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第062卷

博物彙編 神異典 第六十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六十二卷
博物彙編 神異典 第六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神異典

 第六十二卷目錄

 釋教部彙考四

  宋二仁宗天聖七則 景祐一則 寶元一則 慶曆六則 皇祐三則 至和一則

  嘉祐二則 又一則 英宗治平一則 神宗熙寧四則 元豐四則 哲宗元祐四則 紹

  聖一則 元符一則 徽宗建中靖國一則 崇寧三則 大觀一則 政和一則 宣和四

  則 欽宗靖康一則 高宗建炎一則 紹興十二則 孝宗乾道六則 淳熙九則 光宗

  紹熙一則 寧宗慶元一則 嘉定一則 理宗寶慶一則 淳祐二則 度宗咸淳一則

  金太宗天會一則 海陵貞元一則 正隆一則 世宗大定三則 章宗承安一則 宣

  宗貞祐一則

神異典第六十二卷

釋教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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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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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宗天聖元年敕內侍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南海駐輦國進金葉天竺梵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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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元年敕 內侍楊懷古降香入天竺靈山為國祈福。慈雲式法 師復以天台教文入藏為請。懷古為奏上知南海駐 輦國遣使進金葉天竺梵經。詔三藏法護譯之。 天聖二年詔賜天台教文入藏及賜白金百兩飯靈 山千眾。西天沙門愛賢、護賢來進貝葉梵經。詔賜紫 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天聖三年。夏竦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詔不許收 度曾犯真刑及文身者。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三年。翰 林學士夏竦。同三藏惟淨等。進新譯《經音義》七十卷。 判都省馬亮言。「佛道貴重。人天所師。請無得收度曾 犯真刑及文身者。」詔從之。

天聖五年。西域僧獻梵書。惟淨進《大藏經目錄》。賜名 《天聖釋教錄》。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五年二月丁丑,西域僧法吉 祥等來獻梵書。」

按《佛祖統紀》。「五年。三藏惟淨進《大藏經目錄》二袠。賜 名《天聖釋教錄》。凡六千一百九十七卷。」

天聖六年,罷兩川歲貢織佛,《御製三寶讚》。

按《宋史仁宗本紀》:「天聖六年春正月己酉,罷兩川乾 元節歲貢織佛。」

按《佛祖統紀》。天聖六年。御製《三寶讚》。以賜宰輔及譯 經院。

天聖七年,敕建慈化寺,為先帝薦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七年。敕 於京師大建慈化寺。謂宰臣曰:「此蓋為先帝薦福之 舉。今後毋得無故擅興力役。」

天聖九年。敕迎六祖衣缽。奉安大內清淨堂。詔僧懷 問往西天建塔。迎開寶寺佛牙置禁中。尋奉還寺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天聖九年。敕 韶州守臣。詣寶林山南華寺。迎六祖衣缽。入京闕供 養。及至奉安大內清淨堂。敕兵部侍郎晏殊撰《六祖 衣缽記》。傳法院言。沙門懷問嘗往天竺。為真宗皇帝 建塔「於佛金剛座之側,今欲再往為皇太后,今上更 建二塔。乞賜先朝《聖教序》、皇太后《發願文》,聖上《三寶 讚》刊石塔下,及製袈裟奉釋迦像。」詔可。仍令詞臣撰 沙門懷問《三往西天記》。初,太祖疑宣律師佛牙非真, 遣使取自洛,烈火鍛之,色不變,心敬神異,遂製《發願 文》。太宗朝復取驗以火,製偈讚以申敬,因奉安大相 國寺法華院。真宗嘗迎供開寶寺靈感塔下,瞻拜之 夕,神光洞發,遂製偈讚。上以三朝敬事,遂迎置禁中, 以薔薇水灌之,忽於穴中得舍利一,五色映人,因為 製讚以金。請幫助識別此字。二重藏之。奉以還寺。

景祐元年毀天下無額寺院賜趙元昊佛經詔試童行誦法華經中選者始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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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景祐元年「閏六月乙亥。毀天下無 額寺院。十二月癸酉。賜西平王趙元昊佛經。」

按《佛祖統紀》:景祐元年,詔試天下童行誦《法華經》,中 選者得度,命參政宋綬、夏竦同監試。有童行誦經,不 過問習業幾年,對曰:「十年矣。」二公笑且閔之,約歸,各 取經誦。綬十日,竦七日,不遺一字。是歲,天下僧三十 八萬五千五百二十人,尼四萬八千七百四十人。

寶元二年僧懷問等自中天竺還召見慰勞賜號及紫衣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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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寶元二年五

月,三往西天懷問,同沙門得濟、永定、得安自中天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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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竭陀國還,進佛骨、舍利、貝葉梵經、貝多子菩提樹

