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東國通鑒
作者:徐居正 1485
卷三

東國通鑑卷之二


三國紀


新羅、高句麗、百濟 癸巳(漢建武九年、新羅儒理王十年、高句麗大武神王十六年、百濟多婁王六年)春正月,百濟王立元子已婁為太子,赦』二月,百濟下令國南州郡、始作稻田 甲午(漢建武十年、新羅儒理王十一年、高句麗大武神王十七年、百濟多婁王七年)春二月,百濟右輔觧婁卒,年九十,以東部屹於代之』秋九月,靺鞨攻陷百濟馬首城,火之。 丁酉(漢建武十三年、新羅儒理王十四年、高句麗大武神王二十年、百濟多婁王十年)冬,高句麗襲樂浪,滅之,樂浪人五千與帶方人投新羅,新羅分置六部。 庚子(漢建武十六年、新羅儒理王十七年、高句麗大武神王二十三年、百濟多婁王十三年)秋九月,華利、不耐二縣連兵犯新羅北境,貊國渠帥以兵要曲河西,敗之,王喜,與貊國結好。 壬寅(漢建武十八年、新羅儒理王十九年、高句麗大武神王二十五年、百濟多婁王十五年)春三月,駕洛國始祖金首露立。初,駕洛有九干,曰我刀、曰汝刀、曰彼刀、曰五刀、曰留水、曰留天、曰神天、曰神鬼、曰五天,各總其眾為酋長,聚居山野,無君臣位號,九干修稧事,適見龜峰有異氣,且聞空中語,就得金合,開視之,有六金卵,不日皆化為男,奇偉長大,眾皆驚異,推立始生者為主,因金卵姓金氏,以始見名首露,國號大駕洛,又稱伽耶。餘五人各為五伽耶主,曰阿羅伽耶、曰古寧伽耶、曰大伽耶、曰星山伽耶、曰小伽耶。駕洛後改稱金官『新羅伐伊西國,滅之。 甲辰(漢建武二十年、新羅儒理王二十一年、高句麗大武神王二十七年、閔中王元年、百濟多婁王十七年)春二月,駕洛築都城,營宮室『秋九月,漢遣兵渡海伐樂浪,取其地為郡縣,薩水以北屬漢』冬十月,高句麗王無恤薨,號大武神王,子觧尤年幼,國人立王弟觧邑朱。 乙巳(漢建武二十一年、新羅儒理王二十二年、高句麗閔中王二年、百濟多婁王十八年)春三月,高句麗宴群臣。 丙午(漢建武二十二年、新羅儒理王二十三年、高句麗閔中王三年、百濟多婁王十九年)秋七月,高句麗東狩,獲白獐。 權近曰:為之後者為之子,今閔中嗣無恤而王,則當以父事無恤矣,喪未數月,而與群臣宴,未及祥期,而又狩獵,其失自著矣。 丁未(漢建武二十三年、新羅儒理王二十四年、高句麗閔中王四年、百濟多婁王二十年)夏四月,高句麗王田於閔中原,秋七月,又田於閔中,見石窟,謂左右曰:「吾死,必葬於此,不須更作陵墓。」『冬十月,高句麗蠶友部落大家戴升等萬餘家因樂浪投漢。 戊申(漢建武二十四年、新羅儒理王二十五年、高句麗閔中王五年、慕本王元年、百濟多婁王二十一年)春,高句麗王觧邑朱薨,號閔中王,太子觧尤立,暴戾不仁,不恤國事,百姓怨之』百濟左輔屹於卒,王哭之甚哀』秋七月,駕洛國王金首露納許氏為妃』冬十月,高句麗王立子翊為太子。 己酉(漢建武二十五年、新羅儒理王二十六年、高句麗慕本王二年、百濟多婁王二十二年)春,高句麗遣將襲漢北平、漁陽、上谷、大原,遼東太守蔡彤以恩信待之,乃復和親。 辛亥(漢建武二十七年、新羅儒理王二十八年、高句麗慕本王四年、百濟多婁王二十四年)高句麗王暴虐日增,居常坐,必籍人,臥則枕之,人或動搖,輒殺之臣,有諫者射之。 李詹曰:君臣一體,相須以安,當以禮而相接,以恩而相受者也。麗王觧尤,兇狠無道,常坐臥於人,動搖則輒殺之,罪惡彌天,不可諫止矣,其敢言者必是見危授命、殺身成仁者也,觧尤徒惡其忤己,而不知愛巳之心出於至難也,草薙而禽(彳爾)之,暴戾孰甚焉。