欒城集 (四部叢刊本)/卷第四十三

卷第四十二 欒城集 卷第四十三
宋 蘇轍 撰 宋 郎曄 注 景烏程張氏南海潘氏合藏宋刊本
卷第四十四

欒城集巻第四十三

 御史中丞論時事劄子九首

  再論舉臺官劄子

右臣等近准尚書省劄子勘會御史中丞蘇轍侍御

史孫升同舉到監察御史貳員內壹員不會實歴通

判不應條壹員與執政官礙親七月八日三省同奉

聖㫖令蘇轍孫升同別舉官二員聞奏者檢會元被

三年六月九日尚書省劄子三省同奉聖㫖左右司

諫左右正言殿中侍御史監察御史並用升朝官通

判資序實歴一年以上人舉官准此臣等竊見後來

所用諫官如吳安詩劉唐老司馬康三人並非實歴

過判之人縁上件所降朝㫖係諫官御史並用實歴

通判一年即無分別今來人才難得之際若臺官獨

拘苛法必至闕官況自立法以來前後本臺及兩制

官並舉到實歴通判可用一人以塞明詔足見臣

法難以久行伏乞特依近用諫官體例於臣等前來

所舉人中選擇除用免致言事之官久闕不補於體

不便謹録奏聞伏候勑㫖

  三論熈河邊事劄子

臣近論奏范育以措置邊事乖方召還爲戶部侍

賞罰倒置乞行責降仍乞罷種誼種朴本路差遣更

擇熙河帥使之懷柔異𩔗謹修邊備雖䝉聖㫖罷

育戶部而使還領熙河其於邊事一皆如故臣方以

為憂旋聞質孤勝如二寨近日以為夏人出兵平蕩

本儒生不習軍旅妄以人情揆度以為熙河創見

於非守把之地修築城寨理既不直必生邊患言未

絶口而夏國之兵既巳破城而歸矣謹案三寨雖

昔嘗與置至元豐五年並已廢罷與囉兀永樂等城

無異今欲復行修築生事致寇理在不疑而熙河諸

將意欲侵奪良田收耕穫之利以守蘭州而不顧夏

國爭占之害計其所得不補所亡不待臣言事已可

驗然竊語夏國所遣坤成使臣適至京師而國中

遂敢舉兵攻城略無所忌者意謂築城之役曲在熙

河雖朝廷之重亦必不敢無名苛𭻍其所故也邊計

一失遂為夷狄所侮可勝歎哉如臣愚見謂宜速擇

良帥俾徃綏靖一路至如聚糧添屯之𩔗亦必隨事

應副以備不虞今育與誼朴猶在木足觀其輕敵無

謀貪功晞賞必更妄起事端以葢前失闕陜之憂未

可知也況育等欲納趙醇忠謀已宣露為阿里骨所

怨二難交至可無慮乎昔李徳裕議討劉稹同列有

異議者徳裕請曰有如不利請以死塞責今中外

皆謂守信固盟中國之利若大臣有欲專任育等不

顧邊患者願陛下以徳裕之請要之若能如此即

用其計事定之日按行賞罰則朝廷綱紀庶幾尚在

也取進止

   貼黃臣竊見朝廷久不明辨是非必行賞罰

   故羣臣輕易造事去年議回黃河所費兵夫

   物料不可勝計功卒不成而議者仍舊在職

   略無責問臣下習見朝廷刑政如此故敢輕

   造邊釁臣乞陛下以河事為戒與大臣熟議

   必令任責不辭然後舉事

  三論分別邪正劄子

聞聖人之徳莫如至誠至誠之功存於不息有能

推至誠之心而加以不息之久則天地可動金石可

移況於斯人誰則不服臣伏見太皇太后陛下皇帝

陛下隨時弛張改革弊事因民所惡屏去小人天下

本無異心羣黨自作浮議近者徳音一發衆心渙然

正直有依人知所嚮惟二聖勿移此意則天下誰敢

不然衞多君子而亂不生漢用汲黯而叛者寢茍存

至誠不息之志自是太平可久之功此實社稷之福

天下之幸也然以謂昔所柄任其徒實蕃布列中

外豈免窺伺若朝廷施設必當則此輩覬望自消昔

田蚡為相所為貪鄙則竇嚶灌夫睥睨宮禁僥倖有

功諸葛亮治蜀行法廉平則廖立李嚴雖流徙邊郡

終身無怨此則保國寧人之要術自古聖賢之所共

由者也臣竊見方今天下雖未大治而祖宗綱紀具

