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聯盟駐華代表團關於國際人權日的聲明 (2020年)

關於國際人權日的聲明
歐洲聯盟駐華代表團
2020年12月10日於北京

        聯合國成立於75年前,時至今日仍然忠實於其人權和基本自由的創始原則。過去幾十年來,歐洲聯盟和聯合國一直攜手合作,毫無差別地促進所有人的人權和基本自由。

       人權是所有文化的普遍標準,沒有例外。歐盟借國際人權日的機會,重申人權的普遍性、相互依存性和不可分割性,人權是任何人在任何時候、任何地方、毫無例外所固有的。《世界人權宣言》所規定的權利和自由,包括思想自由、宗教或信仰自由、言論自由、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等,是不可剝奪的普遍權利。近年來,中國在扶貧、改善醫療、教育等方面做出了顯著努力,並為公民實施了其他社會改善。與此同時,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並未得到保障,在某些情況下,受到了系統性的侵犯。在中國,死刑判決(也包括對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判決)和處決數量仍然很高。死刑仍然是一種不人道和不可改變的懲罰。

       在香港特別行政區,6月30日實施的《國家安全法》損害了中國曾承諾至少到2047年將尊重的基本權利和自由。

       歐盟繼續對新疆、西藏和內蒙古人權狀況的嚴重惡化表示嚴重關切。除了有報告稱繼續存在大規模的法外拘留、對言論和結社自由以及宗教或信仰自由進行嚴厲和系統的限制外,人們對據稱使用強迫勞動、強迫家庭分離和強迫絕育的做法越來越感到關切。歐盟繼續呼籲允許獨立的國際專家、外國記者和外交官有意義地、不受限制地、不受監督地進入新疆和西藏。 歐盟還在密切關注內蒙古的局勢。

       歐盟對人權維護者、律師和知識分子被任意拘留、不公平審判和不公正判決表示嚴重關切。其中包括余文生、秦永敏、高智晟、薩哈羅夫獎獲得者伊力哈木-土赫提、黃琦、塔什旺楚克、鐵力普-塔什波拉特、李昱函、吳淦、葛覺平、劉飛躍、王毅、程遠。劉大志、吳葛健雄、丁家喜、許志勇、郭泉、陳建芳、常衛平,以及歐盟公民桂民海被不公正地定罪、任意拘留或強迫失蹤。我們呼籲立即釋放這些人以及其他許多政治犯。

       歐盟敦促中國確保尊重法治,建立公正的審判保障,徹底調查報道的任意拘留、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以及騷擾人權維護者及其家屬的案件。歐盟呼籲中國進一步減少可判處死刑的刑事罪行數量,並確定暫停執行死刑,作為廢除死刑的第一步。應保證被拘留者能夠獲得自己選擇的律師、醫療援助和家人的幫助。中國應停止聯合國特別程序所譴責的在指定地點進行監視居住的做法,並停止對被拘留者使用酷刑、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以逼迫其公開認罪。

       歐盟對言論自由和獲取信息的自由受到越來越多限制,對記者和媒體工作者的恐嚇和監視表示嚴重關切。中國記者或公民因報道新冠病毒疫情而失蹤、被拘留或騷擾的案件尤其令人關切。我們期待張展、陳秋實、方斌等人能夠及時獲釋。外國記者和媒體工作者在中國的工作環境也嚴重惡化。他們因職業活動而面臨騷擾、恐嚇、任意拘留、簽證限制和監視。歐盟及其成員國強調言論自由和媒體自由對善治的重要性。

       歐盟 "2020年法治報告 "明確指出,人權、民主和法治是我們社會的基石和共同特徵。在此基礎上,歐盟及其成員國願在歐中人權對話框架內和多邊論壇上與中國合作,實現最高標準的人權和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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