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辦法

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辦法
作者:杭州市城管辦
2011年2月10日


為鞏固生活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成效,全面提升社會各界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積極性,深入推進我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根據《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推進垃圾清潔直運的實施意見》(市委辦〔2010〕1號)和《市委辦公廳 市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市委辦發〔2010〕22號)精神,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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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打造「國內最清潔城市」和共建共享生活品質之城的要求,圍繞垃圾分類工作目標,在深化鞏固垃圾分類試點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加大垃圾分類工作推進力度,推進垃圾處置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進程,努力構建「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垃圾分類「杭州模式」。

二、工作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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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構建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及分類處置體系,制定完善相關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相應的標準體系和長效管理監督考核體系,到2015年年底,市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小區達80%以上。

三、工作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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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主導,全民參與。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各級各部門要加強領導,切實增強責任意識,把垃圾分類工作作為低碳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抓好典型示範,帶動全社會參與垃圾分類工作。

(二)以塊為主,屬地管理。各區政府(管委會)要根據統一部署,周密制定實施方案,落實「四有」(有章、有錢、有人、有房)保障,及時協調解決轄區內垃圾分類與垃圾直運有關問題。加大檢查、指導、考核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措施,確保垃圾分類工作取得實效。

(三)宣傳引導,示範引路。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力度,推廣垃圾分類試點經驗,不斷增強市民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提高分類準確率,實現垃圾減量化。

(四)連片成網,整體推進。按照連片成網的要求,逐步擴大垃圾分類的覆蓋面,整體推進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分類處置工作。

四、落實各項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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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配備垃圾分類設施。

1.配置垃圾桶。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住宅小區,城市道路、街巷、里弄、公共廣場等公共區域,由區城管部門負責統一配置和更新分類垃圾桶。

2.改造垃圾房。按照有利於垃圾分類投放和清運的要求,由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對住宅小區的垃圾房進行改造,使之具備防臭、防曬、防雨、防撿、防拆、清潔、環保等功能。

3.免費提供廚房垃圾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廣期間的家用可降解廚房垃圾袋繼續由政府免費提供。

(二)落實經費保障。

1.落實配置設施經費。實施垃圾分類小區垃圾房改造、垃圾桶配置、廚房垃圾袋免費提供等所需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配套落實。

2.落實社區工作經費。實施生活垃圾分類的小區,社區工作經費按照每戶每年30元的標準給予補貼。補貼所需經費由市、區兩級財政按1:1配套落實,市級配套資金列入年度城市維護建設計劃。

3.落實宣傳教育經費。由市里統一組織的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負責落實;各區政府(管委會)自行組織的垃圾分類宣傳、教育、培訓等活動所需經費,由區級財政負責落實。

4.落實考核獎勵經費。設立垃圾分類專項獎勵經費,每年對垃圾分類工作先進單位與先進個人予以表彰,所需經費由市級財政負責落實,具體獎勵辦法由市城管辦另行制定下發。

五、強化宣傳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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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強輿論引導。新聞媒體要積極發揮作用,堅持輿論引導,通過多種形式,持續、廣泛、深入地宣傳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意義。同時,要充分利用公益廣告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宣傳,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二)實施學校教育。在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全面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教育以及校園系列生活垃圾分類實踐活動,積極發揮「小手拉大手」、攜手「1+6」的積極作用。

(三)開展行業培訓。堅持多管齊下,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知識納入市民學校、民工學校教育培訓內容,對物管人員、家政人員全面開展崗前垃圾分類知識培訓,引導社會各行各業熟悉垃圾分類知識,主動參與垃圾分類工作。

六、加強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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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杭州市區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的日常協調、指導和督促。各級各部門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明確專人負責,強化層級管理和屬地管理,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做到「有人管事、有錢辦事、有章理事、有房做事」。

七、明確工作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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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辦:負責對全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工作的研究、指導和管理;牽頭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加強對分類收集、運輸、處置全過程的監督管理;研究制定垃圾分類標準體系,建立考核評估機制,並實施考核驗收工作。組織各城區實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並進行指導和監督。

各區政府(管委會):負責轄區內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組織和實施。具體負責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的組織、協調和監管工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的宣傳教育和培訓指導工作;負責家用可降解廚房垃圾袋的採購、發放以及實施生活垃圾分類小區垃圾房的改造工作;落實生活垃圾分類指導員,按照相關規定保障垃圾分類經費等;負責生活垃圾分類小區、公共區域垃圾桶的採購、配置以及日常清洗、維護等工作。

市委宣傳部:加強輿論宣傳工作,協調新聞媒體積極開展各類宣傳教育活動,引導廣大市民廣泛參與、積極支持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新建、改擴建垃圾焚燒廠和廚房垃圾處置設施等項目的審批,並將其列入市重點項目範圍。

市建委:在對建設項目方案進行審查和方案批覆時,負責督促新建小區建設、開發單位根據生活垃圾直運和分類收集處置工作的要求,配套建設垃圾房、垃圾桶集中放置點等設施;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知識納入民工學校培訓教育內容。

市機關黨工委:負責倡導機關事業單位的黨員、幹部帶頭做好垃圾分類投放工作。

市監察局:負責對市直單位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進行督查。

市文明辦: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納入文明城區評選和打造「國內最清潔城市」目標考核內容;利用各種公益廣告平台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將生活垃圾分類相關知識納入市民學校培訓教育內容,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

市房管局:負責加強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全面開展物管人員崗前垃圾分類知識培訓,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考核內容,督促其配合相關部門指導業主做好生活垃圾分類投放工作。

市規劃局:結合我市垃圾分類管理實際,及時修編環衛專項規劃,儘快完成末端處理設施建設選點和規劃工作。

市總工會:負責對全市職工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教育,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納入職工教育體系。

團市委:負責組織各級團組織及志願者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市婦聯:負責組織各級婦女組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活動, 普及垃圾分類知識,引導家庭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市貿易局:負責全市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組織回收企業到社區對分類投放的可回收物進行回收;組織開展家政人員崗前垃圾分類知識培訓。

市環保局:負責對生活垃圾收運、處置過程中環境污染的防治監督;建設全市有害垃圾收運處置體系,對收運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管;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處置工作納入綠色社區評比內容。

市教育局:負責對全市中小學、幼兒園進行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教育,將生活垃圾分類教育納入環境教育相關內容,開展校園系列生活垃圾分類實踐活動。

市愛衛辦(市健康辦):負責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實施情況納入年度愛國衛生先進城區和先進單位、健康社區考核範圍。

市城投集團:負責垃圾直運區域內廚房垃圾、其他生活垃圾的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工作。

杭州文廣集團、杭報集團:負責利用報紙、廣播、電視和網絡等載體,開展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加大生活垃圾分類公益廣告宣傳力度,開展群眾喜聞樂見的宣傳活動,引導廣大市民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及時宣傳先進典型,努力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其他市級相關部門要按照市委辦發〔2010〕22號文件精神抓好落實,並督促本系統做好生活垃圾分類工作。

八、建立考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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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考評制度,加大日常檢查指導力度,落實長效管理措施,將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納入市對區和市各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標考核內容。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30日後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