自古非大無道之君,未有輕殺諫臣者,陳靈公之殺洩冶、陳後主之殺傅縡、唐僖宗之殺常濬,皆在三國垂亡之日,而《春秋》《綱目》直書其事,以著其所以亡。觧尤亦未久,而為內豎杜魯所弒,且其世子不宵,廢不得立,然則將失天下與國家者,當以此卜之。 癸丑(漢建武二十九年、新羅儒理王三十年、高句麗慕本王六年、太祖王元年、百濟多婁王二十六年)冬十一月,高句麗杜魯弒其君觧尤。魯,慕本人,侍王左右,慮禍及己,乃哭,或曰:「子夫也何哭?為古人曰:撫我則後,虐我則仇,今王行虐以殺人,百姓之仇也,爾其圖之。」魯藏刀近王,王引而坐,遂弒之,太子翊不肖,不足以立社稷,國人迎琉璃王子再思之子宮立之,宮生而能視,幼而歧嶷,年七歲,太后垂簾聽政,太后,扶餘人也。 丙辰(漢中元元年、新羅儒理王三十三年、高句麗太祖王四年、百濟多婁王二十九年)秋七月,高句麗伐東沃沮,取其地為邑,於是拓境東至滄海、南至薩水。 丁巳(漢中元二年、新羅儒理王三十四年、脫解王元年、高句麗太祖王五年、百濟多婁王三十年)冬十月,新羅王儒理薨,昔脫解立,葬王於蛇陵。先是,王不豫,謂臣僚曰:「脫解身聮國戚,位豦輔臣,屢著功名,朕之二子,其才不及,且有先君之命,吾死之後,俾即大位,以無忘遺訓。」至是即位。 權近曰:自夏后氏以來,有國家者必傳其子,不惟尤後世爭之亂也,所以重宗祀也,傳之異姓,則謂之革命,而祖廟不血食矣。南觧王欲傳於脫解,而儒理相讓,先立,從其亂命,而卒傳之,其不識輕重甚矣。若曰,雖傳異姓,祖廟尚存,則神固不享非類矣,豈可謂之血食乎。若以堯舜之禪讓為言,則堯舜之禪讓,以天下為公,為天下得人也,南觧之傳子、壻,以國家為私,不分子、壻之輕重,而欲傳之,安敢籍以為言哉。 李詹曰:三代以後,帝王相繼之次第,皆以一姓相傳為法,故漢高祖始有天下,約曰:非劉氏而王者,天下共擊之。新室之末,光武中興,及漢又喪,雖天下瓜分,劉備猶以中山靖王之後,得為三國之正統,新羅傳係則不然,南觧王朴氏將薨,謂其男儒理與其壻昔脫解曰:「我死,無論子、壻,年長且賢者立之。」故脫解王繼儒理之後七世,而助賁以奈觧遺命立之,二世而味鄒王金氏以助賁王之壻嗣位,凡三易姓。而其傳受之際,先誦先王之訓,以為受命之符略,無疑忌之辭,以基一千年悠久之業,然亦止於一方傳國之家法耳,不足與天下共論也。 〔臣等按〕始皇立而秦祚已滅,元帝立而晉祀亦絕,何則?以呂繼嬴、以牛繼馬,雖謂之易代可也。獨惜乎當時無直筆,後世喜因循,皆以秦晉書之,論其實,則漢宋未興,而秦晉已滅矣。南觧之遺教,以朴昔年齒承襲,是殊不知國家神器,不可以輕易與人也,而昔氏興則朴氏之不祀必矣,況南觧之顧命,非堯禪舜受、舜禪禹受之比,出於一時姑息之恩,非國家萬世大計也。奈何儒理從父亂命,與脫觧相讓,不辨之於早乎!考其歸,與燕噲之讓亦無幾矣,今日僅得嗣位,而明日巳為昔氏之有,雖一再傳而朴氏又興,又一再傳而金氏代興,新羅歷年一千年之間,三姓相傳,朴氏為王者十,昔氏為王者八+金氏為王者三十八,是則新羅者金氏之新羅,非朴昔之新羅,豈不由於南觧之亂命,儒理之豦不得宜乎! 戊午(漢明帝永平元年、新羅脫觧王三年、高勾麗太祖王六年、百濟多婁王三十一年)春正月,新羅以瓠公為大輔。 癸亥(漢永平六年、新羅脫觧王七年、高勾麗太祖王十一年、百濟多婁王三十六年)冬十月,百濟王侵新羅娘子谷城,仍遣使請會,新羅不許。 甲子(漢永平七年、新羅脫觧王八年、高勾麗太祖王十二年、百濟多婁王三十七年)秋八月,百濟王遣兵攻新羅西鄙蛙山城,不克,冬十月,又攻狗壤城,新羅發騎兵二千逆擊走之。 乙止(漢永平八年、新羅脫觧王九年、高勾麗太祖王十三年、百濟多婁王三十八年)春三月,新羅王得小兒於智,養以為子。