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博物彙編 第三十六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博物彙編禽蟲典
第三十六卷目錄
雞部紀事
雞部雜錄
雞部外編
禽蟲典第三十六卷
雞部紀事
編輯徐整《正律》:「黃帝之時,以鳳為雞。」
《禮記·檀弓》:文王之為世子,朝於王季日三。雞初鳴而 衣服,至於寢門外,問內豎之御者曰:「『今日安否何如』? 內豎曰:『安』。文王乃喜。」
《周禮·春官》:「雞人,下士一人,史一人,徒四人,掌共雞牲, 辨其物。大祭祀,夜呼旦以嘂百官。凡國之大賓客、會 同、軍旅、喪紀,亦如之。凡國事,為期,則告之時。凡祭祀, 面、禳、釁,共其雞牲。」〈訂義〉鄭鍔曰:「王安石謂雞於十二辰 屬酉,於二十八宿屬昴,而反列於春官。蓋雞之為物, 向陰伏,向陽鳴,主於司晨。日之晨,猶歲之春,則雞東 方之畜。余以《易》之八卦觀之,巽為雞,巽,東南也。五行 東方之木為兒。兒不恭,是謂不肅,厥咎狂。時則有雞 禍。」蓋雞有冠距文、武之兒,故不為威儀。兒氣毀,則木 不曲直,雞禍應之。此雞為東方之畜,列於《春官》。劉氏 曰:「宗伯主雞牲,雞牲為物至微,而設官者尊,祭祀必 預畜養之。」薛平仲曰:古之事親者,每日雞初鳴,咸盥 漱葢人於此時,旦晝之所為未交,夜氣之所存未動, 精明純一,洞洞屬屬而無間者也。況夫一人行灌事 於先,而百官嚴祀事於下,雞人警之於呼旦之時者, 人心當何如哉?是以雞人次乎此。鄭康成曰:「物謂毛 色,辨之者,陽祀用騂,陰祀用黝。」鄭康成曰:「夜,夜漏未 盡,雞鳴時,呼旦以警起百官,使夙興。」鄭鍔曰:「賓客會 同、軍旅、喪紀,皆不可後期而晏起。既呼旦以嘂之,又 先期而告之,時告之,如是,雖惰慢廢弛之人,詎可安 枕哉?」王昭禹曰:「禳以郤災禍,面禳所禳非」一方。古者 諸侯禳於畺及郊,於四方皆有禳焉。釁以厭妖怪。鄭 康成曰:「釁,釁廟之屬。釁廟以羊,門夾室用雞。」
《列子·黃帝篇》紀渻子為周宣王養鬥雞。十日而問:「雞 可鬥已乎?」曰:「未也,方虛驕而恃氣。」十日又問,曰:「未也, 猶應影響。」十日又問,曰:「未也,猶疾視而盛氣。」十日又 問,曰:「幾矣,雞雖有鳴者,已無變矣,望之似木雞矣,其 德全矣。異雞無敢應者,反走耳。」
《左傳隱公十一年》:「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 穎考叔者。」
《水經注》:「昔王子晉與道士浮丘伯同遊伊洛之浦,始 受玉雞之瑞於此水。」
《左傳宣公十二年》:「楚子為乘廣三十乘,分為左右。右 廣雞鳴而駕,日中而說。」
成公十六年,晉楚旦而戰,見星未已,子反命軍吏察 夷傷,補卒乘,繕甲兵,展車馬,雞鳴而食,唯命是聽。 襄公十四年,諸侯之大夫從晉師伐秦。荀偃令曰:「雞 鳴而駕,塞井夷竈,唯余馬首是瞻。」欒黶曰:「晉國之命, 未有是也,余馬首欲東。」乃歸。
二十八年,齊慶封好田而耆酒,與慶舍政,則以其內 實遷於盧蒲嫳氏,易內而飲酒,數日,國遷朝焉。使諸 亡人得賊者以告而反之,故反盧蒲癸。癸臣子之有 寵,妻之。慶舍之士謂盧蒲癸曰:「男女辨姓,子不辟宗, 何也?」曰:「宗不余辟,余獨焉辟之?賦《詩》斷章,余取所求 焉。」惡識宗癸言王何而反之?二人皆嬖,使執寢戈而 先後之。公膳日雙雞,饔人竊更之以鶩。御者知之,則 去其肉,而以其洎饋子雅。子尾怒。慶封告盧蒲嫳,盧 蒲嫳曰:「譬之如禽獸,吾寢處之矣。」
昭公二十二年,王子朝、賓起有寵於景王,王與賓孟 說之,欲立之。劉獻公之庶子伯蚠事單穆公,惡賓孟 之為人也,願殺之;又惡王子朝之言以為亂,願去之。 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尾,問之侍者,曰:「自憚其犧 也。」遽歸告王,且曰:「雞其憚為人用乎?人異於是。犧者 實用人,人犧實難己犧何害?」王弗應。夏四月,王田北 山,使公卿皆從,將殺單子、劉子。王有心疾,乙丑,崩於 榮錡氏。戊辰,劉子摰卒,無子,單子立劉蚠。五月庚辰, 見王,遂攻賓起,殺之,盟群王子於單氏。
二十五年,季郈之雞鬥,季氏介其雞,郈氏為之金距。 平子怒,益宮於郈氏,且讓之。故郈昭伯亦怨平子。 《越絕書》:「婁門外雞陂墟,故吳王所畜雞,使李保養之, 去縣二十里。」
《雞山》勾踐以畜雞,將伐吳以食士。
《論衡率性》篇:「世稱子路無恆之庸人,未入孔門時,戴 雞佩豚,勇猛無禮,聞誦讀之聲,搖雞奮豚,揚脣吻之 音,聒聖賢之耳,惡至甚矣!孔子引而教之,漸漬磨礪, 闔導牖進,猛氣消損,驕節屈折,卒能政事,序在四科斯葢變性使惡為善之明效也。」 《淮南子說山訓》:「齊王食雞,必食其蹠,數十而後足。」 《孔叢子居衛》篇:「子思居」衛,言苟變於衛君,曰:「其材可 將五百乘。君任軍旅,率得此人,則無敵於天下矣。」衛 君曰:「吾知其材可將然變也。嘗為吏,賦於民,而食人 二雞子,以故弗用也。」子思曰:「夫聖人之官人,猶大匠 之用木也。取其所長,棄其所短,故杞梓連抱,而有數 尺之朽,良工不棄,何也?知其所妨者細也,卒成不訾 之器。今君處戰國之世,選爪牙之士,而以二卵棄干 城之將,此不可使聞於鄰國者也!」衛君再拜曰:「謹受 教矣!」
《史記孟嘗君傳》:孟嘗君入秦,昭王即以孟嘗君為秦 相。人或說秦昭王曰:「孟嘗君賢而又齊族也,今相秦, 必先齊而後秦,秦其危矣。」於是秦昭王乃止,囚孟嘗 君,謀欲殺之。孟嘗君使人抵昭王幸姬求解,幸姬曰: 「妾願得君狐白裘。」此時孟嘗君有一狐白裘,直千金, 天下無雙。入秦獻之昭王,更無他裘。孟嘗君患之,遍 問客,莫能對。最下坐有能為狗盜者,曰:「臣能得狐白 裘。」乃夜為狗以入秦宮藏中,取所獻狐白裘至,以獻 秦王幸姬。幸姬為言昭王,昭王釋孟嘗君。孟嘗君得 出,即馳去,更封傳,變名姓以出關。夜半至函谷關。秦 昭王後悔,出孟嘗君求之,已去,即使人馳傳逐之。孟 嘗君至關,關法雞鳴而出客。孟嘗君恐,追至。客之居 下坐者,有能為雞鳴,而雞盡鳴,遂發傳出。出如食頃, 秦追果至關。已後孟嘗君出,乃還。
《戰國策》:蘇秦為趙合從,說齊宣王曰:「臨淄甚富而實, 其民無不吹竽鼓瑟,擊築彈琴,鬥雞走狗。」
《博物志》:「燕太子丹質於秦,秦王遇之無禮,不得意,思 欲歸請於秦王,秦王不得已而遣之,為機發之橋,欲 陷丹。丹驅馳過之而橋不發,遁到關,關門不開,丹為 雞鳴,於是眾雞悉鳴,遂歸。」
《西京雜記》:「高帝既作新豐,並移舊社,衢巷棟宇,物色 惟舊。士女老幼,相攜路首,各知其室。放犬羊雞鴨於 通塗,亦競識其家。」
《魯恭王》好鬥雞鴨。
《漢書郊祀志》:「武帝元封元年,是時既滅兩粵,粵人勇 之,乃言粵人俗鬼,而其祠皆見鬼,數有效。昔東甌王 敬鬼,壽百六十歲,後世怠嫚,故衰耗。迺命粵巫立粵 祝祠,安臺無壇,亦祠天神,帝百鬼,而以雞卜。」上信之。 粵祠雞卜,自此始用。
《拾遺記》:太初二年,大月氏國貢雙頭雞,四足一尾,鳴 則俱鳴。武帝置於甘泉故館,更以餘雞混之,得其種 類而不能鳴。諫者曰:「《詩》云:『牝雞無晨』。一云:『牝雞之晨, 惟家之索』。今雄類不鳴,非吉祥也。」帝乃送還西域。行 至西關,雞反顧望漢宮而哀鳴,故謠言有曰:「三七末 世,雞不鳴,犬不吠,宮中荊棘亂相係,當有九虎爭為」 帝。至王莽篡位,將軍有「九虎」之號。其後喪亂彌多,宮 掖中生蒿棘,家無雞鳴犬吠。此雞未至月氏國,乃飛 於天漢,聲似鶤雞,翱翔雲裏,一名暄雞。「鶤」「暄」之音相 類。
《洞冥記》:有司夜雞隨鼓節而鳴不息,從夜至曉,一更 為一聲,五更為五聲,亦曰五時雞。
《漢書昌邑王髆傳》:「髆,天漢十一年薨,子賀嗣。立十三 年,昭帝崩,無嗣,大將軍霍光徵王賀典喪,賀到濟陽, 求長鳴雞。」
《龔遂傳》:「遂為渤海太守,躬率以儉約,勸民務農桑,家 二母彘,使人家養五雞。」〈注〉師古曰:「每一家則如此養 之也。」
《孝宣王皇后傳》:後父奉光,少時好鬥雞。宣帝在民間, 數與奉光會相識。奉光有女年十餘歲,每當適人,所 當適輒死,故久不行。及宣帝即位,召入後宮。
《宣帝本紀》:「曾孫高材好學,然亦喜游俠,鬥雞走馬,具 知閭里奸邪。」
