權減。所存一千九十八名。
10月2日
編輯○丙戌,以尹趾善爲持平,吳始復爲正言。
○慶尙監司閔蓍重啓請以本道今年進獻虎豹皮價,補用賑資,許之。
10月3日
編輯○丁亥,濟州地震,有聲如雷,人家墻壁,多有頹圮者。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湖西大同,今秋等收米二斗減除,民則蒙實惠。而今年雖凶歉,秋等則或可備納,明春則決難徵捧。秋等不減,春等盡減似當矣。」上然之。積又曰:「全羅監司吳始壽啓請蠲役事,今當減定,而格浦、黔毛浦,雖曰軍餉,如此大無之年,列邑飢民,決難輸納本倉與諸山城。還上一體捧留本邑,六月以後分給者,請特爲除耗。」上許之。積又曰:「始壽請許奴婢納米免賤。此事旣有前例,而不分男女壯弱,每口捧米五十石矣。今則何以爲之?」上以事體當否,問群臣,群議皆以爲:「民方飢死,賑救無策。此事固知事體之苟簡,而有不可恤也,宜許之。」上曰:「壯弱同價可乎?」吏曹參議金萬基曰:「不當分壯弱也。」右相洪重普曰:「十歲前,則捧三十石,十歲則皆捧五十石可矣。」上許之。積曰:「飢民逃散之中,軍兵居半。官備鳥銃及各樣軍裝,自官家收聚,限明秋藏置官庫,戰船軍器,亦爲一體藏置於官家,宜當矣。」上許之。積又請:「今年如是大凶,雖旱田,例不給災,而木綿田,則不可不給災矣。」又曰:「湖西之內浦,嶺南之右道沿海,米價稍勝,請以本道監營流來銀三百兩、鹽作木一百五六十同,使之買米給賑。」上謂筵臣曰:「軍士逃亡、物故未代定者,不減其番布,自是定製,而今年則不可膠守常規。物故者之番布,則限明秋,代定間特許減除。」執義申命圭以忠州量田,待春改量事,連啓,上曰:「田政不均,則改量可也。而一邑許改,則他邑必皆請改量,以是難許矣。」命圭曰:「臣初聞忠州量田不公之弊,累日論啓,而今聞大臣之言則忠淸道量田,擧皆不均,而其中淸州甚於忠州雲。臣之初不竝請改量之失,在所難免,請命遞斥。」上命勿辭。命圭仍啓:「淸州請一體改量,其他不均之邑,竝令戶判句管,一一釐正。」上曰:「使之待年改量,而其他不均之邑,亦令釐正可也。」
10月4日
編輯○戊子,特減濟州三邑月令各品封進及進獻馬及京各司年例應納之物。
10月6日
編輯○庚寅,以沈攸爲司諫,宋光淵爲注書。
○贊善李惟泰陳疏辭不至,上優批,令從速上來。
10月7日
編輯○辛卯,執義申命圭等啓曰:「嶺南晉州地,先正臣曺植書院,有曺植文集,而集中附錄,盡是賊臣仁弘醜辱先正臣李彥迪、李滉及昏朝凶賊輩,尊崇仁弘之文字也。數十年前,有一士人輩,慨然於此,乃取而斲毀之。一種異議者河洺、河達源、尹承慶等,深懷憤恚,卽入院中,招工復刊,又罰其毀板士子,遐方惡習,誠極寒心。請令道臣,亟取曺植文集附錄中,仁弘諸賊醜悖文字,盡爲毀去,仍治河洺等推尊凶賊之罪。」又曰:「民役莫重於白綿等紙,而各邑皆責辦於僧寺,僧力有限,不宜偏侵。全羅監營例納之紙,不爲不多,而近來又創新規,一年每捧大剎八十餘卷,小剎六十餘卷,僧徒逃避,諸剎蕭然。此而不革,害將及民,請令本道監司,亟罷各寺疊捧之弊。」上皆從之。
○慶尙道陜川地,雌鷄化爲雄鷄。
10月8日
編輯○壬辰,平市提調徐必遠,條陳各廛市民難支之弊,國家需用,例皆取辦於市民。此皆邦本保恤之擧,宜京外一體,而外方民生,已蒙蠲役,獨使市民,不被其澤,請自今切勿侵責,上從之。
10月9日
編輯○癸巳,以金益炅爲原襄監司,南二星爲承旨。
10月10日
編輯○甲午,京中西學洞,有刼盜入醫員邊永熙家,永熙妻逢刃卽死,其餘刃傷者四人。漢城府以聞,上令捕盜廳嚴捕。執義申命圭等以捕盜廳不能禁都城內盜賊,請當該大將推考,從事官罷職,上從之。厥後,捕盜廳捕得其賊四人,皆都監砲手。上以爲,宜有警飭之擧,命於習陣日,徇示軍中而斬之。
10月12日
編輯○丙申,雙虹見於東方。
○以崔逸爲承旨,李䎘爲戶曹參議。
10月13日
編輯○丁酉,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堂上。戶判權大運曰:「秋三朔所用之米,已過三萬石,蓋以科外用度之多,以致如此。儲蓄將竭,百官俸祿,亦將不給,軍兵放料,尤爲難繼,國事可勝言哉?」校理金錫冑曰:「三朔用米,已過三萬石,此自上不能節損而然也。今若以大布、大帛之儉,先行於內,而務從裁損,至誠救民,則國計或可繼也。」時,飢饉已極,主家營繕未已,功費鉅萬,故諸臣之言如此。左相許積曰:「今日所急者,莫如蠲減身役,而諸臣意見各異。趙復陽則以爲勿論被災輕重,當一體全減,前頭國計,有不暇論。臣之愚意,竊謂不然也。一年經費,必有七八千同木綿,然後可以繼用,而今若一倂減之,則國計亦無奈何。若就尤甚邑全減,其次半減,則似或得當矣。」右相洪重普曰:「臣亦初以復陽言爲是,國計亦不可不念。左相分等之言,似爲得宜。」兵判金佐明曰:「度支及本兵,幾盡罄竭,臣意則雖尤甚邑,亦不可全減矣。」大運曰:「復陽聞地部所儲,有綿布八千同,而有此全減之議矣。然此綿布品麤,不如兵曹之行用者,不可恃此爲全減。」大司諫沈梓曰:「除出京各司封不動及外方各處銀布,以補經用,則雖全減身役,豈不可也?」積曰:「諸臣之言,皆出於救民,可謂好矣。但一年經費,當用七八千同。京各司,則太僕之儲最優,而不過千同,其餘五千同,何以辦出耶?」上曰:「八路生靈,擧將塡壑,不可不區別蠲役,使之保存。尤甚邑則全減,其次則半減,以示朝家軫恤之意可也。」積曰:「奴婢身貢,或有隻捧一匹者,此亦減半乎?」上曰:「此亦以被災輕重,或全減,或半減,一如諸般身役宜矣。」其後以吏曹參議金萬基之言,稍實邑之當納三匹者,亦減一匹。通八道尤甚者一百三邑,其次一百五十六邑,其餘爲稍實,而比常年則亦未免凶災矣。大運曰:「不緊營繕停罷事,曾已稟定,而諸處修理之役不輟,請自今一切停罷。」上許之。判尹徐必遠曰:「摠戎牙兵,專爲守衛單弱而設矣。壯抄軍殊甚無用,臣意罷壯抄,皆屬束伍爲當。」上問大臣,積曰:「其意似好,而壯抄之設,其來已久,到今罷之,未知如何也。」上又問柳赫然,赫然曰:「牙兵乃摠戎使親兵,欲以壯抄添數,而不爲入番矣。」積又曰:「必遠必移南陽營將於仁川,亦未知如何也。」上曰:「察其形勢而爲之可也。」大運曰:「慶尙道草溪等五邑,敗船米豆一千三百石,本曹覆啓蕩滌矣。其他久遠未捧者,如盈德甲申條三手糧米、延日、長鬐癸巳條稅米、密陽己酉條稅米、咸安丁酉以後五年條稅米、玄風己亥條稅米豆、光陽辛丑壬寅兩年條奴婢貢米,已上七邑敗船米豆未捧者,亦當一體蕩滌矣。」上曰:「年久未捧者,當此無前凶歲,不可收捧,亦爲蕩滌,沙格等竝放宥之可也。」
10月15日
編輯○己亥,福寧君栯卒。上敎政院曰:「福寧之喪驚慘,無以爲懷。追念先朝眷愛撫恤,使之親愛之敎,涕淚交頤,悲不自勝。不可無格外之典,禮葬等事,拔例擧行,米布喪需,從優題給。」麟坪諸子,自先朝眷愛異常。上則又自幼少時,同居相長大,親愛無間,故上敎如此,蓋美意也。然諸子皆無賴恃寵,恣爲淫邪,出入無節,交亂宮禁。又以外親吳挺一兄弟叔姪宗黨極盛,內外締結,釀成日後凶謀,幾致禍亂,國人皆側目而切齒焉。
10月16日
編輯○庚子,執義申命圭等啓曰:「畿內覆審,災實相蒙。請令敬差官及各道都事,明覈災實,俾無未盡之弊。」上從之。又啓曰:「今年官糶,非不知實難盡捧,而徑先定數,則或慮稍實之邑,稍優之民,混有不償之弊。雖不使定數減捧,初非欲迫此凍餒之民,囚繫鞭撲而捧之也。今聞,外方官吏,不知朝家本意,㤼懦者畏其罪責,衒能者欲售其才,苛劾督捧,無異常年,誠可寒心。請令廟堂,商量定數,及時分付於外方。」從之。
10月18日
編輯○壬寅,校理金錫冑、校理崔後尙、副修撰李藼、申厚載等上箚曰:
日者賓廳諸臣引接之時,議蠲民役事,擧行條件昨旣已啓下矣。聖敎惻怛,旣令竝減今年八路諸般身布,俱有等次,又許兩湖,姑捨秋用舊結之例,竝以今年實驗田結,收其稅役。惟此二事,實是目今第一救民之擧,今日民庶,孰不歡欣皷舞,以頌聖德也?顧臣等於此,復有所不能無惑於心者。夫國家旣已大蠲歲入之額,則又必須大節歲出之數,庶幾收費相當,經用無匱。而今所以許該部之侵抑者,乃不過各處小小營繕之事,而至其役大於此者,則猶有所不能寢。所以飭該部之裁減者,乃不過各司若干先期進排之物,而至其費鉅於此者,則猶有所不能裁者。昔宋司馬光論凶荒殺禮之事,其言以爲:「雖南郊事天,帝王之殷禮,而牲帛之外,儀仗之類,皆可減也。雖上自乘輿服飾,下至親王、公主昏嫁之具,亦可省也。」夫以中國之殷富,以天下之財力,一遇數方之水旱,其所節損,猶且如此。況今禾黍之野,盡爲蒿萊,奠聚之民,擧將塡壑,而若復旋費於可已之役,甚或至於依然爲前日豐豫之擧措,則此正所謂聚者涓滴,泄者尾閭,將必有大亂、大敗,不可爲救者也。況尙方北貿之物種,雖曰節減,以一物言之,貂皮不下半百,而一貂之價,至於十餘金。淑安主第,方爲修繕,而近百工匠,許多需取,已不可言,而其中唐硃二斤,乃是眞彩之用,此亦可謂不約之甚者也。臣等之所以特擧此二事爲言者,非謂今日節省之道,只在此兩事而已。擧此兩事,則他事之宜節而未節者,皆可類推也。
上優批,命全減貂皮之貿。
10月19日
編輯○癸卯,月暈回木星,流星出軍市星下,色赤,有聲如雷,光照地。
○以金德遠爲正言,金萬均爲舍人。靈陽都正翼俊、靈峰副令翼亮、蓬江令炯伋,試藝入格,竝以差次加資。
○執義申命圭等啓曰:「飢饉之餘,牛疫大熾,幸有若干餘存,一任驅入於屠肆,則明春耕作,決無其理。請自今以後,京外屠肆,一切禁罷,如有犯者,一一科罪。」上令廟堂議處。及後登對,許積曰:「臺啓極是。但趙復陽箚陳之後,旋卽弛之。今因臺啓,又復痛禁,則其在國體,事涉煩擾矣。」金壽恆請禁之,洪重普欲弛之,諸臣之議不一。上曰:「更加申飭,不至濫觴可也。」
○大司諫沈梓、司諫沈攸、正言吳斗憲等啓曰:「近來驛路凋弊,奴婢貢布,多歸於察訪之私用。各驛重記,亦無營門拘檢之事,察訪之貪鄙者,益無所懲懼。請今後察訪遞歸時,一依各邑例,驛中重記,使之輸送於監司,永爲定式。」又啓曰:「利仁察訪趙元陽,以廣州白徒,因將官仕滿,授東班正職,人器不稱,官方淆亂,請汰去。」上皆從之。元陽以廣州千摠,雖有久勤調用之擧,外方將官調用者絶少,而元陽乃吏判趙復陽之親戚,故梓等疑復陽循私濫擬,有此啓。其後復陽陳疏自列,梓以被復陽分疏,重損臺體引避,攸亦以同參其啓引避。斗憲以不知廣州將官久勤調用,曾有事目,而論啓欠詳引避。正言金德遠,請出梓、攸,遞斗憲,從之。復陽不自安,又連章乞免,上不許。
10月20日
編輯○甲辰,謝恩使鄭載崙、副使李元禎、書狀官趙世煥,歸自淸國。
10月22日
編輯○丙午,執義申命圭等以連歲大侵,請寢福寧君栯禮葬之命,上不從。及後引對,命圭復請還收,許積亦言外議多以爲不可,上曰:「今年異於常年,丁夫則予當量其容入,從簡題給,其他役民之事,亦當減省。」臺啓遂停。
10月23日
編輯○丁未,以李翊爲承旨,李煦爲掌令,吳始復爲持平,李敏敘爲高陽郡守。敏敘爲玉堂時,累日沈飮,在直廬,猝發狂怪之疾,取駭於一時。不安在朝,出爲外職。
○命修改麗太祖陵,設祭而告之。置守直軍三人,給守直官月廩,守直官,卽王氏後裔也。其餘諸陵,亦令所在邑,各定三人,使之守護,從開城留守洪處亮之請也。
○初,上以玉堂箚,減北貿唐貂矣,尙方以慈殿服御所用不可闕,上命兩大妃殿所用,則仍爲貿易。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臺諫以糶糴分等定數事,論啓矣。請一從其邑被災之輕重,尤甚邑則捧三分之一,其次折半收捧。」上許之。持平李宇鼎以論畿甸災傷之啓,後時欠詳引避,上令勿辭。
10月24日
編輯○戊申,夜,火星與土星同度,相距七八寸許。
○淸風府院君金佑明請對,上引見於養心閤。佑明曰:「臣猥蒙國恩,方受扈衛大將之任。臺諫請減除扈衛軍官,領相方爲大將,故不得是非於其間,而小臣旣有所見,何敢不爲仰達乎?常時軍官,別無所爲之事,然昇平之時,所以培養軍士者,以待日後之緩急。往在丁丑,李時白爲扈衛大將,當時扈衛軍官守堞之功,反多於厚廩之軍卒。今若汰減,則未知置此輩於何處乎。不過更抄爲軍兵,則軍官與軍兵,名號雖異,其爲用則不異,而先失其心。大臣及臺諫曾無經驗,故其言如此。渠輩今方疑懼,合三廳二千餘人,罷之可惜,不如仍以置之之無冤也。今若欲釐正此輩,則願先汰去小臣,不待釐正,而軍官自罷矣。」上曰:「此輩之難處,予亦知之。當待後日議定時,從長爲之矣。」佑明又曰:「唐貂貿易,自尙方給價者,皆爲至尊冠服之用,異於他服飾。今因玉堂進箚,特命全減,太涉埋沒。而聖意實出於遇災省弊,臣不敢容喙,至於內殿所用,則不在減省中。請給價於市井,依前貿納。」上曰:「令該曹,更爲變通可也。」佑明又曰:「藏氷之節不遠,氷庫必須預爲修治,而前例以到防軍,編結蓋草。今年則無防軍,故兵曹則請調用坊民,漢城府則以爲坊民役重,不可創開無前之規,請令兵曹,給價雇立。氷庫之役,漸至遷延,事甚可慮。臣聞,前日曳石坊民,未赴役者尙多雲,請令漢城府,調送此軍,用於氷庫之役。」上許之。
○兵曹判書金佐明以牛疫熾盛,請罷屠肆,嚴加禁斷,上從之。刑曹判書鄭知和,請勿徵贖,嚴刑三次,全家徙邊,一如律文。左相許積曰:「嚴刑三次,則殞命可慮,一次施刑,以懲犯禁之罪。且令收贖,以代全家之律。」上從之。
10月25日
編輯○己酉,上下敎曰:「日寒如此,薄衣軍士,題給襦衣。」
○司諫沈攸以湖南京試官,還陳沿路聞見曰:「臣掌試之時,多士齊告曰:『國家雖軫念民事,蠲免諸役,塡壑流離,迫在冬前。如大同收米、諸般軍布、各樣糶糴,若不全減,則濱死之民,何從辦出?』雲。臣竊念,湖南各邑之全災、稍實,道臣想必一一區別啓聞,自廟堂亦必稟裁,而臣旣聞道內人士之言,且以沿路所見,冒昧上聞。願聖上,節省浮費,務施實惠,蠲減各役,特循民情。」上答以蠲役等事,與廟堂議處矣。其後,攸又以言不見採引避,而朝廷終不省。
10月27日
編輯○辛亥,上御養心閤,疏決罪囚。先是,京外獄囚多滯,且多疑獄未決者,上命設疏決廳,以許積領之。出堂上四人,取其文案,考閱其罪狀輕重,至是,稟決於榻前。堂上金佐明取文案奏之,上曰:「獄情最難審覈,不可輕易處決。」每奏一人罪狀,輒詢大臣及本廳堂上、兩司、玉堂,各陳所見,然後上親自決之。罪人七十餘人,除罪關綱常、刼盜、強姦、僞造印信、非理好訟、奴婢叛主者外,令本道更査者五人,減等者二人,全釋者二十九人。
○令精抄軍及都監砲手各十人,每夜別巡城中,以備盜賊。時,賊患多出於都城之內,而捕盜軍不能禁,故因右相洪重普之請,有此別巡。
10月28日
編輯○壬子,上復親臨疏決,令本道更査者六人,減等者四人,全釋者二十人。兵判金佐明曰:「李浣以宰臣病未謝除命,不得受祿,故敢達矣。」上曰:「身病如此,則雖未謝恩,別爲給祿。」
○大司憲宋浚吉,縣道呈狀,引疾乞遞,許之。
10月29日
編輯○癸丑,左相許積、刑判鄭知和等以京城內,多有凍死道路者,白上,上下敎曰:「聞此言,心甚慘惻。大飢之餘,節當隆寒,凍餒而死者必多。令該曹、該廳,分付漢城府,尤甚無依,難免凍死者,或給襦衣,或給衣資可也。」
○右參贊朴長遠,擬殿試讀券官望,承牌到闕外,以奴僕拘忌之疾,不敢入來。政院啓請再招,終不入來。上以長遠欲免嚴冬讀卷之役,命先罷後推,以爲他人之戒。
十一月
編輯11月1日