葉、《無憂樹葉》、菩提子念珠、《西天碑》十九本。召見慰勞, 賜號顯教大師,紫衣金幣。」

慶曆元年僧惟淨中丞孔輔道請罷譯經不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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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元年。三 藏法師惟淨言。西土進經新舊萬軸。鴻臚之設有費 廩祿。欲乞停罷譯經。上曰:「三聖舊謨。焉敢即廢。且琛 貢之籍。非鴻臚則不可識。」未幾中丞孔輔道上疏。請 罷譯經。上出淨疏示之。諭以先朝盛典不可輒廢。 慶曆二年。賜僧本如號。及紫方袍。又賜白蓮社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二年,初 東掖山本如法師結百僧,修法華長懺一年。是年七 月,駙馬都尉李遵勗以聞於朝,賜號神照,紫方袍。嘗 於山西南見一虎臥,以杖擊之曰:「非汝住處也。」虎俛 首而去。後於虎臥處結屋為庵,以是年歸閒此中,慕 盧山之風,與郇公、章得象諸賢結白蓮社,六七年間 寖成巨剎。主上素聞道風。因賜「白蓮」之額。

慶曆三年。詔迎佛牙入內殿禱雨。作金殿奉藏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三年六 月。久旱。詔迎相國寺佛牙入內殿躬禱。須臾雨大注。 乃作金殿四門。以象天宮。用以奉藏。復製發願文以 見歸敬。宰相章得象兼譯經潤文使。

按《學佛考訓》。三年詔迎佛牙。於禁中禱雨。以海上薔 薇水灌之。得舍利一顆。貯琉璃瓶中。七寶嚴飾。藉以 白㲲。覆以瓔珞龍鳳衣。供奉踰月。 慶曆四年。靈感塔災。敕取塔基舍利。入內供養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四年六 月。開寶寺靈感塔災。敕中使取塔基。所藏舍利。多入 內供養。將事再建。諫臣余靖力諫,上不說。

慶曆七年,詔封紫服神僧為「慈忍寧濟大師」,御製譯 《經頌》賜僧法護。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曆七年春 不雨。遣使往隨州大洪山祈雨。使人晨興叩殿。遇紫 服神僧。以目視之。翌日大雨。詔封慈忍寧濟大師。御 製譯經頌賜三藏法護。」

慶曆八年,詔請僧法華於化成殿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諫臣司馬光 屢疏乞立儲嗣。上聞開寶寺法華有異行,夜焚香默 祝,翌日請法華大士於化成殿齋。暨旦,上道衣凝佇。 俄內侍奏言,法華自右掖門趨入,將至寢殿,訶不能 止。上笑曰:「朕召之耳。」至則徑升御榻,趺坐受齋。上問 儲嗣事,索紙連書十三十三字。後英宗繼統,乃濮王 第十三子。

皇祐元年詔再建靈感塔敕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指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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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元年。詔 再建靈感塔。奉藏舍利。敕中使往陳留八關寺迎佛 指舍利。或以為偽。上命試以烈火。擊以金椎。了無所 損。俄而舍利流迸。光照西方。上曰「功德欲歸闡教乎。」 乃以水晶寶匣盛之。御製《發願文》。奉迎歸寺。初是陳 留邑人。為沙門義津建寺。請額為闡教。俄有梵僧至 曰:「我自天竺㩦佛指舍利,欲求吉祥處奉安,非師不 能護。」施之而去。既而瑞光屢發,祈禱頻應。

皇祐二年,以宰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詔僧懷璉 等入對化成殿,賜《舜老夫》依舊為僧。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皇祐二年。宰 相文彥博兼譯經潤文使。彥博在京師。與淨嚴禪師 結僧俗十萬人念佛。為往生淨土之願。詔左街淨因 禪寺懷璉禪師入對化成殿升座。右街僧錄智林等 問話。奏對稱旨。賜號大覺。初舜老夫住廬山棲賢。南 康守以私忿民其衣。大覺迎至淨因居以正室。上每 召師入內,未嘗言之。一日,嘉王至寺,見大覺侍立舜 旁甚恭,怪問左右,知大覺曾入舜室。歸以奏上。上召 對便殿,道貌奇偉,敬之曰:「山林之高人也。」即於扇上 書賜曉,舜依舊為僧。再住棲賢寺,賜紫衣銀缽。 皇祐五年,西天沙門智吉祥等來朝,進梵經,各賜紫 服。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至和元年敕賜諸僧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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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至和元年敕 三藏法護「戒德高勝,可特賜六字師號曰普明慈覺 傳梵大師。」上夢至景德寺門,見龍蟠地,上驚而寤,遣 使往視之,見一僧臥門外,其名道隆。明日召見,奏對 詳敏,賜號明悟禪師。敕曹門外建華嚴院以居之。

嘉祐元年乾元節敕開寶寺福勝塔院建大齋施僧袈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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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嘉祐三年,西夏國奏:「國內新建伽藍,乞賜《大藏經典》。」 詔許之。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年以歲度僧太多始三分減一====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張洞傳》:「洞判祠部時,天 下戶口日蕃,民去為僧者眾,洞奏至和元年,敕增歲 度僧。舊敕諸路三百人度一人,後率百人度一人。又 文武官內臣墳墓得置寺撥放,近歲滋廣,若以勳勞 宜假之者,當依古給戶守冢,禁勿樵採而已。今祠部 帳至三十餘萬,僧失不裁損,後不勝其弊。朝廷用其 言」,始三分減一。