《五行志》:「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輅軨中雌雞化為雄, 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將,無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 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 生角者。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房以為己 知時,恐當之。劉向以為房失雞。占雞者,小畜,主司時 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秉君威以 害政事,猶石顯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一 曰,石顯何足以當此?昔武王伐殷,至於《牧埜》,《誓師》曰: 「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 紂,惟婦言用。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迺國家 之占,妃後象也。孝元王皇后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 太子。妃,王禁女也。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 帝。王妃將為皇后,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 占在正宮也。不鳴不將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至 元帝初元元年,將立王皇后,先以為婕妤,三月癸卯, 《制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 進。」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后。明年正月,立皇后子為太 子。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鳴將」者,尊已成也。 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元 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尊皇后為皇太后,以後弟 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王氏 之權自鳳起,故於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 威顓,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其後群弟世權,以 至於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后迺崩,此其效也。 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 厥妖雞生角。雞生角時主獨。」又曰:「婦人顓政國不靜, 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西京雜記》:「成帝時,交趾越巂獻長鳴雞,伺晨雞即下 漏,驗之晷刻無差,長鳴雞則一食頃不絕,長距善鬥。」 《河南府志》:「祝雞翁居屍鄉北山下,養雞百餘年。雞千 餘,皆有名字。暮棲樹上,晝放之,呼即別種而至。賣雞 及子,得千萬錢。置錢去,之吳,作養魚池,後昇吳山。白 鶴孔雀數百,嘗出其旁。」
《後漢書列女傳》:「樂羊子妻者,不知何氏女也,嘗有他 舍雞謬入園中,姑盜殺而食之,妻對雞不餐而泣,姑 怪問其故,妻曰:『自傷居貧,使食有他肉。姑竟棄之』。」 《搜神記》:漢桓帝延熹五年,臨沅縣有牛生雞,兩頭四 足。
《後漢書徐穉傳》:「穉嘗為太尉黃瓊所辟,不就。及瓊卒 歸葬,穉乃負糧徒步到江夏赴之,設雞酒薄祭,哭畢 而去,不告姓名。」〈注〉《謝承書》曰:「穉諸公所辟,雖不就,有 死喪,負笈赴弔。嘗於家豫炙雞一隻,以一兩綿絮漬 酒中,暴乾以裹雞,徑到所起冢隧外,以水漬綿,使有 酒氣。斗米飯白茅為藉,以雞置前釃。酒畢,留謁則去, 不見喪主。」
《郭泰傳》:「茅容字季偉,陳留人也。年四十餘,耕於野,時 與等輩避雨樹下,眾皆夷踞相對,容獨危坐愈恭。林 宗行見之而奇其異,遂與共言,因請寓宿。旦日,容殺 雞為饌,林宗謂為己設,既而以供其母,自以草蔬與 客同飯。林宗起拜之曰:『卿賢乎哉』?因勸令學,卒以成 德。」
《五行志》:靈帝光和元年,南宮侍中寺雌雞欲化雄,一 身毛皆似雄,但頭冠尚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邕對 曰:「貌之不恭則有雞禍。」宣帝黃龍元年,未央宮雌雞 化為雄,不鳴無距。是歲元帝初即位,立王皇后。至初 元元年,丞相史家雌雞化為雄,冠距鳴將。是歲,後父 禁為平陽侯,女立為皇后。至哀帝晏駕,後攝政,王莽 以後兄子為大司馬,由是為亂。臣竊推之,頭元首,人 君之象。今雞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 其事而不遂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政無所改,頭冠 或成為患,茲大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遂破壞四方 疲於賦役,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致天下大亂。
《楊修傳》:修字德祖,好學有俊才,為丞相曹操主簿,用 事曹氏。及操自平漢中,欲因討劉備而不得進,欲守 之又難為功,護軍不知進止何依。操於是出教,唯曰 「雞肋而已。外曹莫能曉,修獨曰:『夫雞肋,食之則無所 得,棄之則如可惜,公歸計決矣』。」乃令外白稍嚴,操於 此迴師。修之幾決,多有此類。
《拾遺記》:漢靈帝作雞鳴堂,多畜雞,每醉迷於天曉,內 侍競作雞鳴,以亂真聲也。
建安三年,胥徒國獻沈明石雞,色如丹,大如燕,常在 地中,應時而鳴,聲能遠徹。其國聞鳴,乃殺牲以祀之。 當鳴處掘地,則得此雞。若天下太平,翔飛頡頏,以為 嘉瑞,亦為寶雞。其國無雞犬,聽地中候晷刻。《道家》云: 「昔仙人桐君採石,入穴數里,得丹石雞,舂碎為藥,服 之者令人有聲氣,後天而死。」昔漢武帝寶鼎元年,西 方貢珍怪,有琥珀燕,置之靜室,自於室中鳴翔。蓋此 類也。《洛書》云:「皇圖之寶,土德之徵,大魏之嘉瑞。」 《後漢書東南夷傳》:馬韓有長尾雞,尾長五尺。
《抱朴子論僊篇》:「甘始以住年藥食雞雛不復長。」 《吳錄》:「魏文帝遣使求長鳴、短鳴雞,群臣以非禮,欲不 與,孫權敕付之。」
《魏世語》:劉放、孫資共典樞要,夏侯獻、曹肇心內不平。 殿中有雞棲樹,二人相謂:「此亦久矣,其能復幾?」指謂 中書監劉放,中書令孫資。
《諧噱錄》:孫權使太子嘲恪曰:「諸葛元遜食馬矢一石。」 恪對曰:「臣得戲君,子得戲父,乞令太子食雞卵三百 枚。」上問恪曰:「人令君食馬矢,君令人食雞卵,何也?」恪 答曰:「所出同耳。」
《江表傳》,「南郡獻長鳴承露雞。」
《晉書五行志》:「魏明帝景初二年,廷尉府中雌雞化為 雄,不鳴不將。」干寶曰:「是歲宣帝平遼東,百姓始有與 能之義。此其象也。」然晉三後並以人臣終,不鳴不將, 又天意也。
惠帝元康六年,陳國有雞生雄雞無翅,既大,墜坑而 死。王隱以為「雄者引嗣子之象,坑者母象。今雞生無 翅,墜坑而死,此子無羽翼,為母所陷害乎?」於後賈后 誣殺愍懷,此其應也太安中,周𤣱家雌雞迯承霤中,六七日而下,奮翼鳴 將,獨毛羽不變。其後有陳敏之事。敏雖控制江表,終 無紀綱文章,殆其象也。卒為𤣱所滅。雞旤見𤣱家,又 天意也。京房《易傳》曰:「牝雞雄鳴主不榮。」
《十六國春秋》:石勒四年,雍州刺史石生上言,「長安城 中雞鳴音皆曰基慈。」
《晉書五行志》:「元帝太興中,王敦鎮武昌,雌雞化為雄。 天戒若曰,雌化為雄,臣陵其上。」其後,王敦再攻京師。 《祖逖傳》:「逖與司空劉琨俱為司州主簿,情好綢繆,共 被同寢。中夜聞荒雞鳴,蹴琨覺曰:『此非惡聲也』。因起 舞。」
