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解
作者:陸費逵
民國七年
1918年
本作品收錄於《教育文存
出自《教育文存》卷二,西北大學出版社2019年整理重版。


大學》之教八事,而以格物致知為始基。唯格物二字,究作何解,鄭氏朱子王子各執一說,莫由確定。鄭氏之言曰:「格,來也。物,猶事也。其知於善深則來善物,其知於惡深則來惡物,言事緣人所好來也。」朱子之言曰:「格,至也。物,猶事也。窮至事物之理,欲其極處無不到也。」其補《致知格物章》曰:「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里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王子之言曰:「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體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無時無處不是存天理,即是窮理,即是明德,即是明明德。」

鄭氏之言,似致知在格物之先,知致而後物來也。朱子之言,過於窮極。物物格之,將終身不能畢,更何有時間以誠正修齊哉。且物之理也,繁賾深奧,以一人之智力,欲窮其極,實屬不可能之事。宜王子格竹七日而病也。王子之言,是一種修養下手工夫,亦非格物本旨,且與正心相類。果如王子之言,則格物致知可以包括一切矣,何必繼之以誠意正心哉。此皆吾人所懷疑者也。

吾意《大學》始教,首在格物。則格物之工夫,必非艱深難行者可知。竊以為所謂格物者,明事物當然之理也。即吾國舊說所謂知人情物理,新說所謂常識也。《文選》注引蒼頡說,釋格為度(入聲)量,如釋格物為度量事物之理,庶乎近是。

吾之所說是否正確,尚不敢下斷語。假定認為正確,則《大學》八事之次序,及其下手之方法,可得而言焉。《大學》始教,欲令學者明人情物理。人情物理既明,則可致吾良知而斟酌取捨焉。吾認為當行者,則必出於誠意,毋自欺而慎其獨焉。猶恐心有不存則無以檢其身也,於是常察其不正而存心以修身。至是則一己之德成矣,乃進而齊家治國平天下焉。

今更引例以明之。赤子入井,必將溺死,人情物理也。明此理。即格物也。見赤子入井而動救之之念,致知也。救人出於本心,而非求人知,非納交於其父母,誠意也。明知其為吾仇之子,不以忿懥而失我之心,正心也。卒救其人,則身修矣。然非瞭然於入井溺死之理,則莫由致吾之知而救之,更何有於誠意正心哉。故曰物格而後知至,知至而後意誠,意誠而後心正,心正而後身修。

孔子言為仁之目。曰:非禮勿視聽言動。王子格非之說,似由此悟及。但孰為禮,孰為非禮,是格物致知功夫。勿視勿聽勿言勿動,則非誠意正心不克行之也。能非禮勿視聽言動,則身修矣。《大學》為入德之門,其所述入德工夫,秩序井然,平易易行。若解之過於艱深,反失入門之本義矣。

近人譯理科為格致科,實屬唐突古人。朱子所說,亦非如是。《大學》本旨,失之更遠。吾人幸勿再用此名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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