在州郡民物粗安若朝廷大臣正巳平心無生事邀

功之意因弊修法為安民靖國之術則人心自定雖

有異黨誰不歸心向者異同反覆之憂葢亦不足慮

矣但患朝廷舉事類不審詳曩者黃河北流正得水

性而水官穿鑿欲導之使東移下就髙汩五行之理

及陛下再遣官吏接視知不可為猶或固執不從經

今累歲回河雖罷減水尚存遂使河朔生靈財力俱

困今者西夏青唐外皆順朝廷招徠之厚惟恐失

之而熙河將吏創築二堡以侵其膏腴議納醇忠以

奪其節鉞功未可覬爭巳先形朝廷雖知其非終不

明白處置若遂養成邊隙關陜豈復安居如此二事

所謂宜正巳平心無生事邀功之意者也昔嘉

祐以前鄉差衙前民間常有破産之患熙寧以後出

賣坊場 --(『昜』上『旦』之『日』與『一』相連)以雇衙前民間不復知有衙前之苦及元祐

之初務於復舊一例復差官收坊塲之錢民出衙前


之費四方驚顧衆議沸騰尋知不可旋又復雇雇法

有所未盡但當隨事修完而去年之秋復行差法雖

存顧法先許得差州縣官吏利在起動人戶以差爲為

便差法一行郞時差足顧法雖在誰復肯行頃奉

使契丹道出河北官吏皆為臣言豈朝廷欲將賣坊

場錢別作支費耶不然何故惜此錢而不用殫民力

以供官此聲四馳為損非細又熙寧顧役之法三等

人戶並出役錢上戶以家産髙強出錢無藝下戶昔

不充役亦遣出錢故此二等人戶不免咨怨至於中


等昔既巳自差役今又出錢不多顧法之行最為其


便及元祐罷行雇法上下二等欣躍可知惟是中等

則反為害臣請且借畿內為比則其餘可知矣畿縣


中等之家大率歲出役錢三貫若經十年為錢三十

貫而巳今差役既行諸縣手力最為輕役農民在官

日使百錢最為輕費然一歲之用已為三十六貫二

年役滿為費七十餘貫罷役而歸寛鄉得閑三年狹

鄉不及一歲以此較之則差役五年之費倍於顧役


十年所供賦役所出多在中等如此安得民間不以

今法為害而熙寧為利乎然朝廷之法官戶等六色

役錢只得支雇役不及三年處州役而不及縣役寛

剰役錢只得通融隣路隣州而不得通融隣縣人戶

願出錢顧人尤役者只得自顧而官不為顧如此之

𩔗條目不便者非一故天下皆思雇役而厭差役今

五年矣如此二事則所謂宜因弊修法為安民靖

國之術者臣以聞見淺狹不能盡知當今得失然四

事不去如等輩猶知其非而況於心懷異同志在

反復幸國之失有以籍口者乎恐如此四事彼巳

黙識於心多造謗議待時而發以揺撼衆聽矣伏乞

宣喻執政事有失當改之勿疑法或未完修之無倦

茍民心既得則異議自消陛下端拱以享承平大臣

逡巡以安富貴海內䝉福上下所同所有衙前差役

二事方根究詳悉續具聞奏臣不勝區區冒昧聖

聴伏竢誅譴取進止

  四論熙河邊事劄子

論范育種誼等不可𭻍在熙河章三上矣而朝廷

不從臣亦言之不已不審陛下亦嘗察其故否臣初

論育措置邊事失當不合遷戶部侍郎朝廷既追𥨊

成命臣亦粗可以塞言責矣育知熙州誼知蘭州皆

非今日之命臣雖不言於臣職事非有害也而臣再

三干凟聖聴誠有説也方今太皇太后陛下聴政於

帷幄之中皇帝陛下育徳於恭哩之後欲以仁覆天

下則有餘欲以武服四夷則不足利在安靖不利作

為而大臣欲聴育等狂謀以興邊事使夏人由此失

和兵難不解當此之時欲相率持羽檄決計於簾前

此臣所以寒心者一也元祐以來朝廷懷柔夏人如

恐不及地界之議將成而絶者屢矣頃者朝命許以

二十里為界彼既忻然聴從而熙河幸其聴從之間

於四十里之外修築巳廢舊寨奪其必爭膏腴之地

版築未移戎馬即至而二城不守矣今若不問枉直

所在興忿恚之師為必取之計則関陜兵禍漸不可

知若自知不直雖不復爭而留育等守之一則夏國