《世說》:王藍田性急,嘗食雞子,以著刺之不得,便大怒, 舉以擲地,雞子於地圓轉未止,仍下地以屐齒蹍之, 又不得。嗔甚,復於地取內口中,齧破即吐之。王右軍 聞而大笑曰:「使安期有此性,猶當無一毫可論,況藍 田耶!」
王隱《晉書》:「郗詵母病,苦車,及亡,不欲車葬,而貧無以 得馬,乃養雞種蒜,竭其方術,喪過三年,得馬八匹,舉 棺至冢。」
《世說》:〈注〉裴景仁《秦書》:苻朗善識味。或人殺雞以食之, 朗曰:「此雞棲恆半露。」問之,亦驗。
《晉書江逌傳》:「逌遷吳令,中軍將軍殷浩將謀北伐,請 為諮議參軍,浩甚重之,遷長史。浩方修復洛陽,經營 荒楩,逌為上佐,甚有匡弼之益,軍中書檄,皆以委逌。 時羌及丁零叛,浩軍震懼。姚襄去浩十里,結營以逼 浩,浩令逌擊之。逌進兵至襄營,謂將校曰:『今兵非不 精,而眾少於羌,且其塹柵甚固,難與校力,吾當以計 破之』。」乃取數百雞,以長繩連之,繫火於足,群雞駭散, 飛集襄營。襄營火發,因其亂隨而擊之,襄遂少敗。 《五行志》:孝武太元十三年四月,廣陵高平閻嵩家雌 雞生,無右翅。彭城人劉象之家雞有三足。京房《易傳》 曰:「君用婦人言,則雞生妖。」是時主相並用尼媼之言, 寵賜過厚,故妖象見焉。
安帝隆安元年八月,瑯琊王道子家青雌雞化為赤 雄雞,不鳴不將。桓元將篡,不能成業之象。
四年,荊州有雞生角,角尋墮落。是時,桓元始擅西夏, 狂慢不肅,故有雞旤。天戒若曰:「角,兵象;尋墮落者,暫 起不終之妖也」,後皆應也。
元興二年,衡陽有雌雞化為雄,八十日而冠萎。「《天戒》 若曰,衡陽桓元,楚國之邦略也。」及桓元篡位,果八十 日而敗,此其應也。
《西河記》:「涼州罪人於市將刑,忽有一白雄雞飛於人 邊請命,引頸長鳴,伏地向吏,驅之去輒來。刺史張義 免其坐。」
《宋書禮志》:元嘉十年十二月癸酉,太祝令徐閏刺署 典宗廟社稷祠祀,薦五牲,牛、羊、豕雞並用雄,其一種 市買田來送雌。竊聞周景王時,賓起,見雄雞自斷其 尾,曰:「雞憚犧不祥,今何以用雌?」求下禮官詳正。勒太 學依禮詳據博士徐道娛等議稱:「案《禮》,孟春之月,是 月也,犧牲無用牝。如此,是春月不用雌爾。秋冬無禁。 雄雞斷尾,自可是春月。」太常丞司馬操議:「『尋《月令》,孟 春命祀山林川澤,犧牲無用牝』。若如太學議,春祀三 牲以下,便應一時俱改,以從《月令》,何以偏在一雞?」重 更勒太學議答。博士徐道娛等又議稱:「凡宗祀牲牝 不一。前惟《月令》不用牝者,蓋明在春必雄,秋冬可雌, 非以山林同宗廟也。四牲不改,在雞偏異。相承來久, 議或有由。誠非末學所能詳究。求詳議告報如所稱。 令參詳閏所稱,麤有證據。宜如所上。自今改用雄雞。」 《五行志》:宋文帝元嘉十二年,華林園雌雞漸化為雄。 後孝武即位,皇太后令行於外。亦猶漢宣帝時雌雞 為雄,至哀帝時元後與政也。
明帝《泰始中興》東遷沈法符家,雞有四距。
《符瑞志》:「安帝義熙元年,南康雩都嵩山有金雞,青黃 色,飛集巖間。」
《異苑》:「卞伯玉作東陽郡,竈正熾火,有雞遙從口入,良 久乃沖突而出,毛羽不燋,鳴啄如故。伯玉尋病殞。」 《南史謝朏傳》:「孝武初,朏為吳興,以雞卵賦人,收雞數 千。及遁節不全,為清談所少。」
《傅琰傳》:齊高帝輔政,以山陰獄訟煩積,以琰為山陰 令。賣針賣糖老姥爭團絲,來詣琰,琰掛團絲於柱鞭 之,密視有鐵屑,乃罰賣糖者。又二野父爭雞,琰各問 何以食雞,一人云粟,一人云豆。乃破雞得粟,罪言豆 者。縣內稱神明,無敢為偷。
《武穆裴皇后傳》,「車駕數幸瑯琊城,宮人常從早發,至 湖北,埭雞始鳴,故呼為雞鳴埭。」
《齊春秋》:「鬱林王好鬥雞,密買雞至數千價。」
《述異記》:雩都縣江邊有石室,常有神雞色如金,出穴, 奮翼長鳴,見人輒飛入穴,因號為「金雞穴。」
《袖中記》:移風縣有雞,雄鳴長旦,其聲清如吹角,每潮 至則鳴,故呼為「雞潮。」
《魏書靈徵志》:高祖太和元年夏五月,有司奏「京師有雔雞二,頭上生冠如角,與眾雞異。」是時文明太后臨 朝,信用群小之徵。
《酉陽雜俎》:後魏胡後嘗問沙門寶志國祚,且言「把棗 與雞喚朱。」朱。蓋爾朱也。
《魏書靈徵志》:「世宗正始元年四月,河南有雞雛,四足 四翼。」語在《崔光傳》。
《崔光傳》:「光遷太常卿,領齊州大中正。正始元年夏,有 典事史元顯獻四足四翼雞,詔散騎侍郎趙邕以問 光,光表答曰:『臣謹按《漢書五行志》,宣帝黃龍元年,未 央殿路軨中雌雞化為雄毛,變而不鳴,不將無距。元 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 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劉向以為雞者小畜,主司』」 時起居,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乘君之威, 以害政事,指石顯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 靈帝光和元年,南宮寺雌雞欲化為雄,一身毛皆似 雄,但頭冠尚未變。詔以問議郎蔡邕,邕對曰:「貌之不 恭,則有雞禍。臣竊推之,頭為元首,人君之象也。今雞 一身已變,未至於頭,而上知之,是將」有其事而不遂 成之象也。若應之不精,政無所改,頭冠或成,為患滋 大。是後張角作亂,稱黃巾賊,遂破壞四方,疲於賦役, 民多叛者,上不改政,遂至天下大亂。今之雞狀,雖與 漢不同,而其應頗相類矣。向邕並博達之士,考物驗 事,信而有證,誠可畏也。臣以邕言推之,翅足眾多,亦 群下相扇助之象;雛而未大,腳羽差小,亦其勢尚微, 易制御也。臣聞災異之見,皆所以示吉凶,明君睹之 而懼,乃能招福;闇主視之彌慢,所用致禍。《詩》《書》《春秋》、 秦、漢之事多矣,此陛下所觀者也。今或有自賤而貴, 關預政事,殆亦前代君、房之匹。比者南境死亡千計, 白骨橫野,存有酷恨之痛,歿為怨傷之魂。義陽屯師, 盛夏「未返。荊蠻狡猾,征人淹次,東州轉輸,往多無還, 百姓困窮,絞縊以殞。北方霜降,蠶婦輟事,群生憔悴, 莫甚於今。此亦賈誼哭歎、谷永切諫」之時。司寇行戮, 君為之不舉。陛下為民父母,所宜矜恤,國重戎戰,用 兵猶火,內外怨敝,易以亂離。陛下縱欲忽天下,豈不 仰念太祖取之艱難、先帝經營劬勞也?誠「願陛下留 聰明之鑒,警天地之意,禮處左右,節其貴越。往者鄧 通、董賢之盛,愛之正所以害之。又躬享加罕,宴宗或 闕時,應親肅郊廟,延敬諸父,檢訪四方,務加休息。爰 發慈旨,撫賑貧瘼,簡費山池,減撤聲飲。晝存政道,夜 以安身,博採芻蕘,進賢黜佞,則兆庶幸甚,妖弭慶進, 禎祥集矣。」世宗覽之大悅,後數日而茹皓等並以罪 失伏法,於是禮光愈重。
《靈徵志》:世宗正始元年八月,司州上言,「河內民席眾 家雞雛近尾上復有一頭,口目具,二頭皆從頸後各 有二翼,二足旁行。」是時世宗頗任群小,更有朋黨邪 佞干政之驗。
延昌四年十二月,洛州上言「魏興太守常矯家黃雌 雞,頭上肉角大如棗,長寸三分,角上生聚毛,長寸半。」 肅宗正光元年正月,虎賁中郎將蘭兜家雞雌雄二, 各頭上生兩角,其毛雜色,上聳過冠。時靈太后臨朝 專政。
《三國典略》:齊長廣王湛即皇帝位於南宮,大赦改元。 將赦令,於殿門外建金雞。宋孝王不識其義,問於光 祿大夫司馬膺之:「赦建金雞,其義何也?」膺之曰:「按海 中有占曰:『天雞星動,當有赦』。由是帝王以雞為候。」 《北齊書彭城王浟傳》,浟為滄州刺史,有隰沃縣主簿 張達,嘗詣州,夜投人舍食雞羹,浟察知之,守令畢集, 浟對眾曰:「食雞羹何不還價直也?」達即伏罪,合境號 為神明。
《顏氏家訓》:梁世有人常以雞卵白和沐雲使髮光,每 沐輒破二三十枚。臨死,髮中但聞啾啾數千雞雛聲。 《冥報記》:周武帝好食雞卵,㧞虎為監膳儀同,開皇中, 死而復蘇。雲被攝,證武帝進白團事,儀同不識,左右 曰:「白雞卵為白團也。」
《隋書五行志》:開皇中,有人上書言:「頻歲已來,雞鳴不 鼓翅,類腋下有物而妨之,翮不得舉肘腋之臣,當為 變矣。」書奏不省。京房《易飛候》曰:「雞鳴不鼓翅,國有大 害。」其後大臣多被夷滅,諸王廢黜,太子幽廢。
大業初,天下雞多夜鳴。京房《易飛候》曰:「雞夜鳴,急令。」 又云:「昏而鳴,百姓有事。人定鳴,多戰;夜半鳴,流血漫 漫。」及中年已後,軍國多務,用度不足,於是急令暴賦, 責成守宰,百姓不聊生矣,各起而為盜,戰爭不息,屍 骸被野。