英宗治平四年神宗即位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旱賜天下寺院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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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治平四年正月。帝即位。冬十月庚 戌。給陝西轉運司度僧牒。令糴穀。賑霜旱州縣 按《佛祖統紀》。四年。敕天下私造寺院。及三十間者。並 賜「壽聖之額。」

神宗熙寧元年始鬻僧度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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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熙寧元年七 月。司諫錢公輔言。「祠部遇歲饑河決。乞鬻度牒。以佐 一時之急。自今聖節恩賜。並與裁損。鬻牒自此始。」是 歲天下僧二十二萬六百六十人。尼三萬四千三十 人。

熙寧三年夏四月丁卯,給兩浙轉運司「《度僧牒》,募民 入粟。」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熙寧五年。敕錢唐天竺觀音院。歲度一僧。以奉香火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熙寧七年八月丁丑,賜環慶安撫司《度僧牒》,以募粟 振漢、蕃饑民。

按:《宋史神宗本紀》云云。

元豐三年敕設千僧齋改賜譯經僧試少卿者為三藏法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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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三年正 月,「敕大內設千僧齋,施袈裟金剛經,為慈聖太后追 福,詳定官制朝儀。以自唐至本朝譯經僧官皆授試 光祿卿或鴻臚卿,今後改賜譯經三藏法師,試少卿 者賜三藏法師。革江州東林律院為禪席,命常總禪 師居之。」

元豐五年,詔僧宗本入對延和殿。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豐五年,詔 相國寺闢六十四院為八禪二律。以東西序為慧林、 智海二巨剎。詔淨慈宗本禪師住慧林,東林常總禪 師住智海。總固辭,許之。本入對延和殿,山呼,即就榻 加趺。侍衛驚顧,師方自若。賜茶,舉盞撼蕩之。上問受 業,對曰「承天永安。」上大喜,語論久之。既退,上目之曰: 「僧中寶也。」侍者問:「主上何語?」曰:「吃茶閑話耳。」

按《可談》:元豐間,詔僧慈本住慧林禪院,召見賜茶,以 為榮遇。先公侍上,見宣諭慈本,上云:「京師繁盛,細民 逐末,朕要卿來勸人作善。」別無他語。

元豐七年,王安石請以江寧府園廬為僧寺,賜額「報 本禪院。」

按《宋史神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按《熙豐日曆》:王安石劄子奏:「幸遇聖運,超拔等夷,知 獎眷憐,逮兼父子,戴天負地,感涕難勝。顧迫衰殘,糜 捐何補,不勝螻蟻微願。臣今所居江寧府上元縣園 屋,為僧寺一所,永遠祝延聖壽。如蒙矜許,特賜名額, 廣昭希曠,榮遇一時,仰憑威神,誓報無已。取進止。」奉 聖旨:依所乞,以報本禪寺為名額。

元豐八年,皇太子手寫佛書,為帝祈福。

按《宋史哲宗本紀》:元豐八年二月,神宗寢疾,宰相王 珪乞早建儲,為宗廟社稷計。又奏請皇太后權同聽 政,神宗首肯。三月甲午朔,皇太后垂簾於福寧殿,諭 珪等曰:「皇子性莊重,從學穎悟,自皇帝服藥,手寫佛 書,為帝祈福。」因出以示珪等,所書字極端謹,珪等稱 賀,遂奉制立為皇太子。

哲宗元祐元年高麗僧義天來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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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元年。高 麗王子祐世僧統義天來朝。敕禮部蘇軾館伴有司 供帳甚設。義天四上表乞傳華嚴教。乃敕主客楊傑 送至錢唐。受法於慧因淨源法師。復往天竺謁慈辯 諫法師。傳天台教。見靈芝照律師。請戒法及《資持記》。 至金山謁佛印元禪師。坐納其禮。楊傑驚問其故。元 師曰:「義天,異域僧耳,若屈道徇俗,何以示華夏師法?」 朝廷聞之,以師為知大體。義天既還國,乃建剎傳教, 奉慈辯為始祖,復寄金書《華嚴經》新舊三譯,於慧因 建閣以藏。

元祐三年,敕內侍齎黃金往東林妝飾神運五殿佛 像。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元祐五年,詔賜僧昇號曰「神智。」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五年,神 智昇法師來居越之興福。時趙清獻公抃為帥,適亢 旱大疫,久禱不應。遂請師迎大士入府治懇禱。一夕 雨如䨙,疫病亦息。抃奏於朝,賜所居曰圓通,錫師號曰『神智』。」

元祐七年,詔賜「佛陀波利塔院」額。

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元祐七年。潁 川守臣蘇軾言。「佛陀波利塔院祈禱屢驗。乞降敕額。 詔賜光梵之院。」波利在唐儀鳳初復回西竺取尊勝 咒經再來譯傳。後至潁而亡。里人漆其身造塔以嚴 事之。