懷疑終不信向二則育等狷憤恥功不遂妄造事端

以葢前失患終不弭況復育等既結阿里骨之怨二

隙交遘勢尤可虞此臣所以寒心者二也非此二事

憂患迫切育等𤨏𤨏臣肯屬以為言哉然臣所言於

育等三人亦止是各移降差遣及育作待制差緩數

年而已於其私計無多損也臣愚以謂方論國事宜

且先公後私以全大計不勝區區孤忠憂國再三干

凟天聴甘竢斧鉞取進止

  論吏額不便二事劄子

頃於門下中書後省詳定吏額文字已具進呈後

來都省吏額房別加改定施行其間二事最為不便

人情不悅是致六曹寺監吏人前後經御史臺論訴

者不一本臺亦曽為申請終未見果決行下昔既

手綜其事今又目覩所訴理難黙巳謹具條列如後

 一自官制以來六曹寺監吏額累經増添人溢於

   事實為深弊既詳定既依先降指揮取逐

   司已行兩月生事分定七等因其分釐以立

   人數然是時逐司之吏僅三千人皆懼見沙

   汰不肯供具遂稟白三省執政言事干衆

   既懷疑懼文字必難取索雖或以朝廷威𫝑

   逼令盡供及至裁損必致紛競於體不便不

   若且據事實立成定額竢將來吏人年滿轉

   出或死亡事故更不補填及額而止如此施

   行不過十年自當消盡雖稍似稽緩然見在

   吏人知非身患必自安心極為穩便當時執

   政率皆許諾遂於元祐二年十一月內具狀

   申尚書省其略曰今來㕘定吏額本欲稱事

   立額量力制祿唯務人人效實事務相稱即

   非茍要裁損人額及減廩祿縱人額實有可

   損亦候佗日見闕不補即非便於法行之日

   徑有減罷若非朝廷特降指揮曉諭本意終

   恐人情不以為信致供報不實虛陷罪名尋

   准當月九日尚書省劄子奉聖㫖依所申

   等遂備坐出牓曉示逐司自此數月之間文

   字齊足方得裁損成書卻被吏額房違廢上

   件聖㫖指揮將所減人數便行裁撥失此信

   令人情洶洶又縁此任永壽等得騁其私意

   近下人吏惡為上名所壓者即為撥上名於

   佗司侍𭅺左選爲下名樂毅在吏額房故為揆上名孔仲卿等於考功之𩔖是也

   閑慢司分欲遷入要局者即自寺監撥入省

   曹於大里寺揆任永壽親情信中立等十人入考功之𩔖是也任情紛亂

   弊倖百出由此舊人多被排斥以至失所凡

   所訴説前狀巳具開陳下則衆口怨謗感傷

   和氣上則朝廷失此大信今後雖有號令誰

   復聴從今欲乞只依前件聖㫖將所損人

   額直𠉀佗日見闕不補見在人數且依舊安

   存況尚書左選撥到兵部手分近巳准都省

   指揮發遣歸元來去處伏乞檢會此例一體

   施行

 一六曹寺監吏人多係官制以前諸司名額其請

   受多少及遷轉出職遲速髙下各各不同及

   官制後來分𨽻逐司一司之中兼有舊日諸

   司之吏臣詳定之日與衆官啇量以謂若將

   舊日諸司之吏納入今日逐司名額則其請

   受遷轉出職參差不齊理難均一蓋將遂司

   數種體例併爲一法其𫝑非薄卽厚非下即

   髙若不虧官必至𧇊私𧇊官則然而不言𧇊

   私則不免爭訴俱爲不便況今舊司吏人並

   權新額請受許從多給遷補出職皆依舊司

   並有見行條貫若且依此法可以不勞而定

   及吏額房創意改更務欲一例從新以顯勞

   效遂除見理舊司遷轉巳補最上一等名目

   見理年選更無遷轉職名之人即聴依舊條

   出職若就選試補填闕者令𠉀降到新法施

   行所有依舊司遷補出職指揮更不行用竊

   縁舊諸司吏人根源各別立法不同不可槩