編輯○朔日甲寅,日暈兩珥,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長十餘丈。
○以李廷夔爲大司憲,具崟爲正言,吳始復爲修撰,鄭樍爲持平,趙珩爲左參贊。
○別試文科初試入格擧子李嘉迪,以不入籍拔去。
○全羅監司吳始壽馳啓,條陳救荒之策。備局回啓,就其中九條,請施行之。一曰,格浦等糶穀,特令除耗,以施一分之惠。二曰,山城收糶,使之收捧於各其城底之倉,而且許其代捧各穀。三曰,各司奴婢,許令免賤受價,補用於賑資。四曰,本道田結,宜自中中以下,至下上三等,竝置下中,而下中之田,勿許更置下下。五曰,束伍軍各樣兵器,勿論官備與自備,許令收聚官家,待明秋還給,戰船軍器,亦令移置於所屬本官及各鎭浦。六曰,設賑時所用沈醬之豆,以統營與各衙門會付者,許給三千石。七曰,旱田木綿之尤甚不實處,亦許給災。八曰,戶曹所管鹽稅木,許以本營銀貨相換,補用於賑資。九曰,軍士之物故者,宜限明秋未代定間,減其番布,上皆許之。宣惠廳又以其狀啓中,各樣復戶,量減結數事,請從役之緊歇,次第減之。因令京畿、湖西,亦一體施行。上曰:「孝子、忠臣、烈女所給復戶則勿減。」先是,許積以始壽狀啓,條陳於上前,至奴婢贖良事,上遍問諸臣,金佐明曰:「許贖一百口,僅得五千石,所得無多,而開路則後甚難處,臣未知其可也。」洪重普曰:「此路一開,則京人以賤,直圖贖官婢,必將紛紜,決不可輕許也。」許積曰:誠如重普之言。今當且許外方各司奴婢,而嶺南亦曾有此請,似當一體許之耳。「上從之,仍命竝許他道。〈史臣曰:」始壽馳啓許多條件,皆是十月初所稟之事也。當民生塡壑之日,凡係賑政,尤宜速講,而一番回啓,輒淹時月。是以,事無前定,令多後時,廟堂諸臣,安得辭其責哉?「〉
11月2日
編輯○乙卯,日暈兩珥,白氣如虹,出自兩珥,逶迤指北,長十餘丈。
11月4日
編輯○丁巳,命承旨,往典獄,放釋輕囚。
11月5日
編輯○戊午,謝恩使福善君柟、副使鄭榏、書狀官鄭華齊,如淸國。
○都承旨張善澂啓曰:「使臣辭朝時,禁物搜檢之意,自本院嚴飭書狀官事,曾有傳敎。今此謝恩使辭朝時,書狀官稱以兼帶臺職,欲一依常時待臺官例,令承旨史官,出待臺廳。此不但有違前例,事體亦甚未妥。今後書狀官入來院中,親聽傳敎事,請定式遵行。」上從之。
○文科殿試試官啓曰:「試券中,張字軸第六丈朱草一處四字,一處二字,以朱筆塗抹,改以他字。取見試券,四字則刀擦改書,二字則塗墨挾書。易書吏及枝同、査同下人皆言,封彌官鄭期泰所爲雲,事極驚駭。鄭期泰請令攸司處置。」上從之。
○別試殿試,取文科鄭道成等十人,武科金忠錫等三百六十五人。
11月6日
編輯○己未,以李慶億爲工曹判書,安後泰爲注書,李夏爲副校理,李秀彥爲待敎,宋浚吉爲左參贊,宋奎濂爲獻納,金興運爲全羅左水使。
11月7日
編輯○庚申,司諫沈攸等啓曰:「朝家賑救之策,靡極不用,至於諸般身布,亦且等次蠲減。而別隊保人身役,則許令諸道,減半收捧,留置其官,以爲渠輩賑救之資雲。旣徵還賑,反涉多事,戶首例多以其稚子弱弟,定爲自己保人,名雖徵役於保人,實則侵督其戶首。新設之軍,團束未完,族徵身役,愁怨流散,勢所必至。請令廟堂,更爲稟定,限明秋退捧。」上從之。初,許積白上曰:「訓局別隊新入之類,適當凶歲,若徵其役,則必難支保,請退捧於明秋。」上曰:「若令捧留各邑,仍以賑救渠輩,則事甚便好。以此分付可也。」及是,許積曰:「別隊之事,曾因上敎,旣已知委。今以臺啓,更爲分付,似甚煩屑,請置之。」上又從之。
○下封彌官鄭期泰于禁府。期泰所坐塗改者,擧子權珪試券也。及其下吏,渠自供,酒後狂妄,惜其全篇甚佳,而一二文字似有未盡,妄爲擦改雲。上命除刑議處。承旨李翊曰:「若以期泰用奸之罪,歸之酒失,則日後之弊,有不可言。」右相洪重普亦曰:「臣見試券中所改處,皆精擦而書之,決非酒失,事極奸巧矣。」上更命刑推。其後重普又曰:「期泰情狀痛駭,循例刑推,恐無輸情之日也。」乃命嚴刑得情,而期泰終不服,後乃充軍於海南縣。
○持平李宇鼎引避啓曰:「頃日本府之坐,南部以砲手朴肅、朴禮明等,以爲子不孝,以下凌上之罪牒呈。罪名甚重,有關風敎,不可不推覈處置。故卽令囚禁,而僚員不齊,久未閱實。昨因承旨典獄摘奸之啓,令該曹査覈處置,而有罪名不明之敎。法府未査決之前,移送該曹,有若不信法府者然,臣何敢晏然?」上令勿辭。其後出。
11月8日
編輯○辛酉,持平鄭樍啓:「國綱解弛,刑獄不嚴,承旨摘奸時,獄卒皆不守直,重囚解其鎖杻,事極可駭。請典獄署當該官,拿問定罪。今番殿試時,有一籤名,而乃不參初試者也。名紙中,又不書四祖,此必奸巧之徒,欲以虛名,要得打印,以爲用奸之計也。莫重國試,有此可駭之事,主掌官難免不察之責,請從重推考。政院旣知此事,固當請罪該官,俾得鉤覈,而視之尋常,仍以掩置。當該承旨,亦難免矇然之失,請推考。凡係民風國綱,隨現糾正,乃是法府之職也。未覈決前,移送刑曹,大有乖於信任法官之意,請還收罪人朴肅等,令該曹査處之命。該房承旨,不能據法爭執,重傷事體,請推考。」上皆從之。還收査處事,其後再啓,乃令本府査啓。及後登對,上謂鄭樍曰:「憲府齊坐後,方可査啓,而齊坐未易,故欲令該曹,從速査處。予意,非不信法府也。」因問其罪名輕重,樍以凌辱士夫對之。上曰:「已達於榻前,便是査啓也。」遂命釋之。
○執義申命圭以武科參試臺官,有落書不察之失,引避遞。
11月9日
編輯○壬戌,寧陵守僕房失火。禮曹啓治入直守護軍,推考其參奉。
○大司諫沈梓以武科參試臺官,有落書不察之失,正言金德遠以拜表日病未進參,應被推勘,皆引避遞。
11月10日
編輯○癸亥,以南二星爲大司諫,李翊相爲執義,吳斗寅爲正言,李元禎爲刑曹參判。
○全羅監司吳始壽上疏以被斥於臺諫,辭職,且極陳進上臘肉之弊曰:
通一道最鉅之役,無過於臘肉進御。以一邑之力,獵一首之獸,宜若無難,而一自鳥銃通行之後,山林淵藪、海中島嶼,禽獸無遺育,而動一境之衆,窮山海之遠,不限日期,以獲爲期。若或不得,則虛費民力,至於數十日之久,終未免以倍蓰之價,換貿而納焉。色味已變,實爲無用,而封進時,生事與不生事,都在饔人受賂之多少,逐戶調丁,環山蔽野,衝冒霜雪,跋涉追逐,凍餒顚仆,十常八九。村閭店剎,受害最酷,討食索飯,恣意侵毒,鷄犬一空,如經兵燹。雉兎牙獐,雖不至於鹿豬之難得,不發煙軍,則無他生擒之道。如有以此狀,陳於紸纊之下,則聖明必投箸之不暇矣。
上見其疏,下敎曰:「今觀全羅監司吳始壽疏辭,則臘肉封進爲一道鉅弊,不可無量處之道。今年臘肉,兩大妃殿外,勿爲封進。」
11月11日
編輯○甲子,上御養心閤,召對。右相洪重普、判尹徐必遠、司諫沈攸亦入侍。侍讀官金錫冑進講《綱目》,畢曰:「召對之擧,出於久廢之餘,凡在群情,孰不欣聳?第《綱目》浩汗,難以卒業。若作輟,則未易畢功,逐日開講,常存不輟之功,然後歷代治亂,可以監矣。」重普曰:「召對異於朝、晝講,出御便殿,時時進講。雖備局引見之日,先爲進講,亦無不可矣。」必遠曰:「外方之人,聞召對之擧,雖下賤,莫不欣聳,輿情可見矣。上若因此不廢,頻數賜對講論,則亦可下燭閭里事情,而其於治道,豈少補哉?」沈攸啓曰:「嶺東有一妖覡,以幻術惑衆,民間稱以神靈,爭相奔波,多設淫祠。自古風角、黃巾之變,未必不由於此輩。聞,淮陽府使任奎,今方囚治雲,請令本道監司嚴鞫,施以妖言惑衆之律。」上從之。令道臣査啓,則奎先已杖殺之矣。重普曰:「吏判趙復陽以用人不公,遭臺評,不敢出仕,許遞宜矣。」必遠曰:「右相之請遞吏判,大傷國體矣。且將官輩以復陽調遷久勤武士,而致臺啓,擧爲落莫矣。」重普曰:「臺論雖過,其將官乃渠之族屬,則廉隅所關,豈安於心乎?」攸引避啓曰:「臣同參於趙元陽汰去之啓,而未諳銓曹規例,不知其久勤當遷,而今者大臣以臺論過重爲言,臣之論事,不審著矣。請命遞斥。」上令勿辭。復陽之憑依將官調遷之事目,以外方千摠之初得司果帖者,猝擬於察訪之望,果非政體所宜,況其人乃其戚屬乎?諫院之啓汰,未爲非矣。而必遠之以武士落莫爲言者,全出於爲復陽游說,則其心之不公甚矣。人言必遠多譎者,爲此類也。