《大唐新語》:杜淹為天策府兵曹,楊文幹之亂,流越巂。 太宗戡內難,以為御史大夫,因詠雞以致意焉。其詩 曰:「寒食東郊道,陽溝競草籠。花冠偏照日,芥羽正生 風。顧敵知心勇,先鳴覺氣雄。長翹頻掃陣,利距屢通 中。飛毛遍綠野,灑血漬芳藂。雖雲百戰勝,會自不論 功。」
《唐書馬周傳》:周每行郡縣,食必進雞,小吏訟之,帝曰: 「我禁御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榜吏斥之《王勃傳》:勃對策高第,年未及冠,授朝散郎,數獻頌闕 下,沛王聞其名,召署府修撰,論次《平臺祕略》。書成,王 愛重之。是時諸王鬥雞,勃戲為文檄英王雞。高宗怒 曰:「是且交構。」斥出府。
《武后傳》:後加號天冊金輪聖神皇帝,遂封嵩山,禪少 室,冊山之神為帝,配為後。封壇南有大槲,赦日置雞 其杪,賜號金雞樹。自製《升中述志》,刻石示後。
《五行志》:「垂拱三年七月,冀州雌雞化為雄。」
永昌元年正月,明州雌雞化為雄。
景龍二年春,滑州匡城縣民家雞有三足。
《御史臺記》:太學博士張昌宗之族叔,精於《五經》,懵於 時事。畜一雞,呼為「勃公子。」
《朝野僉載》:渤海高嶷巨富,忽卒,經日而蘇,云:有一白 衣人眇目,把牒冥司,訟殺其妻子。嶷對云:「不識此老 人。」冥官云:「君命未盡,且放還。」遂悟白衣人乃是家中 老瞎麻雞也。令射殺,魅遂絕。
益州新昌縣令夏侯彪之,初下車,問里正曰:「雞卵一 錢幾顆?」曰:「『三顆』。彪之乃遣取十千錢買三萬顆,謂里 正曰:『未須要,且寄母雞抱之』。」遂成三萬雞。經數月長 成,令縣吏:「與我賣一雞三十錢。」半年之間成三十萬。 《唐書三宗諸子讓皇帝憲傳》:諸王日朝側門,既歸即 具樂縱飲,擊毬鬥雞,馳鷹犬為樂,如是歲月不絕。 《王鉷傳》:「鉷子準為衛尉少卿,以鬥雞供奉禁中。」 《五行志》:「元宗好鬥雞,貴臣外戚皆尚之,貧者或弄木 雞,識者以為雞,酉屬,帝生之歲也。鬥者,兵象,近雞禍 也。」
《舊唐書元宗本紀》:「開元二十六年,禁大寒食,以雞卵 相饋送。」
《開元天寶遺事》:「李林甫不得士心,每有所行,多不協 群議。國人謂林甫精神剛戾,如索鬥雞。」
《東城老父傳》:「老父姓賈名昌,生七歲,趫捷過人,能搏 柱乘梁,善應對,解鳥語音。元宗在藩邸時,樂民間清 明節鬥雞戲。及即位,治雞坊於兩宮間,索長安雄雞, 金毫鐵距,高冠昂尾千數,坊選六軍小兒五百人,使 馴擾教飼,上之好之,民風尤甚。」諸王世家、外戚家、貴 主家侯家,傾帑破產市雞以償雞直。都中男女以弄 雞為事,貧者弄假雞。帝出遊,見昌弄木雞於雲龍門 道旁,召入為雞坊小兒,衣食右龍武軍三尺童子,入 雞群,如狎群小壯者、弱者、勇者、怯者,水穀之時,疾病 之候,悉能知之。舉二雞,雞畏而馴,使令如人護雞。坊 中謁者王承恩言於元宗,召試殿庭,皆中元宗意,即 日為五百小兒長,加之以忠厚謹密,天子甚愛幸之, 金帛之物,日至其家。開元十三年,雞籠三百,從封東 岳。父忠死太山下,得子禮,奉屍歸葬雍州縣官為葬 器,喪車乘傳洛陽道。十四年三月,衣鬥雞服,會元宗 於溫泉,當時天下號為「神雞童。」時人為之語曰:「生兒 不用識文字,鬥雞走馬勝讀書。賈家小兒年十三,富 貴榮華代不如。能令金距期勝負,白羅繡衫隨軟輿。 父死長安千里外,差夫特道挽喪車。」昭成皇后之在 相王府,誕聖於八月五日。中興之後,制為千秋節,賜 天下民牛酒,樂三日,命之曰「酺」,以為常也。大合樂於 宮中,歲或酺於洛。元會與清明節,率皆在驪山。每至 是日,萬樂具舉,六宮畢從。昌冠雕翠金華冠,錦袖繡 襦褲,執鐸,拂導群雞,敘立廣場,顧盼如神。指揮風生, 樹毛振翼,礪吻磨距,抑怒待勝,進退有期。隨鞭指低 昂,不失昌度。勝負既決,彊者前,弱者後,隨昌鴈行,歸 於雞坊。角觝萬夫,跳劍尋撞,蹴毬踏繩,舞於竿。顛者 索氣沮色,逡巡不敢入。豈「《教猱》擾龍之徒歟?」二十三 年,元宗為娶梨園弟子潘大同女,男服佩玉,女服繡 襦,皆出御府。昌男至信、至德,天寶中妻潘氏,以歌舞 重幸於楊貴妃,夫婦席寵四十年,恩澤不淪,豈不敏 於伎,謹於心乎?上生於乙酉雞晨,使人朝服鬥雞,兆 亂於太平矣。上心不悟。十四載,祿山陷洛,潼關不守, 大駕幸成都,奔衛乘輿,夜出便門,馬踣道穽,傷足不 能進,伏入南山。每進雞之日,則向西南大哭。祿山往 年朝於京師,識昌於橫門外。及亂,二京以千金購昌 長安洛陽市,昌變姓名,依於佛舍。洎太上皇歸興慶 宮,肅宗受命於別殿。昌還舊里居室為兵掠,家無遺 物,布衣憔悴,不復得入禁門矣。
《酉陽雜俎》:「蜀有費雞師,目赤無黑睛,本濮人也。成式 長慶初見之,已年七十餘。或為人解災,必用一雞,設 祭於庭。又取江石如雞卵,令疾者握之,乃踏步作氣 噓叱,雞旋轉而死,石亦四破。」
威遠軍子將臧平者,好鬥雞,高於常雞數寸,無敢敵 者。威遠監軍與物十疋,強買之,因寒食乃進十宅。諸 王皆好鬥雞,此雞凡敵十數,猶擅場怙氣。穆宗大悅, 因賜威遠監軍帛百疋。主雞者想其蹠距,奏曰:「此雞 實有弟,長趾善鳴,前歲賣之河北軍將,獲錢二百萬。」 《因話錄》:文宗嘗觀鬥雞,優人稱歎大好雞。上曰:「雞既 好,便賜汝。」
《聞奇錄》:葉簡剡人善卜筮,有將雞子二箇占云:「此物不難知,一雄兼一雌。請將打破看,方明混沌時。」《雲仙雜記》:張寶嘗使子弟巡市,乞雞鴨卵殼,雞卵以 煮藥,鴨卵以金絲縷海棠花,名鮫胎盞。醉後畏酒,時 多用之。
《靈應錄》:衢州民家,里胥至,督促租賦,家貧無以備餐, 只有哺雞一隻,擬烹之。里胥恍惚間,見桑下有著黃 衣女子,前拜乞命,又云:「自死即閒,不忍兒子,未見日 光,里胥曰:『某到此催徵,即無追捕殺傷者』。」其女泣而 逃,里胥驚惻,回至屋頭,見一雞哺數子,其家將縛之, 次意疑之,不許殺,遂去。後一旦再來,其雞已抱出一 群子,見里胥向前踴躍,有似相感之狀,捨而遂行。數 百步,遇一虎跳躑漸近,忽一雞飛出,撲其虎眼,里胥 因斯奔馳得免。至暮從別路回其家,已不見雞,問之, 云:「朝來西飛,去杳無蹤。」里胥恠之,具說見虎之事,遂 往尋之。其雞已斃於草間,羽毛零落。自後一邨少有 食雞子者。
《北夢瑣言》:唐崔魏公鉉鎮渚宮,有富商船居,中夜暴 亡,迨曉氣猶未絕。鄰房有武陵醫士梁新聞之,乃與 診視曰:「此乃食毒也,三兩日得非外食耶?」僕夫曰:「主 公少出船,亦不食於他人。」梁新曰:「尋常嗜食何物?」僕 夫曰:「好食竹雞,每年不下數百隻,近買竹雞,併將充 饌。」梁新曰:「竹雞喫半夏,必是半夏毐也。」命搗薑捩汁, 折齒而灌之。由是方蘇。
《唐書五行志》:「大中八年九月,考城縣民家雄雞化為 雌,伏子而雄鳴,化為雌。王室將卑之象,反雌伏也。」 「咸通六年七月,徐州彭城民家雞生角。」
文明後,天下屢奏雌雞化為雄,或半化者。
《扶南傳》:「扶南人喜鬥雞。」
《番禺雜記》:「海邊時有鬼市,半夜而合,雞鳴而散,人從 之,多得異物。」
《稽神錄》:「江夏有林主簿,虐而好賭,甚愛一女,好食雞, 里胥日供雙雞。一日將殺雞,雞走,其女自逐之,雞入 舍北枯井中,女亦入井,遂不見。林自往,亦入井不出。 俄井中黑氣騰上如炊,其家但臨井而哭,無敢入者。 有屠兒請入視之,但見大釜,湯涌火熾,有人拒其足 曰:『事不干汝』。」不得入而出。久之,氣稍稍而熄。井中惟 「雞骨一具,人骨二具」,
《太平廣記》:「合肥有富人劉某好食雞,每殺雞必先刖 雙足置木櫃中,血瀝盡乃烹,以為去醒氣。某後病,生 瘡於鬢,既愈,復生小雞足於瘡瘢中,每巾櫛必傷其 足,傷即流血被面,痛楚竟日,如是積歲,無日不傷,竟 以是卒。」
《五代史?楚世家》:馬殷子希聲立,授武安、靜江等軍節 度使。希聲嘗聞梁太祖好食雞,慕之,乃日烹五十雞 以供膳。葬殷上潢,希聲不入泣,頓食雞肉數器而起。 其禮部侍郎潘起譏之曰:「昔阮籍居喪而食蒸豚,世 豈乏賢邪?」
《清異錄》:郝輪陳別墅,畜雞數百。外甥丁權伯勸諭輪: 「畜一雞,日殺小蟲無數,況損命莫知紀極,豈不寒心?」 輪曰:「汝要我破除羹本。」雖親而實疏也。
《宋史樂志》:太平興國中,伶官蔚茂多侍大宴,聞雞唱, 殿前都虞候崔翰問之曰:「此可被管絃乎?」茂多即法 其聲,製曲曰《雞叫子》。
《澠水燕談錄》:王元之謫守黃州,有二虎,一虎死,食之 殆半,群雞夜鳴,日官謂守土者當其咎。太宗惜其才, 即徙蘄州。謝表云:「有茂陵封禪之書,正期身後之語。」 帝深異之,促詔還臺,未行捐館。
《宋史五行志》:「咸平三年八月,黃州群雞夜鳴,至冬不 止。」
《樂善錄》:「唐詢家因煮雞,忽有火光出於釜中,發蓋視 之,水面盡成五色。有未產雞子,其黃化為菩薩像,袖 手伸足,眉目瞭然,其白化為蓮花座。詢家大駭,誓不 復食。酒官衛敦禮驗之不誣,遂上於府。安撫張尚書, 屬譚篆為文以記之。」