王夜聞金城西始林間有□□,□明遣瓠公視之,有金色小櫝掛樹□,白雞鳴於下,瓠公還告,王使人取櫝開之,有小男兒在其中,姿貌奇偉,王喜,謂左右曰:「此豈非天祚我以胤乎?」名閼智,閼智向言小兒之稱;以其出於金樻,姓金氏;有雞怪,改姓林,名雞林,因以為國號。 權近曰:天道流行,萬物化生,栽培(左亻右魚)覆而巳,安有金樻盛兒降之林中,雞鳴報人之事乎?豈非奸人見王以其生神異而得國,故亦欲神異其子,立以為後,行詐而監國,如黃歇、不韋之尤者歟?王乃感於金樻白雞而神之,養以為子,且更國號,遂使其異姓曖昧之後裔得有其國家,南觧既失於前,而脫觧又失於後,其不智甚矣。 丙寅(漢永平九年、新羅脫觧王十年、高句麗太祖王十四年、百濟多婁王三十九年)百濟攻新羅蛙山,拔之,留二百人守之,新羅復伐取之。 丁卯(漢永平十年、新羅脫觧王十一年、高句麗太祖王十五年、百濟多婁王四十年)春正月,新羅以宗戚朴氏分理州郡,號為州主、郡主。 戊辰(漢永平十一年、新羅脫觧王十二年、高句麗太祖王十六年、百濟多婁王四十一年)秋八月,曷思王孫都頭以國降於高句麗,以都頭為千台。 壬申(漢永平十五年、新羅脫觧王十六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年、百濟多婁王四十五年)春二月,高勾麗遣貫那部沛者達賈伐藻那,虜其王。 癸酉(漢永平十六年、新羅脫解王十七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一年、百濟婁多王四十六年)夏五月,倭侵新羅木出島,王遣角干羽烏御之,不克、死之。 甲戌(漢永平十七年、新羅脫解王十八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二年、百濟多婁王四十七年)秋八月,百濟侵新羅,新羅遣兵拒之』冬十月,高勾麗遣桓那部沛者薛儒伐朱那,虜其王子乙音為古鄒加。 乙亥(漢永平十八年、新羅脫解王十九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三年、百濟多婁王四十八年)冬十月,百濟攻新羅蛙山城,拔之。 丙子(漢章帝建初元年、新羅脫解王二十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四年、百濟多婁王四十九年)秋九月,新羅遣兵伐百濟,復取蛙山城,殲百濟守者二百餘人。 丁丑(漢建初二年、新羅脫解王二十一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五年、百濟多婁王五十年.巳婁王元年)秋八月,新羅阿飡吉門與加耶兵戰於黃山津口,獲一千餘級,以吉門為波珎飡』九月,百濟王多婁薨,太子巳婁立』冬十月,扶餘以三角鹿、長尾兔獻高勾麗,王以為瑞,大赦。 離詹曰:「時和歲豐為上瑞,苟不然,則雖天降甘露.地出醴泉不足以為瑞也,況物反常者乎?夫鹿與兔,澤居而奔,穴豦而伏,陰類也。今茲三其角而長其尾,陰道極而變其常也,是妖也,非瑞也。太祖享國日久,終致二子之禍,此豈其兆也?其後紫獐.赤豹之獲亦何補於治道哉!太祖不以此恐懼,修省以弭其災,反以為瑞,乃宥境內,殊無意謂也。」 巳卯(漢建初四年、新羅脫解王二十三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七年、百濟巳婁王三年)春,新羅擊乾屍山、居漆山二國,滅之———初,二國居隣境,頗為國患,新羅命居道為邊官,居道志欲併吞二國,常集群馬於張吐野,日使兵士馳走為戲,稱為馬技,而國人習見以為常.