紹聖元年召僧於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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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哲宗本紀》,不載 按《道山清話》,紹聖改元九 月,禁中為宣仁作小祥道場,宣隆報長老陞座,上設 御幄於旁以聽。其僧祝曰:「伏願皇帝陛下,愛國如身, 視民如子。每念太皇之保佑,常如先帝之憂勤。庶尹 百僚,謹守漢家之法度。四方萬里,永為趙氏之封疆。」 既而有僧問話云:「太皇今居何處?」答云:「身居佛法龍 天上,心在兒孫社稷中。」當時傳播,人莫不稱嘆。於戲! 太皇之聖,華夷稱為女堯舜。方其垂簾,每有號令,天 下人謂之快活條貫。

元符三年徽宗即位詔修嵩高少陵道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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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元符三年正月,帝即位 按《佛祖 統紀》,元符三年,詔治泰陵。登封令樓異請因餘力脩 嵩高少林道場,官民同役,一朝而具,名曰「面壁蘭若。」 既而林中產芝草十二本,雨甘露於池上,夜有光,屬 於天後山。陳無己為之記。

徽宗建中靖國元年召僧詣禁中講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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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可談,建中靖國元年,召 僧詣禁中講經,賜十禪師號,及御製僧惟白《續燈錄 序》,釋徒尢以為盛事。

崇寧二年敕天下建崇寧寺賜諸僧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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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崇寧二年九月癸巳,令天下郡皆 建崇寧寺。」

按《佛祖統紀》二年,賜終南山唐澄照律師道宣諡「法 慧大師」,天竺山慈雲大師遵式諡「法寶大師」,南屏梵 臻諡「實相大師」,孤山智圓諡「法海大師。」

崇寧三年。敕迎相國寺佛牙入內供養。賜諸僧諡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三年。敕 迎相國寺三朝御讚釋伽佛牙入內供養。隔水晶匣。 舍利出如雨點。詔諡「白馬寺摩騰三藏啟道圓通法 師竺法蘭。開教總持法師。雙林傅大士。等空紹覺大 士。方山李長者。顯教妙嚴長者。」

崇寧五年。詔除佛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崇寧五年十 月。徽宗詔曰:「有天下者尊事上帝。敢有弗虔。而釋氏 之教乃以天帝置於鬼神之列。瀆神逾分。莫此之甚。 有司其除削之。」又敕水陸道場內設三清等位。元豐 降詔止絕。務在檢舉施行。舊來僧居多設三教像。遂 為院額。殿名釋迦居中。老君居左。孔聖居右。非所以 奉「天真與儒教之意。可迎其像歸道觀學舍,以正其 名。」洛京沙門永道讀詔泣曰:「域中孔、老,法天制教,故 不違天;佛出世法,天人所師,故不違佛。自古明王奉 佛以事上帝者,為知此理也。佛法平等,故其垂教,雖 聖凡俱會,而君臣尊卑之分,莫不自殊。祖宗以來,奉 法已定,一旦除削,吾恐毀法之禍,兆於此矣。」聞者為 之憮然。

大觀三年禁勳戚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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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大觀三年。敕 「勳臣戚里。應功德墳寺。自造屋置田。止賜名額。蠲免 科敷。從本家請僧住持。不許指占有額寺院。充墳寺 功德。許御史臺內侍省彈劾施行。」

大觀四年春正月辛酉,詔「士庶拜僧者,論以《大不恭》。」 二月庚午朔,禁然頂、煉臂、刺血、斷指。五月壬寅,停僧 牒三年。

按:《宋史徽宗本紀》云云。

政和四年取驗陳留八關寺佛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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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政和四年。方 士言「陳留八關寺佛指。乃海狗指耳。有詔取驗。火焚 鐵捶。十餘日色不變。敕加禮還之。」

宣和元年詔毀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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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元年正月乙卯,詔佛改號大 覺金仙,餘為仙人大士,僧為德士,易服飾,稱姓氏,寺 為宮,院為觀,尼為女德。」