《聞見近錄》:張大夫士澄房兄士寧,居咸平縣,豪有力, 性嗜雞子,日食十數以為常。其主典庫冀五郎者,每 為畜之。一日,冀方探篋取之,一自篋中直上而升,至 士寧庖舍而墜地,氣若黑霧,其臭薰烈,家人驚異。間 火起,堂廡帑藏,須臾而盡。
《青箱雜記》:《史記》稱四裔各異卜,《漢書》稱粵人以雞卜, 信有之矣。元豐中,余任大理丞,斷嶺南奏案,韋庶為 人所殺,疑屍在潭中,求而弗獲。庶妻何氏以鐺就岸 爨煮雞子卜之,咒云:「儂來在箇潭裏,來在別處。」少頃, 雞子熟,剖視得儂。韋全曰:「雞卵得儂,屍在潭裏。」果得 之。然不知所謂得儂者,其兆如何也。
《宋史張根傳》:「根字知常,性至孝,母方病,每至雞鳴則 少蘇,後不忍聞雞聲。」
《五行志》:「紹興初,陳州民家雞忽人言,近雞禍也。松陽 縣民家雞生三足,縣治有雞伏卵,毛生殼外。近雞禍」, 亦毛孽也。
乾道六年,西安縣官塘有物,雞首人身,高丈餘,晝見於野。
慶元三年,饒州軍營雞卵出蛇,近雞孽,亦蛇孽也。婺 源縣張村民家雌雞化為雄,烹之,形冠距而腹卵孕。 同里洪氏家雄雞伏子,中一雛三足。咸淳五年,常州 雞羽生距。
《冷齋夜話》:「萬安軍南並海石崖中,有道士,年八九十 歲,自言本交趾人,渡海船壞於此崖,因庵焉。養一雞, 大如倒掛,日置枕中啼即夢覺。」
《癸辛雜識》:「葉亦愚上書後,朝廷捕之甚急,遂禱之霍 山張王廟。是夕夢一白衣裹帽人指庭下一雞,為蛇 所纏,牢不可解。其後有黥而王之驗,二物巳酉合也。」 《遯齋閒覽》:「羅可,沙陽之碩儒也,性度寬弘,詞學贍麗。 嘗預鄉薦,見斥於禮部,遂慨然不復有進取意,以疏 放自適,鄉人共以師禮事焉。人有竊刈其園中蔬者」, 可適見,因躡足伏草間避之,以俟其去。又有攘殺其 雞者,可乃攜壺就之,其人慚悚服罪。可執其手曰:「與 子幸同里閭,不能烹雞以待子,我誠自愧。」乃設席呼 其妻孥環坐,盡醉而歸,終不以語人。人由是相誡無 犯。年六十七而終。
《豹隱紀談》:自來縣尉下鄉擾人,雖監司郡守亦不能 禁止,邇來尤甚。京口旅邸中有戲效古風雅之體,作 《雞鳴》詩曰:「雞鳴,刺縣尉下鄉也。雞鳴喈喈,鴨鳴呷呷, 縣尉下鄉,有獻則納。雞鳴於塒,鴨鳴於池,縣尉下鄉, 靡有孑遺。雞既烹矣,鴨既羹矣,鑼鼓鳴矣,縣尉行矣。」 《雞鳴》三章,章四句。
《元史鐵哥傳》:鐵哥父斡脫赤,鐵哥甫四歲,性穎悟,不 為嬉戲,從那摩入見,帝問誰氏子,對曰:「兒斡脫赤子 也。」帝方食雞,輟以賜鐵哥,鐵哥捧而不食,帝問之,對 曰:「將以遺母。」帝奇之,加賜一雞。
《輟耕錄》:嘗至松江鍾山淨行庵,見籠一雄雞,置於殿 之東簷,請問其故,寺僧云:「畜此以司晨,蓋十有餘年 矣。」時刻不爽。余竊記張公文潛《明道雜志》云:「雞能司 晨,見於經傳,以為至論」,而未必然也。或天寒雞嬾,至 將旦而未鳴,或夜月出時,鄰雞悉鳴,大抵有情之物, 自不能有常而或變也。若然,則張公之言非歟?因舉 似以詢其所以。僧云:「司晨之雞必以童。若壞其天真。 豈能有常哉。」蓋張公特未知此理故耳。
賢奕胡公壽安,初任信陽,調獲鹿,永樂中任新繁。在 官未嘗肉食。其子自徽來省,居一月,烹二雞。胡怒曰: 「吾居官二十餘年,嘗以奢侈為戒,猶恐弗能令終。爾 如此,不為吾累乎?」
軒輗為浙江按察使,四時一布袍,蔬食不厭。約諸僚 三月出俸,易肉一觔。故舊經過輒留飯,飯惟一肉。或 至殺雞,皆驚異曰:「軒廉使殺雞,為客大破費。」
《淮安府志》:「弘治戊午,新城牛尚武家起屋,上梁,白雄 雞鳴於梁上,生一卵,堅甚,取供佛前,化為水。」
《庚己編》:弘治末,南昌艾公璞巡撫江南,蘇州屬縣崇 明申報本縣民家有雞生卵而方者,異而碎之,中有 一彌猴,纔大如棗。艾公以告巡江都御史長洲陳璚, 欲同奏於朝。陳公曰:「妖異誠當以聞,然其物怪甚,度 已不存矣。萬一柄臣喜事者以詔旨取驗,何以進命?」 艾公乃止。吳用見其文移雲。
《冠縣志》:「正德十一年冬,雞生三足。」
《江寧府志》:「大晨雞,萬曆壬子,小人國入貢,舟泊石城。 其人長可二尺許,紺髮綠睛,衣綠衣,多摺縫方巾,與 中國類者。所貢錦雞凡四,青鸞一,白鸚鵡四。大晨雞 其一重五十觔,狀類中國之雞,而身肥,冠聳高四尺 許。」
《客座新聞》:偶:「武孟,吳之太倉人也,有詩名,嘗為武岡 州幕官,因鑿渠得一瓦枕枕之,聞其中鳴鼓起擂,一 更至五更,鼓聲次第更轉不差。既聞雞鳴,亦至三唱 而曉,抵暮復然。武孟以為鬼怪,令碎之。及見其中設 機局以應夜氣,識者謂為諸葛武侯雞鳴枕也。」 《觚不觚錄》:「先君以御史請告裡居,巡按來相訪,則留 飯,葷」素不過十器,或少益以糖蜜、果餌、海味之屬。進 子鵝,必去其首尾,而以雞首尾蓋之,曰「御史毋食鵝 例也。」
《澤州志》:「崇禎十三年,遊僧入高平南關,市集募化。至 石牌坊,有雄雞突飛僧頂,毒啄不止,血流被面,驅之 不去。旁人障僧令走,雞隨之,鳴啄更厲。眾驚異,白於 官,一加拷訊吐實。蓋曾殺賣香客於途,攫其錢,即雞 主也。啟屍不獲,獄未成而僧服冥報,相傳為義雞也。」 《石城縣志》:「石上里豐山許立卓夫婦皆長厚,喜施濟」, 逢朔朢,同往三峰寺祈嗣,極其誠懇。寺一老僧戒律 甚嚴,偶適市,見一群雛雞爭啄生蟲,惟一雛勿啄。僧 乞得勿啄者,歸而養之。歲餘,峨冠修尾,潔白一雄也。 日遶佛殿,不遺一矢。夜必飛棲西廊之梁上,聞僧夜 誦經,則喉間格格相答響。忽死,見夢於僧曰:「我往許 立卓家投胎矣,師來當拔我左脅之毛。」他日僧詣卓, 卓喜,為治齋,曰:「賴佛得兒,然無如苦啼何?」僧以夢告。 卓急取兒示之,脅果有白雞毛,拔之而啼,遂止。僧為命名曰玉器。比長,伶利精巧,其人如玉修然,一偉丈 夫也。
雞部雜錄
編輯《易經中孚上九》:「翰音登於天,貞凶。」〈本義〉「雞曰翰音」,乃《巽》 之象。居巽之極,為「登於天。」雞非登天之物,而欲登天, 信非所信,而「不知變」,亦猶是也。〈大全〉胡氏曰:雞鳴必先 振其羽,故曰「翰音。」而其鳴有信,故於《中孚》言之。五上 天位,九二鶴也,而鳴於地之陰;上九,雞也,而鳴於天 之高。有是理乎?居信之極而不知變,雖正亦凶,況不 正乎。
《說卦》:「巽為雞。」〈大全〉以入伏之身,而出聲於天氣重陽之 內,與地風同,其感者,雞也。雞之鳴於丑半者,重陽之 時也。或曰:雞之行,首動於前,足動於中,身不動而隨 其後,能動之二陽在前在中,不動之一陰在後也。龔 氏曰:雞,羽屬也,而能飛,其性則為入為伏,知時而善 應,故「《巽》為雞。」
《書經牧誓》:「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
《詩經王風君子於役》章:「雞棲於塒。」〈傳〉鑿牆而棲曰「塒。 雞棲於桀。」〈傳〉《雞棲於杙》,為桀。
《鄭風》:女曰《雞鳴章》:「女曰雞鳴,士曰昧旦。」
《風雨章》「風雨淒淒,雞鳴喈喈。」〈注〉「《喈喈》,雞鳴之聲。」 「風雨瀟瀟,雞鳴膠膠。」〈大全〉《膠膠》,群雞之聲。
風雨如晦,雞鳴不已。
《齊風雞鳴章》「雞既鳴矣,朝既盈矣。匪雞則鳴,蒼蠅之 聲。」
《禮記·內則》:「子事父母,雞初鳴,咸盥漱。」〈疏〉此據年稍長 者,若其孺子,則晏起而不能雞初鳴也。
《雜記》:「成廟則釁之,門夾室皆用雞。」〈疏〉門與夾室各一 雞,凡用三雞,故云「皆」也。
《周禮春官》:「司尊彝,春祠夏禴,祼用雞彝、鳥彝。」〈訂義〉鄭鍔 曰:「春祠之彝則飾以雞。雞,東方之畜,歲起於東,於時 為春也。」
《夏官》職方氏辨九州之國,正東曰青州,其畜宜雞狗。 《戰國策》,秦惠王謂寒泉子曰:「蘇秦欺敝邑,欲以一人 之智反覆山東之君。」夫諸侯之不可一,猶連雞之不 能俱止於棲也。
《老子道德經獨立章》:「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 老死不相往來。」
《師曠占》:「長吏乘車出入行步,道上有雞飛集車上者, 雄遷雌去。」
《文子上德篇》:「乳犬之噬虎,伏雞之搏貍,恩之所加,不 量其力。」
《莊子大宗師》篇:「浸假而化,予之左臂以為雞,予因以 求時夜。」
《庚桑楚篇》:「越雞不能伏鵠卵,魯雞固能矣。」雞之與雞, 其德非不同也。有能與不能者,其才固有巨小也。 《列子天瑞篇》:「醯雞生乎酒。」
《墨子非攻》篇:「攘人犬豕雞豚者,其不義又甚;入人園 圃,竊桃李,是何故也?以虧人愈多,其不仁滋甚,罪益 厚。」
《小取篇》:「且夫讀書,非好書也;且鬥雞,非雞也。好鬥雞, 好雞也。」