   以一法新法雖工止於一法而巳以待新法

   吏人則可以待舊法吏人則不幸者必衆求

   其無訟不可得矣見今刑部田舜賢等經臺

   理訴勢必難抑欲乞止依後省所用舊條庶

   㡬便可止絶

右臣聞孔子論為政之本欲去兵去食而存信曰自

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今初議吏額羣吏疑懼陛下

與二三大臣既令臣等明出牓示告以將來雖有所

損直𠉀見闕不補聖㫖明白人謂信然競出所掌文

案輸之有司賴之以立條例曽未逾歲書入佗司

凡有所損郎行裁撥棄置大信略無顧惜此正先聖

之所禁也兼前件二事如後省所定皆人情所便極

為易行如吏額房所定皆人情所不便極為難守今

棄易即難以招詞訴又政事之大失也伏乞聖慈速

命有司改從其易以安羣吏之志取進止

  乞差官權戶部劄子

臣伏以戶部財賦出入之地天下之劇曹而民之司

命也一日不治百日將亂今權尚書梁燾方辭免不

出而兩侍郎皆新除未到獨一韓宗道以刑部兼權

則是平日四人職事並在一人況刑部事繁宗道之

入戶部止及半日而巳本部官吏自來日出視事幾

至日沒而罷今既無所統領郎官多相隨早出及議

論不一凡事無所取決以致文移壅滯囚禁稽留臣

愚以謂方正官未到之間當更差一二人時暫權攝

今學士給舍共有六人職事稀簡宜擇詳熟吏事者

俾權其職庶㡬財賦重事不至曠廢取進止

  三論舉臺官劄子

近准勑與孫升同舉監察御史二人尋准尚書省

劄子以一員不曽實歴通判令別舉官聞奏臣檢會

元祐三年六月八日聖㫖左右司諫左右正言殿中

侍御史監察御史並用升朝官通判資敘實歴一年

以上人舉官准此竊詳上條本為朝廷降授而設

後來朝廷所除諌官如呉安詩劉唐老司馬康二人

皆未曽實歴遂再奏乞比附施行尋又䝉尚書省劄

子令依條別舉退復思念豈以除諌官皆出聖意

故得不依條法舉臺官出於有司故不得援例邪竊

惟前件三人惟司馬康故相光之子光被眷任最深

康亦素有清譽或為二聖所知至於吳安詩劉唐老

此二人者何縁得被聖眷若非大進擬或密有薦

導陛下何縁知之竊謂本臺所舉亦合依例施行況

朝廷前後所用百官亦多不應格豈固違法葢不得

巳也若獨於臺官固執近法中外必以為疑伏乞檢

會前奏早賜施行取進止

  論堂除太寛劄子

頃權吏部尚書竊見京朝官以上皆使一年以上

闕大小使臣及選人皆使二年以上闕雖闕少員多

事不得巳而待闕之人巳不免咨怨近者復見堂除

人亦有待闕及一年以上者人情驚駭昔所未見葢

祖宗朝堂除舊例見闕然後差除因事然後超擢所

除既有限量故用闕不至久逺近歲監司以上員數

至多而猥更擢人以至衍溢所擢未必勝舊徒使監

司闕額不足以應副來者而巳至於知州以下舊人

未減新人日增葢由干謁成風除授無法雖稱以才

擢用其實未免縁故至於待闕久近所任閑劇衆口

譏評皆為之説只如開封司録舊用歴知州人頃自

郭晙之後未及三年而迭用陳該張淳陳元直二人

率皆資望輕淺政績未聞巳見新故相代輕用堂除

於此可見及諸寺丞例亦如此臣欲乞今後謹守祖

宗故事凡堂除皆竢有闕方差見今堂除人輪環

𠑽補其新擢用者皆須功譽顯著然後得差葢用

法要須員闕相當未聞無闕添人謂之擢才濟用者

也如此數歲若見闕稍多然後量闕選才理無不可

可庻使堂除官吏不復待闕與四選稍異亦旌勸之

義也取進止

  論前後處置夏國乖方劄子

前後四次論熈河處置邊事乖方乞移范育種𧨏

差遣至今未䝉施行然前所論止言見今措置之