不為備,於是起兵滅之。 庚辰(漢建初五年、新羅脫解王二十四年.婆娑王元年、高勾麗太祖王二十八年、百濟巳婁王四年)秋八月,新羅脫解薨,葬壤井丘,儒理王第二子婆娑立。 壬午(漢建初七年、新羅婆娑王三年、高勾麗太祖王三十年、百濟巳婁王六年)春正月,新羅令曰:「今倉廩空匱,戎器不堅利,儻有水旱之災、邊鄙之警,其何以御之?宜令有司勸農桑、[釒東]兵革,以備不虞。」 甲申(漢元和元年、新羅婆娑王五年、高勾麗太祖王三十二年、百濟巳婁王八年)新羅大有年,行者不齎糧。 丁亥(漢章和元年、新羅婆娑王八年、高勾麗太祖王三十五年、百濟巳婁王十一年)秋七月,新羅令曰:「國家西隣百濟,南接加耶,朕德不能綏、威不能讋,宜繕葺城壘,以備不虞。」乃築加召、馬頭二城。 庚寅(漢和帝永元二年、新羅婆娑王十一年、高勾麗太祖王三十八年、百濟巳婁王十四年)秋七月。新羅分遣十人廉察,州郡主不勤職事、田野多荒者,黜之。 癸巳(漢永元五年、新羅婆娑王十四年、高勾麗太祖王四十一年、百濟巳婁王十七年)春二月,新羅王幸古所、夫里郡,問高年,賜谷。 甲午(漢永元六年、新羅婆娑王十五年、高勾麗太祖王四十二年、百濟巳婁王十八年)春二月,加耶兵圍新羅馬頭城,新羅遣阿飡吉元將騎兵一千.擊走之。 丙申(漢永元八年、新羅婆娑王十七年、高勾麗太祖王四十四年、百濟巳婁王二十年)秋九月,加耶人襲新羅南鄙,新羅遣加城主長世拒之,戰,敗死。王怒,親率勇士五千出戰,破之,虜獲甚多。 丁酉(漢永元九年、新羅婆娑王十八年、高勾麗太祖王四十五年、百濟巳婁王二十一年)春正月,新羅舉兵欲伐加耶,加耶國主遣使謝,乃止。 辛丑(漢永元十三年、新羅婆娑王二十二年、高勾麗太祖王四十九年、百濟巳婁王二十五年)春二月,新羅築城於金城東南,號月城,或號在城,周一千二十三步,秋七月王移居新城。 壬寅(漢永元十四年、新羅婆娑王二十三年、高勾麗太祖王五十年、百濟巳婁王二十六年)秋八月,音汁伐國與悉直谷國爭彊,詣新羅請決,王難之,謂金官國首露王年老多智識,召門之首露,立決以所爭之地屬音汁伐國,於是王命六部以饗首露,五部皆以伊飡擯之,惟漢祗部以位卑者擯之,首露怒,命奴[身完]下里殺漢祗部主保齊而歸,奴逃依音汁伐主陁鄒幹家,王使人索其奴,陁鄒不送,王怒,以兵伐音汁伐國,其主與眾自降』悉直、押督二國降於新羅。 乙巳(漢元興元年、新羅婆娑王二十六年、高勾麗太祖王五十三年、百濟巳婁王二十九年)春正月,百濟遣使新羅請和』高勾麗王遣將入漢遼東,掠六縣,太守耿夔出兵拒之,高勾麗軍大敗。 丙午(漢殤帝延平元年、新羅婆娑王二十七年、高勾麗太祖王五十四年、百濟巳婁王三十年)春正月,新羅王幸押督賑貪,三月乃還。 戊申(漢安帝永初二年、新羅婆娑王二十九年、高勾麗太祖王五十六年、百濟巳婁王三十二年)夏五月,新羅大水,民飢,發使十道、開倉賑之』新羅遣兵伐比只、多伐、草八三國,並之。 巳酉(漢永初三年、新羅婆娑王三十年、高勾麗太祖王五十七年、百濟巳婁王三十三年)春正月,高勾麗遣使如漢,賀加元服』秋,新羅有年,是年蝗害谷,王遍祭山川以祈之,蝗滅,歲遂稔。 〔臣等按〕國以民為本、以食為天,為人君者,苟知民之為邦本、食之為民天,則其所施為,自不外於仁政矣。今王勵精為治,三十三年之間,勸民農桑,問年賜谷,田野多荒則黜其吏,水旱蝗災則賑其窮,凡所以字民之政,史不絕書,專務恭儉.期致殷富,求之前代,其漢文之流亞也歟。歲再有年,蝗不為災,豈無自而然耶?