11月12日
編輯○乙丑,上御養心閤,召對。大臣、備局堂上,亦令入侍,持平鄭樍亦入侍。侍讀官金錫冑進講《綱目》,至孟子去齊,錫冑曰:「自孟子適魏至去齊,其間二十餘年,如有用之者,則天下庶幾平治。而魏襄、齊宣,皆不足與有爲,故孟子去之,而王道終不復行。此又治亂之一大幾也。朱子所以特書者,其意深矣。」講畢,上謂兵判金佐明曰:「忠淸監司欲以瓜滿邊將,限麥秋仍任,何如?」佐明曰:「雖無區畫荒政之事,迎送有弊,仍任亦當矣。」上令兵曹,以此意覆啓。鄭樍啓曰:「近來筵席不嚴,至於言語禮貌之間,亦或有簡慢之擧,誠極寒心。知事柳赫然奏事之際,有簡慢失儀之事,不可無警責之道,請推考。」上從之。
11月13日
編輯○丙寅,初,持平李宇鼎以靈光郡守沈玖嗜酒廢事,論啓請罷,上令拿問定罪。至是,宇鼎以玖供辭多侵斥,引避請遞,上令勿辭。其後,玉堂處置請出,從之。
○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備局諸臣。上曰:「走回人事,欲與卿等議之矣。」左相許積曰:「此非自厚春逃還者,乃瀋陽人也。其所走回,亦非本情,採蔘於江邊,爲我人所獲,不得已來此。而其所居鄕里、父母族黨,皆不知之,宜令自其被執處,直送於平安道,轉送彼中矣。」上然之。時,牛疫大熾,申明屠禁。刑曹、漢城府、司憲府諸司,皆以人吏抄食,上請變通事,下賑恤廳,該廳不能給。賑恤堂上金佐明請以戶籍作木,貸漢城府,戶曹三南災傷贖木,給刑曹、司憲府,從之。積又曰:「蠲役事,已盡定奪。而吏曹參議金萬基以爲:『被災處或全減,或半減,而名爲稍實者,實不異於災處,而身役三匹,全無所減,不可不少蠲。』雲矣。」上曰:「然則稍實邑三匹之類,亦減一匹。」積又曰:「新出身赴防之類,當此大無,其費不貲。臣意,姑欲待年送防,而金佐明欲令入防於南方舟師,此亦便好。但南方水土甚惡,若得土疾,甚可惜也。」上曰:「自兵曹擇送水土稍好之地可也。」兵判金佐明曰:「閔鼎重以賑恤堂上,召命非止一再,而終不上來,請推考促來。」積曰:「纔已別諭,今又推考則似未妥當。待其別諭後自處,而推考似可矣。」上然之。判尹徐必遠曰:「江都,國之所恃,而若流澌蔽江,則道路難通。國家爲慮此患,通道紫燕島,置宮闕糧餉,以備緩急,而紫燕土地雖沃,以牧場不得開墾,居民之生理極難。若驅出馬群,分給戰士,罷其牧場,自明年設屯積穀則好矣。」積曰:「必遠今當出往,宜使之更審形勢而後,許其請也。」上然之。
○大司諫南二星因辭疏,極陳科事不公之弊,有曰:
今殿試入格人李聃命對策中,中頭與當今、篇冬三處,聖策之上,皆落伏讀二字,諸試官欲取其文,而疑其違格,試官李元禎以自己做業時事證之,諸議始定,聃命終至入格。設令聃命之違格,實由於偶失,元禎之證援,亦出於無情,當其子立落之際,有其父干預之事,則人情物議,宜致駭憤。臣聞,先朝有罪在擧子則罪擧子,罪在試官則罪試官之敎。今此聃命父子,其在國法,俱應有罪,決不可仍置於榜中。而側聽累日,尙未有言之者,臣竊訝焉。
又曰:
封彌官鄭期泰,與枝、査同官,各有攸掌,元不相干,而其所以越職相侵者,其情斷然可知。非欲以市德於親厚之人,則必欲以納交於形勢之家也。科場事體至嚴且重,一線公道,惟寄於此,而乃爲奸鬼所壞弄,誠可痛心。況聞其試券,乃重臣家子弟之文雲,若不嚴問痛懲,則街談巷議,將必以江左之法,不行於右族,爲藉口之資,尤可痛也。臣以爲,期泰不可不嚴鞫,鉤得實狀,竝與其擧子而罪之,方可以昭聖朝無私之治矣。
疏入,累日不報。承旨崔逸以諫臣與庶僚有異,久不賜批,殊涉未安爲言,上不答。又過累日,以勿辭察職答之。
○司諫沈攸以趙元陽事,有論事不審之失,又引避遞。
11月14日
編輯○丁卯,右議政洪重普、副護軍金宇亨、李端夏、校理金錫冑啓曰:「臣等伏聞,大司諫南二星以李元禎干預於其子試策考試事,陳章論列,至以聃命試券,實有大段違格,則試官之率爾收取,終涉不韙爲言,臣等不勝驚悚震惕之至。聃命對策中,三處聖策之上,果不書伏讀二字,臣重普曰:『聖策之上,何無伏讀二字耶?』臣宇亨、端夏、錫冑等曰:『聖策之下,有雙擎跪讀四字,聖策之上,又有讀字則讀字爲疊。先此已考之文,亦有此規。若一人爲此規則以爲有表,而他文亦旣用之,別無可疑。』且其文合置優等,故不書等第,仍爲別置矣。考盡一軸後,元禎自外來,臣重普問曰:『有一作有如此之規,未知何如?』元禎曰:『吾於登第之文,亦用此規。』雲。俄而又一作亦不書伏讀二字,與聃命策式無異,臣等更不置疑於其間。及其合考之時,諸議欲以聃命所作置諸第一,而其頭辭未穩,故終置第二。其間曲折,不過如斯而已。若使聃命所作,實爲大段違格,而座中論議,或有矛盾者,臣等豈敢強取,至置於高第乎?且臣等退而聞之,《震英粹語》之刊行,專爲科場程式,而金弘度之二策,南瑾之一策,皆無臣伏讀三字,聖策之下,始有奉讀二字,其不爲違格,此亦可證也。臣等承命考試,致有人言,至有諫臣之疏斥,何敢自以爲無失而晏然乎?玆敢趨詣闕下,伏地待罪。」上答曰:「今觀卿等啓辭,其間顚末,予已悉知。何用辭爲?安心勿待罪。」
○持平鄭樍引避啓曰:「大司諫南二星之疏,極言新榜之不公,鄭期泰一事之外,又言李聃命以試官子,用情得參,而乃曰:『側聽累日,未聞有言者。』不言之斥,臣實當之,請命遞斥。」執義李翊相亦以此引避。其後持平李宇鼎亦避。玉堂竝請出仕,從之。
11月15日
編輯○戊辰,京畿積城縣有無賴人十餘輩,乘夜結黨,打破獄門,奪取殺人重囚而走。道臣以聞。
11月16日
編輯○己巳,以李慶億爲大司憲,李夏爲司諫。
○慶尙監司閔蓍重請本道田結,一依湖南例,降其等數。備局回啓以爲:「本道與湖南有異,今若竝置下中,實爲太過。請下上以上,遞降一等,下中以下,仍用本等。」上從之。
11月17日
編輯○庚午,領議政鄭太和,呈辭至三十七度,上乃許遞。
11月18日
編輯○辛未,以趙根爲正言,鄭太和爲判中樞。
○副校理崔後尙等,因處置臺諫,論正言具崟之失曰:「崟曾任臺憲,擧措顚錯,及授本職,已有物議。日者,正言吳斗憲之引避也,以推緘之外,又有緘默之譏爲辭,則斗憲所嫌,崟亦有之,而不自引避,晏然處置,及其憲府處置之歸也,始引四寸之嫌。前後所爲,俱極無據,請罷職。」上從之。
11月19日
編輯○壬申,上御養心閤,召對。右相洪重普、吏曹參議金萬基,亦爲入侍。侍讀官李嵆進講《綱目》。畢,判尹徐必遠請對入侍。上曰:「摠戎使何日出去,而所管列邑中,當先往何邑耶?」必遠曰:「衿川、陽川、安山、仁川、紫燕島當先往,點視軍器矣。各邑軍器,多不修,故前日啓請箭竹三萬六千箇,今方造箭,當爲分給矣。」
○執義李翊相引避啓曰:「刑曹參判李元禎,身爲試官,子爲擧子,而不愼語默,不思嫌逼,當大臣之問,有所云云。其子立落,雖未必由於此,而難免率爾妄作之失。及其人言噂沓,略無顧忌,其所進退,亦涉縱恣。鄭期泰用情場屋,塗改試券,謄錄官李台瑞,符同作奸,專爲擧子地,則爲擧子者,似無不知之理。揆以獄情,不容但已。故臣於今日,以李元禎罷職,李台瑞及當該擧子與鄭期泰,一體囚禁,嚴覈處置之意,發言於席上,則持平李宇鼎,初若聽從,末乃立異。無非臣見輕之致,請命遞斥。」持平李宇鼎以爲:「元禎於大臣之問,雖有率口妄對之失,旣無干預於考試之事,特以語言薄過,論劾宰臣,實未妥當。鄭期泰塗改試券,莫不痛惋,而金吾奏讞,實狀必露,徑先論啓,未知其可。且其士子,元無相通之跡,而以期泰妄作之罪,勒加於士子,亦何意也?所見參差,終未歸一。至於李台瑞,只言謄錄官符同用奸之說,別無商確之擧矣。同僚避辭,有若以此起鬧者然,無非臣見輕之致。請命遞斥。」持平鄭樍亦引避,而避辭與李翊相同。玉堂箚請出翊相、樍,遞宇鼎,上從之。