《迎敵祠篇》:「敵以東方來迎之東壇,壇高八尺,堂密八。 年八十者八人主祭,青旗青神,長八尺者八,弩八八 發而止。將服必青,其牲以雞。」
公孫龍子《通變論》:「牛羊有毛,雞有羽。謂雞足一,數足 二,二而一,故三。謂牛羊足一,數足四,四而一,故五。牛 羊足五,雞足三。故曰:牛合羊,非雞非有,以非雞也。」 《荀子榮辱》篇:「人之生也,方多畜雞狗豬彘,又畜牛羊, 然而食,不敢有酒肉。」
《呂氏春秋明理》篇:「至亂之化,雄雞五足。」
《應言》篇:白圭謂魏王曰:「市丘之鼎以烹雞,多洎之,則 淡而不可食,少洎之,則焦而不熟。」
《史記·蘇秦傳》:蘇秦說韓宣惠王曰:「鄙諺云:寧為雞口, 無為牛後。」〈注〉索隱曰:《戰國策》云:「寧為雞屍,不為牛從。」 延篤注云:「屍,雞中主也。從謂牛子也。言寧為雞中之 主,不為牛子之從後也。」正義曰:雞口雖小猶進食,牛 後雖大乃出糞也。
《古諺》:「失晨之雞,思補更鳴。」
《易林》:「眄雞無距,與鵲交鬥。翅折目盲,為鳩所傷。 望雞得雛,求馬獲駒。大德生少,有廖從居。」
空槽注豬,㹠彘不到。張弓視雞,雄鳩飛去。 光禮「春成,陳倉雞鳴。」陽明失道。不能自守,消亡為咎。 十雌百雛,常與母俱。抱雞搏虎,誰敢害者雞方啄粟,為狐所逐。走不得食,惶怖惕息。
裸裎逐狐。為人歡笑。牝雞鳴晨。主作亂妖。
《虐眾盜名》,雄雞折頸。
《狗冠》雞步,君失其所。出門抵山,行者憂難。水灌我園, 高陸為泉。
空槽注器,豚彘不至。張弓祝雞,雄父飛去。
《爭雞失羊》,亡其金囊,利不得長。陳蔡之患,賴楚以安。 畜牝無駒,養雞不雛。群羊三歲,不生兩頭。
《雞鳴》失時,君騷於憂。
「雞雉失雛,常畏狐狸。黃池要盟」,越國以昌。
「養雞生雛」,「畜馬得駒。」
雄雞不晨,雌雞具呻。志疪心離,三旅生哀。
「蟻封戶穴,大雨將集;鵲數起鳴,牝雞歎室相薨。」《雄文》 來到在道。
《心得所》好。口常欲笑。公孫蛾眉,雞鳴樂夜。
《雞鳴》同舉,思配無家。執佩持鳧,莫使致之。
鳥飛無羽,雞鬥折距。徒自長嗟,誰肯為侶。
《淮南子泰族訓》:「人主有伐國之志,雄雞夜鳴,庫兵動 而戎馬驚。」〈注〉戎馬,兵馬。雞夜鳴而起,氣之感動也。 《說山訓》:「雞知將旦,鶴知夜半,而不免於鼎俎。」
《春秋繁露》:「雞至幾明,皆鳴而相薄,其氣益精,故陽益 陽而陰益陰,陽陰之氣,因可以類相益損也。」
《韓詩外傳》田饒曰:「獨不見夫雞乎?首戴冠者,文也;足 搏距者,武也;敵在前敢鬥者,勇也;見食相告,仁也;守 夜不失時,信也。雞有此五德,君猶日瀹而食之者,何 也?則以其所從來者近也。」
《說苑尊賢篇》:「舉杖而呼狗,張弓而祝雞,雖有香餌而 不能致者,害之必也。」
《京房易妖》占「君用婦言,則雞生妖。」
《參同契》:「牝雞自卵,其雛不全。」
《鹽鐵論》:「今食必趣時,羊淹雞寒。」
辭小取大,雞廉狼吞。
《白澤圖》「雞有四距重翼者,龍也,殺之震死。」
《漢官儀》:「宮中不畜雞,汝南出長鳴雞,衛士候於朱雀 門外,專傳雞唱。」
崔實《四民月令》:「十二月,東門磔白頭雞,可以合藥。」 《風俗通》呼雞曰朱朱。俗說雞本朱公化而為之。今呼 雞者,朱朱也。謹按《說文解》,喌喌二口為讙,州,其聲也, 讀若祝。祝者,誘致禽畜和順之意,喌與朱音相似耳。 俗說雞鳴將旦,為人起居,門亦昏閉晨開。扞難守固, 禮貴報功,故門戶用雞也。
《青史子書》說:「雞者,東方之牲也。歲終更始,平秩東作, 萬物觸戶而出,故以雞祀祭也。」
太史丞鄧平說:「臘者,所以迎刑送德也。大寒至,常恐 陰勝,故以戌日臘。戌者,溫氣也,用其氣日殺雞,以謝 刑德,雄著門,雌著戶,以和陰陽,調寒配水,節風雨也。」 謹按《春秋左氏傳》,周大夫賓孟適郊,見雄雞自斷其 尾,歸以告景王曰:「憚其為犧也。」《山海經》曰:「祠鬼神皆 以雄雞。」魯郊祀,常以丹雞祀日,以其朝聲赤羽,去魯 侯之咎。今人卒得鬼刺痱悟,殺雄雞以傅其心上,病 賊風者,作雞散。東門雞頭,可以治蠱。由此言之,雞主 以禦死辟惡也。
《論衡程材》篇:「牛刀可以割雞,雞刀難以屠牛。」
《物勢篇》:「五行之氣相賊害,含血之蟲相勝。服」曰:「審如 論者之言,含血之蟲亦有不相勝之效。」酉,雞也,卯,兔 也。金勝木,雞何不啄兔?
《解除篇》:「暴穀於庭,雞雀啄之。主人驅彈則走,縱之則 來。不終日,立守,雞雀不禁。」
《論死篇》:「雞卵之未字也,澒溶於𪃟中。潰而視之,若水 之形。良雌傴伏,體方就成。就成之後,能啄蹶之。 申鑒睹孺子之驅雞,而見御民之術。孺子之驅雞,急 則驚,緩則滯,馴則安。」
《人物誌材能》篇:「或曰:『人材有能大而不能小,猶函牛 之鼎,不可以烹雞』。愚以此為非名也。夫能之為言,已 定之稱,豈有能大而不能小乎?凡所謂能大而不能 小,其語出於性有寬急。性有寬急,故宜有大小。寬弘 之人,宜為郡國,使下得施其功而總成其事;急小之 人,宜理百里,使事辦於己。然則郡之與縣,異體之大」 小者也。以實理寬急論辨之,則當言「大小異宜」,不當 言「能大不能小」也。若夫雞之與牛,亦異體之小大也, 故鼎亦宜有大小。若以烹犢,則豈不能烹雞乎?故能 治大郡,則亦能治小郡矣。
嵇康《宅無凶吉,論》夫同棲之雞,一欄之羊,賓至而有 死者,豈異之哉!
《博物志》《神農本草》云:「雞卵可作琥珀。其法取伏卵毈 黃白渾雜者,煮及尚軟,隨意刻作物件,以苦酒漬數 宿,既堅,內著粉中,佳者乃亂真矣。此世所恆用,作無 不成者。」
《抱朴子·對俗篇》:「余數見人以蛇銜膏連已斬之指桑 豆易雞鴨之足。異物之益,未可誣也。」
《金丹篇》「王君丹法,巴沙及汞,內雞子中,漆合之,令雞伏之,三枚,以王相日服之,住年不老。小兒不可服,不 復長矣。與新生雞犬服之,皆不復大。」
《登涉篇》:山中寅日有自稱虞吏者,虎也;酉日稱將軍 者,雞也。但知其物名,則不能為害。
《吳失》篇:「紲芻狗,而責盧鵲之效。」「雞鶩而崇鷹揚」之 功,其不可用亦較然矣。
《博喻》篇:「雞知將旦,不能究陰陽之曆數。」
《荊楚歲時記》:「正月一日,長幼各進一雞子。」
貼畫雞戶上,懸葦索於其上,插桃符其傍,百鬼畏之。 按,董勛《問禮俗》曰:「正月一日為雞令一日不殺雞」,亦 此義也。古乃磔雞,今則不殺。
鬥雞鏤雞子,鬥雞子。〈注〉按《玉燭寶典》。此節城市尤多 鬥卵之戲。
《交州記》:「長鳴雞,出日南。」
《裴元新言》:正朝,縣官殺羊,懸其頭於門,又磔雞以副 之,俗說以厭厲其氣。元以問河南任君,任君曰:「是月 土氣上升,草木萌動,羊齧百草,雞啄五穀,故殺之以 助生氣。」
《南越志》:「雞冠四開如蓮花,鳴聲清徹也。」
高興縣多客雞,如家雞,五采,至則年穰。
《論墓書》養白雞,令識其主聲形。以五月五日、九月九 日任意用五色綵長五寸繫雞頸,將雞於名山,放雞 著山,仰頭咒曰:「必存鳴晨。」雞心開悟。
《雜五行書》「欲求婦,取雄雞兩毛,燒煮酒中飲之,所求 必得。」用戊子日。此是天地合日,必得。三往。不得,女當 死。
《臨海異物志》:「杉雞,黃冠青綬,常住杉樹下。頭上有長 黃毛,頭及頸正青如垂纓。」
《南州異物志》:「狼盲之雞,特稟異聲。」
《顏氏家訓》:「太史公記曰:『寧為雞口,無為牛後』。」此是刪 《戰國策》耳。按延篤《戰國策音義》曰:「屍,雞中之主,從牛 子。」然則口當為屍,後當為從,俗寫誤也。
《夢書》:「雞為武吏,有冠距也。夢見雄雞,憂武吏也。眾雞 入門,吏捕也。群鬥舍中,驚兵怖也。」
《酉陽雜俎》:「雞無故自飛去,家有蠱;雞日中不下樹,妻 妾姦謀。」
古琵琶用鶤雞股。
《北戶錄》:「韶州擇雞毛為筆,亦有圓如錐,方如鑿,可抄 寫細字者。」
邕州之南,有善行術者,取雞卵墨畫,祝而煮之,剖為 三片,以驗其黃,然後決嫌疑,定禍福,言如響答。據此 乃古法也。《神仙傳》曰:「人有病,就茅君請福,煮雞子十 枚以納帳中,須臾茅君擲出,中無黃者病多愈,有黃 者不愈。常以此為候。」
《南方》逐除夜及將發船,皆殺雞,擇骨為卜。
《續博物志》:白蟻聞竹雞之聲化為水,竹雞自呼「泥滑 滑」是也。或曰:白雞之雄,亦能化白蟻。
《北夢瑣言》:唐李太尉德裕左降至朱崖,著四十九論, 敘平生所志。嘗遺段成式書曰:「自到崖州,幸且頑健, 居人多養雞,往往飛入官舍,今且作祝雞翁爾。」 《譚子化書》:梟夜明而晝昏,雞晝明而夜昏,其異同也 如是。或謂梟為異,則謂雞為同,或謂雞為異,則謂梟 為同。孰梟雞之異晝夜乎?晝夜之異梟雞乎?孰晝夜 之同梟雞乎?梟雞之同晝夜乎?夫「耳中磬,我自聞;目 中花,我自見。」我之晝夜,彼之晝夜,則是晝不得謂之 明,夜不得謂之昏。能齊昏明者,其惟大人乎!