伽倻懷德,百濟請和,悉直、押督諸國亦盡讋服,皆王發政施仁.務農重本之效也。 壬子(漢永初六年、新羅婆娑王三十三年.祇摩王元年、高勾麗太祖王六十年、百濟巳婁王三十六年)冬十月,新羅王婆娑薨,太子祇摩立。 癸丑(漢永初七年、新羅祇摩王二年、高勾麗太祖王六十一年、百濟巳婁王三十七年)春二月,加耶國寇新羅南邊』秋七月,新羅王伐加耶國,師渡黃山河,加耶伏兵發,圍王數重,王奮擊.決圍而退。 丙辰(漢元初三年、新羅祇摩王五年、高勾麗太祖王六十四年、百濟巳婁王四十年)秋八月,新王先遣將侵加耶,帥精兵一萬繼之,加耶嬰城固守,會久雨,乃還。 戊午(漢元初五年、新羅祇摩王七年、高勾麗太祖王六十六年、百濟巳婁王四十二年)夏六月,高勾麗王與[氵歲]貊襲漢玄菟,攻華麗城。[氵歲]貊本朝鮮之地,南與辰韓、北與高勾麗.沃沮接,東窮大海,西至樂浪,漢武帝元朔五年,[氵歲]君南閭畔朝鮮,率二十八萬人詣遼東.降,以其地為滄海郡,數年乃罷,建武中,封其渠帥為縣侯,皆歲時朝貢。其言語法俗大抵與高勾麗同,人性愚慤,少嗜欲,有廉恥,衣服異於他國,同姓不婚,不以珠玉為寶,邑落有侵犯者,責出生口牛馬,又有軍徵調賦,如中國焉』秋八月,高勾麗命有司舉賢良孝順、問鰥寡孤獨及老不能自存者,給衣食。 辛酉(漢建興元年、新羅祇摩王十年、高勾麗太祖王六十九年、百濟巳婁王四十五年)春,漢幽州刺史馬煥、玄菟太守姚光、遼東太守蔡諷等將兵侵高勾麗,擊殺[氵歲]貊渠帥,盡獲兵仗財物,王乃遣弟遂成領兵二千餘人逆煥光等,遂成遣使詐降,煥等信之,遂成因據險以遮大軍,遣三千人攻玄菟、遼東二郡,焚其城郭,殺獲二千餘人』高勾麗王與鮮卑八千人侵漢遼隊縣,遼東太守蔡諷將兵戰於新昌,敗績,功曹椽龍端、兵馬椽公孫酺以身扞諷,俱歿於陣,死者百餘人』冬十一月,高勾麗王以其弟遂成統軍國事。 〔臣等按〕魯隱公命羽父帥師,終致鍾巫之變;莊公以慶父主兵,卒召武闈之禍。蓋羽父、慶父皆魯同姓,貴戚之卿,《春秋·傳》所謂難馭於異姓之卿者是也,麗王老耄,親弟遂成位長百僚、專擅威福,有今將之心,又使之統軍國重事,以長其惡,何耶?王既倦勤,將欲及其弟,大臣高福章極陳不可,王又不聽,以神器之重,付之不弟之手,愛子大臣旋被誅戮,禍延宗社,由王不能辨之早、謹於微也。其得免於鍾巫、武闈之禍,幸矣。 十二月,高勾麗王率馬韓、[氵歲]貊一萬餘騎進圍玄菟城,扶餘王遣子尉仇台領兵二萬與漢兵併力拒戰,高勾麗軍大敗。 壬戌(漢延光元年、新祇摩王十一年、高勾麗太祖王七十年、百濟巳婁王四十六年)秋,高勾麗王與馬韓、[氵歲]貊侵遼東,扶餘王遣兵救之。 癸亥(漢延光二年、新羅祇摩王十二年、高勾麗太祖王七十一年、百濟巳婁王四十七年)冬十月,高勾麗以[訁市]者穆度婁為左輔、高福章為右輔,令與遂成參政事。 乙丑(漢延光四年、新羅祇摩王十四年、高勾麗太祖王七十三年、百濟巳婁王四十九年)春正月,靺鞨大入新羅北境,殺掠吏民』秋七月,靺鞨又襲新羅大嶺柵,過於泥河,王移書百濟請救,百濟遣五將軍助之,靺鞨退。 戊辰(漢順帝永建三年、新羅祇摩王十七年、高勾麗太祖王七十六年、百濟巳婁王五十二年.蓋婁王元年)冬,百濟王巳婁薨,子蓋婁立。 壬甲(漢陽嘉元年、新羅祇摩王二十一年、高勾麗太祖王八十年、百濟蓋婁王五年)秋七月,高勾麗王弟遂成獵於倭山,與左右宴,貫那於台彌儒、桓那於台芋支留、沸流那皂衣陽神等陰謂遂成曰:「初慕本之薨也,太子不肖,群寮欲立王子再思,再思以老讓其子者,欲使兄老弟及,今王巳老,而無讓意,惟子計之。」遂成曰:「承襲必嫡,天下之常道也,王今雖老,有嫡子在,豈敢覬覦乎?」