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靑龍橋記

楚雄靑龍橋記
作者:李元陽 
萬曆三年年間
1575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谿家傳彙稿/卷07

萬厯三年冬,十有一月,長至,日提刑分巡畢公於楚雄東門外,平川河新作靑龍橋,成其人士,以狀來屬。予記:古者辰角見雨畢而除道,天根見水涸而成梁。此在官之常法,無書可也。若夫虹橋則不然。積材如山鳩,工如蟻,多厯歳月而後有成,烏可以弗書乎?按狀平川河,發源於黑龍潭,與茅溪合流,橫始孔道。凡布政郡國若奉貢輸賦,郵驛傳命,莫不由焉。冬春之交,猶可揭厲秋水時至四山,奔潦聚之,瀰漫洶湧,行旅阻閡。時常以小艇濟人,淹滯辰晷,急迫競渡,或至沒溺。自有郡以來,上下咸以爲憂,而卒無主其議。乾公至,側然弗安進。守長而謂曰:事有不可已者,平川河之橋,是已顧官帑不可輒發,而重役必至厲民,其奈何?太守張公曰:川而無梁,公私交病,頗聞民間宿有此願,盍以意示之?公曰:可。遂相與捐俸以倡佐屬,無不翕然風聲所樹一時慕義之人踴躍於下。客民有某者,先衆出貲輦石於百里之外,其同業十餘輩,亦各出貲在差寸積尺,累日增月異。材用旣具,穿地築趾,月十甲子而訖。功橋之修二百尺,高二十五尺,有之,廣與高等趾之深半之驪水爲三道,而隄其兩垂以排激射,用銀以兩計者三千有奇,役以傭計者一萬二千有奇。旣有餘力,擬於橋側,立塔廟以厭水怪,庶垂永久,事雖未舉,要之必不可無者。夫舉重非一夫之力,鉅費非一家之財。諸有施貨施財施穀粟者,所捐之多寡不同,均爲好義。有督率有勸募,有擎畫者,其所職之輕重不一,均爲有功,其名與勛,不能悉載。則列之碑陰。又受值任役之中,亦有奮然發心,值不償勞,不暴其名,不求人知者,亦無從而列矣。夫嗇施愛力,人之情也。濟人利物,性之德也。今千百其人,皆能背情順性,革其素習,而惟德之歸。然則明明德於天下,古今不甚相懸,惟在上之人操其機耳。愚於此重有感焉,遂不辭。而爲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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