按《佛祖統紀》:元年正月詔曰:「自先王之澤竭,而胡教 始行於中國。雖其言不同,要其歸與道為一。教雖不 可廢,而猶為中國禮義害,故不可不革。其以佛為大 覺,金仙服天尊服,菩薩為大士,僧為德士,尼為女德 士服巾冠,執木笏。寺為宮,院為觀,住持為知宮觀事。 禁毋得留銅鈸塔像。」初,釋氏之廢,外廷莫有承向者, 開封尹盛章為奸人激以利害,始為之從,乃以上旨 諭蔡京,京曰:「國家安平日久,英雄無所用,多隱於此 徒,一旦毀其居而奪之衣食,是將安所歸乎?必大啟 怨咨,聚而為變,諸君他日將使誰任其咎?」上聞之,怒 曰:「是輩欲懼我耳!」京家人勸之曰:「上怒矣。」京曰:「吾以身當之,以報佛。」會僧徒將投牒於京,求辨論,盛章廉 得之,捕其首高僧日華嚴明覺二律師凡七十,杖殺 之。左街寶覺大師永道上書曰:「自古佛法未嘗不與 國運同為盛衰。魏太武崔浩滅佛法,未三四年,浩竟 赤族;文成大興之周武衛元嵩滅佛法,不五六年,元 嵩貶死;隋文帝大興之唐武宗趙歸真、李德裕滅佛 法,不一年,歸真誅,德裕竄死,宣宗大興之。我國家太 祖太宗,列聖相承,譯經試僧,大興佛法,成憲具在,雖 萬世可守也。陛下何忍一旦用奸人之言,為驚世之 舉?陛下不思太武見弒於閹人之手乎?周武為鐵獄 之囚乎?唐武受奪壽去位之報乎?此皆前監可觀者。 陛下何蹈惡君之禍,而違祖宗之法乎?」書奏,上大怒, 敕流道州。上以京執不肯行,遂罷輔相之議,專決於 左右。盛章逼僧錄洪炳上表奉旨,於是盡改僧為德 士,悉從冠服,否則毀之。京數懇列於上前曰:「天下佛 像,非諸僧自為之,皆子為其父,臣為其君,以祈福報 恩耳。今大毀之,適足以動人心念,非社稷之利也。」上 意為之少回。

宣和二年,詔復釋氏名稱。

按《宋史徽宗本紀》:宣和二年六月「丁亥,復寺院額。九 月乙巳,復德士為僧。」

按《佛祖統紀》。宣和二年八月。下詔曰:「向緣奸人建議。 改釋氏之名稱。深為未允。」前旨改德士女。德士者。依 舊稱為僧尼。九月。詔大復天下僧尼。

宣和七年六月,道州永道得旨放回,敕住昭先禪院, 賜名「法道」,以旌護法。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宣和八年,敕禁毀辱僧尼。

按《宋史徽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宣和八年七 月。吳國公主敬重空門。敕品官庶民。如有毀辱僧尼。 罵稱「禿字者。照祥符三年指揮治罪。」

欽宗靖康二年高宗即位召僧克勤詣行在說法命僧法道為宣教郎總管司參謀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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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靖康二年五 月,康王即位於宋州。「十月,上幸揚州,遣使八輩召金 山克勤禪師詣行在所,演說禪法,賜號圓悟。東京留 守宗澤承制命法道法師住左街天清寺,補宣教郎、 總管司參謀軍事,為國行法,護佑軍旅。師往淮潁勸 化豪右出糧助國,軍賴以濟。」

高宗建炎四年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院詔加僧法道為圓通法濟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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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建炎四年二 月「乙亥。上次江心寺。有旨以林靈素故居為資福教 院。丞相呂頤浩舉圓辨法師道琛主之。三月己未上 發江心,詔法道法師隨駕,陪議軍國事。上欲加以冠 冕,師力辭。詔加圓通法濟大師。四月上駐蹕於會稽。 天旱,詔道法師禱於圓通寺,即日雨至,上大說。」

紹興二年帝於禁中書佛經披讀詔建觀音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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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二年正 月。上駐蹕於錢唐。升為臨安府。上每於禁中。書《金剛 圓覺普門品心經》七佛偈。暇日常自披讀。以發聖解。 又御書阿育王山舍利塔曰「佛頂光明之塔。」二月詔 再建天竺觀音大士殿。

紹興三年,詔僧居道上。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年二 月。廬山道法師申劄都省。稱「崇觀之後道士叨冒資 品。林靈素王沖道輩視兩府者甚眾。遂令道士冒居 僧上。靖康建炎道士視官已行追毀。而國忌行香。寺 院聚會。猶敢傲然居上。」其蔑視國法有若此者。今欲 復還祖宗舊制。僧史略具載。每當朝集。僧先道後。並 立「殿廷,僧東道西。凡遇郊天,道左僧右。」尋送禮部取 到太常寺狀,稱因革禮「乾德元年宣德門肆赦故事, 道左僧右。又檢照《嘉祐編敕》並《紹興新書》,並以僧道 立文為次,其政和條內道僧、觀僧及道士位在僧上, 並已刪去不行。」尋蒙朝旨,依條改正,以僧居上。十一 月,太常寺遍符諸路,應行香立班、諸處「聚會。並依《祖 宗成法》」,以僧居左。

紹興四年,敕建「水陸大齋」,濟度戰沒之人。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四年。偽 齊劉豫同金虜入寇。上下詔親征。九月上親詣天竺 大士殿。焚香恭禱。早平北虜。既而淮東宣撫使韓世 忠。敗金人齊人於承州。世忠獻俘行在。因陳戰沒之 人。乞加贈恤。上蹙然曰:「死於鋒鏑。誠為可憫。」即敕直 學士院胡松年。具詞建水陸大齋。以為濟度。是夕也。 有見鬼神來會甚眾。有夢戰死者。咸忻然相慶。以為 自此得生善趣者。上聞之大說。

