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十個更嚴」升級防疫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7號)
← | 關於公布椒江區第一批一級嚴防村(小區)的通告(第16號) | 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十個更嚴」升級防疫管控措施的通告(第17號) 2020年2月4日 發布機關: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
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關於要求來自溫州人員及時向所在村、社區報告的通告(第18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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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為打贏這場阻擊戰,決定自即日起,在全區範圍內實施十項更嚴格的防疫管控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更嚴管制交通。嚴格控制人員進出,對進入椒江各卡點非椒江籍車輛、人員一律勸返(除持有疫情防控專用通行證的車輛和人員外)。
二、更嚴限制出行。全區所有村、小區只保留一個進出口,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核實身份信息,發放臨時通行證出行,並嚴格做好登記管理,外來人員和車輛一律不得進入。允許每戶每兩天派一人出門採購生活物資,其餘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重要崗位上班外,一律不得外出。
三、更嚴管控嚴防村(小區)。一級嚴防村,進村道路全部封閉,出入實行24小時值守管控,除醫務人員、物資配送人員外,其他人員一律不得進出。一級嚴防小區,對確診病例所在小區的樓單元實行硬隔離,其他住戶嚴格執行每戶每兩天派一人出門採購生活物資的要求。
四、更嚴管理重點人員。近14天從湖北省、我省溫州市等疫情較重地區返回的人員及其密切接觸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村、社區報告,進行一日兩次隨訪檢測體溫;凡體溫異常者由包幹幹部第一時間上報至所在街道,採取相應管控措施;不主動申報、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更嚴管理公共、經營場所。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對未嚴格按要求關停的,一律頂格處罰,情節嚴重者,直接吊銷經營許可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加油站等場所規範防控措施,合理安排營業時間,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
六、更嚴管控婚喪事。「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提前報村、社區備案。「白事」取消喪葬酒席,禁止鼓樂隊、念佛等活動。送葬人員、進公墓和返程人數嚴格控制在10人以內,禁止無關人員圍觀。參與送葬人員全程必須佩戴口罩等防護用具。
七、更嚴執行復學規定。對學校未遵守復學規定或未採取有效措施的,給予學校主要負責人和相關負責人紀律處分、行政處罰;對民辦學校(幼兒園)不按要求開學(開園)、社會辦學機構開展線下教學活動的,處以經營額的五倍罰款並吊銷辦學許可證。對未經同意擅自從湖北、溫州回來的教師,一律給予嚴肅處理。對違規辦班補課的在職教師一律解除聘用合同,並撤銷教師資格。
八、更嚴執行復工規定。企業(經營戶)一律不得早於2月17日24時前開(復)工(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除外)。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簽訂責任狀。實行幹部一線督查、網格化管理。實施用電在線監控,對違反規定開(復)工的企業(經營戶)一律拉閘停電,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更嚴管理出租房。嚴格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和出租房房東主體責任,落實原租戶的勸返工作。自通告發布之日起,一律不得出租給來自湖北、溫州等疫情重點地區的住客(原居住未返鄉的住客除外);在疫情一級響應解除前,不得接收新返椒人員,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十、更嚴管理醫療場所。從2020年2月4日17時起,全區範圍內所有門診部、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及村衛生室 (包括西醫、中醫、中西醫、口腔等)一律暫停營業。復業時間另行通知。
椒江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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