《兼明書》「《風俗通》云:『雞,朱氏之所化,故呼雞作朱朱聲』。」 明曰:「萬物之生,始於開闢。軒轅之世,已知十二屬之 所配,豈朱氏之姓,興於軒轅之前乎?按朱氏出於邾 國之後,春秋之時,未有朱氏,豈春秋之後方有雞乎? 《風俗通》以呼雞作朱朱聲,即雲朱氏之化,且呼鴨作 與與聲,又是誰氏之化耶?」
東坡《志林》:僧謂酒為「般若湯」,謂魚為「水梭花」,雞為「鑽 籬菜」,竟無所益,但欺而已。世常有之,人有為不義而 文之以義名者,與此何異哉!
《物類相感志》:「雞喫貓飯能啄人。」
雞子開小竅,去黃白了,入露水,又以油紙糊了,日中 曬之,可以自升起,離地三四尺。
雞未𦐂者,以苕箒趕之,則𦐂毛倒生。 煮雞子令一層層熟。相間者,以火煮,令一著一滅,頻 炒動,則層層熟入去。
煮老雞以山裏果煮就爛,或用白梅煮亦好。
母雞生子與青麻子吃,則常生不抱卵。
山家清供,李白詩云:「亭上十分綠醑酒,盤中一味黃 金雞。」其法燖雞淨洗,用麻油鹽水煮,入蔥椒,候熟擘 飣,以元汁別供,或薦以酒,則白酒初熟,黃雞正肥之, 樂得矣。有如新法用炒等製,非山家不屑為,恐非真 味也。每思茅容以雞奉母,而以菜奉客,賢矣哉! 《感應類從志》,胡桃之券,令雞夜鳴。〈注〉以胡桃樹東南 枝劈之,書券字訖,遶之於雞棲下,則夜鳴不止。 《蠡海集》:或曰:「雞鴨卵之生,皆繫著於脊,其產於後竅不知自何道而能出?」答曰:「凡鳥之生卵者,莫不繫著 於脊,蓋本乎天者親上也。脊繫卵處,下生一腸,上口 連屬於繫卵,卵既長足而產,則入於此腸,俗謂之花 腸也。下口乃並於糞腸,以通於後竅出焉。」卵之殼皆 於當日始能堅。何以知其然?因宰殺之日。隔宿可驗 也。
《筆記》:「喌於場者雞至。」
《王氏談錄》:公言:人嘗雲「汝南出鳴雞。」考之舊事,漢時 於汝南取能雞鳴歌之人,其雲「鳴雞」,蓋謬也。
《聞見後錄》:曹植《七啟》言食味芳蓮之巢龜。張協《七命》 言「食味丹穴之雛雞。」極盛饌,而二物似不宜充庖也。 《老學庵筆記》:「淮南諺曰:『雞寒上樹,鴨寒下水』。」驗之皆 不然。有一媼曰:「雞寒上距,鴨寒下嘴耳。」上距,謂縮一 足,「下嘴」謂藏其咮於翼間。
《續明道雜誌》:雞能司晨,見於經傳,以為至信,而未必 然也。某任河南壽安尉,因驗屍往旁縣,夜宿一村寺 中,以明日程尚遠,余謂從者曰:「雞鳴時上道。」從者曰: 「今天寒雞懶,俟其鳴向明矣,不若見星而行也。」余未 之信。明日將旦而行,雞竟未鳴。在黃州時,或夜月出, 四鄰雞悉鳴,大抵有情之物,自不能有常而或變也。 《貴耳集》:歐陽詢《藝文類聚》有「為禽獸九錫,以雞」為《稽 山子》。
《演繁露》魏武奏事曰:有急,以雞羽插木檄,謂之羽檄。 《說文》曰:「檄以木簡為書,長尺二寸。」
《佩楚軒客談》:安溪山多竹雞,山中人云春食蘭花。 《瑯嬛記》:客有曰:「犬姓盧,雞姓朱。」沈尚書曰:「雞既姓朱, 則鴨姓奚也。」
《五色線通典》:晉袁喬妻于氏上表論義,子議曰:「鄙諺 有之:黃雞生卵,烏雞伏之。但知其為烏雞之子,不知 為黃雞之兒。」小可以喻大。
《燕書》:宋剔成君自高視群臣皆下,有諫者輒拒曰:「爾 欲上我邪?毋不已也。」指所佩劍曰:「愳此乎?」皆怖汗而 退。欲造九成臺於雍丘之郊,恐群臣言,戒門者毋納 士納則死。北殷子且謂門者曰:「吾將見吾君。」門者沮 之,子且堅欲入,且曰:「吾事君十年,豈不知君?君所甚 惡者諫耳。吾不諫則已,何沮也?」曰:「子既不諫,欲入何 為?」曰:「『吾善為雞戲,將以悅君也』。門者入白剔成君,君 召至,子且股肱為翼,膠膠而長鳴。鳴已,急趨出,氣甚 暢。君怪之,趣使還。問曰:『子人耳,乃效雞鳴,何也』?」曰:「臣 尊雞甚,故效之耳,何故尊之?」曰:「臣以堯舜之知,或不 如也。」曰:「是何言歟?是何言歟?寡人聞非聖人者無法, 況方之異類乎?」曰:「臣言敢非聖人,竊有疑也。道蔽天 地者堯,德及萬世者舜,皆古聖人也。今謂其知不若 雞者,誠過乎?激然風雨晦冥,能司晨不愆度者,堯舜 能之乎?」曰:「不能也。」曰:「堯舜雖大聖,司晨必以雞乎?」曰: 「固也。」曰:「君如知此,奈何盡下群臣,無若雞者乎?」君喜 曰:「群臣無言及茲者,今乃始聞之。寡人有過,子宜力 諫也。」曰:「君令臣諫,臣不敢隱。今賦急民單環四封,皆 強敵,夙夜憂勤,且愳不免,況事遊觀乎?」曰:「寡人不敢 也。」曰:「君曰:『不敢』。而造九成之臺,何也?」《剔成》君即日罷 其役。君子曰:「日之行晝,天下無不照,月之行夜,萬國 無不明。然日月之光,有所不及者,一燈之微,足補其 功。」此蓋子且《雞喻》之說也。
《簷曝偶談》:今人以半夜雞鳴為不祥,其來遠矣。唐來 鵬《曉雞》詩云:「黯黯嚴城罷鼓鼙,數聲相續出寒棲。不 嫌驚破紗窗夢,卻怕為妖半夜啼。」
《潛溪邃》:言:「雞司晨,犬警夜,雖堯舜不能廢。人有棄小 善而弗采者,非道哉!」
《田家雜占》:母雞背負雞雛,謂之「雞跎兒,主雨。」
《家》雞「上宿遲,主陰雨。」
黃昏雞啼,主有天恩好事,或有減放稅糧之喜。 《空同子》知聲而不知音者,禽獸是也。如「喌喌呼雞,落 落呼豬」,呼之則應者知聲也。
《麓堂詩話》:「熊蹯雞跖,筋骨有餘,而肉味絕少,好奇者 不能舍之,而不足以厭飫天下。」
《暖姝由筆松漠記聞》云:「殺雞炙股烹䔕,音蒲,膞肉也。 今亦云然,蓋胸下之白肉也。」
《玉笑零音》。蘇子瞻作。殺雞之疏,非吾儒之仁。
「雞鷙雄塒,犬猛專牢」,強弱之不敵也。
《未齋雜言》:「閒見村家養雞無雄,取其卵就釜底摩之, 而無不育。」
廣莊嗜雞雛者,養以松子,灌以漿酪,雞亦自幸與群 雛異,而不知鸞刀之先至也
雞部外編
編輯《江西通志》:「九十九井在撫州府治東南七里,俗傳周 仙王與夫人共約曰:『一夕之內,爾織百縑,我開百井』。 至四更,夫人百縑已就,效雞鳴以紿之,群雞皆和,仙 王方得九十九井,聞雞鳴遂止,鄉人因立周仙王祠。」 《辛氏三秦記》:「陳倉山在太白之西,去長安八百里,上 有石雞,與山雞各別。趙高使燒山,山雞飛去,石雞不」 去,晨鳴山頭,聲聞三十里,或雲是玉雞。陳倉城上有 神雞,雄者王,雌者霸。穆公得雌,故霸。
《神仙傳》:「劉安者,漢高祖之孫也,時人傳八公,安臨去 時,餘藥器置在中庭,雞犬舐啄之,盡得昇天。故雞鳴 天上,犬吠雲中也。」
《漢書·郊祀志》:「益州有金馬碧雞之神,宣帝使王褒往 祀焉。」
《神異經·東荒經》:「扶桑山有玉雞,玉雞鳴則金雞鳴,金 雞鳴則石雞鳴,石雞鳴則天下之雞悉鳴,潮水應之 矣。」
東方有人長七丈,頭戴雞,朝吞惡鬼三千,暮吞三百, 名「黃父。」
《洞冥記》有遠飛雞,夕則還依人,曉則絕飛四海,朝往 夕還。常銜桂枝之實歸於南山,或落地而生,高七八 尺,眾仙奇愛之,剉以釀酒,名曰「桂醪。」嘗一滴舉體如 金色。陸通嘗餌黃桂之酒,祝雞公善養雞,得遠飛雞 之卵伏之,名曰「翻明雞,如鵠大,色紫有翼,翼下有目, 亦曰目羽雞。」
《拾遺記》:「宣帝地節二年,含塗國貢其珍怪,其使云:『去 王都七萬里,鳥獸皆能言語,雞犬死者,埋之不朽』。」經 歷數世,其家人遊於山阿海濱地中,聞雞犬鳴吠,主 乃掘取,還家養之。毛羽雖禿落,更生,久乃悅澤。 《世說補》:「宋處宗甚有思理,嘗買得一長鳴雞,籠著窗 間,雞遂作人語,與宋談極有致,宋因此元功大進。」 《搜神記》:王子珍,太原人也。父母憐愛,歎曰:「吾兒立身 未曾學問,可往定州孝先先生處習業。」子珍承父之 命,即日登途,行至定州界內,於路傍樹陰憩歇,續有 一鬼化為生人,後來同與子珍憩歇,子珍不疑也。鬼 曰:「我渤海郡人也,姓李名元石,父母早亡,兄弟異居, 見元石少學,遣往邊先生處求學。子珍曰:『兄必年長, 請以兄事之』。」元石曰:「敬聞命矣。」遂即同行,至定州主 人處,飲酒食肉,盟曰:「死生貴賤,情皆一之。」誓訖,往邊 先生處,授以經業。後有太子舍人王仲祥經過,亦是 太原人也,與子珍同宗,便即謁先生。迨暮延宿,仲祥 知李元石是鬼。及旦,與子珍執別,語曰:「某與弟連枝, 有事不可不說。弟今朋友李」元石是鬼耳,實非生人。 翊日,咨元石外言兄是鬼物。子珍聞此語,故咨兄。元 石曰:「我實鬼矣。向弟言者,是仲祥也。弟今既知,須話 元由。