紹興五年,詔「道法師入內祈雨,賜金缽,又賜僧應如 度牒銀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五年彌 月大旱。詔道法師入內祈雨。結壇作法。以四金瓶各 盛鮮鯽噀水默祝遣四急足投諸江。使未回而雨已洽。上大悅特賜金缽。九月上幸天竺大士殿炷香住 山應如奏對如流。上悅,賜萬歲香山以供大士及度 牒銀幣之類。」

紹興七年。詔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並令改正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七年左 司諫陳公輔上疏。乞照祖宗成法。不許執政指射有 額寺院。應臣僚前曾陳乞有額寺院充墳寺功德者。 並令改正。許與無額小院。詔可。初是知院李綱占常 州普利及邵武興聖。臺臣論奏。以兩處俱為有額。有 所違礙。詔令別占無額小院,士論為快。又樞密沈與 求奏稱,墳寺妙嚴院雖本家建造,既元有敕額,不當 撥賜。上以為自造之屋,不必改正。時諫臣謂與求能 體祖宗法意,革今日之弊,宜從所請,有旨許之。 紹興九年,敕天下州郡立報恩光孝禪寺,為徽宗專 建追嚴之所。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紹興十二年五月,停給《度僧牒》。

按:《宋史高宗本紀》云云。

按《佛祖統紀》:十二年,左脩職郎詹叔義上《財賦表》,乞 住賣度牒,朝廷從之。時臨安府乞度牒脩天竺大士 殿,敕給錢五萬緡,謂侍臣曰:「朕觀古者人主欲除釋 老二教,或毀其像,或廢其徒,皆不及久,往往愈熾。今 不放度牒,則自可漸銷而制勝。」

紹興十三年。敕建佛寺壽星院僧乞撥度牒。不許 按《宋史高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十三年。敕西 湖北山。建天申萬壽圓覺寺。再脩西湖壽星院。主事 者乞撥度牒。上曰:「言者皆欲賣牒以資國用。然一牒 所得不過二百緡。而一夫不耕矣。若住撥十年。則其 徒自少矣。」

紹興二十四年。詔以「上天竺為御前道場。」特免科敷 等事。

紹興三十年十一月。住靈隱道昌禪師上表。乞頒行 度牒。不報。

紹興三十一年,禮部侍郎吳子才奏「乞頒行度牒。」言 事者以佞佛斥之,罷歸田裡。

按以上《宋史高宗本紀》俱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紹興三十二年。孝宗即位。出內府玉器。施大士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紹興三十二 年五月。「禪位於太子。十月淫雨不止。上遣內侍禱於 上天竺。燎煙始升。曉日開霽。」上喜。出內府玉器三品。 以施大士殿。壽成太后施七寶冠。

孝宗乾道元年召僧子琳入見敕禁毀辱僧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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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元年二 月,召靈山子琳法師入見。問曰:「朕欲讀經。以何為要。」 師曰:「金剛圓覺最為要道。」問參禪之法。師曰:「直須自 悟。」上悅,賜號慈受。三月以鄭國公主出家。敕品官庶 民有毀辱僧尼、罵稱禿字者,依祥符、宣和敕旨。品官 敕停,庶民流千里。仰天下州軍遍榜曉諭。仍許僧尼 錄「白指揮,與度牒隨身,永同公據。應僧尼過犯,官司 不得私理,須奏聞取旨施行。」

乾道三年。幸上天竺。授僧若訥「右街僧錄。」敕建「內觀 堂」於禁中。一遵上竺制度。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三年二 月,駕幸上天竺,禮敬大士,問住山若訥曰:「大士之前 合拜不合拜。」師曰:「不拜則各自稱尊,拜則遞相恭敬。」 上欣然致拜。又問歲旦脩光明懺之意,師曰:「佛為梵 釋四王說金光明三昧之道,囑其護國護人。後世祖 師立為懺儀,於歲旦奉行其法,為國祈福,此盛世之 典也。」上悅,授右街僧錄,復賜錢,即道翊法師故居建 十六觀堂,命內翰樓鑰作記。三月,敕於禁中建內觀 堂,一遵上竺制度。

乾道四年。召僧若訥領五十僧。入內觀堂修佛事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四年四 月八日。召上竺訥法師。領五十僧入內觀堂。行護國 金光明三昧。齋罷說法。上曰:「佛法固妙。安得如許經 卷。」師曰:「有本者如是。」上悅。進授左街僧錄慧光法師。 自是歲歲佛生日。賜入內僧帛五十匹。修舉佛事。 乾道七年召僧慧遠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乾道七年二 月,靈隱慧遠禪師入對選德殿。上曰:「如何免得生死?」 對曰:「不悟大乘,終未能免。」上曰:「如何得悟?」對曰:「本有 之性,磨以歲月,自然得悟。」上曰:「悟後如何?」對曰:「悟後 始知,今日問答皆非。」上曰:「一切處不是後如何?」對曰: 「脫體現前,更無可見之相。」上有省,首肯之。

乾道八年,幸天竺寺,召諸僧集內觀堂,賜齋。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八年春正月丁酉,幸天竺寺 玉津園。」