11月20日
編輯○癸酉,上御養心閤,召對。講《綱目》。
○因江原監司金益炅所啓,春川、橫城、狼川、原州等四邑,大豆一百七十三石及楊口、麟蹄、洪川、旌善、平海、蔚珍、高城等七邑,稅布三同三十匹,劃給本道,俾補賑資。
11月21日
編輯○甲戌,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執義李翊相啓曰:「刑曹參判李元禎爲殿試試官,其子爲擧子,則語默之間,固宜十分謹愼,而當大臣以違格與否問之也,不思嫌逼,乃有所言,躁率妄作之失,實所難免。及有人言之後,出謝新命,略無顧忌,前後所爲,實涉縱恣。請命罷職。」上曰:「以一時言語妄作之失,宰臣罷職,殊涉過重。」不從。又啓曰:「鄭期泰已有刑推之命,而期泰與謄錄官李台瑞,符同作奸,傳播之說,不勝藉藉。且期泰之用奸塗改,專爲擧子地,請李台瑞及當該擧子,一體囚禁,嚴覈得情,依律科罪。」上從之。所謂擧子,卽戶曹判書權大運子珪也。台瑞及珪下獄,自供與期泰素不相識,其後因該府秦當,台瑞、珪俱得釋。
○以兪櫶爲正言,尹敬敎爲文學,李敏迪爲副提學,尹趾善爲持平。
11月22日
編輯○乙亥,吏曹判書趙復陽連章乞遞,上許之。復陽以趙元陽事不安,累辭而上難於許遞。右相洪重普以爲:「復陽所遭,有關廉隅,不如許遞本職,而專管賑政也。」上因其辭疏而始許之。
○統制使金鏡,監造進上鳥銃。上怒其製造不精,特命拿問,論以邊地充軍,配於南海縣。
11月23日
編輯○丙子,司諫李夏、正言趙根等啓曰:「科場事體,至嚴且重,如有一毫濫雜之事,則取人以公之意,果安在哉?新及第李聃命,卽試官元禎之子也。聃命對策,不書臣伏讀三字,違格大矣,有表明矣。諸試官持疑未決之際,元禎敢以自己登科之文爲其證明,使其子終得參榜。及其拆號之後乃曰:『試券初讀之時,已知吾兒之作,故退避不參。』如使元禎不知而證之,則容或可恕,旣知而避出,則又何敢不避嫌逼,以身質言於立落之關乎?違格發覺之後,則不可論製述之好否,而取決於其父之言,尤涉嫌私。請試官李元禎罷職不敍,及第李聃命拔去榜中。試券安寶,乃所以防奸,故雖一字半畫,如有塗改之處,必須一一安寶,實是不易之定規也。今番殿試試券中,一二字塗改之處,則皆不安寶,使差備官輩得售其奸。請當該承旨從重推考。咸昌縣監韓公佖,以雜岐出身,本不合於臨民之任。且於頃日鄕試,本縣儒生權榥素稱能文,而遭其兄喪,未及卒哭,又在儒罰之中,公佖使之改名,潛爲帶入場屋,爲多士所發覺,而公佖恬不知愧。如此無恥之人,不可齒在衣冠之列,請削去仕版。」上答曰:「朝家已知之事,誘以科場事體,到今必欲起鬧,意向不佳。立論無據,予甚駭然。推考事,依啓。韓公佖事,更加詳察處之。」根又以嚴批引避曰:「元禎當其子試券之始讀也,則起避而不參;違格之未定也,則以己之對策而證之;試券之旣拆也,則又曰:『當初吾已知吾子之文。』云云。此等說話,皆其時參考官金錫冑之所傳也。聖策之上,必書臣伏讀三字者,乃是不易之定規。國朝累百年,都無一人用此規而登第者。元禎父子,獨用此規,不但爲違格,亦有表也。以違格有表之文,而以父證子,則今日試場,可謂嚴乎?殿下反疑臣等意向之不佳,臣竊不勝慨然也。請遞。」上答曰:「觀此避辭,益可見無據也。」翌日司諫李夏亦以嚴旨,引避。
11月24日
編輯○丁丑,副校理崔後尙以承召不進,下禁府推考。
○正言兪櫶以帶職下鄕之失引避,政院不捧。櫶改搆避草,侵斥政院,且曰:「朝議三分,已患其痼疾難醫。今者三分之外,四潰五裂,各立門戶,互相睢盱,置國事於相忘之域,而莫之恤。贊元體經之地,只爲簿書期會之所,兩銓掄選之公,半爲親舊請託之私,戚里有用事之漸,宦官有驕橫之習,危亡之象,不一而足。臺閣之上,無一人出聲論列,只以掇拾同朝之薄物細故,爲塞責之地。今日臺諫,可哀而亦可恕也。此由於殿下未能虛受,而億逆太過,訑訑拒人故也。政院徒知傲視臺閣,循例避嫌,亦不捧入。臣旣見輕如此,乞削臣職。」上曰:「觀此避辭,誠可笑也。如有所懷,以疏陳情可也,而強引不當引之嫌,費辭荒雜,攻斥喉司,必捧而後已,擧措怪妄矣。勿辭。」櫶所懷荒亂,猝發於引避之辭,而怒其不捧,專攻政院,語無歸宿,人多笑之。
11月25日
編輯○戊寅,以金壽恆爲吏曹判書,趙復陽爲禮曹判書,閔熙爲工曹判書,姜栢年爲大司成。
○持平鄭樍引避啓曰:「李元禎雖有率爾妄對之失,而其子之立落,不必由此,則因此拔榜,實涉太過。故與同僚相確,只請罷元禎。今者諫院之論,又復峻發,臣何敢晏然處置?況正言兪櫶,又侵斥臺閣,尤不可仍冒。請遞。」執義李翊相又引避以爲:「臣之論李元禎也,只據考官之啓,以元禎言語妄作之事,進退縱恣之失,參酌請罷矣。或以爲,聃命得參,多有可疑之跡,而不請拔榜,有違論事之體。諫院之啓,辭意嚴截,至有拔榜之請,臣之罷軟著矣。請遞。」上竝令勿辭。
11月26日
編輯○己卯,校理金錫冑上疏辭職,略曰:
臣猥忝對讀之末列,始昧於程式,且失於語默,終致人言喧沓,諫臣陳章。況今李聃命拔榜之啓,一則曰違格,一則曰有表,一則曰取決於其父之一言,尤涉嫌私。只此三關節,已不勝悚慄之至,而正言趙根之避辭,又復單擧臣身,以爲證援,大抵皆由於臣之與承旨李翊酬酢之語。臣之語翊則曰:「當聃命試券之初讀也,元禎卽起出而已。」今之得於傳聞,而爲拔榜之論者,則必曰:「元禎乍避。」其所謂乍避者,蓋必欲謂元禎旋入而參考者也。臣之語翊則曰:「聃命之策,旣置別處,將書優等。」而及乎元禎入來答話之時,則其文已不在眼前久矣。而今之得於傳聞,而爲拔榜之論者,則必曰:「橫難之際。」又必曰:「立落之關。」又必曰:「違格之未定。」其所謂際也,關也,未定也,蓋必欲謂聃命因私而獲第者也。且其衆所急持,以爲大欛柄者,在於元禎吾知吾子之文一語。此則殿試拆號之日,臣與諸人賀元禎,仍問元禎曰:「令公豈果能猜出令子之作乎?」元禎曰:「子之文,父之所常敎也,夫豈不知?當初君輩讀過數行,吾果起出矣。」元禎旣自恃其無所干預於其子之立落,故爲此言,而不以爲難。臣等亦未嘗有待於其父之言,而取其子。故聞此言而不見可疑,實不料今人之疑元禎,有若亡鐵者之疑隣人也。今之言者,徒守執跡之見,而不爲原情之論,臣竊以爲太激矣。其所謂拘於事勢等語意,蓋疑臣以庇遮元禎,此實可恥之甚者也。伏乞遞臣職名,明議臣罪,以謝人言。
上答曰:「人心之不淑,予已知之。爾其勿辭,從速察職。」
○右議政洪重普上箚曰:
臣頃因諫臣之疏,略陳試事顚末,而論議愈激,臺啓竟發,至以違格、有表等語,爲執言之地。旣謂之違格、有表,則其時試官,皆可論罪,何獨請罷李元禎一人而止乎?所謂讀字,或書於聖策之上,或書於聖策之下,其規不一,故近來科儒,尋常互用。若使聃命,創用此規,則雖謂之違格、有表,容或可也。而伊日試策中,類此者亦多,旣不致疑,則至於有表,何嘗念及?人心漸偸,習俗不美,道路傳聞之言則信之,而試所目擊之言則不信,今之世道,其亦難矣。臺諫旣以拔榜論啓,則試官不職之罪,理難獨免。乞罷臣職名,以定浮議。
上答曰:「今日人心,可謂何如也。入參諸考官之言,則謂之泛然自明而不信,聞誤傳之人言,則信之無疑,擧人以證,而其言不實。二星之疏,謂非風聞者,予所未曉也。元禎父子,苟有循私之實狀,則其所論罪,何可以罷職、拔榜、塞責而止哉?噫,黨同伐異,已成痼弊。今日諫院之啓,出於循私,於卿有何所歉?無用過嫌,以存體例。」