昨緣冥司與我為泰山主簿,任職年久業滿,合 捨此司遷於勝處王銓一人,以當其職。」銓定無之,人 皆不可,乃喚元石云:「吾觀汝之才量,堪赴此任,然寡 學未能該通。汝且人間求業,業成早來。我任泰山主 簿二年矣,與弟情深,眷戀相伴。今弟既知,固難久處, 即當分別。然有一事,須令弟知。我前者患背上痛時, 為弟父冤家,經王陳訴,稱弟父殺我生孫,食我兄弟, 累有狀。主者容情,不為區斷。王見此狀,怒不施行。笞 我一百,是我背痛。王令追弟父,親自訊問,判入死籍。 弟今火急歸家看父,父若有氣,宜當救之。但以清酒 鹿脯於郊首邊祭我,三呼我名,我當必至。若氣絕,無 可救耳。弟之學問已成,但知努力謀立身之事,我當 助弟延年,請於上帝,與弟官榮,保無疾病。」子珍拜辭, 即便分別。子珍乃辭先生歸寧。至家見父在床,猶有 氣火,急致脯酒錢財於郊祭之,三呼其名,即見元石 乘白馬,著朱衣冠蓋,前後騎從數十人,別有青衣二 人,執節前引,呵殿而至。子珍相見,一似舊時之語。子 珍曰:「弟可合眼,須弟見父。」子珍即閉目。須臾之間,至 閻羅王處,門向北而安。元石與子珍曰:「向來將弟欲 見弟父,今在牢獄,形容毀惡,不可看之。弟父冤家」,須 臾即至,著白跣足,「頭戴紫巾,手把文書一卷者,即是 弟父冤家。其人晡時,當入衙證問。今與弟取弓箭於 此,專候之,見必當射之死,弟父必活,不然難救。」言語 之間,其冤家果至。《元石目》曰:「是此矣,宜審射之,我須 入衙決判。若在此,他人有疑。」石入衙視事,未幾,冤家 直來案前,陳訴有詞。珍即射中左眼,遺卻文書,奔走 即驗文書讀看,並是論父之事。珍泣告元石曰:「射著 何處?」珍曰:「射著左眼。」石曰:「不著要緊處,限差更來,相 訟甚矣。然弟宜歸家尋覓冤家殺之,弟父必瘥。」珍曰: 「何人也?」石曰:「見有似適來者,即殺之。」珍當與石言別, 匆恖不解,問得冤家姓名,歸舍思石之言,不得更見 也。憂悒之間,七日不食,家人報失一白公雞,七日未 知去處,眾共尋,乃見白雞在架上而坐,害左眼。珍見 思:「此物是我父之冤家也。白衣者,毛也;紫巾者,雞冠 也;跣足者,雞足也;害左眼者,所射中也。有是更於何 處覓之?」乃烹作羹以食父,因此平瘥。故云雞不三年犬不六載。白雞曰:「犬不可食之,害生也。」
《神仙傳》:「南極子姓柳名融,能含粉成雞子,吐之數十 枚,煮而談之,與雞子無異,黃中皆餘粉,少許如指端 者。」
《白澤圖》:「老雞能呼人姓名,殺之則止。」
《神仙傳》:「介象者,字元則,能於茅萆燃火,煮雞而不焦, 令一里人家炊不熟,雞犬三日不鳴不吠。」
《搜神記》:「夏侯弘自雲見鬼,與其言語於江陵,見一大 鬼提矛戟,有隨從小鬼數人,弘畏懼,下路避之。大鬼 過後,捉得一小鬼,問此何物?」曰:「『殺人以此矛戟,若中 心腹者,無不輒死』。弘曰:『治此病有方否』?鬼曰:『以烏雞 薄之即差』。」弘曰:「『今欲何行』?鬼曰:『當至荊揚二州』。」爾時 比日行心腹病無不死者。弘乃教人殺烏雞以薄之, 「十不失八九。今治中惡,輒用烏雞薄之者,弘之由也。」 《太平廣記》:「徐州民吳清以太元五年被差為征民殺 雞求福,煮雞頭在盤中,忽然而鳴,其聲甚長。後破賊 帥邵寶,寶臨陣戰死,其時殭屍狼籍,莫之能識。清見 一人著白袍,疑是主帥,遂取以聞。推校之,乃是寶首。 清以功拜清河太守,越自什伍,遽升」榮位。《雞》之妖,更 為吉祥。
《齊諧記》:「廣州刺史喪還,其大兒安吉元嘉三年病死, 第二兒四年復病死。或教以一雄雞置棺中。此雞每 至天欲曉,輒在棺裏鳴三聲,甚悲徹,不異棲中鳴一 月日後不復聞聲。」
《太平廣記》:臨淮朱綜遭母難,恆外處住,內有病,因見 前婦曰:「喪禮之重,不煩數還。」綜曰:「自荼毒已來,何時 至內?」婦云:「君來多矣。」綜知是魅,敕婦婢候來,便即閉 戶執之。及來,此物不得去,遽變老白雄雞,推問是家 雞,殺之遂絕。
代郡界中一亭作恠不可止。有諸生壯勇者,暮行欲 止亭宿,亭吏止之。諸生曰:「我自能消此。」乃住宿夜食, 諸生坐前,出一手吹五孔笛。諸生笑謂鬼曰:「汝止有 一手,那得遍笛?我為汝吹來。」鬼云:「卿為少指耶?」乃復 引手,即有數十指出。諸生知其可擊,因拔劍砍之,得 老雄雞。
《異苑》:朱文繡與羅子鍾為友,俱仕於梁。繡既死,子鍾 哭之,其夜亦亡。梁南七里有雞山,繡葬於其中。北九 里有雉澗,埋鍾於其內。繡神靈變為雞,鍾魂魄化為 雉,清鳴哀響,往來不絕。故《詩》曰:「雞山別飛嚮,雉澗和 清音。」
《元中記》:「東方有桃都山,山上有一大樹,名曰桃都,枝 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雞,日初出時照此木,天雞即鳴, 天下雞皆隨之。」
《金樓子》:「羅含之雞能言。」
《述異記》:「濟陽山,麻姑登僊處。俗說山上千年,金雞鳴, 玉犬吠。」
王度《古鏡記》:大業十年,度弟勣得鏡,出宋汴。汴主人 張琦家有女子患入夜哀痛之聲,實不堪忍。勣問其 故,病來已經年歲,白日即安,夜常如此。勣停一宿,及 聞女子聲,遂開鏡照之,病者曰:「戴冠郎被殺。」其病者 床下有大雄雞死矣。乃是主人七八歲老雞也。 《太平廣記》:唐渤海高嶷巨富,忽患月餘日,帖然而卒, 心上仍暖,經日而蘇。云:有一白衣人眇目,把牒冥司, 訟殺其妻子。嶷對云:「不識此老人。」冥官云:「君命未盡, 且放歸。」遂悟白衣人,乃是家中老瞎麻雞也。令射殺 《稽神錄》軍吏熊勛家於建康長樂坡之東,嘗日晚見 屋上有二物,大如卵,赤而有光,往來相馳逐,家人駭 懼。有親客壯勇開屋捕之,得一,乃被繒綵包一雞卵 殼也。剉而焚之,臭聞數里。
《陳州志》:「紹興初,河南之地陷賊,以封劉豫,州郡猶為 朝廷固守。會稽馮長寧知陳州,豫攻之不能下,遣招 山東劇賊王瓜角,起宿亳之民,併力進攻,踰年城中 糧盡而降。瓜角建三幟於通逵,下令二州之民從軍 者立赤幟,欲為官立黃幟,欲還鄉者立黑幟。民畏死, 盡趍赤幟下。獨亳人王魏兩翁,自顧年老不能官,從」 軍必死,而立黑幟則拂其意。均之一死,乃相與詣黑 幟下,眾皆愕然。瓜角重失信,謝遣之,於是得歸。王翁 入陳城,取瘞埋物,不復來,聲跡亦絕。魏以十年後,營 產成大家素畜二雞,一日邑尉過其里,捕雌者烹食 之。他日尉還,又欲殺其雄,雄覺竄伏黍,擲之以竿,始 就獲。雞,忽作人言,仰首太息曰:「噫何毒害至此,略無 故舊情邪?」魏駭曰:「爾為誰?」曰:「我王翁也。豈不記宛丘 從軍時事乎?」魏曰:「爾前舍我竟何之?且死於何所?」曰: 「我向者結伴,實利君財,私別貯蓄,以待。事平後來。入 城索得之,負以兩布囊。是夜宿次野店,燈下開囊計 數,不料為主人所窺,飲我以酒,醉遭殺焉。掩有裝金, 孤魂無依,念鄉親不一存,獨君在耳,故決意相從。及 到君家,適鄰人賈四娘子亦來,值君家雞乳,共投胎, 為雞前日所戕,雌則賈四娘子也。茲復害我,忍心如 是。」尉悉聆其說,立釋之。歸白郡守,守呼魏翁,與雞俱 至,民從如市,雞對守誦言如初。已而曰:「我禽畜,輒泄陰事,當死。」引頸插翅下而斃。守嗟異移時,使葬於老 子廟後。揭之曰:「人雞之墓,原王之在生設謀本極不 善,倘見魏,必起不肖之心,死而作雞其家冥報昭矣, 可不畏哉!」
《客退紀談》:豬突入人家,必割其耳,黃昏雞鳴必殺之, 以為不祥,俗忌也。王隆家方割豬耳,適有神降於伍 氏,隆往問曰:「豬入門可乎?」神答曰:「豬入門,百福臻。」又 問曰:「割豬耳如何?」曰:「割豬耳,傷於矢。」隆明日觀射,果 傷其臂,里中異之。適有沈氏黃昏雞鳴,問之,答曰:「定 昏雞啼,福祿日躋。」於是沈氏日昌盛。
《露書》:「萬曆初,溧陽史秀才傭居龍墩,家有牝雞,能笑, 亦能作小兒語。」雞窗之說,為有據矣。
《青州府志》:「嫌城在博興城東北十里。相傳有嫗石氏 夜聞,謀築城以圍居民,雞鳴前,當盡食之,石氏大懼, 以手拊箕作雞鳴,群雞皆鳴,妖驚去。民感嫗德,立祠 社南,曰石婆婆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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