彌儒曰:「以弟之賢,承兄之後,古亦有之,子其勿疑。」左輔沛者穆度婁知遂成有異心,稱疾不仕。 甲戌(漢陽嘉三年、新羅祇摩王二十三年.逸聖王元年、高勾麗太祖王八十二年、百濟蓋婁王七年)秋八月,新羅王祇摩薨,無子,儒理王長子逸聖立。 丁丑(漢永和二年、新羅逸聖王四年、高勾麗太祖王八十五年、百濟蓋婁王十年)春二月,靺鞨侵新羅,燒長嶺五柵。 戊寅(漢永和三年、新羅逸聖王五年、高勾麗太祖王八十六年、百濟蓋婁王十一年)春二月,新羅置政事堂於金城』三月,高勾麗王弟遂成獵於質陽,七日不返,遊戲無度;秋七月,又獵箕丘,五日乃返,其弟伯固諫曰:「禍福無門,惟人所召,今子以王之親弟,為百寮之首,位極功盛,宜以忠義存心,禮讓克己,上輔王德,下得民心,然後富貴可保,而禍亂不作矣。今乃流連忘返,竊為子危之。」遂成曰:「人情孰不欲富貴歡樂,然得之者蓋寡,今吾居可樂之勢,而不能肆志,將焉用哉?」不從。 巳卯(漢永和四年、新羅逸聖王六年、高勾麗太祖王八十七年、百濟蓋婁王十二年)秋八月,靺鞨襲新羅長嶺,掠民口。冬十月,靺鞨又來侵,雪甚,乃退。 庚辰(漢永和五年、新羅逸聖王七年、高勾麗太祖王八十八年、百濟蓋婁王十三年)春二月,新羅立柵長嶺,以防靺鞨。 壬午(漢漢安元年、新羅逸聖王九年、高勾麗太祖王九十年、百濟蓋婁王十五年)秋七月,新羅王召群臣,議伐靺鞨,伊飡雄宣不可,乃止』九月,高勾麗丸都地震,王夢一豹齒斷虎尾,覺而占之,或曰:「虎者、百獸之長,豹者、同類而小者也,意者王之族類、殆有謀絕大王之後者乎?」王不悅,謂右輔高福章曰:「我昨有夢,占者之言如此,奈何?」對曰:「作不善則吉變為凶,作善則災反為福,今大王憂國如家,愛民如子,雖有小異,庸何傷乎?」 甲申(漢建康元年、新羅逸聖王十一年、高勾麗太祖王九十二年、百濟蓋婁王十七年)春二月,新羅令州郡曰:「農者政本,食惟民天。其修堤防、闢田野,又禁民間用金銀珠玉。」 丙戌(漢質帝本初元年、新羅逸聖王十三年、高勾麗太祖王九十四年.次大王元年、百濟蓋婁王十九年)秋七月,高勾麗王弟遂成獵於倭山,謂左右曰:「王老,吾齒亦暮,不可坐待,願為我計之。」左右皆唯唯,有一人曰:「王子有不遜之言,而左右不能直諫,可謂奸且諛矣。吾欲直言,可乎?」遂成曰:「可。」曰:「今王賢明,內外無異心,子雖有功,率群下奸諛不逞之徒、謀欲廢之,此何異以單縷引萬鈞之重乎?雖愚者猶知不可。若王子改圖易慮,王知王子孝順,必有揖讓之心,不然則禍將及也。」遂成不悅。左右曰:「王子以王年老,恐國祚之危,為永圖計,此人妄言禍福,若不殺,恐漏言致悔也。」遂成從之』八月,高勾麗王遣將襲漢遼東·西安平縣,殺帶方令,掠樂浪太守妻子以歸』冬十一月,高勾麗王傳位於弟遂成。先是,右輔高福章言於王曰:「遂成將反,請先誅之。」王曰:「吾既老,遂成有功於國,吾將禪位。」福章曰:「遂成忍而不仁,今日受大王之禪,明日害大王之子孫,豈可施惠於不仁之弟、而貽患於無辜之子孫乎?願大王熟計之。」不聽。至是,王謂遂成曰:「吾既老倦於萬機,天之歷數在汝躬,況汝內參國政、外揔軍事,久有社稷之功,久塞臣民之望,吾付託得人,乃禪位退老於別宮,稱為太祖大王。」遂成立,年七十六。 丁亥(漢桓帝建和元年、新羅逸聖王十四年、高勾麗次大王二年、百濟蓋婁王二十年)春二月,高勾麗以貫那沛者彌儒為左輔』三月,高勾麗王遂成殺右輔高福章。福章臨死嘆曰:「痛哉冤乎!我當時為先朝近臣,其可見賊亂不言哉,恨前王不用吾言,以至於此,今君甫陟大位,宜新政教、以示百姓,而以不義殺一忠臣,吾與其生於無道之時,不如死之速也。」