按《佛祖統紀》:八年正月,車駕幸靈隱,錫賚有加。八月, 召天竺訥法師、徑山印禪師、靈隱遠禪師,及三教之 士,集內觀堂賜齋。復令遠禪師獨對東閣,賜坐。問曰: 「前日睡中忽聞鐘聲,不知夢覺是同是別?」對曰:「夢覺無殊,教誰分別?」上曰:「鐘聲從何處起?」對曰:「從陛下問 處起。」十月,賜靈隱慧遠佛海禪師。

乾道九年,幸天竺寺,召訥法師獨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乾道九年正月辛酉,幸天竺寺玉 津園。」

按《佛祖統紀》。「九年正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選德殿。 賜坐。問大士歷代靈跡。及《法華》經旨。」

淳熙元年詔於上竺建藏殿召僧入對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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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元年二 月。賜內帑於上竺建藏殿。及賜大藏經。皇太子為書 殿榜。四月召鴈山靈峰中仁禪師入對禁中。五月召 靈隱遠禪師入對便殿。」

淳熙二年,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召僧若訥入對,遣 中使迎佛舍利塔。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二年三 月駕幸上竺。炷香禮敬大士。詔建護國金光明道場。 賜白雲堂印。令天下三教諸宗。並詣白雲堂。公舉用 印。申明有司。「六月召上竺訥法師獨對內觀堂。十二 月遣中使至阿育王山。迎佛舍利塔上瞻禮之頃。見 塔上有如月輪。他日復見如水晶者。敕迎往東宮。皇 太」子見相輪上纍纍。若水晶貫珠。

淳熙三年。迎舍利於碧琳堂。詔以《天台教文》入藏。召 僧德光入對選德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三年正 月迎舍利於碧琳堂上。見塔角有光若金珠者。敕內 侍奉塔還山。具齋以謝靈貺。又敕福州依天聖二年 已降聖旨天台一宗教部付開元東禪鏤版入藏。先 是慈雲式法師奏乞天台教文入藏。詔可之。二月詔 台州報恩德光禪師入住靈隱。十一月入對選德殿。 上問曰:「釋迦雪山六年,所成者何事?」師曰:「將謂陛下 忘郤。」上說,賜號佛照禪師。

淳熙四年,召光禪師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四年,召 靈隱光禪師入對內殿,進宗門直指。上問:「浙東名山 太白玉幾之外以何為勝。」師曰:「保國護聖國清萬年。」 上悅。當時侍臣咸皆歎賞,以為名對。

淳熙五年,御書「太白名山」,賜住山了朴禪師。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熙七年召僧雪竇等入對內殿。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七年,召 明州雪竇寶印禪師入見。上問曰:「三教聖人本同此 理。」師曰:「譬如虛空,初無南北。」上曰:「但所立門戶異耳, 故孔子以中庸設教。」師曰:「非中庸何以立世間。」《華嚴》 有云:「『不壞世間相而成出世間法』。上曰:『今時學者祇 觀文字,不識夫子心』。」師曰:「非獨今之學者,當時顏子 為具體,祇說得『瞻之在前,忽焉在後,如有所立卓爾, 亦未足以識夫子心。夫子亦曰:『二三子以我為隱乎? 吾無隱乎爾』。以此而觀,當時弟子尚不識夫子心,況 今人乎?張商英有云:『唯吾學佛,然後能知儒』』。」上曰:「朕 意常作此見。」上又問曰:「老莊之教何如?」師曰:「可比佛 門中小乘人耳。小乘厭身如桎梏,棄智如雜毒,化火 焚身,入無為界。正如《莊子》『形固可使如槁木,心固可 使如死灰。《老子》曰:『吾有大患,為吾有身』。大乘人則不 然,度眾生盡,方證菩提。正如伊尹所謂『予天民之先 覺者也。將以斯道覺斯民也。如有一夫不被其澤者, 若己推而內之溝中也』』。」上大悅,即日詔住徑山,又詔 佛照禪師德光住阿育王山。十一月。召對內殿。賜「妙 勝之殿」四字。為釋迦舍利殿額。

淳熙十年。上親注《圓覺經》。賜徑山寶印禪師。刊行於 世。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熙十一年,僧錄若訥請「試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 常人。」詔下僧司具格式以供申,不明,不果行。

按《宋史孝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熙十一年。 上竺左街僧錄若訥劄子:「洪惟聖朝遵用唐制。立試 經度僧之科。竊詳《大宋高僧傳》、洪覺範《僧寶傳》所載, 自建隆開國至於南渡。名德高行。皆先策試法華,然 後得度。以由此經是如來出世一化之妙唱。群生之 宗趣袠。惟七卷繁簡適中。故學者誦習無過與不及 之」患。自唐至今五百年來,昭垂令典,雖下及萬世,可 舉而行,唐世之式遠矣,及我朝而甚詳。如文瑩《湘山 錄》載國初潭州僧童試經,此州郡比試也。歐陽《歸田 錄》載「執政宋綬、夏竦同試童行」,此朝廷開試也。若《僧 史略》載「朱梁時不許私度願出家者入京比試。」竊詳 三書之意,當是天下童行,先就州郡試中,然後入京。 執政開場,親監覆試,第名奏上,乃下祠部給牒。若特 詔疏恩,如建隆八千僧,太平普度十七萬,則又不在 試經之限。或謂有虧國用者,則將對之曰:「但於每歲 以千牒為試經之擬,即以千牒之資均於餘牒,俾不 能誦經而裕於財者,亦得求度。」厥今天下僧冗矣,試 經以行古道,貴牒以限「常人,誠足以復祖宗之成法救末流之冗弊也。」上可其奏,付執政下僧司具格式 以供。申不明,竟為中書所沮。