非未及巳徃根本之失若黙而不言竊恐聖明尚有

未曯再三煩瀆罪合方死竊觀朝廷前後指揮方

夏人猖蹶冦鈔未巳則務行姑息恐失其心夏人恭

順朝貢以時則多方徼求茍欲自利以此凡所與奪

多失其冝何者元祐三年朝廷遣使徃賜冊命而夏

人公然桀傲不遣謝使再遣兵馬蹂踐涇原朝廷方

務遵養不復誅討於四年始復遣使奏乞以所賜四

寨易塞門蘭州朝廷雖不聴其所乞然即為改易前

詔不𠉀分畫地界先以歲賜予之仍令穆衍以三省

宻院意㫖開喻來使及言所納永樂陷沒人口既經

隔歲月或與元數不同並許據數交割及所立界至

雖有自來逺近體例或山斜不等不許邊臣固執爭

占凡此三事皆夏人奏請之所不及而朝廷迎以與

之者也及鄜延路乞依夏人所請用綏州舊例以二

十里為界十里之間量築堡鋪十里之外並為荒閑

近黃河者仍以河為界朝廷一一聴之臣竊見先

朝分畫綏州之日界至逺近責令帥臣相度保明往

反審實乃從其説今所畫界首起鄜延經涉環慶涇

原熙河四路朝廷更不委逐路審覆即以鄜延一路

所見便利指喻夏人號令一布無由復反至今夏人

執以為據此則臣所謂朝廷方夏人猖狂寇鈔未巳

則務行姑息恐失其心者也至於熙蘭所謂欲以蘭

州黃河之北二十里為界竊謂過河守把勢巳艱

難侵占蕃地理尤不可仰料朝㫖必不敢依唯所言

定西通西通渭等城外弓箭手耕種地逺者七八十

里近者三四十里不可以二十里為界邊雖為此

説然議者或謂蘭州每遣弓箭手耕種此地輒為夏

人所殺若言巳自耕者則弓箭手必有名籍所得租

課歲入幾何二説相違理難遙度要須以此先與夏

人商議各從逐路之便不可以二十里一㮣許之朝

廷既失先事籌量及號令巳行乃欲追悔先後皆失

遂生厲階而熙河帥臣與其將佐乃敢不𠉀朝㫖於

元請之外修勝如質孤二寨二寨既於元豐五年

罷具載九域圖志見今無使臣兵馬住坐而妄謂夏

人舊係守把朝廷從而助之以九域圖志為差誤以

吏部見差管句二寨弓箭手道路巡檢使為守把

臣謂茍以此誑惑中朝士人可耳若欲以此塞夏人

之口而伏其心恐未可也此則臣所謂朝廷方夏人

恭順朝貢以時則多方徼求茍欲自利者也然臣竊

妄料朝廷之意勝如質孤二寨必難議再修定西通

西通渭三寨二十里以上界至亦無以取必於夏國

葢朝廷歲賜大利既於無事之時空以與人及此緩

急無以為重所謂差之毫釐謬以千里者也然則地

界之事要必相持不決遇有朝貢使介復來秋冬之

交賊馬肥徤時出冦掠受侮夷狄何時已耶如臣愚

見欲乞檢會前奏移降育誼置之佗路別擇名將謹

守大信且修邊備本路疆界之議實非見今守把者

可推以與之以信前約其佗則令推公心具長久計

條列聞奏然後朝廷擇而行之則熙河尚可得而安

也今觀朝廷初無定議方熙河邊釁之作也急召

寘之戶部及臣言賞罰失當則急復遣育還帥

熙河至如種朴本與育誼共造邊隙今乃移朴涇原

獨留育誼若以召育為是則今遣之為非矣若以移

朴為當則獨𭻍育誼為失政矣政令如此終安適從徒

徒遣孫路穆衍之流徃彼相度朝廷大計豈可取決衍

衍等之口萬一敗事雖戮衍等何補於國前上言

唐李徳裕議討劉積同列有異議者徳裕請曰有如

不利臣請以死塞責今中外皆謂守信固盟中國之

利若大臣有欲專任育等不顧邊患者臣願陛下以

徳裕之請要之若能如此即用其計事定之後案行

賞罰今臣言已竭勢不能回不審陛下甞以臣前説

要之否邊事至重安危未可知惟陛下留神而已臣

以孤忠誤䝉㧞擢不敢不盡所懷以孤任使然觸犯

者衆死有餘責取進止


欒城集卷第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