11月27日
編輯○庚辰,大司諫南二星引避,略曰:「臣於向日諸試官之啓,不能無惑焉。近舍場屋間遵守之令甲,遠引百年前之金弘度、壬辰前之南瑾,強欲爲例,其可得乎?」又曰:「金錫冑之疏,極力分疏,蓋想錫冑之意,旣以當事之臣,又參待罪之啓,則今之爲說,自應如此,臣不欲深較也。至於玉堂處置憲官之語,有未釋然者。臣疏纔入,未及蒙批,玉堂諸臣,無路得見,則何能預知其傳聞之誤,而勒加以失實之斥耶?不料公論之地,有此鉗制人言之習也。今玆臺啓,只請拔榜,則蓋亦末減之論,而批旨極嚴,至有不佳、無據之敎。臣疏與臺啓,雖有詳略,大意自同,何敢獨自晏然而已?且見正言兪櫶之避,深斥言官含默之失。不言之誚,臣實當之,請命遞斥。」上答曰:「觀此避辭,誠可惜也。臺諫之風聞陳疏,未爲不可,而如知其不然之實狀,則其間是非,自有公議,何可務勝若是哉?今日之事,有一言可破者。聃命所製之規,實是我朝數百年所無之事,則勿論元禎循私與否,可謂之有表而深罪之,以杜場屋日後之弊,誠是矣。如其不然,則百年、壬辰之說,與夫不欲深較等語,是何言也?賓廳待罪之啓,旣擧爾疏,詳盡說破,則反以何能預知傳聞之誤等語,攻斥玉堂,予實未曉。臺閣之上,循私務勝,巧言飾非,乃至於此,予甚駭然。勿辭。」政院封還批答,請改巧言飾非等文字,上不從。應敎洪柱三處置兩司前後引避之官,以爲:「聖批嚴峻,殊欠優容,而只憑煽動之浮言,疑其嫌私,未諳程式之有無,斷以違格,至請拔榜,未免顚倒。請遞趙根、李夏。前事勿避,明有定式,則強爲引避,已涉苟且。方居言地,隨事可論,而反責他人,又失臺體。請遞兪櫶。拔榜之論,實無所據,人各有見,不必苟同。諫臣之避,全無歸宿,含默之斥,在我何嫌?請出李翊相、鄭樍。始聞傳說,認爲實狀,則因以陳疏,未爲不可。違格之論,已歸虛套,而強費辭說,殊未穩當。僚席之斥,非所可論,請遞南二星。」上從之。
○承旨李翊以金錫冑疏中引己爲證,上疏曰:
頃於殿試出榜之第二日,錫冑適到本院,槪及試院中事,仍言曰:「擧子李聃命之作頗好,而但不書臣伏讀三字,故別置其文,未及等第矣。」李元禎自外而來,大臣問其違格與否,則元禎對以吾製策之時,亦用此規雲。拆號之後,錫冑又曰:「令公果能知令子之作乎?」元禎答曰:「其製策考試之際,吾果出避,君未之記耶?」雲。錫冑以此二條說,言及於院中稠會之處,臣亦參聞,而略有所酬酢矣。錫冑疏中,獨拈臣名,抑何意歟?此由於臣之不愼語默,致人起疑,請遞臣職。
上令勿辭察職。
11月30日
編輯○癸未,引見還下去差使員旌善郡守尹益亨、金城縣令朴鑌等,問以本邑弊瘼。
十二月
編輯12月1日
編輯○朔日甲申,以沈梓爲承旨,金徽爲大司諫,李柙爲司諫,朴贄、尹理爲正言,李殷相爲右尹。
○護軍閔鼎重在忠州,累辭召命,至是,又陳疏不至。上以兩度別諭,意非偶然,而一不赴召,殊未妥當,使之勿爲固辭,從速上來。
○忠淸監司李弘淵馳啓請以本道田結,一倂置諸最下之等,悉入於四斗收米中。備局回啓,請依嶺南例,下上以上遞降一等,下中以下仍用本等,上從之。
12月2日
編輯○乙酉,司諫李柙以方被推勘,引避遞。
12月3日
編輯○丙戌,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兵判金佐明以裁省文書稟之,上曰:「明年誕日所封方物,勿爲封進事,分付於三南監、兵營、統營。濟州弓帒筒箇,亦勿封進。」佐明曰:「京畿封進虎豹皮,年凶特減,亦有丁未年例。何以爲之?」上曰:「今亦特減。原襄、咸鏡道,亦一體減之。且減工曹端午節扇及尙衣院內用水紬及雪綿子價米二千六百七十餘石,闕內及諸上司進排雜物,亦多裁省。」禮判趙復陽曰:「賑恤例設於二月初,而卽今民間飢餓方急,自正月設賑似當矣。」上許之。佐明曰:「錢貨通行於天下,而獨我國不行,以無銅錢故也。今欲於軍門,設鋪子,先試用之。」上許之。承旨張善澂曰:「啓覆已定日,而刑曹堂上多不行公,宜有變通矣。」上曰:「刑曹判書鄭知和遞差。」左相許積曰:「北評事頻數遞易,故欲令定瓜限而久任矣。都事以十二朔定限,而評事以二周年爲限,似爲過矣。今後參下則以二十四朔爲限,陞出六品,參上則以十二朔定限,似當矣。」上許之。
○副提學李敏迪上疏辭職,且曰:
嗚呼!普天同災,公私赤立,發倉移粟,亦無所施,只有節用一事,或可救得一分。節一分之財,豈不可以救一分之民乎?臣之愚意,今日之節用,當自大昏始。其儀章節文之間,則雖當大侵,亦何可小損,而至於流例之濫觴,浮費之傷財者,亦自不細。至有數百果盤、數百禮幣等項,而多出於內裏故事雲。此等處,聖上若能一切掃去,務從省約,則實爲有光於儉德,亦可貽訓於聖子,而使遠近望哺之民,歡欣感動於溝壑濱死之中也。且聖上旣節大昏之浮費,則凡係用財之地,亦當次第損節,而群臣大小,豈敢更以一分浮費,傷一分之財乎?且近日李聃命事,雖以賓廳啓辭,考官上疏言之,李元禎知其子之文而避出,則無疑矣。旣出而復入,大臣有問而證以己作,則又無疑矣。雖以不書伏讀,爲有可據,而百年前後,僅得若而人,六百擧子,僅得四五卷。其非常程舊例,而獨異於衆作,則又無疑矣。此事無論有情無情,父子之間,旣知其文,又證其體制。若是而仍置聃命,則原情之論太勝,而守法之意大壞也。他日朝廷,將無以復嚴科場矣。聖上旣以其情,容有所不知者,故每恕於不可恕之地。且以伐異爲今日之痼弊,故每疑於不當疑之處,辭氣之間,抑揚太過,臺閣之言,一加摧折,輒以同異之際,先疑群下,恐非大聖人廓然順應之道也。聖上何不且置同異,而只觀其事之是非乎?今者元禎,旣以父子之親,未免疑似之跡,其在國法,不可仍置者,事理甚明。公論之發,非有私意於其間。臣之愚意以爲,宜如諫臣之前啓,以存大防,以杜後弊也。
疏入數十日,踏啓字而下,以其乞遞也。
12月4日
編輯○丁亥,以金世行爲持平,李秞爲司諫,徐必遠爲刑曹判書,李俊耉爲刑曹參判。必遠偏執己見,不拘法例,積年疑訟,或決於片言之間。時取不勝者文卷燒之,欲防其非理好訟之弊,擧措異常,率多如此。然不聽請托,此其所長也。
○執義李翊相初以聃命事,再避不遞,復引避曰:「臣卽頃日,諫臣欲論中人也。臺憲與庶僚不同,諫臣臺席之言,謂之泛然說話者,抑何意歟?且聞,副提學李敏迪疏中,有請罪其父,仍置其子,此何等法義等語雲。臣等當初之意以爲:『元禎雖有躁率妄作之失,其子立落,不必關於元禎一言,故只以罪在試官,則罪試官之意,請罷元禎矣。論事不審,譏斥至此,何敢仍冒?請遞。」持平鄭樍亦以此引避,上竝令勿辭。翌日持平金世行啓請遞差,上特命出仕。
12月5日
編輯○戊子,正言朴贄以李元禎罷職,其子聃命拔榜事,連啓曰:「元禎當其子試策考較之際,旣自避出,則及其相臣之有問,乃引自己之作,率爾爲證。聃命之不書伏讀,雖有可據,元禎之以身爲證,終難自解。此而置之,則遠近聽聞,將謂斯何?」稍改前啓,措語頗輕。上不從曰:「旣知其無據之言,而刪改措語,則何取於無據之論,而膠守連啓耶?予實未曉也。」持平金世行亦以元禎、聃命事連啓,上不允曰:「掇拾無據之論,欲扶二星之言,予甚駭異也。」
○右相洪重普以副提學李敏迪疏中有曰:「自古場屋間事,惟聞臺諫論之,未聞試官辨之。」又曰:「今番諸考官分疏太多,成一聚訟,此亦國體不嚴處。」等語,陳疏乞遞,上答曰:「敏迪之疏,專扶二星之論,而抑揚說話之間,自不覺其歸於遁辭也。又以先入之主爲言,而自不覺其溺於先入也。」又曰:「分疏之太多,而自不覺其陷於黨邪之太甚也。」仍令勿辭。臺諫之請聃命拔榜,蓋以流言噂沓,後弊可虞,故拔本塞源,而嚴杜其漸也。雖元禎父子,初無用意之跡,亦當爲法受罪,而考官苟爲彌縫之計,上亦以黨論疑之。因一微事,輾轉激惱,聖敎多出於常情之外,惜哉!