淳熙十六年光宗即位,尊孝宗號壽皇。壽皇召慧光 若訥法師注《金剛般若經》。

按《宋史光宗本紀》:淳熙十六年二月「壬戌,孝宗行內 禪禮,帝上尊號曰『至尊壽皇聖帝』。」

按《佛祖統紀》。「壽皇召慧光若訥法師入內殿。注金剛 般若經。書成上積日披覽,益有省發。」

光宗紹熙二年十月慧光法師入寂諡宗教廣慈法師塔曰普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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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光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寧宗慶元三年敕加封隋僧智者為靈惠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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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慶元三年。荊 門軍申。忠翊郎趙善瑩狀。「當陽縣玉泉山景德禪寺。 為隋智者禪師開山道場。蜀將軍關王奉智者為師。 祈禱屢應。乞賜加封。」敕「宜賜靈惠大師。」

嘉定十一年正月乙未以度僧牒千給四川軍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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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寧宗本紀》云云。

理宗寶慶二年敕天申萬壽圓覺寺改為天台教以師贊法師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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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云云。

淳祐六年敕以僧澄照諸記附入大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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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六年十 一月,臨安明慶聞思律師奏,「南山澄照律師戒疏、業 疏、《事鈔》等,並大智律師述三部諸記共七十三卷,乞 附入大藏。」制可。續據省部下諸郡經坊鏤板頒行。 淳祐十年,敕指占有額寺院充守墳功德者。並與追 正。

按《宋史理宗本紀》。不載 按《佛祖統紀》。淳祐十年三 月。臣寮上言。「國家優禮元勳大臣。近貴戚里。聽陳乞 守墳寺額。蓋謂自造屋宇。自置田產。欲以資薦祖父。 因與之額。故大觀降旨。不許近臣指射有額寺院。充 守墳功德。及《紹興新書》。不許指射有額寺院。著在令 甲。凡勳臣戚里有功德院。止是賜額。蠲免科敷之類。 聽從本家請僧住持,初非以國家有額寺院與之。邇 年士夫一登政府,便萌規利,指射名剎,改充功德,侵 奪田產。如置一莊,子弟無狀,多受庸僧財賄,用為住 持,米鹽薪炭,隨時供納。以一寺而養一家,其為汙辱 祖宗多矣。況宰執之家,所在為多,若人占數寺,則國 家名剎所餘無幾。官中一有科需,則必均諸人戶,豈 不重為民害。臣愚欲望睿旨,申嚴舊制,應指占敕額 寺院,並與追正。仍從官司請僧,庶以杜絕私家交通 寺院賄貨之弊。」制可。

度宗咸淳九年五月丁卯申禁奸民妄立經會私創菴舍以避征徭保伍容庇不覺察坐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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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度宗本紀》云云。

太宗天會元年十月己亥上京慶元寺僧獻佛骨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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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太宗本紀》云云。

海陵貞元三年以張浩張暉見僧法寶失大臣體命各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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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海陵本紀》:貞元三年三月「壬子,以左丞相張 浩、平章政事張暉,每見僧法寶,必坐其下,失大臣體, 各杖二十。僧法寶妄自尊大,杖二百。乙卯,命以大房 山雲峰寺為山陵,建行宮其麓。」

正隆元年二月庚辰御宣華門觀迎佛賜諸寺僧絹五百匹綵五十段銀五百兩十一月癸巳禁二月八日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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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海陵本紀》云云。

世宗大定二年正月甲戌除迎賽神佛禁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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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世宗本紀》云云。

大定十四年,諭「民無建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十四年四月乙丑,上諭宰臣 曰:「聞愚民祈福,多建佛寺,雖已條禁,尚多犯者。宜申 約束,無令徒費財用。」

大定二十六年,幸諸佛寺。

按《金史世宗本紀》:「大定二十六年三月癸巳,香山寺 成,幸其寺,賜名大永安,給田二千畝、粟七千株,錢二 萬貫。九月辛丑,幸仙洞寺,壬寅,幸香林、淨名二寺。甲 辰朔,幸盤山上方寺,因遍歷中盤、天香、感化諸寺。」

章宗承安四年二月庚午御宣華門觀迎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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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章宗本紀》云云。

宣宗貞祐三年五月壬戌降空名宣敕紫衣師德號度牒以補軍儲八月丙申諭樞密院撒合輦所簽軍有具戒僧人可罷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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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金史宣宗本紀》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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