乃即刑。遠近聞之,莫不憤惜。 〔臣等按〕易曰:「履霜,堅冰至。」言辨之於早、謹之於微也。太祖老耄,遂成握重兵二十餘年,植根固樹,黨眾其睥睨神器者非一朝一夕也,穆度婁知有二心,稱疾不仕;王弟伯固極陳禍福、又有直士盡言無隱,遂遭殺戮。福章為時右輔,當炳幾先圖,難於其易,為大於其細可也,當丸都地震之日、或者占夢之時,王之於遂成不得無疑問,及福章為福章計者,當力陳遂成不臣之狀,上天警告之意,盡言極諫,王必悔悟矣。而顧乃泛言福善禍謠之說,謟辭以悅之,使王無復有疑,何耶?一失此機,後難請誅,吁亦晚矣!意使遂成窮凶極惡,不仁之禍及於身與家國,嗚呼惜哉!——— 秋七月,新羅王命臣寮各舉智勇堪為將帥者』高勾麗左輔穆度婁稱疾退老,王以桓那於台菸支留為左輔、陞主簿,以沸流那陽神為中畏大夫、陞於台,皆王之故人。 戊子(漢建和二年、新羅逸聖王十五年、高勾麗次大王三年、百濟蓋婁王二十一年)夏四月,高勾麗王遂成殺太祖王元子莫勤,其弟莫德恐禍及,自縊死。 金富軾曰:昔宋宣公不立其子與夷,而立弟繆公,小不忍亂大謀,以致累世之亂,故春秋大居正。今太祖王輕大位以授不仁之弟,禍及一忠臣二愛子,可勝嘆耶! 秋七月,高勾麗王田於平儒原,白狐隨而鳴,王射之,不中,問於師,巫曰:「狐者妖獸,非吉祥,況白其色,尤可恠也,然天不能諄諄其言,示以妖恠者,欲令人君恐懼、修省以自新也。君若修德,則可以轉禍為福。」王曰:「凶則為凶,吉則為吉,爾既以為妖,又以為福,何其誣耶?」遂殺之』新羅封朴阿道為葛文王,新羅稱追封王皆曰葛文王。 癸巳(漢永興元年、新羅逸聖王二十年、高勾麗次大王八年、百濟蓋婁王二十六年)冬十月,新羅宮門災,彗星見東方.又見東北方。 甲午(漢永興二年、新羅逸聖王二十一年.阿達羅王元年、高勾麗次大王九年、百濟蓋婁王二十七年)春二月,新羅王逸聖薨,長子阿達羅立。 乙未(漢永壽元年、新羅阿達羅王二年、高勾麗次大王十年、百濟蓋婁王二十八年)冬十月,新羅阿飡吉宣謀叛,事覺,奔百濟,新羅王移書請之,不從,王怒,出師擊之,百濟諸城堅壁自守,新羅兵糧盡乃歸。 金富軾曰:春秋時莒仆來奔,魯季文子曰:見有禮於其君者,事之如孝子養父毋也;見無禮於其君者,誅之如鷹鸇之逐鳥雀也。觀莒仆不度於善.而在於凶德,是以去之。今吉宣亦奸賊之人,百濟王納而匿之,是謂掩賊為藏者也,由是失鄰國之和,使民困於兵革,其不明甚矣。 丁酉(漢永壽三年、新羅阿達羅王四年、高勾麗次大王十二年、百濟蓋婁王三十年)新羅置迎日縣。初,東海濱有人夫曰迎鳥、妻曰細鳥,一日,迎鳥採藻海濱,忽漂至日本國小島為王,細鳥尋其夫,又漂至其國,立為妃,時以迎鳥.細鳥為日月之精,至是置縣焉。 乙巳(漢延熹八年、新羅阿達羅王十二年、高勾麗次大王二十年.新大王元年、百濟蓋婁王三十八年)春三月,高勾麗前王宮薨於別宮,年百十九歲』冬十月,高勾麗眀臨荅夫平弒其君遂成,立王弟伯固。初,遂成無道,伯固恐禍及巳,遯於山谷,荅夫為椽那皂衣,因民不忍,弒遂成,於是左輔菸支留與群臣議,遣人迎伯固,及至,菸支留獻璽曰:「先君雖有子,不克負荷,天下之心歸於至仁,請即尊位。」伯固三讓,而後即位,年七十七,號遂成曰次大王。 丙午(漢延熹九年、新羅阿達羅王十三年、高勾麗新大王二年、百濟蓋婁王三十九年.肖古王元年)春正月,高勾麗王令曰:「寡人生忝王親,本非君德,向屬支於政,頗乖貽厥之謨,畏害遠遯,泊聞凶訃,但極哀摧,豈謂百姓樂推,群公勸進,謬以眇末,據於崇高,不敢遑寧,如涉淵海,宜推恩而及遠,遂與眾而自新,可大赦國內。」國人聞令,無不歡呼。