12月6日
編輯○己丑,大司諫金徽以應被推勘,引避遞。正言朴贄、持平金世行以承嚴批引避。執義李翊相、持平鄭樍以處置請遞,而自上特出,贄難仍冒引避。玉堂箚請,出世行、贄,遞翊相、樍,上從之。
○上御熙政堂,初覆京外死囚,大臣以下入侍者,二十八員。刑官進讀推案,上遍問諸臣,使各陳所見。持平金世行、正言朴贄以李元禎及聃命事連啓,上不允曰:「旣非違格,則至請拔榜,有關後弊矣。」
○以李慶億爲工曹判書,李夏爲副校理,宋浚吉爲左參贊,宋奎濂爲獻納。
○命減慶尙道未收貢物價布,尤甚邑減三之二,其次減半,稍實邑減三之一,凡一百九十餘同。
12月7日
編輯○庚寅,上御熙政堂,畢初覆之未畢者。摠戎使徐必遠曰:「臣曾以移營事仰稟矣。往見地形於畿邑,則仁川蘇來山下,可設敎場,而聞寅平尉、海嵩尉屯莊在焉,自本營可以換買。富平又有陳荒處,可設營之地,通津、南陽兩營,可移設於此兩地矣。」上謂必遠曰:「見紫燕島乎?」對曰:「臣往見,則其地周回七十里,土地膏沃,四面險阻,勝於江都矣。」上命後日圖形以入。
12月10日
編輯○癸巳,以鄭知和爲大司憲,李浣爲判尹,申命圭爲執義,趙世煥爲掌令,李藼爲持平,李翊爲大司諫,李柙爲輔德,金徽爲左尹。
12月11日
編輯○甲午,全羅道順天民家,育牛生犢,一身兩頭。
○時,飢饉之餘,癘疫熾發,諸路死亡之報,殆無虛日。
12月12日
編輯○乙未,忠淸道庇仁等邑地震。
○持平李藼以朔試射時被推,引避遞。
12月13日
編輯○丙申,掌令趙世煥上疏,極言李元禎父子事,仍斥試官等分疏之失曰:
噫!掌試,重任也,取人,大事也。受重任,當大事者,設使在我了無一毫未盡之事,一世之人旣疑之,兩司之臣又爭之,則姑爲引嫌自列,一付公議可也。至若張皇費辭,汲汲分疏,則雖玉堂論思之臣,固不當乃爾,況大臣乎?
且曰:
曾於燕中,竊得風聞,則李一善歸自我國,言於館中衙譯曰:「今番之東也,恐喝右相,多得銀貨而來雲。噫噫!其亦痛矣。出地部之銀,而防一善之口,朝家之待大臣,可謂厚矣,而其在大臣之心,安乎否乎?彼來則公物而賂之,彼去則恬然而無辭。一國之街談巷議,雖不足恤,彼奴之誇矜慢侮,豈不痛心哉?
疏入,上怒,下敎政院曰:」近日國綱解弛,人心不淑,黨私之議橫流,務勝之弊日甚。近以李元禎事,侵攻大臣,已不勝其支離矣。今者趙世煥之疏,抑揚侵凌之外,又以風聞之言,大加譏斥。噫!此誠何言?不過積憤於右相故也。當初右相之待罪陳情,實是不獲已也。不正之輩,以此慍怒,深思攻斥,罔有紀極,徒知彼言之爲尊,而自不覺其輕蔑大臣之爲罪也。其情殊極可惡,其心有不可測。掌令趙世煥削奪官爵,門外黜送,以杜日後假借彼中之說,箝制公卿之弊。「政院三啓,請還收下敎,上不從。翌日引對時,正言朴贄以世煥削黜,非禮遇臺臣之道,請還收,上曰:」世煥敢借一善之言,入於疏中,其爲情態,殊甚可惡。故罪之。「又曰:」一善之來,有何爲右相給銀之事,而世煥假借彼中之說,凌辱大臣?用心不正。若論其罪,不當止於削黜。而政院三度覆逆,尤可駭也。「左相許積曰:」設令國家眞有賂銀之事,一善亦必牢諱,豈有誇矜之理乎?此必譯官輩,做出虛言,以欺世煥也。「副校理崔後尙以爲:」世煥之言,雖涉狂率,職在臺閣,直施削黜之律,實乖優容之量。「上厲聲曰:」名以臺諫,雖大奸慝,亦可優容乎?且國家置臺諫之意,豈欲其做出如此無據之說也?「
12月14日
編輯○丁酉,上御熙政堂,三覆京外死囚。是日,斷死刑二十人。遂安人李枝恤,曾於丙申春間,往推其器物於妻兄金愛格家,歸路逃走。其父承立以爲,愛格因爭財,潛殺其子,告官成獄,枝恤之叔豪林及其妻先合,從而證之。愛格不能自明,竟死杖下。愛格之妻奉生,痛夫非命,欲爲報仇,遍跡遠近,積十四年而始得枝恤,就官告狀。枝恤及其妻先合,俱以謀殺人之律,將爲照斷,謀殺人,非一罪也。左相許積曰:「枝恤之無端逃走,已極可疑,而以渠一人之故,枉死者多至五人。先合之於愛格,旣是同氣之親,而至以他人之屍,證爲夫屍,百般鍜鍊,終使杖斃。其計出於爭財,論以情法,斷無可恕之端。」遂斷以死刑。罪人李玉明者,以十三歲兒,栗玉弒父時在傍,取石塊以給之。初以加功擬死,群臣多以爲冤。婢然玉者,未嫁前爲人所私,及嫁夫之後,所私者殺其夫。初以與姦夫,殺本夫當死。諸議皆以爲:「所私者旣在嫁前,則不可謂姦夫,且不知情,宜減死。」起命者有狂疾,無端拔劍,殺四歲兒。群議以爲:「醉殺戲殺,皆償命,雖狂人,殺人之罪不可貸。」許積以爲:「狂人貸死,先朝有此例。石宗、末立者,發火於船材長養之山,國禁有應死之律。諸議以爲:」法不素明,姑宜減律。自今申明,使人人曉知而後,處以死律。「皆得減死論。
12月15日
編輯○戊戌,夜,月暈廻木星。
12月16日
編輯○己亥,夜,月暈廻木星。
○副校理尹敬敎、修撰申命圭等上箚曰:
趙世煥身居臺職,有懷必達,自附於無隱之義,雖謂之不負所職可也。殿下所以猝然赫怒,斥絶屛逐者,抑何故耶?若以李元禎事,謂之不中,則其言乃一國之公論也。其語及大臣,則大臣有失,臺諫顧不當言之耶?元禎之事,實有苽田納履之嫌,方外紛紜之言,雖不可盡信,只據大臣及考官自明之疏,亦可知其實狀矣。元禎以秩高試官,何可旣知爲其子所製,而乃敢助言於違格問難之際,其情跡之可疑如此,則臺啓之請罪元禎、請拔其子者,只欲嚴科事而杜後弊也。初非謂諸考官竝皆行私也,然考試諸臣賓廳之啓,曲爲牽強辨白之地,旋又陳箚,極力分疏,以致聖上之疑惑,而屢有摧折諫臣之擧,此爲深惜於大臣者也。世煥不任慨然,有此陳疏,若謂之愚戇則可也,有何積憤不正之爲也?至於燕京之說,必是在彼風聞,輒自痛惋,責望大臣,慷慨進言,果有不究虛實之失,而此蓋踈野所致。謂之率爾則可也,至謂之以彼言爲尊,則此非情外過當之敎乎?毋論世煥,凡爲人臣,少有知識者,豈忍假借彼言,巧作虛辭,欲爲箝制公卿之資乎?請還收前掌令趙世煥削黜之命。
箚入六日,上震怒曰:「世煥身居言路,如有所懷,言之可也。而今乃不然,乃因攻斥大臣,旣擧彼言,繼以街談巷議等語,有若眞有是事,而紛紜傳說者然,其心所在,誠不可測。此不過鍜鍊瑕累,使大臣不得安其位也。其計可謂巧且密矣。今觀玉堂箚辭,專沒罪世煥之本意,獨擧元禎之事,反復抑揚,專以世煥之被罪者,實由於斯,言實未曉也。雖急於黨私,何敢蔑君上而箝制至此哉!」遂命敬敎、命圭等,先罷後推。復下敎曰:「趙世煥因攻斥大臣,假借彼言,心術陰譎,故施以削黜之罰矣。今觀玉堂箚辭,誠可痛駭。若不明白痛懲,將無以杜其弊。拿問究得彼言實狀,以爲懲礪之地。」遂下世煥於獄。政院以命圭等罷推、世煥拿問,俱非聖世之事,啓請還收,上不聽。上以政院不卽捧傳旨,有若等待者然,命推當該承旨。
12月17日
編輯○庚子,掌令李夏上疏曰:
兩司所論李元禎父子事,不過欲嚴公議也,重科體也。
又極言趙世煥事。疏入久不報。諸臣累白,上始答曰:「疏中所言,殊甚無據矣。」
○持平閔宗道以請罷李元禎之啓,有不敢可否之嫌,大司諫李翊以曾在政院,旣被推勘,不可仍冒,竝引避遞。
12月18日
編輯○辛丑,京畿癘疫大熾,死者甚多,牛疫亦熾。右相洪重普以玉堂箚斥,退出城外,政院以聞。上下敎曰:「右相遽引無據怪妄之言,有此擧措,揆以事體,傷損非細。斯速入來,俾存體例,以安予心之意,遣承旨敦諭。」
12月19日
編輯○壬寅,掌令洪受河以強引不當避之嫌,遞。
○執義沈攸啓曰:「前掌令趙世煥,當此公議之方張,疏陳科事之不嚴,乃其職耳。顧其末端指斥相臣之語,未免錯謬,聖上宜恕其公論,言不可用則置之而已。不料天怒震疊,施以削黜之罰。以言獲罪,非聖世之美事,請還收趙世煥削黜之命。」上不從。
○慶尙道蛇梁鎭失火,延燒二百餘戶。
12月20日
編輯○癸卯,以金徽爲都承旨,鄭錀爲承旨,洪處亮爲大司憲,李尙眞爲大司諫,李夏爲司諫,李暹爲掌令,尹理爲持平,李正英爲開城留守,李藼爲吏曹佐郞,李選爲副修撰,洪柱國爲副應敎,金德遠爲文學,張善澂爲兵曹參判,李廷夔爲禮曹參判,李休徵爲掌令,李煦爲正言,尹嘉績爲司書,李秀彥、尹致績爲待敎。
○正言朴贄以掌令李夏疏中,攻斥論罷李元禎啓辭中措語,引避曰:「夏之疏有曰:『立意糢糊,言議不明。』又曰:『外右臣等之啓,而全沒緊語。』陽抑玉堂之論,而實用其意。終曰:『依違苟且之習,足以啓殿下輕臺諫、蔑公議之心。』噫,夏之攻臣,可謂太甚,而夏則必欲以元禎,歸之於用情,臣則歸之於妄率。勘罪拔榜之啓,雖無異同,原情定罪之意,自相逕庭,則夏之攻斥,烏得免乎?且夏之以元禎歸之於用情者,出於塗聽之說也;臣之歸之於妄率者,出於試官之疏也。試官之疏,謂之分疏而不信,則塗聽之說,獨可信乎?此則自有公論,臣不必多辨,而無非臣不似,忝居臺閣之致,請命遞斥。」上令勿辭。
○右相洪重普在郊外,陳疏待罪,上答曰:「今日人心世道,雖曰不淑,豈期至此極也?世煥敢引傳聞之說,有若實有是事者然,豈寒心之甚乎!玉堂之箚,張皇抑揚,辭說無據,假借元禎之言,重言複言,無所不至。此不過欲爲箝制君上,侮辱大臣之計,事之痛駭,有若此者乎!卿不可出郊,以傷事體,從速入來。」
12月21日
編輯○甲辰,執義沈攸連啓請還收趙世煥削黜拿問之命,又請還收副校理尹敬敎、副修撰申命圭等罷推之命,上不從。且敎曰:「觀此啓辭,欲以無可罪可問等語,挺身救解,誠極痛駭矣。」
12月22日
編輯○乙巳,右議政洪重普又上箚辭職曰:
近日三司之臣,年輩雖殊,皆是平日親愛之人。李元禎則不過同朝泛交,有何欺君父、欺同列,而曲爲庇護之情也?況彼中云云之說,一行未聞,初不行賂之事,朝廷所知,而猶且揷入於疏中,以爲持臣之地。此後若以難明之事、暗昧之言,加之以罪目,則聖明雖欲保全臣身,何可得也?