初眀臨荅夫之,唯次大王太子鄒安逃竄,及聞赦令,即詣王門告曰:「向國有禍,臣不能死,遯於山谷,今聞新政,敢以罪告,若大王據法定罪,棄之市朝,惟命是聽;若賜以不死,生死骨肉之惠也。」王即賜狗山瀨、婁豆谷二所,仍封為讓國君』高勾麗以荅夫為國相,陞為沛者,令知內外兵馬、兼領梁貊部落,改左右輔為國相。 權近曰:君臣之分,猶天壤然。弒逆之賊無彼此,一也。故《春秋》之法,國君有為弒逆者,所立而不能討其賊,則是亦與聞乎,故而不免首惡之名矣。今荅夫弒遂成而立伯固,伯固初遁於野,未嘗與聞乎,故然徒知立巳之為有德,而不思弒君之為當討,反寵任之,以為國相,是舉國君臣皆為弒逆之黨,三綱淪而人紀滅矣。若使伯固能伸大義、不賞私勞,以眀弒逆之罪而誅之,則三綱復正、人紀復立而亂賊懼,雖漢帝之戮丁公、叔孫婼之逐豎牛不足多矣,惜伯固之不能也。 百濟王蓋婁薨,子肖古立。先是,蓋婁王聞都彌妻之豔,召都彌語曰:「婦人之德,貞潔為先,然在幽昏無人之地,誘以巧言,能不動心者鮮矣。」對曰:「人情不可測,若臣之妻,雖死無二者也。」王留都彌,使近臣詐為王,抵其家語妻曰:「巳與都彌博賭,欲私之。」妻請更衣,而進詿飾一婢子薦之,王后知見欺,大怒,誣都彌以罪,矐其兩目,置小船泛之河,更引其妻,欲亂之,妻曰:「今良人巳逝,妾身不能自保,敢為王辭。但今有月事,請竢他日。」王許之。妻逃至江口,忽遇行船,至泊泉城島,則其夫巳先徃矣,遂同奔高勾麗。 丁未(漢永康元年、新羅阿達羅王十四年、高勾麗新大王三年、百濟肖古王二年)秋七月,百濟潛師襲破新羅西鄙二城,虜獲男女一千而還。八月,新羅命一吉飡興宣領兵二萬伐之,又率騎八千自漢水臨之,百濟大懼,還其所掠男女,乞和。 戊申(漢靈帝建寧元年、新羅阿達羅王十五年、高勾麗新大王四年、百濟肖古王三年)夏四月,漢玄菟郡太守耿臨侵高勾麗,殺數百人,王自降,乞屬玄菟。 己酉(漢建寧二年、新羅阿達羅王十六年、高勾麗新大王五年、百濟肖古王四年)高勾麗王遣大加優居、主簿然人等將兵.助玄菟太守公孫度討富山賊。 壬子(漢熹平元年、新羅阿達羅王十九年、高勾麗新大王八年、百濟肖古王七年)冬十一月,漢玄菟郡太守耿臨以大兵欲攻高勾麗,王問群臣戰守孰使,眾曰:「漢兵恃眾輕我,若不出戰,彼以我為怯,必數來,且我國山險而路隘,所謂一夫當關萬夫莫當者也,漢兵雖眾,無如我何,請出師御之。」荅夫曰:「不然,漢國大民眾,今以強兵遠斗,其鋒不可當也,且兵眾者宜戰,兵少者宜守,兵家之常,今漢人千里運糧,不能持久,若我深溝高壘,清野待之,不過旬月,其勢飢寡必歸,我以勁卒薄之,可以得志。」王然之,嬰城固守,漢人攻之不克,士卒飢窘,引還。荅夫率騎千人追之,戰於坐原,漢軍大敗,匹馬不返。王大悅,賜荅夫坐原及質山為食邑。 丙辰(漢熹平五年、新羅阿達羅王二十三年、高勾麗新大王十二年、百濟肖古王十一年)春,高勾麗群臣請立太子,王以長子拔奇不肖,立第二子男武為太子。 巳未(漢光和二年、新羅阿達羅王二十六年、高勾麗新大王十五年.故國川王元年、百濟肖古王十四年)秋九月,高勾麗國相荅夫死,年百十三,王臨喪哀慟,罷朝七日,以禮葬於質山,置守墓二十家』冬十二月,高勾麗王伯固薨,葬故國谷,號新大王,太子男武立,姿表雄偉,蒞事聽斷,寬猛得中,長子拔奇怨之,與消奴加各將下戶三萬口、詣公孫康降,後還住沸流水上。 庚申(漢光和三年、新羅阿達羅王二十七年、高勾麗故國川王二年、百濟肖古王十五年)春二月,高勾麗立于氏為後,後提那部於素之女也。 東國通鑑卷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