上優批,使之入來,仍令史官傳諭。
○下尹敬敎、申命圭推考傳旨於義禁府。
○副應敎洪柱國上箚,請還收尹敬敎、申命圭罷職、禁推,前掌令趙世煥削黜、拿問之命,上不聽。
12月23日
編輯○丙午,行判中樞鄭致和上箚,論趙世煥等事曰:
世煥敢以彼中所聞不實之語,揷入於疏末,侵及大臣,錯謬甚矣,宜聖明之欲究其實也。但念,世煥職在言地,陳其所懷,言雖虛妄,當勉優容。而旣命削黜之後,因玉堂箚辭之過當,以致天怒轉激,至於下吏。臺諫拿問,有駭聽聞,此豈聖世之事乎?且玉堂兩臣以進箚,至被禁推,亦恐有累於聖德也。
上答曰:「趙世煥事,其習可駭。豈可以言官而不爲究得實狀乎?將來如此之弊,無以杜絶,其可已乎?禁推事,予當量處。」
12月24日
編輯○丁未,月犯心大星。
○右議政洪重普又上箚辭職,仍論玉堂兩臣罷職、禁推,趙世煥因前事被逮之不可,上答曰:「世煥假借彼言,做出無根之說,事之痛駭,豈有過於此哉?今若不爲究覈實狀,將來之弊,必有甚於今日矣,豈不懼哉?且敬敎等張皇說話,挺身營救,蔑視君上,必欲箝制而後已,其心所在,尤極驚愕。罷推之罰,亦云末減,有何過當之理乎?況世煥等被罪,皆由自作,於卿有何所嫌,不安若是乎?毋庸更辭,從速入來,以副至望。」仍令遣史官傳諭。
○上御養心閤,藥房入診。都提調鄭致和曰:「臣頃日略陳一箚,而未得回天,故不得不又此陳達。趙世煥妄陳彼中虛妄之語,至有拿問之命。曾在仁祖朝,趙絅斥洪瑞鳳以墨相,有拿推之敎。其時朝議以拿問臺諫爲不可,終不拿問。今聖上之欲究言根,意雖有在,亦不當拿問也。」上曰:「世煥欲斥右相,而不得其端,先之以一善之言,繼之以街談巷議。一善之言,世煥必不親聞,而一行諸臣,皆未有聞,假借胡虜之言,以爲侵攻之計,其心何異禽獸哉!此後如有白地做出,陷人不測者,則其弊當復如何?」提調金佐明曰:「上已洞燭,有此處置,豈復有效世煥者哉?」上終不從。
12月25日
編輯○戊申,平安道地震,全羅道珍山郡地震。
○黃海監司孟冑瑞以道內田稅米豆,年凶未捧,啓請令該曹,爲先取用於江都,自本道待秋備納於江都以充之。且請賑救之穀。賑恤廳回啓,許從其言,以管餉糶穀四千石,給其賑資。
12月26日
編輯○己酉,世子嬪三揀擇後,上下敎賓廳曰:「今欲定嬪於參議金萬基家何如?」左議政許積、行判中樞鄭致和、禮曹判書趙復陽、參判李廷夔、參議洪萬容啓曰:「伏承聖敎,允協臣民之望。實是宗社無疆之福,臣等不勝欣抃之至。嬪已定,卽日自闕中,出處於義洞別宮,出分兵曹堂上、郞廳及衛將,率軍士直宿。」嘉禮都監啓:「送聘財米豆、綿布於嬪父母家。」
12月27日
編輯○庚戌,以閔鼎重爲左參贊,尹嘉績爲正言,李殷相爲戶曹參判,李柙爲校理,金萬重爲修撰,鄭維岳爲說書,朴世堂爲獻納,洪萬鍾爲司書。
○濟州三邑又告飢,朝廷又移轉米租竝五千石以救之。且送種子各穀一千五百石。
○平安道江界土兵崔連,因渡水氷陷而溺,其妻界生,遂同溺以死。事聞,旌閭。
12月28日
編輯○辛亥,上御養心閤,引見大臣及備局諸宰。左相許積曰:「殷栗廢縣,今已八年,而未滿十年之限矣。監司孟冑瑞因民願徑請復設,法不當許,而復縣便於賑政,亦宜有變通。」上曰:「常時不可撓法,而事異常規,從民願復設可也。」積又曰:「賑恤廳堂上,今皆入侍,使之各陳賑救之策何如?」禮判趙復陽曰:「國家經費已竭,他無着手處。但平安道內留庫之穀三十餘萬石,當量宜取來,以爲賑資也。」上曰:「元數幾何?」積曰:「七十五萬石,而留庫者三十餘萬石矣。」參贊閔鼎重曰:「減他道之稅米,以關西穀充其數,其餘以爲賑救之用似當矣。」上曰:「當用幾何?」鼎重曰:「大米二萬石,田米三萬石,則可矣。」上曰:「大米一萬五千石,田米三萬五千石取用。」鼎重又以減他道稅米事申請,戶判權大運曰:「鼎重所達,固出於爲民賑救,而經費將何以爲之乎?」兵判金佐明曰:「今年上納,比常年,乃十之一也。又從而減之,則國用無處可賴,田稅決不可減矣。」上曰:「田稅有難全減。予意則以爲可捧者捧之,不可捧者不捧,參酌捧留本道,以爲明春取用之資,則似爲實惠也。」大運曰:「聖敎誠然,固當收捧留置,以待後用。若先有減除之議,則外方之人,不無觀望不納之弊矣。」復陽曰:「外方凍餒致斃之狀,陸續不絶,獄中滯囚,必多凍死之患。苟非重囚,何可一向淹滯?卽今歲律將改,特下諭諸道,使卽決放,京獄囚不緊者,亦令從速處決可矣。」上曰:「令政院措辭,下諭於諸道。」積曰:「判中樞鄭致和箚陳尹敬敎等事,有諒處之命。而政院不稟,臺啓亦未蒙允許,臣竊以爲未安也。」上曰:「此則非政院之過也。臺諫方請還收罷推,故政院拘例未稟。政院若捧入推考傳旨,則當改下司憲府矣。」復陽曰:「請諭在外儒臣,使之上來,共濟國事也。」上令政院下諭。
○諭八道監司曰:「國家不幸,値此大侵,哀我赤子,擧將塡壑。予心惻然,臨餐忘食。拯救之方,無所不用其極。卽今歲律已窮,嚴凝未解,凍獄滯囚,尤爲可慮。體予至意,着實賑飢之外,罪囚中重者啓聞稟裁,輕者直爲疏決,斯速擧行,俾無滯獄之患。」
○遣史官,諭於行判中樞宋時烈、世子贊善宋浚吉、李惟泰,使之上來。
○令朝臣之受由下鄕者,大臣外勿爲供饋,從金佐明之言也。
12月29日
編輯○壬子,淸州牧使南九萬上疏,請田稅及大同餘米,捧留本邑,以充賑資,束伍仍給復戶,毋失其心。且停訓局別隊保人徵捧米布之令,毋失其信。上下其疏於備局。議啓,束伍給復外,皆從其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